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贷毕业论文
小微贷毕业论文
我写的是银行小微贷款业务的现状与趋势,很好写。祝你成功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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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物流企业的融资问题与对策创新
摘 要:文章对我国小微物流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出发,阐述了融资难现象。接着运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小微物流企业融资难的三大原因,即小微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较低、银行长期向大企业倾斜和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最后,针对问题,结合案例,提出了三个对策,即政府建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银行业改进贷款管理制度和发展物流金融业务。
关键词:小微物流企业;融资;贷款;竞争环境;物流金融
中图分类号:F275.6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is article researches on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micro logistics enterprises. Firstly, describe the phenomenon of financing difficulties based on the statistical data of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Then, analyses the three main reasons of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micro logistics enterprises by applying the method of case analysis. Those are the low credit rating of small micro logistics enterprises, banks lean heavily toward large companies for a long time, and the lack of fair and orderly competition environment. Finally, aiming at the problems,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ree countermeasures with cases studies. Those are the government builds the market environment of fair competition, the banks improve loan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logistics financial business.
Key words: small micro logistics enterprises; financing; loan; environment of competition; logistics financial business
近年来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小微物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据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司2011年做出的统计,中小物流企业在融资方面非常困难,至少有一半的企业融不到资金。小微企业融资占比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不成比例。
2013年融资难仍未缓解。深圳是我国重要的空海枢纽和外贸口岸,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2013年对该市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中的174家小微物流企业抽样调查显示,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较高,小微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资金。调查显示,76.4%的企业通过自筹或向股东借贷的方式融资,23.6%的企业从银行或民间借贷公司获取贷款。从企业融资情况看,通过贷款途径融资的企业中,86.8%认为融资有困难,仅有13.2%认为融资比较容易。
本文研究的意义就在于发现小微型物流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探索融资难的解决对策,帮助改变小微型物流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促进物流业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1 小微物流企业融资难现象
小微物流企业一般靠自有资金起步,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成为最主要的企业发展资金来源。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持续扩张,资金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
1.1 设施设备的投入压力。物流行业是资金密集、劳动力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网点建设,运输、装卸设备以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投入。
1.2 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如人员工资、设备租赁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购置和维修费、物流业务外包的垫付款等。
1.3 客户应收账款压力。客户越多,客户规模越大,物流企业流动资金占压越大。
1.4 业务保证金和押金所占压的流动资金压力。物流企业与货主企业签订合同时,为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部分货主企业需要物流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些物流企业向铁路、民航等部门包车、包机,也需要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2 原因分析
2.1 小微物流企业“多、小、散、弱”,信用等级较低。小微物流企业基本上是属于个体、私营性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透明。在这些企业中,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缺乏管理人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普遍存在。
由于小微物流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银行“惜贷”、“慎贷”,甚至“恐贷”的现象比较普遍。以工行的小微物流企业信用评级标准来看,主要有四个指标:生产经营场所、仓库面积利用率、网络建设和最大买家集中度。由于小微物流企业固定资产往往很少,尤其是做第三方货运代理或者快递行业的小微企业。运输车辆是流动的,属于不动产,贷款作抵押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放心。而作为仓库和办公地点的房子,大部分都是租借的,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另外,由于资金紧张,小微物流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大多比较滞后,这也阻碍了小微物流企业与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数据对接,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和企业的发展。例如,自从2004年3月扬子石化就成功上线了ERP系统,业务涵盖了物流管理体系,但由于众多为扬子石化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小,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导致对接瓶颈,高效、节能的无纸化网络办公系统只能在扬子石化、南京炼油厂、南京化工厂等处于供应链上的几个大企业结点之间进行。最后,小微物流企业的业务往往通过渠道营销,有固定的产品或服务购买方,因此表现出比较高的买家集中度,这都是风险因素。从这四个指标来看,小微物流企业的信用等级是极低的。
