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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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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预算编制探讨
摘要:本文作者介绍了室内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现状及要求 ,指出了室内装饰工程预算需注意的问题,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装饰工程;预算编制;探讨
中图分类号:U65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确定室内装饰工程造价预算,必须在装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装饰方案的提出进行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施工方案到初步设计和施工阶段,均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才能对设计方案的优秀程度、投资的使用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1 室内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现状及要求
建筑装饰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优秀的建筑装饰能够体现人的艺术性,具有良好的实用性。随着我国装饰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做好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现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的管理体制按其管理分工,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和地区统一定额。这种状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设计、招标和施工的诸多不便,弱化了国家对定额标准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促进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的开拓发展。
在我国装饰施工的目前情况下,为了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施工单位首先应该不断的提高装饰施工的水平,并在提高装饰质量的同时做好装饰工程的预算工作。其中,施工人员是施工质量的生命线,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就必须极强施工队伍的建设,适当的加强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保证这些施工人员能够不断的学习新知识,不断的在提高施工质量的同时改进施工方法,达到节约造价的目的。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在具体的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保证装饰工程预算的相对准确性和严密性,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费用控制,从预算、施工到决算层层把关,以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2 室内装饰工程预算需注意的问题
2.1 提高装饰管理人员的素质
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的项目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致使先进的成本管理理论和方法在装饰工程中得不到应用。因此,必须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通过学习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和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不断的增强成本管理意识,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将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和成本控制技术与装饰工程特点相结合,运用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法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
2.2 树立成本控制意识
目前我国建筑装饰企业由于大部分延续了建筑业的管理模式,在成本控制方面出现了许多经营思想与组织管理上的缺隐,产生了诸如成本控制责任不明,成本控制流于形式,成本开支的范围未能全面考虑成本的补偿,许多规定不尽合理等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成本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其难点不在于物,而在于人,在于人的管理思想,在于人的成本意识。
现代成本控制提出了一种崭新的经营观念和成本经营模式,它要求对传统的企业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2.2.1 在经营思想上破除单纯依靠提高工程造价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思想,对立“低成本,高效益”的观念,着眼于企业内部挖潜改造,降低成本。
2.2.2 在成本经营上变成本的事后核算为事前的成本控制;变成本开支的实报实销为先算后用,限制使用;变财物部门的单兵作战为全员参加的成本控制;实现“哪里有费用,哪里有成本控制点”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2.2.3 在分配上,建立和完善谁节余谁受益,谁超支谁受罚的管理制度。
2.2.4 在考核上,变过去单纯考核人员消耗指标为不仅考核人员而且考核与成本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解决成本控制过程中职责不明,归属不清的问题。从而把项目成本与全体员工的经济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全员参加成本管理的氛围和格局。让参与施工项目管理与实施的每个人都意识到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对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所产生的重大影响,那么,各项成本管理工作才能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得到贯彻和实施。
2.3 运用好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装饰单位工程造价计价的核心环节。室内装饰工程造价按工程项目核算具有单件性,需要就各个具体工程,按程序计算其造价。装饰工程是一个周期生产过程,历经方案的提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等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经济关系。因此,造价计算也应分阶段进行,形成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价与合同价的确定、施工结算、竣工决算等环节,最后得出工程的实际造价。作为单位工程,装饰工程也或多或少地由各类分部分项工程组合而成。其造价只能是各个不同分部造价的汇总。由于装饰工程构成的复杂性,我们更应注意选择装饰工程造价的编制方法。
