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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呢?
猛安谋克制
猛安谋克制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因有伍长(击柝),什长(执旗),谋克(百夫长),猛安(千夫长).最初是单纯的出猎组织,后来变成平时出猎,战时作战的组织.
随着女真族社会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分化,原来的猛安谋克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完颜阿骨打称帝前,顺应女真族历史发展的趋势,于1114年改造原有的组织,突破了血缘关系,规定以户为计算单位,以3百户为1谋克,设百夫长为首领.十谋克为1猛安,设千夫长为首领.由于实行了"壮者皆兵"即兵民合1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称为猛安谋克户),它是女真族的基本社会组织.
猛安谋克制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属于金代前后的女真民族的:当我们客观全面地研究金代这样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历史时,猛安谋克制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猛安谋克制在没有正式形成定制之前,只是作为一种部落联盟时代的产物而存在。正如同历史上其他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的民族一样,这一时期,女真族每个部落都有其军事首领,作为战时出征的统帅。同时这一首领,平时也兼有一定的管理职能。据史料记载:“金之初年……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日猛安谋克。一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可见.最初“部”是猛安、谋克使用的范围。谋克组织,就是女真人的村寨组织,是由几个村寨的若干不同家族组成,土地公有,是女真的政治、经济、军事三位一体的基层组织,本质上是农村公社的一种民族形式。这种猛安谋克组织在历史上起着双重作用:既打破了旧有的氏族部落组织.使人们挣脱了自然发生的共同的血缘纽带:也成了新生民族的凝聚点。所以,女真民族在没有建立政权之初,猛安、谋克的称谓尽管是战时临时设置的,但这种组织形式却发挥了重要作用。反映的是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战时出征.自备武装粮饱,是征兵制在人类早期社会的一个反映。世界历史上这种现象还很多,如:雅典人、罗马人、契丹族、蒙古族及后来的满族等都是如此。这在生产力不发达、阶级矛盾相对不剧烈、贫富差距不明显的情况下,是一种较为经济、实效,而又可以维持民族发展锐气的组织方式。
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度正式创立形成是在完颜阿骨打建立金政权之时。有史料记载:“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可见,这时所谓的猛安谋克己不是建国前部族内部的临时设置了,而是用所统辖的“户”作为衡量标准的军事和行政职务了。也就说明了猛安谋克户这时已是以地域为基础而划分的了。女真族在反辽的过程中,建国的时机逐渐成熟。伴随着一个游牧民族转人定居;伴随着一个原始氏族制下的民族跨入阶级社会的门槛,女真内部的制度、组织也面临极大的困境,无法与先进的社会形态相适应。但是,如果彻底打碎旧的民族内核,而迅速汉化也是不现实的。这不仅因为文明的养成和制度的形成需要时间,还有其他原因:首先,旧有的氏族制下的孛堇制(又称勃极烈制)已根深蒂固,且在伐辽的过程中,各孛堇确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反辽事业未竟的重要关头,取消旧制,是不利的;其次,阿骨打肯定清晰地感受到了女真民族较之其他民族(契丹、汉)的不同特点,沿袭旧制有利于稳定;再次,基于本民族的特殊感情,为了保存完整的部族血缘和传统,也只能如此。因此,在阿骨打看来,这种猛安谋克制在金政权对外战争继续进行的时期是较为有效的军事方略,具有强大战斗力。
