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毕业论文政治
韦伯毕业论文政治
马克斯·韦伯与卡尔·马克思和埃米尔·涂尔干被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尽管他在当时主要被视为是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迪尔凯姆遵循着孔德的方式,以社会学的实证主义进行研究。而韦伯以及他的同僚维尔纳·松巴特(也是德国社会学最知名的代表人物)采纳的则是反实证主义的路线,这些著作开始了反实证主义在社会科学界的革命,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的差异,因为他们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过于复杂,不可能用传统自然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韦伯的早期著作通常与工业社会学有关,但他最知名的贡献是他后来在宗教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上的研究。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开始了他的研究,文中他显示出某些禁欲的新教教派—尤其是卡尔文教派,教义逐渐转变为争取理性的经济获利,以此表达他们受到上帝的祝福。韦伯主张,受到这种理性教义基础扶助的资本主义很快便会发展的越来越庞大,并且与原先的宗教产生矛盾,到最后宗教便会无可避免的被抛弃。韦伯在后来的作品里继续研究这样的现象,尤其是在他对官僚制和对于政治权威的分类上。在这些著作中他隐约了这种社会的理性化是无可避免的趋势。 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研究开始于名为《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并且继续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古犹太教》里进行探索。他对于其它宗教的研究则由于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断,使他无法继续在《古犹太教》之后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计划中对于诗篇、塔木德犹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他所完成的那三个主要研究都关注于宗教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社会阶层与宗教理想间的关系、以及西方文明的独特特征。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提出了一个知名的论点:“那就是新教徒的生活伦理思想影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一般宗教的传统往往排斥世俗的事务,尤其是经济成就上的追求,但为什么这种观念没有在新教里发生呢?”韦伯在这篇论文里解释了这个悖论。韦伯将“资本主义的精神”定义为一种拥护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想。韦伯指出,若是只考虑到个人对于私利的追求时,这样的精神并非只限于西方文化, 但是这样的个人——英雄般的企业家——并不能自行建立一个新的经济秩序(资本主义)。韦伯发现这些个人必须拥有的共同倾向还包括了试图以最小的努力赚取最大的利润,而隐藏在这个倾向背后的观念,便是认为工作是一种罪恶、也是一种应该避免的负担,尤其是当工作超过正常的份量时。“为了达成这 样的生活方式而自然吸纳了资本主义的特质,能够以此支配他人”韦伯如此写道:“这种精神必定是来自某种地方,不会是来自单独的个人,而是来自整个团体的生活方式”。他的目标是为了找出东西方文化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不过与当时许多遵循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家不同的是,韦伯最初并没有打算衡量和评断东西方两者的优劣;他希望专注于研究并解释西方文化特殊之处。在他的研究分析里,韦伯指出卡尔文主义(或者更广泛的—基督教)宗教理想的影响成为欧洲和美国的社会变革以及经济体系发展的主要原因,但他也指出这并非促成发展唯一的因素。其它重要的因素还包括了理性主义对于科学的追求、加上数学的科学统计、法律学、以及对于政府行政理性的系统化、和经济上的企业。最后,依据韦伯的看法,宗教社会学的研究只不过是探索一个阶段的变革,亦即那些让西方文明突出于其它文明之外的重要特征。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是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第二本主要著作。韦伯专注于探索中国社会里那些和西欧不同的地方—尤其是与清教徒的对照,他并且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资本主义没有在中国发展呢?”韦伯专注于早期的中国历史,尤其是诸子百家和战国,在这个时期主要的中国思想学派(儒教与道教)开始突显而出。韦伯指出儒教对于许多民间教派的信仰展现相当宽容的态度,而从没有试着将他们统一为单独的宗教教义。与一般形而上学的宗教教义不同的是,儒教教导人们要顺着这个世界进行调整和修正。“高等”的人们(知识分子)应该避免追求财富(虽然没有贬低财富本身),也因此,中国变成了一个担任公务员比商人拥有更高社会地位和更高利益的国家。韦伯主张,虽然有一些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利的因素存在(长期的和平、运河的改善、人口增长、取得土地的自由、迁徙至出生地以外的自由、以及选择执业的自由),然而这些有利因素都无法抵销其它因素的负面影响(大多数来自宗教):① 技术的改革在宗教的基础上被反对,因为那可能会扰乱对于祖先的崇敬、进而招致坏运气,而调整自身适应这个世界的现状则被视为是更好的选择。②对于土地的卖出经常被禁止、或者被限制的相当困难③扩张的亲戚关系(根基于对家庭关系和祖先崇敬的宗教信仰上)保护家庭成员免受经济的困境,也因此阻挠了借债、工作纪律、以及工作过程的理性化。④ 那些亲戚关系也妨碍了城市特殊阶级的发展,并且阻挠了朝向完善法律制度、法规、和律师阶级崛起的发展。依据韦伯的说法,儒教和新教代表了两种广泛但彼此排斥的理性化,两者都试着依据某种终极的宗教信仰设计人类生活。两者都鼓励节制和自我控制、也都能 与财富的累积相并存。然而,儒教的目标是取得并保存“一种文化的地位”并且以之作为手段来适应这个世界,强调教育、自我完善、礼貌、以及家庭伦理。相反的 新教则以那些手段来创造一个“上帝的工具”,创造一个能够服侍上帝和造世主的人。这样强烈的信仰和热情的行动则被儒教的美学价值观念所排斥。因此,韦伯主张这种在精神上的差异便是导致资本主义在西方文明发展繁荣、却迟迟没有在中国出现的原因。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与他对印度宗教的研究作品一样 ,一定程度上是其有关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论述的反证 。 