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研究生论文
台大研究生论文
5年为上限。台湾胸腔科医师苏一峰就质疑,台大明明有规定,论文延后公开至多以5年为上限。但台“教育部”却以“绝对机密”的级别,注明解密期限为2049年12月31日。
求关于虚拟社区的博士论文--Virtual Community
心理素质的结构及其内外关系 心理素质作为人的整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台大社会所博士班研究生 Virtual Community虚拟社群(社区)这个字,已经渐渐地
关于心理学选修课的论文
面具与人格认同——网路的人际关系
面具与人格认同
——网路的人际关系
黄厚铭 世新大学社会心理学系兼任讲师 台大社会所博士班研究生
Virtual Community虚拟社群(社区)这个字,已经渐渐地经由各种大众传播媒体的传散,变成我们称呼网路上人际关系的用语了。由于中文翻译的缘故,加上有关网路恋情、网路色情,乃至网路一夜情等种种轶事的流传,使得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总是带有一点神秘、刺激的色彩。
想想,你可以在深夜独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却正在跟异国的陌生人交换著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或感受;但也因此使得我们在心底难免会不安地觉得这样的人际关系是虚幻的、容易破灭的,当切线、关掉电脑之后,谁也不知道对方真正的身份是什么,即使见了面,也可能发现对方根本和自己想像的模样完全不同。许多人为这样的神秘色彩所吸引,但也有许多人厌恶地排拒著这种轻易地就会幻灭的人际关系。
其实,virtual虚拟这个字在英文里的原意是有力量的、有效的,根本没有虚幻的意思,扣紧虚拟社群这个词来说,这个词所要描述的是一种不直接面对面,经由沟通媒体的中介所形成的人际关系。也就是说,这样的人际关系是确实存在的,但是仍旧有著它有别于大部分日常生活人际关系的特殊性。
事实上,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一直不断地体验某些经过媒介的沟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电话与书信。再仔细地想一下,我们也会发现由于阅读著相似的报纸、观赏著类似的电视节目,我们和这块土地上,乃至于全世界的其他人,也构成了一种人际关系,甚至有了一体感。在几个世代以前的人们也许很难想像要是在遥远的南极上空臭氧层有个破洞跟他们会有什么关系,既不可能是他们造成的,也不会影响他们,更极端地说,也许根本不会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次东南亚的经济风暴,也让我们见识到国际经济体系环环相扣的紧密关系,连美国、欧洲各国也不得不密切注意情势的演变。所以,早在数十年前,加拿大学者麦克鲁汉(McLuhan, Marshall)就已经用「外爆炸」这个概念来描绘电子媒体将全世界整合为地球村的情况。
然而,电脑网路做为一种架构人际关系的媒介,却与电话或是电视有著极大的不同。通常,我们总是利用电话与原来就熟识的亲友联络,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是在有特殊目的坐U,才与陌生人交谈。此外,在大部分的情形下,电话只是个人之间一对一的沟通媒体,而不是大众传播媒体。相对地,电视或是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则只有在少数的特殊情况中,才会被个人用来与另外一个人传递讯息;更重要的是,过去的大众传播媒体都只有单向传播的功能。从近几年来扣应(call-in)节目的盛行来看,我们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有许多人具有向大众发声的强烈欲望,以及这种新奇经验的魅力。随之,我们也会发现,电脑网路恰好就是私人沟通媒体与大众传播媒体的结合,并且,这个媒介不仅是多媒体的,还是双向的。电脑网路不只可以当作私人间通讯的工具,也使得个人得以获取与传散有关公众事务的各种讯息。
电脑网路这个特殊的传播媒体在资讯交流方面的影响,我们将以另外一篇文章来加以探讨。现在,我们将特别针对它在架构人际关系上的效果进行讨论。
曾有一幅关于网路的漫画,画著一只正在上网路的狗,露出狡狯的表情,很高兴地说著:「在网路上最大的好处就是,人们永远不会知道你是一条狗。」经由网路媒介的沟通,其实是极为特殊的,一方面,你可以舒适地待在自己的家里,另一方面,却彷佛进入一个公共场所,能够跟许多人聊天、或是对群众发表意见。在此,使用者隐匿了部份或全部真实世界的身分(identity),并决定自己打算呈现的面貌,个人可以藉此塑造一个或多或少跟真实世界身分不同的自我。同时,网路上人际互动的公共性,也使个人可以轻易地把自己呈现在公众的面前,这就像是站在舞台上,表演者在后台隐藏了部份的真实身分,在前台则尽力地扮演著观众期待的角色。
简单地说,经由电脑网路媒介的人际关系,类似于隔著面具(persona)的互动。藉著创造一个代号(id),使用者可以暂时隐匿部份或全部在真实世界中的性别、学历、职业、乃至于地位等身分,甚至跨越地域的限制与远方的其他代号形成互动或资讯交流。这是许多人以匿名性(anonymity)来描述网路人际关系的原因,也是许多人把电脑网路上人际关系排斥为虚假或虚幻的理由。