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资金安全,在贷款时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业绩等材料的审查是相当严格的。小微物流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往往不能按照银行要求拿出正规的资料,如:完整的会计报表、完税票据等。这样,银行对企业财务真实数据的审查难度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面临的风险较大,很多银行都不愿做。
2.2 银行长期向大企业倾斜,贷款业务单一,缺乏创新。小微企业贷款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需求较急、频率较高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较少, 融资的复杂性使其融资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表1是来自中国工商银行2000年度研究报告。
表1说明大企业的贷款特征更能迎合银行在利润和风险上的经营目标。与各类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大型物流企业等相比,中小物流企业规模小、经营行为短期化,贷款风险比较大。对于同样数额的贷款,银行对中小物流企业贷款比对大物流企业贷款的业务量要大得多,进而交易成本也大得多。所以长期以来大的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从贷款利率上看,银行对大中型企业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采取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下浮。但对中小型企业,一般都会采取上浮利率。
2.3 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现代物流服务业是规模经济效益递增的行业,我国第三方物流行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市场高度分散,在1万至1.5万家第三方物流企业中,绝大部分企业市场份额在2%以下,不能达到规模经济标准。如果物流行业存在着规模经济壁垒,那么小微物流企业没有上升的潜力和空间,势必阻碍小微物流企业向银行融资。笔者认为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是三大原因当中的最重要原因。
第一,产业政策缺乏。对小微物流企业缺少土地、税收、资金等政策性的扶持措施,即使有也没制定实施细则使之不能落到实处。没有政策性的措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公共信息、物流标准化、物流法律法规、物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建设。
第二,政府行为方面。政府不依法行政给企业带来高昂体制性成本。交通、税务、公安、海关、商检乃至发改委、经贸委,这些本应给企业提供服务的政府部门,却想方设法利用职权谋取利益。许多政府部门自身对物流就缺乏真正的认识,意识不到办事效率低对社会物流造成的巨大损失。
第三,市场因素方面。市场准入低导致恶性竞争、市场秩序混乱。地方保护在制约全国性物流企业的集团化与规模化进程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不公平竞争。市场不公平竞争还表现在例如国家铁路及港口下属的物流企业能优先使用本属于社会的资源。例如有的国有企业自办车队为的是解决关系户,导致整个企业无效率。
第四,体制机制问题。迄今为止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体制机制仍是困扰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瓶颈,阻碍了小微物流企业的发展。
首先,运输部门的体制分割造成了物流资源的分散浪费,并阻碍了现代化物流服务方式的发展。现代化的物流服务方式是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的,需要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统一协调以便于转换。而目前各种运输方式的多头管理、相互分割和独立发展造成了诸多问题。如按照多式联运理念,集装箱抵达港口后通过铁路直接运往各地是最集约化的集散方式,然而著名的洋山港东海大桥却并未建成公铁两用桥,造成了目前抵达洋山港的集装箱只能先从船上卸到运输车上,经过大桥然后再装到火车上的多次捣短现象。再如一个物流企业如果要在国内从事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等包含多种运输方式的货物运输,它必须向不同部门的有关审批单位提出申请,手续繁琐、效率低下。另外,目前不同运输方式在运输组织、服务规范、技术及装备标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有效衔接,因此很多企业只能用单一的运输方式来开展物流服务。
其次,管理体制机制的不畅还导致了部门、行业的割裂和地方保护现象。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形成社会化的物流系统和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网络。由于各管理部门、各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多从本部门、本行业和地方利益出发,致使许多部门间办事难度大,地区间物流活动受到割裂或阻碍。一方面,有些地区对本地和外地的运输、物流企业等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另一方面,一些物流企业想方设法寻求部门或地方政府的保护,造成一种不正常、不公平的竞争格局。
最后,部门间出台的政策虽然很多,但未能互为补充、相互促进。近年在国家政策和舆论给物流业的发展提供非常广阔的空间和支持的带动下,物流相关部门和行业如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也都制定了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制约,各部门出台的政策虽然很多,但并未能实现彼此之间的有效融合,各部门也都是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流业的发展,但勿容置疑,也带来了一些交叉和矛盾的现象。
3 对策研究
众所周知,“竞争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最大动力”,一方面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加快建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出 [本文由www. 提供,第 一论文 网专业代写教育教学论文和本科毕业 论文以及发表论文服务,欢迎光临]台一系列政策加强对小微物流企业的扶持。另一方面银行要大力创新业务模式,发展小微企业的物流金融。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3.1 政府建设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世界各国政府从本国国家利益出发,都在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手段来推动本国物流水平的持续改善,有些经验值得借鉴。
美国健全的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为物流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的物流政策法规随着经济环境和技术的变化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放松运输管制,1991年通过《陆路多式联运效率法》,1996年提出的《美国运输部1997~2002年度战略规划》是美国物流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指南,是美国物流发展整体规划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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