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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19:13

政法委论文范文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政治小论文的范文

第一阶段:遭遇“错误”, 我倍加珍惜

1995年我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政法系,选择政治教育专业,并非本意。我酷爱体育而且成绩出众但由于身高的缘故不得不放弃!我的志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政治专业,却与这个专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当初一心想做老师,所以最后填了服从分配,就入了我最不想进的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我取得了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那是1999年,我被分配在我们县的重点高中——常山一中。说实话,一开始我真不明白该如何教书。虽然经过了4年的专业学习,但拿着课本走上讲台的那一刻,还是感到心里没底、很不自信。可是年轻的我有的是对工作的热情!我刻苦钻研教材、虚心向老教师请教,一直用心坚持着自己“错误”的选择。在前两年的教学中我体会着无限乐趣,苦中有甜。我与学生共同快乐地成长着,并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绩:

2000年《浅谈青年教师心理素质的自我提高》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三等奖;2001年《发散思维能力与政治课堂教学》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1年6月《爱国主义教育读本》获市优秀录像课评比一等奖;2001年11月《爱国主义教育读本》获省优秀录象课评比二等奖。

第二阶段:面对挫折,我不改初衷

2001年由于办学的需要,常山一中初、高中实行分流。而我的编制在初中,自然就只得留在初中部,也就是现在的三衢中学。

一直在高中任教的我一下子碰上许多问题。首先是教学思维难以调整。初中阶段的学生思维方式与高中学生有较大的区别:初中时期他们身心发展迅速,是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是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冲动性相互交错,充满矛盾的时期。我一时适应不了,习惯地用对待高中学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方式来对付初中学生。这使我走了不少弯路甚至跟学生产生对立情绪,觉得他们真难教。其次是心态难以调整。我当时很失落:因为三衢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所以总觉得前途渺茫,没有什么值得我奋斗的了,甚至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于是我停驻了前进的脚步,多次与机会失之交臂。就在这样的一个阶段,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师对我说:“你可以不要机会、不要荣誉,到最后你只是个普通教师,这都没关系。但是你不能对不起学生,不能对不起自己,你的工作对象是学生”。就是这一席话,让我在短暂的沉寂后重新振作起来。我知道自己不能对教学有任何松懈,因为每一堂课就是自己的机会,自己的舞台,为了学生磨练自己的舞台。”我开始力争做好这样几件事:“欲求教好书,先做读书人”,与经典为友,倾听书本的声音,读出问题来,读出自己来;在反思中成长;潜心学习教育教学的最新理论和教育教学的最新成果。积极参加学校、县里组织的一些教学教研活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换来了:

2002年参与衢州市一般规划课题《初中社会课自主问答的环境创设研究》,2003年12月结题并获市三等奖;2002年11月指导学生参加全省小论文评比,骆旖同学《风雨历史人》获省三等奖;2003年10月指导学生参加全市小论文评比,金凤同学《一科都不能少》获市一等奖;2003学年第二学期所带班级参加县期末抽考单科位列全县第一;2003年《初二政治教学案例运用初探》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3年3月首届城区优质课评比获得三等奖;2004年《冷淡、冷漠、冷落》获县教育局教研室德育论文评比二等奖;2004年《关于初中学生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的思考》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4年2月获得县初中社会、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命题大赛一等奖;2004年5月获得县思想政治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第三阶段:把握契机,我扬帆起航

新课程改革轰轰烈烈开始实施,我们县04年正式实施新课程,这又让我得到一个新的成长契机。初中政治新课程发生了大变身,具有知识点少、有层次地渗透心理、道德、法律和国情四个方面教学内容,教材知识逻辑弱、教学活动多等特点。一开始我也感觉很不适应,因为受原有教学大纲的羁绊,对教学目标存在一定的心理定势,主要还是以知识为本,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虽然意识到三维目标特别是情感目标的重要性,但不得要领不能将其真正落到实处。而且在课堂设计上,还不能适应新课程所要求的充分利用,即时生成资源。

