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学位论文校际

发布时间:2023-03-04 18:56

学位论文校际

有凡科论文外审平台。
凡科论文校际送审平台使用手册有目录一,登录二,论文送审流程三,论文接审流程四,自建专家送审五,临评账号送审,临评账号接审七。
其他功能有论文催审,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服务理念框架平台,加入该平台具有以下优势有助于学位授予单位建立健全质量自我管理机制。不仅实现了学位论文的网上评阅,同时集成了对论文评阅流程的监控和评阅结果的评估。

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有何用处?

考取研究生的难度以及从研究生就读学校毕业的难度大幅增加,对于学术论文造假零容忍,也使学生们更加严谨的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

教育部提出最新规定,要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制度,将不适合读研究生的人从校园里分流退出。换句话讲,也就是学校对于研究生的管理更加严格。如果学生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发生了类似学术造假、毕业论文造假、毕业答辩不过关等情况,就会被强制要求退出研究生学位。学校也会给你安排其他出路,提早培养你在其他方面的特长。

校园内学术上的不诚信行为频频发生,如果不加管理,就是在纵容这些错误的发生。

众所周知,考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备战考研期间,很多人一天都能学习到七八个小时。通过日复一日的长时间学习,最终考取了自己心仪的院校。这个过程是很不容易的。

但难免会有一些人,通过找关系等各种途径,没有做到与他人公平竞争,却得到了同样的结果。钻了自命题的空子。也有部分学生,在就读研究生期间,为了能快速完成自己的论文,通过毕业答辩。在知识能力水平准备的并不完全的时候,就动了歪心思,开始实施论文造假的不诚信的行为。

完善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就是在对于研究生做到严进严出的管理,对于全体研究生提出较高的严格,避免“水学位”类似情况的发生。也能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氛围。而这些对于研究生来说本就是应该做的。

学术是一个很严谨的话题。它需要公平公正的环境来支撑它的发展,也需要诚信的美德去维护它的秩序。如果做不到,只能靠外界来强制干预。

校际凡科送审平台查重的数据库是什么数据库

就是简单的数据库。
校送审一般通过教育部的送审平台送到相关硕导或者博导手中,而院送审一般会送到兄弟院校中,一般为相同专业,但是研究方向不一定一致,同时校送审肯定是更为严格,院送审会有一些人情分在里边。
论文送审平台满足学位授予单位或省市,用户利用网络手段完成学位论文送审任务的需求,并为他们提供更加灵活,自主,安全可靠,公正的论文送审服务。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休双学位第二专业能否参与交换。比如我一专业哲学,二专业法学,能否参与法学出国交换?

