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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研究缠足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9 20:13

女性研究缠足论文

据一位西方汉学家记载:慈禧太后当权时,曾邀一位西方人聊天。西方人说,他很看不惯中国女人的缠足行为,不知中国人为何要如此残忍地损坏身体。慈禧虽也知道那是一种畸型的美,令人难以接受,但一下子又想不出辩解的理由。过了几天,她让一位在西方生活过多年的束腰女子到跟前来,吩咐她拿去束腰的箍带。第二天,这个女子就病倒了。慈禧再与那位西方人会面时,就理直气壮地说,你们为了美而束腰,比我们为了美而缠足好不到哪去!
毁形伤身追求美丽并不是古代中国人的专利。古今中外皆然,似乎都在凸现一种女子的体态美。乍一看来东方的缠足和西方的束腰,风马牛不相及。但事物是普遍联系而非孤立存在的,尤其当缠足和束腰同作为一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美”的象征时,其中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对比中找到中西方文化的异同。
一、东西方文化的相同之处
  缠足与束腰虽然其形式大不相同,但都是一种极端的身体装扮方式,都是用毁形伤身的方法来达到“美”的目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女性用牺牲自己身体来取悦男性的方式,有着相似的产生及存在的原因:女性以一种变形的体态美来表现自己的交换价值。女性的这种变形美,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是表明了父系社会男权至上的思想,男子对女子社会统领地位而产生的苛刻审美要求,当时社会的男性主体身份的成熟和女性客体地位的确认。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女性身体成为审美的客体,成为有交换价值的载体,“成为那个时代男子可以享用的奢侈品,并且是最珍贵的奢侈品”。①也就是说,女性最终目的是成为男性赏玩的工具。因此,女性不得不借助于外力使自己的身体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标准,在服饰、道德礼仪、行为规范等方面,建立起一种以符合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规范的魅力,那些精心包缠的小脚,那些紧束的腰肢,都在极力炫耀着不同文化下女性的性感,它反映出的是中外文明前工业社会时期在社会政治经济形态、社会阶层等方面的一些共同特性,以及当时女性相对于男性的交换价值。从女权主义的角度看,就是男性对于女性的迫害,基于男性的审美要求,迫使女性选择外用妨碍行动或者是有害身体健康的疼痛不堪的方式去讨好男性。“美即是自然”,欧洲的束腰和中国的金莲小足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它们都以“性”为起点,以“美”作掩护,以男女之间的互相征服为副产品,而以“性”为其最终归宿。男欢女爱之间,而在特定的时期,或者在特定的人群中,女性腰肢的极度纤细和小脚的极度娇小常常能激发出男性极度的性欲。
二、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之处
  (一)文化根源不同
1、中国的儒家思想和宋明理学下的缠足
中国的文化基础是儒家、道教、佛教的伦理标准。儒家伦理强调君臣父子夫妇的纲常等级秩序,视三纲五常为不可违背的伦理规范。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是男性主宰的社会,缠足本是宗法制度男性中心社会对妇女禁欲的要求,对妇女千裹万缠,是认为可以拘束其身、禁乱步、敛性情。男性之所以喜欢小脚女性,最主要的原因是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和社会模式。
古代中国女子不仅地位卑微,而且受到严重的约束和压制。宋明理学在深化传统“女教”学说同时,还进一步发展更为细密的束缚女性的礼仪规则,更是将对女子的禁锢推行到极致。女子要温良淑贤,纤弱轻柔,稳重端庄,“情愿死,不失节”。在这样的社会潮流之下,缠足很快地被发现是推行女教很好的手段。缠足,使女性从生理到心理完全失去与男性抗衡(平等)的可能性,她们惟有听从摆布,才能生存;缠足,既不影响女性作为性对象和生育工具,又能使之服服贴贴,自甘卑贱;缠足,可以使女子无论未嫁已婚者,均应在家操守贞节孝道妇道;缠足还可以减低女子出嫁后逃跑的风险,因为,不管什么性质的逃跑行为,缠足都造成很难逾越的障碍。
2、西方的古希腊罗马、基督教文化下的束腰
西方文化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希腊和罗马的艺术、哲学、政体以及基督教的道德和法律传统。在欧洲《圣经》被视为人们生活中所遵循的道德伦理准则。它以超越性的宗教信仰和理性精神来产生自我的道德约束,其思想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女子的要求这无疑都和束腰紧密结合起来。束腰之风从13世纪下半叶开始,到17、18世纪达到繁盛,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掌权时期,这种令人迷醉的S型葫芦身材成为维多利亚时代淑女的标本。
