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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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避讳看中国文化
作者:朱世伟 学号:PB12210107
避讳产生于封建社会之初,是一种人为的、扭曲的语言文化现象,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所特有的。其意义为必须回避君主、尊长的“名讳”的一种要求,通常只限于君主、尊长之本名,其字号则无必要。 避讳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史,始于周朝,源于对鬼神的敬畏,避讳较轻,特点有只避一代逝去尊长的名讳;只避名,不避姓等。春秋时期,形成了了“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不以畜牲,不以器帛”,即“六避”。但当时同音或近音的字不用回避。到了秦汉时期,避讳变得非常严格。地名、物名、官名、人名都要回避当朝天子甚至皇帝祖先的名字。秦汉以后,随王权政治和宗法制度的巩固加强,避讳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格。特别在明清时期形成了文字狱,犯讳成为文字狱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看出,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避讳的发展呈越来越严格,范围越来越广的特点。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是中国文化所孕育的必然产物,具体的说,避讳体现出来的中国文化,有以下几点:
1. 国讳---皇权独尊
国讳指举国臣民,甚至包括皇帝本人,都必须遵循的避讳。本指皇帝本人及其父祖名字;故又称君讳、公讳。后来扩大,讳及皇后及其父祖的名字、皇帝的字、前代年号、帝后谥号、皇帝陵名、皇帝生肖等等。国讳形成于秦,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帝国,建立中央集权制。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首创了皇帝制度,为了显示皇帝的无上权威,他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国讳也包含其中,比如秦始皇正月出生,取名“赵政(赵正)”,《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 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将某些字变成皇家的专属,这都是为了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
发展至汉朝,汉武帝刘彻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君权神授” 等儒家思想大大维护了汉武帝的集权统治,巩固了皇权的地位,国讳例如汉武帝叫刘彻,汉初有个知名辩士叫蒯彻,史书上就改称蒯彻为“蒯通”。汉宣帝名刘询,故荀子在汉代成为“孙卿”。 汉明帝叫刘庄,当时竟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后来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加强,皇权得到不断巩固,隋唐推行三省六部制,分散了官员的权利,科举制则提高了官僚队伍的素质,保证了皇权的稳定。宋朝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清兵入关后,军机处的建立使得皇权专制达到巅峰,同时,清朝的国讳也变得极为苛刻,为了对汉人进行思想禁锢更是大兴文字狱,其中由于犯国讳导致的惨案就占一半之多。康熙年间,因明大学士朱国祯生前在经清人庄廷鑨冒名出版的《明书》中曾直书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名,辗转株连冒名的出版者以及修订、校阅、写序、署名、刻字、印刷、卖书、藏书、官员等达数百人,处死刑者七十余人。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由此可见,国讳与皇权的巩固发展密不可分。
2. 家讳----守礼尊长 避讳自己家族的长辈的名字,与别人交往时则避对方的长辈之名讳,叫做避家讳。儒家所提倡的礼,促成了家讳的形成。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礼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差别性。所以古人指出礼的特征为“别异”或“辨异”。春秋、战国和汉代论礼的人,一致强调礼的作用在于维持建立在等级制度和亲属关系上的社会差异,这点最能说明礼的涵义和本质。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家讳,就属于礼中的长幼之礼,从家讳本身就不难看出它所体现的封建等级、伦理观念,这也正是儒家礼法所支持的。经汉代,儒家开始作为正统思想统治华夏,礼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融入了中华民族精神的血液,其中便有尊长。与国讳的强制力不同,家讳往往寄予着晚辈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生。如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淮南王刘安父名长,他主持编写的《淮南子·齐俗训》中引《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时,改为“高下相倾,短修相形”。而犯了别人的家讳,是对其家族的不尊重,就难免碰到别人的冷脸。南齐谢超宗的父亲叫凤。有一次他去拜访王僧虔,然后又去看他的儿子王慈。王慈正在练毛笔字。当时王氏子都以书法见称于世。谢灵超看到王慈练字,随口问道:“你的书法和虔公比怎么样啊?”王慈因为他触犯了家讳,毫不客气地回敬道:“我和父亲相比,犹如以鸡比凤”。谢超宗因此狼狈而退。而像一些西方国家,经常可以见到祖父子三代同名,以表纪念,这在推崇家讳的中国是不可接受的,文化的差异可见一斑。时至今日,直呼尊长的名讳仍然是很不尊重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家讳的影响。
3. 圣人讳----尊贤重道 圣讳即“为贤者讳”,亦即对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讳。圣讳并不像国讳、家讳那样严格、那样广泛。圣讳各朝略有不同,一般有孔子、孟子、老子、黄帝、周公等。既有朝廷规定的圣人讳,又有人们自发的为圣贤避讳。自宋代起,“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甚至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征在”,在列入避讳之列。姓丘的就因为犯了孔子的讳而被迫多挂了一个耳朵,写作“邱”。通过设立圣人讳,更加凸显了儒家的地位,将儒家放在人民敬仰的高度,同时也表现出了中华文化中的尊贤。在民间也有自发地对圣贤避讳的现象,宋人郑诚非常敬仰诗圣孟浩然,有一次他经过郢州浩然亭时,感慨地说:“对贤者怎么能够直呼其名呢?”于是把浩然亭改为孟亭。尊师,尊贤,也是儒家文化中的一部分,从圣讳可见。 综上,避讳中体现出了很多中国古代的文化,而细心观察会发现,这些文化多多少少都和儒家文化有一定联系,这也体现出了儒家对我国古代文化的巨大影响
中国古代避讳文化的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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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古代避讳制度
在阅读历史文献时,常常会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作者在文章中凡是涉及到本朝的皇帝、自己的长辈及尊崇的人名时,每每避而不用该字,而以改字、空格、缺笔等方法代替。这种现象就是避讳,表示作者不敢、不能或不愿直呼其名。
避讳大体可分两类:一是公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讳,乃是文人士大夫对其长辈之名所作的避讳。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在南北朝时,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讳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当时竟被传为美谈。在唐朝,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触讳丢官去职,断送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由于“晋”与“进”同音,当时人认为他不能中进士,虽然有韩愈帮忙,专门写了《讳辩》为之辩白,但李贺最终没能参加进士科考试。恶讳(表示深恶痛绝的避讳)也首先在唐朝兴起。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憎恶安禄山之名,改安化郡为顺化郡,广东宝安县也被改为东莞县。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庙讳就达到50个字,科举考试中,举子“举场试卷,小涉疑似,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机会。宋孝宗时,应避讳的文字达到278个,文人士子遣词造句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至于因避讳不敢做某事、担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马光被遣出使辽国,但因辽主名耶律德光,司马光只好以同名难避而辞退了这一差使。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几乎没有避讳制度了,大臣上书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统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视其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虏、狄等字都在避讳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子王锡候在《字贯》中触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讳,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避讳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避讳给人们阅读和理解文献、辨别真相带来许多麻烦,甚至产生许多讹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却可以用来审定古书及文物的时代和识别其真伪,因为造假者图一时之快往往很少顾及避讳问题,前代避了后代的讳,或该避的讳没有避,都可以成为确定其伪品的依据。
参考资料:红袖添香 文 / 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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