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论文文献
关于宗教论文文献
论沈从文的宗教情怀
现代意义上的宗教精神是指深入探究人类命运问题,渴望减轻人类苦难,并且恳切希望将来会实现人类美好前景的一种终极关怀态度。沈从文正是这样一位具有深沉宗教情怀的文学家。在他的文学世界中饱含着博爱的基督教精神,天人合一的道家精神和追求心性自由的佛教精神。
一、沈从文的基督教情怀
基督教虽然在16世纪末就传入了中国,但基督教文化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在留学欧美的作家身上表现更为普遍。而自诩为“乡下人“的沈从文既没留过学,甚至没受过正规的现代教育,基督教文化却对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沈从文接触基督教是从读《圣经》开始的。1922年夏,二十岁的沈从文只身来到北京,虽满怀文学救国的崇高理想,却连基本的标点符号的使用都不熟悉,更何谈文学创作!当时身边唯一的师傅是一部《史记》,随后不久从燕京大学朋友处偶然得到一本破旧的《圣经》,他立即喜欢上了《圣经》“那接近口语的译文”和“部分充满抒情诗的篇章”,并从“反复阅读中”,“得到极多有益启发,学会了叙事抒情的基本知识”。可以说,沈从文作品自然、流畅、平白的风格,与《圣
经》有一定的传承渊源关系。而《圣经》所蕴涵的仁爱、善良、怜悯也成为他精神的寄托与支柱之一,他从中找到了不属于任何宗教派别的精神安慰,支撑他战胜一切困难与挫折。后来,沈从文认识了著名的教会学校燕京大学的一帮学生,如董秋斯、张采真、司徒乔、韦丛芜等。沈从文在与他们的交往中也间接地受到基督教的影响,这使他对教会生活、基督教知识有一定了解。1925年7月至1926年间,沈从文在其亲戚———曾任民国总理的熊希龄办的北京香山慈幼院里做事。慈幼院是一个慈善和救助机构,具体由中国基督教非圣职人员经办,沈从文在做事中也与不少基督教信仰者有往来,耳濡目染,受到一定影响。他因此写了一系列有基督教影响的作品,如《蒙恩的孩子》、《第二个狒狒》、《用A字记下来的事》等。
基督教“最根本的精神永远是爱———一种完全无私的精神,一种尊重他人并为他人寻求最高的善的行为”沈从文接受的主要就是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他在1933年回答有人提出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写作”时说:“因为我活到这世界里有所爱。美丽,清洁,智慧,以及对全人类幸福的幻影,皆永远觉得是一种德性,也因此永远使我对它崇拜和倾心。这点情绪同宗教情绪完全一样。”沈从文爱美丽,也爱永恒;爱世界,也爱人类。这种爱完全是一种宗教行为,闪烁着关爱人类未来的宗教情怀。
沈从文之所以接受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是因为他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仇恨和冷酷的世界里。在湘西,沈从文难以忘记的是军队中那些血淋淋的杀人场面,无数无辜百姓被军队长官以“土匪”的名义杀掉;在北京,沈从文体验最深刻的是都市中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和冷漠。从湘西到北京,生活空间的位移并未改变现实的严酷。人们之间缺少温情,找不到爱繁衍的土壤。既然现实中已经不存在爱,那么,爱又在何方呢?沈从文想到了《圣经》———一本充满爱意的圣书。他非常欣赏耶稣的“博爱”精神,并从中找到了永恒的精神慰籍。
在以后的生活中,这种爱逐渐内化为作家的一种心理内趋力,形成沈从文特有的“爱人类”“爱有生”“爱善”“爱美”的“爱的哲学”,伴随着沈从文漫长的一生。
二、沈从文的道家情怀
作为一种文化哲学体系,道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富有个性的一派。崇尚自然,强调以自然为本体的天人合一是道家哲学的一个重要观点。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应当效法自然并且顺应生命的自然,这样才能保持人的纯正本性,保持人性的健全和恒久。强调“天道自然无为”,推重自然人性观是庄子和老子哲学的共通之处。道家的人生观为生命的存在方式和存在质量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范式,对后世作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京派作家身上或多或少都闪现出道家文化的影子,尤以沈从文为代表。
