不当得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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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问题 ,其背后有着复杂的经济与社会根源。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造假防范与治理论文优秀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企业发展迅猛,需要规划会计信息。当前一些会计从业者追求自身利益,抛弃了原有的职业操守,频频出现企业会计造假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对经济体制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对会计造假形式和危害做出了深刻的阐述,进而分析会计造假的成因和条件,从而得出会计造假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关键词】会计造假 成因 治理
一、会计造假的形式和危害
会计造假行为表现的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逃避税费或者故意牟利,一些会计人员造假是为了将资产转移到自身名下,还有一些则是被授意进行造假活动。为了达到获利目的,会计往往通过对业务程序和会计凭证更改来进行造假。会计程序造假主要是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非法获利,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凭证篡改则是用一些假的发票或者报销凭证来获得私人利益。当私人利益满足以后又会引发更强烈的愿望,导致更为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这种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良性发展的做法非常不可取。
因为会计造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利,因此在个人或者部分组织获利的同时,就会损害集体利益,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这种损失扩大化以后,甚至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导致国家经济发展减速,因此我们应该杜绝此类行为。对会计造假行为细分原因可以分为五大类:第一是影响资本市场运作,导致市场发展不健康,不积极;第二是影响股东和权益人的利益,让一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不当获利;第三会影响经营者的决策,导致经营者不可获知真实数据,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体系;第四导致企业蒙受损失,很多不当收购或者出售,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害[2]。
二、会计造假的成因
(一)会计人员本身缺乏职业操守,自身素质不高
很多会计人员在从业那天起,就经受着各类诱惑,同时社会上的享乐主义、自私主义盛行,每天经手很多钱,但自身收入又有限,自然会对会计人员的人生观产生冲击,因此一些人放弃应有的职业操守,自己或者协同他人伪造会计凭证,为一些人的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甚至自己贪污挪用,使得企业利益受损。
(二)法律监督体制不严格,行业内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在法律方面,虽然我国推出了很多管理会计造假行为的法律法规,但社会发展迅速,造假的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而且有一些造假行为不是第一时间能够被发现和查处,上面缺少有效的监管体系[3]。各部门由于资源有限,无法随时随地监管,同时内部审计部门通常是迫于国家规定建立的,人员素质有限,往往只是个形式,没有发挥实际效能,反而给企业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和拖累。
(三)企业外部利益复杂,外部监管有限
很多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来源于企业想要盲目扩张经营或者迎合地方政府的任务需求。因为好多地方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难免不采用会计造假的行为来掩饰发展力的不足,争取等多的账面利润和国家投入。同时国家对于发票的开具管理不是十分严格,存在很多漏洞,很多地方可以很轻易的开出虚假的发票,使得会计造假行为有机可乘。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与整治方案
(一)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严格把关选拔人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应该严格把关,选拔有素质的人才,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谨记朱�F基给国家会计学院留下的墨宝“不做假账”,加强对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训练,培训其业务知识,只有熟悉业务才能不被利用,自检自查。另外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对于内控一定要严格认真的对待,发现问题及时清查,严格准守规章制度,对会计凭证和流程体系层层把关,相互牵制,反复检查和确认,杜绝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造假行为重罚不怠
因为会计主体责任的模糊,所以一些会计作假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罚,而是接受调查和处分后调离岗位,或者一些指使和强迫会计作假的人很容易就脱罪[4]。虽然会计法中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主体,但是对于指使会计造假的人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需要完善会计法,对会计造假的行为加以重罚,以儆效尤。加重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会规范会计行为,让会计在造假时思考再三,一旦会计进行造假或者协助造假,那么不仅仅要处罚会计,更是要从重处罚要求会计造假的人员,如何把握证据,需要会计从业者的配合,也需要完善监管和查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会计行为。
(三)加强对企业内部利益和外部利益的把控,管理层多下功夫
由于一些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混杂,很多人希望通过会计造假来不正当得利,所以应该优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倡导廉洁从业精神,改进一些企业考核手段,合理的分配职权和利益,考虑不同岗位之间的约束作用,加强对会计业务处理的监控,使得会计造价人员一旦付出行动 ,立即就会得到发现和抑制[5]。同时对发票要严格把控,不仅仅是贴票报销的人员需要对票据负责,审批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防止虚假的发票流入企业内部,要加强监管,控制会计造假行为。
四、结语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规范化其操作,留住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控制,控制好企业外部利益和内部利益,改变以往的财务模式,相互监督和合理分配职权,争取会计账务透明化,防范好会计造假行为。
参考文献:
[1]洪荭,胡华夏,郭春飞.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研究[J].会计研究. 2012(08).