维多利亚女王继位时,正处在传统和现代的冲突与融合的时期,这种新旧交替尤其在道德领域有明确而具体的体现,即被称为“绅士风度”的行为标准和向上流社会看齐的价值取向。随着英国经济和政治制度现代化的完成,整个民族不约而同地向上流社会齐,并最终成为一种民族文化的心理积淀和社会风尚。由于贵族垄断了文化教育与文化消费,贵族的“典雅”方式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导致全社会普遍追求其“高雅”情趣,完成向“贵族化”的转化。
在这种观念下束腰无疑是这种贵族风气的最有力的佐证。束腰衣尽力将女性的腰部束在18英寸以下,这种桎酷式的穿着方式很符合基督教的禁欲主义思想,因为传统的观点是“节制的性爱是保持健康、维护男性统治的基准。”所以紧紧地束腰衣可以很好的禁止女性的欲望。而且束腰衣的穿着可以表现出上流社会的仕女的美好姿态,体现上流社会淑女优雅的姿态,拉开与下层社会的距离,保持贵族风范。同时因为束腰衣必须手工制作,价钱昂贵,且穿着方式通常是由背后系带,需要仆人帮忙束腰、拉紧。这样的穿着和调整体态同时也是种身份象征,是对于贵族和平民的身份划分的一种方法,使人一眼就望出仕女的上流地位身份。
(一)审美观念不同
1、东方的含蓄风韵
小脚美这种畸形的审美观念,首先是源于中国古代男性病态审美心理。中国传统社会,女子是否美丽,自古就有苗条纤小这种标准。儒家文化所谓“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男性要求女性懦弱纤细、步履轻盈、举止舒缓、轻声柔气、温柔驯服。因此男性在玩弄女性时,对女性美的要求的病态发展就成了弱不禁风,病不胜衣的畸形美,直至人为折磨妇女肉体,硬缠成三寸小脚以悦意于男性。
缠足审美观极端地发展是由男性变态性欲需求造成的。男人们认为女子遭受这种痛苦后,可以表现出独特的美。古代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人们深信女人的小脚会带来性的愉悦和快感,性事活动是先由脚部摸起。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古人相信足能受孕,且生子的缘故。男女调情,也往往先从小脚开始,而有些女子为了引诱自己爱慕的男子,总是大肆卖弄“莲钩三寸”。结果异性欣赏提倡,女人们忍痛效法,并成为被社会所追逐的风尚。
小脚被当作一个爱恋对象而予以崇拜和歌咏,同时被历代名士风流一唱三叹。他们不惜笔墨,极尽渲染,在文艺作品中渗透着性意识的渗透,春宫画、香艳诗、色情小说等,无不体现女人的三寸金莲和由它引发的淫秽形象。写到美人,经常要夸奖一番小脚漂亮,就连唐白居易、杜牧、苏轼等也曾用十分痴迷的诗句赞叹女性小足的美态。
小脚女性自身的认同。很多人认为女性在缠脚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被动无语的状态,是社会和传统的压力迫于女性缠足,但很多人忽视了女性的自我感受,事实上,“纤足女子与大脚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气扬,自以为高人一等,歌谣中就有“大脚婆娘去降香,瞧着小脚心里慌”这样的话。“真小脚,要爱俏”更是把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
2、西方的人体膜拜
维多利亚时代传统女性甘愿扮演社会所赋予的角色,她们只是上帝手中柔弱的工具。男性的天职就是为了拯救和保护“柔弱”的女性。女子美不美,有没有教养,是不是贵族,很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看腰束得够不够细。但事实上,知道在适当的时候晕倒,也是那时候衡量淑女的标准之一。从男性的角度,束紧的腰肢可以缔造出纤细的S型曲线,满足他们保护弱者的男性的雄心,纤细的腰肢还可以引起男人的性欲。纤细的腰肢尤其是骑士阶层追捧的对象,束起腰肢的贵夫人高高在上,有利于男性单膝下跪的求爱方式。
西方审美理想体现出对人体的膜拜,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学的最高境界便是“照事物应有的样子去模仿”。对人体的模仿、再现,对性特征的强化便成为西方的主要特征。多用夸张、强调手法,借助精确量体、缝制,把人体桎梏于一种既定的对肉体的模仿和夸张中,大力表现个性,强调夸张的人体曲线美和性别美。紧身胸衣集中体现了西方为了达到这一追求所做的努力。
美的产生和发展,感受和创造,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它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原因。束腰与缠足同是性别歧视和压迫的产物,但是又由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束腰和缠足又揭示了不同的社会文化根源,体现了东西方不同的审美情趣。对这两种典型的中外身体装扮方式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外文明在社会经济、文化形态、审美方式等方面的异同。

