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作假举报
学位论文作假举报
可以选择电话举报。
关于论文造假等问题,学校专门发布公告,告知举报途径,监督举报电话为057186929271。
可以选择写邮箱举报。
论文代写能举报吗
论文代写能举报。
根据教育部2013年开始施行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等作假情形,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且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对出现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视情节轻重分别核减招生计划,国家学位主管部门可暂停或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的行为不仅是有悖于学术道德的学术欺诈行为,更可能会破坏国家考试和学历文凭的管理秩序,对国家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毕业论文代写怎么举报
毕业论文代写可以拨打02767861490举报。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学校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电话为02767861490。
发现论文代写如何举报
找校领导或教育局。
教育部明确指出对参与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为了有效遏制学位论文造假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
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风建设、严格论文审查。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三是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各自职责。四是要加强教育宣传。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要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六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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