2.4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是审核工程预算的依据,是工程结算的基础。由于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够,或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这就显示出审核人员在审核中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现场实现情况为依据的重要性。或者以施工图设计和现场经济签证为依据,或者以现场实测取得数据为依据,严格按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逐项进行核对。为防止超规模施工,应严格按审定设计方案进行控制,凡任意扩大工程量部分,不能进入结算。在建安工程和装饰工程单独承揽时,应注意工程内容和范围的划分,避免重复计算,例如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的找平层或整体面层,门窗口和扇,给排水管线和洁具,照明中的灯具,吊顶的预埋件等工程量易重复计算;测量数据当场核对、分析、确定,审核人员根据现场测量结果,结合有关施工过程记录、签证,综合分析确定工程量;隐藏工程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检查签字,否则按最合理最经济的状态推测计量。
2.5 加强工程直接费的控制
2.5.1 材料费的控制
工程成本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在装饰工程项目成本中,材料费约占工程成本的75%-80%,因而,应将控制材料费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控制的措施有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按工程进度计划采购供应材料,避免因材料大量积压而增加了材料的损耗和保管费用;对于常年使用的大宗材料,如膨胀螺栓、自攻螺钉、电焊条、绑丝、水泥、黄砂等可根据经济订购批量订货。
2.5.2 人工费的控制
从定额的编制时间和执行时间来分析,定额的人工费具有滞后性。在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的控制具有较大的难度。尽管如此,我们可以从控制支出和按实签证两个方面来着手解决。首先是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费;二是考虑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适当补充一些;三是如产生预算定额以外的用工项目应按实签证。
2.5.3 机械费的控制
机械费的控制要尽量减少施工中所消耗的机械台班量,通过合理施工组织、机械调配,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同时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降低大修、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支出,加强租赁设备计划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从不同角度降低机械台班价格。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突进,特别是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市场条件下,施工企业要想增加市场份额、实现经济效益,必须做好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因此做好装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赵斌.工程预算定额在招投标中的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1,(8).
[3] 韩一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探讨[J].企业导报,2010,(11).
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一、引言
1、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把国家建设成富裕的小康社会战略计划正在实施,小康社会不仅体现人民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它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拔地而起。市政工程是我国发展的前哨,靓丽的城市夜景,弯沿曲折的道路、水渠,都是我们市政业的产物。当然对于我们市政业来说,每建设一个工程,首先要对工程进行策划,这里策划,就是我们讲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因此下面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方法进行浅说。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及必要性
1、基本宗旨: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宗旨是,按照市政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律、施工工艺规律和经营管理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方案、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计划,有效利用施工场地,优化配置和节约使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使竞争取胜,经营科学有效,施工有计划、有节奏、能够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作用: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指导市政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全局性的技术经济文件。
首先,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市政工程承包组织的需要编制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内容既包括技术的,也包括经济的;更确切地说是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文件,既解决技术问题,又考虑经济效果。所以,它是一种管理文件,具有组织、规划(计划)和据以指挥、协调、控制的作用。
其次,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全局性的文件。“全局性”是指,工程对象是整体的,文件内容是全面的,发挥作用是全方位的(指管理职能的全面性)。
第三,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承包全过程的,从投标开始,到竣工结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应当发挥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中的作用,使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但在管理中发挥作用,更要在经营中发挥作用。