与马克思相比 ,韦伯虽略逊深刻,却能以广博见长 ,在对于印度,中国这样的东方国家及其文化的了解方面 ,甚至超过了马克思 。韦伯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吸引了人们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精神层面 的关注 ,使传统与近代的关系成为学者思考的问题 ,从而拓展了中国近代史的研究领域 ,加大了历 史认识的深度 。然而 ,在新儒家学者证明属于“ 亚洲四小龙 ” 的儒家文化圈也生长了工业化这一 “ 资本主义文明 ” 之后 ,韦伯在中国遭遇了带有文化民族主义色彩的抵制。于是,不仅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渐渐离开多数中国学者理论追求的场域 ,韦伯的思想理论也几乎不见了踪影 ,西方世界对于中国近代历史及文明发展的两个主要解释系统 ,先后在中国学者不断趋新的理论追求中悄然逝去 。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是韦伯在宗教社会学上的第三本主要著作。在这本书中他检验了印度社会的架构,对照了正统的印度教教义与非正统的佛教教义,以及其它民间信仰的影响,最后并研究这些宗教思想对于印度社会在现世上的道德观的影响。印度的社会体制是由种姓制度的概念所形塑,直接连结了宗教思想与社会上的阶级分隔的关系。韦伯描述这种种姓制度是由婆罗门(僧侣)、刹帝利(战士)、吠舍(商人)、首陀罗(劳工)所组成。接着他指出种姓制度在印度的散布是因为历史上的征服侵略所造成,某些部落遭到了边缘化、种族制度也因此越来越根深蒂固。韦伯特别专注于对婆罗门阶级的研究,并分析他们为何能够占据印度社会的最高阶级位置长达数个世纪。在研究了佛法概念的影响后,韦伯总结认为印度社会的道德观多元倾向,与儒教和基督教普世而统一的道德观不相同。如同中国一样,他注意到种姓制度也妨碍了印度都市独特阶级的发展。在研究的总结里,韦伯将他对于印度社会学和宗教的研究与之前对中国的研究综合起来。他注意到这些宗教都将人类生命的意义解释为超脱世俗的或是神秘性的经验,这些社会的知识分子通常倾向于厌恶政治,而社会架构往往被区分为受过教育与否的两种阶级,那些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作为先知或智者的榜样,而未受教育的大众则停留在日常生活的庸俗里并且相信迷信的民间巫术。在亚洲社会,如同基督教弥赛亚一般、能够不分受过教育与否皆给予救赎和指引的救世主并不存在。韦伯主张,正是因为弥赛亚救世主起源于近东国家,使得他们与亚洲大陆的主要宗教产生差异,西方国家也因此免于陷入中国和印度的道路。韦伯在他下一本着作《古犹太教》进一步证实了这个论点。 《古犹太教》 《古犹太教》是韦伯对于宗教社会学的第四本着作,韦伯试着解释“各种情况的结合”导致了早期东方和西方文明的差距。尤其是将西方基督教的世俗禁欲主义与印度发展出的神秘冥思信仰相对照时,这种差异显得特别明显。韦伯注意到一些基督教的观点带有征服和改变世界的理想,而不加以逃避之。这种基督教的基本特征(当与远东的宗教相对照时)则是源于古代犹太人的先知。当韦伯述及他研究古犹太教的原因时,他写道任何在现代欧洲文明传统下成长的人都会自然的以一连串的假设来解决遇到的历史问题,这对他而言是不可避免而且也相当合理的。这些问题将可以找出在各种情况的结合下,西方文化的独特之处、以及其普遍的独特文化涵义。韦伯分析了中东贝都因人、城邦、牧人和农夫、和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冲突,以及以色列联合王国的兴起和衰落。联合王国的时期就彷佛历史中的一个插曲,将出埃及记以来的联邦时期与以色列人在迦南的殖民时期一分为二。这种时期的区分和宗教的历史有极大关系,由于犹太教的基本教义是在以色列联邦时期形成的,它们在联合王朝衰败后成为了先知概念的基础,并在后来对西方文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韦伯讨论了早期以色列的联邦架构、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的 独特关系、外国宗教的影响、宗教狂热的形式、以及犹太教祭司们对抗宗教狂热和偶像崇拜的斗争。他接着描述了王国的分裂、圣经的先知们在社会方面的态度、蛊 惑人心的政客、宗教迷信和政治,以及先知们的道德观。韦伯注意到犹太教不只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始祖,同时也是现代西方世界崛起的关键因素,因为它影响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化。 在政治和政府的社会学上,韦伯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便是一篇名为《政治作为一种职业》(Politik als Beruf)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韦伯提出了对国家的定义:亦即国家是一个“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的实体,这个定义成为西方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在这篇论文里韦伯主张,政治应该被视为是任何会影响到控制暴力的权力分配的活动。政治也因此是纯粹来自于权力。韦伯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魅力型支配(家族和宗教)、传统权威(宗主、父权、封建制度)、以及官僚型支配(现代的法律和国家、官僚)。韦伯主张历史上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多少包含了这样的成分。 他认为魅力型权威的不稳定性必然导致其被迫转变为“常规的”权威形式,也就是传统或者官僚型支配。同样的,他也注意到在纯粹的传统型支配里,对于支配者的 抵抗到达一定程度时便会产生“传统的革命”。因此韦伯也暗示了社会会逐渐朝向一个理性合法的权威架构发展,并且利用官僚的架构制度。尽管韦伯庞杂的著作中暗示这种社会的理性化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他自己十分小心避免进化论与目的论的逻辑。韦伯在三种正当支配之外,还曾经提出意大利的城市共和政治是一种非正当的支配,可见他的支配类型学仍有模糊之处。他对民主政治魅力型领袖与官僚铁笼之间互动的悲观,也对后世的民主理论,特别是熊彼得的精英政治学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韦伯对魏玛民主的看法似乎预见了纳粹的兴起。 从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马克斯·韦伯代表的是德国的经济历史学派“最年轻的一代”。他对于经济学最重要的贡献是他的知名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本书经典的对照了宗教在经济发展上产生的影响。韦伯的研究领域也与他的同僚维尔纳·松巴特相同,宋巴特则将资本主义的崛起归功于犹太教的影响。韦伯对于经济学的其它主要贡献(整体上也是对于社会科学的贡献)还包括了他在方法学上的研究:他对于解释社会学(Verstehen;此词来自德语,意为理解)的理论和反实证主义(又称为人文主义社会学)。解释社会学的原则是社会学主要的研究范例之一,支持者和批评者都相当多。