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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3-03-01 21:51

弱视论文题目

影响儿童弱视治疗效果的原因分析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过程中的一种功能性眼病,是可预防和治疗的视力残疾[1]。影响弱视治疗的效果除受弱视的类型、注视性质、弱视程度、患儿的年龄、屈光状态、斜视类型及程度等客观因素影响外,尚受到社会、家庭及患儿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和敏感期对弱视儿童进行积极恰当的治疗和训练对恢复视力非常重要。1 影响儿童弱视治疗效果的因素1.1 社会因素 我国的弱视防治工作尚不平衡,在中小城市、广大的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弱视的防治工作相对落后[2]。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婴幼儿及儿童的弱视筛查和随访体系,使相当一部分弱视患儿未能早期发现而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由于人们普遍缺乏弱视的有关知识,对弱视所造成的危害未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1.2 家长因素 ①家长缺乏弱视的相关知识,不能充分认识到弱视的危害性,不重视弱视的治疗,造成治疗过程中监督及配合不够,严重影响治疗效果。②家长由于工作繁忙或因路途较远,往往难以坚持到医院进行长期系统的治疗。或家长在外地工作,由爷爷、奶奶照看的患儿更不能很好地坚持治疗或根本不进行治疗,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文化程度不同的家长,对弱视有关知识的理解程度也不同。③文化程度较高的家长对弱视有关知识的理解程度较高,患儿的配合程度也较高,治疗效果也较好。文化程度较低的家长对弱视有关知识的理解程度较低,患儿的配合程度也相对较低,疗效也较差。④家长的心情和态度对患儿的治疗效果有极大影响。有的家长由于缺乏弱视的有关知识,对孩子的疾病和长期的治疗缺乏信心和耐心,产生焦虑不安心理,不仅影响自身的身心健康,还会影响患儿的情绪。⑤家长对治疗的依从性与治疗效果关系密切。家长对弱视的理解程度与患儿的配合程度有显著相关性。依从性好治疗效果显著。在弱视治疗的过程中许多家长未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及督促孩子坚持训练,导致视力未见改善或改善不明显。1.3 患儿自身因素 ①患儿年龄较小缺乏对弱视危害的足够认识,加上戴镜、遮眼所带来的不便,使得他们常常不能很好地配合治疗,在戴镜和遮盖过程中常有偷窥,甚至不戴眼镜和不进行遮盖现象,严重影响治疗效果。②患儿在幼儿园及学校戴眼 检举

关于尊重弱视人群的作文 议论文

  世界上有一种情感,最为神圣,世界上有一种行为,最为可贵。这,便是尊重。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次游览中,一对伙伴遇到了一位残疾人。在路上攀谈起来,渐渐便热络起来。到达景点之后,残疾人在残疾人专用通道上顺利的通过,没有花任何的钱。其中一个人看到后,对他的伙伴说:“我也去试试。”说罢,便买了副黑墨镜戴上,走到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上,对工作人员说:“我的眼睛……”还没等他说完,工作人员便为他打开了通行的门,那个人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的伙伴很是疑惑!如果这样,所有人不都效仿了吗?等他排着队到了大门口时,那名工作人员说话了:“请告诉你的朋友,以后不要再做这种占小便宜的事了,我让他进去,只是因为前面的残疾人还没有走多远,如果和他争执,只会让残疾人听到之后受到侮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工作人员用理解与善良架起了这座尊重的桥梁。让每一个人都为之阵容而感动。尊重,是人与人交际的重要一部分。只有互相尊重,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不知你是否注意过,公交车上,总有那么一个位置——残疾人专用座。这是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与体谅,以及无言的尊重。但每每上车时,它总是让形形色色健全的人占有着,也让每一位上车的残疾人而感到尴尬。尊重是一朵花,只有你悉心浇灌它,它才会开出最美好的色彩。

  不知你是否注意,街道上,总有两行黄色的“彩带”。黄色,多么一种温馨亮丽的色彩!那条“黄丝带”被行行色色的车辆所侵占,所践踏。这也让盲人感到不便,盲道,普通的一件事物,却体现着多少人对残疾人的尊重与关爱,践踏盲道,不就是践踏尊严吗?社会上,只有互相尊重,才会拥有一条真正的,将心与心连结的彩带!

  尊重是一个细节,但也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只有让尊重这朵道德之花绽放,才会拥有更加美丽得明天!