事实上,真正的匿名性应该是个代号背后随时更换著使用者,同时,个人也随时更换著代号。然而,我们发现使用者却经常会在代号以外帮自己取个匿称,甚至在自己的招贴里加上精心设计过的签名档,乃至于经营自己的名片档等,并且,固定且长期地在与其他代号的互动或资讯交流中,塑造这个代号的特性。换言之,个代号慢慢地有了自己的身分认同。因此,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并不是许多人想像的那样因匿名而导致任意与不确定。我们或许可以将这种隐匿部份身分,重新经营另一个身分的使用方式,称为化名(pseudonymity)。
由此可见,电脑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就像舞台上的表演,表演者在前台扮演著众人期待的角色,并且努力地把后台隐藏起来。其实,在真实世界中,尤其是在现代的都市生活里,我们也都在不同的场合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以局部的人格与他人互动。然而,在网路上与他人互动之时,我们的真实身体往往是待在一个私密的空间,舒适地与他人交谈,真实世界与网路空间的割裂较大,再加上网路人际关系领域的扩展,相形之下,不同人际关系之间交叠的机率并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不仅可以把电脑网路视为一个前台,真实世界当作一个后台,在电脑网路上的不同活动场域也分别构成了一个个几乎互不交叠的前台与后台,这就是社会学家Erving Goffman所说的观众区隔。藉此,个人一方面得以塑造一个有别于真实世界身分的人格认同,另一方面也可以同时维持数个不同的身分。个人因而可以藉此主动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以及相应的人际关系。
在网路上,个人的自我塑造过程并非毫不受到真实世界身分的限制,例如,一个完全不懂园艺的人,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摇身一变,在相关讨论区成为一个具有专业知识、乐于助人的「大大」。在真实世界中我们难免倾向于参考个人的身分来判断他的言论,同时,个人的诸多角色与相应的人际关系之间,总是很容易就会有些重叠,因而,彻头彻尾地重新塑造一个全新的自我也会比较难以如愿。相较之下,由于网路上人际关系的范围往往可以极大范围地横跨地域、职业、年龄等固有社交圈的限制,故而,比较容易做到观众的区隔,随之,重新塑造自我的可能性也就大了许多。
然而,真实世界的身分终究无法完全抹去,这是因为真实世界仍然有它的优位性,不论使用者是否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网路上,或是在主观意愿上比较喜欢网路上所扮演的角色,由于物理上身体的限制,仍旧必须回到真实世界来过生活。再加上网路使用者可能同时拥有数个代号,就像同时保有数个表演舞台,甚至在不同的舞台上所面对的也是完全不同的观众。所以,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必然会呈现为一种局部人格间的接触。但也因为这种人际关系只是建立在局部人格之上,不可否认地,网路上的人际关系确实是显得比较虚无与易碎。
另一方面,在真实世界的人际关系中,我们不仅常常可以藉著关系的相互交叠来确认他人在不同活动场域之间的表现是否一致,同时,日常生活中的互动,尤其是面对面的互动,所能传递的讯息也比较丰富,我们不只可以收到他人有意传递出来的言谈举止,还能够观察他无意间所流露的讯息,并藉著这些讯息之间的相互对照来确定对方的真正意思。
相形之下,我们在网路上所能够得到的有关他人的讯息,大多数都要依赖对方有意的表现,例如代号、匿称、签名档、名片档、乃至于所张贴的招贴。尽管在这当中真实世界的身分也难免会渗透到网路上来,但是无论如何所能得到有关他人的讯息确实是少了很多。换言之,个人藉著电脑网路而在互动当中保有呈现自我、塑造自我的主动性,也同时意味著认识他人的限制。
此外,由于人与人之间不是面对面的互动,沟通的隐匿性也使得个人能够比较放得开地投入互动的情境当中,所以,在个人愿意呈现给他人的面向上,还会有放大或夸张化的效果。这对于当事人来说,也会有一种莫名而令人兴奋的解放感。电影摩登大圣原来的片名就是面具(mask),其实,剧中所描绘的也是主角在戴上面具之后行为变得夸张化的情形,事实上,他在当时所表现出来的,却很可能是他长期受到压抑的自我。这个现象其实就非常接近电脑网路上人格认同与人际关系的写照。但是,解放或是夸张化是不是等同于为所欲为呢?会不会让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因而变得虚假与虚幻呢?
我们可以这么说,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就像是一场探索自我认同的游戏。游戏并不意味著跟道德无关,甚至是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等。有谁看过专门作弊的围棋大师呢?又有谁能够想像一场参与者毫不在意输赢,却还能毫无保留地投入精力,并且引起旁观者注目的游戏呢?
