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鸡毛论文研究
一地鸡毛论文研究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一地鸡毛》读后感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上班的公交车上把刘震云的《一地鸡毛》看完了,对于故事本身来讲放在今天算不上什么,无非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对生活在北京的小家庭的小市民生活,无非就是家长里短。故事是由小林排队买的豆腐忘放冰箱展开了,一开始就说明这些都会是一些小如芝麻的事情,小林老婆调动工作,孩子上幼稚园入托,老家来人,小林帮以前的同事卖鸭子收钱,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中也穿插了些人情事故,如此而已,但生活无非就是由这些琐碎的事情组成。而小说中也暗指当时的收礼成风,以权谋私等不良社会风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想《一地鸡毛》可以看成是80年代初期成千上万个家庭不同生活的缩影。正应了莎士比亚那句经典名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如今看他的小说《我叫刘跃进》虽然多了一些时尚的元素在里面,可是他的写作风格还是大抵如此,感觉几十年没有什么变化。而他现在的作品也经全然没有他有写《一地鸡毛》时的那种人文关怀,更多的对于低层人民的生活只停留在了表面。可能和现在刘震云身份的变迁也有关系吧,当年相信他写《一地鸡毛》的时候可能一如他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是刚刚从农村转为城市人的开始,所以写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一针见血。而现在的刘老师是知名作家,编剧。现在过的生活和所入社会地位已全然不同。不可同日而语了。
读他的小说和读余华的小说感觉是不一样的。总之感觉《一地鸡毛》所要表现的东西更加直白些。所要表达的意图更为直白些。
最近拜读了刘震云先生的《一地鸡毛》,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说是短篇小说,思想却很绵长,平凡的语言叙述着鸡毛琐事,大学毕业的小林和小李进了一家不错的单位,纯真的小林洒脱不羁,文静的小李眉清目秀,美好的爱恋眷属在单位的筒楼里,和别人同住,共用一个卫生间也没有可在意的。
然而随着小孩子的出生,拥挤、拮据的生活尾随而至,小林不在意气风发,小李不在温柔婉约,他们操心的是孩子的牛奶太贵,晚饭的白菜哪里买便宜,共用的卫生间不在整洁,孩子的哭声和音乐声交织出焦躁、烦扰的情绪,这些生活琐碎的鸡毛磨去了他们的骄傲,逼迫着他们坠入世俗。文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林半夜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
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的人群向前涌动,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怀揣着梦想的小林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后梦想变成了一堆鸡毛,真是让每一个人唏嘘不已。这其实就是面包和自由的选择题,假如你选择了面包,便就要在柔软的鸡毛中寻找借口。
文章的结尾很是耐热寻味,曾救过小林老师的过世,小林为此难过了一整天,但是他坐上班车后却想到的是家里的大白菜。
我们不能评价小林好与不好,但是他的生活却给我们作出提醒,提醒我们想要怎么度过自己的生活。我想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写这篇文章目的所在。生活有许多种,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选择。
这是一部非常耐人寻味的小说,虽说讲的只是些许生活琐事,但我看到的,是生活与理想相遇的时候我们又能不能坚守自己的内心呢。
主人公小林在初出社会的时候还是一个颇为稚嫩的青年,每天上班不修边幅,也不懂得官场上、社会上的“道理”,但三年之后,他发现别人都升职、有房子、有钱的时候,他却还在原地踏步,本来他还有理想有追求的,但最终也不得不因为经济条件差而帮着曾经是一个诗人的同学卖白板鸭。
他从有理想有追求变得世俗而堕落;从不愿送礼到最后自己也享受着查水表老头送来的微波炉,在《一地鸡毛》中,完成“蜕变”的不仅是小林,还有小林的妻子,短短几年由温柔婉约的女大学生变成偷水的家庭主妇,生活的琐碎和重压,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已经将他们那时的梦想磨得粉碎,生活中无非剩下好单位、与保姆的冲突、买菜、给女儿找好学校等等。
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
看到这,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有很多时候真的很难保证自己能不免俗地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候而不至于趴在那一地鸡毛上。年轻的我们仍会嫉恶如仇,看到一些黑暗的事,我们也会义愤填膺地想尽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些事,即使我们可能知道这些力量微不足道;看到一些人急于拙劣地展现自己的时候,我们会投向不屑的目光。可能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幼稚、天真,那同样地,他们在我们眼里也是投机取巧。我不敢说哪个高尚哪个卑鄙,因为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变成那一片黑压压的蚂蚁中的一员。
