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受贿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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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讨论我国的受贿罪法律完善对策
(一)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笔者认为,应当取消刑法对于受贿罪客观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使刑法理论上争论不断,也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把这个规定取消,至少有如下优点:
1.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这是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任何犯罪都可以用很多事实来描述,但并非每个事实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社会危害性及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那些事实才是犯罪构成要件,才能反映犯罪的本质特征,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①]受贿罪的危害或受贿罪本质不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在于收受贿赂行为本身。[②]因此,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收受贿赂行为即对廉洁性产生危害,具有了受贿犯罪本质特征,能够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或行为,是不能够决定或消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仅是社会危害性程度上的差异。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人的受贿行为都侵犯了犯罪客体,从犯罪本质考虑,该行为即构成受贿罪,根本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因此,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符合受贿罪本质的要求,而且使立法更加简明扼要。
2.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体现了立法目的的要求
从受贿罪立法初衷看,对于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受贿罪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权力的异化,防止职务行为廉洁性受到侵害。而我国现行立法认为仅此还不能认定受贿罪,还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立法这样规定显然不能很好的实现立法目的,不利于立法宗旨的实现。从目前政策来看,这样规定也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基本精神不符,与人民群众要求更是格格不入,只有取消这一要件,才能理顺这些关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立法中无视这一因素的存在和作用。众所周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刑罚设置的主要依据,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不仅取决于在客观上给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而且还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本文建议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并非在立法中无视“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因素,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的合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应当获得的利益,无需违背职责即可实现,其侵害的还仅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为他人谋取的非法利益”是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对人不应获得的利益,相对人若要实现利益,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必然要违背职责,这样行为人在侵害职务行为廉洁性的同时又破坏了职务行为正常管理秩序,其行为无论在社会危害程度上还是在主观恶性上都重于前者,对其量刑从重或加重设置是罪责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如美国刑法将贿赂罪分为轻型贿赂罪与重型贿赂罪,其划分标准就是以是否存在“枉法意图”,“枉法意图”与我国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似,有“枉法意图”即为重型贿赂罪,其刑罚设置明显重于无枉法意图的轻型贿赂罪。[③]
3.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有利于打击受贿行为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取消这一规定可以使法网更加严密,使那些收受贿赂又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腐败分子无法逃脱制裁。同时,取消这一规定能够减轻司法机关在证明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上、及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因果关系上的困难,有利于加大打击受贿犯罪的工作力度。
有人担心,取消这一要件,会混淆受贿罪与亲友间馈赠的界限,可能会导致扩大打击面。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贿赂归根到底是建立在公职人员的职务权力的制约性基础之上的,是职权的衍生物,因此,亲友间馈赠无论是在缘由上还是在数额上都与受贿罪截然不同。
(二)贿赂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
笔者建议,在我国刑法对的受贿罪规定中,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财物”一词外延过窄,其不足前面已作阐述。不正当好处,既包括财物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前文已作出论述,此处不再赘述。建议用“不正当好处”取代“财物”,意义如下:
1.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更符合受贿罪本质
从贿赂罪的本质来看,非物质性利益同物质利益一样,都是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利益。收受物质性利益和非物质利益一样,都会侵害公职人员行为的廉洁性。而且,“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是当前犯罪的新特点,是犯罪手段翻新的具体表现。如前所述,以《公约》为代表的国际通行做法都将“贿赂”扩展到“一切不正当好处”,我国采用这种做法,
不仅是遵守国际义务的要求、顺应了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入的要求,而且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受贿罪是以权谋私的犯罪,其本质是对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收受或索取的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毫无疑问地构成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其社会危害性的本质是一样的。在人的需要和欲望多元化的现实生活中,无论是财物还是其他不正当好处,都能满足以权谋私者的心理、生理、物质或者精神需求。如果我们一方面打击受贿犯罪,另一方面却把贿赂限制在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上,势必会放纵犯罪。因此,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财产性利益或非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本质。正因为收受财物以外的其他财产性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也能够体现受贿罪的本质及其危害性,所以,把它们包括在贿赂范围之中是合理的。
2.贿赂的内容扩大为“不正当好处”能够使立法更加科学
从立法上考虑,将什么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纳入到刑法规制之中,取决于这种行为的“客观性、惩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多方面因素。所谓“客观性”,是指这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是现实生活客观存在的现象,或者虽然当前尚不存在,但根据科学预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确有可能出现的现象。如果现实不存在,将来又根本不可能出现,现行法律
便没有必要作出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贿赂的内容已经不再仅限于财物。公职人员在经济交往中接受公款旅游、色情消费等变相“权利交易”的现象不断出现,产生了一个“权钱交易、权益交易”的特殊阶层,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这种现象不受刑律惩处,将有损法律的严肃性。[④]
所谓“必要性”,是指客观存在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到了必须用刑罚规制、否则不足以预防、惩治和遏制的地步,但现行刑法又无法适用的情况,应当在立法中考虑,将其纳入刑法规定中。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时期,法制有待于健全。各个领域,尤其是行政、经济领域暗箱操作等现象比较普遍,这给贪污受贿犯罪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厚实的土壤。尽管我国当前加大了反腐力度,但贪污受贿行为屡禁不止。从司法实践看,甚至在同一个地方受查处的领导有“前仆后继”的现象,而且腐败涉嫌金额还不断攀升。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索取或收受“财物”会受到惩处,财物之外的贿赂则被认为名正言顺。人们的需求并不是单项的,物质外利益的一时满足,可能转而促使行为人贪求更多的物质,以便再次或多次满足前次的非物质享乐,物质与非物质性利益在贪污贿赂犯罪中交迭,滚雪球式越滚越滚大。所以有必要修改现行刑法中不合理规定,将贿赂范围扩大为“不正当好处”,将一切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都囊括进来。
所谓“可行性”,是指适用刑罚方法惩治贿赂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实施的可能性。作为贿赂的利益都是客观实在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和能够加以具体认定的。无论贿赂的内涵如何变化,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能够作为贿赂的,不论是物质、物质性利益还非物质性利益,必然都具有实用性这一特点,它一方面能够满足受贿人的物质上、精神上或其它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能为行贿人换回某种好处,从这两点来认定是否接受了贿赂,在司法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⑤]
(三)设置受贿罪独立的法定刑,合理确定“数额”在受贿罪刑罚中的地位