这种研究方式主张社会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永远不能彻底的归纳和记载,因为研究者必须一直有着概念上的认知才能加以探索之,韦伯将这种条件称为“理想形式”(Ideal Type)。这种理想可以这样子归纳:一个理想的形式是由许多现象提供的某些特征和成分所组成,但它却不会与任何特定的现象有着完全一样的特征。韦伯的理想形式成为他对社会科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韦伯承认这种“理想形式”是一种抽象的产物,但他主张任何想要了解特定社会现象的人都必须有这种理想形式,因为与物理的现象不同的是,社会科学还牵涉到复杂万分的人类行为,而这只有可能以理想形式的方法来加以解释。理想形式的概念,加上他的反实证主义的立论,可以被视为是他对“理性的经济人”的方法论假设的辩护。韦伯并且公式化了社会阶层的三大要件理论,主张社会阶级、社会地位、和团体(或政党)在概念上是不同的要件。 社会阶级是以在经济上与市场的互动所决定的(物主、承租人、员工等等)。 社会地位是以非经济的成分如荣誉、声望和宗教构成。 政党则指一个人与政治界的联系。 而这三种要件都会影响到韦伯称为“生涯机会”的结果。韦伯对经济学还有其它一些贡献:包括了经过认真研究的罗马农业历史,和他在《经济和社会》一书里述及的唯心主义及唯物主义两者对于资本主义历史的影响,韦伯也在书中呈现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批评。最后,他在《经济与历史》(Wirtschaftsgeschichte)中的仔细研究则可以被视为是经济历史学派最杰出的作品之一。
韦伯主要是做什么研究的?
韦伯主要是做政治经济学,兼做社会学研究。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我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一
日常生活的政治
人们都很熟悉恩格斯对马克思的经典评价:“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但在当今的学术研究中,马克思的深邃见解往往被人忽略。不少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国家形态、法律制度、宗教观念、艺术主张上,忘掉了这些现象与人类物质生活的关系。本期刊载的三篇 文章 重返基础,探讨城市居住模式变化对政治行为的影响,值得推荐。
谈到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过去25年至少目睹了四个方面的巨大变化。第一,人均住宅面积大幅增加,从1978年的6.7平方米直线上升到2005年的26平方米,【1】这一数字在世界上代表了相当高的水平,大大超过香港(7.1平方米)和日本城市居民住房面积(15.8平方米)。【2】第二,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单位体制的式微,住在单位宿舍的人越来越少,搬进商品房的人越来越多。第三,九十年代末,随着福利分房的取消和国有房产的廉价出售,上亿城镇家庭成为近三十亿平方米原有公房的所有者。【3】这使得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从1995年的30%一跃提高到现在的80%左右,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不仅高于香港(50%左右)、日本(60%左右)和几乎所有欧洲国家(40-50%左右),也高于美国(2003年为68.3%)。【4】第四,进入二十一世纪,与世界上 其它 地区一样,中国出现了大量由保安守卫、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住宅小区 (gated community)。
居住模式对人们意识和行为的影响不可小看。首先,居住面积的扩大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独立的洗手间与厨房,不必与他人共用,邻里关系随之改变:从比近亲还近变为老死不相往来。其次,同事加邻居的叠加关系与单纯邻居关系性质完全不一样。以前曾有研究发现,在英国,同一工厂的工人往往居住在同一街区,而美国工人往往散居在不同街区。这个差别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美国工人的阶级意识比较薄弱。【5】中国以前那种单位宿舍大院不仅在塑造集体意识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而且因为所有人都相互知根知底,曾经是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职工宿舍的解体使集体主义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载体,也要求社会控制从邻里守望转化为依靠职业警察或保安。再次,房产对租户只是住所,但对业主则不仅是住所更是资产。当80%的城镇居民变为业主后,他们家庭的最大的资产往往就是住房。租户关心的仅是居住条件,业主则在居住条件以外,还关心所有影响房产价值的环境因素。最后,封闭式住宅小区所封闭的不仅是一片物质空间,也是一片由房价和物业管理费划出社会空间。相对于传统居民区,封闭小区的住户一般属于当地中上收入群体;其中的“豪宅”更是上层阶级的禁脔。中国人往往把封闭小区等同于“高尚社区”,然而在美国评论家罗伯特•卡普兰 (Robert D. Kaplan) 看来,封闭小区的出现正是“即将到来的无政府状态”的前兆。【6】
以下三篇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住”的政治有多么丰富、多么复杂、多么有意义。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它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封闭小区的居民身上。从阶级分析的角度看,这些精英也许是当今中国社会中声音最大的群体,但他们只是社会金字塔的顶尖,而不是社会的全部。这个缺陷正好说明,关于“住”的政治,还有多大的处女地有待开垦。经常听到有学者抱怨研究中国政治的禁区太多,似乎这是他们拿不出象样学术成果的唯一原因。如果他们重温一下马克思,像这三位年轻学者一样换一换视角,关于吃、穿、住、行的政治,不知道能写出多少论文和书籍。普通老百姓都清楚,吃、穿、住、行绝非无关紧要的小事;学者们也应该明白,研究日常生活的政治比空洞地高谈阔论“民主”、“自由”更有意义。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2】孙洪磊,“专家称我国人均住宅面积超过日本,居世界较高水平”,新华网天津2006年3月20日专电。
【3】 屈宏斌,“住房改革与财富转移”,《经济观察报》,2003年6月23日。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二
论中国式“生活政治”
内容摘要 “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一种政治范式。在中国思想传统中,“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和“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历史地来看,积极的“生活政治”可以促使良善的政治意志为人们所接受,成为“收拾人心”的途径;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往往走向“泛政治化”。
