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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08 21:41

读一本书论文范文

暑假读一本好书征文范文(精选11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征文,肯定对各类征文都很熟悉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你知道征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暑假读一本好书征文范文(精选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晚风轻轻的挥动着纯白的绸缎,为夏夜送来几分清凉,手中捧着心爱的书本,心在那星罗棋布的夜空下飞翔。一把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如蒲公英带着绒毛的种子在我的眼帘下粲然飘舞。油纸伞是爷爷送给奶奶的。爷爷说:他不会让奶奶淋着一星半点的雨,一辈子都这样,为她,为子孙后代遮风避雨。后来,爷爷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纸伞和对奶奶的承诺。奶奶对“我”十分疼爱,好像是在完成爷爷未了的心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洪水中,奶奶也与世长辞了,只有那把油纸伞和爷爷的不朽的诺言陪伴着“我”,带“我”飞向了天边的那片云彩。

我知道,油纸伞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美、爱、亲情、责任……小镇的女人们看到的是美,爷爷表达的是责任,奶奶享受到的是爱,“我”依恋的是亲情。往往是这样,我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份美好,在现实生活中,这份美好则要依附于一个实物,油纸伞就是一个实物吧!捧着心爱的书,看着,看着,眼泪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眼中恍惚出现“冬瓜”与施诗挥泪告别的场面。接着,“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飞向了蓝天深处。

“冬瓜”原名叫吕尚书,和施诗是同桌。他们的关系十分要好,施诗经常带巧克力给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学之前都会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写在一张纸上,然后交给施诗。因为施诗总是粗心大意,忘记或弄错今天要写的作业。正好施诗和冬瓜的座位间有一个小洞,巧克力和纸条可以从中穿过。就这样,巧克力和纸条的一次次交换,小小的洞中竟已贮满真挚的友谊。但一次意外夺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诗之间的宝贵的交情。施诗孤独了吗?不她明白,冬瓜没有走,仍陪在她身边,只不过她看不见他,但是,施诗每天放学后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写的作业。

毕业典礼上,冬瓜真的出现了,只不过,他是来和施诗道别的,冬瓜必须得走了,因为他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已逗留了这么长的时间,只是因为怕施诗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弄错了。

是否存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吗?如果相信,它就会在那里,它和我们看得见的这个世界共同讲述了一些故事,有点惊悚,有点怪诞,但绝对美好。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的友情竟如此伟大,它可以让人毫无私心的奉献着,不求一丁点回报。但话说回来,你想拥有这份无私的友谊,你必须先无私待人,让别人感受到你那无私的心。

书香馥郁醉人,书香恬淡静雅,书让我的心得以宁静,书让我的生活时刻充实。忽然,一颗流星划过,感觉手中攥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啊!竟然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是书送给我的吗?我自语……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哥哥居然说得出每个体育明星的名字,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于是我便开玩笑的问:“喂!哥哥,请问你知道吗迈克尔·乔丹的电话是多少吗?”没想到,哥哥居然反问:“对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听了很久。你知道吗?快告诉我!”我大笑起来时却惊讶的发现:哥哥居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幽默感。

而让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那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书的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间的灵思,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攻击。

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议长觉得左右为难,若是表决,无论结果总是不愉快的。于是他急中生智,笑着说:“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就须把拐杖挂在门口,那嘴也该挂在门口,手脚应该摆在保管处。”引得全场大小,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

又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的批评伏尔泰,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他只是一笑:“我们双方都弄错了!”不过短短几个字,就用幽默化解尴尬的场面,又做了有力的反击。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幽默不是讽刺,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却不刺伤人;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在这当中,便显示了幽默与被幽默的胸襟与自信。

所以,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人们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宽广,充满智慧的人们,越富有幽默感,看来,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我们小学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是幽默感应该在我们的学习、生活点滴中慢慢陶冶。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

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

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她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无助,她的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她却过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我读完《生命流泪的样子》后,它描绘的故事深深地让我感动。

我非常同情盛欣怡,小小的年纪,却要承受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人们常说,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吧,她的妈妈就要锻炼她的独立意识,培养她做家务活的能力。所以每一天的家务活都包在十二岁的欣怡身上,欣怡做得非常认真,但是她的妈妈却总是发脾气。

读到这儿,我真的有点为欣怡打抱不平,她做得那么认真、努力,却总是换不来妈妈的鼓励,反而还对她发脾气,就连欣怡也忍不住对妈妈说道:“你知道吗?我现在每天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去学校!虽然同学们欺负我,可是我还是愿意呆在学校,我最害怕就是放学!每天放学我都不想回家,我讨厌这个家!我不愿意看到你!”欣怡真的受了很多委屈。

但当我读到书的尾幕,我看到了妈妈写下的日记,我哭了。原来妈妈对欣怡的一切苛刻和狠心,并不是因为她对女儿的爱有所减弱,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痛苦需要发泄,而是妈妈要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更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妈妈对欣怡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所以,我们要知道,母亲不管干什么,都是在为你好,对你更深沉的爱。