现行刑法典没有受贿罪的独立法定刑的规定,刑法典第386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法定刑的规定处罚。笔者认为此种立法是不科学的,受贿罪从行为特征到保护法益均不同于贪污罪,应该拥有独立的,能正确反映行为危害大小的法定刑。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从犯罪本质看是不同的,贪污罪一定侵犯了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财物的数额可以衡量其危害程度,“计赃定罪量刑”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而受贿罪是贪利性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损害的是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贿赂的多寡不影响其用权换利的本质特征,所以它的法定刑设置应该和罪质相匹配,将受贿罪的法定刑依照与其直接客体完全不同的贪污犯罪显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
立法以具体的数额来划分受贿罪量刑的标准,结合收受贿赂还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要件,所告知社会成员的是受贿是数额犯,且不为他人谋利的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是犯罪。受贿罪中的这两个因素,宣示了侵害了社会根本利益的行为可能不受刑罚处罚。立法通过“情节”、“数额”、“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限制了刑罚适用的范围,造成受贿罪法网不密。当然受贿罪刑罚的一旦趋密,会客观上扩大犯罪的范围,但“密而不厉”的刑罚设计是符合现代刑法要求的,可以从刑罚方式多样化、非刑罚方法以及严格限制重刑上兼顾“密”和“不厉”的双重要求,从而也顺应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现行刑法典对受贿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反之,在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中,立法没有规定任何情况下可以减、免刑事责任的从宽情节。这种实际对国家工作人员网开一面的立法规定,与受贿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对此类特殊身份犯应该从重处罚的这一普遍原则相背离。有观点认为,现行立法对贪污贿赂罪的起刑数额之规定与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之数额标准严重失调,不能体现刑罚的公平。[⑥]笔者不同意此观点,从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看,即使贪污受贿不满5000元且情节较轻,也被立法认定为犯罪,而且从罪状描述看,受贿罪无数额的规定,反之,对盗窃罪等贪利性普通犯罪立法是做数额较大的成罪要求。之所以有以上观点,是来源于“两院”有关受贿罪立案标准的司法解释。而现行受贿罪立法刑罚量刑幅度过宽,不能够很好的对应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刑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的规定,笔者认为依据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责任,可以紧缩量刑幅度,对几类危害性特别严重的受贿犯罪明确“重罚”外,对普通受贿犯罪可以采用短期监禁刑,并根据受贿罪的职务经济犯罪特点,多采用罚金刑和资格刑,使得罚当其罪。
鉴于上述分析笔者建议,根据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为其叙明新的罪状并设立独立的法定刑,立法中取消“数额”、“情节”的具体规定,从而严格限制司法解释对立法的扩张性解释,明确告知社会成员本着从严治吏的精神,国家对受贿行为不论数额均作刑法上之否定;而对于需要裁判者加以主观判断的因素,如“数额”、“情节”和其他影响罪行等级,可以以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
(四)严格限制受贿罪死刑适用的范围
有观点认为,我国对受贿等经济犯罪规定死刑,是一种不符合刑罚的效益观念的选择,成了一种以剥夺价值大的权益为代价保护价值小的权益的手段,如此分配的死刑不但明显的构成成本大于收益、投入大于产出的选择,而且给国民培植了诸如财产与生命可以等价的观念,从而人为贬低了人的生命价值,因而对受贿这样犯罪的死刑应予废除。[⑦]笔者认为,如果单从死刑本身看,它既不能杜绝或减少犯罪的发生,也不能因其残酷而就此遏止住“行恶”之动机,从来就没有因为严刑峻罚人类就改恶从善,因而不是受贿罪的死刑不符合刑罚之效益,而是死刑本身就是非理性的。笔者认为在短时期内取消受贿罪死刑缺乏背景条件:我国刑法分则十章中涉及死刑罪名有70个(不包括选择性罪名),而其中两章职务犯罪中有死刑规定为2个即贪污罪和受贿罪,反观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就有17个,如果只单独取消受贿罪的死刑,对官员的贪污腐败深恶痛绝的人民群众很难认同;在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危害后果,也有导致严重人身伤亡后果的,而在读职罪中并无极刑之规定,公众感情很难接受我国死刑适用范围较广的情况下,单单对职务犯罪网开一面的做法,所以受贿罪死刑的保留是一种“补漏”。
笔者认为,受贿罪死刑的废除必须与我国总的死刑政策相匹配,在现阶段不宜单独废除受贿罪之死刑。那么,现行受贿罪死刑适用的立法规定是否合理?依照贪污罪死刑适用的
标准,刑法典将受贿罪死刑的范围确定为“受贿在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笔者认为,这一标准无论从刑罚效益还是司法实践看都是弊大于利,且超过了一般预防的限度。将受贿罪适用死刑的外延定在10万元,即使仅从当前的社会生活条件看,也是不合理的。从法律追求看也有悖于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历史趋势,10万元作为受贿罪死刑适用的“准用”条件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不大,造成受贿可能处以极刑的条件—涉案数额规定的范围过于宽泛,使得该罪死刑缺乏严格的限制条件,立法或司法解释对情节特别严重又无明确规定,造成司法实践领域中的死刑风险处于不确定状态,罪行的严重性与法定刑的幅度已无比例关系,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现时存在受贿千万未处极刑,而受贿百万却被判死刑的情况,又造成公众的质疑。如果说受贿涉案金额对死刑无影响,但为何立法明确规定对死刑无影响的数额条件,反而对有实质意义的特别严重的情节不加以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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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版,第135页。
[②] 刘系琳:《论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兰州商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第18页。
[③] 王云海:《美国的贿赂罪——实体法与程序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版,第128页。
[④]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24页。
[⑤] 林锦征:《试论我国受贿罪立法的完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11页。
[⑥] 何承斌:《贪污犯罪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225页。
[⑦] 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l版,第534、539页
受贿犯罪的原因分析论文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受贿犯罪的原因分析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受贿犯罪的原因分析全文如下:
尽管我国对受贿犯罪一直保持着严打高压的态势,但犯罪势头依然不减,形势相当严峻。根据监视世界各国腐败行为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2010年10月26日发布的本年度全球腐败指数评估,我国的“清廉度”在17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8位。这样的评估是否准确当然可以探讨,但至少说明,我国的腐败问题仍较为严重。受贿作为腐败犯罪中非常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是伴随着国家权力的出现而出现,其明显特征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利用。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个毒瘤,危害极大,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了党的执政根基,危及社会稳定。
一、我国当前受贿犯罪的主要特点
当前,我国的受贿犯罪呈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一)受贿犯罪量急剧上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受贿犯罪的立案数量还是收受金额,都呈现不断向上“飙升”的态势。就受贿犯罪的立案数量而言,根据相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94年为36 471件,2000年为45 000件,2010年为115 420件;就受贿犯罪的收受金额而言,20世纪80年代初期,受贿上万元即是足以轰动社会的大案要案了,到了80年代后期,受贿犯罪金额呈逐渐上升之势,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再到几十万元。进入1990年代,受贿犯罪分子的胃口越来越大,出现了许多上百万元的案件。跨入21世纪,受贿犯罪分子的贪婪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受贿金额达千万元已不算什么新闻了。
(二)受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
从司法机关近年来查处的受贿犯罪案件看,受贿罪的案发部门主要集中在“三机关一部门”,即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党的领导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作为担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职能的重要公共权力部门,因为手中握有分配各种资源的重权,成为不少投机分子的行贿对象。行贿者或为了眼前的既得利益,或为了寻求“靠山”和“保护伞”,进而达到日后捞取更大经济利益的目的,绞尽脑汁地利用金钱甚至美女等种种手段,拉拢腐蚀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而一些私欲膨胀、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经不起各种诱惑,肆无忌惮地出租自己手中的权力,通过职务利益化和权力商品化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行贿者把手伸向了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表明以权钱交易为特征的受贿犯罪,已由单纯的经济领域,向包括国家机关在内的各种权力机关渗透,打击受贿犯罪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局面。而金融、工商、税务、海关、商业、外贸、建筑、房地产、证券、期货等行业的经济管理部门,由于长期以来手中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成为行贿者轮番“进攻”的目标。行贿者或为了获取非正常的高额利润或为了不法之财,通过金钱等各种利益向公职人员“购买”自己所需的经济资源支配权。如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巨额贷款,不惜重金行贿金融部门的公职人员,建筑承包商为了获取工程项目,用巨资行贿具有工程发包话语权的公职人员,证券期货投资者为了获取内部交易信息,用重金行贿掌握交易内幕的公职人员,等等。这些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确实让不少公职人员头晕目眩并彻底失防,从而导致经济管理部门成为受贿犯罪的重灾区。
(三)受贿犯罪主体日趋复杂
随着受贿犯罪范围的增大,受贿犯罪的主体也日趋复杂,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1.受贿犯罪主体的“身份”复杂。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受贿犯罪的主体基本上为自然人,之后又出现了法人受贿的情况,且出现了自然人、法人共同作案的情况。在自然人中,既有普通的公职人员,也有党政领导干部。在法人中,既有机关、事业法人,也有企业和社团法人,既有公有单位法人,也有私营企业法人。