对裹脚的看法

对女子缠足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有不同的说法,较普遍地认为女子缠足始于南唐。南唐李后主有宫嫔窌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珞,中作品色瑞莲,令窌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这就是中国妇女缠足的起源。<
到了宋代,女子缠足就逐渐开始推广。《墨庄漫录》云:“妇女缠足,起于近世。”《辍耕录》云:“元丰(宋神宗年号)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
《宋史·五行志》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北宋徐积《咏蔡家妇》诗,还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以上都是宋朝的妇女开始缠足的证明。QZ<U`~
到了元朝,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元伊世珍《琅环记》云:“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由此可知元代已视妇女裹足为圣贤经传不可移易的信条了。白珽湛《渊静语》云:“伊川六代孙淮咸淳间为安庆倅,明道年五十四卒,二子相继早世,无后。淮之族尚蕃衍,居池阳。妇人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由于当时女子缠足已成风俗,而伊川族中妇女不肯随俗,白珽湛就要加以特别记载了。{>[c
到了明朝,女子缠足之风更盛,都认为这是时髦的表现,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足为献媚男子之具。《板桥杂记》曾记载一些妓女之足,如顾媚弓弯纤小,腰支轻亚;张元清在少年场中,纤腰龋步,亦自楚楚,人称为张小脚;顾喜,趺不纤妍,人称为顾大脚;等等。这种情况,在当时许多性文学作品中都有反映,例如《欢喜冤家》第十八回《啄金莲》诗云:濯罢兰汤雪欲飘,横担膝上束足衣,起来玉笋尖尖嫩,放下金莲步步娇。踏罢香风飞彩燕,步残明月听琼笛,几回宿向鸳被下,勾到王宫去早朝。k9!<VI
还有,《金瓶梅词话》第四回里,西门庆在王婆家勾搭武大的老婆潘金莲,就是从桌下偷窥与暗捏潘金莲的小脚开始的。《刁刘氏演义》里王文利用替刁南楼妻子刘氏看病把脉的机会,向刘氏调情,也是从小脚下手的。V5@,G
由于男子迷恋缠足的女子,往往过份影响精力,明朝中叶时有个叫黄冈瞿的人竟异想天开地要以女子缠足来御敌。他在《徵君九思》里建议在御边时对敌人要“诱化其俗,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惰于击刺。”这种弱敌制敌的“妙策”真是荒唐透顶。但是其中有些看法似乎还是正确的,那就是女子缠足,男子迷恋女人的小脚,是一个国家、民族腐朽、堕落的表现。zj&i5g
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对社会的严酷统治达到了一个顶峰,对女子的压迫也达到了一个顶峰,女子缠足之风也达到了一个最高点。但是,这里也有一些曲折。和明朝腐朽的统治阶级相比,入主中原的满族统治者开始时还是生气勃勃的,他们认为女子缠足是一种敝俗,从顺治二年起就下诏严厉禁止。康熙元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可是,旧的习俗是根深蒂固的,人心总爱缠足,几年间架诬纷起,事情很不好办。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入关的旗人妇女也纷纷效仿。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女裹脚,于是旗女不得不保存其天然双足,而汉人却越来越变成“小脚狂”。h*

