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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论文范文集

发布时间:2023-03-02 20:35

分权论文范文集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我专门编辑了“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前言
  
  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其预算支出规模和结构。这种制度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标志分权程度的联邦制程度指数都处于增长状态,导致世界平均的分权程度从1975年的1.03上升到了1995年的1.94(Arzaghi and Henderson,2005)。
  
  与此同时,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关于非传统要素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的强调,为探讨政府制度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促进了对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相关性的研究。在此背景下,财政分权成为近期经济增长政策研究领域的一个新热点,近10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也日益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根据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分权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激励,因为分权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响应地方选民的偏好,有效地提供地方公共服务(Tiebout,1956)。近期的研究认为,由于各种功能的公共支出之间存在竞争性和替代性,有利于当地居民福利的地方公共服务支出就会受到挤占。钱颖一和罗兰(Qian&Roland,1998)认为,财政分权将影响政府支出构成,财政竞争使得基础设施的边际区域价值大于边际社会价值,从而使基础设施的支出份额增加,地方公共产品支出减少。Heine(2006)认为,流动性强的个体会以自己所拥有的退出选择为谈判筹码,不惜损害流动性差的个体的利益,要求政府增加生产性服务的提供。
  
  相对于理论上众多的文献,关于财政分权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研究较少,大多都是关注分权对于某一类公共支出水平或绩效的影响。傅勇和张晏(2007)发现,中国的财政分权对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产生了扭曲作用,导致文化类支出不足。一个待检验的假说是,中国特有的政治集权和财政分权的体制会使地方政府之间展开标尺竞争,这种竞争会对政府的支出结构产生扭曲。
  
   二、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
  
  财政分权之所以能引起地方支出结构的改变,最主要的基础就是财政分权下的地方政府拥有了自主安排支出的权力。因此,现有的文献在探讨财政分权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时,无不将重点集中在支出分权的作用上。而对于这种作用方式,现有的分析思路无非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支出分权使得财政的决策者由全国选民转为地方选民,因此,可以认为财政分权下的支出结构的改变主要是反映不同区域选民的不同偏好;二是从地方政府入手,认为中央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财政的决策者更接近于居民,从而更容易获得居民偏好的信息,与集权体制相比,会使地方的财政支出发生改变。这两种分析思路虽然角度有所不同,但落脚点其实是一致的,无非都是强调居民的偏好和需求发生了改变,或得到了更好反映。这种分析思路既表明了财政分权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的结构,同时,居民偏好的不同也形成了分权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具体特征。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其中涉及了各方面的因素,有体制上的也有地方官员本身的原因。各方面的原因纠缠在一起导致了目前这样一个结果,即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上重视基础建设投资,轻视科教文卫支出;重视生产性投资,轻视社会福利支出;重视政绩建设支出,轻视居民生活投资;重视行政管理支出,轻视民生投资。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2008年官方公布的中央财政支出结构。以科教文卫事业为例,其4项支出的总和只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10.6%,而仅仅一项工业商业事务就占到了10.7%。中央的财政支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支出预算时可能会参考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可以说地方政府重视经济而忽视科教文卫事业是有其根源的。而事权的下放导致了中央在减少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同时,却将财政支出的压力转嫁到地方政府的身上,因此为了保证科教文卫事业的总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在这一方面的支出比例,这也就造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紧张。为了缓解这种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经济投入以获得高额回报来缓解财政压力,这就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原因
  
  (一)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过分强调GDP
  
  在我国,地方政府最大的激励可能来源于中央所制定的晋升机制,而晋升的标准,据Li and Zhou(2005)的统计分析,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官员的重要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标准,使得在分权的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呈现商业性的趋向。地方政府往往扮演企业家的角色,或者是将精力投向经营盈利企业(黄佩华,2004),或者是努力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张卫国,2005)。这意味着作为官僚机构的地方政府只对取得生产率和效率等市场目标负责,而不管是否满足了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中央政府将更多的支出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并赋予它更大的支出自主权,却缺乏合理完善的考核、激励和约束的政策,一味强调经济建设,这是导致教育事业投入比例低的根本原因。
  