大连海事大学派出校际交换学生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与国(境)外大学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规范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此类项目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指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双方互相派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学习(包括教学实习、课程学习、合作研究等),双方互认学分、互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的项目。通过校际交换开展的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属于此类项目。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校际交换学生是指通过上款中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我校选派到国(境)外院校学习的学生。参加校际交换项目的学生应为我校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同样适用于通过各学院、系与国(境)外院校院、系开展的院际交换活动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学校校(院)际学生交换项目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派出选拔
第五条 校际交换项目出国(境)学生的选派原则是“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择优推选,学校集中评审,学生签约派出”。博士层次交换学生的选派原则是结合学校师资培养计划,优先考虑博士在读的教师。
第六条 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国(境)外大学进行沟通,并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提出对派出学生的选拔条件及要求,向全校相关学院、专业的学生发出遴选通知。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并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申报材料送交各院系后,由院系统一上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八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评审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并确定人选。评审组原则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相关学院负责人及专业外语老师组成。
第九条 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标准:
1. 我校正式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国防生、委培生除外);
2.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学习成绩优秀,且按培养计划要求无不及格课程,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4. 在本校期间学业及表现优良,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
5. 身心健康,具有国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
6. 符合交换院校的其他特殊要求;
7.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有贷款的要清欠所有贷款;
8. 承诺履行校际交换项目协议的有关义务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十条 评审应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经评审组通过后按一定差额比例向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结束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候选人申请材料提交给境外有关院校。最后录取名单以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 涉及到学校师资的交换学生的选拔工作由校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共同确定。院际交换学生的选拔工作参照如上程序由各学院负责,选拔结果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 出国前管理
第十二条 由学校选派出国(境)交换学习的学生,应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宜,并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擅自与对方联系。
第十三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各院系分别负责指导、协助选派的校际和院际交换学生办理赴国(境)外学习的相关手续,并对其进行出国(境)前教育。
第十四条 校(院)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前,应与学校(院)签订《大连海事大学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明确国(境)外学习期间的医疗及意外责任、经济担保责任、及按期返校的承诺等。校际交换学生的协议签订管理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院际交换学生的协议签订管理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第十五条 校(院)际交换学生出国前必须办理交换留学手续,交换留学手续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统一申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进行学籍处理后,学生方可离校。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学校不予承认国外学习的学分并按擅自离校处理。
第十六条 校际交换学生离校前,其所在院系应为其指定联系人,负责与其保持经常性联系。关心他们境外学习期间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对他们在外的学习进行必要的指导。
第十七条 校际交换学生为我校教师的情况,离校前还应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如期回校工作协议书。
第四章 有关费用管理
第十八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国)境外院校不收取学费,但学生在出国之前应向我校正常缴纳交换学习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费用标准为所在专业年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校际交换学生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二十条 校际交换学生须按规定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一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出国(境)期间应在国内委托一名有独立民事能力和经济偿还能力的人作为其在国内的代理和保证人,并向学校提供保证人详细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法。如该生在派出期间欲中途更换保证人,应提前通知学校,并提供新保证人愿意承担有关责任的书面证明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校际交换学生国(境)外学习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所有待遇。
第五章 学籍、学分及考试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派出的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仍为我校在籍学生,必须遵守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应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等应符合我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校际交换项目涉及的课程及学分,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与外方院校沟通,获取涉及课程的具体资料,由相关学院组织学院专业委员会认定替代课程及学分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
第二十五条 校际交换研究生所选的国外课程应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专业课程应选择与学科规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所选课程及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培养计划应报其所在学院及其导师审核和确认,并报研究生院最终确认。硕士研究生在国内已修学分与国外所修学分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4学分。研究生院将根据其在国外所修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对照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转换,但不能超过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
第二十六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及学分,按我校认定的替代课程及学分进行转换,转换后按我校培养计划进度仍遗漏没有修读的课程,交换学生需按学校开课情况自行选课补修。
第二十七条 涉及毕业班的交换本科学生,需于规定日期内回校参加答辩,并于毕业资格审核前将毕业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包括学习成绩、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等)提交给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申报的课程成绩视为无效,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资格。如需延学需于毕业当年4月底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以学院收到申请时间为准),延学手续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否则按应届毕业生处理。
第二十八条 交换研究生如需延期答辩,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章 派出期间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校际交换学生到达接受院校后,应于1周内将住址和联系方式告知其所在院系为其指定的联系人,以便与学校保持联系。各院系应于接到派出学生反馈后3天内,将该项目的所有派出学生情况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三十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应每个月向所在院系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报在外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三十一条 校际交换学生应遵守我国和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应遵守外事纪律,注意人身安全,不做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关系国家和学校利益及声誉的大事应及时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派出学生所在院系应具体承担对派出学生的管理职责,负责与其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到定期了解派出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其学习、生活情况并随时给予指导,以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加强对派出学生的诚信教育,督促他们按时返回学校继续学业。
第三十三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如触犯当地法律或违反国外院校纪律给与处分,被责令返回国内时,将按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校际交换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延长在外停留期限、转往他校学习或转往第三国居留。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必须事先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归者,按退学处理。
第三十五条 校际交换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国外完成学习任务,由本人申请返校完成学业,原则上如果缺课时间在1个月内,可插入原班级学习;如果超过1个月,则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七章 返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校际交换学生应在返校后的7个工作日内到所在院系报到,并提交出国学习总结(不少于2000字),由所在院系统一上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办理学籍恢复手续。
第三十七条 校际交换学生应于返校后,1周内将交换学习成绩提供给所在学院,由学院根据成绩统一进行学籍审核并按相关规定上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第三十八条 校际交换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由派出学生向本学院老师和学生汇报在外学习的心得体会和所见所闻,分享学习成果,提高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开展的项目,仍按照以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规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负责解释。
附件:(1)学校与学生个人签署的《大连海事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样本
(2)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



