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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8 22:17

卫生法毕业论文

  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人才培养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1
  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

  一、当今医疗面临的法律问题

  1.1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众所周知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治病救人,但由于医学科学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医生执业行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这个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激化,引发大量的伤医和杀医案件,从同仁医院的徐大夫被砍伤,哈医大实习医生命陨刀下,到浙江温岭大夫血洒诊室然而,每次惨剧后医生群情激愤,悲伤不已,而医生之外的群体,则少见关心,更别提感同身受的悲愤。这些鲜血的事实,已经让很多的家长和医学生在思索医疗工作的人身安全问题,甚至考虑转换专业。

  1.2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医疗纠纷均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具体表现为医疗投诉多,要求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及伤残鉴定的多,要求医院巨额赔偿的多,医院败诉的多,新闻媒体参与的多,纠纷处理困难的多,社会影响增大的多。目前我国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健全,因为医疗是专业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是举证倒置,医院和医生必须举证伤残或死亡与常规的医疗行为无关,而部分患者或家属在不理解医疗过程及结果,或是高额的赔偿不能满足时,就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投诉,动辄聚众闹事,打骂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甚至聘请职业医闹将问题升级。部分媒体缺乏医学知识,盲目炒作,推波助澜,是医疗纠纷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1.3医生的法律知识缺乏

  现有的医学培养体系更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医护人员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进行病案的记录时,作为医护人员可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但在法律层面上则不是单纯的“记录不全”,而被视为“证据不全”,往往会直接导致医疗官司败诉,医护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有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等认识不到位,在进行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未尽到很好的医疗告知义务,或是措辞不当,未让患者充分理解手术的风险性和术后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存在性。往往会导致部分患者误以为手术完就万事大吉,一旦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预后不佳时,就迁怒于医院或医生,引发纠纷。另外部分医生忽视病人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在进行临床见习生和实习生的带教时,在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实习医生,或让其独自处理病人,造成医疗纠纷。

  1.4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民众的抱怨。目前我们的医疗资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对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而边远地区则医疗资源匮乏,造成三甲以上医院人满为患,三甲以下医院则门可雀罗,民众就医困难。医疗改革将医疗市场化,要求医院自负盈亏,不排除部分医院过度医疗情况存在,加重患者负担。而“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依旧无法破解,让医生成为直面矛盾的具体对象,承受更多的伤害。医疗市场化也让民众以为医疗过程如同日常消费,往往忽视医疗过程的专业性,按照自身意愿来解决医疗问题,在医疗后果达不到自身意愿时,及迁怒于医生,无形中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对立化,造成伤医甚至杀医问题频发。

  1.5社会舆论推波助澜

  近年来,部分新闻媒体在不了解医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医疗纠纷当作社会新闻热点,连篇累牍地报道。并且部分报道过分渲染医院的阴暗面,如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服务态度不好等,而选择性地忽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容易误导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就联想到医院闹事,损害医院及医生声誉,将当事医生及医院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影响事件的依法合理解决。

  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

  2.1了解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

  有调查显示目前的医学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没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认为专业课程太多,没空学习。在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从事医疗高风险行业的医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作为未来医生的医学生要认识到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和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医疗教学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师生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2.2完善培养方案,增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

  目前的医学生培养方案,重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轻执业素质及执业法规方面的学习。而现实的医学学科发展中,出现很多诸如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基因工程等医疗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医疗事件,而涉及了众多的法律、伦理知识。大部分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均未开设专门的医疗相关法律的课程,我校也仅有预防医学专业有16学时的选修课学习《卫生法》。因此可以说对于医疗相关法律的学习,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们从培养方案着手,增加相关法律的学习课程,才能通过共同努力,培养出即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医学生,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医疗活动时不会手足无措,无法可依,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2.3端正师生教法、学法的态度

  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师生对于不在教学培养方案内的医疗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重要性都认识不够。医学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仅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任务,相较于其他专业都要难而重,因此大部分学生都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对整个医疗行业及个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端正教法、学法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大方向来讲,有助于改变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医疗纠纷繁多的现状,小的方面也能在医疗工作中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2.4改变教学方式,融普法教育于专业课堂