相反地,如果我们把电脑网路当作一场游戏的话,你将会发现,逢场作戏、游戏人间只会让自己变成一个没人理会的卒子。我就曾经看过一个常常在聊天室里,到处不得体地开黄腔、骂脏话的人,长期下来没有人理他,也就消失无踪了。我猜,八成是因为没人理他,自己也终究觉得无趣吧。
事实上,网路绝不是一个毫无规则的化外之地。所以一个好的游戏者一定是一个专注的参与者,他必须全神贯注地在游戏规则的限度里斗智,而不是违反规则地作弊、欺骗。游戏跟规则是分不开的,不同的游戏必然有不同的规则。
前面所谓不得体地开黄腔,并不是由于网路上禁止开黄腔;不得体是因为时机与场合不对,也就是搞错游戏的性质,以致于违反了这个游戏的规则。进一步来说,不仅整个电脑网路可以被当作一场游戏,网路上的不同群体、不同场合也会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在心情版谈性的招贴八成会被版主删掉,相反地,在玩网路性爱的聊天室里,使出浑身解数来挑动对方的情欲,一定会得到众人的赞许。
在网路游戏中,最需要投入的赌注(illusio)是什么呢?那就是我们的幻想(illusion)。而且这个幻想游戏的实现,需要游戏的所有参与者一起达成,也就是说,这是众人之间幻想的相互感应,相互增强。只有我们跟其他参与者一样,都非常认真地在意所投入的赌注,并且也急于赢得最多的赌注,这个游戏才进行的下去。参与者如果只是把网路上的人际关系当作一场虚幻的梦,这个探索自我认同的游戏必定会进行不下去,因此,所谓的幻想也就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虚幻。
其实在真实世界里,一个领域也都分别类似于不同的游戏。例如,在学术圈极为强调的忠实徵引与交代出处,对于一个说故事的人而言,反而会使得故事没有办法以「这个故事是我小时候从一个陌生人那里听来的:很早很早以前,在某个地方,有一个人……」这样神秘且引人入胜的方式开头,也使得故事无法藉著流传的过程而变得越来越精彩。由此可见,学术研究的游戏规则与说书者的游戏规则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是真实世界还是网路上探索自我认同的游戏、也不管游戏的内容是什么,都需要我们把游戏的赌注与胜负当真,尽心尽力地玩这场角色扮演的游戏。只有我们毫不在意游戏的规则、赌注与胜负时,游戏才会真正地变成虚空或虚幻。
更重要的是,既然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是一场探索自我认同的游戏,并且,这个游戏的真实性必须靠著参与者一同使其实现,也因此游戏背后有著所有参与者共同组成的社会在支撑著它;随之,个人无法单凭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游戏的发展与结果。换言之,网路上的人际关系不是一场虚幻、虚构的游戏,而是经由社会共同建构的真实。
即使不谈这个游戏有它长期以来经由互动所形成的规则,个人不能任意地加以改变。参与者也无法在决定要成为某个讨论区的「大锅」之后,就立刻如愿地变成人人景仰的「大锅」。由此可见,网路上的人际关系虽然仍需使用者投注其幻想,且个人形塑另一个自我的意愿也是网路人际关系的关键因素,但是,这仍然是个由所有的参与者所共同支撑起来的真实游戏。
我们说过,这个探索人格认同的游戏其赌注就是幻想,赢得更多的赌注就是得到更多其他参与者与你自己幻想间的交互感应,认同这个幻想的交互感应者越多、越深,也就意味著幻想的实现,亦即环绕于这个代号的身分认同越加确立,越加被其他的参与者当真。而这个确立的身分认同也可以反过来支持其他人的幻想,或是阻挠某个参与者实现他的意志。
有时为了在这个自我认同的探索游戏里赢得更多的赌注,参与者还会援引真实世界的身分来增加自己在游戏中所握有的资源,像是在硬体版的张贴里表明自己在相关科系与产业的学经历,以便加强自己的权威性,或是有些名人并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分等。随著游戏的进行,个人将会累积它所赢得的赌注,就网路上的人际关系而言,只要长期经营,个代号都可以发展出自己的身分认同,但是,结果是否能够完全合乎使用者的期待,就得看你玩得好不好了。
从这个过程来看,我们发现赌注的累积会变成手中的资本。参与者有时拿现实世界的资本来强化自己在这个游戏里个人所握有的资本,小自不惜花费庞大的上网费用与电话费,整天挂在网路上,大到投入资本自己架个网站,当个最有权威的站长。介于这之间的,就像是把自己部份的身分地位透露出来,以便提高自己发言的可信度等。
当然,这种跨越游戏的资本转移必然无法全部如愿,毕竟个游戏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以及在规则限制下发展出来的行动逻辑,于是,资本的转移也需要经过转译的过程。甚至真实世界的身分还可能成为自己的弱点,反而降低发言的公信力,像是经常为某个直销产品说好话的网友,被人揭发其实是该公司的成员。进而,现实世界的身分地位也不尽然能够确保自己的发言不受挑战,尤其是在强调平等、挑战权威的网路文化下,隔著代号的网路沟通也相对地比较能够降低身分地位对讨论情境的影响,不管这个身分地位是真实世界的,还是网路上的。
尽管如此,我们从某些站长所具有的权威,或是某些大大(大锅)们的影响力来看,不可否认地,网路上的人际关系仍然可以累积资本,也依旧有身分地位的差别。进一步来说,有时候在网路上所累积的资本也会回过头来被转译到真实世界去,就像是某些人会因为在网路上的表现,而被邀请到真实世界去参与座谈,乃至于出版书籍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真的还能够把网路上的人际关系视为虚幻、空虚的吗?
