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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05 01:12

流动人口论文范文

农村人口流动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主体,对中国的人口空间格局和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口流动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伴随这一过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农村人口流动的数量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原因多样。这种流动给广大乡村造成了严重的治理性困境。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根本原因: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的推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大幅提高,然而,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土地少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拿我国的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人均面积不到一亩,整个四川省有超过五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力每年有半年是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全国每年还有大批男女青年满十八周岁,加入外出务工队伍,成为新的流动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农村大约有一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二)农村人口流动的可能条件: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

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加快城镇建设的速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全面展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有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三)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来源有限,仅仅依靠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城市的高收入对农村劳动力是极大的诱惑,因此,外出务工成为众多农村劳动力的首要选择。经济利益成为推动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二、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流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农村人口流动在给城市建设及流动着本人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要对这一社会现象密切关注,如若不然,这些人口的流动可能会对农村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促使“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逐渐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内卷化”

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人口流动并没有给我国社会带来长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民工潮”逐渐兴起,但这并没有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优势,相反,人口外流的同时,也带走了农村大量的人力、技术和知识。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是青壮年的劳动力和高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想在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推行 “草根民主”,从而达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乡村社会发展中最需要的人才、劳动力以及资金等都随着人员流向了城镇,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在这些外流的人口中,青年占到了80%以上,农村留下的人口的整体素质远远低于流出的人员。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草根”逐渐衰弱、减少,农村“两委”的建设呈现“内卷化”的趋势。

(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并未在人口流动中有所发展,反而造成了农业发展“过密化”

由于农村人口压力过大,农业用地少的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极为有限,仅仅为养家糊口用。对农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必需品,是解决吃饭问题不可缺少的资料,是农民的生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散的各个家庭,虽说农民的积极性增大了,但是土地更加分散,而且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开展。人口的外流也造成了农村土地的大量荒置,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耕种的现象,使得农业的生产效率大为降低,严重危及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了农村留守人员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研究表明,人口流动有助于流动者本身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现代性的增强。农村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事物,学习新的知识,有助于农民政治 文化 水平的提高。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这些有利的因素却没有出现。相反,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留守农村的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更加感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比农村优越,生活环境更加好。这些信息使得农民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不平等感。在农民的眼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差距应该是逐渐缩小的,但事实上城乡的差距却逐渐拉大了,相对的农村的生活水平更低了,期望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弥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现阶段,由于这种“相对剥夺感”的扩散,在农村引发了不少群体性事件,农民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不满意,这是我国农村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乡村治理的有效策略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想要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乡村的共同努力,对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一)解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

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这个矛盾主要体现在国家在政策制定上的失衡。政府出台的大多政策,都是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和工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但对于农村经济,这种政策倾斜很少,这就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力集中在城市,农村发展需要的资源配置十分有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资源都集中在城市的情况下,农村想要发展非常困难,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经济凋敝,这对乡村的治理非常不利。作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逐步打破这种政策的不公平状态,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为乡村的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使土地的“规模经营”

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没有取的成效的重要原因就是弄村土地配置并没有因为人口流动而形成“规模经营”,相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搁荒、撂荒等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我国农村,依然是通过对单位土地投入劳动力的增加来提高土地的产出,并不是主要通过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提高产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步伐。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的途径,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其次,要设立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乡镇政府可以依托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土地中介组织,管理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搞好服务。最后,明确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角色,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的基层民主中,维护社会成员权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组织。组织能够凝聚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意愿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并且,通过组织,农民的意愿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也有利于农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同时,组织内部传播的文明规范、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技术交流等都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应该支持这些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把农民有效的聚集起来,使大家的技术和特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农民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实现“乡政”和“村治”之间有效的沟通。

参考文献

[1] 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

[2] 周晓红.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钟海,陈晓莉.农村流动人口视阔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及对策[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

[4] 张志伟,胡石清.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下的农村人口流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不断放宽,政治色彩逐渐弱化,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所以进一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市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户籍制度;制度变迁;社会流动;二元社会