如果做不到“十年饮冰,难凉热血”,那我宁愿变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我不愿那世俗的外衣那么快地就遮蔽了我那些看起来无谓的精神追求。
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
希望我们不会变成这样的人——整天在一地鸡毛里面挣扎、忘了自己的`精神追求的人。
“既艳羡物欲横流的生活,又抛不下精神世界的追求,最终也不过就这样地淹没在世俗中,也变成了那千篇一律的黑压压中的一员。”
太阳静悄悄的从东方升起,虽然是冬天,寒风呼呼的刮着,但阳光还是透露着丝丝的暖气。
不想早起的我在被窝里拿起了本名叫《一地鸡毛》的书读了起来。《一地鸡毛》中用简洁,平常的白话描绘出一幅幅家庭的场景。让我读后深有感触,起初小林那纯真的内心在经历了数年的社会风气的洗涤之后也变的圆滑,世俗了。而小林老婆从没有结婚之前的一个文静,不爱说话不爱打扮,眉目清秀的姑娘变成了一个爱唠叨,夜里偷水的家庭妇女,是什么让作为大学生的小林和小林老婆,从昔日的宏图大志变成了庸俗甚至卑琐的地地道道的小市民那?我想这就是那看似鸡毛蒜皮的社会现象的所起的作用吧。大学生面对这些世俗又能如何那?以他们这些年的变化,所反映的社会的黑暗,庸俗的社会风气,琐碎的,庸俗的社会风气压的大学生喘不过气来,很容易就会被世俗化。大学时代的理想也会随之抛到九霄云外。看来社会风气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就像这位“小李白”,一个有才,又勤快的还带有一点豪放洒脱的人最后还不是卖起了板鸭,从之前的很有诗意,每天写几首诗,到后来的操着大嗓门叫卖,已没有了当年的暖暖尔雅,现在的满嘴脏话与大学时代的“大诗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什么理想,抱负,早就没有了踪迹。以前的奋斗目标也已变了,变得更现实,更实际了。感慨之余我不禁害怕起来,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等到进入社会之后就会被染得面目全非,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难到也要被这些世俗变得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吗?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有将何去何从,难道真的要变成他们那样吗?难到也要淹没到这黑鸦鸦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吗?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不会甘心的。现在的我们在学校,畅谈我们的梦想,在为我们的明天而一步一步的奋斗,读者一页一页的诗词,学者一首首流行的歌曲,跳一支一支不太优美的舞蹈,绘画着我们走过的逝水流年。回首过去在教室里用心的学习,读书,虽然艰苦,但很充实,回忆起来还是很美很甜。展望未来更是光阴似锦为梦想坚持不移,满怀大志,但读完这篇文章才懂得,原来现实是那么的不如人意。我们的梦想还能实现吗?我还是坚信,有理想的人会活得更好,我不愿重蹈覆辙,走前面大学生的路。就像现在热播的电影《老男孩》,让大多数的80后认识到,原来梦想是可以追求的。多少人停住了脚步,多少人注视着电视,多少人为他们流泪,为他们鼓掌。他们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了,也实现了梦想。是他们让我们这一代人看到了希望,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希望。歌曲《老男孩》则唱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心声。也告诉我们这些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不能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更不能随波逐流,相信我们这一代会经得起考验的。为社会注入新的生机,新的力量。 来吧,为我们的梦想而加油,努力吧。
读过刘震云先生的《一地鸡毛》后,总是觉得心里隐隐有些害怕又觉得很不是个滋味。这种感情的出发点,我想是与小说中所展现出的主人公的生活有关吧。最初上大学时的主人公小林夫妇便同现在还处在这个阶段的我一样,有着事业心,有着想奋斗的目标,有着对未来真切美好的期望。但后来的他们从上学时期的单纯蜕变成了以后的世故,圆滑。虽然我知道他们也并不喜欢蜕变成这样的自己,但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的他们的变化一定会是一种不可避免。书中的那些真真切切平凡却一定会存在的小事都让人觉得真实。从那些事中一点点体现出来的他们的改变让我想到自己也一定也会经历这些事情,自己也许也会因此而改变心境,忽然那些本来知道却一直在逃避的真相就这样直白的展现在自己面前,不自觉的便对这未来害怕起来了。即使我知道,如果一件事情被叫做未来,那么它一定会到来。