[2]盛岚.强化会计监督 杜绝会计造假[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10).
[3]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02).
[4]侍冬岳.浅谈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及素质要求[J].办公室业务.2012(07).
[5]朱秋月.谈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
浅谈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有效防治措施研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 会计造假现象已成为普遍的问题,如何防治会计造假,重拾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那么如何控制会计造假现象呢?本文根据上文提出的原因阐述了下列几项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
上市 企业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所谓“釜底抽薪”,要想彻底打击当前会计造假行为,从企业层面来说,首先应该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与收益的配比度,使高收益伴随着更高的成本。
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 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最后提升会计造假的间接成本,我们应该树立会计造假不仅仅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因此加强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的民事 法律监督和加大处罚,就成为我们打击会计造假的必要手段。
二、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法我国相应的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
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 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
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核心,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
三、快转变政府职能
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 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善独立注册 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 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粗超的执业工作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 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一切向“钱”看,已经成为很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宗旨,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
五、强会计人员诚信 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
综上所述,在我国会计造假已成为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的普遍问题,它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许多的学者经过多年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同时国家作出的相应的政策,使我国的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日趋 科学,只要我们内外治理、长期坚持,一定会使我国的会计造假有所控制,为我国上市公司创造更健康的生长环境,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完善。
参考 文献
[1]梁国萍,刘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手法.特区经济.2005(08)
[2]石朋.运用科学发展观原理破解会计信息失真难题.财政监督.2010(02).
关于会计造假防范与治理论文
为解决会计造假这一不良现象,我们要探究会计造假的成因,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造假防范与治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企业发展迅猛,需要规划会计信息。当前一些会计从业者追求自身利益,抛弃了原有的职业操守,频频出现企业会计造假行为,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平稳有序发展,对经济体制产生了不良影响,本文对会计造假形式和危害做出了深刻的阐述,进而分析会计造假的成因和条件,从而得出会计造假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关键词】会计造假 成因 治理
一、会计造假的形式和危害
会计造假行为表现的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逃避税费或者故意牟利,一些会计人员造假是为了将资产转移到自身名下,还有一些则是被授意进行造假活动。为了达到获利目的,会计往往通过对业务程序和会计凭证更改来进行造假。会计程序造假主要是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非法获利,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凭证篡改则是用一些假的发票或者报销凭证来获得私人利益。当私人利益满足以后又会引发更强烈的愿望,导致更为严重的会计造假事件,这种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良性发展的做法非常不可取。
因为会计造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利,因此在个人或者部分组织获利的同时,就会损害集体利益,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这种损失扩大化以后,甚至会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导致国家经济发展减速,因此我们应该杜绝此类行为。对会计造假行为细分原因可以分为五大类:第一是影响资本市场运作,导致市场发展不健康,不积极;第二是影响股东和权益人的利益,让一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不当获利;第三会影响经营者的决策,导致经营者不可获知真实数据,严重干扰了经济发展体系;第四导致企业蒙受损失,很多不当收购或者出售,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灾害[2]。
二、会计造假的成因
(一)会计人员本身缺乏职业操守,自身素质不高
很多会计人员在从业那天起,就经受着各类诱惑,同时社会上的享乐主义、自私主义盛行,每天经手很多钱,但自身收入又有限,自然会对会计人员的人生观产生冲击,因此一些人放弃应有的职业操守,自己或者协同他人伪造会计凭证,为一些人的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甚至自己贪污挪用,使得企业利益受损。
(二)法律监督体制不严格,行业内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在法律方面,虽然我国推出了很多管理会计造假行为的法律法规,但社会发展迅速,造假的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而且有一些造假行为不是第一时间能够被发现和查处,上面缺少有效的监管体系[3]。各部门由于资源有限,无法随时随地监管,同时内部审计部门通常是迫于国家规定建立的,人员素质有限,往往只是个形式,没有发挥实际效能,反而给企业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和拖累。