2.多个犯罪主体一同犯罪增多。这主要体现为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是同一行贿人为谋取同一利益同时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从当前查处的受贿犯罪案件看,查一件案带出一批案,查一个人牵出一批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为配偶、子女、亲友甚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参与犯罪的案件增多。有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了降低犯罪风险,或通过暗示行贿人将贿赂直接送给特定关系人,或以间接地将利益输送给特定关系人开办的公司、酒店等方式,大肆收受贿赂,而自己却假装不知情。
3.犯罪主体的职务越来越高。受贿犯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不仅犯罪主体中以领导干部居多,其职级涵盖各个层次,而且涉案的高职级领导干部呈越来越多趋势。根据相关年度的《中国检察年鉴》统计,由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中,1994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 827人,其中厅局级88人,省部级没有;200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 600人,其中厅局级184人,省部级7人;201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3 743人,其中仅省部级就有15人。
(四)犯罪形式更为多元
随着对受贿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不断变换作案手段,受贿犯罪行为表现形式日趋多元。具体地说:
1.精心选择作案方式。受贿人在接受行贿时不仅精心选择地点和时间,而且一般都采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的一对一、面对面的暗中交易方式。这样,即使行贿方事后检举和交代,受贿人也可以通过死不认账来达到逃避惩罚。
2.打着合法的旗号进行受贿犯罪。受贿犯罪人为了规避风险,千方百计地为非法行为套上合法的外衣,或以顾问费、劳务费等所谓的劳动报酬名义收取钱财,或以赌博赢钱的方式收受好处,或以入股分红的方式谋取利益,或将物品作为试用品收取的形式得利,犯罪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3.采取长线投资策略。行贿人行贿一般都出于眼前的既得利益,但也有为数不少的行贿人基于长远的利益考虑,选择与手握重权者甚至官场上的“绩优股”交“朋友”,进行超前的感情和利益投资,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尽情收益。而有些手握重权的公职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也乐于与大款结交“朋友”.由于贿赂双方不是为了眼前的即时的利益进行交易,隐蔽性非常强。最后是接受非物质性受贿。有些受贿者充分利用法律漏洞,通过接受 出国 考察、解决亲戚就业甚至色情服务等五花八门的贿赂,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五)犯罪追诉难度大
虽然受贿犯罪是人民群众十分痛恨、党和国家一直打击的腐败现象,但由于侦查和起诉受贿犯罪的难度较大,犯罪黑数难以估计。有学者作过调查统计,我国公职人员的腐败发现概率约在10%-20%之间,且发现者中又仅有约6%—10%的受到法律追诉。受贿犯罪黑数多,固然有打击受贿犯罪的立法滞后、法制不够完善等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还是由于受贿犯罪的隐蔽性强和犯罪分子的抗控性强所造成。受贿犯罪是一种典型的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极大的隐蔽性正是其特征之一。受贿犯罪人多为权重位高的公职人员,他们大多人脉资源丰富,通晓法律,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加上他们都是在力求稳保官位的前提下,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不义之财。所以,他们一方面十分注意作案手段的隐蔽性,追求即使被检举也不易被指证的效果;另一方面在收受贿赂之前往往就已设计好应对策略,贿赂双方或订立攻守同盟,拒不交代和认罪,或制造伪证蒙混过关,或通过种种关系网 编织 保护伞等,从而增加了受贿犯罪的追诉难度。具体而言,一是体现在寻找犯罪线索难。由于犯罪分子手段狡猾诡秘,犯罪线索本身就很难被发现,加上不少单位和领导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一旦遇到往往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予配合。二是体现在寻找犯罪证据难。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与受贿双方之间存在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害关系,保护对方即保护自己,损害对方即损害自己,故造成了司法机关取证困难。
二、受贿犯罪高发的原因剖析
从上面我国受贿犯罪的特点可以看出,我国受贿犯罪案发案率高。在国家多次打击的同时,为何还有漫延之势?对此,必须找出原因以寻求合适的法律对策。
(一)不良需要
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有原因的,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生理或心理的需要。需要是有机体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生活条件的要求在人脑中的反映,其通常以意向、愿望和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论文格式动机和人的行为密切地联系着。而且,以活动动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需要越强烈、越迫切,由它产生的活动的动力作用就越大。一般而言,动机是有意识的,由需要的而产生,需要的水平不同,动机水平也就不同。需要是一种主观状态,也是客观需求的反映。需要时产生行为的原动力,欲求不满是激起人们活动的普遍原因。
学者马洛斯指出:需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需要多层次的。他还认为,这五种需要时逐级上升的。当低一层次获得满足后,追求高一级的需要就能成为驱动行为的动力。
不过马洛斯的需要多层次论的机械性导致无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带有一定的机械主义的色彩。人的需要具有多样性,按照需要的起源可以分为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自然需要是人与生俱来的,反映的是人对延续和发展它的生命所需的客观条件需求。
社会需要则是在自然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所特有的需要,这些需要时维持人们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交际过程中形成的。人的个体需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按照需要的对象不同,需要又能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前者是指衣食住行及性的需要,后者指要求友谊、荣誉、事业等精神上的满足。物质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精神需要则是推进社会前进的助推剂。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推动着人的心理活动的不断向前发展。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被逮捕后,其提供的认罪书中主要提及到他走向犯罪深渊的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放松了对个人的学习改造,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私欲恶性膨胀。全文中他讲述了他最初和爱人刚结婚时候的心理,以及后面担任一方大员时候的心理转变过程。通过对认罪书详读,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在党培养 教育 多年的政府高级官员在不良需要的引导下,由于缺乏足够的自我约束使得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人民的儿子孔繁森,他在另外一种积极向上的需要引导下,奉献自己的终身给了人民。尽管他不幸因劳积疾在任上逝去,然而他是用生命书写了史诗般的传奇经历将会流芳于世。
需要是把双刃剑,既能激发个体从事积极的活动,也可以推动人去实施消极甚至违反法律的行为。受贿犯罪的需要和普通犯罪的需要相比,既有相同的特征,也有其单独的特点。至少有一个自身的特点即他们在满足自我需要的时候采用的手段、方式不恰当,或者违反了法律。
公务人员实施受贿犯罪,与其需要结构的变化有着直接的关系。受贿犯罪的主体不良需要的产生,是受其错误的认识,消极的情感与不良个性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生物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关系上,低级的、生理的需要,甚至是情欲占有重要的地位,能够压倒社会需要;在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的关系上,对物欲和金钱的强烈占有欲望,常常使腐败者不顾一切的实施受贿行为;在精神需要上,他们是空虚的、阴暗的,十分狭隘和自私自利的。所有这些构成需要方面的畸形发展,形成其特有的需要结构。
(二)性格缺陷
“人物的性格不仅表现在他在做什么,而且表现在他在怎么样做。”一个人的犯罪心理和其犯罪行为特点与其个性特点密切相关,是其个性特点在特殊领域的反映。个体的犯罪意思不是一天形成的,其有一个漫长的由量变到质变的形成过程。形成犯罪意思是有他原有的心理素质和思想基础的。在其心理方面,性格起着重要作用。性格是指个人对实现稳定的态度习惯了的行为方式。
性格是指贯穿于个体整个行为过程中具有稳定倾向的、经常表现的心理特征,绝不是指某些偶然的、暂时的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故性格特征是个体具有典型与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所以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他的生活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性格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生物、家庭、学校教育、社会制度、 文化 和心理等因素。在社会生活中,由于个体性格形成的因素不尽相同,所以形成的性格亦是良莠不齐。性格有缺陷的人在认知等方面表现的更为被动感知、更易受到暗示、盲目模仿等;在情绪方面表现为缺乏主见和信念、自控能力薄弱放纵自我等。据研究表明,存在此性格缺陷的人更容易误入歧途。例如中投行湖南分行副行长戴开敏案件,就是由于她存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乏坚定正确的人生信念等性格缺陷,最终将自己送上不归路。
从其事例中,不难看出在自私、贪婪、权力欲望过强,缺乏坚定正确的人生信念等性格缺陷是罪容易产生犯罪的内在心理因素。不过,以上不良性格只是多数犯罪分子所具有的,并非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如此。
因而,在相同的情况下,有人实施公务员受贿腐败行为,而有人却选择了其他的合法途径,这与个体内部的心理因素直接相关,尤其主要与个人心理倾向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有关。公务员犯罪者受到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的长期影响,逐渐内化为敛财、贪婪的犯罪心理,因此,揭示犯罪者得性格特征对于探求公务员犯罪产生的性格上的原因,防范受贿犯罪是很有意义。
(三)意志薄弱
意志是指自觉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支配、调节行为,从而克服各种困难来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意志是人类所特有的心理现象,它是从内部的意识事实向外部行为转化的过程。意志对人的行为的调节、控制,这本来就是人的能动性的表现,而且意志对主体活动的控制和调节又表现为意志对主体能动创造性的巨大影响。
坚强的意志品质是克服困难、抵制诱惑,完成各种有目的活动的重要条件。坚强的意志品质主要有:自觉性、果断性、坚韧性和自制力等四个方面。其中,自觉性是指个体在行为中具有明确的目标,并充分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要求的品质;果断性是指是一种明辨是非,迅速而合理地采取决定,并实现所作决定的品质;坚韧性是指在执行决定时能坚持到底,在行动中能长期保持充沛的精力,坚韧的毅力,勇往直前,顽强地克服达到目的途中的重重困难方面的品质;