3、必要性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必要性首先是由市政产品的技术经济特点,市政施工的技术经济特点,以及市政工程交易活动的特点决定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主要有3点,即固定性、多样性和庞大性。与市政产品的特点相对应,市政施工的特点也有3点,即流动性、单件性和露天性。市政市场交易活动的特点主要也有3点,即市政产品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同时进行(统一性),市政产品活动的阶段性和长期性,交易活动结算方式的特殊性(预付款、按月或按阶段结算和竣工后结算)。这些特点使得市政施工、管理和经营活动非常复杂,必须事前认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才能确保成功。例如市政施工的单件性(即一次性),决定了市政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不重复性,不可能有现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可供使用,必须在施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针对性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以保证成功地进行施工。再如,市政产品的庞大性,不仅使露天生产不可避免,而且使生产所需的资源耗量庞大,施工时间长,操作条件差,环境多乃恶劣,只有通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才能确保资源优化配置,施工进度合理,施工工艺适当,排除各种干扰。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承包者要取得施工任务,必须在市政市场上参加竞争。承包企业要竞争取胜,就必须进行充分筹划,确定对策,并满足招标方标书中有关组织方面的要求,这就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另外,市政工程施工的复杂的施工工艺,对施工技术的特殊和高难要求,需要处理好的众多协作配合关系,施工准备工作的复杂性、大量性和长时间性,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强相关性等等,都要求具有科学、严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种类
根据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设计阶段和编制对象的不同,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投标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标前设计),另一类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标后设计),后者又可分为三种: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标前设计是为了满足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需要而编制的;标后设计是为了满足施工准备和施工的需要而编制的。市政施工单位为了使投标书具有竞争力以实现中标,必须编制标前设计,对标书的内容进行规划和决策,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标前设计的水平既是能否中标的关键因素,又是总包单位招标和分包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它还是承包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提出要约和进行承诺的根据和理由,是拟定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的基础资料。这两类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见下表。
种类 服务范围 编制时间 编制者 主要特性 追求主要目标
标前设计 投标与签约 投标书编制前 经营管理层 规划性 中标和经济效益
标后设计 施工准备至工程验收 签约后开工前 项目管理层 作业性 施工效率和效益
对于施工难度大、施工技术复杂的公共改造工程,在编制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后,还应编制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各分部工程的施工。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工程、钢筋结构安装工程、大量土石方工程等等。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突出作业性,主要是进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技术措施设计。
四、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代号、地址、总规模、生产能力、总投资(或总造价)等;
2)工程组成、面积、结构、造价等(可列表说明);
3)工程特点、地区特点、场地特点、地质水文特点、施工条件、技术经济条件、气候条件、地震裂度等;
4) 设计单位、设计进度,市政概况、结构概况、设备安装概况等;
5)工程承包合同目标:工期及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境主要材料用量、承包合同中乙方的义务描述。
(2) 施工管理组织
1)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图;
2)各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的职责分工;
3)拟建立的主要规章制度;
4)内部承包规划和合同管理规划。
(3)施工部署及主要施工方案
1)分包计划;
2)劳动力筹集计划;
3)材料与预制构件供应、采购、订货规划;
4)市政机械设备选用(自备、购买及租赁)计划;
5)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工作任务安排;
6)主要单体工程施工方案初步设计;
7)分期分批施工规划。
(4)施工准备规划
(5)施工总进度计划
(6)各种资源需用计划
(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8)施工项目质量体系的设计
(9)成本目标控制规划
(10)安全环境控制目标及风险管理规划
(11)指标计算与分析
2、施工组织设计的重点内容
不论是哪一类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都相当广泛,编制任务量很大。为了使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得及时、适用,必须抓住重点,突出“组织”二字,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和方法,时间与空间,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阶段与全过程,前方和后方等给予周密的安排。
从突出“组织”的角度出发,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编好以下三项内容:
第一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前者的关键是“安排”,后者的关键是“选择”。这一部分是解决施工中的组织指导思想和技术方法问题。在编制中,要努力在“安排”和“选择”上做到优化。
第二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进度计划,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工期计划。这部分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顺序和时间。“组织”工作的得力,主要看时间是否利用合理,顺序是否安排得当。巨大的经济效益寓于时间和顺序的组织之中,绝不能稍有忽视。
第三个重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总平面图,在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是施工平面图。这一部分是解决空间问题和施工“投资”问题。它的技术性、经济性都很强,还涉及许多政策和法规问题,如占地、环保、安全、消防、用电、交通等。
总之,三个重点突出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时间和空间三大要素,这三者又是密切相关的,设计的顺序也不能颠倒。抓住这三个重点,其他方面的设计内容也就好办了。否则其他内容既无法设计,设计出来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五、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
1、技术经济分析的目的