户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基本行政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 教育 、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革,农村人口流动也在逐渐活跃起来,但户籍制度仍然是农村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只有打破壁垒,才能逐渐为农村人口流动敞开大门。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指新制度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作为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作为转换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生产过程;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一)城乡二元框架内户籍制度调整

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出现了民工潮,冲击了改革开放以前静态的,二元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在原来二元框架内开始出现户口迁移政策。如国务院1984年发出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①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大门,原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其次,改革户口管理制度,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时期国家颁布的政策主要有1985年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从此就开始了中国证件制道路,开始对人口实行户口制度、身份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寄住证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再次,原有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减弱。原有的户籍制度直接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诸多制度相挂钩,但户籍制度改革将直接弱化这些附加的功能。

(二)逐渐突破二元户籍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上层建筑的户籍制度也不断的做出改进和突破。第一步是对小城镇户口试行全面开放,不再进行限制。这是国家在从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过渡中的必然选择。第二步是不断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并且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两个类型,一律以“家庭户”、“集体户”进行。

(三)逐渐建设城乡一元户籍制度

这主要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需要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为建立城乡一元户籍制度指明了方向。这一时间段,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大城市,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各省各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同样国家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因政策放宽大批农民涌向城市。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现状

户籍制度自被打上政治色彩时,就认为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划分出了一条防线,所以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农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下农民流动也呈现出由固化到逐步流动的一个过程。

(一) 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的便利

首先,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更加常态化,人口流动在数量上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质量上更加实现人尽其才,尽其用的目的。其次,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弱,农民在流动中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最后,户籍制度下各项派生制度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小。由户籍制度派生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进入城市不再设阻。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起来,主要涌向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的放宽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困境

户籍制度改革虽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首先是城市对农民仍然有排斥心理,这体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其次,与户籍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未深入,同样对农民造成了困难。如教育上,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仍然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待遇;在就业方面,大学 毕业 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找工作仍不是很理想,很多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城市员工,这样更加方便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在福利待遇方面,农业户口的人在城市里仍然享受不到一些福利政策,如社保,养老 保险 等。所以农村人口流动仍会遇到户口身份的阻碍。

三、 减小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影响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推动农村城市化,促进中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以及特大城市对户籍的限制,逐步对农民开放。这将直接影响农村人口流动趋向,促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契合。其次,逐步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附加功能,这将弱化户籍对人身份的影响和诱惑。再次,加快对户籍制度派生制度改革,消除户籍身份在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主要是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最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户口对农民的诱惑和限制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僵化到逐步活跃的一个改革过程,这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农民工潮的冲击。同样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放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流动,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对身份的改变,对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将会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西南 财经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3

[2]赫广义.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社会影响、改革成就、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

[3]魏万青.户籍制度改革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2(1)

[4]孙文凯 白重恩.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注解:

①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第2页,2003

如何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论文

为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迈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一村社区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一是提升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加强流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主动、积极学习,强化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并定期组织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业务知识。

二是强化宣传倡导,营造和谐氛围。社区常态化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加强流动人口依法守法和自我保健意识。通过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与流动人员的户籍地或流入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婚育、避孕措施、流动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对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药具台账,定期进行随访服务,并上门发放计生用品,切实让流动人口享受到社区的关心和关怀。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第五次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xx%的流动人口集中在15——49岁年龄组,这说明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的育龄人口构成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体。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口,其群体特征、城市生活环境、制度环境已与以往的流动人口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可称为“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如此大规模的青年育龄人口的乡—城流动,其生育意愿、生育需求和生育行为必将对我国人口的生育率和增长率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特点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展了针对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査与半结构式个案访谈研究。20xx年xx月,我们分别在xx——xx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査,有效样本xx个,回收率为xx%,其中男性占xx%,女性占xx%。问卷调査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针对生育数量意愿,平均生育意愿为xx。有xx%的人希望生一个孩子,xx%的人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xx个及以上的比例为xx%,xx%左右的人不想生孩子。

第二,针对生育性别意愿,多数流动人口对孩子没有性别偏好,xx%的人认为应该“顺其自然”,xx%的人希望儿女双全。相对而言,在男性流动人口中,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