自制力是指能够完全自觉、灵活地控制自觉情绪,约束自己行为方面的品质。与坚强的意志品质相对应的是薄弱的意志品质,其表现为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抗诱惑的免疫系统弱等特征。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质时还应当与其意志活动内容进行有机的联系,只有在符合正当社会价值取向意志行为中才能真正体现出真正的坚强意志品质,否则只能成为不当的意志品质。因为当公务员进行受贿犯罪的时候,若以其坚强的意志品质作为保障,其顽强的破坏力对国家和社会的伤害要比意志力弱来的更加强。因此在强化公务员个人意志的时候更要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
三、受贿犯罪的预防
日益增长的受贿犯罪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强烈不满,这关系到执政党或政权的性质、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方向这一类生死存亡的问题。那么,怎样来预防受贿犯罪呢?笔者对此有以下观点:
(一)“高薪养廉”,抑止不良需要
“高薪养廉”制度,现在已经成为众多致力于反腐败学者所探索的课题,亦是广大民众茶余饭后争论的话题。支持者认为国家应当通过大幅提高公务人员的的待遇水平,使得他们在物质基础上得到充分满足,从而丧失受贿犯罪的必要。反对者认为,现在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已经够高,并且现实生活中,如果进行工资折合兑换的话,我国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国外而言已经是不错的高薪了。笔者认为,单纯的“高薪养廉”是不可行的,虽然世界上有些国家,例如新加坡采取了“高薪养廉”政策并取得相对不俗的成效,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新加坡的社会环境、经济实力、民众思想等方面和我国目前现状对比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据统计,我国在行政支出这项费用上所占比例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在2010年我国的行政事业支出占当年行政支出的19.03%,并且每年以23%的速度增长。
而在行政费用支出中2008年全国公车出行和吃饭就分别达到3000多亿和3700多亿,仅此两项消耗就占了2006年税收收入的17.8%.而在新加坡这两项支出费用大多都是由个人埋单。假如单纯的以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而不进行有效的抑制住行政支出中不必要的费用,那结果是要么直接向民众提高赋税,要么削减政府在其他民生方面支出,否则政府无力承担如此庞大而不必要的行政费用支出。社会将因此再一次面临不公平的分配问题,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
(二)提高人格修养
公务员犯罪时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环境中发生的决策性行为,它是社会环境与个体选择结合的产物。预防公务员犯罪的根本是公务员犯罪的心理预防。公务员犯罪心理预防的过程,也是公务员完善自身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其作用在于增强公务员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生活情境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符合道德法律规范的行为选择。
通过大量的受贿犯罪案例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分子主要有以下几种腐败心理:贪婪心理、挫折心理、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交换心理、侥幸心理等。犯罪分子的不良需要时这种腐败心理所产生的根源。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性格、意志、气质、信念这几种因素,本身并没有好坏与优劣之分,只是个人的主体因素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所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选择的方式是否恰当、合法而已。
例如,一个意志力相当强的人,在其拥有强烈的贪婪心理时,只要其以合法且适当的方式获得大量财富,我们就不能对其进行谴责,相反我们还应当对其行为进行赞赏。尽管通过对受贿犯罪人员的调查时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往往在人格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并且这种缺陷导致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能力、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方面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不足,但是如果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并不会导致其产生犯罪行为。
1.建立良善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成员健康的人格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对于社会成员的人格发展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而公务员预防犯罪的核心目标就是使国家公务人员养成健全的人格。所以,预防犯罪的基本途径就是完善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格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一环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科学、公平、正义、讲究法制、充分尊重个人的价值,能够充分满足个体的物质文化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鼓励个人积极参加劳动,创造出经济财富,并且建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反对不通过劳动来获取物质财富,反对享乐主义。同时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与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协调统一关系,而不是凌驾于社会成员之上、相对独立的外在力量。利于人格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中的规范与文化是与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向吻合的。这一途径是与社会预防 措施 是相一致的。
2.加强自我修养
随着社会成员的由“生物个体”向“社会个体”的角色转变,社会成员的逐渐形成了较为清醒的自我意识,并发展了整体的人格结构。国家公务人员人格的形成亦是如此之过程。公务员自我意识的形成标志着他的自我观察、 自我评价 、自我修养和自我控制的形成。
自我修养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我观察、自我评价上进行的自我审视、修正和完善的主观活动。对公务员而言,首先,榜样的标杆作用和群众的评价是自我认识和修正的坐标;其次,实践检验和锻炼是发现和充实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最后,经常自我反省自我批评是加强自我修养的特殊方式。公务员必须善于自我修养并且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只有具有较强的自我控制力,才能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冲击。自我调节是对自己意识的自我克制。公务员作为特殊的主体,应当更加善于自我调节。他们必须善于通过适当调节自己情绪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善于调节自身需要来避免内心需要所导致的措置与冲突;善于进行自我行为调节来减少受挫感;善于进行自我兴趣调节,使自己的兴趣不断得到升华,从而不停留在低级的物质需要和生理需要。
(三)树立良好的道德规范
掌握社会规范、接受社会文化是一个合格社会成员的基本素质。因此,社会成员必须通过学习和接受规范与文化,将获取的文化和规范内化为社会成员内在的价值准则和人格核心观念。对于公务员而言,要想其远离受贿腐败的心理动机,必须让他们学习国家的有关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以及接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社会成员传授和学习文化与规范受影响最大场所是家庭。家庭在社会成员的生涯中不仅代表着一个基本的生活单位,而且是一个社会教育机构、一个社会控制机构。所以在 家庭教育 中为了能让孩子有个健康的人格,家长必须要注意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和文化修养、制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采用适当的教育方式等。同时还应加强公务员家庭中的另外一半的培养和监督。例如海南省儋州市妇联就举行了以“当好贤内助、更要当好廉内助,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活动。
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只有在社会中劳动和工作后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和形成。对于公务员而言,单位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经常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非常重要,因为这样不但可以加强工作技能,更能巩固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随着科技的越来越发达,各种传媒应运而生,社会上的多元文化得到一个汇合点,此时政府应当把好导向标,稳定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核心文化,在稳定社会的同时亦能把握住公务员思想动态的脉搏。
3.结论
本文结合我国实践,分析了当前我国受贿犯罪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认为人格修养的提升是基础,只有将个体的各项素质真正的提升,才有可能消除人的自私性和贪欲,使人们树立起廉洁奉公的意识,才能从主观上切断受贿犯罪产生的根源。人是社会的人,在提升社会个体的人格修养时,就必须建立一个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以传承汲取文化养料来提升个人的人格修养。经济的增长可以有效的解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高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之间的矛盾,能有效抑制犯罪需求的生成。完善法制建设,可以增强法律威慑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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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64.2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8.3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初三政治论文如何写
上初三啦!刚上初三的你们,知道初三政治论文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写初三政治论文的 方法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写初三政治论文的方法
一、标题
标题是 文章 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 毕业 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二、目录
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
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
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