看完这本书的以后我的心情很不好:对于孩子们说,过早失去父母,是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不过,生命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了出来,到了秋天,它们就会凋落飘零。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着来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生命的轨迹大都是如此。但是我们坚信,母爱一直会伴在我们的我们的身旁,也会用她们全部的生命关爱保护我们成长。

今天,我因为闲着没事干就看了一本叫《我们永远不分开》的书,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所以我认认真真的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这个故事感动了。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苏婷宝的小姑娘和她的外婆老姜茶。因为老姜茶老了很淘气,所以大家都直呼其名叫她老姜茶,但是婷宝却和老姜茶关系比其他人要好,她们有一个秘密基地叫“快乐老家”,这个家里面有很多成员:七厘伯伯、通讯录先生、唐老鸭、等等。她们在快乐老家过着快乐的生活,七厘伯伯做饭很好吃,唐老鸭负责每天叫大家吃饭……她们就这样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而他们快乐的秘密就是老姜茶说的活一天,快乐一天。

正是这一句话对我启发特别大,活一天,快乐一天。虽然老姜茶老了,而且经常闯祸,但是她喝咖啡、唱越剧、多愁善感,追求自己想要的快乐。我们也要像姜茶一样,有追求、有活力,活一天开心一天。

《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真好看!这个故事很真实,是个有趣的故事:苏婷宝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的外婆老姜茶没了房子,寄宿在苏婷宝家,苏婷宝的小姨、妈妈都不喜欢苏婷宝的外婆,不当她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一天,老姜茶帮苏婷宝缝了一个蕾丝娃娃,告诉苏婷宝一个秘密,说她有一座蕾丝宫殿,里面有美丽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洁白的。

最后,老姜茶去了快乐老家,也就是她说的蕾丝宫殿,苏婷宝被困难一路追赶的也去了快乐老家,那里有许多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

苏婷宝外婆老姜茶给苏婷宝说,要是有不开心的是要说出来,不说,肚子会疼的!往好处想,老姜茶把苏婷宝的不开心事一一都消灭了,让苏婷宝走出自卑的困境,甚至用一把旧伞提醒了苏婷宝的妈妈一定要做一个‘好妈妈’。

苏婷宝外婆老姜茶真伟大!使苏婷宝快乐了起来。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关于读好书的议论文优秀作文?

  读书拓展了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读书的乐趣是无限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关于读好书的议论文作文,欢迎参阅!
  读好书的议论文例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能够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能够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忙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能够明智,能够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我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我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读好书的议论文范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读书,是为了让我们增加知识量,是为了让我们学到课本之外学不到的东西,扩充我们对其他知识的补充,而读书,也是有技巧的,在此刻的书店里,琳琅满目,让你看的眼花缭乱。各种各样的书,各式各样,让你不明白到底去看那一种书了,其实也不难,你去选取图书时,先明白,你想读那一类的书,如历史,文学,童话……多看几本这种型别的书,觉得哪本书的资料更好,字型更适宜,就去选取哪本。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下方,我们要关注另一个在读书时要意注的问题,那就是,保护好自我的眼睛。为什么在学校,往往都是学习好的戴眼镜,学习不好的反而不带了呢,不是因为学习不好的就不看书了,因为他们的看书时间短。那有人就该说了,“虽然我近视了,但我的知识量比他多,还是我好。”但往往这种人反而是错的,知识量不够,能够慢慢补充,毕竟时间还很长。但眼睛近视了,那但是永久也挽救不回了呀。而且如果你的眼睛不好,你的一些理想就会灰飞烟灭。在看书时,在注意时间的把握,这本书就算再吸引你,你也要把握时间,虽然多多看书有好处,但没有个度也是不行的。还有就是看书时的姿势了,此刻大多数人,都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也包括我***但大家明白吗,躺在床上看书是很毁眼睛的。所以为了自我好,必须要把握好呀。

  在读书中,我们肯定会为书中搞笑的情节而哈哈大笑,也会为了一些凄凉,悲惨的情节,而默默流泪。在读书时,我们的表情是千变万化的。随着社会的加速发展,人们对书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而我对书却没有什么要求,只要适合我的年龄段,只要我喜欢,还有就是只要书中的字型不要太小就行。书都是一样,不管是哪一类书,都能够为我们带来知识。文学类的,带领你走进诗歌、散文的王国。历史类,让你感受到历史的精彩。就连漫画,也可让我们充满幽默细胞……书,都是好的,记住吧,读书只会让自我更上一层楼,让我们一齐翱翔在书的海洋中!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 *** 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应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这是最浅显的作用。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著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著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开启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能够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能够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巨集大,能够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能够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能够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能够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著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能够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能够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十分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寒假读一本好书征文