第三,成本约束、为了孩子成长和情感需要已经成为主导新一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因素。以上结论说明了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呈现出理性的趋势,新型的生育观已经形成。

通过调査问卷的数据结果,我们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有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但是,由于生育意愿属于人们的主观认知和自我判断,因此,要深入了解人们关于生育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真实想法,仅靠问卷调査是不够的。因此,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我们在xx和苏州对xx名18——31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半结构式深度个案访谈,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未婚者xx人,已婚者xx人。

本研究通过个案访谈,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主要特点及其对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预期,掌握他们生育意愿改变的程度和方式,深入探究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改变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城市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实际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试图通过调査流动人口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验证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这一趋势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供给和社会环境能否支持流动人口新型生育观念和意愿的实现。

二、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现状。

流动人口一般想生育几个孩子,他们依然恪守传统生育文化的规定而呈现出显著的男孩偏好,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目前的城市生活与社会环境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什么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是什么?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距?本文将分别从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外出务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四个方面,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做出判断和分析。

(—)生育数量意愿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无论是否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当访谈者被问到对孩子数量的预期时,大多会以经济负担和经济压力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在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居住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压力大幅度增加,其中孩子的抚养成本(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住房、饮食、日常生活物品、教育等)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在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的约束条件下,许多访谈对象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都可以集中投入于一个孩子,这不仅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和今后的发展,而且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与负担。我们可以从以下访谈内容中明显感受到这种认知倾向。

1、要一个,一个就好了,经济负担太重。(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只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的经济条件嘛,社会现实、养育、教育一个孩子都非常难。

2、经济上开支很大,还有教育投入非常大,如果两个的话更麻烦。(访谈对象:SMMI,男,24岁,已婚未育)

虽然被问及如果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是否会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意愿,有的访谈对象希望可以增至为两个,但是经济压力依然是他们首要担忧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生育行为过程中,他们仍然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来进行生育决策:

3、计划生育不管,也不要了,负担太大,没精力也没钱。(访谈对象:TMMCC1,男,26岁,已婚,育有一男)

4、富裕的话我会生两个,穷的话我就只生一个。(访谈对象:SFMCO5,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

还有一些访谈对象认为精力投入也是决定生育孩子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女性访谈对象认为养育孩子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使得她们无暇顾及更多的孩子。

5、—个就够了,多了太累了,照顾不过来。孩子太多就忙不过来了,照顾不好,还影响工作。(访谈对象:SFMCI5,女,27岁,已婚,怀孕)

也有少数访谈对象在面临生育孩子还是职业发展机会的选择时,会明确选择优先发展职业。这表明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人口,受到城市社会情境与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也逐渐呈现出城市居民的特点,不仅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随着经济条件变化而逐渐提高,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关注自我的空间与发展。

6、有机会发展的话我要先发展,不要孩子,比如说有个机会在我面前,那肯定要发展,不选择孩子(访谈对象:TMUC4,男,19岁,未婚)

综合以上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预期,我们发现在孩子抚养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不断提高的约束条件下,孩子的质量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这说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决定流动人口生育数量决策的主要约束条件。同时,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自我发展需要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在生育决策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在城市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流动人口对自我发展的关注程度,以及对生活质量水平的预期都比以往有所提升。

(二)生育性别意愿。

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访谈结果表明,没有性别偏好、男孩偏好、女孩偏好或儿女双全等其他一些不同性别组合偏好的现象都存在。但是针对性别偏好的访谈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农村生育文化中普遍的男孩偏好明显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大幅度地增加了。

1、性别无偏好。

少数访谈对象表达了对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他们对女孩和男孩的价值评价没有差别。

现在在农村里,男孩不孝顺的也有的是,女孩孝顺的也很多,其实要个男孩不孝顺的话还赶不上要个女的好,我要男孩女孩都无所谓。(访谈对象:SMUI1,男,21岁,未婚)