技术经济分析的目的是,论证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算,通过科学的计算和分析比较,选择技术经济效果最佳的方案,为不断改进与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水平提供依据,为寻求增产节约的途径和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信息。技术经济分析既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之一,也是必要的设计手段。
2、技术经济分析的基本要求
(1)全面分析。要对施工的技术方法、组织方法效果进行分析;对需要与可能进行分析,对施工的具体环节及全过程进行分析。
(2)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抓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三大重点,并据此建立技术经济分析指标体系。
(3)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要灵活运用定性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应用定量方法。在进行定量分析时,应对主要指标、辅助指标和综合指标区别对待。
(4)技术经济分析应以设计方案的要求、有关的国家规定及工程的实际需要为依据。
3、技术经济分析的指标体系
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施工周期、劳动生产率、工
程质量、降低成本、安全指标、机械化施工程序、施工机械完好率、工厂化施工程度、临时工程投资比例、临时工程费用比例以及节约三大材料百分比。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工期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质量指标、安全指标、降低成本率、主要工程工种机械化程度以及三大材料节约指标。这些指标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完成后进行计算,并反映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文件中,作为考核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经济分析指标可在图表所列的指标体系中选用。其中,主要的指标应是:总工期、单方用工、质量优良率、主要材料节约和节约率,大型机械耗用台班数以及单方大型机械费、降低成本额和降低成本率。
4、技术经济分析的重点
技术经济分析应围绕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环境、五个主要方面。选用某一方案的原则是,在质量能达到合格(或优良)的前提下,工期合理,成本较低。例如:
(1)基础工程应以土方工程、现浇混凝土、打桩、排水和防水、运输进度与工期为重点。
(2)结构工程应以垂直运输机械选择、流水段划分、劳动组织、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模、浇灌及运输、脚手架选择、特殊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为重点。
(3)装修阶段应以施工顺序、质量保证措施、劳动组织、分工协作配合、节约材料、技术组织措施为重点。
单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重点是: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劳动力使用,场地占用和利用,临时设施,协作配合,材料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环境保护。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经济分析重点是:施工周期,大流水作业,施工准备,临时设施,劳动力均衡使用与均衡施工,总分包协作,成本,质量,安全,节约,占地和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开拓性措施。
六、总结
上述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概述,通过实践本人认为,要编制出切实可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具备很多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实践中的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编制出更具有指导性的工程文件,用来指导施工,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1000字论文范文6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 文章 ,简称之为论文。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1000字的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人们越发的感觉到 人际交往 的重要性。人际交往是一个集体成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的社交能力普遍偏弱使得人际关系成为 重中之重的一个课题.多年来,学生长期在高考指挥棒下,过分注重 追求成绩而忽视了人际交往能力等其他素质的培养.进入高校后,学 校也很少有专门的系统课程培训.所以导致很多大学生智商很高,情商却很低,往往处理不好如何与其他人相处,沟通,交流. 我认为,人际交往时获取友谊的重要途径。处于青年期的大学生,思想活跃、感情丰富,人际交往的需要极为强烈,人人都渴望真诚友爱,大家都力图通过人际交往获得友谊,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的需要。对于刚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新生,新的群体的构成和紧张的学习生活,使得一部分学生由此而导致了心理矛盾的加剧。此时,积极的人际交往,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使人精神愉快,情绪饱满,充满信心,保持乐观的人生态度。友好、和谐、协调的人际交往,有利于大学生对不良情绪和情。在工作中同样如此,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我们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搞关系”算不上一个褒义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走后门”、“暗箱操作”等不光彩行为,但有一类人,他们的职责就是“搞关系”,这个关系“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这就是员工关系经理。员工关系经理是个不太常见的头衔,只有在正规的外企、国企集团、合资企业中才能觅到他的踪影。他的工作职责包括两大范畴:一是处理员工和 公司的关系,即传统意义的劳资关系,另一方面是员工内部的关系协调。
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人际关系已经成为一个人在社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工作中可以从很多方面体现出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人际关系用文明的角度来说,是一个人在社会集体关系网的地位的体现,用庸俗的角度说,就是兄弟多,讲义气的一定是“大哥”。
当然,结合你的实际,我个人也有一句话送给你,希望能对你起到帮助。如果你的所在单位是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主线单位,那么亲属关系及世交关系,才会对你有直接性的帮助,如果是支线单位,那么你的主管领导将对你的前途起到直接作用,但前提是看你如何去做,你的综合能力如何。如果你所在单位是普通地县市的主线单位,那么除上述关系外,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是支线单位,基本就是靠经济实力和自身能力,所谓自身能力不完全是工作能力,70%是为人处事,也就是你所说的人际关系。总之,人际关系也要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来用。
官场上有三句话说的好“再大的领导、再大的官,也要看小爷翻不翻(脸)”“小爷喜欢玩你的话,当你是个玻璃球,小爷不喜欢玩你,你就是个玻璃碴子!”“如今都讲究“双盈”和“实效”,主要看你需要不需要!”