湘西古朴原始、神秘奇丽、浪漫洒脱的苗族文化氛围喂养滋润了沈从文的心灵和感情。这种地域性文化呈现出某些和道家文化相同的价值取向,如对自然的顺应,对与自然相契的人性的凸现等。沈从文拥有浓烈厚重的乡土情结,在他笔下的湘西世界里,人们终日与古朴、宁静、和谐、美妙如画而又充满灵性的大自然为伴,拥有原始、野性、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他们的人性、人情、道德与孕养他们的大自然保持着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完全是自然孕育造化的精灵。他们性情所至,率力而为,不受任何陈规陋俗羁绊,也不为任何世俗礼法约束。四狗和阿姐在山雨洗净了的大自然中“撒野”(《雨后》),儿子特意筑路以方便母亲去庙里与和尚相会(《沅陵的人》)。湘西民间的道德处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状态,这种道德是纯审美的,它体现了人们的习惯、乐趣和愿望,反映了生命的需求和生命的趋向,完全符合人的生理自然和心理自然,彰示出生命的自由,生存的洒脱。
对人性的歌颂是庄子哲学的要义所在,沈从文的生命观、价值观明显受到道家文化的影响。其对健康的人性有着天然的倾心,他在《从文小说习作选集代序》中明确了自己的立场:“这世界上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神庙供奉的是‘人性’”[4]在他笔下,农民、兵士、水手、娼妓、童养媳等等,都具有一种生命本性的美。他还在《水云》一文中宣称:“我是一个对一切无信仰的人,却只信仰‘生命’。”[5]他笔下的画面与庄子“以自然为宗”的思想很相似,庄子思想中宣扬清淡无为、反对约束、恢复本性等特点在沈从文的小说中均有体现。沈从文笔下的主人公大都是“风日里长养着”的自然之子,这里的女子心地善良、温柔却刚强,体现着自然人性中和静柔美的一面;这里的男子诚实勇敢、,带有自然原始发力量与生命的冲动。这就是沈从文所认可的自然的人性和生命的本真状态,自然健康的人、人性是沈从文写作的起点,也是他的终点。
三、沈从文的佛教情怀
佛教虽然产生于印度,传入中国后却得到了创造性的发展,并形成了中国本土特点的禅宗。从文化学的角度看,禅宗是一种摆脱烦恼、追求生命自觉和精神自由境界的文化理想。沈从文深受佛教文化的影响,佛教的“心性论”为他思考“人”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使他掌握了人类自身的独特思维方式-———反视内心,从而体现出他对人类生命本质
认识的深刻性。沈从文最早接触到佛教,是他还在陈渠珍部下当兵的时候,当时他正处在精神上极度苦闷和困惑之中,内心有股难言的苦恼和寂寞需要向人倾诉,并希望有人能对他精神上紊乱的思绪进行疏导和启发。这时候,他饱读诗书的姨父聂仁德适时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为沈从文带来了儒家理学、佛学、西方近代哲学等以前他闻所未闻的人类文化精华。他在《从文自传》写道:“(聂仁德)为人知识极博,而且非常有趣味,我便常常过河去听他谈‘宋元哲学’,谈‘大乘’,谈‘因明’,谈‘进化论’谈一切我所不知道却愿意知道的问题。”这种谈话显然也使他十分快乐,因此每次所谈的时间总很长很久。但这么一来,“我的幻想更宽,寂寞也就更大了。”这里提到的谈话内容,根据沈从文后来思想的发展轨迹来看,其中佛学对他的影响最大,后来他读了大量的有关佛教经典。他在一本抗战时期出版的盗印本《月下小景》上的题字中写道:“(在武汉大学教书时)教书时间既不多,因此有四分之一时读书,有机会把碛砂藏内诸故事经卷大致看过一次或二次。”他很多作品如小说集《月下小景》中的小说、散文《七色魇》等都是直接以佛经故事为题材。
追求心灵自由是沈从文对佛教精神最深的感悟。个体生命是有限的,要摆脱个体生命的束缚,达到永恒的自在状态,必须扩张个体的心灵,追求心灵的无限自由。沈从文所感悟到的心灵自由是有“神性”的生命,也只有这样的生命才可以与日月同辉。他在追求心灵自由时主要凭借文学创作的方式,因为“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文字去捕捉住此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即终生不灭。”也就是说,文学创作是
心灵自由遨游的一种方式,而且感悟心灵自由时必须在一个清静的地方,同外物完全隔绝,“心有所悟,若有所契,无渣滓,少凝滞,”从而进入心灵自由的境界。正因为沈从文执着于生命的“神性”,才使他在现实的“人”的生活中感到精神上有无穷的困惑,不时发出“人生可悯”的慨叹!