为了能使自己适应思想品德新课程的要求,我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注意角色的转变,并逐渐形成了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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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个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和谐社会应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民主法制首先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意味着要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和民主监督权;二是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话题。我们讲公平正义,就是要针对当前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三是和谐社会应是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诚信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传统美德之一,现代社会的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的重要支柱。强调诚信友爱就是要求全社会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四是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活力是社会前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强化创新意识,发展先进生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都是为社会充满活力提供条件支撑。要使社会充分释放活力,必须强调“四个尊重”,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五是和谐社会应是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社会的安定有序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秩序。因此,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都是政法机关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六是和谐社会应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生态平衡,减少对大自然的破坏,发展循环型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都是我们近期的奋斗目标。我认为,稳定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稳定的延伸,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和谐。因此,只有社会稳定才能创建社会和谐。

长征精神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在一年中,红军长征转战十四个省,历经曲折,战胜了重重艰难险阻,保存和锻炼了革命的基干力量,将中国革命的大本营转移到了西北,为开展抗日战争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创造了条件。

众所周知,从1934年开始到1936年结束的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在整整两年的时间里面,红军辗转十四省,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包围封锁,唱响战略转移的凯歌,是人类近现代战争史上,凡人谱写的英雄史诗。

时至今日,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昔日腥风血雨刀、枪相见的地方早已恢复安宁,当富足和安康使我们把前辈们的努力只是看作历史书中的一页时,我们又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这段历史,去善待并铭记呢?我想真正值得记忆的,能矢志不忘的都已经融汇在我们的民族集体无意识之中,通过我们的基因遗传代代相延。比如我们中华民族的勤劳善良、纯朴敦厚……,“长征精神”是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一部分吗?或者说它和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其他部分有什么联系呢?直接查证“长征精神“是不是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组成部份,还需要时间的考验,但是找出它和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中其他组成部分的联系确是现在就可以作的工作。

惠于中华文明熏陶的华夏儿女,以孔孟之道、儒家学说等为基础的民族精神,除了作为修齐治平的政治理念外,还作为一种传统、一种信念存在于每一个老百姓的心中。在某些情况下就会自觉不自觉的表现出这种精神的力量。

国民旅游素质

近日,中国有关部门出台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提出了一些有关国民在旅游时应该遵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报道称,出台“指南”和“公约”,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的国际形象.
这几年来,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少数中国公民在旅游时由于种种不文明的举动与行为,受到各方的侧目和批评,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中国人的整体形象。中国人自己都说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而一些国人的生活陋习与文明和礼仪相去又何其远也。“指南”和“公约”中列举的一些比较典型的、国人又常常会不经意“露一手”的坏习惯,无意中让外国人留下了对中国人的不良印象。
现在中国大陆高层提倡建筑“和谐社会”,是十分及时的。只有在一个和谐的社会里,人们才能自觉地讲礼仪,讲文明。而要做好这一点,当政者注重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是一项重要的工程,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这中间包括建立健全的社会体制、用人制度,消灭权钱勾结,缩小贫富差距,等等。让广大的老百姓心中少点“气”,多点心情舒畅,社会就会多点“和谐”。 在这样的社会大氛围中,国民的文明和礼仪更容易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动。
一个国家的强大和进步,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的实力上,同时也体现在公民的文明、礼仪程度上。且让世界先从中国公民的旅游文明上看到泱泱中华的大国风范和国民的良好素质吧

大庆建设卫生城市的

通过大庆建设卫生城市,市环境质量和整体功能发生了质的飞跃。主要有以下十大突破。1、城市规划经专家论证不断修编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2、街道路桥设施建设取得了惊人变化;3、解决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4、在污水无害化处理上为我省开辟了先河;5、建设了一批现代化城市形象工程;6、改善了城市饮用水质量;7、生态环保建设取得重大突破;8、结束了黄土见天、绿色草木难活的历史;9、市政工程配套建设和改造上取得可喜成绩;10、老旧城区和结合部改造上取得重大突破。

这次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治制建设,健康教育,市容环境

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两篇)