事实上这些理由不是没有根据的。女真族进攻辽宋,进展势头锐灭可挡,不能不说旧有的孛堇制起到了统领作用,女真族的旧有氏族和血缘关系也发挥了作用。在宁江州、出河店的战役,向宾州、祥州等地的进攻都势如破竹,说明女真民族的锐意进取的朝气。这些都决定了阿骨打在中央采用孛堇制,在地方实行猛安谋克制而废除旧的国相制,分相权,并使女真民族同他族混居,利于控制其他民族。所以,在金太祖、太宗时期,对于新攻占的辽、宋地区,金地方上一直推行猛安谋克制,从而使该制度基本确立下来。这一时期,猛安谋克制得到了很大发展。而且,猛安谋克制也突破了以往只由女真人构成的旧例,而将猛安谋克之职世分别授给了契丹、奚、汉、渤海人。“正月戊子,诏曰:“自破辽兵,四方来降者众,宜加优恤.自今契丹、奚、汉、渤海,一诸部…其酋长仍官之,且使从宜居处。”总之,金太祖、金太宗时代,通过扩充加强猛安、谋克制的办法,来经营新占领地,同时强化了中央集权制。使各地方行政体系中的猛安谋克除兼军职外,还代行刺史、县令等职。但也有例外“汉宫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天会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风俗揉杂,民情弗便,乃罢是制(猛安、谋克制)。诸部降人但置长吏以下.以汉官之号。”可见,平州地方施行的猛安谋克制失败了。长城以南是汉人的住地,汉人和征服者女真人不同,已形成了文化、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因而,适用于统治女真人或奚、契丹人的猛安、谋克制都不适于汉人社会。从此以后,金代社会,地方上一直坚持猛安、谋克制同汉人官制并行的政策。当然,地方猛安、谋克首长地位在当地州、县长官之上。且统辖军事,也兼有“功课农桑”之职,所以二者任务有交叉的地方。这样,金代统治者从建国伊始就定下了以本民族特色传统作为制度基础的底调,这也渐渐地影响到了政权晚期的衰亡。
金初创建猛安谋克制的同时,也使孛堇职务制度化。在金太祖时代,孛堇一直作为中央统怡者较为重要的力量而存在,成为金初统治者用以加强中央集权的主要力量。但到了太宗时代末期,经过两位皇帝的经营,国家初步稳定,中央权力已在皇帝手中,孛堇已实际上成为一种门第称号,废除李茧制提上日程。于是,天会十二年,太宗颁布改革诏书,一并废除了孛堇制。中央设三省、三师以代之。从此,猛安、谋克成了统治女真人的唯一机关了,猛安谋克制得到加强。
这一时期.猛安谋克制的强化,还体现在对于猛安谋克施行范围的界定,即废除汉人及渤海人的猛安谋克:“天眷三年,罢汉、渤海千白谋克。”目的是把兵权收归女真人掌握。当时熙宗想加强核心兵团,使之单一化,因此.认为非女真人任猛安、谋克指挥兵团颇有不便.才力图排斥他族指挥者。首先废除兵力较弱的辽东汉人和渤海的猛安谋克,而北方奚人、契丹人的猛安谋克却被保留,尽管中间大定年间曾有过废止,但终又被保留.其目的无非想在控制他们的同时,又使他们成为金与北方其他部族的缓冲来戍守边境。
在猛安谋克制扩展强化中.猛安谋克户的迁移和移住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迁移早在宁江州战役后,不久就开始了。后来又有多次迁移,多是集体行为和政府行为,其目的在于加强对于征服地区的控制。除此以外,熙宗时代还力图在迁移完成之后,加l}大规模整顿,具体内容即是猛安谋克等级制的确定。这种划分是以宗室为主的“熙宗皇统五年……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也就是说通过血缘纽带来控制部众和军队,再通过这种组织来控制地方。不过,等级制施行的时间并不长,在海陵王即位后,就断然废除了以宗室为主的等级制,来防范和打击旧有的熙宗时代的有势力的宗室猛安谋克。不仅如此海陵王时代.还省并了一些猛安谋克,同时也授予一些猛安谋克。我们知道,金的猛安谋克不是轻易授子的,这样大规模的集中授予足可以反映政局变化。
海陵王对金代历史影响深的举动是迁都燕京其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摆脱上京地区旧有的宗族宗室力量的威胁,其次是进攻宋的需妄迁都的同时还大规模将宗室猛安谋克迁往华北各路,合井太祖、宗斡、宗翰的猛安。为了使海陵时代的因征发调动而口益混乱的各猛安谋克有适当归属,世宗重新划定猛安谋克居住范围,同时对于猛安谋克的任免条件进行重新规定。当然新授予的一些猛安谋克是拥护自己,而且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并扮去一些反对自己的旧猛安谋克的职务,以巩固新政权。
到世宗时代,猛安谋克制实际上面临许多危机.第一,表现为猛安谋克户的贫困、游惰、积弱、腐化;第二意谓着猛安谋克军的废弛和猛安谋克的名存实亡。主要原因就是女真民族进八汉地后,女真人深溺于国家供养的享受中、好消费、不好农耕;随着封建化加剧,土地出租给汉人,收益减少,贫富差距出现;土地分配方式不科学造成的土地肥薄之差;战乱之苦、劳动力短缺等等。可以说,大定年间的大规模猛安谋克户迁移,很大一部分原困就是为了平衡土地状况。
尽管这样,从世宗开始以后的几个皇帝都蝎力挽救猛安谋克的危机,但无论是军事训练,还是战争;或是戍守,都表现出贫、弱、无力、厌战、畏战之象,猛安谋克将领也失去往日雄风。特别是在宣宗时代,尽管皇帝为了使河北军户免遭战役之苦,而尽数迁往河南,但猛安谋克户仍是旧习不改,游懒、赌博、奢华成风、不事农耕。于是政府为了养活这批人,不得不加重税收,结果导致其他民族的人民不信任金朝政府的统治,阶级矛盾激化。当面对蒙古军队进攻时,金朝已无可用之兵,只好收编义军,抓壮丁人伍,以前成百上千名的猛安谋克军,最少时竟剩三十至一百五十名的小兵团了。可见,猛安谋克制已然崩溃,形同虚设。作为军事组织如此,同军事职能连带的行政职能自然也不复存在。
谁了解“猛安谋克”制度?