关于古代女性为什么比男性身份低下的论文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原始畜牧业产生并与农业相分离,体力劳动的重要性开始突显。这样,男性逐渐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创造者,母系氏族逐渐被父系氏族代替。

  父系氏族制度建立以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原有的优势地位发生逆转,男性地位开始上升,女性地位下降。男性逐渐掌握社会生产中的大权,将女性排斥在外。女性不仅失去先前拥有的各方面优先权,而且随着社会保障的丧失,她们自身也沦为男性的附属品。这种逆转同时也为封建时期的男尊女卑奠定了基础。

  进入封建社会,由于前期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转变以及西周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度等因素影响,男尊女卑观念形成。

  《易经·系辞》中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就将男女关系以尊卑、贵贱表示出来,把男尊女卑说成是一个自然法则。

  《诗·小雅·斯干》最后两章说:“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意思是说,生了儿子,要把他放在床上,给他穿华美的衣裤,让他玩玉器。他那响亮的哭声,光彩闪耀的衣服,都表明他将来高官厚禄,可以振兴家业。而生了女儿,只能用布包起来,将她放在地上,给她玩纺锤,只要她将来能操持家务不用父母担心就行了。可见女子一生下来就不得人欢喜,而由于男尊女卑观念的深入人心衍生出来的条条框框又进一步束缚了女子的个性,使女性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

  从女性政治地位来说,封建女性没有政治参与权。红颜祸水之说,使女子无论是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还是间接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都会遭到强烈反对。中国古代文化中塑造了一系列女子亡国的形象,国家的衰败、朝代的更替罪皆在女子,这种关于国家灭亡原因的荒谬解释,在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盛行不衰。女子参政被视为国家的耻辱,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历史上虽然有吕后和武则天专政,不管其功过如何,其始终被视为国家的叛逆者。

  从女性经济地位来说,在封建家庭中,一切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务的管理权都统一掌握在男性家长手里。“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家庭中是没有地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剥夺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不仅如此,女性连支配自己嫁妆的权力也没有。《唐律》规定妻子嫁妆的所有权属于丈夫;明清法律规定女子嫁妆由夫家掌管,寡妇改嫁时财产任由前夫家处置。封建社会的女性可谓是彻底的“无产者”。
  从女性教育地位来说,儒家教育旨在维护男权统治,于是“理所当然”的将女子拒之门外,使女子的受教育权限遭到限制,也丧失了进入学校学习的机会,只能在家中接受有别于男子的有限的教育。而中国古代女子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便是“礼教”及“妇道”,将贞节、服从、柔顺与卑弱定为中国女子的终生追求。班昭的《女诫》里就有关于卑弱、专心、曲从等方面的专门论述,强调对女子进行“从人”的教育、为奴的教育,因此对女子才智发展方面的要求在中国古代社会受到漠视,甚至是给予否定的,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

  从女性婚姻家庭地位来说,女子的地位也是相当低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封建婚姻的合法形式。在中国,婚姻重在宗族的嗣续,于是一夫多妻便成为古代的通例。平民可以买妾,贵族可以娶妻置妾养妓,而帝王更是妻妾众多,女子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和一个生殖工具而存在。同时,在行为规范方面,女子必须以“三从四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三从”即“幼从父,嫁从夫,老从子”,也就是说一个女子,在出嫁前要顺从父母、兄长;出嫁后要顺从丈夫;老了以后,丈夫死了,就要顺从儿子。“四德”即“言慎、行敬、工端、整容”,这四个方面是专门为丈夫和夫家所设的对妇女的规范。除此之外,妇女还必须恪守贞洁观:一女不事二夫,须从一而终;丈夫死后,女子要为丈夫守节(未嫁夫死,也要守节),寡妇不能改嫁,否则被视为“淫妇”。封建统治者甚至设立贞节牌坊来表彰守节的女子,以此来满足男性对女性的独占欲。有的女子在丈夫死后,甚至要作为殉葬品以死殉节。

  从女性健康地位来说,妇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

  可见,封建社会的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和健康等方面来说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封建礼教不仅束缚了女性的发展,也使其沦为男性的附属品,在男权社会没有任何独立人格可言。

大家来谈一谈中国女人的缠足(裹小脚)的历史?