刘震云先生是位很会讲故事的人。不记得是谁对他作出这样的评价,但我也这样觉得。令一直都喜欢读言情小说的我在读小说时将小说没有间断的酣畅的读至结尾最后一句,竟都没有冒出什么不想读的念头,而小说其实也只是简单的用流水账般的文字介绍出那些排队买豆腐,与老婆吵架,老婆调动工作,排队卖白菜,孩子入托,拉蜂窝煤,每天上下班等等的琐事小事,简单平实的文字却紧紧的让人想要关注这对夫妻生活的发展,想要知道他们的日常,我觉得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小说独特魅力的所在。
在小说中讲“两人都是大学生,谁也不是没有事业心,大家都奋斗过,发愤过,挑灯夜读过,有过一番宏伟的理想,单位的处长局长,社会上的大大小小机关,都不在眼里,哪里会想到几年之后,他们也跟大家一样,很快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呢?”这是书中小林对自己的一番开导,生活过的即便不如意,日子也还是要照常过下去的。他讲他过去的宏伟理想是幼稚不成熟,不懂得事物的发展规律。现在的他的蜕变是种成熟下的进化,于是像是忘记了他原有的精神世界般的又开始只想着明早买豆腐这样的琐事了。社会真的会将一个人的棱角和理想打磨成这样么?答案好像很简单,一旦进入社会的我们很容易便被这个社会弄得世俗化。就像小林大学时期的“小李白”,那样一个有才,有勤快的还带有一点洒脱豪放的人,最后还是卖起了板鸭,从前的诗意,每天写诗的附庸风雅,到后来也变成操着大嗓门的叫卖。同当年温文尔雅诗人的鲜明对比,这样社会环境下的理想,抱负便消失了踪迹,而变得实际。而社会和生活又怎么会不实际呢?小林说的“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即便说的很阿Q,但也确实是一种很好的生活心态。
印象最深的还是后来小说中小林半夜做的一个梦。梦中他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的人群向前拥动,又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有人说小林这样怀揣这梦想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打滚几年后梦想竟然全都变成一地鸡毛,这样实在太可怕了。我倒觉得,这其实就像是面包和自由的选择题一样,如果我们为了有面包的生活,便就要在柔软的鸡毛中找寻借口。
小说的结尾描述到曾救过小林的老师去世了,小林为此难过一整天,但坐上班车,想到的确是家里的大白菜,他想:“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是先考虑大白菜的好。”读到这里我们能说小林是不好的吗?其实我倒觉得好不好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定义,这是他生活迫使他的选择,他没有错,只是他的生活在给我们作出个提醒,提醒我们想要怎样度过你的生活。我想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塑造这样的一个角色的意义吧。想到这里,读本文最初时候的害怕也就消失了。因为我知道我会好好过好我要的生活,《一地鸡毛》中的小林像是我的警钟一样,毕竟,生活有很多种,最重要的还是看你自己要怎样活。
“啤酒虽然夺了过去,但小林脑袋已经发懵,这天夜里睡得很死。半夜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人群向前涌动,又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一觉醒来,已是天亮,小林摇头回忆梦境,梦境已是一片模糊。”
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人的头脑中无时无刻不是牵挂着“发馊的豆腐”、单位里的人事评调、每天的啤酒和烧鸡……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
吃喝拉撒睡等关乎人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淹没了是选择面包还是选择自由这个问题。光是为了追求面包,人就掉了一身皮屑,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兼顾自由?对于这一队队祈雨的蚂蚁,坚持才是问题,坚持站稳脚跟,坚持跟着大部队前进,坚持不掉队才是问题。
看完小说,朋友甲说:“一个满怀理想满怀激|情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年后竟只剩下一地鸡毛。生活琐事磨平了理想磨掉了精神的事情太可怕了。我希望以后可以搞些纯粹的研究工作,离琐屑远一点,这些琐屑让我害怕。”他正在准备考数学系的研究生。
朋友乙说:“其实,面对生活你有选择的机会。你可以选择过这样的琐碎的生活,也可以选择不过这样的生活。关键在于你自己。”
提到选择,我想到了主人翁小林思想转变前后的对比。这个对比并不是在《一地鸡毛》中出现的,而是在《一地鸡毛》的姐妹篇《单位》中。刚开始来到单位,小林学生气不轻,跟个孩子似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经常迟到早退,上班穿拖鞋,不主动打扫办公室卫生,说话不注意等等。到单位三年才知道该改掉自己的孩子脾气,而且,悔悟还不是自身的反省,是外界对他的强迫改造。别人入了党他没入,别人评了各种职务他还是个大头兵,别人都有房子了他一家三口还是和另外一家合居一套房子。当小林的目光开始关注别人与自己的物质上的种种差别时,他已经很自然地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了。我不知道是生活出现了问题还是人本身有了问题,是生活太强硬还是人太软弱?
