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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3-03-07 04:37

环评论文文献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Human health and wellbeing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n New South Wales, Australia: Auditing health impacts within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s of major projects
作 者:Patrick J. Harris;Elizabeth Harris;Susan Thompson;Ben Harris-Roxas;Lynn Kemp
期 刊: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
年,卷(期):2009, 29(5)
关键词:health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major projects
正文语种:e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Environmental Audit in Large-Scale Public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The Case of the Qieghai-Tibet Railway
作 者:Guizhen He;Lei Zhang;Yonglong Lu
期 刊: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年,卷(期):2009, 44(3)
关键词: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Construction project Large-scale construction program Environmental audi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Qinghai-Tibet Railway
正文语种:eng

Link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 and green procuremen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lessons from the City Tunnel Project in Malmo, Sweden
作 者:Annika Varnas;Charlotta Faith-Ell;Berit Balfors
期 刊:Impact assessment and project appraisal
年,卷(期):2009, 27(1)
关键词: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Green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正文语种:eng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ystem for visualiz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information
作 者:Angelika Cserny;Zsofia Kovacs;Endre Domokos
期 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Pollution Research
年,卷(期):2009, 16(1)
关键词:Data visualisati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GIS Surface water
正文语种:eng

The screening and scoping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of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in the Netherlands
作 者:Joris Koomneef;Andre Faaij;Wim Turkenburg
期 刊: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ment Review
年,卷(期):2008, 28(6)
关键词: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spatial policy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gulation implementation
正文语种:eng

还有很多,要是上面都不好,你再HI我哈~记得给分噢。

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英文期刊或论文文献一篇,要求翻译成中文字数在3000字至5000字左右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李云峰
  环境问题一直是困扰着国际社会的全球性问题之一。环境问题普遍出现是由于人类过于片面的追求经济发展,从而导致资源枯竭、污染加剧带来的恶果。人类谋求发展必然带来自然资源的消耗,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破坏。自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人类改造自然的行为遍布全球,人类活动逐渐成为地球不能承受之重,环境问题也逐渐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为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灾难,出现了一系列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环境问题制约了人类的发展,开始逐渐受到重视。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一开始人们觉得环境问题的出现是由于科技的不发达造成的,寄希望于科技进步来消灭环境问题。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老的问题解决的同时新的环境问题又摆在了人们面前,并且更复杂和棘手。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科技的问题,也是围绕着政治、经济、哲学等多方面的综合体。基于这种观念,国际社会在经济、政治、科技、贸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期以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应运而生。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也称环境预断评价或环境未来评价,是环境质量评价的类型之一,是指在从事建设项目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在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事前加以调查、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对策,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是环境保护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
  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实现环境管理模式由末端控制到全程控制的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首先在于它的预测性,它强调在做出有关经济开发活动,如有关的规划、计划、政策或拟建项目之前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是一种预测性的工作。希望通过人类已经掌握的有关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和规律的认识,自觉控制自身行为的不良环境后果,实现合理规划和科学决策。
  环境影响评价(EIA)是我国从外国引进的一项制度,是在吸收了西方国家先行开展的环评制度,又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经过概念引入、尝试性研究与实践、制度化及法制化等几个阶段川,成为源头控制、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定程序,以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的对环境影响评价活动进行规范的制度12J。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最早是于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提出来的。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的颁布标志着世界首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
  我国在1979年9月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从立法上开始建立。到了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进入了新的阶段。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一套有特色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体系。完善的立法体系为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促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这个更高层次的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具有公共利益、兴趣的社会群体对政府涉及公共利益事务的决策的介入,或者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活动。公众参与的概念和内容学界众说纷纭,目前理论界对公众参与主要有三种观点。1、“分享论”,即认为公众参与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或大众对国家事务或公共事务的分享或参加。该种观点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视为公众对国家事务的一种分享行为。2、“赋权论”,即认为公众参与是公众及其代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3、“制衡论”,即认为公众参与的作用是体现是权利约束权力。
  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方或者环评方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正常机制,可使项目影响区的公众能及时了解关于环境问题的信息,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对建设方案的决策及顺利实施是非常必要的。让公众帮助辨析项目可能引起的重大尤其是许多潜在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关注的保护目标或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使敏感的保护目标得到有效的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其运行多年的经验来看,能够预防和减轻因建设项目和规划的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也保证了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有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并促进了一些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以来,围绕着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原则,有效地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确保了我国环境质量总体没有恶化,局部地区还有所改善,尤其是在预防污染和保护生态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直至今日,我国己经建立和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己经成为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是实现“以人为本”、促进人和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从南宁市江南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效果特点出发,运用公共政策执行理论模型(史密斯过程模型),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政策质量问题、执行机关问题、目标群体问题、政策执行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思考这些问题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和改进建议,从而推动政策的有效执行,最终实现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共政策目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江南区的实施取得一定效果,但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和保障评价结论得以实现的“三同时一制度执行率还未达到制度要求,表现是对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不明显、企业“先上车后补票一现象大量存在、因环评实施不当引发的环境投诉不断,环境压力不断增大。
  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施工期一般较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持续时间也较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光污染等。为预测小区建成后的环境质量须对拟建小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背景调查和评价由于小区建成后即成为人群高度集中的居住区小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最好全部来自实地监测尽可能不引用历史数据做报告表的小项目一般不要求实地监测但对于以下6 种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从保护小区居民健康的角度出发无论做报告书还是做报告表都应进行实地监测:
  1 若拟建小区附近有明显的大气污染源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较高且位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则应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北方地区监测时间应选择在冬季采暖期。
  2 若拟建小区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取自小区内或附近的地下水或地表水则应进行地下水或地表水水质监测。
  3 若拟建小区附近有较强的交通噪声源包括交通主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铁路轻轨地铁机场和船舶航道等工业噪声源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则应进行噪声或振动监测但暂时性的噪声源除外公路附近还应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PM10 CO THC 和NO2。
  4 若拟建小区内或附近有较强的恶臭污染源如垃圾处理场垃圾收集房污水处理厂公共厕所发黑发臭的地表水体产生恶臭的工业企业等则应进行恶臭污染物浓度或臭气强度监测。
  5 若拟建小区内或附近有电磁辐射污染源或放射性污染源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雷达及导航设备大型电力发电站卫星通信设施电气化铁道移动通信发射基站高压输变电设施放射性固体废物以及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等并可能影响到小区居民身体健康和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时应进行电磁辐射或放射性污染监测。
  6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4 47 号文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若拟建小区原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如化工电镀等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则必须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
  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上升到战略规划层次铺平道路。鼓励开发区规划编制部门采取自我评价,遵循“早期介入”的原则,将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到规划编制过程中去,为规划方案的优选提供决策服务。应继续加强区域环境承载力的研究,不断完善环境承载力的理论、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尤其是环境承载力的空间分析技术和动态量化研究有待进一步地深入。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不断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相关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尽管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立法特别是战略环评的相关立法还存在一定缺陷,但可以看到众多学者、机构和部门仍在积极推动,相信经过实践和尝试,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定会有更大的突破,以更好的保障环境影响评价为科学决策服务的功能。

关于环保的论文

2005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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