综观沈从文的“神性”思想的全部内涵,其最核心部分就是要摆脱日益使人性异化的虚伪、堕落的社会生活,葆有一颗真心,恢复人之为人的神性生命。佛教心性论的明心见性思想为他提供了直指内心的思维方式,而大乘佛教的入世精
神又使他不逃避现实社会,呈现出一种天真、勇敢的进取精神。佛教对他毕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晚年还说过:“七四年六月过苏州重买《法苑珠林》一部,作为纪念。四十年人事变迁极大,童心未失,和所读诸佛经有相当关系。”童心未失,生命的“神性”常在,这是沈从文的人格魅力所在,也是他的作品永恒的艺术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英)詹姆士.里德.基督教的人生观[M].上海:三联书店, 1989
2、沈从文.沈从文全集(第9卷)[M].北岳文艺出版社, 2002
3、郭国昌.论沈从文的宗教精神.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5月
4、袁启君,论沈从文的宗教情怀,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11期
郑志明的郑志明教授1980-2007发表的期刊论文
台湾辅仁大学宗教学系郑志明教授1980-2007发表的期刊论文:1. 列子杨朱篇的意识形态,1980,哲学与文化月刊 7卷 9期2. 疏导台湾当今秘密教派,1980,鹅湖月刊 61 期3. 圣之时者 ─ 谈孔子对时代的回应,1981,鹅湖月刊 67 期4. 台湾瑶池金母信仰研究,1984,台湾风物 34 卷 3期5. 台湾斋教的渊源与流变,1984,台北文献直 67 期6. 台湾民间鸾堂儒宗神教的宗教体系初探,1984,台北文献直 67 期7. 浅论当今台湾民间宗教研究的态度与方法,1984,台北文献直 69 期8. 唐代古文家的天命观初探,1984,鹅湖月刊第 111 期9. 左传灾异说探论,1984,鹅湖月刊 114 期10. 试说无量寿经四十八别愿的宗教精神,1984,中国佛教第28卷第12期11. 唐代永嘉禅师证道歌义理初探,1984,中国佛教 28 卷 6期12. 台湾无生老母信仰渊源探论,1985,台北文献直 71 期13. 从台湾俗谚谈传统社会的处世思想,1985,台北文献直 74 期14. 检验高中新编中国文化基本教材中的孔孟「根本」思想,1985,鹅湖月刊 120 期15. 史通在中国文学上的价值,1985,孔孟月刊 275 期16. 销释金刚科仪的义理初探,1985,中国佛教 29 卷 5 期17. 唐代庞居士的诗偈及其宗教境界,1985,中国佛教 29 卷 11 期18. 敦煌写本老子想尔注义理初探,1986,中国学术年刊第八期19. 台北地区弘化院的宗教体系,1986,台湾神学论刊 8 期20. 台北地区夏教的宗教体系研究,1986,台北文献直 76 期21. 从台湾俗谚谈传统社会的宗教思想,1986,鹅湖月刊第 127 期22. 庄子内篇「人」的概念探述,1986,鹅湖月刊 133 期23.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义理疏证,1986,鹅湖月刊 137 期24. 游记类鸾书所显示之宗教新趋势,1987,中研院民族所集刊 61 期25. 醉古堂剑扫的社会人格,1987,中华文化复兴月刊 20 卷 6 期26. 菜根谭的社会思想,1987,科际整合学报第 1 期27. 台湾劝善歌谣的社会关怀,1987,民俗曲艺 45、46 期28. 灶君宝卷的灶神信仰,1987,民俗曲艺 48 期29. 太上感应篇的伦理思想,1987,鹅湖月刊 143 期30. 王爷传说,1988,民俗曲艺 52、53 期31. 试论清静经的「道」,1988,鹅湖月刊 155 期32. 功过格的伦理思想初探,1989,中国学术年刊 10 期33. 