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论文格式
韩非子论文格式
《韩非子》最具文学意味的是寓言故事。
荀子,名况,字卿。他与孟子都是孔子学说的正宗传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 仁义学说,荀子则继承了孔子的礼乐学说,孟、荀各执一端以立论。孟子专就内 在之仁,主张性善,荀子就外在之礼,主张性恶;孟子重义轻利,荀子重义不轻 利;孟子专法先王,荀子兼法后王;孟子专尚王道,荀子兼尚霸道。《荀子》对先秦诸子百家学说有所批评,在批评各家的同时,又吸取百家学术的精华,融汇贯通,自成一家。荀子的学说范围很广,包括政治、哲学、经济、文学等各方面, 而且这些学说,都是和他所处的社会息息相关的。可以说,荀子是我国先秦时期集大成的思想家。《荀子》现存32篇,是其学说的集中体现。这32篇绝大多数是说理散文。荀子另有一篇《成相》辞和一篇《赋》,对汉赋的产生有直接影响。
《韩非子》说理散文,最具文学意味的还是数量居先秦散文之首的寓言故事。 寓言在《战国策》、《孟子》中还只是偶一用之,在《庄子》中虽连篇累牍,但都为阐明一个中心思想,寓言仍只是议论说理文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文学体裁。 韩非才开始有意识地系统收集、整理、创作寓言,分门别类,辑为各种形式的寓言故事集。像《内储说》、《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都是寓言专集。《韩非子》的寓言故事主要取材于历史事迹和现实,很少拟人化的动 物故事和神话幻想故事,没有超越现实的虚幻境界和人物。和《庄子》中奇幻玄虚、怪庭神奇的寓言故事,风格截然不同。韩非寓言形象化地体现了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他也像庄子一样,取材于历史,让历史人物说话, 改变历史人物的本来面目,使之反映自己的思想观点。比如孔子,在《庄子》和 《韩非子》中都一反其儒者面目。《庄子·人间世》和《大宗师》中论心斋和坐忘的孔子,是一个醉心于道学的形象;《韩非子·内储说上》主张释赏行罚的孔 子,则是冷峻的法家形象。而取材于现实社会和民间故事的寓言,更是韩非对社会现象深入仔细观察后提炼出的,如“郑人买履”、“郢书燕说”(《外储说左 上》)等具有的讽刺力量,“矛与盾”(《难一·难势》)等表现出的哲学智慧, 都是韩非寓言思想深度的反映。
题材的平实,使韩非寓言不像庄子寓言那样恢诡谲怪,但韩非寓言在艺术上并不平淡,而是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 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如《外储说左上》“棘刺母猴”:
燕王征巧术人。卫人请以棘刺之端为母猴。燕王说之,养之以五乘之奉。王曰:“吾试观客为棘刺之母猴。”客曰:“人主欲观之,必半岁不入宫,不饮酒 食肉,雨霁日出,视之晏阴之间,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见也。”燕王因养卫人,不能观其母猴。郑有台下之冶者,谓燕王曰:“臣为削者也,诸微物必以削削之, 而所削必大于削。今棘刺之端,不容削锋,难以治棘刺之端。王试观客之削,能与不能可知也。”王曰:“善。”谓卫人曰:“客为棘刺之。”曰:“以削。” 王曰:“吾欲观见之。”客曰:“臣请之舍取之。”因逃。
故事情节波澜起伏,跌宕生姿。三个人物各侧重其性格的一端,燕王的昏庸, 卫人的狡猾,冶者的聪明,都表现得单纯鲜明,生动逼真。《韩非子》中的许多 寓言,千百年流传不衰。“守株待兔”(《五蠹》)、“矛与盾”(《难一》)、 “滥竽充数”(《内储说上》),以及“郑人买履”、“画鬼最易”、“买椟还珠”(《外储说上》)等等,都以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 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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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原文及译文
《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法家韩非所着的书籍。关于本书作者,请见“韩非”。《韩非子》,又称《韩子》,是中国先秦时期法家代表思想家人物韩非的论著,为法家集大成的思想作品,为韩子对社会各种领域的思维,有系统的对政治策略立场主张的阐发,全面性政策设计表述和深度的对统治技术探究,内容充满批判与汲取先秦诸子多派的观点,因韩非就学于儒家的荀子,又推究老子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对《道德经》加以论注的思想著作,更是一部对各个法家流派集其大成的旷世钜作。在政治上,《韩非子》呈现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专制主义理论。目的为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霸道思想。在《史记》记载: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知当时秦始皇的重视。