  (二)地方政府“投资饥渴症”
  
  地方政府普遍患有“投资饥渴症”,即地方政府部门几乎普遍都有无边无际的投资冲动,甚至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就象一个企业,一切以投资问题为中心,而对社会、文化、环境等其他问题很少关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过度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大了居民的财政负担,这都是不容忽视的现象。这种过度的投资不仅对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造成了不良影响,更是对地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从出发点来讲,投资与招商引资的努力是积极的,问题是政府为何总喜欢自己亲自上阵?反过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喜欢上项目?显然是因为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能在其中获得好处;另一方面,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这么做,同时,不合理的干部考核制度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想要治疗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必须在确立市场化取向的前提下,加快制度改革,这是解决“近忧”和“远虑”的根本途径。
  
  (三)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建设
  
  这个问题也是不难理解的,为了名声与晋升的需求,地方官员在任期间都会或多或少地进行政绩建设,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后,分税的比例使财权不断向中央集中,导致地方财政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财政 拮 据,一些领导干部要出政绩、搞建设,不是紧着手中这点钱办事,而是要用这点钱办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事,因此政府拖欠也是必然的。这种投资体制再不改、干部考核机制再不变,这种现象将无法根除。
  
  (四)财权与事权分配的不合理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两个比例”,即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以及提高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第一个比例的提高,在财政收入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但是第二个比例的提高,却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要支付超过收入能力的责任,地方政府自然要选择首先完成考核的“硬指标”,比如GDP增长,至少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软指标的被忽略,比如说教育质量。  可以说,地方财政过于追求投资性建设也是为了缓解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事权的下放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政府的资金不足,如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央与地方的比重就分别为15.27%和84.73%。为了确保这一部分的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高回报性的投资必然成为政府所追求的目标,这也是事权和财权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四、完善财政分权、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民生建设,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比例
  
  我国对于GDP过于执着,可以说是在刻意追求GDP的增长。虽然GDP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但是它有许多的缺陷,无法反映经济增长对于地区环境的影响,而且存在无效的GDP与消失的GDP,也无法反映居民的幸福程度。所以,经济增长应该采用更为综合的指标进行衡量。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注重居民的幸福指数,打造好民生建设与公共基础事业建设。这需要中央政府的合理规划和指导,根据各省的经济 发展状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下达相应的指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支出比例倾斜的问题,也能更好地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的结构。
  
  (二)制定全面的官员考核制度
  
  在我国,当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拥有人事任免权,并以GDP的增长作为考核标准的政治体制下,支出分权导致地方政府偏好于经济建设支出和除科教文卫之外的其他部门事业费的支出,而与居民的福利息息相关的科教文卫支出随着分权程度的加深,则会更加降低。收入分配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在经济投入的支出上,也是最明显的,但它似乎并不能降低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而且,倾向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也不能使地方政府在支出中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科教文卫。因此,要纠正我国地方财政这种支出结构的偏向,显然,在分权体制下,必须要改变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激励。在对地方所制定的晋升机制中,转变GDP的考核方式,以居民利益的实现和提高作为 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标准。同时,在不同的地区对官员的考察指标也要有所不同,应该按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标准,不能一刀切。

建筑工程管理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也显得日益重要论文。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建筑工程管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1)创新是时代的要求。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建筑企业只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不断的进行理论和技术创新才可以使建筑企业不断的发展。一个企业如果在创新模式上落后于他人,就只能永远跟在别人后边跑,直到被残酷的市场竞争淘汰出局,所以,建筑企业只有不停的创新管理模式,改善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 方法 ,才能使建筑企业在社会上站稳脚根,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质量。