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三、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 广告 ”。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
●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
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
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
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
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其它 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
初三政治论文 范文
弘扬艰苦奋斗精神 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摘 要:艰苦奋斗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艰难的战争年代艰苦奋斗内化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色。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滋生了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对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产生了不良影响。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上台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并身体力行,体现了党中央狠刹奢靡之风的勇气与决心。也为我们提出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怎样做才能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的新的时代命题。该文试从党在延安时期艰苦奋斗的事例中找寻启示。
关键词:延安 艰苦奋斗 政治本色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c)-0217-02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滋生了四种不良风气,其中享乐主义与奢靡之风是与党的政治本色严重背离的不良现象。2012年1月,任后前往广东第一次离京视察,一路上轻车简从,视察现场没有任何欢迎横幅,也没有列队迎送的环节,饭也是花20分钟吃六菜一汤自助餐。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24521起,处理304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2013年的五四讲话中他又指出,我们距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近,就越需要广大青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艰苦奋斗。2013年5月,他在四川芦山地震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时晚上同受灾群众一样,住在帐篷区活动板房中。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在党政机关中掀起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的热潮。从简朴的工作餐到平常的板房,新一代领导集体身体力行的为我们展现了艰苦奋斗精神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先进性和迫切性。从八项规定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体现了党中央狠刹奢靡之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我们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怎样做才能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的新的时代命题。我们不防从历史中,从艰苦奋斗内化为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的党在延安的执政时期去找寻答案。
1935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来到延安,将中国革命的大本营由南方转移到陕北。当时的延安是一个偏远的西北小城,生产落后,经济极不发达。成为党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所在地后,延安的非生产人口急剧增加,原本只有五六千人的小城里人口增加到了10万多人。吃穿用十分的困难。国共合作初期,国民党政府还给八路军发一点军饷,但从1940年开始,就一分钱也不给了,还对边区进行军事包围与经济封锁。因为财政困难,边区政府只能给每人每天发5分钱的菜钱,这点菜钱,买了油盐柴禾就买不了蔬菜,肉更吃不到,因为被服紧张,衣服破了补了再补,战士们夏天穿棉衣,冬天穿短裤,甚至打赤脚在雪地上操练。毛泽东后来回顾当时的情景时说: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是坐以待弊,是解散队伍,还是从百姓的牙缝往出挤?中国共产党人选择了不同的答案。
1 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开办工厂解决燃眉之急。为了解决工业用品紧张的问题,党中央一到延安后就建立了一些小规模的被服厂、印刷厂、军事修械所等,由于没有生产 经验 、缺乏生产原料,在一些工业品如纸张、油墨、肥皂、毛毯的生产中,大家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
勤俭办学,为改变困难局面培养人才。党中央在延安创办了30多所干部学校,如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鲁艺、陕北公学等,还建立了大批的中小学和扫盲班。一方面为革命的迅猛了展培养中坚力量,一方面教大家边区建设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这些学校都是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创办起来的,没人教室,就自己挖窑洞,没有桌椅,就用石头和砖块,没有黑板就用石灰糊,没有教材,就自己编印,没有笔就用弹壳和木棍制成蘸水笔。可就是这样简陋的环境却为革命以及建设年代培养了大批的人才。
施行以整风、和生产两大运动为基本环节的十大政策,胜利渡过最艰苦的战争难关。在严酷形势的逼迫下,边区人民的公粮一度加重,一些群众对边区政府产生了埋怨情绪。毛泽东意识到了粮食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大问题。在现实困难的逼迫下,1939年1月他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提出了我们要“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留守兵团开始农幅业生产、解决了自己部分的生活用品,机关干部也自己动手养猪、种菜,解决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
在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从1942年底到1945年,党中央在边区开展了军民大生产运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师生、边区的人民纷纷投入到大生产运动中去,八路军指战员也开进南泥湾、槐树庄、大风川等地进行屯田生产。王震率领的三五九旅在南泥湾经过3年奋战,在缺乏生产资金和生产工具的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发扬和培育了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南泥湾精神,将昔日的烂泥湾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成为大生产运动的典范。通过艰苦的劳动,很多单位在1943年就实现了自给半自给。边区财政收入中靠自己生产的部分逐年增加,1944年一度达到了62.79%。到1945年,边区农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等各业都取得了迅速发展,有效的战胜了解放区遇到的严重经济困难,为坚持抗战、巩固抗日根据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减轻了人民负担,改善了党政军民关系。
2 制定严格的制度,将艰苦奋斗与廉政建设结合在一起
为了防止腐败和铺张浪费,边区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制度。如在《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明确规定,政务人员必须公正廉洁,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不贪污、受贿,不腐化、堕落。边区政府还建立了统收统支的财政制度,严格划分收入、支出、保管和审核四大系统以相互制约。公私费用严格分开,一切私人开支,均“不能出公家账”。不论公家还是私人,都禁止办“高级酒席”。同时,上至边区政府主席,下至乡政府乡长,都不发薪饷,实行最低的津贴制度,其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工人的工资水平。由于思想 教育 到位,制度执行有力,边区政府政治风气非常 清明 。 3 发扬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树立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在共产党人的模范带头下,吃苦在延安成为了一种风尚。当时的中组部在北门外两公里的山坡上办公。山脚下有一饭馆名叫“西北菜社”,一些跑到延安来寻找抗日救国道理的归国华侨和国民党官员、富豪的子女,不习惯生活上的艰苦,就经常去“西北菜社”解馋。他们每次都点许多菜,吃不完就扔掉,影响非常不好,时任中组部部长的陈云看到这种铺张浪费现象十分反感。在一次群众大会作 报告 时他批评了随意扔掉饭菜的恶劣现象,并提出“吃饭要照镜子”不仅把饭菜吃完,还要端起盘子来,用馒头擦干净盘底的油迹,干净明亮的瓷盘子,可以像镜子一样照看自己的脸。“吃饭照镜子”在当时是非常深入人心的因而得到了广泛的流传。
4 培育延安精神,将艰苦奋斗的优秀品格升华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在战胜经济困难的过程中,在枣园的油灯灯影下,南泥湾的锄头、张思德的炭窑和“小米饭、南瓜汤”,培育了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核心特征的延安精神,在百姓心目中树立了共产党人的公仆形象,让人民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使延安成为了全国进步青年向往的圣地。
当时的国统区,有人不理解延安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就把共产党人描绘成“三头六臂”的怪物。我们今天去考察当时的共产党人,会发现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是有着三头六臂:这三头就是一,无论面对怎样的艰难困苦始终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二,在落后的农村发展自己的力量进而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实事求是的战略思想,三,在没有吃的、用的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不涸泽而渔,不牺牲百姓的利益只求自己的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而六臂就是把这样的信念、思想、与宗旨付诸行动。这三头六臂,贯穿着一根红线――那就是面对困难绝不低头,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与工作作风。这四个方面是延安精神的深刻内涵,也正是共产党人在偏僻的延安凭籍3万余人的力量最终发展壮大,取得新中国建立的根本原因所在。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在延安的艰苦环境中,将自己与生俱来的优秀品格进行凝练,从被环境逼迫被动艰苦奋斗到将之升华成为了自觉的政治本色。之后,党的各代领导集体都视艰苦奋斗为传家宝,代代相传,并把它写入党章,写入党的基本路线。
70多年过去了,今天我们站在这里,重温这段历史,除了对先烈们饱含崇敬与缅怀之情外,有几个问题也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1)物质、精神 文化 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的繁荣与发展,再提艰苦奋斗还有没有意义?