确实,有许多人期待可以藉著网路这个全新的沟通媒介使世界变得更好,尤其是藉著资讯流通管道的普及和公众参与,我们希望个人都能够轻易地得到自己所需的资讯,同时,还可以不受身分地位的限制,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就社会的发展来说,这样的价值期待是必要且值得肯定的。个人也衷心盼望未来政府的资讯通讯基本建设能够不被「网路商机无限」的论述所主导,以免既有社会的资本主义逻辑进一步渗透进这个新兴的领域,在此复制原有的不平等关系。
然而,根据我们先前的讨论显示,网路上的资本与现实世界的资本之间会有相互流通的现象,经由转译的过程,某些人仍然可以利用既有的资源,来提高自己在网路上的身分与地位;同时,也有部份的网友由于在网路上所累积的经验与声望,在现实世界中备受礼遇。从实际的情形来看,电脑网路这个活动场域的兴起,并没有导致社会的全面平等化,至多只有某些部份的重新洗牌而已。换言之,无论是电脑网路之内或之外,各式各样的资本及其伴随的权力仍然构成了社会运作的基本布局与重要机制。
就网路上的人际关系而言,最起码的电脑设备与知识构成了参与游戏的基本门槛。一旦跨越了这个门槛,掌握电脑技术知识的多寡,还会进一步决定个人的影响力。当然,只要连上了网路,即使不懂电脑技术,我们还是可以在其他讨论区积极参与讨论。只是在电脑这个媒介仍然相当不完美的情形下,总是很容易遇到需要技术支援的情况,我们也常常听说某位网友因为帮美眉解决电脑问题而追到女朋友。其实,上网路与否就已经把世界上的人分成两类了,更不用说上网时间的长短,也是个人影响力的决定因素之一。进一步来说,个人在网路上所处的位置,也决定了人际间的权力关系。
例如,站长可以决定整个网站的走向,就我所知,曾经有个著名网站的站长因为参与某版的讨论时遭到网友的严厉挑战,一气之下,就以这个版没有存在的必要为理由,而把整个版给杀掉了。其次,版主也可以宣告张贴言论的原则,并据此砍信。还有讨论区的「大大」也必然比名不见经传的网友,有更大的号召力来发起网聚。甚至,盗版软体站的站长本人就比较容易得到其他盗版软体站的站友权限,进而,藉此充实自己网站的收藏,让自己与自己的网站更加重要。甚至在站友之间也可能有权限的区别,有些版只有进阶的使用者才看得到,有些版则是站长跟版主专用的,在此,不仅知识决定了使用者的权力,权力也会反过头来决定使用者能够获取资讯的范围。这些网路人际关系的基本布局,就像是舞台的布景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不同的角色所能发挥的影响力。
如同我们之前所指出的,网路沟通的基本运作条件,诸如电脑知识与经济条件的门槛、或是知识与权力之间的交互作用,乃至于不同的角色位置所蕴含的权力层级等,这些权力布局构成了网路人际关系的舞台布景。然而,权力布局在实作上的意义并非毫无改变的可能性,并且,由谁来占据这些较具优势的位置,也是可以被挑战的。事实上,这一点也适用于真实世界的权力布局。
只是,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与组织之间是处于权力不均等的状态,通常无力对抗组织,即使要对抗也得依赖另一个组织,例如消费者往往必须倚赖媒体或消基会才能向出售瑕疵货品的商业公司施压索赔。但是,一方面网路本身就具有大众传播媒体的效果,特别是个人可以不经组织的中介对群众发言;同时,其他网友个别的发言,也都能够在网路上立即呈现,因此个人之间也不见得需要有横向联系,甚或形成运动团体,仍然能够随时相互奥援,产生压力。在最近发生的种子网路光碟感染病毒事件当中,握有技术等各项资源的种子网路却在众多网友们口诛笔伐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承认错误,并且由某位经理为事件过程中滥用技术的举动道歉。这就是一个由网路上众多的个人直接挑战真实世界组织权力的好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数个月前,某个著名网站的站长们以研究者进行研究未事先告知等理由,集体抗议该站某站友的论文发表。这件事情在站内引发了非常激烈的讨论,有些站友痛责研究者侵犯她的隐私权,有些站友则质疑「研究前必须告知」等要求是否早已是全站共识。后来引发的一个争议在于,站长们连署发出的抗议书到底只是代表个人意见,还是也必须经过站友们授权?以及站友们有否托付站长们什么权限?若有的话,其内容为何等等。结果这件事情草草落幕,既没有在事后形成支持站长们抗议行动的共识,也没有依站长的期待,从讨论中形成任何新的共识。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发现站长的权限内涵自身也成为讨论的主题,既有的权力布局并没有办法确保意志的遂行,进一步来说,当这些站长们日后必须更小心地运用自己的权限时,这也意味著对权力或多或少的限制,以及既有权力布局意义的改变。