(三)企业外部利益复杂,外部监管有限
很多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来源于企业想要盲目扩张经营或者迎合地方政府的任务需求。因为好多地方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难免不采用会计造假的行为来掩饰发展力的不足,争取等多的账面利润和国家投入。同时国家对于发票的开具管理不是十分严格,存在很多漏洞,很多地方可以很轻易的开出虚假的发票,使得会计造假行为有机可乘。
三、会计造假的防范措施与整治方案
(一)提升企业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严格把关选拔人才,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应该严格把关,选拔有素质的人才,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谨记朱�F基给国家会计学院留下的墨宝“不做假账”,加强对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训练,培训其业务知识,只有熟悉业务才能不被利用,自检自查。另外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对于内控一定要严格认真的对待,发现问题及时清查,严格准守规章制度,对会计凭证和流程体系层层把关,相互牵制,反复检查和确认,杜绝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造假行为重罚不怠
因为会计主体责任的模糊,所以一些会计作假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罚,而是接受调查和处分后调离岗位,或者一些指使和强迫会计作假的人很容易就脱罪[4]。虽然会计法中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主体,但是对于指使会计造假的人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此需要完善会计法,对会计造假的行为加以重罚,以儆效尤。加重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会规范会计行为,让会计在造假时思考再三,一旦会计进行造假或者协助造假,那么不仅仅要处罚会计,更是要从重处罚要求会计造假的人员,如何把握证据,需要会计从业者的配合,也需要完善监管和查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会计行为。
(三)加强对企业内部利益和外部利益的把控,管理层多下功夫
由于一些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混杂,很多人希望通过会计造假来不正当得利,所以应该优化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倡导廉洁从业精神,改进一些企业考核手段,合理的分配职权和利益,考虑不同岗位之间的约束作用,加强对会计业务处理的监控,使得会计造价人员一旦付出行动 ,立即就会得到发现和抑制[5]。同时对发票要严格把控,不仅仅是贴票报销的人员需要对票据负责,审批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防止虚假的发票流入企业内部,要加强监管,控制会计造假行为。
四、结语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水平,规范化其操作,留住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控制,控制好企业外部利益和内部利益,改变以往的财务模式,相互监督和合理分配职权,争取会计账务透明化,防范好会计造假行为。
参考文献:
[1]洪荭,胡华夏,郭春飞.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识别研究[J].会计研究. 2012(08).
[2]盛岚.强化会计监督 杜绝会计造假[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10).
[3]韦琳,徐立文,刘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识别――基于三角形理论的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02).
[4]侍冬岳.浅谈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及素质要求[J].办公室业务.2012(07).
[5]朱秋月.谈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
浅谈会计造假问题防治分析
0 引言
会计造假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包括内在动因和外部 环境两个方面: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 企业 产权不明晰、 政治 经济 、 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上述两方面共同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1 会计造假的原因
1.1 产权不明晰,使会计失去信用建立的基础。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企业经营者与其经营的企业信用没有长期的相关性。民营企业虽有明晰的产权和天然的制度优越性,但在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中,他们深感产权没有安全的保障,面临随时被剥夺的可能,因而产权实际上也是不清晰的。于是只好追求短平快,不愿为维护信用的建立而投资,导致其失去了长远而稳定的预期;企业受短期利益的驱动又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等 社会 审计部门也因此失去了利害关系人(股东)对他们公正审计的压力。当受托人着眼短期利益时,他们就不可避免会选择不守信,而这些不讲信用的行为将通过会计造假并以会计失信的形式表现出来。
1.2 “委托——代理”契约中缺乏独立存在的委托人。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应包括委托方、代理方两方:一方是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即委托人;另一方为资产的实际经营者即代理人。委托方独立地位如何决定着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会计诚信的实际履行程度。若委托人能明确其存在,意味着委托方有可能对会计产生足够的影响,会计诚信的实现会比较现实;相反,一旦找不到确定的委托人,就意味着委托方不可能对会计产生作用,此时会计诚信就失去了实现的动力和必要,于是会计造假会层出不穷。
在目前我国的产权制度下,确定独立的委托人是不存在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以规范的财务分析为评价标准的理性投资观念远未形成,真正愿意以“股东”身份出现的长期投资者并不多,相对而言,赚取短期差价为主要目的的“股民”却是大有人在,投机与炒作之风盛行;委托人不能独立明确,委托方高度自由流动,使得企业会计完全受制、听命于 管理当局;而真正代表委托方行使权利的股东大会则行同虚设,给会计行业诚信建设增加了难度。
1.3 企业及会计人员独立性差,且 法律 保护不够。会计人员身为领导的下属则成了领导直接操纵并反映其意图的工具;加之单位领导、会计人员法律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 职业道德素质弱化、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会计人员往往既负责信息提供又充当内部审计,两个班子一套人马, 现代 企业制度在现实当中并没有得到切实的实现,没有真正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功能,弱化了企业的内部监督和内部约束效力。有时也存在监事会成员身份与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其职位、待遇等基本由管理层决定,从而无法担当起监督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
1.4 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行为多变,为会计失信创造了条件。政府管制越多,其政策就越变化无常,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越不稳定,建立长期的社会信用机制就越困难。