2、儿女双全。

希望儿女双全的访谈对象也不乏其人,同时获得男孩和女孩的收益(经济收益和心理收益),满足家庭和自己的不同需求,这十分符合中国人普遍希望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

最多要两个,一男一女最好,能够儿女双全。(访谈对象:TMMS,男,25岁,已婚未育)

3、男孩偏好。

—些访谈对象认为农村里男孩偏好的`传统观念对自己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虽然居住在城市社区,但是由于与农村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性别偏好取向依然存在于在城市里工作的流动人口中。但是,就整体而言,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显有所降低。

农村都这样,你要是都是女孩,别人会瞧不起你。(访谈对象:TMUS1,男,23岁,未婚)

我喜欢男孩子,女孩子长大了就结个婚,带个孩子,伺候公公婆婆。没什么出息。(访谈对象:TMMC,男,24岁,已婚未育)

4、女孩偏好。

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倾向于生育女孩的意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出发点:一是相对于男孩,养育女孩的经济成本更低,例如不需要给女孩准备房子、养女孩更为省心等等;二是在某些方面,女孩的收益高于男孩,如女孩更为孝顺、体贴,女孩子更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在未婚、已婚未育和已婚已育的访谈对象中都有人具有显著的女孩偏好。

我想要女孩,女孩不用给她买房,我要生个男孩还得给他准备房子。(访谈对象:SFU02,女,19岁,未婚)

想要女孩。女孩贴心,而且女孩吧,也省心一点,男孩太调皮了。(访谈对象:SFUI3,女,25岁,未婚)

根据访谈调査结果,与生育数量期望明显受到经济状况影响相比,生育的性别偏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主导决定因素。换言之,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性别的认知取向与行为结果的因素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一方面是传统的男孩偏好观念,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女孩价值的普遍提升,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女孩价值实现途径明显增多等因素,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的认知与决策过程,使其在生育性别选择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总之,虽然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性别偏好组合的多样化,但是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更为理性的一面,他们对女孩的价值判断(资本收益和心理收益)已经更为客观和理性。

(三)外出务工经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访谈结果表明,虽然流动人口仍保有传统的生育文化特征,但通过与那些没有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外出务工经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现代生育文化正在逐渐改变流动人口的认知与生育行为模式。他们已经不再单纯的追求孩子数量,也不再一味地只想生育男孩,而是更加趋于理性地结合自己经济收入和发展状况,通过对男孩和女孩在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实现及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客观比较,来做出生育决策。

我家乡还是比较重视男孩,我感觉我的思想方面改变了,打工经历改变了一些想法。如果你没有到外面看看的话,就会听家里的安排生个男孩。但是你出来仔细一看,你就会改变一些想法。(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同时,相对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松散,个人生活空间相对扩大,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尊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生育压力(如生男孩家庭才有面子)得以缓解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城市社区居住环境的特点,才使得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决策时,能够更多地关注经济状况而非生育文化的制约。

在家乡一定最好有个男孩,那边生男孩感觉名声上会好一点,生个女孩好像会被人笑话似的,在城市这边生活就无所谓了。(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城市融入过程不仅让他们改善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所秉承的传统生育文化,为生育意愿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四)生育意愿实现的现实基础。

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生育成本、孩子的教育成本、父母的机会成本等)和间接因素(包括住房、看病等在内的城市生活支出)的影响。因此,如果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不高,制度供给缺乏或政府角色缺位都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难以实现。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

1、农村社区对流动人口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

虽然居住在城市,但是流动人口与迁出地的农村社区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传统的农村生育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我们发现不少调査对象都处在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两种不同生育文化的双重影响中,有时候,他们必须在两种文化所产生作用力的夹缝中进行决策。以下访谈记录就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这一困境。

我自己不怎么特别想要男孩。但是怎么说,我百分之六七十想要男孩,主要是想到我老公家的情况嘛,要传宗接代,……主要是老人给的压力。(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通过以上访谈,我们可以推断由于受到长辈、以及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各种联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些具有现代生育观念的流动人口中的未婚者和已婚未育者,其目前的生育意愿和以后的实际生育决策及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能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并希望孩子今后能立足于城市得以发展。城市的教育体制、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与机会要远远优于农村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普遍共识。