在历史学上,使用了许多故事说明道理,是史书的重要参考来源,间接补遗史书对中国先秦时期史料不足。其中许多当代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篇章分类《韩非子》内容共二十卷,分为五十五篇,总字数达十多万言。在体裁上,有论说体、辩难体、问答体、经传体、故事体、解注体、上书体等七种。辩难体与经传体为韩非首创。在内容方面,则论“法”、“术”、“势”、“君道”等,文裁条理清楚,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五篇最能代表其思想:《孤愤》论述自己对当代法家对更法之志的愤概。《说难》第十二,论述对君主进谏的困难,反映韩非对君主的心理分析之清楚,为论说体。《奸劫弑臣》第十四,前半部论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后半部则反对儒家思想,倡导法家思想治国之道。《显学》,批判儒家与墨家,阐扬法治,该篇是韩非对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史料来源。《五蠹》,蠹字意指由内部危损整体的木中之蛀虫,五蠹指五种蛀虫,韩非认为五蠹藏于学者(儒士)、言谈者(纵横家)、带剑者(游侠、墨家人士)、患御者(逃兵的人)、商工之民(工商企业),等,为扰乱君王法治的五种人,考量国家形势,不应该鼓励这五种人的出现与发展。本篇亦为历史上公认的韩非子代表作。书表韩非向当时的韩王或者秦王提送的建言或计策:韩王:《难言》第三,《爱臣》第四。《和氏》第十三非书表,但仍是上呈韩王文书。秦王:《存韩》第二。存韩,即保存韩国,韩非向秦始王上书希望韩国能免于强秦的侵犯所做的分析,从说明保存韩国对秦国的战略价值,再述韩国有足够防卫秦国进攻的自守能力,再提出保韩联韩转攻赵国为最佳上策等三大议题。政治思想《问田》、《饬令》、《难势》。长篇政论文《六反》、《八奸》。君道一体论韩非对《老子》思想概念的个人发挥延伸的思想应用,关于自然之道与法治的关系、法治思想的论述:《解老》第二十,《喩老》第二十一。《主道》第五、《二柄》第七、《大体》、《心度》、《人主》、《定法》。韩非子仅取《老子》无为的思想,《老子》认为处世,不需要拘泥固定形式与方式,只要顺着大道即可。但韩非认为无为,落实在君王统治上,应该是无论特定喜好,或不喜好都不能被臣下推测与掌握,此观点还包括施政习惯,统驭方式等,应该阴晴不定,难以掌握。如此才不会反被臣下驾驭,这也就是申不害的“术”。
部分学者认为,《解老》与《喩老》部分,似乎与韩非其他论述思想有所出入,可能不是韩非所作。阐述法术势阐述法家思想中的君主三刀(法、术、势)包括:《扬权》第八、《八奸》第九、《十过》、《奸劫弑臣》第十四、《制分》、《饰邪》、《说疑》。辩难体文《难一》第三十六、《难二》第三十七、《难三》、《难四》为中国文学问难文体第一先例。“难”(nàn)是辩难之意,韩非对前人成说的反驳,文体相当于现代的驳论文。驳论是基于对具体历史故事之上的评价。共四篇内容合计共二十六则历史故事。《难势》、《问辩》。例说体文《韩非子》中大量的政论史料寓材,篇章包含《说林上》第二十二、《说林下》、《内储说上七术》、《内储说下六微》、《外储说左上》、《外储说左下》、《外储说右上》、《外储说右下》,则是为写政论准备的古今各种史实材料、寓言的汇集。说林为原始资料来源,例如史事传说和寓言故事的汇集。储说分为二个着写方式,以俱体的史实和故事为例证的“说”,再以“经”对说的内含义理加以提炼总结。内容约计百余则典故。外储说体例包含经(说旨训意)为主与传(事例叙讲)为辅。疑议篇文经多代至今的专家研究认为,部分篇章并非出自韩非手笔,或因内容相近而被特定朝代编者掺入,或者为韩非后来的思想追随者,为阐述韩非的思想加以解读,计有七篇:《初见秦》第一《十过》第十《问田》第四十二《忠考》第五十一《饬令》第五十三《心度》第五十四《制分》第五十五思想要述韩非子思想的构成来源主要有五个方面:老子的道。(道家)荀子的礼制秩序观。(儒家)商鞅的法。韩非对商鞅变法进行系统研究,在《和氏》、《奸劫弑臣》、《定法》等篇中,一再引述商鞅的法家观点。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难言第三难言,“愚者难说”阐述对愚智的君主难以进言和带来的相关利害问题: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以至智说至圣,未必至而见受,伊尹说汤是也;以智说愚,必不听,文王说纣是也。则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爱臣第四韩非思想本质认为君主权力遭到旁落会导致专制君主的统治威胁,故为君主专制者提出削弱臣下势力、防止犯上作乱的措施: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是故不得四从;不载奇兵;非传非遽,载奇兵革,罪死不赦。主道第五君主之道在于深藏而不露,韩非从《老子》将“无为”发挥到法家思想中,无为只是对君王的要求,其前提是臣下的人人自危:君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君无见其意,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知其言以往,勿变勿更,以参合阅焉。官有一人,勿令通言,则万物皆尽。