寒假读一本好书征文范文(通用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征文吧,征文没有题目、题材、格式的限定,与作文大体上一样。那么你有了解过征文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寒假读一本好书征文范文(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鲁迅的《一件小事》是一篇很短的小说,主要情节是:在一个刮着北风的冬天,“我”坐着人力车出门去。当人力车夫正在大道上奔跑时,车把带倒了一个从道旁横截过来的衣着破烂的老妇人。当时“我”看到老妇人并没有受伤,而且也没有别人看见,就想叫车夫快些开走。可是车夫却立即放下车子,挽起老妇人,并到巡警分驻所去承担责任。这时“我”突然觉得车夫那“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这篇小说,使我产生很多联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抗日战争,经过无数革命先烈的流血牺牲,抗日终于胜利了。

像《一件小事》中所描写的在北风呼啸中还得顶着风霜,冒着雨雪拉人的车夫和头发花白、衣着破烂的老妇人那样的劳动人民,现在也早已翻身了,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国家还并不富强。因此,我们更应该像鲁迅那样关心人民、热爱人民和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从《一件小事》中我还知道了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我们要虚心听取老师、同学们提出的意见,要勇于承认并改正缺点错误。我们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只满足他取得的一点点成绩,听不得别人的批评,也不愿意去自我批评,骄傲自大,那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圣者,只有经过不断严格地要求自己,才会有进步。像鲁迅这么伟大的人物都毫不客气地批评自己、检查自己。我们更应该这么做。

鲁迅的名字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但认认真真阅读鲁迅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虽然读的是很短很短的《一件小事》,但鲁迅那种热爱人民,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却深深打动了我,并将永远铭刻在我心中,成为鼓舞我前进的动力。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书来看看就选《军犬黑子》。

文章讲述了一头叫黑子的军犬。一次,指导员给它一个任务,找出谁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来,但指导员看了连连摇头。最后黑子的自信心被击败了,它选了别人。指导员最终把答案告诉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泪珠,头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导员。这件事让所有人都懊恼。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而且我认为文中的指导员也不该那样做,换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样的反应。不过黑子的反应也的确让我出乎意料。因为,在这之前,我认为只有人才会有尊严。但我错了,哪怕是一条狗,也会有自己的尊严。人与动物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尊严。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剥夺被人的尊严。记得有一次是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个同学讲话。当时我本不想去理会,但是他们声音越来越大,我实在忍不住。我就把他们2个骂了,就连其他同学也听见了,后来我很后悔,我骂人不对,影响同学们的友好团结,还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错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晚风轻轻的挥动着纯白的绸缎,为夏夜送来几分清凉,手中捧着心爱的书本,心在那星罗棋布的夜空下飞翔。

一把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如蒲公英带着绒毛的种子在我的眼帘下粲然飘舞。油纸伞是爷爷送给奶奶的。爷爷说:他不会让奶奶淋着一星半点的雨,一辈子都这样,为她,为子孙后代遮风避雨。后来,爷爷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纸伞和对奶奶的承诺。奶奶对“我”十分疼爱,好像是在完成爷爷未了的心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洪水中,奶奶也与世长辞了,只有那把油纸伞和爷爷的不朽的诺言陪伴着“我”,带“我”飞向了天边的那片云彩。

我知道,油纸伞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美、爱、亲情、责任……小镇的女人们看到的是美,爷爷表达的是责任,奶奶享受到的是爱,“我”依恋的是亲情。往往是这样,我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份美好,在现实生活中,这份美好则要依附于一个实物,油纸伞就是一个实物吧!

捧着心爱的书,看着,看着,眼泪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眼中恍惚出现“冬瓜”与施诗挥泪告别的场面。接着,“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飞向了蓝天深处。

“冬瓜”原名叫吕尚书,和施诗是同桌。他们的关系十分要好,施诗经常带巧克力给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学之前都会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写在一张纸上,然后交给施诗。因为施诗总是粗心大意,忘记或弄错今天要写的作业。正好施诗和冬瓜的座位间有一个小洞,巧克力和纸条可以从中穿过。就这样,巧克力和纸条的一次次交换,小小的洞中竟已贮满真挚的友谊。但一次意外夺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诗之间的宝贵的交情。施诗孤独了吗?不她明白,冬瓜没有走,仍陪在她身边,只不过她看不见他,但是,施诗每天放学后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写的作业。

毕业典礼上,冬瓜真的出现了,只不过,他是来和施诗道别的,冬瓜必须得走了,因为他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已逗留了这么长的时间,只是因为怕施诗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弄错了。

是否存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吗?如果相信,它就会在那里,它和我们看得见的这个世界共同讲述了一些故事,有点惊悚,有点怪诞,但绝对美好。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的友情竟如此伟大,它可以让人毫无私心的奉献着,不求一丁点回报。但话说回来,你想拥有这份无私的友谊,你必须先无私待人,让别人感受到你那无私的心。

书香馥郁醉人,书香恬淡静雅,书让我的心得以宁静,书让我的生活时刻充实。忽然,一颗流星划过,感觉手中攥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啊!竟然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是书送给我的吗?我自语……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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