2)创新是企业发展的要求。创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突破性的创新思维是建筑企业提高自身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工程管理必须要不断地创新发展才可以使建筑业平稳健康的发展下去,并为建筑公司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使建筑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展,由此可见,想要建立现代建筑企业制度,就必须创新。

3)创新是管理科学的要求。创新是管理科学的要求,所谓管理科学是在满足现实的需要下发展起来的,管理科学能够为企业工程管理提供较为科学的方法,从而使企业工程管理从理论转变成行为,这对建筑企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建筑工程管理创新的具体标准

1)要适应市场需求。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适应市场需求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虽然说建筑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及其所规定的范围,但是最终却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从市场中获取项目,在市场中操作项目,在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能力,进而进入到新的竞争中,因此市场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需要适应市场需求。

2)要符合生产力发展需求。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劳动工具日益先进,设备配置新,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工具越来越被广泛的应用,因而对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所以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当从生产力发展的三个要素出发,对劳动工具、劳动者进行协调,采用更加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创新方式。

3)要利于创建企业品牌地位。在项目施工管理创新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到品牌效应和 企业 文化 实质,要有利于企业品牌地位的创造,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过程中,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并对 企业管理 层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企业创新能力的不断充实。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

1)管理模式创新的方向。管理模式是项目管理的精髓,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现阶段,大多数的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仍然是传统的、老旧的模式,已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管理问题的产生。因此,要对我国建筑业进行内在剖析,建立健全符合建筑行业生产经营特性的体系结构,使其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能够符合现代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和规律。

2)管理模式创新发展的原则。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必须要符合弹性生产力原则和刚性产业结构的原则。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要做到充分放权,适当的将权利下放给项目部,形成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组织机构,充分体现项目管理的灵活机动性,同时要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符合贴进市场的要求。

3)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理念。施工企业作为项目 承包合同 的履约主体,同时也是项目管理成败的最终承担者。要实现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必须首先加快思想观念的更新,管理者的思想转变才能真正带动和推动整个项目管理的观念创新,从而为项目的管理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创新发展的环境。施工企业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就必须明确并处理好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和工期目标三者的对立统一关系,在确定目标时要进行各方面的比较,通过对目标的影响分析,选择最优化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项目有效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近年,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建筑数量越来越多,建筑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形式也不断创新,建筑行业的发展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质量问题,建筑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影响人们的居住舒适性和安全性,因此需加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是指建筑施工项目中,管理者凭借具体的手段、方法对建筑项目进行监测与管理,以确保建筑项目顺利实施和建筑质量。

一、影响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因素

(一)材料

建筑施工材料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以及 其它 的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建筑施工材料是工程建筑的物质基础,决定着工程建筑的最终质量,建筑施工材料的选用合理、保管方法得当、性能达标、产品合格对建筑工程的最终成果影响重大。因此,施工材料在进入建筑现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质量不过关的施工材料不予以进入现场,进场的施工材料需按照材料的种类和材质进行分类堆放,以减轻发放时的工作量。

(二)人

建筑施工中人员是建筑质量实现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中的人员因素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测人员等。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组织和安排施工,若管理人员的工作未到位,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质量。施工人员工作于建筑施工的第一线,是整个建筑工程的直接参与者,若出现问题,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必然出现问题。监测人员若监测不合理,那么将导致工程质量无法满足相关人员的要求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选拔优秀的人员,正确地用人员,以及做好人员的管理。

(三)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指对建筑项目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项目技术环境、项目作业环境、项目管理环境和项目周边环境等。项目技术环境包括气象、水文、地质等,项目作业环境包括防护 措施 、施工作业面的规模等。项目管理环境包括管理关系的选用和合同结构的确立等,项目周边环境包括项目四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着一定影响,有利的环境条件促进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不力的环境条件则会阻碍建筑施工的顺利开展,并影响其质量的控制。

