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志毕业论文
王承志毕业论文
几年前,国外发明了一种新的基因改造技术,国内也有广泛应用,但国内外都只限使用于动植物(无论体细胞还是性细胞)或人类的体细胞。限于伦理问题以及一些国家的法律明文禁止,一直无人改造人类性细胞的基因。
这一状况,于4月18日被我国中山大学生物学副教授黄军就及其合作者打破。他们在世界上首次报道了改造人类性细胞基因后获得早期胚胎。一石激起千层浪,该研究引发的担忧近日不断发酵。
这一技术进展为何会引发巨大的伦理争议?基因技术一旦应用于性细胞,不仅可能出现基因的“私人定制”,而且可以影响很多代,甚至人类进化。《赛先生》将对此刊发多篇文章,欢迎不同意见投稿。在今天刊发的首篇文章中,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承志认为,这一技术进展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引起的后果可能无法预料。
王承志(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4月18日,中山大学生物学副教授黄军就带领的研究组在Protein & Cell杂志发表论文,在世界上首次报道了使用基因编辑技术改造人类胚胎的研究进展。在这项研究中,该研究小组对人三原核受精卵中的HBB基因(编码红细胞珠蛋白)进行了改造。一石激起千层浪,国际科学界对该研究做出了迅速而态度迥异的反应,该研究引发的伦理担忧也在不断发酵。
遗传病:无尽的缺陷
在黄军就课题组发表的论文中,他们改造了受精卵中编码珠蛋白的HBB基因,该基因的突变会导致一种常见的遗传疾病——β地中海贫血。
这种疾病可导致严重贫血、发育不良、骨骼改变,甚至引起新生儿死亡。而类似的遗传疾病还有很多,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家族性遗传。这些疾病一代又一代地折磨着整个家族,就像他们的祖先中了某种不可解的诅咒。
20世纪之前,人们对这些疾病的认识还非常肤浅,几乎毫无对策。让其雪上加霜的是,近亲结婚的风气在古代的东西方都非常盛行。16世纪,显赫一时的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继承人查尔斯二世,因其家族长期近亲结婚而身患多种遗传疾病,特别是因生理缺陷而没有子嗣,进而最终导致了哈布斯堡王朝的迅速衰落。中国古代的近亲结婚也时常发生,比较著名的例子是汉武帝和其皇后陈阿娇是表亲。
显而易见,近亲结婚导致遗传缺陷基因在家族中不断继承并累积,而不同遗传背景的人通婚则会不断“稀释”遗传缺陷基因。但即使父母双方只有一个人的一条染色体含有某遗传缺陷基因,其后代继承该基因的可能性依然高达二分之一。显然,如果要在一个家族中彻底杜绝一种遗传病,就必须保证出生的所有婴儿都不携带患病基因,而生理条件下体内受精过程是随机的。
2014年,北京大学乔杰、谢晓亮和汤富酬研究组合作,利用极体的单细胞测序技术帮助一对患有遗传病的夫妇,体外选择了不含有致病基因和已知突变的胚胎,从而让他们的宝宝完全摆脱了“家族魔咒”。这是遗传病学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突破,让人类第一次在个体水平上终结了其家族的致病基因。
这项工作与黄军就团队的工作的区别,在于这只是一个人工选择受精胚胎的过程,并不触及人为改造胚胎基因的伦理红线。而这根红线,却不啻人类与“造物主”的分隔线。越过它,人类就可能进入改造自身物种的另一个世界。
基因改造:“上帝”之手
人类对于自身从哪里来,以及自身为何是人类这种问题的思考大概从未停止过,因为不同的文化中都能找到一个相似的故事:一位(或多位)具有超能力的“神”创造出了所有的物种,包括人。这些不同文化背景的神话故事中还能找到另外一些相似的故事,比如都有一些“神”能够改造现有的物种,如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将美杜莎的长发改造成毒蛇,日本神话中甚至有邪鬼蛊惑一位男人种下其爱人头颅而得到人面树的传说。可见,人类的想象力已经可以跨界改造生物了。
事实上,人类对于改造物种的渴求一直存在并不断实践着。今天,和人类关系密切的动植物,从办公室中的盆栽到家里养的宠物,再到作为食物的各种畜牧动物,几乎都是人类通过各种育种方法改造(主要是通过杂交)而来,而这一切背后的原理直到上个世纪才被人类认识。
今天,关于生物性状两个最基本的知识几乎已变为常识:一切生物的性状都由基因决定;基因的本质是脱氧核糖核酸(DNA)序列。当人类窥探到了造物的奥秘以后,不可避免的事情即将发生:人类想改造自己。
人类是想改造自己的,从越来越风靡的整形医院就能看出来,但人类从未在基因层面上改造过自己。自从“双螺旋结构”的大门打开以后,人类对DNA的操作越来越随心所欲。限制性内切酶、连接酶、修饰酶等工具不断被发现和改造,科学家可以在试管中将DNA片段像乐高积木一样任意拼接;聚合酶链式反应、DNA合成技术和DNA测序技术使得科学家可以阅读并创造新的DNA序列;细胞内同源重组现象的发现使得科学家可以对细胞内的DNA进行编辑:首先是原核生物如大肠杆菌,随后低等的真核生物如酵母也被攻克,然后果蝇、斑马鱼、老鼠等一系列模式生物也都被科学家逐一“拿下”。
2013年,CRISPR-Cas9技术的问世,使得基因改造成为一项成本极其低廉,操作极其简单的事情,任何一个有基本分子生物学背景的学生都能在很短时间内学会并操作。至此,“上帝之手”仿佛已经掌握在人类手中:我们有能力改造人体细胞内的基因,甚至改变胚胎的基因而得到我们想要的个体。
配合美好的想象,技术可以让一切听上去都美好起来。科学界对于基因改造(业内人士称为基因编辑)技术也开始狂热起来,好消息接二连三地传来:科学家成功清除了艾滋病毒潜伏的细胞模型中的病毒DNA、科学家成功敲除了癌症细胞的致癌基因、科学家成功在人类干细胞中修改了遗传缺陷……科学家好像已经无所不能,只差将最后那扇门轻轻推开。
变种人:潘多拉魔盒?
电影《X战警》想象了由于基因进化人类出现了各种变种人,而变种人与普通人的冲突将世界带入各种灾难之中。基因编辑技术的成熟,使得基因可以人为被“进化”,从而可能让某些电影中的假想情节变为事实。
试想,如果人类胚胎基因可以被任意编辑,那么首先多种遗传疾病将可以被彻底根除,但人类并不会满足于此,因为人类还希望获得“更好”的基因。比如有些父母可能会希望孩子拥有“更聪明”“更健康”“更漂亮”等等的基因。基因技术一旦应用于胚胎,就可能出现基因的“私人定制”。正如整容技术最初在医学上,只是用于修复由于疾病或创伤造成的严重缺陷或畸形,而后不可避免地成为自我“定制”的途径。类似韩国选美赛中千篇一律的美貌面孔这种情形,谁知道会不会在基因层面再现?
