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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主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22:41

诗经主题论文

《诗经》毕业论文提纲

摘要:《诗经》反映的女性形象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爱情中的女性形象、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形象、被弃妇女的形象等几个方面。《诗经》中的女性在表达感情的变化过程中,是她们对爱情的深刻体验,是文明人所特有的爱情表现,并上升成为古典审美文化意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文大纲如下:

一、整体陈述诗经这部作品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

二、陈述《诗经》中描写女性的部分

(一)纯真热情的女性,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二)怯弱胆小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温柔贤淑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四)悲惋凄凉的女性形象,列举一些代表诗来分析这一形象的女性。

三、后世对《诗经》女性女性形象的评价

(一)外在之美,如《关雎》、《卫风--硕人》中的描写。

(二)内在之美,如贤淑、执著、纯洁等,分别从《邶风--燕燕》、《周南--卷耳》等几首诗歌中评价分析。

四、《诗经》中女性形象对后世的影响

(一)整体陈述《诗经》从古至今对后世的`影响。

(二)《诗经》对后人的教育性意义 。

(三)《诗经》对古今文学的意义及重要贡献。

(四)《诗经》中的情感观对古今社会的影响。

参考文献:

杨天宇:《诗经---朴素的歌声》;国学基础教程——经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褚 斌杰:《诗经全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褚 斌杰:《中国文学史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聂石樵:《诗经新注》,济南、齐鲁书社,2000

张 晶:《诗学与美学的感悟》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

关于诗经的论文,1000至2000字左右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

《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
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

主要参考文献:

[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

[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

[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

[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

[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

[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

[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

[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

[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

[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

[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就一首古代诗歌(诗经、汉乐府、古诗十九首)写一篇论文

  周代,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尚少禁忌,所谓:“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礼·媒氏》)在《诗经》中有许多男女恋情诗,而恋人之歌,多集于《国风》。风即指音乐曲调,国是地区、方城之意,“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 。《国风》取材于各地的民间歌曲,反映了当时各地的民俗风情。而男女恋情,人之天性,所以在《国风》中也颇多涉及。《诗经》第一首便是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以《关雎》为始篇,例来众多注家的评价多为淑女以配君子,说明在我国古代爱情便成为了诗歌的重要主题之一。

  《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歌由内心的感发所产生,而爱情是人类最纯真的感情表露,也是最值得用诗歌来歌颂的。《诗经》中的爱情诗类型多种多样,涉及到爱情的酸酸甜甜:有写幽会亲昵的《邶风·静女》,有写情侣春游的欢快的《郑风·溱洧》,有写两情野合欢娱的《召南·野有死麕》,有写饱含思念的《王风·采葛》,有写情女想情郎的《郑风·子衿》,有写情侣闹别扭的《郑风·狡童》,有写意中人不可求空余恨的《周南·汉广》,有写表现意中人难以亲近的《秦风·蒹葭》,有写失恋苦涩的《召南·江有汜》,有写遭到家长干涉的《郑风·将仲子》,还有反抗家长干涉的《王风·大车》。从以上的这些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哭,在阅读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诗歌中充满坦诚、真挚的感情。

  在爱情诗歌中很多是用女性的口吻来写的,她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大胆的而且热烈的,这也许是因为那时古朴的民风使然吧。如《郑风·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读后给人一种民生纯朴的感觉,《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可爱的姑娘按照约定在城角楼等他,也许为了逗着玩,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他来时见不着她,急得搔首踯躅。等到他发现姑娘已经来了而且情意深长的带给他一些礼物时,便大喜过望。幽静的城角,情侣来调情,一派温情脉脉的场景。
  爱情的自然流露和表白充满了甜蜜,然而现实却给人们的感情增加了许多束缚。在那个时代男女的婚姻大事已经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参与,不再是完全的自由的了。《礼记·曲礼》中讲:“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礼记·坊记》中有:“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母。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可见,那时对男女之情已经有所限制了。而具体到对女性而言,受到的束缚更多,既不愿舍弃情郎,又不敢违反父母的命令,《郑风·将仲子》就描写了这样一位为情所困的女子: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孟子·滕文公下》中写道:“丈夫生而愿为有官,女子考而愿为有宗,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将仲子》里的这位女主人公害怕的也正是这些礼教。对于仲子的爱和父母、诸兄及国人之言成为少女心中纠缠不清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所爱的人,另一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怎么办呢?几多愁苦,几多矛盾,少女的心事又怎能说清呢?

  《诗经》的爱情诗对于女性的描写是真实自然的,用“思无邪”来形容里面的感情真正是恰到好处。

  另外,《诗经》作为一部古代的诗歌总集,里面记载的诗歌并非一时一地之作,而我们从这些爱情诗中也可以看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民间的风俗是不同的。对于一些诗歌的具体年代我们不甚清楚,但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古代的婚姻恋爱的风俗应该是一个由开放到保守的过程,各个诸侯国和不同的地区风俗也有所差异。如评注者常说“郑声淫”,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其实只不过郑国的诗歌多是大胆表露男女之情的诗歌,只是更大胆更热烈而已。而从《褰裳》到《将仲子》,同为《郑风》又可以看到有所差别,前者更加开放,后者却顾虑重重,这也许是因为时间不同,也许是因为作者身份不同,但总体来看,当时的婚姻制度并非如后来封建时期有严格的规定,较之封建时期还是相对自由的。

  《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美好的爱情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诗歌永恒的主题,其中几多甘甜,几多辛酸;而《诗经》用人民纯朴的语言酿造了古代先人们生活中美妙的酒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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