可是我以为,生活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选择。生存为什么竟会成为一种困境?现实与理想为什么竟会产生矛盾?在追求物质的同时难道就不能追求精神?物质与精神本身没有矛盾,产生矛盾的是人自己,人在物欲的不满足中迷失了自己,却又不能接受自己放弃精神追求的事实,于是就抱怨面包与自由有太大的矛盾,两者必须取其一,于是,大家都找到了只为面包而活的借口,于是大家都睡在鸡毛堆里柔软舒服,度年如日。
人若会自我安慰,也许会少些烦恼。人若太会自我安慰以致自我放纵,那也许就会变得有些面目全非。现实中我们大多数人是爱怜自己心疼自己的,所以在这个现实到冷漠无情的世界里,我们大多数人是一撞南墙就回头,一被蛇咬就处处小心翼翼连井绳都怕的,有些甚至是尚未被撞被咬就小心做人的了。《一地鸡毛》中的受过高等教育的男女主角们,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小配角们,甚至是涉世未深读幼儿园的小孩子都呈现出在这片土地上流于世俗的倾向。
小说中对小林老婆小李结婚前的样子有过详细的描写,“小林的老婆叫小李,没结婚之前,是一个文静的、眉目清秀的姑娘。别看个头小,小显得小巧玲珑,眼小显得聚光,让人见了从心里怜爱。那时她言语不多。打扮不时髦,却很干净。头发长长的。”“她见人有些腼腆。与她在一起,让人感到轻松、安静,甚至还有一点淡淡的诗意。”可是结婚后的小李呢?计较丈夫买的豆腐馊了,一吵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翻出来晒晒;背地里说小保姆的坏话,猜疑邻居印度女人,脏话也一个一个落落大方地从嘴里蹦出来;暗地里偷水,一滴一滴滴答不出内心的羞愧。“这位安静的富有诗意的姑娘,怎么会变成一个爱唠叨、不梳头、还学会夜里滴水偷水的家庭妇女呢?”作者如是写,我们是不是也会心一惊,回望自己走的路?会不会发现自己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可是,这一切的变化由何引起呢?
其实,小说中也有回答。老婆偷水,小林也觉羞耻,三日后停止。老婆细数保姆差错,小林也会细想到小保姆的不容易。小时候受恩于老师,一直牢记在心,老师来访,小林也知人应报恩。可见,我们活着,并不是只是无情自私,人性深处也有善根。但现实是残酷的,由不得你自命清高。老婆换单位只能找人帮忙,孩子上学你得想办法,别人家长送礼,自己的孩子也不能落下。于是,妥协了,流俗了。该求人的求人了,你不求自有人求;该送礼的送了,你不送自有人送;该像个世俗中人的就流俗吧,反正大家都如此。多好的自我解脱,就这样在自我安慰中流俗了。
然而,人有时候又是清醒的。夜深人静时还会反思自己的不对,遇见老朋友时,还会回想曾经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青葱年月。在街上碰到“小李白”,小林也是马上就问“你还写诗吗?”,不想遭到同学一阵嘲讽还觉有理。“屁!那是年轻时不懂事!诗是什么,诗是搔首弄姿混扯淡!如果现在还写诗,不得饿死?混呗。”“看,还说写诗,写姥姥!我可算看透了,不要异想天开,不要总想着出人头地,就在人堆里混,什么都不想,最舒服。”是啊,你还写诗吗?你还是那个曾经象牙塔里的怀梦少年吗?屁!既然连诗人也堕落为卖鸭俗人,那我们这些平常之人更应顺应生活之流,甘于油盐酱醋的平庸之中吧。小说后半部分老婆沾单位头头小姨子的光而有了便捷的班车,孩子因陪读而上了别人单位的幼儿园。小李同志开始还生气地抱怨,本以为是领导的关心结果是沾别人的光。小林找各种理由安慰着生气的老婆,就像是给自己向现实妥协找借口一样。当同样的事情再落在孩子身上时,也是生气愤怒后该怎样怎样。为什么不反抗?既然尝到了低头受惠的甜头,那自觉颜面受损时自己安慰安慰就好了吧。
小说的点睛之笔莫过于小林家第一次接受别人送的礼,一个价值不菲的微波炉。开始夫妻俩还觉得不好意思,最后一想到微波炉能带来的好处也就乐滋滋的收下了,还认为生活自此改变了。如果说之前换单位,孩子入托等事是迫于现实规则,那么现在不在幼稚,已经成熟的小林也开始主动地利用规则了。生活就像一出戏,在不断地练习中教会戏子们“以牙还牙”的套数。
“谁也不是没有事业心,大家都奋斗过,发愤过,挑灯夜读过,有过一番宏伟的理想,单位的处长局长,社会上的大大小小机关,都不在眼里,哪里会想到几年之后,他们也跟大家一样,很快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呢?你也无非是买豆腐、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洗衣服、对付保姆弄孩子,到了晚上你一页书也不想翻,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屁,那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