如果基因改造仅仅是停留在人为选择甚至创造“更好”的基因来传给后代,世界也只是多些同质化的个体罢了。但倘若这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引起的后果可能是无法预料的。
我们不能忘记,人类总有一些疯狂者,当他们掌握了某些资源后便会将人性踩在脚下。“二战”期间希特勒在对他的部下训话时说:“我们对于亿万愚蠢可笑的斯拉夫人,要采取这样的办法:把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按照我们的要求加以改造,而把其余的人隔离在他们自己的猪圈里”。即使人类文明经过惨痛的世界大战后进入了21世纪,极端宗教势力依然在很多地方横行。试想,他们中的某些人如果掌握了基因编辑技术并应用于人类,世界将会如何?
科学与伦理:人类将何去何从
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曾有一句名言:“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不能如愿,一是如愿。”科学家花费了大量精力将基因编辑技术发展到如今的高度,在多少代科学家消灭人类遗传病的愿望已经看到一丝曙光的时候,人类在“天堂”的门外是推门踏入禁区,还是三思而后行?这将决定人类的未来。
科学是纯洁的,正如法拉第将科学比喻为初生的婴儿。但婴儿终将长大成人,可怕的是,一旦其长大成人,就不再听父母的话了。它可能成为一位圣人,也可能成为恶魔。正如人类创造出财富,而如今财富也在控制着人类。科学如不能拴上伦理的红线,便可能变成脱缰的野马。
1996年,“多莉”克隆羊的诞生,标志着人类可以开始复制高等生物;2010年,“科学狂人”克莱格·文特尔首次合成人造生物“Synthia”,标志着人类可以创造全新物种;而如今,我们正站在定向改造人类——我们自身这个物种的禁区之前,伦理从来没有如此重要过。如今,多数国家已通过禁止克隆人的法律,也许现在到了我们的立法者直面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光遗传学会不会获诺奖?
“诺奖风向标”拉斯克奖揭晓, 光遗传学领域的三位科学家获2021年的拉斯克奖基础医学研究奖 | 图源:
导 读
北京时间9月25日零点,2021年拉斯克奖(The Lasker Awards)公布了三大奖项获奖名单。其中, 基础医学研究奖 由Dieter Oesterhelt、Peter Hegemann 和Karl Deisseroth获得,以表彰他们对光遗传学的贡献;来自BioNTech的Katalin Karikó和宾夕法尼亚大学的Drew Weissman获得 临床医学研究奖 ,以表彰他们发现基于mRNA修饰的新治疗技术; 医学科学特别成就奖 则颁给了诺贝尔奖得主David Baltimore。
光遗传学被认为是一项注定要得诺奖的技术(相关文章:光遗传学:一项注定要得诺贝尔奖的技术)。
实际上,对于光遗传学技术作出贡献的科学家不止这三人,还有他们的合作者和其他科学家。
科学的发展常常伴随着科学家竞争,这是科学的常态。每一项科学成果的背后,故事主角们都有不同的悲喜。但无论结局如何,每一位 探索 在知识边缘的科学家都值得我们深深的敬意。
撰文 王承志 梁希同 林岑
责编 夏志坚 陈晓雪
北京时间2021年9月25日零点,有 “诺奖风向标” 之称的拉斯克奖 (the Lasker Awards) 公布,三位在光遗传学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获得阿尔伯特·拉斯克基础医学研究奖。
获奖理由:
发现了可以激活或沉默单个脑细胞的光敏微生物蛋白,并将其用于开发光遗传学——神经科学领域的一项革命性技术。
根据拉斯克奖官网介绍,三位获奖人的具体贡献分别是:
迪特尔·奥斯特黑尔特 (Dieter Oesterhelt) ,发现了一种古细菌蛋白质,它可以在光照条件下将质子泵出细胞;
彼得·黑格曼 (Peter Hegemann) ,在单细胞藻类中发现了相关的通道蛋白;
卡尔·代塞尔罗思 (Karl Deisseroth) ,利用这些分子创建了光触发系统,这些系统可以在活的、自由移动的动物身上使用,以理解在迷宫一般的脑回路中特定类别乃至一类神经元的作用。
大脑是人最复杂的器官,人的感觉、记忆、思考、运动等诸多生理活动,以及各种神经系统疾病都与神经元的功能息息相关。多年以来,理解各种神经元的具体功能一直是神经生物学的中心研究领域。
特异性地控制神经元活动对神经生物学家具有无法抵挡的吸引力。如果能特异性地激活一类神经元,那么就可以通过观察激活后的生理现象来推测其功能。同理,如果能特异性地抑制一类神经元,则可以推测这类神经元对哪些生理活动是必须的。
神经生物学家们尝试过各种方法来达到这个目标。比如,用微电极来刺激神经元,或者使用化学物质来模拟或者拮抗神经递质。但这些方法都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微电极控制的精度不够,比如不能特异性地控制一类神经元;化学物质控制神经元的速度难以控制,很难在毫秒级别进行操作。
紫色的膜与光传感器
1969 年,29岁的青年化学家迪特尔·奥斯特黑尔特 (Dieter Oesterhelt,1940年-) 从德国慕尼黑大学学术休假,来到了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电子显微镜专家沃尔瑟·斯托克尼乌斯 (Walther Stoeckenius,1921年7月3日-2013年8月12日) 的实验室。
当时,斯托克尼乌斯正在研究一种可以在高盐环境中生存的古细菌的细胞膜,这种微生物现在被称作盐生盐杆菌 ( Halobacterium salinurum ) 。在这次合作中,奥斯特黑尔特证实盐生盐杆菌的细胞膜中紫色的组分含有视黄醛。随后,他和斯托克尼乌斯确定了古细菌中的一种蛋白质,并将其命名为细菌视紫红质 (bacteriorhodopsin) 。1971 年,他们提出细菌视紫红质起到了光传感器或光感受器的作用。
迪特尔·奥斯特黑尔特 | 图源:
回到德国后,奥斯特黑尔特和斯托克尼乌斯继续合作这一研究。奥斯特黑尔特发现,细菌视紫红质可以将质子泵出细胞。这个神奇蛋白质,像是一个微型光能发电机,能吸收光子的能量,用这些能量把质子泵到细胞的外面,从而进一步转化为细菌所需的能量。
后来,科学家们发现了另外一种含视黄醛的光激活泵——卤化视紫红质 (halorhodpsin) ,可以将氯离子输送到细胞中。这两种物质的发现和对其生物物理、结构和遗传学的研究,为光遗传学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见解。
来自微生物的光敏蛋白
20世纪80年代,彼得·黑格曼在位于慕尼黑的马克思·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他的导师正是发现细菌视紫红质的迪特尔·奥斯特黑尔特。
黑格曼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来自另一种细菌的视紫红质——卤化视紫红质 (halorhodopsin) 。
卤化视紫红质存在于一种耐盐古细菌中,其利用光能将其生活的高盐度环境中的氯离子排出体外。黑格曼首先通过生物化学技术分离提纯了这一蛋白。
彼得·黑格曼 | 图源:
此时,刚刚在法兰克福的马克思·普朗克生物物理研究所建立自己实验室的恩斯特·班贝格 (Ernst Bamberg) 参与了进来,他通过构建体外系统来研究黑格曼所提纯出的halorhodopsin的电化学特性。
1984年获得博士学位后,黑格曼来到美国雪城大学的肯·福斯特 (Kenneth Foster) 的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
福斯特研究的是另一种对光敏感的微生物:单细胞绿藻。这些单细胞的藻类具有趋光性,能够挥舞鞭毛向着有光的方向游去 (它们需要光进行光合作用) 。福斯特认为,单细胞绿藻也可能使用某种视紫红质作为它们的眼睛,从而得知光亮的方向,并且能驱动鞭毛游往有光的地方。