  在推进医学生强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课程外,改变传统的仅传授医学专业知识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实际案例,在结合学习医学知识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是不错的选择。如我们在讲述硅肺时,选择的就是河南开封张海峰“开胸验肺”事件,此案例社会影响大,学生有兴趣从专业角度了解事件的医学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他们明白从患者角度讲是维权,对职业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来讲,是渎职,犯罪。将法律知识的灌输融合到具体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日积月累,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

  2.5开办普法知识讲座

  在没有条件开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的院校,可以通过邀请校内外的法学专业人士,利用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相关的社会案件,对医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目前非过错的医疗纠纷增多,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对医疗活动及后果理解的差异,如对手术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数患者及家属等同二者,然而在医学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医生未尽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释,那么会出现医学上的肿瘤手术成功,但患者及家属认为就是痊愈,一旦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就会归咎于医生,认为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纠纷。

  三、结语

  目前整个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医患双方的矛盾日渐尖锐,作为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不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还可以在冲突中保护自身作为公民的同等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医患对立关系的转变尚待体制、医方、患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2
  浅谈医事法律专业法律诊所教育

  摘 要 在医事法律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培养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加强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适应社会的能力。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高校在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时,应针对我国目前“大法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机构、经费、师资、制度、案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保障。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实践 法律诊所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并于2000年引入中国法学教育中。到2011年底,已有144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一次成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在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存在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诊所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尚未明确。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后,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就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身份和地位也难以明确,进而影响了社会各届对法律诊所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经费不足。一方面是学校本身教育经费支持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这方面的收入。

  第三,案源不充足。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专业性强,援助对象有限;且社会各届特别是当事人对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不信任,故法律援助案件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

  第四,课程设置尚未明确。因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法学院校一般将该课程定为大三以上及研究生的选修课,但高年级学生本身就业压力大、学习任务重,如何将课程设置合理并达到预期目的,各高校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对课程的实施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安排。

  第五,评价体系不明。作为新兴事物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因其涉及环节多、周期长、分散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对如何评价其教学成果、如何保证其教学质量还缺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价标准、质量监控体系等系统的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医事法律专业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对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其共同的目标,医法人才的这些特性都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医疗纠纷或其他医事案件,逐步学会处理医事案件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在现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实践技能理解和掌握,使教与学达到有机统一。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与人相处的协调能力,也能够在此锻炼和实战阶段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地进入社会。

  (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通过积极参加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对人才的社会要求,加深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理解,正确地定位自己,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在实践的活动中明白自己知识结构的“短板”,使得学生能够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在诊所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希望和寄托,从而培养其坚定的法律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其过硬的职业素质。

  (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有着比单纯法学专业教师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具备文科与理科双思维、医学与法学双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而现实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又相对缺乏。法律诊所教育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同时,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习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成为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研究人员。

  三、医事法律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相关前提和保障

  (一)机构的保障

  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环境,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要设立“法律诊所”,加强实验设施投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内“大法学”开设法律诊所的情况,法律诊所机构主要是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法律地位、职能及作用尚未得到法律的相关保障,故笔者建议高校应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经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以真正实现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教学目的。同时,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等)资源,通过让法学专职教师带队参与、指导学生实习的办法,开展诊所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程、系统地了解司法活动。最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建立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司法医学鉴定活动,一方面在鉴定专家的指导下参与医学鉴定,增强医学实践知识;另一方面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讨论和解决鉴定所涉的医事案件和法律,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法律诊所的教学目的。