大连海事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境)学习协议书

大连海事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大连海事大学(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本单位 (部门)与 (专业年级)____________同学(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支持或资助下出国(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通过国(境)外友好大学的学生交换协议,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出国(境)进行交换学习。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__国(地区)____________(单位),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和相关部门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的出国(境)学习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出国(境)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应该牢记安全保障意识,根据国家政策和派出单位规定,乙方须自己购买国(境)外医疗保险,乙方出国(境)后应该按照留学所在国(地区)和学校的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乙方在国(境)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境)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遵守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根据校际学生交换协议,乙方在赴国(境)外交换留学期间,国(境)外学校的学费免除,但应向甲方正常缴纳学费、住宿费。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回国,无特殊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延长出国(境)期限或改变出国(境)内容;因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终止,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第八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所在国(地区)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九条:乙方期满回国后应在7天内向甲方报到,按有关规定交纳出国(境)总结,及办理学分转换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和处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地区)的有关部门,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__为乙方出国(境)时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需要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超出批准时间,逾期达一个月,甲方将以自动退学处理,甲方同时保留索赔各类损失的权利;必要时,将直接向派往国(地区)的有关单位通报乙方违约情况要求协助敦促乙方遵守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因违约而自动退学后,乙方档案由甲方转往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有关档案保管部门,档案保管费用由乙方个人负担。
第十四条:本协议书自公证或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守执行。有效期限至乙方到甲方单位报到并办理完有关手续之日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十六条:其他:
1. 乙方每个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学习生活汇报。
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代理人(签字) 乙 方(签字)
学号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代理部门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与乙方关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
姓名(中英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生类别:□本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拟毕业时间: 年 月
学院、年级
及专业:
申请院校名称
及学习时间:

所在专业
综合排名
所在专业
学习成绩排名

外语水平(参加各种考试的名称、成绩、时间)
报名时请附成绩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本人现住址
联系电话及email

家庭现住址及电话
经济保证人(父/母)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地址/ 电话
以往出国(境)经历
个人简历(高中以上)及获奖情况:

赴国(境)外学习计划(请详细描述学习目的、学习计划 另附页 500字以内 本人手写 A4纸)
所在中队指导员综合评价:

指导员 签字: 时间: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院长签名:
公章 时间: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考博容易毕业难,那些多年未毕业的博士该何去何从?

考博容易毕业难,那些多年未毕业的博士该何去何从?

网友一:

首先要明白,博士生也是研究生,研究生指硕士生和博士生。其次,学士是基础性学位,硕士是过渡性学位,2~3年,攻读博士学位才是研究的高级阶段(相当于见习生),一般3年,多则8年也有,国外可更长。博士后不是学位,相当于实习生,出站后可独立研究。

第三,博士有三种类型:论文博士(无入学考试,只有学位,无学历)、专业学位博士(即应用型博士,按职业分)、学术型博士(按专业分)。通过考试入学后,修完博士课程就算毕业了,可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再申请博士学位,写博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所以,正常情况下,博士生毕业不太难,即获学历证书不太难,获学位证书难。学历,指学习经历。第四,在论文字数上,学士几千字,硕士二三万字,博士七八万字,很多博士论文就是一本书,20万字以上的。