1.5 社会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在会计信息对外披露过程中,审计的作用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委托人对于会计信息的判断及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2 防治会计造假的措施分析
2.1 明晰产权 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奕的前提或规则。讲求信用就是人们为获得长远利益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使之符合特定环境下的社会道德规范。由此可见,清晰的产权是保证人们考虑长远利益的前提,在此前提现实存在的条件下,信用便得以建立和维护;否则没有清晰的产权作基础,也就不会有人为获得长远利益而恪守信用,信用就无从谈起。
2.2 明确委托人的独立地位 在会计行业中,会计成为维系投资者与经营者、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的基础。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方若处于信息劣势,则可通过现代会计制度用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有效保护委托人利益;但若委托方未能独立明确其地位,会计造假就会成灾,由于委托方不明确又会导致会计信用缺失的受害主体不确定,从而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用缺失。为此,明确委托人的独立地位十分重要。
2.3 严格内控
2.3.1 加强 会计 基础 工作。合理配备会计岗位人员,实现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规范会计核算资料所需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会计账簿、报表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规范,以保证各单位依法设置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明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内部 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加大对各类会计基础资料的监审力度,保证账证、账账、账表相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3.2 实行 管理参与制,以有效监督经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管理参与制是使处于服从地位的雇员或其代表有机会参与决定公司 发展 目标的决策、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是对经理管理权力的再分配,即对雇主、雇员之间的不平等权利关系进行的调整,从而使掌权者权力受到更好的约束,使服从者的权利和自主得到提升和补偿,以实现权力的监督、约束和平衡,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2.3.3 建立股东对经理的强力约束机制。股东大会要定期审议公司财务 报告,严格评估经理经营业绩,并决定对经理的聘免撤换。
2.4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4.1 切实建立 现代 企业 制度。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并建立起决策权、监督权、挂靠权等分离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有利于强化财务约束力,真正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不同的职能作用,从而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体系。
2.4.2 分散大股东股权。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
2.4.3 完善业绩评价机制。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
2.4.4 推行诚信 保险制度。即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上市公司因诚信问题损害投资人利益时,保险公司必须负责赔偿。这样既保证了投资人利益免受损失,又可使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免受损失而加大对公司的监督力度。
2.5 改进并逐步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利益分配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不尽合理是诱发会计造假的 经济 根源,只有改进和完善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防止会计信息造假。
2.5.1 建立起利益分配均衡机制,理顺国家、地方、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兼顾各方利益。
2.5.2 改进现行绩效考核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的考评除看数字外,更要与定性考核结合进行。
2.6 规范政府行为,让政府成为讲信用的表率 西方国家的失信者是由 社会和市场 自然 淘汰的,所以不可以给政府过多的权力,要严格限制并明确界定其权力范围。比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审批;清理政府部门几乎不受限制的制定利己不利人的 法律 和政策的权力;禁止政府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保持政策稳定性等。只有政府率先守信,政府政策才能真正有效,管制也才能恰到好处,产权才能得以保护,整个社会才会形成讲信用的风尚。
另外,依靠政府获得垄断权力的行业协会和认证中介机构,对信用的建立有害而无益。他们依靠垄断寻租,根本不会考虑自己的信用,因此,必须对与会计密切相关的 中国 会计协会、注协进行市场化改革。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行业协会才会真正懂得关心信用问题。
2.7 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我国应尽快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守行业操守的企业或个人,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后就应将其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上市公司要立刻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 职业。
2.8 实施诚信工程,建立诚信档案 加紧建立和实施注册会计师、企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及考评制度,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事务所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以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执业危机感及诚信意识。
不当得利起诉状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起诉状范文
原告代理人:_________
原告:______,性别,种族,生于______日,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律师,_________事务所。
被告一:_________,系______银行发行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的银联卡“金穗通
宝卡”的持卡人。
被告二:中国______银行______分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二向原告书面告知被告一即______银行发行的卡号为_________的银联卡
“____________”的持卡人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