莱茵衣藻 Chlamydomonas reinhardtii
1986年,黑格曼回到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建立起自己的实验室,开始潜心研究莱茵衣藻 ( Chlamydomonas reinhardtii ,一种微小的绿藻) 趋光性行为。
1991年,黑格曼发现,莱茵衣藻的光受体也是一种视紫红质,但它的工作方式与之前发现的各种视紫红质都不一样。衣藻视紫红质的光照之后会引起钙离子流入细胞中,从而引起的电流能够激发鞭毛的运动,他称之为光电流 (photocurrent) 。
恩斯特·班贝格(Ernst Bamberg)
人眼中的视紫红质感光之后也会产生光电流,通过神经传递到大脑之后就形成了视觉。人眼中视紫红质引起光电流需要经过细胞内一系列蛋白的信号传导,而黑格曼发现衣藻视紫红质产生光电流的速度比人眼中的视紫红质快得多。据此他大胆地推测: 衣藻视紫红质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可以作为电流开关的离子通道。
然而,此后的十年里,黑格曼使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像当初分离提纯一样分离卤化视紫红质提纯出衣藻视紫红质,来验证他的猜想。
随着分子生物的发展,2001年,黑格曼和其他科学家通过测序衣藻的基因组发现了两个新的光受体基因。
为了证明它们究竟是不是苦苦追寻十余年的衣藻视紫红质,黑格曼找到了当初和合作研究卤化视紫红质电化学特性的班贝格。
此时的班贝格已经是普朗克生物物理研究所的所长。此前的1995年,班贝格就和普朗克生物物理研究所的科学家格奥尔格·纳格尔 (Georg Nagel) 将细菌视紫红质表达在动物细胞中,使得动物细胞在受到光照时产生光电流。
奥尔格·纳格尔(Georg Nagel)
2003年,从黑格曼那里得到光受体基因后,班贝格和纳格尔用同样的方法成功地在动物细胞中表达了衣藻视紫红质蛋白,从而发现只要有这个蛋白单独存在,就能产生光电流,使阳离子流入细胞中,造成细胞去去极化。他们的结果终于证明黑格曼的假说:衣藻视紫红质是一个能被光所打开的阳离子通道。
从前人们知道,特定的化学分子,或者电压的变化,或者机械力的变化可以开关特定的离子通道,而能被光直接控制的离子通道还是第一次被发现,于是他们把衣藻视紫红质命名为视紫红质通道蛋白 (Channelrhodopsins,ChR1) 。这个词由离子通道 (Channel) 和视紫红质 (Rhodopsin) 组合而成。
他们还在爪蟾的卵细胞中表达了这种蛋白,发现光照可以引起细胞的静息电位发生变化。这项开创性的工作发表在了2002年6月的 Science 上。
2003年,纳格尔和黑格曼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通道蛋白——ChR2。这一次,他们不但做了更深入的机制研究,而且把ChR2首次在人的细胞(HEK)中表达。作者在文章结论中写道:“ChR2能够成为控制细胞内钙离子浓度或者细胞膜极化水平的有用工具,特别是在哺乳动物细胞中”。
ChR1和ChR2的发现,让一些神经生物学家眼前一亮——这或许就是使用光来控制神经元的理想介质。而光遗传学的大门从这里也正式开启了。
光遗传学的诞生
视紫红质通道蛋白的发现,不仅仅解释的衣藻的趋光性行为,纳格尔和班贝格的实验还证明了这个来自衣藻的光敏感通道能独自驱使动物细胞产生光电流。因此,借助这个光敏感通道,就可以通过光来遥控动物细胞,特别是神经细胞的电活动。
用光来改变神经细胞的电活动是神经科学家长久以来的梦想,光刺激有着比传统药物刺激和电刺激更高的时间和空间的精确性,并且对组织的伤害更小。
20世纪90年代,科学家开始使用光控释放神经递质来激活细胞,但这种方法的时间和空间的精确性仍然不够。
2002年,奥地利神经科学家格罗·米森伯克 (Gero Miesenböck) 开始在光控中引入遗传学,尝试将果蝇眼中的视紫红质表达在哺乳动物细胞中,或者将哺乳动物的离子通道表达的果蝇的神经细胞中。使用遗传学的优势在于,可以专门针对研究者想到测试的神经细胞进行遥控,但米森伯克缺乏一种强有力的工具可以让光精确地改变神经活动。
格罗·米森伯克 (Gero Miesenböck) | 图源:
2003年在衣藻中发现的视紫红质通道蛋白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强有力的工具。
2000年,爱德华·博伊登 (Edward S. Boyden,1979-) 来到斯坦福大学,在钱永佑 (Richard Tsien,钱永健的哥哥) 和詹妮弗·雷蒙德 (Jennifer Raymond) 教授的指导下,研究小脑神经回路。
在钱永佑的实验室,博伊登遇到了钱永佑之前的博士生卡尔·代塞尔罗思 (Karl Deisseroth,1971-) 。代塞尔罗思之前在斯坦福大学学习神经生物学,并在斯坦福医院当过精神科住院医师。
有着工程背景的博伊登和医学背景的代塞尔罗思经常在一起讨论当时神经生理学的研究技术。多次的思想碰撞让两位年轻人意识到,当时的技术还有很大局限,神经生物学家需要更好的工具来控制大脑中特异的神经元,他们决定开发这样的工具。
Edward S. Boyden | 图源:
他们最初设想可以使用磁场来控制神经元,在神经元中表达机械拉力敏感的离子通道,然后把微小的磁珠特异性连接到这种通道蛋白上,这样就可能通过外部磁场来控制神经元的电活动。但是,无论是找到合适的机械敏感离子通道基因还是把磁珠连接到通道蛋白上,技术难度都非常大。
后来,博伊登在阅读一篇1999年发表的论文中得到了灵感。这篇论文报道了在嗜盐碱单胞菌中发现的卤化视紫红质 (halorhodopsin) ,能够在大脑的氯离子浓度下工作。这种视紫红质可以在受光照时激活离子通道。
博伊登意识到使用光来控制离子通道比磁场更容易实现。他写邮件给这篇论文的作者,索要了这个蛋白的基因。但后来由于博伊登忙于博士学位论文,这件事情被晾在了一边。
2003年秋天,代塞尔罗思即将独立成为PI,组建自己的实验室。他写邮件给博伊登,希望博伊登博士毕业后可以去他的实验室做博后,一起开展之前讨论的使用磁场控制神经元的项目。
卡尔·代塞尔罗思 | 图源:
从2003年10月到2004年2月,代塞尔罗思和博伊登为即将开始的磁控神经元项目阅读了大量的文献。恰在此时,纳格尔、黑格曼和班贝格及同事们在 PNAS 期刊上发表了前文提到的ChR2的论文。
博伊登阅读这篇论文时立刻意识到,ChR2拥有他们设想过的一切特性:在一个蛋白中把输入信号 (光) 和输出 (去极化神经细胞) 偶联起来。事实上,同时意识到这一ChR2这一特性可以用于光控神经细胞的,远不止博伊登一人。
博伊登写信给代塞尔罗思,希望能联系纳格尔索要ChR2的克隆。代塞尔罗思于2004年3月联系了纳格尔。那时,纳格尔已对ChR2做了一些改良,他把这些改良后的克隆寄送给了代塞尔罗思和博伊登。
博伊登当时还在钱永佑的实验室做博士课题。但从2004年7月开始,博伊登几乎把博士课题放在了一边,专心做起了ChR2在神经元中表达的项目。
2004年8月4日的凌晨1点,博伊登在钱永佑的实验室里用蓝光照射表达了ChR2的神经元,成功观察到了去极化和动作电位。早上,他发邮件给代塞尔罗思告诉了他的发现。代塞尔罗思回信:“太棒了!!!!!” 五个感叹号显示了他当时的兴奋心情。
2005年初,张锋 (就是后来最早在哺乳动物细胞中使用CRISPR做基因编辑的那位,现麻省理工学院教授) 来到代塞尔罗思实验室开始了研究生生涯。他改进了博伊登的表达体系,使用慢病毒在神经元中表达ChR2,大大增加了该系统的稳定性。
2005年4月19日,博伊登和代塞尔罗思把他们的发现投稿给 Science 杂志,遭拒稿,理由是没有具体的科学发现。5月5日,他们投稿到 Nature 杂志, Nature 建议把稿件转投给 Nature Neuroscience 杂志。经过一轮修改, Nature Neuroscience 接受了这篇文章。
光遗传学的其他研究者
自从黑格曼等在2003年发表了光敏通道蛋白ChR1和ChR2,很多科学家都意识到这类光控通道蛋白有极大的应用潜力。一场无形的竞争也在悄然展开。