艰苦奋斗强调的是我们用主观的努力战胜客观环境和条件,为实现既定的目标,不畏困苦,坚持不懈地奋斗。艰苦奋斗不只是一个苦字。艰苦奋斗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其精神实质:也即: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是永远没有过时之说的。贫穷是很可怕,但富足同样可怕。贫穷时,就怕对困苦难以忍受;富足时,就怕失去艰苦奋斗之志和奋发进取之心。创业难,守成更难的道理便在于此。
(2)共产党人还有没有必要再秉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我们提倡艰苦奋斗,是不是让党员干部再去吃小米饭、穿布衣,过苦日子?
首先:我们提倡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是让大家死守贫困再过苦日子,今天的艰难困苦已不再是吃不饱、穿不暖,让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变好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目标,党员干部没必要也不需要去过苦日子。但是,中国依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阶段,我们的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与深水期等现实国情仍然需要我们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其次,我们的作风确实出现了问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富裕了,强盛了。物质繁荣的同时,在我们的身边,骄奢之风、摆阔之风也开始盛行。一些党员干部干工作、做事情心态浮躁,急功近利,自认是官老爷,将自己与群众对立起来,养成一股骄气;办事讲排场、比阔气,花公家的钱一点也不心痛,养成一股奢气。享受在前,干事业在后,不思进取,养成一股暮气。甚至于出现了成克杰、程良宇、杨达才、马俊飞、周久耕这样的大老虎和小苍蝇,把夸豪摆阔,挥霍浪费,骄奢淫逸,腐化堕落当成了风尚,严重的影响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这些骄气、奢气和暮气的形成正是因为艰苦奋斗精神的丢弃。
(3)怎样才能做到艰苦奋斗,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延安时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①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等制度,切实改变作风。
延安时期证明,物质上的困难压不垮人,压不垮一个政党,而物质上的奢糜却容易让一个政党丧失前进的力量。延安时期的政治清明和共产党员的廉洁奉公是由严格的纪律与制度来保证的。2012年以来,党中央颁布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核心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作风,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并以工作作风的改变带动党风的转变。这是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了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阐释了新时期艰苦奋斗新的内涵,可以说是当前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行动指南。
②以民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严酷的环境中 总结 出来的致胜法宝。延安时期,面对再大的困难,都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使党保住了民心。也正因为我们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才克服了常人无法克服的困难,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在于让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清醒的认识到共产党的执政之基是人民,牺牲百姓的利益,就是断送自己的未来。“艰苦奋斗”的精神是共产党人与生俱来的品质,是我们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从而在执政的每一个环节,秉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与创业精神,牢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大生产运动中,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也投入到大生产运动中去。毛泽东以身作则,在杨家岭的窑洞门前种上了西红柿、辣椒等蔬菜。年近花甲的朱德总司令和工作人员组成了生产小组,开垦了3亩地。右胳膊伸屈困难周恩来在中直机关举行的纺线竞赛中取得了亚军的好成绩。中共中央和各级领导干部在生产劳动中的模范行动,极大地鼓舞了边区军民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信心,在当时产生了强大示范效应。这说明了一个问题:领导者靠艰苦实干的作风形成的威望之力,比权力产生的威慑之力更接地气,更有群众基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任职后,无论在八项规定的执行上,还是群众路线的践行上,都发扬了艰苦奋斗的精神,身体力行,为领导干部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同时,这两个举措也对党政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工作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率先垂范,对党风、政风甚至于社会价值观的转变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于事业发展来说,最大的敌人莫过于小进即满、小富即奢、小成即骄。中华民族复兴之路还很久远,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路也才启程,以艰苦奋斗为核心内涵的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艰苦奋斗是我们党不同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执政者的政治本色,葆有这种本色,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在时代风云中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 贺海轮.延安岁月[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2] 牛兴华,叶期平,任学岭.毛泽东在延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2017形势与政策第二学期论文
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形势与政策的论文是怎样写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形势与政策第二学期论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在世界能源需求不断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恶化的背景下,西亚北非动荡和日本核事故两大 热点 问题对世界能源形势产生了深远影响。西亚北非局势影响地区能源生产和运输安全,导致国际油价波动,对能源消费国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日本核事故沉重打击了全球核能产业,对世界各国的核电政策造成不同程度影响。从长期看,化石能源的主体地位不可撼动,石油价格仍面临上涨压力,并因此为天然气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核能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但重拾发展信心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相关国家针对南海、北极等潜在能源重要产地的争夺将进一步加剧。
中国能源安全和产业发展也受到上述热点问题困扰。中国严重依赖西亚北非地区的能源供应,动荡引发的油价高涨也使中国面临更严重的输入性通货膨胀。中国尽管未放弃核能发展,但明显放缓了步伐。
一、当前世界能源的总体状况
能源一直是关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的重要议题。当前,能源消费继续强劲增长,供需矛盾进一步恶化。化石能源在世界能源总体消费中占据主体地位。目前,世界大部分能源仍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其他能源尤其是新能源发展迅速,但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尚需时日。国际油价难以回到低位,价格波动对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都造成严峻挑战。
1、能源供需关系总体紧张
进入21世纪后的绝大部分时间里,能源供应趋紧。在这期间,尽管在世界范围内石油供需总体上保持平衡,供略大于求,但这一平衡十分脆弱。往往由于自然灾害、气候变化、局部战争、社会动乱、恐怖活动等原因,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某些季节或某一时间段、某些石油品种出现断档,致使某些国家和地区不时发生油荒、电荒等能源供应紧张局面。
总体看,能源生产能力增长缓慢,能源消费需求却快速上升。近20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新发现的油田越来越少,特别是特大油田。世界现有的四个超级油田中,墨西哥的坎塔雷尔、科威特的布尔干、中国的大庆油田产量早已开始下降,只有沙特阿拉伯的加瓦尔油田还保持高产。未来,俄罗斯位于西西伯利亚的重要油气田的产量也会下滑(
随着世界经济持续发展,尤其是新兴经济体经济迅速增长,石油需求和消费量不断上升,上升幅度超过了产量的增长。尽管2016年经济危机爆发使石油需求自1983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但2016年,石油消费再次转降为升。可见,石油供应的宽松是暂时的,供应紧张才是常态。
全面提速
能源结构走向多元化
在当前国际金融风暴肆虐下,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大,外部需求大幅下降。这直接催生出我国能源发展战略与管理体制上的新变化。
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核电首当其冲。2016年11月21日,中国第9座核电站 福建福清核电站一期工程开工;12月16日,总投资近700亿元的广东阳江核电站正式动工建设;12月26日,总投资260亿元的秦山核电站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项目开工。
至此,世界上最大的核电规划正在中国渐次展开。据了解,我国2020年前将在核电方面投下4000亿元左右的资金。
其次,2016年12月15日,总投资近400亿元的 宁东大型煤电化基地 正式启动,意味着煤炭资源整合的 前奏 响起。
第三,甘肃河西走廊、苏北沿海和内蒙古等地正在规划建设几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目前,甘肃酒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已全面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国围绕油气领域的对外合作进展不断加快:中国到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天然气管道开通;中俄之间也确定将修建从俄罗斯西伯利亚通往中国的油气管道。
据透露,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已得到国家核准,不日将全面实施。这一总投资达930亿元的庞大工程,将与中亚天然气管道相连,是中国第一条引进境外天然气的大型管道工程,仅钢材就要400万吨,如考虑到沿线城市内管线改造与建设,共能拉动投资3000亿元。同时,库容达2680万立方米的石油储备二期工程也已规划完毕,成都千万吨级炼油厂不日也将开工建设。