二、判决两被告承担返还原告人民币________元的连带责任。
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二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期间,原告丈夫的母亲在东莞务工时捡到______银行所发行的卡号为
_________的银联卡,随后将该卡带回家中与原告所办理持有的______银行发行的银联卡
“________”混杂在一起,致使原告将该卡误认为是自己所办理持有的银联卡而携带在身上。
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原告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
上,用自己所办理持有的______银行发行的银联卡“____________”的密码,分五次将原告所
有的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错误存入卡号为_____________的银联卡内。
事发后,原告经实地操作发现,位于____________由被告二设置管理的ATM机在办理客
户自动存款业务时不进行密码识别,客户只要随意输入任何一组六位阿拉伯数字、无须核对银
联卡密码就可以办理ATM机的自动存款业务。正是由于被告二的以上过错,才致使原告用自己
的密码将自己所有的钱款错误存入被告一所持有的卡号为_________的银联卡“________”
中。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二向原告告知被告一的姓名、身份、住所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资料并
返还原告人民币________元,但都遭到被告二的拒绝,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985
条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事务所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法律依据:《中和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当得利纠纷案案例执行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民事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王××,男,196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矿工人,住徐州市××去××新村18号楼2单元×1室。
被执行人徐州市××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建国西路××号财富广场B座9××室。
法定代表人朱××,系该公司经理。
执行依据: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09〕泉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 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港币30,649元;
2. 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判决实际给付之日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40元;
4. 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双方就不当得利返还事宜事宜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本案已经贵院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1月20日作出〔2009〕泉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没有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王××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09〕泉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辩论总结陈词
辩论总结陈词
总结陈词,一场辩论赛的收官阶段,一般来说,总结陈词无非起到的作用是两个——锦上添花或者雪中送炭。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辩论总结陈词,欢迎阅读。
刚才针对“叙课是否是高效课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我们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接下来我将代表我方做出最后的年过节陈词:
1、 我方从儿童发展、教师成长和资源整合,做出了充分的阐述,体现出新纲要中提出的“培养完整幼儿”的教育目标,真正做到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 十三年来我们的课程经历了幼儿园英语课程——文学故事主题课程——现今的五态课程,也就是说在不断的研究探索中,完善与发展,使我们的课程更加的系统与高效,也让更多的孩子与家庭享受到了优质教育。
3、 马荣教育机构从xx年的两所幼儿园发展到现在深圳、武汉、上海、苏州、中山23所幼儿园一千多名教职员工,3000多名幼儿规模的国际教育集团,如果没有高效课程的支撑是不可能发展成当今规模的,同样我们会经常接待来自全国各个省市以及国外教育同行的观摩学习,以及教材的借鉴和使用,事实证明叙事性双语整合课程被社会、同行所高度认可。
综上所述,充分证明叙事性整合课程是高校课程。
当然没有任何一种课程是绝对完美的,因为受各方面客观和主管因素的影响,如教师对课程的把控、地域文化、家长配合等等,我们也非常感谢对方辩友对我方提出的质疑,因为我们的课程正是在不断的'摸索和质疑中发展建构起来的。让我们共同携手再创辉煌
我方陈诉完毕谢谢大家!
现在由我向大家做总结陈词,进一步阐述一下我方观点:
首先,雅莉行为构成犯罪。雅莉明知是他人财物却仍然采取丢弃、买卖等恶意处分措施,主观恶意深,犯罪数额大,情节恶劣。
其次,雅莉构成侵占罪。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根据司法考试领域、司法实务界、以张明楷、陈兴良为代表的学术界的现行观点,构成遗忘物条件有二:其一、财物丧失非出于占有人或所有人之本意;其二、丧失具有偶然性。所以,本案中雅莉侵占的财物可认定为侵占罪的遗忘物。
第二,即使以对方辩友的观点,手包不构成遗忘物。根据入罪举轻以明重的司法原则,合法合理占有财物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那么财物以非合理方式占有而拒不归还的更应该构成犯罪,具体依据本案其他情节应成立侵占罪。 第三,雅莉虽口头答应还包且知道物主系王萍但没有实际行动,非法占有之目的显现,最后却把包内重要物品丢弃,将包出售,显然具有拒不交还之意,且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名包价值16000元,加上包内其他财物,侵占数额较大,达到犯罪程度。
第四,当雅莉将物品丢弃,名包出售时侵占罪达到既遂,失主找来时雅莉退还6000元系事后退赃行为,不影响犯罪成立和既遂。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和相关法律原则,结合刑法领域现行观点,雅莉的行为符合侵占罪构成,且没有违法阻却事由。
最后,我想陈诉一点:我们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增加行为人的犯罪成本,保护人民和国家利益。倘若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得不到合理的法律评价,得不到相适应的惩罚,人民利益必将受损,社会秩序难以维持。国将不国、法将不法!身为法律人的我们,必须捍卫法律尊严,让危险分子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因高昂的犯罪成本而悬崖勒马!
问题:如何理解入罪举轻以明重这一司法原则?
如何理解雅莉拿包这一行为?合法合理吗?
侵占人是否有主动归还义务?只有在无法采取交还措施时没有归还期待可能性(已知物主王萍) 如何理解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对王萍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巨大,情节严重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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