美国底特律的韦恩州立大学华人神经科学家潘卓华是一位视觉专家,他在2000年早期即构想将光敏蛋白表达在盲人的眼内,以代替视杆细胞和视锥细胞的缺失。
潘卓华 | 图源:
2003年ChR1和ChR2论文的发表,潘卓华敏锐地觉察到这可能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光敏蛋白。
他与萨鲁斯大学 (Salus University) 的 Alexander Dizhoor 教授合作,在神经节细胞中表达ChR2。Dizhoor 教授的团队设计合成了光敏通道蛋白的DNA,并添加了示踪的荧光蛋白——这与纳格尔对ChR2的改良非常类似。同时,潘卓华使用病毒在细胞中表达ChR2,这与张锋在代塞尔罗思实验室的改进也相似。
2004年7月,潘卓华将载有ChR2基因的病毒注入给小鼠,5周后他通过荧光蛋白确认了ChR2在视网膜细胞上的表达。当他打开照射灯时,插入视网膜的电极显示了明显的电活性。这显然是个了不起的实验,它第一次证明了ChR2在活体动物中的活性,证明表达视紫红质通道蛋白可以使的失明的大鼠重新感光——这有着极大的应用价值,有可能成为治愈盲人的一种方法。
2004年11月25日,潘卓华和合作者将这些发现投稿给 Nature 杂志。与代塞尔罗思的文章遭遇一样, Nature 建议将文章改投到旗下子刊 Nature Neuroscience 。
不过,潘卓华的论文继续被拒。2005年初,潘卓华将文章投到 Journal of Neuroscience ,再次遭拒稿。
2005年5月,潘卓华在佛罗里达参加视觉与眼科学研究协会大会时,简短报告了他的这项成果。当时他的论文还没有发表,这是该工作第一次公布于众。
2005年,日本的 Hiromo Yawo 实验室和美国的凯斯西储大学的林恩·兰德梅赛 (Lynn Landmesser) 和 Stefan Herlitze 也发表了类似的结果,他们比代塞尔罗思等人等的文章晚了两三个月。
科学的发展常常伴随着科学家竞争,这是科学的常态。每一项科学成果的背后,故事主角们都有不同的悲喜。但无论结局如何,每一位 探索 在知识边缘的科学家都值得我们深深的敬意。
光照使表达了Channelrhodopsin的神经元放电
光遗传学的发明,几乎在一夜之间改变了神经科学研究。
从线虫到灵长类动物,人们在几乎所有实验动物中表达光敏感通道来实现远程遥控神经活动。通过在不同类型的神经细胞中表达光敏感通道,人们可以用光控制小鼠的行为,控制它们的运动,使它们产生虚拟的饥饿感或饱腹感,甚至在它们脑中用光写入或抹去特定的记忆。
光遗传学已经成为神经科学中证明因果性的关键手段。这一技术也为众多医学应用开辟了道路。科学家们希望能利用光,给盲人提供基本视力,刺激患有帕金森病的患者的深部脑,甚至影响心律,以治疗心力衰竭。
用光纤控制实验鼠的行为
作为一项彻底改革了神经科学发展的技术,光遗传学也让包括黑格曼、纳格尔、班贝格、代塞尔罗思、博伊登在内的科学家在过去几年中屡获殊荣,其中包括了2010年《科学》杂志十年最佳进展,2013年的大脑奖,2015年的生命科学突破奖、2016年度科学突破奖、2019年的拉姆福德奖金和2020年的邵逸夫奖等。
回到故事最开始的时候,科学家们只是想知道单细胞藻类微小的秘密。彼时,没有人会想到,那些努力向光游去的小绿藻,最终居然教会我们如何改写大脑活动的秘诀,推动我们向解开大脑秘密前进了一大步。
迪特尔·奥斯特黑尔特
现为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名誉组长。他1940年11月10日出生于德国慕尼黑,1959-1963年在德国慕尼黑大学学习化学,1967年他博士毕业于慕尼黑大学,之后担任马克斯·普朗克细胞化学研究所研究助理。1969年,奥斯特黑尔特前往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做研究,并在那里开启了对细菌视紫红质的研究。1973-1975年,他是马克斯·普朗克学会弗里德里希·米歇尔实验室的研究组长,1976-1979年在维尔茨堡大学任正教授。1980年之后,奥斯特黑尔特长期担任马克斯·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所长。2008年退休。
彼得·黑格曼
1954年12月11日出生于德国明斯特。1975年至1980年在明斯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学习化学。1980年至1984年在马克斯·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 Dieter Oesterhelt 教授的指导下完成博士学位,研究细菌的光敏感离子泵。之后,在美国雪城大学的Kenneth Foster 实验室从事博士后工作,开始研究单细胞藻类的趋光行为。
1986年黑格曼回到马克斯·普朗克生物化学研究所建立微藻光受体实验室。1991年发现衣藻的光电流。2002年找到介导衣藻光电流的基因,即视紫红质通道蛋白(Channelrhodopsins)。2005年至今,在柏林洪堡大学担任生物物理学教授和系主任。
卡尔·代塞尔罗思
代塞尔罗思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他1971年出生于美国,在哈佛大学获得生物化学学士学位后,1998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神经学博士学位。2004年,他在斯坦福大学建立自己的实验室。
2005年,代塞尔罗思和博士后爱德华·博伊登(Edward Boyden)、学生张锋等共同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利用通道视紫红质在神经细胞上实现了毫秒级动作电位的控制。2006年,代塞尔罗思将这种方法命名为“光遗传学”。他们的方法很快被广泛应用于生物学各个领域,使生物学家可以用光控制各种生命活动。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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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i, Anding, Jinjuan Cui, Yu-Ping Ma, Elena Olshevskaya, Mingliang Pu, Alexander M. Dizhoor, and Zhuo-Hua Pan. "Ectopic expression of a microbial-type rhodopsin restores visual responses in mice with photoreceptor degeneration." Neuron 50, no. 1 (2006): 23-33.
我的毕业论文是写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侠义精神,谁能给我篇范文?
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
2006-04-06 15:52:52
大中小
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
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
资料来源:浅论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上)
2006-04-06 15:52:52
大中小
内容提要:金庸小说风靡一时,近几年更是作为影视作品的题材被反复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庸小说已经不是单纯模式上的武侠小说。但是读者们更为津津乐道的、更为着迷的还是金庸笔下的侠义故事、英雄侠士。本文拟对金庸小说中的侠义精神和侠义人物作出分析,希望能从另外的角度解读金庸小说。
关键词:小说分析 金庸 侠义精神 文化研究