作家池莉说过:“现实是无情的,它不允许一个人带着过多的幻想色彩。?那无边无际的事务,琐碎、浩繁的现实,差不多能够淹没销蚀一切。在它面前,你几乎不能说你想干这,或者想干那,你很难和它讲清道理。生活,何止是烦恼。”如果说小林一行人与理想的背道而驰是因为流俗从众,那么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毕竟,人是社会动物,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细细算了下,这篇篇幅不长的小说里包含了看病难,就医难,攀比心态,找关系走后门,玩忽职守,城乡差异等众多问题。从1991年小说发表到今日,这些问题至今并没有好好解决,有的甚至呈现发酵状态。这也是今天这篇文章也能引起人们深深共鸣的原因之一。
小林家也算得上中层阶级,在其下的还有生活更加困苦的底层人民。比如北京井底人王秀青,当新京报的记者问他住在井下是否有尊严时。他说:“尊严?分对谁讲。像我这样的人,跟要饭的差不多,尊严在我身上谈不上。2008年,我在路边擦车,城管把我抓走,把狗从笼子里放出来,把我关狗笼子里,我是想要尊严,那时还有什么尊严呢?”我们活着首先需要的就是面包。在小林想像那个富豪一样好好招待老师时也知道这一切都需要物质条件。物质条件如何获得?这不仅仅取决于你的劳动你创造的价值,还倚赖于这个社会的分配制度。
小说中矛盾的症结所在正是权力的滥用。如果想要办什么事,要么你有权,要么你用人情或金钱来换取。在妻子吵闹着要换单位时,小林想的是“我们都无权无势,两眼一抹黑,哪个单位会要你?”最后只好找关系送礼。在孩子“入托”问题上,小林夫妇因为手中没有掌握“权力”而孩子不能“入托”,可是对门邻居“印度女人”同样手中也没有“权力”孩子却照样能够“入托”,这其中最大的奥秘就在于“印度女人”那个出入神秘的富有丈夫。一个人生活的需求是多样的,来掌控这些需求的权力也是细碎的。小权利的分散让人们没有了对犯罪违法之类的恐惧,也就堂而皇之的用其为自己谋利了。当人们在生活中领教了这权力的厉害,也学会了利用自己手上或多或少的权力。人与人之间的某种人情世故也由此产生了吧。
如何学好语文论文
我的语文学习经历 写这篇文章是为了通过反思我的语文学习经历,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以引起我们在教学中予以关注。 小学小学之前的语文学习几乎已没多大印象,只记得曾经做过学习委员,负责收作业本,想来还算是不错,当时我的语文老师是个上海知青,姓尹,我的父母屡次提起她对我的赞誉,当时因为年龄小,个子小,曾经有劳动(一般是砍柴或锄茶叶地)给我过特殊的照顾,让我只负责扫教室的地。 小学毕业语文57分,数学63分,属于比较好的成绩。 初中 读初一开始住校,生活相当的艰苦,贪玩,由于个子小,总坐第一排,爱打乒乓球。成绩中等。 关于当时上语文课的情景,记得的并不多。只有三位老师留有印象,其中最深刻的王老师。 王老师当时二十来岁,好像还不是正规的大专毕业,记忆中比较深刻的王老师上课很投入,夏天时总是汗流浃背。他有时会跟我们讲一些著名作家的事,但也不多。但王老师兴趣广泛,王老师爱摄影,当时我们看他拿着一个照相机(方方的120的那种,借来的)在学校拍时,崇拜得不得了,这甚至影响到后来我考上大学时把所有的红包的钱买了一部照相机。王老师喜欢花,有一次劳动,大概又是挖茶叶地罢,他让我们几个去山里找九节兰,那种兰花很少见,长在很荫凉的地方,抽出一支花来,上面能开九朵,有的还不止,于是那是我也爱种花,学校陋壁有一个花圃,我们曾经在深夜翻围墙进去偷花,后来我家的房子周围被我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我也因此认识了不少花,比如有一种叫碧玉z的。王老师的课我们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喜欢上的,现在想来,这种兴趣来源于他的性格与性情。而不是来源于上课和课文。另一个是董老师,他上语文课就在黑板上大大的写一个“背”字,就叫我们拿练习册出来背,没什么很大印象。还有一个中年老师,唯一记得的是他总爱说这样一个例子:那片白云底下,是我的故乡。初中时候学语文的痛苦印象还很深,一是课后练习总做不来,总是脑里好像有点什么,却又没什么。课后练习总是一些问答题,让人无从下手。写作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为很少有时候知道自己究竟写的是什么,对自己所写的东西没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记得有一个暑假,父亲忽然心血来潮,说让我和妹妹写一篇作文,题目是《人为什么活着》,天哪,当时我哪知道为什么活着?