带过来把孩子放在城里抚养,我感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有希望。(访谈对象:SMMCS1’男,已婚已育者)

除了考虑教育环境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之外,也有不少访谈对象意识到,如果将孩子留在家乡,隔代教育会产生很多弊端,同时也会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问题。这说明新一代的流动人口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也逐渐认识到孩子在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并且开始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这表明流动人口已经具备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

老人带小孩不是很好的。我们的父母嘛,文化程度比我们还要低啊。他们带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也不是那么文明。(访谈对象:SMMCI1,男,27岁,已婚,育有一男)

尽管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在城市上学和接受教育,但是他们普遍认为在城市里孩子的教育成本很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也是流动人口难以将孩子留在城市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

孩子读书一个月要很多钱,有时买衣服,吃东西,还有用的啊,还有其他什么的都加在一起,—个月800—1000吧(访谈对象:SFMO1,女。30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虽然流动人口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很强,但由于教育成本和抚养成本过高,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流动人口迫切希望将孩子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成本压力过大的现实,使其愿望难以达成。

3、生育意愿实现的社会支持薄弱。

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直接因素,但是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方面,还受制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状况。因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所处的城市生活环境、可获取资源的满足状况,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同时,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融入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生育文化观念的接纳程度。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由于制度供给的短缺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他们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面临许多发展困境。他们在就业、住房、看病、日常生活物品支出等方面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同时,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社会融入过程,也会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社会排斥和歧视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困境。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生活现状及所面临困境的客观呈现,能够进一步探求他们生育意愿形成、以及今后实际生育行为实现的社会机制。至于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支持,很多流动人口并不愿意对政府做出评价,就那些做出评价的访谈对象而言,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中是缺位的,流动人口缺乏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社会支持。

政府啊,我感觉政府好像离我蛮远的。(访谈对象:SMUS2,男,21岁,未婚)

从来没有听说过政府对我们有优惠政策,政府出台的政策都是对本市户口,外地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享受过。我从来没有听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帮助,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有帮助。(访谈对象:SFMCR3,女,24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的拉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使流动人口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生活内容、收入和教育等都吸引着流动人口奔向城市;但是另—方面,城市生活支出的压力、制度供给的缺乏以及社会歧视的存在,又使得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难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这种困境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使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预期出现一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社会支持系统还非常缺乏,因此,在流动人口较为理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结论与反思。

通过访谈调査,我们发现随着生活区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些新的特征。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已初步形成。目前,孩子的抚养成本成为流动人口进行生育决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当经济条件允许和照料资源充足时,流动人口倾向于将孩子放在教育环境更好的城市中养育。所以,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教育成本大幅上升,使得很多访谈对象认为,为了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获得充足的资源和机会,目前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持两个孩子的生育决策。这反映出了在流动人口中,已呈现出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生活支出和教育成本的大幅增加,使得流动人口愿意用质量替代数量选择的可实现程度降低,在孩子质量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缺口。

第二,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虽然有一些访谈对象仍然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已开始更为理性地反思这种偏好的实际收益。许多访谈对象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能够理性地认识到相对于男孩而言,女孩的成本支出(不需要为女儿准备房子)低,而收益(女孩子更容易找工作,女儿会更孝顺)却更高,因此,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第三,个人发展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逐渐成为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些访谈对象在进行生育预期时,会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或者个人的精力投入与时间成本。虽然这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活理念,以及对自我生活空间的需求与城市社区文化更加契合。相对于孩子的抚养成本而言,个人的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虽然还不是生育意愿形成的首要影响因素,但其重要性已经显现出来。

第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双重性特征非常显著。一方面,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所传承的习俗和文化,尤其是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这种双重性特征,使流动人口呈现边缘性特征,他们一边接受着现代城市生育观念,一边仍受农村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流动人口能否很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否以城市为生活重心的判断,都会直接决定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之间存在差异的程度。所以,对未来生活预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生育意愿。