无论是在真实世界或是虚拟社区,权力布局的重设都涉及了诠释权的掌握,以及实际的参与行动。大自向政府要求一个指向社会公平而非商业利益的资讯通信基本建设,小到挑战网站内的权力区分、藉著挑起讨论来重新定位站长或版主的权限内涵等,都可以因为诸多网友的积极发言而引起关注,甚至鼓动风潮。我们虽然无法知道在什么样的时机下,怎么样的个人行动必然会产生风起云涌的力量,可以确定的是,这些例证正不断地发生著。许多网路上的游戏规则也在网友们的热心参与讨论之下得到修改,从砍信的规则,乃至整个站的发展方针,都可以成为讨论的主题,结果可能只是挑战站长亲自发布的规定,也可能会导致共识的重新凝聚。当这些声音大到无法被忽略时,我们就偶尔能够看到众多小虾米战胜大鲸鱼的情形发生。
如果我们再看看那些在网路上集结力量以及造势的某些社会运动,必然可以了解到尽管真实世界与网路上都一样有权力不均等的现象,但是,这些布局并不是不可突破的限制,充其量只是我们活动的布景。某些行动可能修改了网路上的权力关系,某些行动甚至会改变真实世界的运作。就数量上的比例来看,虚拟社区的参与度不见得会比真实社会来得高,但是,对于那些全心投入的人而言,他们却可以轻易地积极参与这个社会的形塑,甚至可以跨地域地集结力量。在八十四年底,我个人也曾经参与一场在网路上动员、集结并鼓动风潮的消费者运动。这是由一群素未谋面且纵贯台湾南北的网友们所共同酝酿、策划的行动,从传单草拟、服装制作、乃至于活动设计等,都是经由网路来开会与联系。
由于网路上的沟通主要是靠语言、文字,隔著网路的人际关系比较不易受到躯体上暴力的威胁,同时,在化名的保护下,反对他人的主张也比较没有来自现实世界的牵扯或负担。加以,网路自身也有它发展的历史,原来的网路文化就是强调理性沟通,即使是在现实世界中,不管实际状况如何呈现,合理地交换意见也是一个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言论上的声势本身也可以产生力量,左右原来的权力布局,发挥挑战既有权力与权威的效果。权力虽然决定了游戏进行的基本布局,但是游戏过程却不是任何权力所能完全决定,甚至在重组权力布局的关键时刻,游戏规则的订定与诠释,本身也成为竞逐的标的。
虚拟社区并不是架在空中的楼阁,相反地,网路上的人际关系与真实世界的人际关系仍然是相互牵连的,就如同许多网友终究会见面或是常常另辟沟通管道一样。网路也不是权力真空的乌托邦,各式各样资本与权力的运作,在网路上、真实世界中,以及这两个场域之间流动著。因而,这些因素也是我们在网路上探索自我认同的舞台布景。
面具可能让我们跳脱某些权力的运作,但我们不会因此跃入真空中,而只是换个舞台、换个布景罢了。事实上,参与这个探索自我认同游戏的网友们,也经常在转换舞台的过程中,试图寻找或建立一个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自己手中握有的资本,甚至还能进一步累积资本,顺利塑造自己人格认同的权力布局。
既然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是探索自我认同的动态游戏过程,并且,一方面是局部、多元、且流动的人格认同之间的接触,另一方面,游戏内外也都有著资本与权力的运作。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应该说是代号与代号之间)是否还有亲密关系呢?我们如何还能信任他人,以及相信他人所说的话是真的呢?还是只剩下尔虞我诈的权力斗争呢?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是不是因此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任关系了呢?