猛安谋克,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有时作为女真人户的代称,或作官称猛安,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又译萌眼;谋克,又译毛毛可、毛克。《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它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金国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制以一百户为谋克,十谋克为猛安。
旧说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按女真语义,猛安本意为千,初为千夫长即千户长;谋克本意为族,族长,在女真诸部由血缘组织向地域组织转化后,又有乡里、邑长之意,再引申为百夫长、百户长。
在有金一代,猛安谋克一词包括五个内容:
(1)职官的代称;
(2)军队编制的两级单位;
(3)地方行政组织的两级单位;
(4)户制;
(5)世袭爵衔。
猛安谋克
猛安指的是千夫长,谋克指的是百夫长。是一个简单的军事编制单位。
八旗制度,也是一种军事编制单位,只是比猛安谋克要复杂一点。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师,他们把军队分为八个师,然后由皇亲国戚来统领,组成一个军。
古代猛安谋克是什么意思?
金代女真族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有时作为女真人户的代称,或作官称。猛安,又译萌眼;谋克,又译毛毛可、毛克。《金史·兵志》记女真初起时,“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它们是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征掠、围猎的需要而设的军事首领,随后发展为固定的军事组织,猛安谋克作为军事编制单位,其人数实际上多少不定。金国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制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金初,女真统治者曾一度把收降的契丹、渤海和汉人置为猛安、谋克。天会二年(1124),攻占平州之后,改变制度,诸部降人置长吏,从汉宫之号。大概在天会十一年左右,与废齐国的同时,金统治者创行屯田军,将在东北地区的女真猛安谋克徙入内地。它们自成组织,筑寨于村落之间,不属州县,计其户口,授以官田。这种屯田猛安谋克人户实际上是以女真人充任的世袭职业军户。金海陵王时曾把在上京的猛安谋克大批南迁,金世宗时续有迁徙,广泛地分布在中都附近及河北、山东等地。猛安勃极烈、谋克勃极烈也常常简称猛安、谋克。按金朝官制: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并同诸防御州的防御使一样,负有“防捍不虞,御制盗贼”的任务。谋克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并负有除不管理常平仓之外县令所有的职权。猛安谋克之官号或克世袭。谋克之下分设村寨,五十户以上设寨使一人,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猛安谋克人户平时在训练之余,从事农业生产。有战事则丁壮接受征发,自置鞍马器械出征;其家口仍留家生产。据大定二十三年(1183)的统计,共有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共为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在这个人口数中,正口计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九,奴婢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占田总计一百六十九万零三百八十余顷。分散各地的女真猛安谋克户往往将所受田土租与汉人佃农耕作,收取地租,甚至恃势抢占民田,猛安谋克不事生产又疏于训练,战斗力逐渐衰弱。
什么是猛安谋克制?