第五,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在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供给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不仅加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也会延缓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现实转变过程。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的影响,而制度供给的缺乏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

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增长迅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境地,并且我们可以找到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对于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对策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拥有量较少,而且资本的质量不高,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家庭教育资本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存在优势的方面,比如孩子的自理能力很好、坚强、乐观的品质,但是,总的来说,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总体情况十分令人堪忧。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家庭经济资本处于劣势,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以后由于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和自身的条件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只能从事一些劳动时间长、生产环境差危险、报酬低的工作。导致他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短,甚至忽略对子女的教育。

第二,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资本不足。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关系局限于老乡和亲戚,基本没有其他寻求支持的渠道。家庭中与子女互动不足或者由于沟通方式不当导致子女的叛逆甚至是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父母多采用控制性和干预性的互动方式,支持性和引导性的互动方式运用不足。父母在寻求教育支持网络时感到非常无力,他还是保留非常保守的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要自己来管,家长很少与学校主动联系,他们认为包括学校学习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内容要自己来教育,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是社会的,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办法教育的时候借助于社会资源和一些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寻求帮助。等到子女真正的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交给有关部门来管理,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家庭文化资本非常有限。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母亲不识字,对教育的内容和采取方式认识有偏差,这些对于子女的教育十分不利。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如赌博等。

(二)家庭教育资本不足导致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于父母在获得经济资本时的流动性的特点、职业的特点和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很多流动儿童有被寄养的经历导致亲子关系不够亲密,引发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不足,导致父母教育的无力。不知如何和学校配合共同面对子女出现的问题,也不知如何取得社会教育资源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局限于公有和老乡,同质性强,而且处境类似,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太大的作用。

由于父母的文化资本不足对教育观念存在一些偏差,强调父母的权威,家庭互动缺乏平等沟通的氛围。流动人口家庭互动围绕学习和花钱的问题展开,互动多为控制性互动和干预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支持性互动不足。导致孩子在心理上远离父母,在行为上出现问题。在家庭教育的价值观上,流动人口家庭普遍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行动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教育的效果不明显。流动人口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赌博等不良的娱乐方式。

总之,由于家庭教育资本处于劣势导致家庭教育的运作情况不佳,需要其它力量的介入来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

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收入低、危险、技术含量低、经常面临失业困扰的、工作时间长的工作,消费能力有限,直接表现为住房面积狭小,流动儿童没有学习的空间,客观化文化资本占有较少,工作时间长使得家长与流动儿童互动时间少,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由于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范围局限于亲戚、老乡和工友,获取对流动儿童教育支持的资源十分有限,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时候只能独自面对。由于长期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制度安排之外,流动儿童无法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即使我们看到一些正规学校在逐渐接受流动儿童,但是据笔者了解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他们也只能接受极少的流动儿童入学。子女没有好的学校入学也使得家长对于子女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信心不足,但又无能为力。

三、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资本

韦伯利用“封闭”这个概念来描述把人们置于次等地位的过程,透过此过程,一个群体垄断了优势地位,向它界定为下层的或不合资格的外部人关闭机会。任何方便的、看得见的特征,例如种族、语言、社会背景(social source)、宗教、以及缺少一份特殊的学校文凭,都可以被用来把竞争者宣布为外部的人。通过限制获得机会(opportunities)和资源的获取(access),封闭容许集体把报酬最大化。群体内部的人分享共同的文化和身份,并因而分享使排斥合法化的规范。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匮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该从反对社会排斥入手,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的处境才能真正改变流动儿童的处境。

1.规范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对雇主的不良行为进行规避,促进新型服务企业的发展、对在长期失业者中招募工人的企业的财政刺激、对低技术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改善、意图在失业者和潜在雇主间建立联系的临时就业,处理妇女特殊需求的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小业主给与支持和政策倾斜。城管和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上演已久,小贩大多是流动人口和社会低收入阶层,流动儿童心思细密,对于父母被追赶的情景十分不解和感到愤恨,从而引起他们对于执法者和整个社会的误解,小小的心灵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会被驱赶,为什么来到城市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个城市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反社会的情绪会在幼小的心灵开始萌芽。因此,对城市的小摊贩运营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流动人口一定的自主谋生的权利,对他们的劳动给予一定的尊重是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现状的重要环节,也是改善流动儿童处境的措施。   2.提升能力