函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弑其主,代其所,人莫不与,故谓之虎。处其主之侧,为奸臣,闻其主之忒,故谓之贼。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有度第六有度,即有法度。韩非认为尊君是法、术、势学说的中心思想,君王的权术行为等同于治理一国的大法,国家有法即君王有术的重要性,倡臣民都专一于君王的意志;且以道家无为学说得论,君王只要“因法数”即“任势”就能达到“独制”、“独断”、“上尊而不侵”的目的。〔段一〕韩非认为奉法者强列举多个历史事件为证,结以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段二〕。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辟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名,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二柄第七二柄,韩非认为君主拥有杀戮和庆赏之权,君主应当抓住臣下对此畏威趋利的心理,此为韩非对君主术的法家思想。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异事也。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人主有二患:任贤,则臣将乘于贤以劫其君;妄举,则事沮不胜。去好去恶,群臣见素。群臣见素,则大君大蔽矣。扬权第八全文以哲理性韵文写成,篇旨在阐扬君权思想,崇高称扬君权的重要。八奸第九韩非认为君主专制的统治力,会受到臣下经由八种手段之一的干涉,进而演化成为奸谋政权者,韩非针对此八奸提出具体的防范作法,为君权建构法家权术管理学说。凡此八者,人臣之所以道成奸,世主所以壅劫,失其所有也,不可不察焉。
同床:臣下借助于君主妻妾。在旁:借助于君主亲信侍从。父兄:臣下借助于君主近亲。养殃:臣下借助于讨好君主之仆员。民萌:以公财换取民信的臣下。流行:广招人心与纳养智才于己的臣下。威强:广招武才彰显军威的臣下。四方:结交众外培养己势的臣下。说难第十二说难,指“说服”人主的“困难”。韩非认为向君主进说之难不在于进说者,而是难在君主能接受到何种程度的直谏之言。逆鳞奸劫弑臣第十四奸劫弑臣指奸邪、劫主、弑君的臣下。韩非在本篇先后分别论述二个子议题:从人性负面观描述奸臣的横行,并提出治奸之方为任势与明法。提出乘威严之势以困奸邪之臣。与反对儒家思想的理由,并倡导以法家思想治国之道。亡征第十五亡征,就是“灭亡的征兆”,韩非认为可能导致国家会灭亡或君主会失去君权的征兆在本篇四十七条“亡征”中可被预见。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饕贪而无厌,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好以智矫法,时以行杂公,法禁变易,号令数下者,可亡也。贵臣相妒,大臣隆盛,外藉敌国,内困百姓,以攻怨仇,而人主弗诛者,可亡也。大臣甚贵,偏党众强,壅塞主断而重擅国者,可亡也。见大利而不趋,闻祸端而不备,浅薄于争守之事,而务以仁义自饰者,可亡也。辞辩而不法,心智而无术,主多能而不以法度从事者,可亡也。解老第二十韩非认为“人心欲利”,思虑熟则得事理,得事理则必成功。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欲利之心不除,其身之忧也。故圣人衣足以犯寒,食足以充虚,则不忧矣。众人则不然,大为诸侯,小余千金之资,其欲得之忧不除也。胥靡有免,死罪时活,今不知足者之忧终身不解。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喩老第二十一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故曰:“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曰:“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也“。邦者,人君之辎重也。主父生传其邦,此离其辎重者也,故虽有代、云中之乐,超然已无赵矣。主父,万乘之主,而以身轻于天下。无势之谓轻,离位之谓躁,是以生幽而死。故曰:“轻则失臣,躁则失君。”主父之谓也。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矣。简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上亡身死。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君见赏,臣则损之以为德;君见罚,臣则益之以为威。人君见赏,则人臣用其势;人君见罚,而人臣乘其威。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夫物有常容,因乘以导之。因随物之容,故静则建乎德,动则顺乎道。宋人有为其君以象为楮叶者,三年而成。丰杀茎柯,毫芒繁泽,乱之楮叶之中而不可别也。此人遂以功食禄于宋邦。列子闻之曰:“使天地三年而成一叶,则物之有叶者寡矣。”故不乘天地之资而载一人之身,不随道理之数而学一人之智,此皆一叶之行也。