法院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报告1

我院按市委、市政法委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进入“学习教育”阶段以后,我按规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文件,加强了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学习,阅读了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反对自由主义》两篇文章,并做好笔记,认真撰写了读后感。我围绕“机关作风建设 ”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思想动态及实际工作及,查摆了自己在思想认识、组织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贯彻、执行不够坚定,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的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足,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透过事物表象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不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

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遇到当事人反复询问的问题时,缺乏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有时因此产生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4、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思想。表现在:处理问题时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碍于情面,能不提的就不提,能不管的就不管,好人主义。有时有只求形式,不求落实的问题,具体制度的落实不够严谨,工作时只求是否做了,不求做得好坏。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是思想上对政治学习缺乏正确的认识。

平时虽然经常参加政治学习,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流于形式,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自己思想意识的更新与党的`政策、方针脱节。

二是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足。

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会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没有坚实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的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换位思考还做的不够,不能站在劳资双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解答咨询,处理工作。

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对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有不足,一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的不够,有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情况存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对专业知识结构的更新不能跟上法律建设的速度,有知识结构滞后的问题。

四是工作方法简单。

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问题,处理问题。

三、整改措施 :

一是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共产主义道德修养;其次,站在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要求自己。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的冲击。最后,要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其次,注重法律实务,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高案件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最后,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

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不做“老好人”。发扬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法院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报告2

我院在接到政办发的文件通知后,对档案执法工作检查非常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我院的档案工作由院长×直接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到×乡挂职后,又由院志办主任×主管,档案员负责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我院一直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做到了年头布置时有任务,大小会议上经常讲,检查工作中对照查,年底总结时谈利弊。通过这一系列途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增强了全体干警的法制观念、档案工作观念、保密观念,使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年×月×日经考评验收已达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我院于年月就设置了机关综合档案室,专职档案员在原有一人的基础上,于20××年又增加了一人。现有的两人中,其中一人已于20××年参加了云南省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专业资格证书,改变了我院过去一直没有合格的专业人员管理档案的历史。我院现有各类库存档案近万卷,每年又新增近千卷。原有的库房和阅卷室只有平方米,已不能适应年年大量新增档案的发展要求。根据实际情况,20××年我院在经费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又投入了五万余元的经费,将新大楼二楼小法庭改扩建为新的档案室,总面积达平方米,比原来的档案室扩大了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平方米,阅卷室平方米;新购置密集架列组,加上原来的列组,现有密集架列组;标准档案柜组个、灭火器个、电风扇一台、型电子计算机一台,改善了依法管理档案的条件。

经过不懈的努力,完成了年至20××年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司法鉴定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所有各种档案归档均符合要求,查找方便,利用效果好。20××年至20××年两年间各档案借阅卷次,利用档案卷次。档案更好地为各类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工作提供了利用服务。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做到归档时间早知道,每年月底前办公室就以文件通知的形式下达各庭、室、处、局、队告知归档的时间、顺序、要求等,使其做好归档的准备工作。截止20××年月底止,综合档案室共收集整理保管各类档案卷、册。其中,诉讼档案卷,册;行政文书档案卷;会计档案卷;司法鉴定档案卷;资料档案卷;科技档案卷;声像档案卷;实物档案件,归档后的档案门类齐全,库藏丰富,结构合理,为我院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室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诉讼档案有空号、重号及装订不太标准的情况;有的部门还存在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特别是在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归档工作上有不足。

(三)按档案管理正轨化、信息化的要求,该更换的设备没有更换,该配备安装的设备一直没有安装。如型电子计算机维修未跟上,因此档案管理处于手工操作的管理状态;库房的温控设备也没有配备。因此库房的温度大部分时间是处于正常温度(℃——℃)以上,但有时也超过度以下,不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档案库房尽管加设防盗钢条,但保卫人员看不到其外围,保卫视角差,存在着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院领导要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管理。

(三)加强全院干警的档案意识,以及业务学习和培训,特别是文秘人员、档案人员、内勤人员、书记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

(四)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五)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六)做好档案管理开展利用工作,使档案资料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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