  (二)经费的保障

  由于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没有创收的条件。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经费支持,设立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通过与校外的法律援助机构横向合作获取资金;同时,因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争取社会的捐助。如高校设有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则高校应加大对该机构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既是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也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应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对既承担鉴定又承担实践指导教学的老师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支持法律诊所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师资的保障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诊所法律的实践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绝对主体,而只是充当辅助者、引导者、资源提供者、协调者和督促者等角色,而且需要系统、全面地了解案情并全程指导学生。高校医事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学教师虽然可以担任法律援助的导师,但因其时间精力有限,容易使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实现全程、系统的指导,还可以保证实践指导的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提高专职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由司法鉴定专家来担任,但如同本校的专职法学教师一样,本校的教师和专家兼任的鉴定人虽然层次高、水平高,但不稳定且自身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繁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业务扩展和发展规模,还会使司法实践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积极为鉴定人争取利益,调动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同时,吸引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司法鉴定机构,走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并行的道路,以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四)制度的保障

  首先是学校层面上的制度保障。学校应将诊所法律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大纲和模块式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客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方案。同时,在加强对实践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在职称评聘和核算工作量等环节应给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平等的待遇,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

  其次是所设机构内部制度上的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和司法法学鉴定机构应制定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交流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学生法律实践的顺利实施、开展。

  (五)案源的保障

  真实的案件是法律诊所教育主要的教学资源。因此,不管是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司法医学鉴定机构,都要通过各种办法广开案源。一方面,法律诊所可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电话咨询、在医院设咨询点、进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诊所,争取当事人上门;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妇联、卫生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得到其大力支持,争取充足案源,并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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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事业管理论文范文

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 教育 是我国卫生事业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卫生事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加强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思考

卫生事业管理论文摘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在人们以牺牲健康换取物质生活的同时,人们的健康遭受着严重的侵害,此时,医疗卫生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也愈加重要,而作为卫生事业单位中核心工作的预算管理更是不容忽视。现阶段,我国卫生单位预算管理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编制预算不科学、执行预算不严肃以及缺乏预算管理监督和预算分析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详细地对其分析,并做出相应的解决之道。

卫生事业管理论文内容

关键词:卫生事业单位 预算管理 现状 对策

卫生事业单位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并且,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 热点 。基于我国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起步比较晚,发展比较缓慢,现阶段内,仍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现从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监督、考评等方面,具体阐述现阶段内我国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一、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环节存在的问题

1、预算观念不正确,预算意识淡薄

我国预算管理要求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其事业发展计划编制未来一个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对预算编制不重视,认为预算是走过场,走走形式。预算编制时未能对下一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估计。忽视科学的预算编制是对未来卫生事业工作开展的一个资金方面的保证。未能理解科学的预算编制在卫生事业单位 财务管理 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

2、 预算编制时间仓促

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制为“二上二下”,时间在每年的10月开始到次年的人代会结束。通常财政局在9月份布置下年预算的编制工作,9月底前完成“一上”工作,与此同时每年的人员变动及正常晋升等预算追加也要求在该时段完成。对于单位规模较大,人员增减及晋升变动频繁的单位,追加预算的工作量较大。而预算编制时间紧迫,部分卫生事业单位为了赶预算,在调查取证和分析推测的环节上很难保证质量,也很难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3、卫生事业单位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职能部门的协调性

上至一个国家下至一个组织团体都离不来各个成员之间的团结合作,团结合作是提高综合力量的象征。现阶段,我国卫生事业单位呈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尤其是预算管理部门更为显著,一些领导人认识财务预算管理无非就是钱的问题,而钱的有关问题是财务部门的事。故而,预算管理工作理所应当是财务部门的事,与别的部门毫无关系,因此,禁止其他部门插手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长久恶性循环下去,将会导致财务部的有关人员不得不单打独斗,日夜奋战唱独角戏。由于缺乏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语言沟通,势必会造成单靠财务部门苦思冥想编制出来的预算管理制度,其质量以及可行性的价值性极低的低下。

(二)卫生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

1、 收入管理不规范

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未将应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纳入到单位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隐瞒、截留部分财政资金和其收入,私设小金库,形成“体外循环”,助长贪污腐败现象。