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羡也;丰年大禾,臧获不能恶也。以一人之力,则后稷不足;随自然,则臧获有余。故曰:“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空窍者,神明之户牖也。耳目竭于声色,精神竭于外貌,故中无主。中无主,则祸福虽如丘山,无从识之。故曰:“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此言神明之不离其实也。说林上第二十二《史记?韩非传》索隐:“《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分上下二篇,上篇汇集了三十四则故事,下篇三十七则。内容广泛,涉及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可读性强。学者们认为是韩非为写作和游说所准备的材料,因而都能围绕韩非的学说,且多在他篇中出现过。用人第二十七韩非在多篇中,反复的强调的见能授官、士不兼官、明赏必罚等思想,更反对心治,力倡法治的法家思想,最后更指出君王应审慎处理与近臣间关系的重要性。其心难知,喜怒难中也。以表示目,以鼓语耳,以法教心。难一第三十六本篇分九则历史故事,韩非依序进行驳论:从效益观点出发反对忠信崇尚诈伪;反对君主“以身为苦”,以德化民,提倡以赏罚和处势治国成语:自相矛盾反对儒家靠推己及人之爱治国,提倡通过“庆赏信而刑罚必”,防止臣重擅主;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反对孔子的礼,提倡不以礼之依违定是非,而以功罪定赏罚;反对臣下极谏,明确君臣之间严格的等级关系;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之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也。贬黜隐士,明确君主与在野的处士的等级关系;“罪刑法定主义”,反对大臣之间分谤,强调依法行责事;若罪人,则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不可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强调以“势”治国,尊主明法;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认为治国之忧不在于一用两用,而在于君主是否有“术”。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难二第三十七本篇分七则历史故事,韩非依序进行驳论:反对省刑,提出“刑当无多,不当无少”;反对仁政,提出不能赏无功,必须诛有过;否定孔子给予文王仁和智的评价;提出成就功业需要“君臣俱有力”;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提出君主只要凭着手中的官职和爵禄就不会“劳于索人”,同时使用大臣时又要始终防范其劫夺和篡弑;探究国家税入的增加主因为“人为”与天功,而非单纯因为地利;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反对君主身先士卒,认为取胜的诀窍在于利用好利恶害的人性,实行信赏必罚。难三第三十八知下明则禁于微,〔禁于微〕则奸无积,奸无积则无比周,无比周则公私分,公私分则朋党散,朋党散则无外障距内比周之患。知下明则见精沐,见精沐则诛赏明,诛赏明则国不贫,故曰︰一对而三公无患,知下之谓也。五蠹第四十九韩非考量历史进化论,认为要使国家富强,君权巩固,政府一定要除去五种人。“蠹”字意指由内部危损整体的木中之蛀虫,五蠹指五种蛀虫,韩非认为为学者(儒家士人,以儒家思想干涉政治)、言谈者(纵横家,游说君王,妄谈外交,却是自身从中牟利)、带剑者(游侠、侠客等,或者墨家钜子,以武力干犯法律)、患御者(逃避征兵的人,影响国防)、商工之民(商人与工匠,不事农耕,囤积居奇,并与农民争利)等,为扰乱政府利益的五种人,必除之。本篇亦为历史上公认的韩非子代表作。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悍,以斩首为勇。心度第五十四韩非认为立国用民,君权务在统一民心,明确建立法制规范,确实执行赏罚。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故治民者,禁奸于未萌;而用兵者,服战于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战其心者胜。圣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专举公而私不从,赏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烦,能用四者强,不能用四者弱。风格特色《韩非子》说理散文严峻锐利,深刻明切,议论透辟,说理周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善用寓言、譬喻和俪句,每多怨愤之辞。典故选摘逆鳞逆鳞,指龙喉下倒生的鳞片。批逆鳞引申为直言诤谏。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说难》第十二自相矛盾比喩言语或行事前后无法呼应,互相抵触。