关于尊重弱视人群 议论文

“弱势群体”扩大化是社会之痛,它不但加剧了社会不公,破坏了社会正义,也打击了人们的上进心,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要减少社会“弱势群体”,别无他法,一是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首先消灭经济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再就是把一切纳如法律轨道之内,通过法律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让公民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经济上强势了,权利上也强势了,自然也就没有“弱势”之说了。 需要从收入分配机制上加以保障,政府应当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突出位置,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人群给予特别的关注;第二,要赋予不同群体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在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要形成合理机制;第三,要科学设计社会阶层流动机制,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通过制度变革使国家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

眼视光 毕业论文怎么写啊纠结

采访专业人才论文 眼视光技术专业是一门以保护眼视觉健康为主要内容,集眼科、视光学及视觉服务为 一体的眼保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程全面的服务专业,旨在培养集眼保健技术、专业验光 配镜技能、服务理念于一体“医工商”复合型眼视光技术人才。 我国眼镜市场潜力巨大, 全国近视人群约 4 亿, 老花人群超过了 1.3 亿, 这些人中 90% 都需要眼镜。根据目前我国眼镜店数量计算大约需要 24 万名视光师,但是视光专业每年的毕 业生却不足千人,因此培养既能从事医学验光、眼镜定配技术,又能从事眼镜行业经营管理 工作需要的高级应用型眼视光技术人才,才能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视力保健服务的 需要。而如今,人们对眼部疾病的认识与预防的认知很是缺乏。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眼 睛的疾病与预防的方法。我主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屈光不正这种常见的眼部疾病。 一、屈光不正 1>屈光不正的定义:屈光不正是指眼在不使用调节时,平行光线通过眼的屈光作用后, 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清晰的物像,而在视网膜前或后方成像。它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2>屈光不正的分类:最常见的屈光不正有三种: 1、近视眼:看不清远处物体; 2、远视眼:看不清近处物体; 3、散光眼:因角膜(覆盖眼球的一层透明膜)不规则弯曲而引起的影象变 型。 老视眼是第四种屈光不正,指在一手臂长的距离内有阅读和视觉困难,老视眼与其他 几种屈光不正的区别是,它与年龄有关,几乎是人人会发生的。屈光不正无法预防,但可通 过验光作出诊断,并可选择眼镜、隐形眼镜或手术加以矫正。 3>屈光不正的因素:造成屈光不正的原因很多,其中遗传因素是很重要的原因。当然不 合理的用眼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又不注意用眼卫生,如看书、写 字的姿势不正确,或光线不好,造成眼与书的距离太近,或看书时间过长,或走路、坐车看 书等都可造成眼睛过度疲劳,促成屈光不正。 4>屈光不正的临床表现: 1、近视 轻度或中度近视,除视远物模糊外,并无其它症状,在近距离工 作时,不需调节或少用调节即可看清细小目标,反而感到方便。但 在高度近视眼,工作时目标距离很近,两眼过于向内集合,这就会 造成内直肌使用过多而出现视力疲劳症状。 2、远视 远视眼的视力,由其远视屈光度的高低与调节力的强弱而决定。轻 度远视,用少部分调节力即可克服,远、近视力都可以正常,一般无 度远视,用少部分调节力即可克服,远、近视力都可以正常,一般无 症状。这样屈光不正图示的远视称为隐性远视。稍重的远视或调节力 稍不足的,因而远、近视力均不好。这些不能完全被调节作用所代偿 的剩余部分称为显性远视,隐性远视与视之总合称为总合性远视。远 视眼由于长期处于调节紧张状态,很容易发生视力疲劳症状。视力疲 劳症状是指阅读、写字或作近距离工作稍久后,可以出现字迹或目标 模糊,眼部干涩,眼睑沉重,有疲劳感,以及眼部疼痛与头痛,休息 片刻后,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此种症状一般以下午和晚上为最常见。 严重时甚至恶心、呕吐。有时尚可并发慢性结膜炎、睑缘炎或麦粒肿 反复发作。 3、散光 屈光度数低者可屈光不正示意图无症状,稍高的散光可有视力减退, 看远、近都不清楚,似有重影,且常有视力疲劳症状。 5>屈光不正的检查方法:屈光检查法包括主观检查法和客观检查法:主观检查法:1、 根据视力检查初步分析判断屈光性质法;2、插片验光法;3、交叉柱镜及散光矫正器验光法; 4、云雾法;5、散光表验光法;6、针孔片及裂隙片检查法;7、激光散斑图法。客观检查法 1、直接检眼镜检查法;2、视网膜镜检查法;3、带状光检影法;4、角膜计;5、自动验光仪 等。[5]基本治疗。 6>屈光不正的治疗: 1、近视治疗 治疗:轻度和中度近视,可配以适度凹透镜片矫正视力。高度近视 戴镜后常感觉物象过小、头昏及看近物困难应酌情减低其度数,或 戴角膜接触镜,但后者如处理不当可引起一系列角膜并发症。放射状 角膜切开术;在角膜周边部(瞳孔区以外)作 8~16 条放射状切口, 可使角膜中央变平坦,以降低眼的屈光度,达到矫治近视的目的。 一般对 2~8D 近视眼的矫正效果好,其矫正效果与切口深度,放射 状角膜切开的条数以及保留中央透明区的大小有关。但此种手术对 角膜造成一定损伤,处理不当可出现角膜穿孔、内皮失代偿及感染 等严重并发症,而且远期效果尚未完全确定,故对此手术应采取慎 重态度。 2、远视治疗 治疗:远视眼,如果视力正常,又无自觉症状,不需处理。如果有 视力疲劳症状或视力已受影响,应配戴合适的凸透镜片矫正。远视 程度较高的,尤其是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应及早配镜。随着眼球的发 育,儿童的远视程度有逐渐减退的趋势,因此每年还须检查一次, 以便随时调整所戴眼镜的度数。除配戴凸镜矫正外,还可以用角膜 接触镜矫正。 3、散光治疗 治疗:一般轻度而无症状者可不处理,否则应配柱面透镜片矫正, 近视性散光用凹柱镜片,远视性散光用凸柱镜片。 以上即是屈光不正的简单介绍。 目前人们对于眼视光技术这个名词还是很陌生,总有一些人对于这个名词都不知道。而 我们眼视光技术专业主要是培养眼视光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 毕业生可以从事屈光度检测、 眼镜定配、眼镜检测、眼科基本病理咨询等方面的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工作能力的 高技能专业人才。而目前主要的课程包括视光学基础、验光学、眼科临床、眼镜光学、隐形 眼镜基础、眼视光器械学、医学基础、眼镜定配技术、斜弱视、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等。眼 视光专业人才主要的就业方向是服务型行业如:各类眼镜店、医院眼视光门诊、眼镜生产企 业、眼镜贸易企业等。 目前我国正处于近视高发期,眼镜市场的需求巨大,而相应的眼视光技术专业人才却很 短缺。我国加入 W TO 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给高职高专医科院校开展眼视光技术职业 教育带来了机遇。而此对于我们从事眼视光专业的这一行业的人来讲也是一种机遇,所以我 们要抓住机遇,从而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也为眼视光技术这一行业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姓名:刘孟鸿 学号:19 号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当代医患关系哲学思考论文