张国宝表示,这些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实际举措,也说明中国的能源战略正在一步步实现。我们要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能源企业的整合重组,建设现代、高效、稳定的能源工业体系。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表示,当前形势为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创造了一个好时机,将来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应该走多元化的道路。
节能降耗
开源节流是治本之举
1月13日,纽约原油期货价格收于每桶37、59美元。有人担心,低油价可能致使对新能源的投资放缓。
能源专家指出,不可再生能源的属性决定廉价时代将一去不返,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势在必行。
专家表示,对于中国这个耗能大国和人均资源小国来说,开源不节流,多元化的能源战略从长远来看也只是治标之举。能源危机、气候危机,21世纪越来越明显地影响世界社会和经济的两大事件,让世界各国幡然醒悟,解决能源问题和气候问题,治本之策还在于节能降耗。
据估计,中国节能的潜力有60%在工业部门。中国石油利用的经济效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用油设备的效率也低于国外,节油潜力很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在能源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据了解,2016年,国家将继续对传统煤电项目实施 上大压小 ,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300万千瓦。相关数据显示,到2016年10月,小火电机组累计关停3210万千瓦,已实现 十一五 规划近2/3的目标。
深刻把握国际能源格局变化新形势
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目前国际能源格局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化。
一方面,现有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正在发生着历史性的区域变化。从消费上看,能源消费重心正在从西方发达国家向亚太地区转移,尤其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消费增长迅速。从生产上看,能源生产日益多元化,虽然欧佩克仍掌握着全球石油供给的主动权,但北海、非洲和墨西哥湾的石油勘探和开发也在加速进行中。即便如此,事实和研究结果仍表明国际石油生产的峰值时刻即将来临。
另一方面,新能源开发已展露黎明前的曙光,能源供给结构即将进入下一个能源替代的发展周期。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油砂、重油、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风能、太阳能、氢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都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其中,前一个变化来源于国际范围内区域经济增长中心的转移,而后一个变化则来源于现有主导能源供给保障程度的下降和环境保护的压力。
这样一种能源格局的变化导致各国在世界范围内对能源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同时也加快了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步伐。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作为新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能源需求进入高增长时期,而中国的能源供给结构长期以煤炭为主,不但从总量上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Bp公司的能源统计数据,与世界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比重较世界平均水平高出41、1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较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低15、4和20、1个百分点。由于国内优质能源石油、天然气的供给保障能力低,目前我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已经接近50%。同时,能源消费(主要是煤炭)是导致中国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空气中约70%的二氧化碳排放、90%的二氧化硫排放和67%的氮氧化物排放来自于燃煤。几乎所有的烟尘排放也来源于此,占到总悬浮颗粒无污染(TSp)的一半以上。
这种相对落后的能源消费结构、高度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和能源消费的高污染,不但导致我国资产价值体系溃损,生产和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等一系列严重问题,而且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遇到更大的压力,长期来看,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也会产生制约作用。因此,千方百计解决国家能源安全这一具有长期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显得尤为紧迫。
在国际能源市场和国家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中,能源企业的作用是第一位的。能源企业能不能把握住这一格局变化的历史性机遇,不但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而且对一个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起着重要的影响。以Bp、埃克森、壳牌等为代表的国际大石油公司凭借着资源、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但在过去的近百年中主导着国际能源市场的发展,而且近年来加快了进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步伐。
中国能源企业是国际市场的后来者,在资源获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与上述大公司相比都有不小的差距,如果再将企业资源投入新能源的开发有可能会更加力不从心。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格局的变化对于中国能源企业而言不仅仅是风险,更潜伏着巨大机遇。庞大的国内需求为企业提高规模经济效益,提高管理能力和加快技术进步提供了空间,新能源的开发缩小了国内能源企业与国际大公司的差距,因为这一领域处于起步阶段,技术水平差距相对较小,为我国企业在未来竞争中转被动为主动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历史时刻,被动应对只能意味着放弃发展的主动权,成为跨国能源公司的附庸甚至被淘汰出局,国家的能源安全无从谈起,经济命脉也将落入他人之手。反过来,主动应对则意味着在竞争中牢牢把握发展的机遇,将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在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上,这样的竞争力才是有生命力的、可持续的。历史 经验 已经证明,能否主动、敏锐而准确地判断形势,进而作出正确的战略抉择,是抓住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国家石油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提出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正是对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的积极回应。这一战略决策提高了企业关注世界能源发展趋势,顺应全球石油石化行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的能力,有助于企业实现从传统石油公司向面向未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能源公司转变,有助于为更好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这一战略的巨大意义更具体地体现为:
首先,有利于提高中国石油集团的国际竞争力。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包含传统能源的支撑,能源供给结构变化,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供应能力的价值链开发,能源开发利用全球化和经营管理国际化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可见,这一战略以技术进步、管理能力的提高和价值链的构造为手段,既立足于现实,又面向未来,有助于中国石油集团克服劣势,全方位地参与国际竞争。
其次,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地位的提升。能源是企业最基本的投入品,一个清洁、高效、低成本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助于中国企业降低提供物品和劳务的成本,这在竞争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对于企业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中国石油集团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思路,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最后,有助于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体现在有足够的能源可以利用,另一方面体现在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思路,有利于中国石油集团更好地参与传统能源资源和市场的竞争,也有利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资源的开发,提高能源长期供给结构的弹性。同时,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和新能源的开发,有助于降低由于能源利用带来的环境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
引言: 根据书上记载,社会心态是指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下,社会成员对社会生活现状的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具有显著的大众性和弥漫性。因此可看出社会心态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心理资源与条件,它不仅能够折射出社会变迁过程中的各种社会问题,而且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社会热点和社会情绪的重要方面。然而如何塑造科学的社会心态的重要途径在当今社会无疑更重要。
一、为什么我们需要科学的认识社会心态
1、时代需要。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我国的社会心态经历了一个非理性因素日益减少、理性因素不断增多的变化过程。改革开放之初,人们由于社会地位、劳动关系、就业方式以及收入形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社会心态中的不适应感、不公平感、困惑感、矛盾感、浮躁焦虑、急功近利等非理性因素比较突出,情绪化现象相当普遍。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后,我国社会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增强,社会心态中非理性因素日益减少,理性因素逐渐增多。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心态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够理性和平和的因素,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科学认识社会心态。
2、人们对社会公平的追求。