如果单就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来说,的确只是建立在局部人格之间的接触与互动,因而信任关系也只是建立在局部人格之上,使用者所信任的只是围绕著那个代号所形成的身分认同而已。然而,实际上网路的人际关系经常都会在长期经营之下,逐渐拓展到真实世界的身分,因此我们也会得到越来越多有关他人的讯息。另一方面,由于参与网路上的人际互动无须身体的接触,再加上只是部份人格之间的互动,个人反而不必担心整个人格或是身体会受到网路人际关系破灭的影响,在感到不舒服之刻随时可以抽身出来,因而能够放心地与他人交往。
甚至,还可以在化名的保护下,与毫不相识的网友分享心底最私密的经验与感受;也因此,我们反而在网路上看到许多助人行为,尤其是那些不必将自己暴露在真实世界互动的资讯交流。几年前我也曾经因电脑故障而到国际的新闻群体里询问有关问题,结果在一周之内,就陆续得到远自美国、澳洲等地许多热心网友的详细解答。这些网友们的实际经验显示出,网路上的自我认同探索游戏,并不会因为化名,或是参与者探索自我的行动,乃至于游戏中资本与权力的影响,而变得只有斗争与欺瞒。相反地,讨论区中时刻发生的资讯共享还是千真万确的。无私的资讯交流正是网路上人际关系最可贵之处,也是许多网友成为大锅的原因。
我们无须因为网路的人际关系是隔著面具所建立起来的,而担心这样的人际关系是比较不可信赖、虚幻的,因为个人的人格认同总是在一定的社会脉络中形成,并且是在与他人长期的互动中,逐渐发展出一个关于个人自我的认知,包括个人对于我是谁、是怎样的一个人、如何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以及我期待未来要做什么、想成为怎么样的一个人,这些问题的认知。
个人的面具其实就是社会期待他所扮演的角色,人(person)这个字的原意就是面具(persona)。当我们这样地创造和扮演自己所选择的角色时,这个面具就成为我们人格(personality)的一部份。就如同小时候从学校教育中慢慢学习如何当个好学生一样,在探索自我认同的游戏当中,以及在与他人的互动当中,我们也在学习什么是合宜的行为,这些角色背后的规范,就逐渐地内化成为我们的价值与道德判断,因此,网路的人际关系仍然有其社会化的效果。
但是,我们仍须了解,虚拟社区的实效必须建立在我们的期待之上。网际网路原来是为了保持国防通讯的畅通,后来又成为科学家或学者间资讯交流的便利管道,现在则普及成为我们的私人沟通媒介与大众传播媒体。网际网路最主要的效用,可以说是为了补充原有沟通管道的不足与限制。在了解网路以及网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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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见闻 -- 你所不知道关于台湾的N个细节>>
作者:张宏杰
到台湾的第一个早晨,是被摩托车的噪音叫醒的。拉开窗帘,不远处是一个十字路口,数十上百辆摩托黑压压地停在人行道后面,骑士们都戴着安全头盔,绿灯一亮,一拧把手,齐齐向前射去,马达声震耳欲聋。台北称摩托为“机车”,其数量之多几乎赶得上大陆的自行车,且速度极快,与其它车辆并驾齐驱,毫不谦让。
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广州刚刚通过“禁摩令”——“禁摩”似乎成了城市发展和进步的象征,可是台北的摩托居然如此“猖狂”。我向同行的台湾学者、台湾大学的杜教授介绍了大陆的禁摩情况,并问台北市有没有考虑禁掉?
杜教授很惊讶,他说,这怎么可以,这是人民的行路权啊!机车是有很多缺点,噪音大,不安全,污染重。但是,它方便,占道少,价格低廉。你考虑过没有,使用机车的都是什么人?主要是中低收入者。仅凭这一点它就不能被禁掉。因为制定公共政策,要优先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你都禁掉了,他们买不起汽车,怎么办?
物价的高与低:农产品价高,风景区门票低
台北的物价很贵。一“粒”普通的富士苹果30台币,约合人民币7元。芒果一“粒”60元,人民币15元。为了保护果农的利益,这个水果大省的水果可一点也不便宜。
至于其它日用商品的价格,也基本是大陆的三倍左右。一瓶纯净水25台币,约合人民币6元。书更是贵得离谱,我的《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人民币28元,台湾版的价格是480台币,换成人民币是120元。
可是也有一些价格比大陆便宜,比如风景区和博物馆的门票。开完会,政治大学的曾教授驱车带我们去野柳地质公园玩。这里是一片风蚀海岸,处处是磨菇石,风景优美,景观独特,差可比拟为大陆的石林,票价40台币,约合人民币10元。
风景区和博物馆,是属于所有国民的“公共产品”,应该惠及全体国民,特别是其中的“弱势群体”。相比之下,祖国--大陆大部分风景区和博物馆的门票,对农民、下岗工人及其它城市低收入者来说,是否太高了些?
为什么台湾的穷人可以享用这些“公共产品”呢?原因很简单,在台湾,一个人再穷,他也和那些亿万富翁一样,拥有一张选票。
火车站的东西和外面同等价格
在野柳地质公园游玩,印象最深的是偌大个风景区,居然没有一个卖旅游纪念品的摊子,也没有一个流动小贩。没有人向你兜售纪念品,没有人拉你照像,纠缠你骑沙地摩托车……你所看到的,只有清可见底的海水,天工造化的奇石;你能听到的,只有天风、海涛。整个海滩安静惬意。
三月六日,我乘火车从台北去高雄。去火车站前,我背着沉重的大包,先去超市买了水,又到街上买了“便当”(盒饭)。按照我的经验,这些东西进了车站就要翻倍。等到了车站,我惊讶地发现,站内的物价居然一点也不比超市贵。上了车,巡回手推车上的“便当”也和外面同价。我平生第一次知道,原来火车站里的东西,是可以和外面一样价格的。
和气生财
因为被摩托车吵醒,我去找招待所的管理员,一个五十多岁的很瘦的女人。她检查了一下我的房间,发现上面有一个小窗没有关严。她奋勇地踩着桌子椅子上去关好,然后不停地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
第二天早上,她特意跑到我的房间来问昨晚休息得怎么样,我说很好,她冷不防地给我鞠了个九十度的躬,连声说,谢谢您!昨天实在对不起了!