楚人有鬻楯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难一》循名责实形容依照其名来责求其实。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定法》评价辩证观利益可以交换,原则不容侵犯。忽略人价值中之多元性。戒惧防备,偏向负面思考。相对降低团队中个体之主观能动性。人与人间之交往真心诚意。价值观辩证。思想较为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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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蠹》是代表韩非子政治思想的重要论文。作者根据古今社会变迁,实际情况,阐明他所主张的法治思想是合于当时的时代要求的。韩非斥责当时的学者,言谈者,带剑者,患御者和商工之民为五蠹,因而主张养耕战之士而除五蠹之民。相传秦王见此文后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嬴政发出如此感叹一方面是由于此文切中时弊。其中所体现出的法家治国之术正是当时秦国统一天下步骤的催化剂,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韩非子策论文所具有的特色。法家不重文,但为了宣传自己的主张,争取国君的重视,也不能不讲求文字的表达。《史记,韩非传》说“韩非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这正是适应讨论实际问题的需要而形成的特有风格。和《论语》的自然,《孟子》的生动,《墨子》的质朴,《庄子》的谲诡,,《老子》的玄奇,《荀子》的浑厚都不相同,韩非的文章有其独有的特色,那就是犀利恣肆,峭拔峻削。譬如这篇《五蠹》,文章风格就是波澜壮阔,奋扬凌厉,居高临下,语挟风霜,甚至有些危言耸听,肆意褒贬,无限上纲的意味,充分表现出法家森严冷酷,惨刻无情的性格。后人对韩非子在这篇文章中所体现出的文字技巧多予以肯定。如袁了凡说他“胸中如万斛泉涌,滚滚不竭,而纵横变化,无中生有,愈出愈奇。”(《韩非子迂评》)。张榜说它“圆转变化,百出不穷,而条理秩饿抽丝,文彩扶疏,气势蓬勃。”(《韩非子纂》)。孙月峰说它“议论奇,辩难透,是韩文之隽。”(姜思睿《诸子鸿藻》)还有人指出,李斯《论督责书》,晁错《论贵粟书》,扬雄《解嘲》都受其影响。郭沫若在《韩非子的批判》一文中有如下表述:“他(韩非子)能够以普通的常识为根据而道出人之所不能道,不敢道,不屑道。所以他的文章,你拿到手里,只感觉他的犀利,真是锋不可当,大有无可如何,只有投降之势了。”这种高度的赞美,固然揭示了韩非文字的特点,但未必没有夸大其辞的意味。至少“只有投降之势”在我看来就未必妥当。通读全文,我还是发现了不少有待商榷的地方的。
文章开头列叙诸代圣贤,以“守株待兔”的寓言为引证,运用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来讽刺那些“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的保守主义者,可谓开宗明义,一针见血,令人拍案叫绝。
然而接下来作者笔锋一转,阐述“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之理的深层原因时,就露出了他的软肋。作者说“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这实在是个低级的错误。我们都知道,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所以人民只有通过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的方式来维持生存,直到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私有制产生以至阶级国家出现后,共同劳动和均分产品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才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而在老子看来,导致上古“大同”局面消亡的深层原因乃是人类的私心的产生。这其实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的另一种表达。而韩非子把“民争”的原因归咎于“人民众而货财寡”,这在逻辑上犯了“以现象代替本质”的错误。这一根本立足点是谬论,接下来的论证只能是一错再错了。首先,韩非子举“禹之王天下也……以民为先,股无完胈,胫不生毛……”的例子来形容古之天子的劳苦,是犯了个时间错误。“股无完胈,胫不生毛“形容的是大禹治水时的辛劳,而不是成为人主王天下后的劳苦,此其一也,接着,韩非子又说“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众所周知,尧舜禹等上古诸王乃是神话人物,其真实性仍待考。而禅让制作为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后期的一项政治制度,有其合理性与固定性,并非是人主个人意愿所能左右的。故何来“轻辞”一说?即便不是不得已而舍之也至少是“任届期满,吐故纳新”此其二也。