当今台湾民间鸾书的文学形式,1990,汉学研究8卷1期34. 唐代传奇的梦,1991,鹅湖月刊190期35. 从残害骨肉事件谈基层社会的文化意识,1991,文化评论36. 关汉卿杂剧的宗教意识,1992,鹅湖月刊 208 期37. 从「户蝇蚊子大战歌」谈民间文学的创作意识,1992,淡江大学中文学报1期38. 山海经的神话思维,1993,淡江大学中文学报2期39. 从杀害骨肉事件谈基层社会的文化意识,1993,鹅湖月刊 214 期40. 台湾民间信仰的济世观,1994,内政部「宗教辅导论述专辑」41. 庄子的鬼神观,1994,鹅湖月刊 233 期42. 台湾「新兴宗教」的名词界定,1995,台湾史料研究6号43. 台湾民间宗教的文化意识,1995,历史月刊86期44. 末世预言与卯劫观音,1995,历史月刊92期45. 信仰族群与族群和谐,1995,宗教哲学1卷2期46. 台湾新兴宗教的现象商议,1995,宗教哲学1卷4期47. 民间信仰与台湾的族群和谐,1995,鹅湖月刊 237 期48. 民间的养生术与民俗医疗,1996,历史月利96期49. 台湾观音信仰的现象分析,1996,宗教哲学2卷1期50. 台湾民间信仰的多重至上神观,1996,宗教哲学2卷2期51. 台湾善书研究的现况与展望,1996,宗教哲学2卷4期52. 台湾妈祖祭典的现象分析,1997,宗教哲学3卷1期53. 台湾「宗教教育」的问题商议,1997,宗教哲学3卷2期54. 唐君毅儒家宗教精神说,1997,宗教哲学3卷3期55. 论傅伟勋佛教生死学,1997,宗教哲学3卷4期56. 从传统宗教生死观谈代理孕母,1997,应用伦理研究通讯(1997.10)57. 胡适的宗教观,1997,鹅湖月刊 260、261 期58. 康有为的宗教观1997,鹅湖月利267、268期59. 林清玄学佛散文的教主形象1998,鹅湖月利281期60. 二十一世纪儒学的社会实践,1999,文明探索19期61. 道教的生死观,1999,历史月刊139期62. 台湾新兴宗教的文化特色1999,宗教哲学5卷1、2期63. 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的神人观1999,鹅湖月刊285期64. 儒学的现世性与宗教性,1999鹅湖月刊286期65. 元杂剧桃花女的婚姻仪式,1999,鹅湖杂志288期66. 杨赞儒与圣德宝宫,2000,台湾文献51卷3 期67. 台湾新兴宗教的救劫运动,2000,宗教哲学6卷3期68. 明初张宇初「岘泉集」的生命观,2000,鹅湖月刊295期69. 印顺的中国古代神话研究,2000,鹅湖月刊297期70. 《太平经》的养生观,2000,鹅湖月刊299期71. 《太平经》的性命观,2000,鹅湖月刊300期72. 谭嗣同的宗教观,2000,鹅湖月刊302期73. 从《太平经》谈道教的生命观,2000,中华道教学院南台分院学报1期74. 近五十年来台湾地区民间宗教之研究与前瞻,2001,台湾文献52卷2 期75. 台湾宗教组织化的困境,2001,宗教论述专辑3辑76. 凉山彝族「驱鬼经」的人鬼交感仪式,2001,民俗曲艺(2001.5)77. 从说文解字谈汉字的鬼神信仰,2001,鹅湖月刊307期78. 教育的「圣俗」问题,2001,鹅湖月刊309期79. 神观交谈-从多重至上神谈起,2001,揭谛学刊4期80. 社区文化的宇宙图式与神圣空间,2001,鹅湖月刊312期81. 台湾西王母信仰的时代意义,2001,鹅湖月刊218期82. 砂劳越华人社团与宗教互动关系,2001,马来亚大学《学术论文集》6 辑83. 台湾民众宗教信仰的生死关怀与灵验性格,2001,辅大宗教研究3期84. 台湾民众宗教信仰的生死关怀与灵验性格,2001,辅仁宗教研究3 期85. 台湾新兴宗教的宗教对话,2001,成大宗教与文化学报1期86. 民间信仰「合缘共振」与「含混多义」的思维模式,2001,玄奘学报4期87. 