现在对金庸小说的定性似乎很难用简单的“武侠小说”来说明问题了。从地摊读物到文学研究的经典文本,金庸小说从俗到雅的转变除了人们或大众的阅读尺度的放松,很大一部分也与金庸小说本身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有关系。陈墨先生的《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一书,从“文化知识论”和“文化精神论”两个部分,很详细地论述了金庸小说与中国文化的天然关系。①其实,金庸小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不单单仅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还包括西方文化的传统,比如情节的构思、西化语言的运用、电影手法的运用等等,还包括人物形象的的塑造和刻画,都与西方文化有着扯不断的关系。
当然,作为华人作家的金庸,其作品的根柢还是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金庸的十五部小说,时代背景都是在古代的中国,人物大多是江湖的侠客,表现的主题也都是在此基础上铺衍开来的侠义故事。所以说,侠义精神是金庸小说中的精神母题。
“侠义”二字,按我个人的理解,应该分成“侠”和“义”两个部分。侠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独特的一部分,也是较能体现只能中国文化本质的一部分。中国古代对于“侠”的理解可谓是大相径庭,韩非认为“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司马迁则不以为然,他说“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仁者有乎”,并做《游侠列传》为侠客高唱赞歌;李白的《侠客行》也对侠客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而“义”则是儒家的基本论点之一,“仁义礼智信,忠良孝悌行”。在中国人看来,一个人若是大忠大善,那他必定是个极重信义之人,一个若是大奸大恶,那肯定也是个没有义气的人。韦小宝说的更加明白:“一个人若不讲义气,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金庸的小说,可以说很成功,很精彩地发挥和阐释了中国人精神深处的侠义观念,当然他的小说流传之广,读者之众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传统的小说很早就渗透着侠义的精神,宋代的话本小说就有专门讲述侠义故事的,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可以说就是这个侠义传统的成就。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小说,可以追溯到唐人传奇《聂隐娘》,清代的公案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有武侠小说的影子。近代是武侠小说鼎盛发展的时期,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作者层出不穷,一直到现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武侠小说可谓兴盛不衰、蔚为大观。当然,对武侠小说的看法可以说是毁誉参半,正统学者的批评不胜枚举,但是老百姓们可不管那么多,他们喜欢侠义故事,他们喜欢侠义英雄。在古代,人民的生活极端痛苦,贪官巫吏为所欲为,老百姓无奈之余,就希望有伸张正义、扶危济困的英雄侠士来拯救他们。从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情结”,或称“在上情结”,西方文学的源头就是“英雄史诗”,许多读者在阅读武侠小说的时候,都会有代入的现象存在,把自己幻想成为书中的英雄,以得到“英雄情结”的自我满足。
在金庸的小说中,侠义精神得到了重新的阐释,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塑造了许许多多的形象。“侠”可以说是其中着力塑造的重点,根据金庸先生自己的观点:“侠与英雄的区别在于侠士可以不顾于自己的利益,可以为正义、为社会、为国家牺牲自己。侠士有一点,就是为了别人利益可以不顾自己的利益。”(按:根据笔者采访金庸先生录音整理)《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就是在各类的研究文章中被人津津乐道的“真正的侠”,“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对爱情贞”,这是郭靖一生贯穿不便的原则。在《神雕侠侣》中,他助守襄阳,抵抗蒙古的入侵,可以说正是在实践他自己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这时的郭靖其实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江湖恩仇框架,完全是把国家兴亡,百姓疾苦与自身联系在一起了,所以江湖上人人都称郭靖“郭大侠”,这并不是因为他武功高,而是因为他为国为民的情怀;《神雕侠侣》中的鲁有脚,武功并不算一流,但就是因为他领导丐帮抗击蒙古,所以人人也称他“鲁老侠”。在金庸的观念里,一个人若要成为侠,不在于他的武功或地位有多高,而在于他是否为国家,为百姓作出了怎样的贡献,或是他为正义,为他人作出了什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与传统文化的“侠”相比,金庸赋予“侠”更多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李白的《侠客行》有云:“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古代的侠士可以为报知遇之恩舍生忘死,像荆轲,像专诸,像聂政,与其说他们是侠客,倒不如说他们是政治力量的工具,是为了报答知遇对方来实现自己的自身价值,比如荆轲,他去刺秦决不是想到刺杀秦王能拯救天下百姓,天下太平,而是想到去刺杀秦王能报答燕丹的一番知遇之恩。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纵观金庸的15部武侠小说,从《书剑恩仇录》的陈家洛到《鹿鼎记》的陈近南,每可称之为侠的人都曾经为国家、为他人、为正义而奋不顾身:陈家洛是反清组织的头目,为了反清复明不惜抛弃自己心爱的女人;袁承志是抗清大将袁崇焕的儿子,名为承志,所作所为当然也是子承父业;胡斐只因恶霸凤天南逼死人命,千里追凶,不畏生死;乔峰更是为了宋辽两国息战,百姓免于战火而自尽而亡;陈近南一生鞠躬尽瘁,为的是光复大明的江山。以上所举的例子,金庸在小说中都作了可歌可泣的描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飞狐外传》中的赵半山说的好“咱们学武的,功夫自然有高有,但只要心地光明磊落,行事无愧于天地,那么武功高点的固然好,武功低也是一般的受人敬重。”这句话说的通俗一点,似乎可以理解为“练武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也可以说是金庸小说对于“侠”的最基本要求。