最后韩非子得出这样的结论:“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土橐,非下也,权重也。”财多财寡之说已是大谬。无论从总体水平还是人均财产上来看,相信谁也不会接受“原始社会的财产比封建社会的多”的观点吧?而说古时天子势薄亦是无稽之谈,难道大禹因为一点小过失就杀防风氏是势薄的表现吗?说到古时天子之位势薄权轻财寡劳苦,试问夏启又为何为了继承这个苦差事而杀死伯益呢?这不是“重争”又是什么?此其三也。有此三谬,即使得出“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的著名论断,其论证体系也是不能成立的,只能说是诡辩。韩非子如此聪明的人怎会看不出其中的漏洞呢?只是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要极力维护君王权职和国家机构存在的合理性,对于私有制产生的直接表征——国家,他更是要极力维护其地位,以防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深入人心。因此他矫枉过正,一方面回避了生产力发展导致私有制产生的深层原因,另一方面恣意夸大原始社会人主之辛劳,人民之富足,以强烈的现实对比转移读者视线。,用心可谓良苦,手法难说高明。
接下来的一处论断,韩非子采用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策论文惯用手法。但得出的结论,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他引用周文王怀西戎王天下,徐偃王行仁义却亡国的例子说明“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这是何等的片面。秦王采用这样片面的观点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贾谊《过秦论》中提到的“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接下来“偃王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一句更是滑天下之大稽。行仁义而战败,形容宋襄公或许还有几分神似,但亦不至于亡国,而春秋五霸之中,又有哪位是取暴政而强国的?至于辩智而国削一句,相信鲁仲连,烛之舞诸位亦不会同意。抑儒重法,轻言谈而尚刑名本来就无可厚非,只是偏激片面到这样的程度,只怕要贻笑大方。
策论文一向注重逻辑的严密。韩非引仓颉造“公”“私”两字为例,说明“不相容之事,不两立”的道理。受时代局限,韩非子还未听说过“双赢”这个词倒还无可厚非,只是他过分强调仁义与法制的对立的做法,笔者亦不敢恭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直至今日仍是个探讨中的问题,而韩非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武断地下了结论“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进而为了突出法治甚至要求秦王实行“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的“愚民政策”,指导君王玩弄政治手腕的技巧可谓登峰造极。只是历代仁政政治并行不悖的范例数见不鲜。就举秦朝之后的汉朝来说,刘邦崛起之时为收买人心,自然要在进入秦都咸阳时昭显其仁义,故废除严刑峻法。但也不可全无法治,故“约法三章”。而文帝为缇萦救父的孝心所感动,体现的是仁义,但也并未因此废除刑罚,而只是改为处以稍轻的杖击。两者都被后世传为美谈。汉初以“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的黄老学说治国,是一种仁政的体现,但这并不妨碍出现张汤,主父偃之类的酷吏。而董仲舒强调“君权神授”,独尊儒术,更是儒家仁政与法家中央集权制的集中体现。在仁政,法治结合之下,产生的是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不知韩非子若是泉下有知,会作何感想。或许韩非子在当时乱世渴求大一统的时代背景下,是需要有这样的魄力抑儒尊法的,但如果这是导致后来秦朝暴政的直接原因,那他也是难辞其咎的。
笔者还想谈一点的是韩非子文末的重农抑商思想。这一观点早有法家先驱管子,申不害等人提出,论证过,本已无甚新意,只是韩非最终列出的五蠹仍让我有齿冷之感。一方面,我认为韩非打击面过大,没必要因为强调自己的观点而将儒家,纵横家,游侠(墨家的支派),国君近臣,商工之民一网打尽。这未必会让国家更加强大,反而可能使国家陷入落后愚氓的境地。特别当国君是个昏君的时候。另一方面,从个人处世上来说,这样的结尾容易广树仇敌。或许最后韩非遭李斯,姚贾陷害至死和他耿直不知圆通的处世态度不无关系。《战国策,秦策五》中有姚贾谮杀韩非的描写,《史记,老庄申不害列传》中亦有太史公对李斯陷害韩非的述评,这里就不作深入探讨了。
综观全文,《五蠹》结构严密复杂,文风犀利恣肆,辩说剔抉精微,虽有上文所述瑕疵,但仅就文章而言,还是不可多得之佳作。论证上的缺疏恰如乱弹琵琶,虽不循章法,亦铿锵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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