最后那篇作文写没写,写成什么样也不记得了,但那痛苦的感觉还在。老师也读一些范文,虽然他说好,但我们也往往不知好在何处,更无从说学了。在初中我曾获得过一次语文竞赛第一名,那是我最辉H的一次经历。我的分数是61,取胜的原因是我做对了一道附加题,那题实际上是文化常识题,“古稀双庆”“花甲重开”,也许是我当时不知从哪本课外书上看到了,便记住了。要来说说阅读了。初中时很少有书可读,我记得初中时我家订了一本杂志《收获》,至今我还认为,我的阅读能力、文学素养最初来源于她。那几年正是伤痕文学流行的时候,到现在为止,我读过的最感动的还是《人生》、《流泪的红蜡z》,特别是《人生》,我还记得当时读时流了泪。《西游记》读过,只是一读到那些描写服饰的就跳过去。并没多大的感触。还要说说写字,当时我很有兴趣练字,寒暑假在家里也练,可是不得法,一直没进步。至于说,好像没有什么机会,一般在人面前不敢说话。我读初三时,家庭经济环境已较好,我有较多的零用钱,可是也买不到什么书。记得有一次我带了二十多块钱跑到县城,全都买了书,可至今记得的只有一本,名叫《渔家女》,是写黄浦江上的一户渔家的生活的,印象挺深,曾经揣摩过其描写,也不得法。 高中 1985年上高中。我所在的学校是镇上的一所农职业高中,只有一个班,40多人,大多是县城和那些林场家场上吃商品粮的学生,读两年便可参加招工。课堂学习方面在脑海里几乎是一片空白。课外学习方面高一开始读《射雕英雄传》,那是一天读完的,给了我全新的阅读感受,读完即有写的冲动,完成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处女作,以太平天国为背景的武侠小说,自己当时对景物描写比较得意,曾与同学传看。高二曾读过一些科幻小说,书名与内容大多都不太记得了。这时,受青春的冲动的驱使,受写诗,后来一看,都是一些长短句,只因写不成文,所以写成了诗。特别一提,高二时有了早恋经历,对文学又多了一层偏爱。从高二始开始订阅语文报,每期都是很欣喜的阅读,特喜欢了解一些文人的情况,有一篇文章最打动我,好像是田晓菲的《柳芽儿落了》,写早恋的。高三(其实是补习),爱看电影。喜欢文艺,曾与班花主持补习班的元旦晚会。高考语文考得最差,只有78分(满分120分),作文题为“习惯”,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无非是“人人都有习惯,不能有坏习惯,要有好习惯之类”,作文分估计很低。最令人伤感是有一个阅读题“” 大学 莫名其妙的上了大学中文系。 这年暑假狂读琼瑶和三毛,至今感谢她们,起码她们对我的性格,情爱观的形成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对老师的讲课特别烦,有位现代文学老师讲鲁迅,竟从鲁迅原名周树人,逝江绍兴人讲起,大半时间是逃课,泡图书馆和睡觉。 大学一年级,曾有一次作业,被老师改得无地自容,我竟然不会标点符号,老师用红笔一处处的改了,甚为感动。 喜欢现当代文学和民间文学。因为老师讲的教材上没有。 不喜欢背讲义,所以考试总是70多分,也常有令老师诧异的时候,记得中教法考试时,我就提出过“结构教学论”,我的确没看过类似的文章,只是悟出教学的内容及学生的认识的结构应相吻合,当然,还是70多分。 写作课曾被老师表扬一次,那是诗歌写作: 诗云: 絮语 春天 据说是希望的季节据说是播种的季节还有人说一年之际在于你还有人赞人的万紫千红不知你想到没有你的季节没有收获 雨我确实不知你象什么每次每次我总把你归纳为一个唠唠叨叨的老太婆 柳芽吃饱了,喝足了阳光真明媚你醒了 梅你受不了春风的引诱为了保全你的贞洁只好避而远之 如今看来,充其量是一般的咏物诗而已。 囫囵吞枣的看了许多书,最喜欢莎士比亚,沈从文和刘震云。看了许多电影。 喜欢文学,那是正是朦胧诗,先锋文学的时候,用现代文学老师的话说,是“各领风骚三五天”。喜欢莫言、刘恒,喜欢张艺谋。 也喜欢巴尔扎克,不喜欢狄更斯,雨果,不喜欢浮士德。喜欢《罗亭》,不喜欢《战争与和平》。 从大一开始,时断时续的写日记,主要都是作无病之呻吟,喜欢摄影。 从未发表过任何文章,根本不敢投稿,甚至不会投。 学习民间文学之后,曾写过一篇《中国女性民间文学史》,二万余字,老师表扬一通,让我投稿,可不敢投,当时此文曾有一主要论据,即女书,后来被炒得沸沸扬扬。 也曾写小说,从不敢投稿。其中有写故乡的“苦楮坑系列”,甚至没有读者。 喜欢酒,一半是因为家族遗传,一半是因为文学。 大学四年级,毕业论文是研究刘震云的,那是我为他的《单位》和《一地鸡毛》所感动,说实在的,和以前一样,我实在不明白自己究竟在写什么,甚至,我还不知论文是什么。 