关键词 生活政治 政治生活化 生活政治化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人类历史的重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政治”相关,个人的命运往往也受到“政治”的左右。政治凭借着权力、暴力、利益等压迫性力量或者诱惑性资源,能够进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将生活刻上政治的印记。政治在日常生活中突出呈现的这一特征,使得政治具有了“生活政治”的特性,同时也使得日常生活具有了“政治”的意味。“生活政治”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政治价值、政治倾向通过日常生活而发挥效能,并直接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环节,与日常的生活仪节捆绑在一起进而影响人们日常的精神言动。“生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解释范式,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同样,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古典的政治传统也有所裨益。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厘定
“政治”是为了保持人类社会生活秩序化的必备物,在共同体的生活中,“政治”由或显或隐的多种样式表现出来。最为明显的“政治”就是围绕共同体的公共权力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及其后果。马克斯?韦伯将这种“政治”称之为争取“支配权”的努力[1]。这样的“政治”既可以是争取支配性的公共权力的活动,也可以是以代表共同体全体成员意志出现的政权(政府)的政务活动,这种政治可称之为“政权政治”。牟宗三认为,“政权者,笼罩一民族集团而总主全集团内公共事务之纲维力也”[2]。由是观之,政权能代表共同体成员的全体意志,“政权政治”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性力量,它既可以是所谓的“庙堂政治”,也就是政权自身的代表者所从事的各种维护政权、治理国家的活动;也可以是“夺权政治”,即为了取得支配性权力或者政权而开展的一系列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活动。
除了围绕国家政权或者以政权为核心的“支配权”而产生的“政权政治”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随处可见的“生活政治”,这种 “生活政治”不以直接争夺政权为目的,而是在政权稳定的前提下,在既定的政治意志下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规范、习俗和传统并以此来强化共同体成员对政权的认同,同时,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生活也因此而带上了“政治”的色彩,体现政治价值、身份等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权利分配。
安东尼?吉登斯曾专门提出“生活政治”(Life Politics)的概念,用以区别摆脱剥削、不平等或压迫等各种束缚的“解放政治”(Emancipatory Politics)。吉登斯认为,生活政治是现代性视野中个体自我实现和生活方式的政治,“生活政治关涉的是来自于后传统背景下,在自我实现过程中所引发的政治问题”[3], “生活政治不是属于生活机会的政治,而是属于生活方式的政治”[4]。在一般意义上,“政治”活动凭借权力来主导社会嘉益的分配,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创造或者改善生活机会,而吉登斯则认为“生活政治”是为了挖掘人的生活方式选择问题。许丽萍教授曾经以“生活政治”为论题专门讨论过吉登斯的思想,她认为“生活政治以‘我们如何生活’作为问题的出发点,以生活方式的选择为手段,以重构我们时代的道德和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5]。吉登斯的“生活政治”着重讨论的是用以实现自我的生活方式问题,以服务于现代生活为鹄的,表现的是人在自我实现过程所遭遇到的公共性政治问题。吉登斯提出的这一概念为其“现代性”的系列思想张目,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自我实现的多元选择与多元可能的问题,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我们认为,从汉语的语境和中国丰富而悠久的思想传统来看,“生活政治”还可以做进一步的“中国式”解读。
从汉语的语词逻辑角度来看,“生活政治”可以看作是“生活”对于“政治”这个概念的逻辑限定,如前所述,存在着一种围绕政权的“政治”,也存在着一种关联日常生活的“政治”。在这里,“生活”因为是“政治”展现出来的场域而成为“政治”的限定词。政治除了在“支配性权力”场域得以凸显之外,同样可以在“日常生活”领域中或隐或显的展示出来。在日常生活领域里,“政治”不是直接的与支配性的政治权力关联起来,而是将“权力观念”、“秩序观念”具体化到个体的日常生活行动中。因此,就“生活政治”的字面意义而言,主要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政治”,包含了政治浸润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为政治服务的意蕴。公共性的政治进入到私人性的日常生活,而私人性的日常生活也围绕政治活动而展开,政治观念渗透到日常生活领域,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全方位的体现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或者政治倾向。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都为“政治”服务,体现政治价值和政治诉求,并在生活中落实符合现实政治要求的“秩序”。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体现
“生活政治”最大的特点是“政治”弥漫在日常生活之中,使得日常生活不仅仅只是满足人们精神物质需要的场域,还充斥着政治的意味。在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历程中,政权通常都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推行共同体所推崇的主流价值。在中国古代以儒家价值为主导的政治社会中,尤其注重在民众的日常生活来传递政治价值。