对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很多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能,自主创业没有资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危险,劳动环境恶劣,劳动时间长。进行培训后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从事一些技能性的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改善流动儿童的境遇。

3.收入支持

收入支持这里是指社会保障的支持,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面临受伤或者失业的情况下,有一笔资金作为临时性的救助,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迅速的恶化。目前,流动人口由于户口以及工作单位的临时性原因,很多流动人口都没有社会保险。很多流动儿童也由于户口的原因没有保险,无论生病还是出现意外伤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如果父亲,家里的顶梁柱遭遇到不测,家庭就坠入无限的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使他们有一定的安全感,无论整个家庭陷入何种境地都能使流动儿童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地域扶持倾向

这种尝试的理念是,特殊的城市贫民区或受剥削的地区,需要建立在广泛基础之上的针对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的行动(Rodgers, 1995b)。

2005年以来,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重庆市南岸区采取“因地制宜、政府投入、社区管理、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多万元,在各街道建设“阳光公寓”。只需“一人一天一元”的低费用,农民工就能住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的公寓房。截至2007年7月,南岸区已建成7个“阳光公寓”,入住农民工5000多人。政府在能力的许可下,可以参考重庆的做法,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给流动人口家庭安身立命之所,给流动儿童一套学习的桌椅和一盏点燃希望的台灯。

(二)发挥教育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正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学校所传递的文化是统治阶级文化,而非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文化遗产。学校运用支配阶级所赋予的权力关系将其文化定义为合法的文化资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符号暴力过程强制性地传递。由于被支配阶级的文化与支配阶级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他们的子女常常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失败者,无法取得足够的、支配阶级定义的合法文化资本。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文化资本分配不平等结构,并进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文化资本的循环传递与阶级关系的循环传递。

教育的再生产功能是否意味着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公平的机器?是否意味着教育没有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知道,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是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合法途径。自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以来,在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教育给处于社会劣势阶层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通往社会上层阶级的途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社会的地位世袭,使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教育给大众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

在打破这种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议题上,科尔曼报告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处于弱势的学生,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低,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在流动儿童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儿童都有很高的理想,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学习差强人意,也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能读到高中,考上大学的流动儿童是少数。

科尔曼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因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佣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这种措施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的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善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年轻,因此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减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至少它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人们向较高的社会地位去努力。有些国家一经独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社会。不管社会环境如何,教育的改造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当它一旦传播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不利的阶层,改造的趋向便是平等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流动儿童摆脱贫穷边缘的社会地位,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三)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去除身份区隔

我国的户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也在不断制造着依附于身份的城乡分割,以有没有户籍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在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   2.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消除身份歧视

在流动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要提高公立学校的招生能力,或者增设新的学校,来解决局部区域内农民工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

社区和学校牵头,办好农民工子女家长学校,提高农民工教育子女的能力,使流动人口家庭尽快适应城市生活。

3.发挥学校教育与社区的教育的功能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

学校主动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只是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职责家长的错误。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加强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互相交流教育心得,营造好的教育气氛。把同质性较高的家庭分成小组,如单亲家庭小组、多子女家庭小组,学校负责讲解这些家庭的子女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的征兆对症下药进行解决。

4.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

团委、妇联、青少年研究机构等非政府公共组织可广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提供文化资本。比如,妇联联合街道与大学,让大学生进入流动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结成对子,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帮助;团委、街道等机构可以培育义工、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成为义工或志愿者,广泛开展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指导流动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实现学业进步。

总之,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帮助流动儿童家庭充实家庭教育资本,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亲子互动,有责任让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民工住上“阳光公寓”

[2]周海玲:《论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化的策略――文化资本的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9月

[3][法]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49页。

[4]昆明城乡一体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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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困境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困境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到你。

