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学术造假
期刊论文学术造假
法律分析:违法的。论文代写包发买卖这种非法交易行为,无论是工商、教育、公安部门还是司法机关,由于自身职能及条件限制,进行有效规制的能力有限。从造假论文产业链的报道来看,造假企业若是故意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非法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论文代写、论文买卖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秩序,数量、影响范围、非法所得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涉案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将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为什么一看刊号就说论文假
一般期刊发表论文造假这是为何?学术期刊发表都是本着科学的一个原则,同时也都是应该发表的准确和诚实的,并经由同行评审后的学术文章。然而,近年来期刊发表造假,剽窃论文的事件却层出不穷,究竟为什么一般期刊发表论文造假呢?
首先如果是正规的期刊发表了造假或是剽窃的论文,肯定是在审稿这一步出现了问题。毕竟数据造假已不是个别现象,很多科学研究由于实验复杂或耗时过长就算中间有造假是很难被发现的。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的学者DanieleFanelli发现,有1.97%科学家自己报告有数据造假行为,有14.12%的人说知道同事有数据造假行为[1]。审稿人又不可能去重复每个实验因此可能会刊登数据造假的论文。如果这一类情况尚且情有可原的话,另外一些期刊因为急于发表突破性的研究结果造成审稿不慎重的行为就应该引起重视了。
其次因为网络的普及,特别是开放获取式期刊平台的创立,为学术发表提供了便利的平台。很多开放获取数字期刊对于内容的审核也是很严格的,然而也有些开放获取期刊在金钱的诱惑下审稿的时候就睁只眼闭只眼。
最后是近年来出现的许多伪学术期刊,也称掠夺性期刊。这些杂志完全不关心论文质量,只为赚取利润。他们伪装成合法的期刊,买到出版刊号,表面上也有专家评审程序,然而这些评审程序却十分草率。因而在这些期刊中,造假剽窃论文简直横行。一个著名的报告,有记者编写了一篇充满抄袭,完全语无伦次的造价论文,看它是否仍然可以得以发表。最终他发现居然有八个期刊愿意出版他的假论文,不过都是收费的[2]。目前这类掠夺性期刊的数量已经大得惊人。有人在网上列出了这些假期刊的名字,以防科研人员上当受骗,但新的假期刊还在不断建立。
发表论文是每一位科研人员职业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很多期刊的发表难度较大,让一些人改变投稿策略,转向那些小型以盈利为目的的期刊,或者甚至愿意冒风险篡改数据。这样看起来一时是解决了发表论文的问题,但是造假的论文是没有生命力的,就算不被人揭发出来也会被优胜劣汰的被踢出学术界。因此,从长远来看发表造假,剽窃论文是不利于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
期刊论文数据造假有人查吗
期刊论文数据造假有人查。
1、期刊发表论文格式标准,主要就是标题,作者名称以及单位名称。摘要部分选择50到300字来进行概述。文章中要出现关键词,正文部分,以及参考文献,还有作者简介和作者联系方式。
2、标题部分是论文非常重要的一个开始,也是传递信息的一个重要作用,所以必须要考虑到有助于关键词和编制的题目。
3、正文部分期刊发表论文的格式一般要求正文的篇幅在2000到8000字不等。包括引言部分以及叙述分析结论和结果等内容。论文当中还需要出现图片以及符号坐标,这些都必须写清楚所有出现的数值都应该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
4、参考文献部分,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要有专注,参考文献的专著项目主要就是包括作者的名称以及书名还有版本的出版的等等。
5、作者信息必须要写清楚,包括作者的简介以及出生年月,性别,毕业院校,还有学历以及主要的工作方向。
6、期刊发表论文的渠道也是有很多的,当然现在最主要的渠道就是通过邮箱的形式来进行投稿或者是通过专业的平台来进行合作。
通过了解格式规范的作用、准确把握格式规范要求的含义、推荐阅读先期论文、增加论文写作实践等措施,可以落实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如何识别一篇论文中是否涉嫌存在造假
随着2015年那场大规模的撤稿事件的全程发酵,论文造假的这个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对于基层一线的医生而言,可能部分医生并不具备识别真假论文的能力,如果有部分医务人员读到了假论文,而又按照假论文里面的东西进行操作,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如何初步的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涉嫌造假呢,笔者根据多年写作的经验,假设你第一眼的直觉就觉得某篇文章有问题,你该如何去辨别真伪,需要进行评价的步骤具体如下(所有这些步骤都是基于相应的论文不主动公布原始数据而得出的):