中国历史上共有四种“兵民合一”的军事制度,猛安谋克制就是其中一种,此外还有府兵制、保甲制和八旗制。现逐一介绍:
府兵制:
府兵制源于西魏,隋朝文帝沿用并改革、唐朝太宗时又对其作了调整,使其更加健全、完备、成熟,唐开元年间崩溃。
1.西魏:初创
西魏时,丞相字文泰根据拓跋鲜卑的早期部落兵制,创立了府兵制。府兵制以开府为基层组织,故称为府兵。府兵编入军籍,兵士自备武器,平时参加生产,免除租调力役,战时应征打仗。府兵训练严格,战斗力较强。后来,府兵制打破胡汉分治界线,不断扩大招募对象,吸纳了很多汉人。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增强了西魏的军事力量,也有利于民族融合,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2.隋朝:沿用并改革
隋朝初年沿袭北周的府兵制——府兵的役龄是18-60岁。
由各级军官率领,且另立军籍,不属州县管理。其家属随营居住,是军户。开皇三年(583)将开始服役的年龄改为21岁。役龄内的府兵,轮番服现役。未服现役的府兵,由管理军户的人管辖,平时定期集中训练,有事则应召出征。开皇十年(590),隋文帝继续改革府兵制,核心措施是把军户编入民户,改归州县管理,府兵可按均田制授田。府兵不服役时,归军府所在地的州县管理。因此,改革的实质是将“兵农分离”变为“兵农合一”。而且,这种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府兵从均田农民中征发,服役时的衣粮装备由个人负责,但租调全免。
3.唐太宗:调整、健全。
唐朝建立之初,府兵制即已恢复。唐太宗即位后,进一步整顿和充实府兵制,使府兵制更加完备。其主要措施有:一、增加军府数量,并将40%左右的军府和兵力设置在关中地区,“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形成外轻内重的局面,从而有利于控制地方性事变,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继续改革,将所有军府均隶属于直隶皇帝的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军府改称折冲府府兵的任务是宿卫、镇戍和征战。至此,府兵制基本定型、成熟。二、兵将分离。府兵服役后不脱离本乡、本土,户籍仍归州县,挂籍军府,田地也仍旧杂于农户之中,只有在番上(指轮番抽调府兵到其所隶卫府或边防重镇服役)校阅时,才集中于折冲府或番上的场所,过军队的生活。府兵的调遣、征发权掌握在皇帝手中。遇有战事,由皇帝下敕书,通过兵部传达执行,朝廷临时点将,让其率领从各地临时征发的府兵出征。战争结束后,将归朝廷,兵回军府,因而有效地防止了将帅拥兵作乱事件的发生,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当然,这时的府兵制仍以均田为基础,府兵服役时自备衣粮装备。战事频繁之际,农民即不堪军费往往出现士兵作战积极性不高、战斗力弱的现象。
4. 唐玄宗开元年间:崩溃。
武则天时,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赋税的加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府兵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加上府兵地位下降、逃亡较多,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崩溃。
保甲制度
这是王安石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应付北宋中期北宋中期以来愈益严重的社会危机,政府把农村住户组织起来,十家编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都保,各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等。凡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保丁在农闲时期练兵,平时种田、维持让会秧序,战时编入军队作战。这种保甲制度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是兵农合一的地方组织制度。其目的是既控制人民,又抵御少数民族的入侵。保甲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人民的控制,减少了军费开支,有利于农业生产和政府收入的增加。它还增强了国家的军事和治安力量,有助于抵御辽和两夏的进攻,对后世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猛安谋克制
猛安谋克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因有伍长(击柝)、什长(执旗)、谋克(百夫长)、猛安(千夫长)。最初是单纯的出猎组织,后来也兼有军事职能。
完颜阿骨打称帝前,顺应女真族历史发展的趋势,于1114年改造原有的组织,突破了血缘关系,规定以户为计算单位,以三百户为一谋克,设百夫长为首领。十谋克为一猛安,设千夫长为首领。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称为猛安谋克户),它是女真族的基本社会组织,具有兵民合一的特点。
至金太宗统治时期(1123—1134),随着中原占领区域的不断扩大,金朝统治集团将大量的北方土地分赐给女真贵族以及迁到中原地区的猛安谋克户。猛安谋克的上层分子又把分得的土地租给汉族农民耕种,成为新的地主阶级。一般的猛安谋克户分得的土地,也转而务农。这就加速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明末女真族的一种兵民合一制度,它是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氏族人员出猎时,每十人为一单位,这种组织称作“牛录”,其中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汉语为“大箭”,额真是“主”的意思)。后来便以牛录厄真为官名(汉语为“佐领”)。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为适应对外战争和对内镇压的需要,改造了牛录组织,“将所聚之众,每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各牛录又分别以黄、红、蓝、白四色旗为标志,建立了四旗。由于随着队伍不断扩大和牛录的增加,进一步确定为八旗。规定:五牛录为一甲喇,由甲喇厄真(参领)统辖,五甲喇为一固山(即旗)由固山厄真(都统)统辖。每一固山又另设左、右梅勒厄真(副都统),为固山厄真的副手。各级厄真后改称章京。八旗为黄、红、蓝、白、镶黄、镶红、镶蓝、镶白。每旗兵力7500人,八旗共6万人。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平时耕猎,战时出征。努尔哈赤是八旗的最高统帅,八旗旗主都要服从他的指挥。
完善后的八旗军政合—、兵民一体,具有行政管理、军事征发、组织生产等多种职能。它的建立,加强了女真族的实力,促进了女真各部走向统一,巩固了努尔哈赤的统治地位,同时也奠它了满族形成的基础,为清朝的建立和统一、维护清朝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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