网友二:

国内读博士相对还是比较容易毕业的。各个学科差异不大。但是校际差异比较大和年际差异比较大。就毕业要求的论文网指标,以我知道的情况举例说明。

先看校际差异。同样是农学专业,中国农大在2004年,学校单反面提出,未经研究生会的同意,要求所有博士毕业生必须发表一篇SCI,或EI,或一个专利授权,方可参加答辩,也就是才能有资格拿毕业证,答辩通过才能拿学位证。造成当时2005级博士毕业生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大比例(粗估不低于50%)延期。

而同期,其他农科院校并无此要求,最多要求两篇核心期刊足以。这个要求在2008年默默废止(主要是提出这一要求的小校领导调离了),当然,现在发一篇3I论文现在也不是啥难题了。教育学专业为例,浙大要求必须发表一级学报文章,而其他学校的教育学博士大多只要求中文核心即可。

网友三:

不读博不知道博士毕业的难易程度。以一个过来人来说,博士毕业真的不简单。都说博士宽进严出,读了才知道这话不假啊。当然,这是一个普通的博士角度,我个人不优秀,普普通通。在我的同学中,有3年就毕业,文章发10多篇中科院二区、一区的大牛博士,也有8年未毕业被清退的。

在我读博的985大学,我们学院的博士毕业基本要求其实比较低,见刊3篇文章,其中有一篇是外文,另外2篇是EI就可以。我还记得这个标准制定差不多有10多年,真的不算高。但是,达到这个标准的博士无法毕业和就业啊。

这样的成果根本无法支撑出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因此导师也不会同意以这样的标准毕业。一般来说,在我们学院的博士毕业基本有5篇左右的论文,中科院3区起步。为什么导师选定的标准是这样呢?因为现在双非院校招聘教职的基本条件都是3篇中科院三区的文章,985的博士毕业后选择高校教职方向的比较多。你不到这个条件,混个博士学历,就算毕业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网友四:

国内博士一般是容易进不容易出,但相比于国外,还是轻松很多。

首先,读博士期间,大部分人基本年龄已经25岁以上了,这个阶段要考虑成家立业,家里对你本身也有很大的期待。国内博士基本是免学费的,但月津贴只有千元左右。这点钱光能满足吃饭,大学生可能都有些捉襟见肘。博士生有一笔很大的开销就是买书。专业书籍普遍很贵,每月购书五六百可能都不够。还有一些学术交流会议,请导师吃饭,年节的走动等等。所以很多博士不得不在外面做兼职,代课什么的。

前不久碰到一个应届博士,全日制读了四年,算是比较顺利的。她来自西部,家境比较贫。读博期间每周去代课两次,课时费才50元一节。在外做兼职肯定会耗费大量的精力,在学术上的投入就会少些,也会相对影响学术产出。而现在博士毕业要求要有几篇不等的核心期刊论文。这些都加剧了毕业的难度。

网友五:

现在在职博士名额少了很多。以前在职读博士也很难毕业。因为他们普遍有了家庭,上有老下有小,还要应付原单位的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只发基本工资,而不享受博士生的待遇。不少博士也得去做兼职养家糊口。

博士论文的审核非常严格。一般走到这一步的,都会考虑自己的学术声誉,不敢有学术不端行为。北大文科博士都是四年,而且有预答辩。你要把自己论文最为精华的章节拿去答辩,淘汰率是三分之一,很残酷。答辩前有盲审,还要将论文寄给其他科研机构的四个导师外评。

结语:

英语能力好博士更容易毕业,所以如果你想去有外国人、大学生的英语角,看上图右下角文字提示的地方,找到它,英语角里会伦敦腔、美音的小伙伴都有,你可以进去跟他们打招呼呢!

上一篇:论文查重算书名吗

下一篇:谭禹毕业论文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