在儒家的礼乐文明中,标志着等级、身份、权力的礼乐制度以日常生活为主要作用场域,并将政治价值通过礼乐仪式的载体,进而形成社会风俗传递到日常生活中去,在日常生活中巩固和强化等级、身份和权力的认同。干春松教授在讨论“制度化儒家”的时候曾提出:所谓思想观念的制度化,就是在权力的支持下,赋予这种思想观念以真理性的地位,并通过一系列具有强制性法律、习俗、实践系统,来确保这样的思想观念的传播、落实,并对其反对的力量进行控制甚至打击。”[6]生活中的礼乐制度,正是在权力的支持下逐渐形成社会习俗和实践系统,它将政治观念、政治思想转化为日常仪节,并用社会舆论、宗族内部惩罚甚至法律意义的刑罚来保证这些仪节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推行,从而实现政治认同。这种通过礼乐仪式来强化政治认同的做法,就是古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生活政治”。
在中国经典思想里,人们(特别是政治人物)的日常生活往往与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穿衣吃饭、孝亲嫁娶等日用伦常也往往被予以政治解读。按照儒家政治哲学的设想,政治上治国平天下的问题扎根于君子修身齐家的日常生活。这种思想,正是意识到了日常生活的“修身”对于“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因此,日常生活不独惟是个体的私人问题,也是共同体走向良善的单元性保证。在儒家看来,正是日常生活中一个个独立的社会单元(家庭和个人)都以政治上尊崇的价值规范来要求自己,政治价值、社会规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是中国式“生活政治”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的基本逻辑。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问题与启示
社会政治有赖于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无法不能和政治脱离干系,这形成了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主要特点。而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对于社会进步而言,有着双重的意义,换句话说,存在着积极的“生活政治”和消极的“生活政治”。积极的“生活政治”能推动良好的、正义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则会加剧各种不合理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权力通过日常生活化的路径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积极的“生活政治”,是一种在好的政治理念指导下的日常生活秩序,在这种状态下,政治理念与人类的本性相通,政治为人们的良善生活服务。或者说,政治对生活起到促进作用,日常生活又能验证和体现政治理念的嘉益,日常生活中人们形成的政治观念可以矫正为政者的过失,督促为政者实施善政。儒家倡导礼乐文明,痛斥礼崩乐坏,正是希望其倡导的伦理政治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匡正为政者的行为,使得他们遵守礼乐规范。现代社会崇尚法治、民主、平等、公正、自由等价值,而这些价值除了在现代政治生活中通过法制治理、选举政治、议会政治等“政权政治”形式体现出来以外,更多的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规则、保证男女平等、实现家庭事务中的民主、崇尚生活观念的多元自由等行为和理念,也集中的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主导性政治价值。举例来说,如果要培养人们在政治生活中遵守规则、遵守法律,那么就应该从培养他们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公共秩序做起。
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把“政治”转化为日常生活问题,同时又将日常生活提升到政治层面,展现的是为政者的政治力量和政治意志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它依靠政治权力以及人们对秩序的尊重而推广,为政者期望通过日常生活礼仪所带来的权威性安排生活秩序,期望通过日常生活规范来强化政治价值与政治权力的存在,并逐渐形成浸润着政治观念的风俗和习惯,达到“收拾人心”、“凝聚人心”的效果。“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有着或深或浅的痕迹。作为一种政治观念落实的方式,在具体的中国社会历史中,“生活政治”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更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其消极的影响。生活的泛政治化以及将各种原属政治范围内的事务推进到日常生活领域,使得生活失去其原初意义而演变成了政治的场域,模糊了“公”、“私”边界,进而使得日常生活丧失了自由与生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无疑需要关注“生活政治”传统,厘定公私界限,进一步 反思 与扬弃“泛政治化”的“生活政治”。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冯克利译.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2005:55.
[2]牟宗三.政道与治道.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9.
[3]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方铭译,王铭铭校.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北京:三联书店,1998:252.
[4]安东尼?吉登斯,李惠斌、杨雪冬译.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4.
[5]许丽萍.吉登斯生活政治范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干春松.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修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3.
[7]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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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学术与政治》中对若干问题的讨论
一、学术的意义
韦伯:
在学术园地里,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所成就的,在十、二十、五十年内就会过时。这是学术研究必须面对的命运,或者说,这正是学术工作的意义。人们为什么要努力从事这样一种在实际上永无止境并且永远不可能有止境的工作?