以后每天遇到我,她都会问我休息得怎么样,然后给我鞠上一躬,弄得我十分地不适应。
台北的大部分商家,从商场到小吃摊,在接到付款后都会向你道声谢谢。找你零钱时,许多人都是用双手奉还。
在台湾宾馆住宿,退房的时候,是没有“查房”这一环节的。
传统文化保存好,传统节日气氛浓厚
这次去台湾,我留心的一个重点是观察“传统文化”在台湾的留存情况。
三月四日是元宵节,这一天,台北街头非常热闹。台北市举行了规模盛大的灯会,许多文艺团体上街表演。当天中午,我们在野柳遇到“迎神轿”活动。在地质公园参观时,恰好遇上当地渔民举行“开渔仪式”,十数艘渔船在海面上兜着圈子,不停燃放烟花爆竹,以祈祷今年渔业丰收。在台湾,清明、端午、中秋,都会放假一天,传统节日的味道很浓。
台湾的“温良恭俭让”应该是我们传统的一部分。在大陆,我走访过一些原本文化发达,因交通形势改变而衰落的小乡镇。比如以前的西塘、乌镇,福建的永定,山西的小县城。这些地方的人都有一个普遍的特点,就是待人和气,温文有礼。到了台湾,感觉也是如此。
1952年,从大陆溃退台岛后的国民党,把“保卫中国文化”,“实行民主宪政”,“平均社会财富”作为所谓“复兴基地”建设的工作重点。其中,“保卫中国文化”,又因为扫除台湾岛上日式教育文化遗存的需要而愈为台当局所重视。当然,这一切者是在“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权威政体下实施。民进党执政后,学校教育中“中华文化”的内容有所减少,但还是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我曾经专程查阅过台湾的中学教材,一、二、三册是伦语选读,四、五册是孟子选读,第六册则是大学、中庸讲读。这一套书,基本上涵盖了“四书”的主要内容。
电视政治
接触时间一长,你会感觉到台湾人身上的优越感。他们的优越感,不是建立在经济上。他们知道大陆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台湾。几乎每一个台湾朋友在和你聊天时都会问:怎么样?看到电视上打嘴仗了吧!台湾人就是这样,什么事都可以批评。
台大教授说:“台湾政治对社会的影响力其实是很有限的,比如,政治是管不到大学的。政府只负责给大学拔款,别的,什么都管不着。在台湾,一流的人才都不在政界,而是在商界和学界。其实,一个正常的社会,学者只要做好学问,商人只要做好生意,其它的都不用他关心。”他的声音里透着某种自豪。
在其它场合,台湾人都是那么“温良恭俭让”,女人说话嗲兮兮,男人有点娘娘腔,文明得有些“文弱”。只有在有关政治的论坛上,火药味十足。
台湾的电视乏善可陈。那些滥得不行的综艺类节目对大陆人来讲一点也不新鲜。因此每晚只好锁定在政治类的节目上,听台湾人在电视上唇枪舌剑。
好在这样的节目不少。在台湾的那几天,正好赶上“中正纪念堂”改名。四五个频道长篇大论地讨论这个话题。请的来宾中,四分之三的人都是反对改名的,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支持。反对派呈一面倒的压倒之势,对在坐的民进党政策会副执行长极尽嘻怒笑骂之能事。这位副执行长连话都抢不到,十分可怜。好容易抢到发言机会,他说,要把“蒋庙”改掉,是因为这是一座像征“威权政治”的建筑,建筑理念充满专制精神。
旁边的一位民意代表马上拦住说:“胡说!现在的“总统府”不也是威权政治的建筑吗?要知道,那是日本总督府啊,为什么陈水扁还住在那里……”
那个戴眼镜的民进党说:“所有这些威权时期的建筑,都应该改名。因此,党内的主流意见,是迁都,迁到中南部去……”
民意代表又打断他:“纯粹放屁!迁都?迁到中南部?这明显是为了选举。中南部是你们的票仓,你们提出这个建议,不过是为了讨中南部的好……”
看台湾的政治类节目,一言以敝之,就是“百无禁忌”,谈什么都可以,怎么谈都可以。
为什么不统一:大陆不民主
从台北开车出来,不到半小时,就来到了台湾海峡。大海波涛不定,海风挟来浓重的海腥味。曾教授指着西北方向说,那里就是福建。极目远眺,似乎可以看到些什么,当然,这一定是错觉。
从台北出发,只需要四个小时,就到了台湾最南端。站到高雄港边,眼前仍然是一片无边无际动荡不定的浩瀚苍茫。在台湾这片土地上,你不由得会产生一种无可名状的孤独感。这片纺缍状的岛屿,太狭小,太孤单。
每一个大陆人和台湾人坐到一起,不可避免地谈到一个话题:“统一,还是分裂”。
辅仁大学的一位学者,自称站在“理性”的立场上,对“大陆观点”和“民进党观点”各打五十大板。他说,统一还是分裂,要从“利益”这个角度出发。大陆人往往认为,统一是先天地不需论证地“好”。民进党人则认为,“独立”代表了“正义”、“真理”、“进步”。台湾人考虑问题是现实的。让他们选择统一还是分裂,他们只会有一个考虑标准,那就是对自己有没有利。统一了,大陆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将更方便、更顺畅地为台湾人所用,两岸交往成本也会大大降低。唯一的阻碍,是政治。台湾人的政治理念和大陆差别太大了。台湾人认为,民主政治才是可以信赖的,其它政治类型的不稳定性太多。
在高雄,我和那位支持民进党的司机也谈到了这个问题。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看法居然与辅大的教授基本一致。他说,用屁股想都会知道,大陆那么大,如果政治再民主了,对台湾当然有吸引力,为什么不统一?毕竟,我们的祖宗都是从大陆来的啊!