一、当代医患关系性质的改变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一向是以服务于生命为宗旨的,客观地具有“善”的属性。从发生学角度看,医学起源于解救疾苦之“善”念。西方医学史上曾有:“减轻病患的痛苦的本能冲动是医学技艺起源的原因”[5]144这一观点。作为医学标志的“蛇仗”,意味着守护健康的向善志向。与此相同,中国医学史也认为由于面对“死于病”的人间苦痛,“圣人”兴发悲悯之情从而创建医药,促使医药学产生,“圣人悯之而医药兴”(《伤寒证治准绳》)。同时,医学的发展也是在“善”的力量推动下实现的。一部人类医学史,就是不断攻克疾病、维护健康、解救疾苦的历史。因此,在医学领域,维护健康、促进生命是一切价值的最终依据和标准。正是由于服务于生命的价值追求,自古以来,医学才得以享有崇高的荣誉。然而,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和市场机制不断深化其影响,医学的价值观念和宗旨出现了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影响着医学性质,并强烈冲击着医患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我国医学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客观地说,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重要的是要将科技的位置摆正。而在科技力量的推动下,医学本身产生了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出现了“科学技术万能”、“科学技术至上”等观念,以至于在我国医学发展进程中出现了“技术主体化”[6]1-4的趋势。这一趋势主要表现为“当代医学的一些技术,不是依从医学目的自身的需要,而是依从于技术自身想要做什么和能够做到什么,依从技术自身潜能能够实现的目标,技术因其发展而发展”[6]2,也就是说在医学发展过程中,技术引领着医学目的、规定着医学过程、塑造着医学性质,从而使得技术成为了医学的全部。其中,最根本的改变在于技术由手段变为目的,这使得一向以服务于生命为目的的医学,在价值方向上发生了转变,“善”的属性沦为“技术性”。在这样的医学背景下,技术成了衡量医学价值的标准,医务人员自然充满对技术的无限追求,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对技术的应用缺乏足够的审慎意识,甚至于盲目应用,这不仅导致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增加,也使得误诊误治率上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医学有时似乎由主要对发展它的技术能力感兴趣的精英领导,而他们很少考虑它的社会目的和价值,更不用说病人个体的痛苦”[7]11-12。传统中医文化认为“医乃仁术”,强调医学这一“生生之具”治病救人的作用。医学不应该是为了技术而发展技术,而应该始终将技术保持在“生生之具”的位置上。对于医术和患者的关系,中医认为是“病为本、工为标”(《黄帝内经》)的关系,意思是患者的生命是本,技术是标,技术是服务于生命的,医术必须基于患者的生命而使用,为和于生命而使用。相比之下,当代“技术主体化”的医学,变得“本末”倒置、“玩物丧志”,其结果是医学和技术形成具有一致过程和目标的共同体,反而将生命和健康从中分离出去。实际上,正是基于医学服务于生命的宗旨,医学和人类生命存在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医患才成为健康利益上的共同体。因此,当医学和人类生命的利益共同体分离之后,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就没有了内在依据,走向分离就是势所必然。