第二、与“侠”相应的是“义”。如果说“侠”是金庸小说的血肉的话,那么“义”则是“侠”的灵魂,是金庸小说中最富有人文精神的一个方面。②围绕着“义”,金庸小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个豪气干云的故事。《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英雄惺惺相惜的义气;《射雕英雄传》中丘处机和郭啸天、杨铁心的义气;《笑傲江湖》中正教高手刘正风和魔教长老曲洋的琴萧结义;直至《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在康熙和天地会之间来回,从头到尾,他也没有作过对不起任何一方的事。武侠小说中常描写到帮会、社团。他们集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讲义气,是喝过血酒,拜过关公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背叛朋友是要三刀六洞,为人不齿的。在金庸看来,“义”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英雄人物肝胆相照,惺惺相惜,一诺千金,不负于人。③在《韦小宝这个小家伙》一文中,金庸写道:“中国人讲义气,是中华民族能够保存下来而且发扬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视情义当然是好事。。。。。。一个人群和谐团结、互相爱护,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尽量采取合理的方式与之适应,这样一个人群,在与别的人群斗争时自然无往而不利,历久而常胜。” ④
当然,金庸小说的“义”和一般的哥们义气自然是不一样的,旧派小说一味强调无原则的江湖义气,快意恩仇,这在金庸小说里是看不到的。因为所有的义气必须有一个前提------“正义”,与正义相联系,或以正义为基础,有时为了维护正义,当然“大义灭亲”也是难免、义不容辞了。《神雕侠侣》中杨过在不明杀父真相的情况下,屡次欲杀郭靖,但是当了解到父亲杨康的可恶行径之后,马上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倚天屠龙记》中宋青书杀害师叔莫声谷,父亲宋远桥最终也是大义灭亲,成就师兄弟的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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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5 17:25:13 来自: 丹丘生 (重庆)
提起武侠这个词,想必各位都是耳熟能详的,这已经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个基本词汇了。但是这个词汇所包含的内容,“武侠”这个词所指的那种人,大家可能会觉得比较神秘。“武侠”这是很不容易的一种人,既要身怀绝技,又要道德情操高尚,好像还带有一点神秘色彩,高来高去的,平时生活中好像不容易遇到。所以武侠,总是给人以某种神秘感。武侠这种人真的是那么神秘吗?真的是离我们很远?真的是在我们生活之外很遥远的一个地方藏着,只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出来吗?其实可能不是这样的,其实武侠作为一种现实生活中的人,它的起源是很早的,或者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了国家,出现了阶级,出现了一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压迫,出现了社会不公正,出现了不公平的时候,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有武侠了。所以这种人物,才永远地存在于广大民众的梦幻之中。我们有一句俗话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凡是我们所梦想的东西,它不可能是毫无现实生活的根据的。
武侠到底是什么时候起源的?如果讲起学问来,这是很复杂的,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探讨。我介绍一种意见,他们认为,武侠的精神最早来自于墨家的精神。我们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家、法家、农家、墨家,很多家。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武侠是不是来自于儒家?也有这样看的,因为儒家有一种精神,叫做“知其不可而为之”,比如,在孔夫子身上就有这种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知道这个事情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因为它是正义的,我就要做它,即使不成功,我也要做到底,这是一种英雄主义精神。应该说,在儒家的思想里面,也有一定的这种侠的精神的反映。但是,比较之下,墨家似乎更具有这种精神。墨子他提倡一种精神,叫做“兼爱”,用我们今天的思想去理解,他的主要意思是说,牺牲一点个人的利益,去为他人谋福利。
所以说,墨家似乎比儒家更具有牺牲精神,儒家还讲一点中庸之道,而墨子所提倡的牺牲自己,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精神,似乎是比较早的侠义精神的体现。至于说,很具体地论述“侠”这个概念的,也有一些著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有韩非子。
韩非子他是一个知识分子,但同时是一个官僚,他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为君王出谋划策,他反对侠。韩非子有一篇文章叫《五蠹》,里面有一段话,表达了对“侠”的否定,对“侠”的概念的这种否定。他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做“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是一句对仗的话,把儒--知识分子,和侠进行对比,这两个呢,一个是以文乱法,一个是以武犯禁。在韩非子看来,儒和侠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坏东西。也就是说,在统治者的眼里,知识分子和侠一样,都是讨厌的东西,都属于扰乱社会秩序,不让统治者好好睡觉的人,统治者把国家搞得安定团结的,偏偏有一种人叫知识分子,还有一种人叫侠,整天出来捣乱。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说这儿不好,那儿不好,这堵车,那儿不公正,知识分子成天提意见;而侠他不提意见,他直接捣乱,他直接越过“警察”,自己去维持“交通秩序”,所以这些家伙,在韩非子看来,都属于社会的蠹虫,应该大力镇压。我们看韩非子这个立场,他是很简单地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来论述侠和儒的。他的这些观点,我们今天当然不能够认同。
不过,他从反面,也指出了侠的一个功能,他的立场,虽然我们不能赞同,但是他把儒和侠最早联系起来这个思想,我们可以说,它是很深刻的。从韩非子的话中,给我们一个启示,侠的社会功能,和文人是很接近的,他们都是为社会鸣不平的。那么侠和知识分子的功能,主要是持批评态度,从批评的角度,一样来推动社会前进。所以一般看来,我们觉得,文人和武人似乎是两端的,离得很远哪。古代上朝的时候,文东武西,两班站立,好像是两端,其实不然,恰恰文人和侠在精神上是相通的。