社会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同学)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有趣的共振现象
唐朝的时候,洛阳的一座寺院里出了一件怪事。寺院的房间里有一口铜铸的磬,没人敲它,常常自己“嗡嗡”地响起来,这里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这口磬和饭堂的一口大钟,它们在发声时,每秒种的振动次数—
—频率正好相同。每当小和尚敲响大钟时,大钟的振动使得周围的空气也随着振动起来,当声波传到老和尚房内的磬上时,由于磬的频率跟声波频率相同,磬也跟着振动起来。发出了“嗡嗡”的响声。这就是发生振动的共振现象,也叫共鸣。
你注意过吧,胡琴的下端都有一个不小的“肚子”——蒙上蛇皮的竹筒。当你兴致勃勃地拉起胡琴时,琴弦的振动通过蛇皮会引起“肚子”中空气的共鸣,使发出来的琴声不仅响亮,而且音乐丰满,悠扬动听。人们把这种“肚子”叫做共鸣箱。你瞧,扬琴、琵琶、提琴、钢琴等乐器,不都有各种形状,大小不一的共鸣箱吗?
除了共鸣箱之外,人们利用共振现象来做的好事还不少呢。
建筑工人在造房子的时候,不论是浇灌混凝土的墙壁或地板,为了提高质量,总是一面灌混凝土,一面用振荡器进行震荡,使混凝土由于振荡更紧密、结实。
大街上的行人,车辆的喧闹声,机器的隆隆声——这些连绵不断的噪声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生活,还会损害人的听力。有一种共振性的消声器,是由开有许多小孔的孔板和空腔所构成。当传来的噪声频率与共振器的固有频率相同时,就会跟小孔内空气柱产生剧烈共振。这样,声音能在共振时转变为热能,使相当一部分噪声被“吞吃”掉。
此外,粉碎机,测振仪,电振泵等,也都是利用共振现象进行工作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共振现象也可能造成危害。例如:当军队过桥的时候,整齐的步伐能产生振动。如果它的频率接近于桥梁的固有频率,就可能使桥梁共振,以致到了断裂的程度。因此,部队过桥要用便步。
在我国西北一带,山头终年积雪。每当春暖花开,山上冰雪融化,雪层会离开原来的地方滑动。往往一次偶然的大吼声,厚厚的雪层就会因为共振而崩塌下来,因此规定攀登雪山的勘察队员,登山队员不能大声说话。
我们要将共振充分运用到各个科学领域,还要防止共振现象给生活、工作、环境带来危害。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去研究、探索。
研究背景:中国学校 教育 普遍采取的是老师测评的 方法 ,由老师单方面给予学生评价,老师单方面的测评有着客观,公正,高效的优点,但不免存在与学生间缺少沟通,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校积极性,参与度方面的缺点.本实验意在对比自我测评与老师测评的优缺点,进而研究学生自我测评的可取性.
研究内容:1.学生 英语口语 表现的自我测评与老师测评是否存在差异?2.如果存在差异是由什么导致的呢?3.自我测评相对于老师测评有什么优势呢?4..第二轮的学生测评会与老师的评价相接近吗?
研究方法:
1. 总体简介:通过两周的培训与十周的两轮的测评,测评由师生配合完成,评测标准包括四部分,每部分五分制.通过两轮学生自我测评与老师评价之间的的对比,以及发放的相关实验的问卷调查,根据其调查结果以及测评结果的差异反映实验结果.
2. 参与者:广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师生,包括18位女同学,10名男同学,22名英语专业的同学和6名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在实验研究前,他们都以及 学习英语 6-12年.
3. 具体实验过程:A,通过评估培训确保学生们懂得测评的方法及准则,b,通过举例说明及老师及时的反馈来帮助同学们及时调整评估的准则.c,老师的参与跟及时指导让同学们明白正确客观的评分.d,位确保实验结果可靠性,学生们在测评前都经过了测评的相关培训.e,利用卡方测试表考察两次测评的相关性
4. 辅助工具:评分标准表,问卷调查,学生反馈表数据收集:1,第一轮老师测评与学生自我测评的差异达5.3分,而第二轮测评,差异缩小到1.4 2,学生自测第一轮跟第二轮的测评结果与考试的相关性分别为0.5521与0.7938
3,p值小于0.05,可以看出两次测评的结果是不同的
4,学生们对自我测评问卷调查的反馈,93%的同学认为学生们应该参与到测评中,71%的学生说他们的测评是以评分标准为基础的
研究结果:
1.学生们在第一轮测评中与老师测评的分数相差较大,而且学生们倾向于给自己打更低的分,在老师的及时反馈跟指导后,第二轮测评中的自我测评更加客观,更接近老师的评估分数.