市场的本性是求利,医学的本性是向“善”,两者在性质上互相冲突。如果说技术主体化使医学偏离了“善”的价值方向,那么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则使医学的发展背离了“善”的价值方向。在我国,作为医学载体的医院,被推入市场化以后,在其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十分注重“利润”,市场逻辑主导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理念,受此影响,医患关系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现在病人往往被称为医疗保健的‘购买者’或‘顾客’,医生则被称为医疗保健的‘销售者’或‘提供者’。这样医患关系就被当做商品交换关系。”[8]36置身于其中的医务人员以“销售者”、“提供者”角色自居,因此,在医疗活动中“求利”意识凸显出来,甚至出现“拜金主义”的现象。可见,市场机制进入医疗活动之后,医患关系被简化、扭曲为一种经济关系,当经济关系主导着医患关系,医患共同体就会受到强烈的冲击,以至于出现在看病的“消费”过程中,病人花得多、医生就挣得多,病人花得少、医生就挣得少的普遍现象。如果说技术主体化导致了医患健康利益共同体的分离,那么医疗对利润的追求则使得他们由健康利益共同体变为经济利益对立体。

二、当代医患关系人文精神的失落与医患情感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人”是具有人文性质的,所以人文精神为医学所固有。医患关系是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人际关系,医学观指导着医疗活动的整个过程,医学观念不同医疗活动的过程就不同,结成的医患关系就不一样。医学观念决定着医患关系的特征和类型,在某种程度上,有什么样的医学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医患关系。当医学观念具有人文精神时,医患之间就具有情感凝聚力。在传统整体性医学模式的指导下,医生会关注患者的心理和情感,如希波克拉底曾说:“我们必须知道疼痛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疼痛,并且对人造成了何种危害”[5]13。《黄帝内经》也有:“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在这种医学观念中,“人”是完整的,其整体性被尊重。医生“既是肉体的医师,也是灵魂的医师”[5]18。同时,在医疗活动中,医患之间注重情感交流和联系,“医师与病人之间应亲密无间”[5]17,医生对病人应“笃于情”(喻昌)等。总之,传统医学观念保持着较为浓厚的人文精神,在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精神需要被关注,医患保持着亲近感,基于治病恢复健康的共同目标,双方具有团结意识,能够真诚协作,在情感上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共同体[4]。