(四)施工工艺与方法

建筑施工工艺与方法是指实际施工中选用的施工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合理的施工措施、先进的施工工艺、正确的施工操作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三大必备因素,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倡导新方法、新工艺在在施工项目中的应用,创新和完善施工工艺与方法,增强施工工艺的技术能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二、加强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的建议

(一)控制施工时的质量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1)质量控制点管理,对部分重点工程或薄弱环节建立相关的控制措施和检查制度。(2)质量管理手段,对质量进行随时监控,确保每个工序的质量。(3)调整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与方案有出入时,灵活进行施工方案调整。(4)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在发挥传统技术和工艺的基础上应不断吸收新技术、新工艺的优点,并将其与传统工艺技术相结合,进行创新后应用到施工的实际中,提高工程质量。

(二)控制竣工阶段质量

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意味着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束,同时也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也能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简述竣工阶段应由该建筑项目的各参建方共同对项目质量进行客观、精确的等级评定,此外,为确保该建筑项目的顺利竣工和通过验收,应让相关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让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有计划地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确保建筑工程的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质量管理监督

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应加强质量管理监督,建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能目标、业务职能的责任分配、施工标准、施工流程、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的内外沟通协调等。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监督体系,才能使施工过程有据可依和有法可查,才能明确管理权利,使管理权利层层分配,是建筑工程的每一项质量管理都能够不缺位、不错位,才能够保证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提高其施工效率。

三、结束语

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建筑工程管理的完善和发展亦是如此。总而言之,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但是该项工作的开展又有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筑企业只有对建筑工程管理的质量控制要素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和了解后,才能更好地制定相应对策来控制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进而实现该建筑工程对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对整个社会的社会效益。

大专会计论文范文参考

在我国会计行业的国际化发展、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协调的大时代背景下,我国高校本科 教育 的国际化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专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专会计论文 范文 一:会计教育发展现状

摘要:在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企业对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会计人员的个人工作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对会计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加强.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财务知识和专业 会计知识 是当前我国会计教育需要加强的重要的部分,丰富会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水平,以及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是会计教育的主要目的.我国的会计教育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时代的发展对培养所需要的会计人才的方式和内容都有了新的要求,会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体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进而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是我国会计教育中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难题.本文主要对我国会计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的发展进行展望,期望为我国会计教育的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会计教育;现状;发展

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很多产业的发展,同时行业所需要的人才的水平也越来越高,会计人才的需求也是如此.现如今我国的会计教育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相关的教育理念不够明确,学习体制不够完善和目标的脱离现实等都让我国会计教育的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下,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等都不满足社会的要求.我们想要提高我国的会计人员的水平就必须对会计教育进行改革,完善会计教育的体制、提高老师们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率,才能够拉近我国与世界会计人员的水平,促进会计教育的发展.

1我国会计教育的现状

1.1实践与理论分离

现如今我国的会计教育大都是直接向学生们灌输会计知识,在学习过程中比较枯燥,学生们不仅没有对会计知识产生足够的认识也丧失了对会计知识的学习兴趣,很多学生学习会计专业知识为了拿到一个会计资格证书,不注重会计知识的学习和会计的实践体会.其中重要的两个原因如下:其一是会计教育的课程的安排和设置不当,学生们所学到的会计知识与实际生活不符,不能在生活中进行验证,故而很多的会计方面的知识都是学过就忘,在以后的生活中不能够合理的进行应用,当遇到相关的问题时又临时去学习,不仅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并且再次学习的效率也不高,仅仅从书面知识上了解大概不能够仔细的理解所讲述的内容.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各国对人才的培养都是理论与实践并进的,同时各种行业的知识也都有涉猎,不再仅追求术业有专攻反而向着全方位发展的人才方向前进[1].我国在进行会计教育的过程中,该专业的学生的课程设计比较单一,除了一些必要的政治课程和数学课程之外大都是相关的会计课程,并没有设立一些其他的人文、科技等课程.这种课程安排让学生的视野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会计专业的学生在其他知识方面处于弱势,尤其是计算机方面.在科技不断发展的今天,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当前大学生必备的基础技能,所以会计教育的课程安排不能够合理,不能够为我国提供适合时代要求的人才.其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实践过少,不能够熟练的做到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学生一般都是生活在校园的环境中,很少接触到市场和经济环境,对很多的企业的知识不够了解.并且会计教育的课程中只包含一些基础的理论课程和大范围上面的理论知识,对于很多的企业的会计知识的细节不够详细,老师们不能够对企业中的很多细节问题进行讲解和分析,让学生只能够靠背的方式学习会计知识,在 毕业 之后不能够符合企业的人才要求,导致大学生的就业比较困难,不能够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1.2教育的目标不够明确

