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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学位论文造假

发布时间:2023-03-07 11:49

北航学位论文造假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学位论文作假,将对今后的生活有何影响?

对于学位论文作假这件事究竟会对一个人的未来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我想还是因人而异的,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

首先对于那些在本科毕业之后就进入社会工作的人来说,其实纵然这些人当初在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时抄习了一些东西,只要最终他的论文过了查重,文章的查重力低于最高标准,就算是这个人论文通过了最终考核能够顺利毕业。而且对于本科生的论文来说,外行的人看不懂,内行的人不屑一顾,在一个人本科毕业之后根本没有人会去专门翻看你之前本科所写的论文,因此即使本科论文抄起来一些别的论文的观点和句子,也没有什么影响。对于现在的本科大学生来说,可能毕业论文的造假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了,有很大一部分人因因为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够自己完成最后的本科论文写作,只好在网上东拼西凑,或者是直接找人代写。然而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最终的查重通过了,基本上这种造假行为没有多少人会去追究。

然而对于今后想要走科研道路的人来说,论文作假这件事对于他们的影响可是非常大的。前一阵子有非常多的报道是关于学位论文作假的,有非常多现在已经成为教授的学者,他们由于种种的事情被人们开始在网上人肉,最终被网友扒出他们曾经的硕士论文甚至本科论文有作假嫌疑,引起了社会上非常大的舆论。

对于这些科研人员来说,学位论文作假可以直接毁了他们的职业道路。包括去年的翟天临学位论文作假事件,到今年的知网上被人查出的有两篇完全雷同的毕业论文,学术作假这一现象在现如今的学术圈内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愈演愈烈。因此在今年的对于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审核,变得更加的严格,教育部希望从根源上杜绝这种学术抄袭情况。

将学位论文作假作为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什么?

国家将学位论文作假作为信用记录,这意味着那些想要混个文凭的行为无法存在了,他们必须在研究生期间好好学习,努力做科研工作,才能够顺利毕业。

学位论文作假必须予以严惩,这种行为侵犯了其他学生的权益,也给学术行为抹上了污点。其实想要完成学位论文并不是非常难,只要自己跟着老师的建议一步一步踏实做,就能完成论文。论文的质量先不谈,论文的真实性我们是可以保证的,只要是自己辛苦做出来的,不是抄袭的,就是好的论文。大多数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可能发表不了文章,但是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并没有很高,只需要你能达到学校的毕业要求就行了。

以前很多研究生都会通过购买实验数据或者擅自修改实验数据来迎合自己的研究目的,这样才能够发出高分的文章,虽然文章是自己写的,实验也是自己真实在做的,但是随意篡改实验数据本身就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这也是属于论文造假,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相比于数据作假,通过买卖获取学位论文的行为就更加可恨了,这些同学往往家境较为优渥,不需要为钱担心,也没有心思花在学习上,如果科研成绩与金钱交易直接挂上了钩,那么许多学生都会坦然接受这种现象,觉得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金钱一旦与学术有了直接联系,就会搞得学术圈子乌烟瘴气。

国家将学位论文作假纳入诚信记录,这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学生的行为,让他们不敢从事论文作假,因为一旦纳入诚信记录,对于他们未来的就业和申请贷款等等行为都会有非常大的影响,当他们应聘工作的时候,诚信记录也会纳入对方的考核范围内,有失信行为的学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这种惩罚方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学生们的论文作假行为。

学位论文作假将记入信用记录,本科学位认定会变得更难吗?

学位论文作假将记入信用记录,本科学位认定会变得更难一些的。

要知道,今年的在学研究生达到了300万人,而今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有874万,在校大学生约2831万人。普通大学生的数量之庞大,也意味着未来改革实施起来可能不会那么容易,但是,这个趋势还是在的。毕竟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学习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到未来可能出现的大学生教育的改革,我们是可以预见的。也就是说,未来,不排除对本科生(包括专升本学生)毕业论文和学位认定上会有更加严格地把关。

由此,已经考上了普通专升本的考生们一定要珍惜自己在本科学院学习的机会,认真学习,力求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和学习能力,这不仅关乎于是否能够顺利毕业,更关乎于自己的未来就业。

扩展资料:

三部门发文: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

9月22日,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总体目标方面,《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卓著、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的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

《意见》指出,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

同时,要求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合理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超前布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参考资料来源:半岛网-三部门发文: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 学位论文作假将作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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