在1977年美国学者恩格尔哈特教授就提出医学模式应该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我国医学界也从理论上认可这种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这种转变在医疗实践层面并未实现[9]337-340。也就是说,实际上,生物医学模式仍然主导着今天的医疗活动。在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诊治过程是在“生物属性”的视域里开展并完成的,医生局限于患者的生物层面去探寻疾病及其治疗。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情感等得不到充分地关注,这样,疾病和患者发生了分离,疾病和人发生了分离,人的整体性被简化为“生物性”。在医疗活动中,“人很久以来就已经消失了并不停地在消失”[10]419,医疗由“人道主义”变为“病道主义”,逐渐“重病不重人”。同时,医学朝着追求实证化、客观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医学经历“祛魅”淡化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11]2,在诊治过程中医生为了更好地专注于他的“科学世界”,不仅对患者的疾苦少有关注,还与患者保持必要的情感距离。比如,按照现代医学的要求,在病历书写过程中,描述患者情况时要求杜绝使用任何主观性的词语,越客观越好,在这样的医学观念影响下,医学不仅没有了敬畏,也弱化了情感。医学认识上主客二分,表现在医患关系层面,即作为认识主体的医生和作为认识客体的患者成为主客二分的关系,彼此相互分离,患者成为医生的客观化、外在化的世界。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沉浸于“科学世界”、患者身处于“生活世界”,医患成为两个世界的人。不仅如此,医疗活动中大量仪器设备等技术化手段的介入,大大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直接交流,面对面的交流在技术设备的介入中面前变得无足轻重,医患关系被“物化”。在医学被生物模式掌控,由自然科学引领,让技术手段干预的时候,“我们的治疗是机械的和非人格的,我们的医治者以拉开距离、冷静超然、关系正式并运用抽象概念为特征。”[12]可以看出,在医学不断地强化其科学技术性、削弱人文精神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医患之间被主客二分,情感交流的和人情关怀的缺失,医学的人性品质在下降,医学的人文精神在失落,使得原本应该具有亲密感情的医患之间彼此疏远,团结精神欠缺,合作性较低,内在凝聚力丧失,情感走向分离。

三、当代医患关系德性的削弱与医患道德共同体的分离

医学具有“善”的属性,它的最终实现离不开医务人员内在人性之“善”。虽然在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医学离不开科学技术,但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没有了人性之“善”的指导,其作用就可能是“恶”的。因此,“善”的事业只能依靠“善”的力量给予保证。所以,德性是医学的根本性力量这一根本性力量表现在医患关系上,即德性是医患交往的主要调节力量。实际上,因为医学是“善”事业,与此相应,医患关系的本质是道德性质。其内容是救助者与被救助者的关系。只有以德性作为主要调节力量,这种道德性质才能得到保证,道德性质的医患关系才与医学本身相符合,医疗活动才得以顺利开展。自古以来,医学对德性、美德都极为重视。西方医学自希波克拉底开始就对医生的美德提出了十分全面的要求,强调“他的性格必须像个君子”[5]17西方大哲柏拉图针对医学美德也曾提出:“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是坏的或者变坏了,他们就不可能很好地医病了”[5]22。中医在对美德的要求程度之高,内容之丰富在世界医德史上都十分突出。中医认为“医乃仁术”,以“仁心”行医才能实现医术救人的功能“仁心”即救人之心、活人之心、不忍之心等,它尤其注重仁、智、廉、不欺等主要美德。传统医疗活动以内在德性为基础,在医患交往过程中以内在德性作为调节力量,医生会将患者的需求转化为自我的道德要求,对道德责任的承担是“由仁义行”而非“行仁义”,这样,医生认同并主动践行医疗活动的道德要求,患者信任医生的道德品质,双方形成了一个道德共同体。

随着医学的发展,医学由个体行医模式转变为团体行医模式,在道德上,由对“好的人”的侧重转变为“好的行为”的侧重,由对个体性美德的注重逐渐转变为对团体性规范的强调。在一定意义上,对规范的强调增强了道德的可操作性,并有利于实现道德要求的客观化和普遍化。这种强调是对医学的促进。但是,由此削弱德性、美德的作用,认为伦理学在医学领域关注的重点是“规范”[8]31-37,使得道德的内在性力量和外在性力量之间失去了张力,这势必会影响道德要求的践行。总之,道德作用的发挥需要在内在德性和外在规范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并形成合力,道德建设需要“合内外之道”。道德规范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内在德性基础上的,如果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单纯依靠道德规范的调节而失去内在德性的保障,那么道德要求就会沦为形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就难以建立。实际上,在调节医患关系的形式上,我国医学事业不仅越来越倚重道德规范,还增加了法律和行政手段。这些手段的增加虽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德性做基础,很难取得实质上的成效。就法律手段来看,依靠法律约束医患双方,医生对道德责任的承担不仅会变得更为被动,而且会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因此,“2002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医疗纠纷中要证明自己无过。这一点现在被普遍认为是过度医疗的开端,医生为了避免有一天对簿公堂时无法自证清白,用‘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的方式提早准备‘证据’。”[1]可见,没有内在德性的支撑,法律手段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增加新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要求(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均须和患者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双方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以及贵重的物品。虽然这一行政手段的效果如何还有待证实,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道德规范的要求还是法律要求、行政要求,这些外在要求如果没有转化为内在自我要求,其践行就不是必然的。在我国医学事业发展过程中,从对道德规范的侧重,到增加法律和行政手段,调节力量趋向于外在化和强制化,但削弱了内在德性的作用,最终外在要求和医生内在要求之间不能实现统一,其落实就没有保证。这样,在医患交往过程中,医生对道德要求欠缺认同和主观意愿,其对道德责任的承担就会是被动和消极,乃至于沦为形式,因此,患者对医生的道德品质就不能形成信任,医患道德共同体走向了分离。