第一、看期刊杂志的整体水准如何: 大家身为医务工作者也都知道,要评上高级职称,基本都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在相应等级的期刊等级上。而这些杂志里面往往水平相差很大,一般而言,编辑水平越差的杂志,出现问题文章的概率越大,我以辽宁省2015年公布的西医高级职称晋级论文杂志目录为例,里面目录里某个国家级杂志的编辑的一些问题很能说明一些问题。某次,这位杂志的编辑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WHONET 5.6是什么,我都没见过?第二个问题为:生存率拿某年存活的人数除以第一年的人数,这种算法不是错的么,应该是拿当年存活的人数除以剩下存活的人数。这两个问题反映出了一个很危险的现实问题,电脑对面那个人根本不具备审稿件的能力(这种编辑还是在这个国家级杂志社干了有些年头的老员工了),第一个假设你不知道,你可以百度,这个软件就是用来监测医院感染与细菌耐药监测的软件,身为编辑对于常用软件不熟悉,那你怎么审稿;对于第二个问题,这个属于常识性的问题了,按照这位编辑的思路,每一年的生存率都是100%。那么我们国内的期刊的总体水平是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趋势呢,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大学和研究结构主办的核心期刊水准>地方性的核心期刊>正规机构办的国家级期刊(普刊)>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办的国家级杂志>省级期刊(普刊)。这里面我要特别说明下,什么叫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比如某省的XX研究机构,可能有个备案,但是不是政府组织,也非学术机构分支,就是某个私人机构)如果很不幸,你觉得有问题的文章,恰好掉落在那些笔者举例的那些低水平的杂志期刊里面,这个时候你就需要进行第二步了。
第二数据、结构及其逻辑是否合理: 真论文和假论文最大的区别在于,真的研究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而假的论文,都是先设定好一个结果再去写,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象,假论文中的整体结构往往会很完美。比如,笔者见过的某篇文章,里面特意强调了,在整个临床研究的过程中,全程都有医学伦理协会的人跟踪,从而确保患者本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这个实际,在我们国内,很少有哪个医院能够调到如此多的人去进行伦理学的监督,大部分作者都是随意写写(看到上述文章里如此完美的伦理学监督过程,我们要求其出示相应的伦理学批件及医院病案科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方无法提供,因而认定该篇文章高度涉嫌造假,而被退稿):通过了本院医学伦理协会的审核通过,实际上以我们国家的目前的状况,很少有人这么做。其次,假的论文在临床方面可能存在明显的不足,比如在常规用药上,使用的剂量疗程和用法完全不是一般临床医生的用法,而且在相应的细节里面也可能完全背离了临床的相关准则。另外一点是在统计学上面,假论文因为没有原始数据,相应的数据需要编,很多作者统计学基础并不过关,对于一些简单的四格表的卡方检验,往往X2和P值都不对,部分简单的结果,甚至可以手算得出,可以验证,来进行相应文章的证伪。还有部分文章,整个逻辑都不清晰,这点也可以进行辅助相应的判定。
第三仔细观察文章中的细节和充分利用查重网站验证假论文: 因为对于假论文而言,因为是假的所以在某些细节上必然跟真的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必然在细节上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而细节可以暴露很多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随访、问卷和图片这一类的小细节问题。比如,对于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的随访中,没有丢失病例,而且死亡率明显低于常规,在1,3,5年的生存率还能奇高的(本身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一般发现都是晚期,很少有生存时间超过1年的)。图片的话,对于相同专业的医生而言,鉴别起来,可能相对容易,有些作者会讲图片旋转过来用几次,或者P别人的图片(从图片上来看,需要医生科研素养和见识较高)对于杂志社而言,国内即便再烂的杂志社,也会控制抄袭率的,但是一般假论文都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产物,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大部分代笔的“枪手”会以某几篇文章为核心来进行原版的抄袭,此时咱们对于有问题的文章,可以直接利用查重网站进行查,重点看单篇相似度过高的文章,然后将单篇相似度高的文章,与原文进行比对,看看是否存在“抄袭和造假”。
上述步骤仅仅适用于临床医生初步筛选来排除那些假论文,使得自己在阅读文献的时候不至于被假文章误导从而在工作中产生重大失误,但是如何尽量减少假论文的发表,监测的重点仍然在相关科研机构和杂志出版集团。
荒唐论文登上杂志,期刊应该为学术造假负责吗?
我认为期刊是应该为学术造假负责的,近期的这篇荒唐论文可以说是让很多的人大开眼界,这篇论文的论点想必很多的人都是闻所未闻,最开始在看到这一篇论文的时候,有我也表示大吃一惊,不由得发问,像这样的文章竟然也能够被发表到杂志上被如此多的人传阅,难道说没有人对这篇论文的问题表示质疑,并且觉得这样的说法完全是天方夜谭吗?
这一篇论文的论题是熟鸡蛋可以重新变回生鸡蛋,然后还可以孵出小鸡。这样的论点,单单是听到就觉得荒唐不已,就算是小朋友恐怕都不会相信这样的说法。可是偏偏这样荒唐的论文最后还成功的在杂志上面发表了,可以说发表这篇论文的杂志起到了一个传播错误信息的媒介。
他对于很多阅读它的读者,可以说无形之中造成了一种误导,比如说有的读者对于某些杂志就是会比较的信任,认为能够在这种杂志上面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可以信任的。正是基于这种信任,所以说读者对于看到的这种荒唐的论文,恐怕也会尽量的去说服自己相信这个说法。
但实际上这其实已经对观众产生了一种误导,所以说期刊是应该为学术造假负责的,如果说像这样的杂志在刊登这样的论文的时候能够对它进行一个审核,对它的论点进行自己的研究,这样的话这样的论文是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杂志上的,当然也或许是这一篇论文通过其他的手段在这一篇杂志上发表,那这样的方式更应该受到谴责。无论是主动发表还是被动发表杂志,都应该对他所发表的内容负责,如果说将这种错误的信息刊登在自己的杂志内部的话,那么它是需要为此而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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