我国的会计教育的培养目的是向社会输送能够从事相关职业的人才,期望弥补我国在会计行业上面的人员缺失.在刚改革开放时,这种会计教育的目的能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培养大量的会计人员.不过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对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有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会计教育的层次、深度和制度也在不断地发生改变,提高我国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也是这一改变的必然结果.同时,市场和经济的变化多端和会计教育课程上课程变化都没有对会计教育的目标进行明确的定义,也模糊了会计教育的培养目的.

1.3教育体系不够完善

会计教育的体系和体制不够完善让其为社会输送的会计人才的效果打了折扣,不能够发挥其真实的作用.其一是会计教育的专业设置不符合时代对会计人才的培养要求.在专业课程的确定和排位上,领导们时常对专业的安排上比较随意,合并和增减专业是一种常见的现象,长远的会计人才培养和全方位人才的培养计划没有贯彻执行.我国的会计教育课程上,出了一些有用的相关专业外还设置了其他一些专业,这些专业都是没有很大实用价值,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专业,与实际生活的相关性不强,不能够锻炼到学生的能力和开拓视野的效果,浪费了学生学习的黄金时段.会计教育所培养出来的学生大都只对会计方面的知识有很浅显的了解,既不能够满足会计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新时代对全方位人才的培养计划,并且大学生的就业困难和专业技能低下等都是我国会计教育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后果.会计教育的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分类也符合课程的内涵,造成专业的设置和分类等设定不符合时代要求.其二是课程的设置不合理,专业课程的教学课时比较少而且课程内容不够丰富等都让会计教育的课程设定不符合人才计划的要求.很多公开的课程都添加到会计专业学生的学习课程中,很多科技、社会和一些会计课程都被忽略了,培养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有限,不能够符合企业对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会计知识的范围面比较窄,其他行业的知识又不了解严重的阻碍了大学生的今后的发展,综合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在工作中可能受到很大的打击.其三是教学内容比较陈旧,没有与时俱进也不够完整.我国的会计教育方面关于会计知识的教学大纲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教学内容也存在着异议,让高校在进行会计教育中难以抉择,教学内容一般都是集合大部分教学标准的共同部分,并且没有及时的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很多年都沿用同一会计教学的内容,让学生们所接受的会计知识系统没有与时俱进不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脚步,不满足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要求.不仅如此,还有很多的专业课程的知识上面存在重复的内容,浪费同学和老师的时间也没有取得更好的学习效率,如会计教育中的成本控制内容在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两门课程上都有讲述.