四、当代医患关系局限性的弱视与医患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从生命的角度看,患者是生命需要救助的人,医生是救助生命的人,和谐的医患关系离不开医患之间关于生命的共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命共同体。虽然医学在救助生命这一方向上的追求是无限的.,“医术造成健康是由于本性”[5]29,但表现在特定时期,医术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进一步看,医学虽然高扬“救死扶伤”的旗帜,但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现实中,医学总呈现为一门“有缺憾的艺术”。作为患方,基于医学的局限性,对不能治疗尤其是病人死亡的情况形成客观的理解和评价,对医患交往有深刻影响。但患方的正确认识离不开医学的引导。在传统医学史上,对于医学的局限性,医生是很关注的。据《史记》记载,因为医术高超,扁鹊在当时“名闻天下”,人们对他的评价是“尽以扁鹊为能生死人”,以为他能使“死人”复活,听闻这样的赞语,扁鹊说:“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自当生者,越人能使之起耳”,“自当生”是医生努力的前提,“非能生死人”则是医生能力的限度。对医学的局限性表现得客观且清醒。因此,中医比较关注“死症”。如《黄帝内经》中说,“五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素问·三部九候论》)。“死证”代表着生命危机的讯号,洞晓这一讯号,一方面可以救其于萌芽中,另一方面如果死亡已无法挽回,那就只好“顺天”以对之。所以,遇到不能救治的情况,如三国时期的名医华佗就会以实相告。与此相同,在西方医学史上,希波克拉底也曾明确指出“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医学无能为力”[5]15。

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医学在发展过程中将很多“不能”变为“能”,医学能力持续增强,这种发展趋势甚至使人类具有了“上帝”的能力,充当起“上帝的角色”。在医学凯歌高奏、能力巨大的时代背景下,人们习惯了医学之“能”,以至于忽略了医学本身永远存在“不能”。在医疗活动中,医学遗忘了谦虚,医生也往往傲慢。由于医学对自身局限性认识变得弱视,欠缺对患者的正确引导,人们对医学能力的要求和期望拉高,以至于“现代人已无法接受死亡了”、“因为他或她觉得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死去实在是不应该,怎么如此发达的医学科技就治不好自己的病呢?”[13]655这种认识带给医患交往很深的隐患。在今天的医疗活动中,当患者死在医院时,往往成为医患产生冲突和纠纷的导火索。“患者无论得到多么好的治疗,如果没有治好要走向死途,那么绝对是不甘心的;而患者家属在患者去世后总要把怒火集中投向医生与医院,绝不肯接受这样的后果”[13]655。患者的这种认识和态度固然是医患信息不对称的表现,但从医学角度看,则反映出强化对医学局限性认识的重要性。客观评价医学能力,可以推动人们正确理解死亡。而在医学对其局限性弱视的背景下,由于欠缺对患者关于医学能力客观评价的引导和教育,患者不能正确理解医学“不能”的情况,医生和患者在对死亡的认识上欠缺共识,导致了生命共同体的分离。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医患关系的问题是医患共同体的分离,因此,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发展趋向,进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际上是医患共同体的重建。如果说,医患共同体的分离是医学偏离了其本身的结果,那么重建医患共同体,实际上是医学向其本身回归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医学回归“善”的属性以此重建医患利益共同体。需要医学大大提升其人文精神,以此使医患重回情感共同体。需要医学强化对德性力量的重视,以此重建医患道德共同体。需要医学客观面对其局限性,引导人们的死亡观念,以此实现医患生命共同体的重建。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医患共同体应该是在医患“主体间性”(胡塞尔)基础上的重建,不能以共同体的统一性、整体性取消医生的独立性,尤其是在当前医生的人身安全屡遭危险的情况下,更应关注医生的合理权益。这应该成为医患共同体重建的一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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