问题的阐述:在人的整体生命中,学问的使命是什么以及它的价值在哪里。
排除: “通往真实存在之路”“通往真实艺术之路”“通往真实自然之路”“通往真实上帝之路”“通往真实幸福之路”种种古老幻象均被扫空。
1.首先,人们会说,是为了纯粹实用的目的,或者,我们用较广义的说法,是为了技术性的目的;换言之,是为了按照学术经验所提示的期望,调整我们实际活动的取向。
2.学问进一步预设:学术工作得出的成果,有其重要性,亦即“有知道的价值”。显而易见,我们所有的问题都包含在这里;因为这项预设无法用学术方法证明。这个预设,只能根据它的终极意义来诠释(deuten),而这种终极意义,个人只能根据自己对生命所抱持的终极立场,加以接受或拒斥。
各类科系:
自然科学,如物理、化学或天文学预设:在学术研究所能达到的范围以内,把握宇宙现象的最高法则,是一件值得花心力去做的事。至于要证明这些科学所描绘的世界有存在的价值,也就是说它有“意义”,或是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有其意义,就更不可能了。自然科学不寻求这类问题的答案。
现代医学:把生命本身维系住,并尽一切可能减少痛苦这回事。这个病人的生命值得活吗?在什么情况下有活的价值?医学不问这些问题。所有自然科学提供的答案,都是回答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希望在技术层面支配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做。至于我们是否应该以及是否真的希望在技术层面支配生活和这样做有无终极意义,自然科学或是完全略而不提,或是依照它们本身的目标来预设答案。
艺术:认定世上有艺术品这种东西的存在。它要知道艺术品是在哪些情况下产生的。但是它不问艺术的领域是否竟是属于魔性的至尊至美存身的领域。
法学:法律思想的规则被认为是妥当的,也就是当某些法律规则以及它们的某些解释方法被承认具有拘束力量时,即由法理学来加以确立。对于是否应该有法律,以及人们是否应该只设定这些规则,法理学是不闻不问的。
历史性的文化学科:教我们如何从其起源的条件上,了解政治、艺术、文学与社会等方面的文化现象。但是它们本身,对于这些文化现象在过去或在今天有无存在的价值,并没有答案。
3.清明:我们终于触及学术本身在助益清明这方面所能达成的最后贡献,同时我们也到达了学术的界限:我们可以告诉诸君,这样这样的实践立场,按照其意义,可以在内心上一致并因此见人格之一贯的方式下,从这样这样的终极世界观式的基本立场导出(它也许只能从某一个这种基本立场导出,但也许可以从不同的几个这类基本立场导出),但不能从那样那样的其他基本立场导出。具体地说,一旦你们认定了这个实践立场,你们就是取这个神来服侍,同时也得罪了其他的神。因为只要你们忠于自己,你们必然地要得出这样一个在主观上有意义的终极结论。至少在原则方面,这点是可以办到的。这也是作为专门学问的哲学以及其他学科中在本质上涉及原则的哲学讨论,所试图达成的。如此,只要我们了解我们的任务(这点在此必须预设在先),我们可以强迫个人或至少我们可以帮助个人,让他对自己的行为的终极意义提供一套交待。在我看来,这并不是蕞尔小事,即使就个人生命而言,也关系匪浅。如果一位教师做到了这点,我会想说,他是在为“道德的”势力服务:他已尽了启人清明并唤醒其责任感的职责。我认为,他愈是有意识地避免从他这方面把一种立场用强迫或用提示的方法加诸听众身上,他愈能够善尽这项职责。
总结:1.实用目的或称为技术性目的。2.预设,即能知道什么:(1)自然科学想知道宇宙现象的最高法则,但是不去回答这种世界有何意义。(2)医学:把生命本身维系住,并尽一切可能减少痛苦。但是不去回答这个病人的生命是否值得活。(3)艺术:世上存在艺术品,而不去问艺术的领域是否属于魔性。(4)法学:当某些法律规则以及它们的某些解释方法被承认具有拘束力量时,即由法理学来加以确立。但不去回答是否应该有法律,以及人们是否应该只设定这些规则。(5)历史性的文化学科:了解政治、艺术、文学与社会等方面的文化现象,但不去回答这些文化现象有无存在的价值。3.清明:一旦你们认定了这个实践立场,你们就是取这个神来服侍,同时也得罪了其他的神。因为只要你们忠于自己,你们必然地要得出这样一个在主观上有意义的终极结论。这里不确定什么叫实践立场?还不如说是朱松纯说的三不朽中的立德:学者的社会责任、为民请命、揭示真相、关注人类共同命运等。
二、技术与资本的关系
韦伯:
最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学术的许多领域里,德国大学也走上美国大学的发展路线。大型医学或自然科学的研究机构,本是“国家资本主义形态”的企业;如果没有庞大经费,这些机构即难以维持。这里,我们碰到一个一切资本主义企业滋长之后都会造成的情况:“工人与生产工具的分离。”工人,即助理,完全仰赖国家交给他使用的工具;如此一来,他之依赖所属机构的负责人,就如同工厂工人依赖雇主。机构负责人诚心地认为机构是“他的”机构,用他的方式去管理。因而助理的位置,经常和“准无产阶级”或美国大学助理的差事一样,缺乏保障。
总结:资本在研究中起到重要作用,助理会产生无产阶级的感觉。
三、学者的晋升
韦伯:
开始阶段:德国:私讲师,除了学生的听讲费之外,别无薪水可领。美国:助理,在官僚制度已经建立的美国,年轻人一踏进学术圈,就开始有薪水可领。当然,他的薪水很微薄,几乎比不上一个半熟练劳工的收入。可是,表面上他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他有一份固定收入。不过,通常他也和德国的助理一样,有被解聘的危险。
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学术生涯中工作负荷超重的时候,只因为他拿了薪水。
晋升正教授:一个私讲师,乃至于一名助理,是否有朝一日能够升成正教授,甚或当上学术机构的主持人,纯粹靠运气。
总结:开始很艰难,晋升也看运气。
四、如何进行学术研究
韦伯:
个人唯有通过严格的专业化,才能在学术研究的世界里,获得那种确实感到达成某种真正完美成果的意识。
任何人如果不能,打个比方,戴起遮眼罩,认定他的灵魂的命运就取决于他能否在这篇草稿的这一段里做出正确的推测,那么他还是离学术远点好。他对学问将永远不会有所谓的“个人体验”。没有这种圈外人嗤之以鼻的奇特的“陶醉感”,没有这份热情,没有这种“你来之前数千年悠悠岁月已逝,你来之后数千年岁月在静默中等待”的壮志——全看你是否能够成功地做此臆测——你将永远没有从事学术工作的召唤;那么你应该去做别的事。因为凡是不能让人怀着热情去从事的事,就人作为人来说,都是不值得的事。
在正常情况下,这种“灵感”唯有经过辛勤工作之后,才会涌现;当然也并非一径如此。在学术的领域内,业余工作者的直觉对学术的影响,可能与专业人士的等量齐观,甚至更大。 如果灵感不能取代工作,那么工作也不能取代灵感或者迫使灵感涌现;热情自然更办不到。热情与工作可以激发灵感;最主要的,二者要结合起来。即使如此,灵感只有在它们愿意的时候才会造访,并非我们希望它们来就会来。
总结:1.需要严格的专业化训练;2.要有“个人体验”、“陶醉感”和壮志,就是要用相信自己能进入无人区的能力。类似朱松纯说苏轼的思想自由的“清风明月”境界。3.灵感来自辛勤工作,也可以来自业余工作者的直觉。参考芭芭拉·奥克利《学习之道》中的大脑两种运作模式:发散模式和专注模式。灵感在学术的作用不强于其在商业上的作用,但也不弱于其在艺术领域的重要性。4.灵感、热情和勤奋需要互相结合。
五、研究与教育的关系
韦伯:
每位受到召唤、有志从事学术工作的年轻人,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他所肩负的重任具有双重面貌。他不仅需要具备学者的资格,同时也必须能够做一位好老师,而这两种条件并不一定全然吻合。一个人可能是十分杰出的学者,同时却是一位糟糕透顶的老师。
可是他是好老师还是不好的老师,却要看学生老爷们上他课的人数多寡而定。事实上,学生是否涌向某位老师,多半——比一般人认为可能的程度要大——取决于一些纯粹外缘的因素,诸如性情,甚至声音的抑扬顿挫。根据我个人算得上相当丰富的经验,加上平静的思考,我对那些能够吸引众多学生的课程,有很深的怀疑,虽然这类现象也许是不可避免。民主,只能在该谈民主的场合推行。至于学术训练(如我们在德国大学传统下推展的),是精神贵族的事;对这点,我们无需讳言。确实,以适当方式呈现学术问题,而使一个未曾学而能学的心灵,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并且——这在我们看来是唯一重要的——对这些问题作独立的思考,或许是教育使命里最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这项使命有无达成,并非取决于学生人数之多寡。再回到我们的主题上,教学这种艺术涉及个人的天赋,并且绝非与学者研究学问的能力相吻合。
在教室的范围内,唯一的德性便是平实的智性诚实。
总结:研究和教育是两种能力。不能通过吸引学生人数的多少来判断是否是一个好老师,更不适用于判断是否是一位好学者。教育最艰巨的一项工作:适当方式呈现学术问题,而使一个未曾学而能学的心灵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并且能够独立思考这些问题。在教室的范围内,唯一的德性便是平实的智性诚实。
六、学术与政治的关系
韦伯:
对先知和群众鼓动者,我们要说:“到大街上去,把你的话公开向群众说”,也就是在他人可以批评你的情况下讲话。在课堂里,教授座前的听众必须保持缄默,教授侃侃讲课。学生为了前途必须上课,在课堂上也并没有教授来向教授提出批评。如果有教授利用这种局面,用自己个人的政治见解来影响学生,而不是利用这种环境,本着自己的职责,让听课的人从自己的知识和学术经验中得益,我认为是不负责任的。
做教授的,若是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当年轻人的顾问,并且也能够得到年轻人的信任,愿他在与青年们的个人交往中,坚守这份岗位。假如他感受到召唤,觉得应该介入世界观或党派意见之间的斗争,让他出去到生活的市场上去活动:报纸、公开集会、社团,任何他想去的地方。毕竟,在一个听众——甚至连持相反意见的人——被迫保持缄默的场合,表现自己坚持信念的勇气,是太方便了些。
总结:政治不属于讲堂,因为学生在课堂上处于弱势地位。学者讲政治则应该对在讲堂外对公众讲。
七、何为国家和政治
韦伯:
“政治”是一个涵盖极为广泛的概念,每一种自主的领导活动。。我们今天所谓的政治,指的是对一个政治团体——这在今天是指国家——的领导或对这种领导所施的影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政治”团体是什么?什么叫做“国家”?,近代国家要在社会学上得到界定,唯有诉诸它特具的手段:直接的武力。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在事实上)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利的人类共同体。近代国家是制度化了的支配团体;对于在其疆域内进行支配的手段,也就是具有正当性的武力,国家已成功地取得了独占垄断;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国家业已把经营所用的物质工具集中到其领导人手中,褫夺了此前自行控制这些工具的身份性的自主行政人员的权力;国家站在最高处,取代了他们的位置。
政治追求权力的分享,追求对权力的分配有所影响——不论是在国家之间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内的各团体之间。从事政治的人,追求的是权力;这权力或者是手段,为了其他目的服务,不论这些目的是高贵的或是自私的;或则,这权力是“为了权力而追求权力”,目的是享受权力带来的声望感。