1.4教育理念不明确

我国会计教育中的教育理念的不明确是我国会计教育落后的根本原因,这种理念的不明确让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找不到教学的主次,学生们也相应的不能够取得较好的会计能力,学习能力不满足社会的需求[2].这一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比较注重对人才的专业技能的提高忽视了个人素质的提升;大多数老师和家长等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等的要求比较严格,让学生形成了一种只要学习好就一切都好的意识,不关注其他方面技能和知识的锻炼和积累,在学习过程中也比较重视那些重点的科目,在很多综合性的素质培养的课堂上做其他事情,个人的素质没有得到提高,在未来的工作中可能会受到很多的影响.其二是对专业技能的重视超过了对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定.会计是一个对企业的财务有着很大影响的职位,做好会计的工作与个人的职业素养和法规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我国现如今有很多会计人员没有遵循法律的要求而贪污受贿等给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加强会计教育中法律法规内容的讲授是十分必要的,要让会计人员在心中设定一杆秤,衡量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标准.其三是在会计教育中看中学生对学习过的知识的记忆程度而不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思考;会计是一项管理经济的工作,需要我们在理论中思考,在实践中学习,在思考中理解和融会贯通并且能够灵活的运用到实际生活工作中去.老师们利用实际案例进行教学能够很好地让学生们将所学到的知识进行思考并且运用到工作中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对今后学生在工作中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3].不过从我国的会计教育的现状来看,我国的会计教育过程中并没有注意到在利用实际案例进行教学和分析,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比较的枯燥无味,仅要求学生对这些知识的了解而已,没有引发学生对这一内容的深入思考和分析.

1.5教育层次分层不清晰

我国的会计教育的层次分层不清晰,比较偏向于会计学历方面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不断改革,会计教育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更加倾向于会计学历层次的教育,很多的专门的会计教育机构都相继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如果这种现象继续发展可能会导致会计行业的人才的严重缺失.我国会计教育在层次上分层不清晰的问题虽然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还是能够从会计教育的结构上可以发现,并且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这方面的问题早晚都会给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我国如何对会计教育进行改革来为企业输送更加符合要求的会计人才以及增强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和个人竞争力等都是现如今所面临的亟待解决会计教育行业中的问题.我国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针对会计教育这一方面进行改革,根据时代的发展趋势和环境的多方面考虑,不断地完善会计教育的专业和课程的体制,以及会计教育的层次分类等增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为我国经济事业的正常发展提供一份保障[4].

2我国会计教育的发展前景展望

在现如今的社会发展趋势下,我国的会计教育面临着很多的问题,这既是我国会计教育的所面临的挑战也是一种机遇,当我国的会计教育跨过这一道阻碍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会计教育前景十分好,需要我们能够对此进行正确的引导,实现我国会计教育的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国会计教育需要更加贴近国际水平,向着国际化的水平发展是我国会计教育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想要更快更好地实现目标需要我们对会计教育的教师、学科等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其中教师方面的国际化发展就是在会计教育中要首先培养或者引进高素质、高技能的师资队伍,只有在这一方面上的资源足够丰富才能够为我国培养更多的高水平会计人才,是实现会计教育国际化的基石.我们在组建更加靠近国际化的会计教师队伍的过程中,要注重会计教师的自身的会计知识的储备和更新,增加会计教师的来源通道,保证会计教育中教师自身会计知识能够满足社会的发展,为保证培养出更加贴近实际生活中的会计人才奠定基础.另外还要建立一个相关的会计知识的交流会,并对会计教育的老师们进行分类和分层,在不同的阶段进行不同层次的教学,毕竟老师资源是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的必备资源之一、老师们的影响对学生们对会计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以及是否会进一步的探究有着很大的影响.在对会计教育国际化发展的过程中,老师水平的国际化也需要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这是会计教育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另一方面的发展趋势就是学科的国际化.我国在加入国际贸易组织后教育的观念逐渐向国际的教育观念靠拢,迟早只看重学历而不注重自身的工作能力的观念将会逐渐被企业淘汰,符合时代要求的全方面发展的工作能力强的人才需求会越来越大,所以会计教育向着会计学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是一种必然的发展方向[5].对会计教育的课程和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是最佳的促进我国会计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一种方式.在这种发展过程中首先要将会计教育的教学课程进行合理的安排,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学习到相关的会计知识也要对其他学科有所涉猎,拓宽学生的知识深度和广度,一些可有可无的课程也可以酌情删减,为快速培养人才提供所必须的时间.其次是对老师们的教学方式的改变,向着学生们更加喜欢、老师们更加轻松的方向进行,培养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为培养学生更强的工作能力做出贡献.