摘 要:中国自城镇化以来,大量农村人口走出了农村,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及其配套政策的残缺,他们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流动”成为这一群体的主要特征。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理由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瓶颈和关键。

通过分析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面对的困境及其成因,另辟蹊径地提出发展县域经济,以小城镇为过渡的化解策略。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

20**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4 260美元,首次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2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 51.27%,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这两个“首次”作用重大,标志着中国开始由乡村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变,中国经济社会和城镇化进入新发展阶段[1]。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

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不仅是指空间上的转移,更重要的是完成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然而目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的诸多理由成为了制约这一目标实现的瓶颈,保证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

(一)流动人口的涵义及变迁

对于流动人口,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界定。

在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流动人口指的是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行政辖区,因故前往它地滞留暂住并不时回返的人口[2]。

主要包括乡村—城市、城市—城市间流动的人口,本文主要分析的是乡村—城市的流动人口。

中国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向和利益诉求是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迁的,其流动状况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

城镇化初期,流动人口的迁移呈现“候鸟式”的.特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流动人口的迁移步伐也会趋于平稳。

目前城镇化率已过半,进入攻坚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他们有着较强烈的融入城市意愿,流向主要是大城市,但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事务等方面的参与程度比较低、参与渠道比较少。

因此,必须转变城镇化的发展方式,减少城镇面积的单一、盲目扩张,从增强城镇化待遇和推动人口城镇化方面入手,保障好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员的权益,把实现流动人口的城镇化作为下一步城镇化工作的重点。

(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困境分析

基于特殊的历史和国情,中国目前社会保障实行的是城乡二元机制。

城乡之间、城镇中不同职业人群之间的社会保险在种类、缴费方式、待遇水平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在这种社会保障体系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状况可以概括为缺、乱、损[3]。

“缺”表现为占流动人口总数80%的农村流动人口中,大多数几乎是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城市的高危工作大多由他们从事,社会保障的缺失增加了风险。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就业稳定是一种低收入、缺少保障的低层次稳定,他们中有55.1%每周没有一天休息日,59.3%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及以上。

在承受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同时,他们的劳动保障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1/3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参保比例仅为30.7%、34.9%、29.5%[4]。

“乱”表现为目前各地流动人口社会保障试验混乱,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指导,各地政策五花八门,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为日后社会保障全国统筹和各地区之间的接续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

针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理由,青岛、天津等地对流动人员实行了无社会保障的超低成本的用工;北京、上海等地实行与本地职工有差别的社会保险制度;而珠海和海南等地实行与本地人口一样的“市民待遇”政策 [5]。

这种政策上的差异导致了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与状况的地区差异。

据调查,201**年,西藏、宁夏等14个省养老保险参保比在10%以下;建设兵团、内蒙古、安徽等10个省养老保险参保比在10%~20%之间;北京、上海等8个省参保比在20%以上[6]。

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这种“乱”象,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损”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权益受损方面。

整体而言,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处于一种以牺牲权益换取城市工作生活机会的状态。

面对着就业技能低、用工不规范、居住条件差、医疗卫生难保障、子女教育难解决等诸多困境。

教育方面,根据2012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16~18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就读高中的只有29.4%,就读中专/职高的仅有8.9%,不在学的比例高达41.8%,过早的就业使随迁子女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弱势群体。

在就业方面,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低,仅有64.4%的流动人口签订了劳动合同,仅有31%的流动人口接受过技能培训;在医疗方面,2012年仅有29.1%的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71.9%的流动人口家庭租房生活,由政府提供廉租居住的比例极低,只占0.4%,覆盖流动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建立[6]。

二、当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的理由分析

相对于流动人口庞大的规模和他们对中国各方面发展的巨大作用而言,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十分落后的,这对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造成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1.立法落后,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流动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国家所有的立法中对流动人员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也都是比较笼统的。

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些法规,但都是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缺乏统一性和完整性,法律效力较弱,也不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09年底,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制订了社会保障的省级统筹的制度,但由于各省之间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实际执行中还有很多地区仍是县级统筹层次,要实现真正的省级统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不要说实现国家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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