社会公平感是社会成员对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实际地位、获得的收入与其他人进行比较时所产生的心理体验。社会公平感除了受个体对社会公平的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的影响以外,主要受社会利益分配制度、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等因素
的影响。在我国社会急剧变革的进程中,由于社会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特别是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使部分社会成员产生了相对剥夺感,心理公平感失衡。 因此科学认识社会心态很重要。
3、人们心理压力感的出现。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因此心理的问题出现了,根据心理学可以知道人们的心理压力感的产生与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随之增加,社会利益的日益多元化、生活风险的增大,进一步造成社会成员心理压力感增大并且多元化。可以看出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多、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和弱化是导致心理压力感增大是主要的因素。因此如何提高人们科学地认识社会心态很重要。
二、目前社会心态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人民的社会心态有如下几种情况:
1、理智的心态
一个拥有理智心态的人总能用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的能力,或辨别是非,利害关系以及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些人群当中有年龄较大、学历较高、收入稳定的。虽然他们属于理智心态,但却多多少少也存在一些问题。就拿学历较高者来说,学历越高越孤独,也就越容易导致这些高学历者出现心理疾病,这些心理疾病不仅在博士出现,还有现在很多的研究生、大学生,他们因为无法承受社会的压力,心理都多多少少出现了问题。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一个病例吧,患者若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若水是个文学青年,高考时,若水非常幸运地考进了一所大学的中文系,喜欢舞文弄墨的他,又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了很多 文章 ,甚至被称为“才子”,可这些没能为若水带来丝毫成功的喜悦。再一次咨询中学历学家若水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要论才华,我也差不到哪里去,可为什么别人都成功了,而我还在原地踏步,一年连三万元都挣不到!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无权无势无运气……”由于渴望“成功”,又无法达到,他开始焦虑、失眠,性情
暴躁,免疫力每况愈下。事实上,像若水这般承受着“成功焦虑”的年轻人比比皆是,而且他们大多受过较好的 教育 ,有着高学历,可往往是由于理想离现实有较大差距,于是开始颓丧埋怨、灰心丧气。 2、不理智的心态
拥有不理智心态的人,他们在遇到事情来临时,不是表现出没有责任、没有爱心、盲目对待事情、遇事悲观、就是逃避、似见非见、冷漠......就拿最近的小悦悦事件而言,20xx年x月x日,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xx年x月x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无疑18位路人对待小悦悦是冷漠的,因为他们的冷漠,一个从出生还来不及看看这个精彩的世界,就这样就离去了。
三、如何科学发展社会心态
1、国家设计科学合理的政策并实施来调节社会心态。
制度和政策是民众切身利益的根本保障,具有稳定性、可靠性,是促成社会心态转变的重要 措施 。在制度和政策制定上加强,可以深入了解人们的利益需求,细致掌握社会心态状况,这样的决策才能合民意、安民心、顺民气,才能切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2、政府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心赢得民心。
要树立人们积极的社会心态,关键是平和人们的心理,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尤其是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身上的腐败案件上,尤其要国家重视起来,因为它对社会心态的形成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形成大众性的逆反心态,所以能不能反腐倡廉、保持吏治 清明 ,事关民心向背,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国家要始终不渝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常在细微之处花心思、多在见实效上用功夫,尽可能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并透明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找到“当家作主”的感觉,以“阳光操作”塑造群众的阳光心态。
3、各机关要宣传心理认知调节知识,提高人们奋发进取的积极心态。
因为心理认知不足容易导致情感缺失、错位、扭曲,容易导致感情用事、情感过激。所以我们可以利用情感疏导和调节作为根本目标使得人们更加理性、平和、克制、自律。其中,最现实的 方法 是“换位思考”。原因是换位思考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能力,凡事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己欲立而立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只要我们相关机关经过不断实践,人们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就会逐渐确立起来。??
四、结语
总之要想人们能够科学的认知社会心态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立起来的,它不仅血药相关机关的宣传,需要国家的加强力度管理,更需要人们的配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我们都做到了科学认识社会心态的话,那么社会在自杀率,就
业率低水平等等状况下,就应该会多多思考我们的正确方向在哪,甚至做到理智。
五、参考文献
[9787509722121]王俊秀,杨宜音 主编.《20xx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 报告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xx-5-1.
[9787501956395] (美)阿伦森(Aroson,E.) 等著,侯玉波 等译 《社会心理学(第五版·中文第二版)》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xx-1-1
摘要:当前社会情势下腐败现象的滋生,拖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的步伐,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各级政府看管不利使得腐败现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推进一带一路发展成为首要任务。在此形势下应该严格惩治贪污腐败官员应当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和改善民生
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一、当前社会腐败现象频繁滋生的原因
贪污腐败先是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随着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现象。
1.什么是腐败
腐败从基本意义上讲就是人性的扩散。人性中既有博爱、善良的一面,当然也有邪恶、贪婪的一面。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性都是自私的,当然此结果也就造就了因为自己的一点点私立而做出伤害他人危及社会的表现。也正是有这一部分人的存在,才得以看到了当今社会腐败分子的为非作歹。腐败在根本意义上说就是人性的扭曲,从而造成了现在一级压一级,逢官必贪的现象。
2.腐败现象出现的原因
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理,历经艰辛和曲折,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从古时候到现在,贪腐受贿这种事情十分常见,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的发展,这个问题也就遗留下来,成为了一个通病。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的素质得以提升,从封建思想下解脱的人民接受了拜金主义,也从根本意义上动摇了官员们的精神思想,手里掌握着权利的官员们开始不顾他人,自私自利。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些政府官员自我约束能力的下降也导致了贪污腐败现象的频繁滋生,他们没有正确和比较正确的观点,也因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发生。制度的缺陷是对不法分子、贪官污吏最好的空挡,他们趁此机会危害社会,危害百姓。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亿人口、经济 文化 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发展是极为艰难的,所以反腐败成为了重中之重。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了反腐败的首要任务
1.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
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近也是最亲的关系,一个婴儿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他和这个世界的关系,这些关系是完全不能分割的,然而这也是导致贪污现象发生的原因。血缘关系是这个世界最近的,在社会这个巨大的网格下面,我们为人处世,都要依赖着这层关系,不然我们很难立足于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中,作为普通人来讲,通常会把人情看得大过一切,所以在法律面前这些都会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十分有必要的,毕竟一个人小时候的教育就深深决定了他未来的发展方向,自此也务必要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促进教育的公平,要让农村的孩子们受到更高更完善的教育,从而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2.维护国家统一,加强对反腐败的斗争意识
从基层开始,从源头杜绝反腐败的发生,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国上下所有人要充分意识到反腐败斗争的必要性,其过程必然十分困难、艰辛。但是我们也要在这个过程中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我们必须要把“反腐廉政”作为党分廉政建设行动的首要任务。我们也要严格杜绝以官为本的管文化现象,在这种现象的催化下,使得这种文化在中国的发展中造成了阻碍,也根深蒂固在我国人民的心中,从而让贪官越来越贪,也使得普通民众心理价值观的扭曲,也造成了官场腐败,官员堕落,这与文化教育基础有着密切的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把群众的利益当做首要任务才是第一个要做的事情,要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小康社会的发展速度,全面深化改革。也要坚持道德思想和法律基础的结合这样才能从根本意义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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