3 总结

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的进步,会计教育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所需要的新时代人才,会计教育的发展道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要克服困难,向着更加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教育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冠军,张亚连.会计教育国际化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J].财会通讯,2011(12):26-28.

〔2〕李震.我国大学环境会计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浅析[J].会计之友,2011(18):120-121.

〔3〕王秀芬.河南省会计本科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5):171-174.

〔4〕吴平.我国会计教育国际化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12(03):112-114+120.

〔5〕__斌.国外会计伦理教育:现状与启示[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3(03):50-56.

大专会计论文范文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分析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国有企业的会计管理模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其中会计集中核算被广泛的应用。会计集中核算是一种有效的会计管理方式,采用这一核算方式能够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其经济效益。本文将对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策略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更加高效地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增强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贪污和资金的闲置及浪费。会计集中核算是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是一种适合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的会计核算方式,适应了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模式。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管理,落实和全面实行会计管理政策,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面的掌握下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下属单位的财务问题,以及会计集中核算中遇到的障碍,从而解决问题,使企业规避风险,顺利运行。此外,会计集中核算改变了下属单位自行管理资金的管理模式,避免其出现资金管理混乱和资金短缺的现象,使企业更加灵活、自由地运用资金,优化资金配置。

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对企业各下级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核算,但是下级单位的实物资产还是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这必然会出现下级单位的账务信息与实物资产不符的情况。事实上,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只是侧重于账面价值的核算,却忽视了对各单位实际资产状况的管理,造成会计集中核算与各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的情况,使得企业无法及时了解下级单位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变化,账实核对不及时,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

(二)会计核算与其他部门配合度不高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缺少配合,这影响到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财务工作效果。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制度尚不完善,未能明确核算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了解和相互监督,造成企业整体的运行效率较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核算中心人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也会加大,因而无暇顾及其他部门的业务情况,缺少相应的配合工作,有时还会出现财务问题混乱等情况。

(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之后,集中核算中心会把重心放在对下级单位资金状况的监督上,监督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但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却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过分重视监督职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会计的基础职能,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把控和稽核并不严谨,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一些国有企业处理不好集权与放权的关系,过于集权就会对下级单位管的过严,使下级单位失去积极性,而过于放权又会出现管理过于松散的情况。

(四)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许多会计人员对基本业务非常熟练,但是对会计软件的应用却不大精通。实际工作中,集中核算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懂得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还要精通会计电算化,懂得如何运用财务软件等。会计人员缺乏对电算化和财务软件的了解,这会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策略

(一)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后,企业不仅要着重核实账面信息,还要注重对下级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而下级公司也要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责任,认真的核对账面信息与实物资产,定期与集团公司核对资产情况。此外,企业与下级单位都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提高财务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对于遵守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表现好的会计人员要给予奖励,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明确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 方法 ,便于下级单位经济业务的开展与会计核算。一方面,要增强各部门对本职工作的熟悉程度,从制度上强化其在业务上的协调与配合,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会计核算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共同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的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下级单位也要配合集团企业会计审核的清查工作,加强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

国有企业要转变管理观念,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具体而言,在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将责任明确到人,建立明细分类账目,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资产流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同时,要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核算中心要完善内部审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业务质量。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使会计核算与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保证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与增值。

(四)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电算化技能

国有企业要逐步招聘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会计人员,择优录取,并定期的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会计知识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同时,要给在职的会计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提高会计专业素质,尤其是要掌握会计电算化方面的知识,以及财务软件的应用,以提高其工作效率。此外,还要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财务会计知识,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对出现的会计业务问题和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避免企业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性,为企业做好 财务管理 工作打下基础。企业要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就应加强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从而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春雷.对企业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J].会计师,2012

[2]许国平.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主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J].现代经济信息,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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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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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范文8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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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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