台湾大学的法律研究生要读几年?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系硕士班学则
99.03.24修正第三条及第十一条
99.06.23 98学年度第2学期第1次临时系务会议通过修正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系硕士班(以下简称本系硕士班)学生课程、指导教授之洽请、学位考试、外文能力要求等事务,除本校另有规定外,依本学则规定办理。
第二章 课程
第二条 最低应修学分
本系硕士班学生最低应修学分为二十四学分。但非U 字头之学士班课程学分、第二外国文学分、外国文法学名著选读学分及硕士论文不计入毕业学分。
第三条 学分修习限制
本系硕士班学生第一学年每学期至少应修习四学分。
本系硕士班学生修习其所属组别学分不得少於十二学分,修习其他组别学分不得少於八学分。毕业所需二十四学分,包含本组至少十二学分,他组至少八学分,均由系方自行认定。
学分所属组别如有疑义时,由授课教师决定。
第四条 外所学分之修习
本系硕士班学生修习法律学院以外之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六学分。但与论文相关并经指导教授同意,可例外承认至八学分。
第三章 指导教授
第五条 指导教授之洽请
本系硕士班学生应洽请其所属组别之任课教授为指导教授,论文题目应为指导教授专攻或其专攻相关之领域。
本系硕士班学生若洽请其所属组别以外之教授为指导教授,应叙明理由,并经指导教授及院行政会议同意。於其论文题目决定后应送院行政会议,学位考试之口试委员应至少一位为原属组别之教授。
每学年每位教师指导之本系硕士班学生以五人为上限。但情况特殊有超收之必要者,应先经院行政会议同意。
第六条 兼任教授之洽请
本系硕士班学生延请兼任教师担任指导教授者,应同时延请本系专任教师共同指导;如未延请专任教师共同指导者,应提出申请书,叙明理由,并经院行政会议通过。
本条适用於94年11月16日前仍未正式向本系申报已选定指导教授之本系硕士班学生。
第七条 洽请指导教授之期限
本系硕士班学生最迟应於入学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申报指导教授及论文题目。
违反前项规定者於申报指导教授日起算一年后,始得提出学位考试。
本条适用於96学年度起入学之学生。
第四章 学位考试
第八条 学位论文之撰写
本系硕士班学生学位考试应提出论文。并应於学位考试前举办论文研讨会。
本系硕士班学生如欲以英文或其他语文撰写论文时,应经课程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缴交中文摘要。
第九条 发表论文
本系硕士班学生於提出学位考试申请时,应同时缴交法律学院各中心、研究中心或其他单位公开举办之学术研讨会,或有审查机制之期刊发表至少一篇论文之证明文件。
本系硕士班学生於校外单位公开举办之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如经院长或指导教授认可者,亦得计入。
本条适用於94学年度起入学之硕士班研究生。
第十条 学位考试委员
本系硕士班学生学位考试应延请考试委员三至五人,指导教授应於口试前两周提出学位考试委员名单。
第五章 外文证明及学分修习要求
第十一条 外文证明
94学年度起入学之本系硕士班学生於毕业前应择一提出本条所订之外国语文能力证明文件,该外国语文最低标准如下:
托福测验(TOEFL) IBT- TOEFL成绩90分或CBT- TOEFL成绩250分、或纸笔测验成绩600分、国际英文语文测试(IELTS)成绩6.5分、初级德语检定考试(ZD)证书、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日本语能力测验N2以上、法语鉴定文凭(DELF-DALF)中级B1、法语能力测验(TCF)B1。
前项财团法人交流协会日本语能力测验N2以上之规定,适用於民国99年7月后始参加日本语能力测验之学生。
第十二条 外文学分修习要求
本系硕士班学生於毕业前除应提出前条外国语文能力证明外,应修习本系开设之英美、德文、法文或日文法学名著选读等课程一学年,各学期成绩均应达七十分。但选修英美法学名著选读者,以提出托福测验成绩或国际英文语文测试(IELTS)成绩证明且达前条标准者为限。
於大学部时曾修习本系开设之英美、德文、法文或日文法学名著选读课程,且各学期成绩均达七十分者,得视其修习学期数予以抵免,但至多以抵免二学期为限。
第十三条 外文学分及证明
本系硕士班学生於毕业前已修习德文或日文法学名著选读之课程达四学期且成绩均达七十分者,视为已取得毕业外文证明及符合外文学分修习之要求。
符合前项规定者,不适用第十一及第十二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外籍生外文能力要求排除条款
本系硕士班外籍正式生不适用前两条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施行日
本学则经系务会议通过后,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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