工作 92年,开始做语文老师。也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学语文。 说实在的,当时并不知道怎么教语文,一节课的教案要写上十页,方方面面,非常详细,可一到上课,往往是顾此失彼,捉襟见肘。 也曾有过探索,曾用图示法读解《荷塘月色》的作者的情绪波动。没有得到好评。 第二年开始认识到练习的重要性,备课的重点放在设计问题和练习上。 然后, 意识到一课一得,意识到寻找突破口,意识到长文短教,意识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意识到……. 慢慢走到现在。 对语文学习和语文教学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与感悟。也有了一些尝试与探索。 94年开始发表文章,岂今文学作品十余篇,论文十余篇,编著二部。 时常写些学校的公文。 反思:一、 目前我的语文水平能不能满足一般的需要?我自认为,如果以目前我的语文水平来说,基本可以满足一个中国公民正常生活工作的需要。但刚走出高中时,甚至大学毕业时还不能。二、 小学时的语文学习对我的后来是否有很大影响?我觉得对我而言,影响不大。但是,我经常想,我为什么不能拔尖(在语文能力方面),这可能与我小学、初中时的语文学习有关,积累太少,读书太少。三、 语文老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最重要的是什么?从我的经历看来,我觉得一个语文老师(老师?),应该是一个在精神上(包括生活趣味等方面)能够引领学生的人。应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一个爱生活的人。学生的兴趣与情趣与其语文老师有很大的关系。一个语文老师最重要的不是课讲得怎么样!?说实在的,主要在于你是否代表了学生们所认为的前沿的值得仿效的情趣与情操。当然,这与其品格高尚与否无关,前面所提的王老师,后来走入仕途,做副镇长,做副校长,恋爱家庭方面也颇多是非,据说为当地许多人所不以为然。四、 阅读与写作能力是怎样形成的?我实在无法得出“我的阅读与写作能力是老师教的”这一结论。说实在的,老师教的,大多数时候,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时我知道是那么回事,但就是用不起来。而当我用起来时,我甚至不知是怎么就用起来的,当有某种感情或体验所驱使时,词语直然就流泻而出。读写能力的形成在于学生的读写实践。五、 一个人的生理成熟、社会阅历与语文学习有怎样的关系?我非常羡慕现在的学生,初一初二就能写出那么好的文章,我经常有自愧弗如之感,每个年龄段的写作有每个年龄段的优势,就如一个小孩的画是一个画家都无法画出来的,从这一点上说,所谓的技巧是不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写作是无技巧的。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人的生理成熟与社会阅历对其写作是有很大的限制的,你的思维和认识体验没有发展到那一步,就不可能理解与发表。从这一点上说,我觉得语文的根本在于认识与体验。六、 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在哪里?给学生创造读写实践的机会。七、 一个人的语文能力的高低与他的生活有无必然的联系?我觉得没有必然的联系。语文在他的事业、人生中其实只占很小的份额,目前圈内人对此点颇有扩大之嫌,大概是大家都搞这一行的,然免眼界狭小。有太多的成功人士,语文并不怎样,语文学得好的,只能做做“师爷”,当然,有例外。八、 语文有没有负作用,我们的语文教育有没有“反教育”的东西在?这一点我们不能忽视,从我自身而言,从周围许多人身上都可看出,语文学得好(不指出类拔萃那种)的,或者在大一点范围,知识分子身上的确有太多的局限性。比如说,不会处世,不会说假话,不会曲意逢迎,不会溜须拍马,自命清高等等,这样的故事不用我举例。这是语文现代化所必须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抛砖引玉,大家一起来。
刘震云 <<一地鸡毛>>的论文
