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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会

发布时间:2023-03-03 19:10

学位论文答辩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答辩委员会进行会议,讨论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

2、论文评阅材料及其它答辩材料的发送回收、汇总。

3、开展学位论文的答辩会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和提出有关问题,完成全部答辩程序。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参加表决。

5、对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含提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并在答辩结束时宣布答辩的结果(说明投票是否通过)。

6、有关答辩材料的档案汇总、报送。

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如下:

1、学生按照分组到自己相应答辩室,将PPT拷到讲台前的电脑里,做好答辩准备;

2、9:10学员到各答辩室秘书处签到,上交五本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主要观点、创新点和应用价值,一般为10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时间为5-10分钟;

5、学生答辩结束,从答辩秘书处领取《论文修改意见》和《论文答辩情况表》,并根据自己的答辩情况认真填写,整理后上交给答辩秘书,最终归入档案;

6、所有答辩学员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进行小组讨论,其他人暂时休会回避;

7、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全体答辩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所有答辩学员必须到场);

8、学生将答辩决议抄写在《答辩情况表》相应的位置上并上交答辩秘书;

9、答辩会结束。

10、所有答辩成员必须待答辩组宣布答辩决议并 《答辩情况表》后方可离校。

论文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答辩委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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