北京大学的陈平原教授,他有一本书,是研究武侠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千古文人侠客梦》,这个名字很好,《千古文人侠客梦》,恰恰是文人,最喜欢做侠客梦。侠客,我们今天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到,我们主要是从小说中见到的,而小说都是文人写的,侠客形象都是文人塑造出来的,所以侠和文联系得是非常紧的。如果我们说到武侠小说中,侠义精神的起源,最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有一些篇章,被认为是武侠文学的最早的源头。那还不是正式的武侠小说,但是是武侠文学的一个源头。那么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中是怎么论述“侠”的呢?在《史记》中有两个“列传”,一个叫《刺客列传》,一个叫《游侠列传》。司马迁他的原话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司马迁这段论述,是对武侠精神很好地概括。但是我们注意一点,司马迁这里没有提到武,也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侠是可以没有武的。我们今天一说,就是武侠武侠,似乎侠都必须有武,都必须有一点过人的本事,其实侠是可以没有武的。那么司马迁论述侠的特点,说他们的主要特征是,言行不合乎社会主流。不是说领导说什么,他马上就跟着说什么。但是他们做事,是“言必信,行必果”,这人讲义气,说话算数,男子汉大丈夫。然后是“不爱其躯”,就是不过分地爱惜自己的生命。
我们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点损害,在公共汽车上被人家挤了一下,就要吵起来,过分地爱惜自己的身体。那么侠客呢,是不过分爱惜自己的身体,首先考虑的是,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存亡死生”,救了别人的生命之后呢,又“不矜其能”,不夸耀自己,不要老惦记它。昨天是我帮了你的忙,那天我还帮你买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这些事,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
所以我曾经有一个“谬论”,我到处传播这个“谬论”,我说,我们中国二十世纪,最大的侠是谁呢?就是雷锋,雷锋是我们中国当代的“第一大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学发表我这个“谬论”的时候,学生们也不理解。他们说,雷锋怎么是侠呢?雷锋他也不会武功啊!雷锋虽然是个解放军,他也没打过仗啊,他是个开汽车的解放军啊。那么我跟同学们讲,是不是侠,跟他会不会打仗,跟他会不会武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牺牲自己的利益,为别人谋利益,“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瓢泼大雨之夜,看见妇女抱着小孩,他帮助她送回家去,帮助老大娘过马路;自己攒的钱寄给灾区,这不是侠,是什么?这就是侠!人们为什么被雷锋精神感动?为什么喜欢个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呢?是因为他身上有侠的精神,大家觉得,这个东西了不起!所以学雷锋才学得起来,而不是说,他一定要身怀绝技,才去学他。
那么,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来是“武侠小说”的作品。在当时并不叫“武侠小说”,当时没有这个名字,当时都是有种种其他的名字。“武侠小说”这个概念,是二十世纪以后,我们为了进行学术研究的方便而发明的一个术语。比如说,在《唐传奇》里边,就有很多武侠题材的作品。只不过当时不叫武侠,有的是写一种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于武侠中的武这一面;有的是写一种很不平常地帮助别人的一种侠行义举。唐朝之后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说里面也有很多“公案小说”,“公案小说”里面有一些武侠人物。这些武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逊色。总之,是武侠在现实生活中和在文学作品中的发展,似乎有一个走下坡路的趋势。其实,是随着封建国家机器的强大,国家机器越来越强大,所以侠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国家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警察,有军队。那么到了明朝初年的时候,中国千百年来积累的武侠文学的资源,汇聚起来,产生了一部古代最杰出的,最著名的武侠小说,这部小说就是《水浒传》。
那么《水浒传》,以前我们把它叫做公案,后来的文学史也把它叫做“英雄传奇”,这都是对的,它是英雄传奇小说。但是如果我们从武侠小说的角度来看呢,《水浒传》也是古代最优秀的武侠小说的代表。我们今天想一想,《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标准的一个一个的武侠吗!要武有武,要侠有侠,它所弘扬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侠精神。所以《水浒传》给了后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以思想的和艺术的启迪。一直到清朝的时候,武侠小说都在不断地发展。
比如,清朝后来就出现了像《三侠武义》、《七侠武义》这样一系列的作品。还有著名的,像《儿女英雄传》、《好逑传》。到了这部分小说,慢慢出现了一个“英雄加儿女”的模式,有男侠客,也有女侠客,或者侠客旁边有一个美人。可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随着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或者说,走向最黑暗的时候,武侠小说也一蹶不振,长期没有很优秀的作品出现,而且更要命的是武侠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一落千丈。侠客本来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光辉万丈的英雄,可是到了晚清的小说里,武侠都成了朝廷的鹰犬,成了朝廷的爪牙。
我们想,武侠一开始是什么人呢?按照司马迁的那种写法,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我们不要以为,社会闲散人员是一个单纯的贬义词,闲散人员里边有坏人,但是也有好人。这些侠客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为社会鸣不平,他看见统治者做得不对,他就出来帮助弱者,拔刀相助。一开始,侠客应该跟朝廷,跟秩序是处在对立面的,他应该是跟朝廷作对的。所以韩非子才说“侠以武犯禁”,仗着自己有一点功夫,就来破坏法制建设。韩非子是这样批评他们的。正因为他跟朝廷是对立的,所以历朝历代都要大力地镇压侠客,特别是镇压武侠。那么镇压来镇压去,杀的杀了,死的死了,还有一部分就被朝廷收买了,收买了就把他融进了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把他吃进去了。这些侠客就变成了朝廷的人员,变成了“捕快”。