2、 支出管理不严,预算执行严重缺乏严肃性

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在审批支出时不严,出现支出不合理,大量的无预算支出或者是超预算支出。年终决算时,各项经费支出帐务随意调整,以求决算通过。预算执行未能做到专用专用,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不一致,使其失去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三)缺乏有效的预算执行监督考评体系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责任制的缺乏,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预算执行取得的成绩得不到激励和表彰,长期如此下去,极大的影响卫生事业的开展和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缺乏预算执行差异性分析

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对支出记账时未按不同的项目进行分类核算,或是记账混乱,不能提供准确的项目实际支出情况 ,这样为预算执行的情况分析带来了困难。部分单位忽视对预算执行的进度及支出结构的否合理,结余或超支原因的分析等,未能发挥分析预算管理,对 以后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对策

由以上论述可知,现阶段内,我国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卫生事业单位的长治久安,因此,这就需要卫生事业单位在针对以上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与探讨,之后为解决问题做出相应举措,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改革预算编制

1、改变预算观念,重视预算管理

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应当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充分认识预算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并做好预算工作,而不仅仅是靠财务部门单打独斗。因为预算编制涉及单位各方面,包括人员经费i、公用支出、日常业务支出、专项业务经费等等。其中专项业务经费就需要业务部门认真分析下一年度的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编制预算。此外要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对与预算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保证预算编制所需时间

在预算编制之前,要合理安排时间,并提早1-2个月开始做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对本单位的事业发展进行充分的预计。业务部门上报各项业务经费,财务等部门编制其他各项经费,并与业务部门进行反复的沟通和磋商。保证预算编制可以得到各方面的充分研究分析和酝酿,可以较好的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和财政支持的结合。

3、科学编制预算,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改进预算管理工作

对于仍采用增量预算编制 方法 的事业单位应改用零基预算法,将各项费用基数重设为零,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结合财政拨款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宏观微观因素,合理的预测各项收入、支出并编制预算,尽量杜绝增量预算方法下可能因为上年实际数与本年情况不符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更好地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坚持预算编制的全盘考虑,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充分考虑各项业务经费的轻重缓急,从单位卫生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综合权衡各项经费。

(二)扩大预算范围、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

卫生事业单位预算范围应包括单位所有的业务收支情况,坚决杜绝收入的体外循环和私设小金库现象。进一步强化卫生事业单位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与下属经营实体脱钩。

预算的编制工作只是预算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证预算的有效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要进行事中和事后的控制,对于事中的控制主要是要合理确定支出项目,加强对费用的审批程序的把关,对经费支出的审批要依据预算进行控制。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控制,防止有限的财政拨款被浪费以及挪用等。对于预算的事后执行情况的控制主要是要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对将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并能节约资金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于滥用资金甚至违法挪用资金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严惩,甚至交由行政处罚机关进行相应的惩处。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一方面,各项预算在执行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对应相应的预算口径,预算执行进度直观。另一方面,单位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后各项支出透明化,这样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单位的不合理支出情况。

(三)建立有效地监督激励体制

建立有效地监督激励体制这就需要卫生事业单位在传统监督机制基础之上不断完善与创新,同时,建立责权利与奖罚制相结合的制度,坚决实行“有功必奖,有过必罚”采取以上 措施 ,不仅能够大大提高预算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可以不断推进卫生事业单位长期发展,使其预算管理制度立于不败之地。

(四)加强会计系统控制,做好预算差异分析

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能够及时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财务数据,为预算分析提供基础。事业单位各部门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掌握预算的完成情况及与预算是否发生偏离,及时予以纠正。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全年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分析其产生差异的主客观原因, 总结 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管理 经验 和存在的不足,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预算管理是卫生事业单位管理的有效手段,卫生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原则,采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建立预算考评机制,强化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卫生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迈上新的台阶。

卫生事业管理论文文献

[1]陈匀.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改革实践与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 2010,(10)

[2]海湖.完善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考[J]北方经济, 2010,(22)

[3]刘莉.我国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模式探讨[J]大连大学学报, 2009,(04)