从太上洞玄步虚章谈步虚词的神人交感,2001,中华道教学院南台分院学报2期88. 台湾宗教团体经济资源的问题,2002,宗教论述专辑4辑89. 从灵感到修行,2002,宗教哲学8卷2期2890. 谈台湾药签文化,2002,传统艺术19期91. 从《太上洞玄步虚章》谈步虚词的神人交感,2002,道韵11辑92. 华人信仰心理与宗教行为,2002,鹅湖月刊324期93. 从唐君毅《病里乾坤》谈儒学医疗,2002,鹅湖月刊328期94. 巫术文化的哲学省思,2003,鹅湖月刊335期95. 禁忌文化的哲学省思,2003,鹅湖月刊342期96. 唐君毅的《人生之体验》谈儒学的生命教育,2003,新世纪宗教研究1卷3期97. 哪咤神话的生命观,2003,第一届哪咤学术研讨会论文集98. 敦煌写卷「患文」的宗教医疗观,2003,普门学报15期99. 台湾灵乩的宗教形态,2004,内政部宗教论述专辑6辑100. 东马德教会的发展,2004,世界宗教学刊3期101. 宗教组织的现代化与对治现代化,2004,宗教哲学31期102. 中国命运观的文化意识,2004,文明探索丛刊37卷103. 佛教与基督宗教社会关怀的省思,2004,文明探索丛刊38卷104. 陈靖姑信仰与法派的宗教形态,2004,新世纪宗教研究2卷3期105. 敦煌写卷「亡文」的生命教育,2004,普门学报19期106. 东南亚大伯公信仰的发展,2004,泉州华侨大学学报107. 对台湾汉人宗教精神领域的研究,2004,高雄道教学院学报1期108.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中的宗教观,2004,成大宗教与文化学报3期109. 老子的医疗观,2005,鹅湖月刊357期110. 「通神」与「神通」的文化意识,2005,文明探索丛刊41卷111. 人性与安宁疗护,2005,宗教与民俗医疗创刊号112. 《佛说天地八阳神咒经》的家庭礼仪与修行法门,2005,宗教与民俗医疗2期113. 佛教经典的胚胎生命观,2005,普门学报29期114. 藏传佛教在台发展现况与省思,2005,普门学报30期115. 台湾灵乩的宗教形态,2006,文明探索丛刊45卷116. 台湾寺院经济资源的运用问题,2006,亚细亚民俗研究6辑117. 《善生经》的生命修持观,2006,宗教与民俗医疗学报3期118. 杂阿含经》的瞻病关怀,2006,宗教与民俗医疗学报4期119. 牟宗三《圆善论》的生命关怀,2006,揭谛11期120. 从《道法会元》谈宋元符箓法派的世界秩序观,2006,成大宗教与文化学报6期121. 林兆恩的生命关怀,2006,辅仁宗教研究13期122. 明代王道渊的性命相混说,2007,鹅湖380期123. 《周易》六十四卦的生死关怀,2007,鹅湖月刊388、389期124. 《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的净土观,2007,妙林杂志19卷10、12月125. 易经六十四卦的生死关怀,2007,中山大学文与哲学报10期
关于宗教作用的论文
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ys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r,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ter)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天”是“公”的起源。“天”是至善、至公、至大。“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上一篇:塑料膜毕业论文
下一篇:毕业论文应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