所以我们看,清朝末期有很多小说,都叫什么“公案”--《于公案》、《包公案》、《施公案》、《刘公案》。那么这些公案小说里面的第一主人公,都是一个政府官员,都是一个政府的清官。这些小说里的侠客,一个一个都被招安了。招安了之后,就变成了包公身边的张龙、赵虎、王朝、马汉。我们一看京剧,包公一开头就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那么这些人物一旦变成了“张龙、赵虎”,他就没有光彩了,他就不具备英雄的色彩。我们今天看戏,我们去看包公戏,谁去注意台上王朝、马汉的形象呢?没人注意,他站在那儿就是一龙套,今儿这演员病了,换一演员还能演,我们并不提意见,我们只对包公这个形象加以格外地注意,光彩人物是包公。而包公是什么人呢?包公是政府的一个高级领导人,开封府尹,只不过他是一个清正廉明的高级领导人而已,他是一个大清官。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看包公戏?为什么需要包公?就是因为社会不公正,法律不健全,经常有冤假错案,可是除了冤假错案,人民不去呼唤法律健全,而是呼唤包公,希望统治集团内部出现清官,来帮助自己解决问题。那么这种幻想反过来又加剧了法制的不健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靠一套制度,靠一套办法,靠一套规章制度。但是老百姓天天不幻想这个,而去幻想包公。所以只能满足一种梦幻中的需要。那么到了“包公”铺天盖地的时候,武侠就隐没了。
可是由于晚清时中国面临着民族危亡问题,虽然武侠小说中侠客形象一蹶不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个民族却越来越需要侠的精神。
就在晚清的革命运动中,比如说,孙中山先生所领导的同盟会,这些人中开始重新鼓吹武侠精神。包括鲁迅等人,他们都很推崇一种带有侠义色彩的铁血精神。晚清的革命党人,从武侠的角度看,普遍都是一种侠义,“侠义道”的精神。比如说,我们知道著名的革命党秋瑾,秋瑾女士她有一个号,叫鉴湖女侠,自号鉴湖女侠。其实很多革命党都是起了这样一个带有武侠精神的号,以侠客精神自诩。他们认为,要改变当时中国的现实,非有一腔侠义精神不可。
我们都知道谭嗣同的故事,谭嗣同他自己愿意,为了变法而流血,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始”,中国变法之所以不成功,就是因为没有人流血牺牲,他说“此国之所以不昌也”,如果中国需要这样的人,“请自嗣同始”--请从我谭嗣同开始。所以他可以逃命而不逃命,他留下来慷慨就义。这种侠义精神是很感人的。
那么在晚清的时候,侠义精神在现实生活中,开始逐渐地复苏,国人就认识到,中国之所以不昌不盛,是跟侠义精神的堕落有关系,国家腐败了,没有人出来挽救山河。我们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革命,它是很悲壮。我们看,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等革命党领导了一次又一次起义,这些起义大多数失败了--其实看上去是明明要失败的,不过是在海外募集了一点钱,然后回来制造炸弹,然后找几十个人,怀里揣着炸弹,弄一小筐,筐里放了些炸弹,就去攻打总督衙门,那能胜利吗?如果用统治者的话来说,这不是来送死吗?所以这些起义大部分都是寡不敌众,这些革命党大多数都成了烈士,包括著名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从军事上看,他们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但是一次又一次这样的牺牲,它积累起一种思想意义,能够唤醒国人。所以我们如果去看“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时候,看那些辛亥革命的英雄的时候,是会非常非常感动的,因为他们自己去的时候就知道要失败,要死。很多朋友可能还读过林觉民的《与妻书》。我们看《与妻书》里写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知道自己不能回来了,他已经告诉自己的妻子,以后可以改嫁。明明知道是以卵击石,但是他就是要抛弃自己那样幸福的爱情生活。所以说,这些人是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侠客。
那么到武侠小说中的这种侠义精神的恢复,是要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出现了新的武侠小说,我们后来把它叫做“现代武侠小说”。可能一些年纪大的朋友,可能会熟悉这样的名字。比如说,平江不肖生,可能有年纪大的朋友会读过。还有还珠楼主,这样的名字可能你们知道。
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出现了《江湖奇侠传》为代表的新的武侠小说。后来就慢慢地进入一种繁荣阶段,出现了像平江不肖生,他的本名叫向恺然。他有一个重要作品,叫《近代侠义英雄传》。这个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要人物,一个就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霍元甲,霍元甲的形象是在这里塑造的;还有一个,也是历史上的真人,叫大刀王五,就是当年和谭嗣同有过来往的这样一个江湖奇人。霍元甲和大刀王五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在这部小说中,平江不肖生,把霍元甲塑造成一个,为国为民的大侠形象。其中,有一段主要情节是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这个后来很多影视作品,都吸取素材加以渲染,霍元甲跟外国大力士打擂比武,并取得胜利的。这个情节,它是现实生活中的真的事情,也是当时很轰动的新闻。在这个小说中,他写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他写霍元甲的目的,是为了不让国人受辱。其实,正宗的武林界的大侠,他是不轻易出来走动的,不轻易出来参与俗事的,每天经常出来参与各种媒体,参与各种集会,这些人往往不是大侠,有一部分可能是骗子;不是骗子,也不是修养很高的人。我小时候接触过很多武术界的朋友,真正有功夫的人,他是不出名的,轻易不打架的,跟别人发生冲突,他都是忍耐的,不求名,不求利。像霍元甲这种人,本来也是应该安安稳稳地,过自己普通人的生活,但是他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外国大力士在擂台上公开地侮辱中国人,所以他要为国雪耻,不让国人受辱,所以他才出来。所以他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呢,无端找他们这种受人豢养,供人驱使的大力士比武,实不值得。霍元甲自己也认为,这个事情是有失我的身份的,他看不起这些大力士,这些所谓“大力士”就是受人豢养的,到这儿来表演挣钱的,我跟他们比武,不是失了身份吗?多跌份哪!为什么还要出来去比呢?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恶气。那么霍元甲在为国雪耻的同时,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他没有因此,就是打败了外国大力士之后,就说明我们中国人强,外国人不行,他没有这样。所以他并不是盲目排外的民族自大狂。
而霍元甲所说的“报国”的这个“国”,并不是朝廷,而是中华民族。他说:“至于大清的江山,也用不着我们当小百姓的帮扶。”这个小说里边,写的霍元甲形象,是非常理智的,非常清楚,我报国,我为国雪耻,是这个民族,不是那个朝廷。所以这里面,就表现出平江不肖生这个作家,他所推崇的侠义精神。其实是一种人民性,是一种出乎天地正气,为国为民的大侠精神。
而现代武侠小说,从一开始所奠定的现代武侠精神,后来在梁羽生、金庸那里,都得到了继承和光大。所以我一再说,梁羽生、金庸他们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们许多基本东西都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他们只不过接过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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