总结:国家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在事实上)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利的人类共同体。政治追求权力的分享,追求对权力的分配有所影响。
八、何为以政治为志业
韦伯:
一个人要以政治为职业,可以以两途为之:“为了”政治而活,或者是“依赖”政治而活。那些因为物质条件而必须“依靠”政治为生的人,大概都必须另取新闻工作或者党工之类的典型直接途径。
“为了”政治而活的人,在一种内在心灵的意义上,把政治当成自己的“生命所在”。这种人,或者心喜他之拥有他所施展的权力;或者他要知道他的生命在为一件“事业”的服务中得到了意义,他才能够维持内心的平衡以及觉得自己有某些价值。采取立场、斗争、有所动情——有恶有好:这乃是政治家的本色,尤其是政治领袖的本色。支配政治领袖言行的责任原则,和官吏的责任原则十分不同,甚至正好背道而驰。
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最主要的,是可以让人获得权力感。即使身居正式说来不是很高的位置,那种对人有影响力的感觉、插手在控制人的权力中的感觉、尤其是亲手觉触到历史性重大事件之脉动的感觉,都使得志业政治家觉得自己摆脱了日常庸碌刻板的生活。
就政治家而言,有三种素质是绝对重要的:热情、责任感、判断力。热情,我指的是切事的热情,一种对一件“踏实的理想”的热情献身,对掌管这理想的善神或魔神的热情归依。判断力,这是一种心沉气静去如实地面对现实的能力;换句话说,也就是一种对人和事的距离。在政治的领域中,最严重的罪恶,归根究底来说只有两种:不切事和没有责任感(这两者常常——但不是始终——是同一回事)。
心志伦理和责任伦理:一个人是按照心志伦理的准则行动(在宗教的说法上,就是“基督徒的行为是正当的,后果则委诸上帝”),或者是按照责任伦理的准则行动(当事人对自己行动〔可预见〕的后果负有责任),其间有着深邃的对立。
总结:政治家是政治作为一种志业的人,其需要三种素质:热情、责任感、判断力。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最主要的是可以让人获得权力感。政治家应主要按照责任伦理行事。
九、政权的正当性的判断标准
韦伯:
国家是一种以正当(这是说,被视为正当)的武力为手段而存在的人支配人的关系。国家的存在,在于被支配者必须顺从支配者声称具有的权威。在原则上,支配的心理根据——也就是说支配的正当性根据——有三。1.传统型:“永恒的昨日”的权威:也就是权威因于“古已如此”的威信和去遵袭的习惯而变成神圣的习俗。2.卡理斯玛型(魅力型):权威可以来自个人身上超凡的恩典之赐,即所谓的卡理斯玛。这种权威,来自受支配者对某一个个人身上显示出来的启示、英雄性的气质或事迹或其他的领袖特质,所发的人格上的皈依和信赖;这是“卡理斯玛”型的支配。3.法制型:靠的是人对法规成文条款之妥当性的信任、对于按照合理性方式制定的规则所界定的事务性“职权”的妥当性有其信任。
总结:正当性是被支配者对支配者权威顺从的原因。认为有三种:传统型、魅力型和法制型。参考法家思想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我认为还不如分成对非必要不做出改变(即平常时期尊重传统)、支配者所持有的国家暴力的恐惧(即不服从的成本太高)和现支配者在当下和未来有较好的治理能力(即服从带来好处或不带来无法容忍的坏处)三类。
十、官僚体系的利弊与发展
韦伯:
支配的经营,要求持续的行政管理。因此,在一方面,支配的经营,需要有人力配备,旨在听命于宣称持有正当权力的支配者;而在另一方面,支配的经营,需要借助于这种服从,对于使用武力时必需的物资有所掌握和控制。这也就是说,支配的经营需要由人组成的行政管理僚属和物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具。行政僚属之所以会去服从、听命于权力的拥有者,自然不仅是因于他们心中的(我们上面谈过的)正当性意念。促使他们去服从的,是两项诉诸他们个人利益的东西:物质上的报偿和社会性的荣誉。封臣的采邑、家产制下臣僚的俸禄、近代国家公务员的薪俸、骑士的荣誉、身份赋予的特权、官吏的荣誉等,分别从两方面构成了这等人的报酬。行政僚属和权力拥有者之间的共命结合关系,最终、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怕失掉这些东西。
发展:在欧洲,按照分工原则的专业官吏体制,是在历时五百年的发展中逐渐出现的。在具备专业训练的官吏阶层崛起的同时,“首席政治家”的发展也告完成。职业政治家——这包括“领袖”和领袖的追随干部——有什么典型的特性。包括:僧侣、文人、官廷贵族、士绅、法律家。真正的官吏,就他本身的职份来说,是不应该从事政治的(这一点,对于评价我国以前那个政权,有决定性的意义)。他应该做的是“行政”,最重要的是这种行政是非党派性的。
总结:讲得比较乱,大意是从官僚常见来源和如何过渡到有机会以政治为职业。官僚部分可以对比王亚南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
没有讨论如下话题:
1.学术与大学的行政管理
2.如何建立良好的学术共同体
3.学院派和应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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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纯的文章: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2021年8月14日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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