中国历史文化一直是源远而流长,有些好的文化,会被传承至今,有些不好的陋习,同样也会被时代摒弃,就好比古人喜欢的“三寸金莲”;听其名,意其会,如果足,真成三寸会好?不觉得吧,时代也不会容忍此美,只因为这是君王的风流陋习,也是封建社会下的糟粕,伤害的,是那无数女子。

1.美奂下的缠足

缠足的历史渊源传于南北朝,南史曾这样提及过“美足”:“又凿金为莲华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

什么意思?

相传南北朝时期萧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宠妃潘玉儿任贵妃之前,乃原大司马王敬则的乐伎,由于脚步生莲,舞姿时,甚是美丽动人,而萧宝卷一见喜之,随后还命人将金子凿制成莲花贴在地上,让潘玉儿行走,以及舞步,从而叫做“步步生莲花”。

此后,莲花生步不胜娇,尤为广传,广传里,意指潘玉儿乃“三寸金莲”,不然如何被萧宝卷看重纳入宫中,甚至萧宝卷死后,萧衍都想窥视这步步生莲。

2.南唐后主李煜版本下的缠足

公元969年间,南唐李煜在位后,宠妃张丽华兴起一股受宠潮,那就是缠足,由于李煜审美畸形,后主张丽华为满足李煜癖好,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状,然后舞步金莲花之上,此后,李煜再也无法离开那迷人的小脚。

也是至此,宫中为了一争恩宠,相继裹小脚,由于此举大大满足了李煜的风流韵事,李煜还大肆表扬,因此,裹小脚在这个时期,上到宫中,下到贵夫人,皆被其影响,形成了一股潮流风气。

《宋史·五行志》曾这样记载:“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这是历史据正下得缠足。

南宋时期,缠足是北方习俗,后宋室南迁后,才将这个习俗带至南方,在当时,缠足并不是任何一位女子都有资格裹小脚,而是家里有点殷实的女性才会裹小脚,裹小脚在当时,被定位“阶级层”。

南宋时期的裹小脚仅限让脚裹得细直一点,因为北方人脚宽,不易嫁,还会遭人耻笑;在当时,裹小脚也并非“骨骼折裂、关节脱位”。

直至元朝时期,男尊女卑的概念,缠足被道德绑架,需符合“三从四德”礼教,从而性质就变成陋习。

元代伊世珍里的《琅环记》曾这样记载:“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

美曰“为了延嗣后代”,缠足后,女性的足就会形成脚趾畸形,只要足部接触地面就会重心不稳,因为全身的重量皆集中于踵部,相当于女性想要走路,是在用踵部走路,因此,每走一步,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就有了影响。

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曾这样说过:“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阐述的就是男尊女卑,为了将妇女禁锢在闺阁里,满足独占欲望,从而缠足成病态,女性出门也因此需要帏车之载。

由此可见,封建里的女性有多卑微,而以上种种,在封建社会里,皆屡见不鲜,直到民国之后,彻底禁止。

缠足至民国前,不仅是旧时代的悲哀,也是一种旧时代的美,看每个人的取舍。

总结:有人说,缠足的价值就是为了避免女性出去“放浪”,归根结底,还是封建社会下的陋习,哪怕科学证实古代为了提高生育率而缠足,但还是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女性,当然,它的可取之处,不单单在于提高生育,例如裹了小脚的女性走路因为不稳,会形成风摆柳的效果,一路走,一路扭,腰肢上下摆动形同“高跟鞋”,据文人阐述,这种走路姿势美极,不缠足的女性,是走不出这妖娆步伐;所以,不管是审美、还是可取、亦或者陋习,都各有各的好处,以及坏处。

作为古代人,也许觉得是好,作为现代人,也许就是陋习,毕竟,有句古话这样讲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映衬在女性这,为了美,过把瘾,委屈下足貌似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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