————理想的丧失和破灭 以前看过《一地鸡毛》这个电视剧,不过现在已经忘得的差不多了。今日重 温《一地鸡毛》 ,感触颇深。 “有宏图大志怎么了,有事业理想怎么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 了” 我对这两句话印象深刻,记忆犹新,因为这是对理想的蔑视,是理想的丧 失与破灭的呐喊,使莘莘学子在现实与理想的路途中彷徨。 读了《一地鸡毛》之后,我想起来去年非常流行的电视剧《蜗居》和今年非 常火的短片——十一度青春故事之《老男孩》 (看过后让我流泪的短片) 。 “小林” 和《蜗居》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相似的故事,两对小夫妻都毕业于名 声响当当的重点大学,都是精英,都是的外省人,想要在大城市有一番作为, 现 在人们称他们为(蚁族) ,他们有着共同的理想,他们有着低下的社会地位和窘 迫的生活状况(穷二代) ,一切要从零开始。刚开始他们是踌躇满志、心比天高 的大学生, “小林”被分配到国家某部委机关上班(相比《蜗居》的主人公, “小 林”是幸运的) ,接受社会大环境的磨砺,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压力,他们敢 于与命运作斗争,但是总是事与愿违,为了改变现状,达到理想的生活状态,他 们变得世俗而堕落。他们在生活的打磨下不再也不敢以(精英)自居。比如:小 林”从轻视金钱到坦然卖鸭,在贫困中逐渐放弃自己的知识分子身份。他们的价 值取向在经济浪潮中失控,破灭了理想,反映了当今大学生的自我主体丧失,并 展示了大学生在世俗中的挣扎与沉沦、理想的丧失与破灭。 《老男孩》 的主人公和 “小林” 都是为了理想而奋斗, 在生活的苦顿下挣扎, 让残酷的现实压得喘不不起来。努力过,奋斗过,最终还是理想破灭,掉入了社 会这个“大染缸” 。 小说《一地鸡毛》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有的只是对一对小夫妻日常生 活的描述。作者刘震云没有运用华丽的词藻,没有对人物进行太多的心理描写, 而是以朴实的语言叙述了普通老百姓的生存状态。通过充满浓厚生活气息的小 事,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无奈,写活了人们在日常生活 琐事下观念的转变。这部小说属于新写实小说,写于八十年代中后期以后,当时 中国社会处于急剧的转型期,社会的中心由政治转向经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 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忙于追逐经济利益,忽略了 理想,是人文精神的失落,理想的放逐。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认为“小林”也可以代表当代 80 后,反应了当代 80 后的无奈。书写了为了实现理想的人生奋斗史。看到现实人生的沉痛,生活不总 是一帆风顺的,怀揣理想人们面对生活确实像一地鸡毛,这样卑微,无奈。现实 生活就像小说里描写一样,生活越物质化,越现实化,就越显得空虚。人的斗志 和锐气在一点点的被腐蚀掉,人们变得越来越麻木、卑怯。庸俗的社会这个“大 染缸”吞噬着每一个活在现实中的人。它要求我们不得不丧失自己的理想去追求 金钱、追求权力,否则我们将一筹莫展。 美好的理想和现实生活的一次次冲突, 让人们麻木的开始心满意足的接受现 实。在现实环境的压迫下, “小林”必须放弃理想,这种束缚对年轻人的性格无 形中造成了一种扭曲,一种破坏,小说让人感到无奈和辛酸。从一地鸡毛中我看 到了人的自我意识的丧失,为了更好的生活, “小林”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抱负, 不得不融入到世俗的河流中,向现实妥协和认同,得不搁置了对理想的执着和追 求,搁置对存在异议的探索和追问麻木的看着自己理想的丧失与破灭。 一地鸡毛的最后: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 人掉下的皮屑,柔软舒服,度日如年。又梦见黑压压的人群向前涌动,又变成一 队队祈雨的蚂蚁。寓意着现实生活就如一地鸡毛一样琐碎而无头绪。小林梦中舒 适柔软的皮屑,是小林在现实生活中麻木地,心满意足的接受别人的恩惠。人们 就像蚂蚁一样,渺小无力。苟且偷生,祈求恩惠。现实中的我们,在世俗中沉浮 挣扎,充满了对命运的无力感。然而,我们仍然希冀着美好的生活,在淡淡的感 伤与无奈中仍然执着而坚定的生存。 “小林”的生活是不幸的。在现实面前,人们开始在晦暗不明之中主动地 放弃自己的理想并使之丧失破灭。, 我不明白,难道这就是对晦暗不明的嘲弄和反抗吗?对于那些在现实的种 种压力面前自觉地放弃自我、放弃理想,屈就环境与命运的人,我感到悲痛、义 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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