浅谈卫生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论文摘要

摘 要: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在发达国家已有七八十年历史,我国虽然早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改革理念,但实践过程却十分缓慢,并且遇到很多困难,卫生行业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卫生事业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百姓生活,还会影响国家发展,社会进步。21世纪,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和综合能力的竞争,卫生事业单位要寻求更大的发展,必须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对卫生事业单位至关重要。

卫生事业管理论文内容

关键词:卫生事业;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R-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 编号:1002-2589(2012)21-0074-02

在各项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中,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已成为卫生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如何发现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是卫生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经营方略。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卫生事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开发和利用战略做进一步的探讨。所谓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动态管理,即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在尊重、信任的前提下,使人才资源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

“人力资源”这一概念曾先后于1919年和1921年在约翰.R.康芒斯的两本著作《产业信誉》、《产业政府》中使用过,康芒斯也被认为是第一个使用“人力资源”一词的人。但当时他所指的人力资源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人力资源概念相差甚远,只不过是使用了同一个词而已。直到1954年,美国管理大师彼德·德鲁克在其著作《管理的实践》中再次提出这一概念,并加以明确界定。“人力资源”其基本定义为,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人力资源管理,就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实行人力资源管理是为了保证组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最大限度地开发与管理组织内外的人力资源,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维护与激励组织内部人力资源,使其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其人力资本得到应有的提升与扩充。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和目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人力资源的基础是人,不是仪器,不是设备,更不是人事档案;2)人力资源指的是对组织、对价值创造有贡献作用的人,不是任何人;3)人力资源的价值需要经过组织的合理开发和管理,不是天生就有的;4)人力资源管理既要考虑组织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员工个人的发展,强调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我国卫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一直以来,不管是医院,还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国卫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卫生事业单位的发展,也制约了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字面上、概念上的差别,更重要的是管理者思想上的差距,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是一种进步,是一种飞跃。现阶段,我国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者水平较落后,观念守旧

目前,大多数卫生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或分管人事的领导都是由上级行政部门或党组织直接任命的,且基本都是医学类专业 毕业 的四五十岁年纪的中年人,长期从事卫生事业或医疗工作,本身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 管理知识 和必备的管理技能,人力资源专业素质不高。这种现象符合我国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任命与工作年限、职称晋升等因素挂钩这一事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样的管理者对卫生事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正是这些管理者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脱离实际,抱着老一套人事管理模式不放,不接触、不接受新鲜事物,严重影响了卫生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人才难吸引,流失严重

人才是一个单位实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最基本元素,没有人才一切管理方法都是空谈。近几年,虽然卫生事业单位已经出台政策加大力度招揽人才,引进人才,但是受卫生资源有限和编制数限制的影响,卫生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人才吸引难的问题。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县级市以下卫生事业单位,更难引进人才,有些单位甚至两三年招不到想要的人才。即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卫生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人才流失海外、继续深造的问题,更有许多寒窗苦读五年、七年卫生类专业的人才在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后改行,放弃从事卫生事业,这些都和卫生事业单位提供的条件不够优越,人才吸引力度不够有关。

(三)人力资源机制缺乏竞争性和激励作用

2009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要求在全国各级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首先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全额事业单位为开始,目的就是将工作绩效与工资薪酬挂钩,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但是实施至今,效果不尽如人意,很多单位依旧沿用过去的等级工资体系,薪酬高低仍然主要受职位高低影响,忽视学历和工作成果,缺乏工作分析、岗位 说明书 ,人才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考核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建立起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考核机制和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激励机制。

三、卫生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探讨

(一)改变思想,重视人才,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人力资源是卫生事业单位发展的第一重要资源,只有重视人力资源,重视人才,卫生事业才能得以发展。卫生事业单位从整体到个人,都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及时发现人才,创造条件吸引人才,加大科技投入留住人才,提升单位的硬件设施水平,提供能让人才大展身手的舞台,对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实行特殊薪酬待遇。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结合人才自身条件和单位需要,为人才创造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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