2,问卷调查的反馈结果可以退出学生倾向给自己分数偏低的原因有学习过程,学生们不太倾向给自己过高的分,还有中国传统的自谦的思想。
3,问卷调查的反馈可以得出学生们对自我测评的积极态度。
研究结论:1,学生们在自我测评实验过程中不仅学会了评分方法,而且在给自己同学评分的过程中看出自己应该提升的地方。
2,实验结果表明学生们应该受到自我测评方面的培训,老师也应该给予学生相当的反馈帮助学生提升。学生的性格会左右其评分结果,如成绩更好的学生会给自己打相对较低的分,而成绩较差的同学会给自己打较高的分。
3,更长时间的实验过程会产生更加可信的结果。
物理学生论文力学论文(2)
物理学力学论文篇3
浅析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
摘 要:物理力学主要是研究宏观力学的微观理论学科。研究物理力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理解微观粒子性质的相互作用,找出介质的力学性质计算方法,进而使解决力学问题建立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探讨了物理力学的产生和发展,为有关物理力学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物理力学;产生;发展
一、物理力学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
在物理力学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关于物性的问题,另一个是有关运动规律的问题。物理力学主要通过物性及其运动规律这两个方面的微观化而成为解决问题、建立微观分析的基础。关于物性的参数主要表现为运动方程组中的系数,例如弹性系数、热导率、粘性系数、声速、比热等。为了求解运动的方程组,需要知道它们相关的数值。
在传统力学中,物性参数的数值是需要试验测定的。而在我们研究的物理力学中,是通过微观的分析以及对宏观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参数的数值。我们研究物理力学,不仅是为了能够找出物质性质的微观规律,而且还需要找能够预见新物质性质的方法。
针对物理力学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先了解一下有关激波结构问题的例子。物态在激波前后会有很大的变化,在波阵面一定的厚度之内,物质是处在远离平衡的状态的。这时,对于宏观物态的参数已经不适用了。因此,我们需要从分子运用的这一个角度进行描述。像从波尔兹曼方程的角度出发,进而直接进行求解。
在上世纪60年代,一对无内部自由度的影响激波结构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发展主要得力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从而能够使波尔兹曼方程进而得到模型数学方程,求精确解。另外,还能够实现激波管与稀薄气体风洞在较高区域的分辨率的相关方面的测量。虽然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都是初步的,但是从物理力学微观运动规律上看,确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就是对爆震波反应区结构方面的研究。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是比激波结构更加复杂的,解决问题的困难在于理论的复杂性,也有实验经验的不足等原因。分子气体的动力激光器中非平衡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分子内部自由度性质在不断膨胀的气流中产生的自身不平衡现象。在这种迅速膨胀的气流中,分子振动的自由度两方面是不平衡的,不能够采用统一的温度对其进行描述。因此,这也是一个远离平衡的问题。
二、新技术不断推动物理力学的发展
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即是力学学科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促进现代工程技术发展的重要手段。自上世纪40年代至今,由于尖端的技术以及基础科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力学面临着大量的超高温和超高压等特殊条件下的问题。我国著名的力学家钱学森在上世纪50年代初提出应该建立物理力学这门学科,其真知灼见把握了力学发展的大趋势,并且预见了今后突飞猛进的结果。
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给物理力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条件。纵观近五十年间的物理力学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液体理论的重大进步。1972年,麦克唐纳等人计算出等压线结果和多种液体实测数据等,促进了对液体理论的研究。1997年,威尔逊提出了采用重正化群理论解决临界现象,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近20年来,对于耗散结构理论是非平衡系统的研究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上世纪50年代之后,原子分子物理学才重新被重视,尤其是计算机的不断应用大大地促进了这门学科的发展。其他的像分子束技术、光散射技术、中子衍射技术等都成为了研究固体以及液体微观结构的有效手段。另外,高压技术能够产生千万大气压以上的高压条件,高倍电子显微镜能够用来观测原子尺的现象等。新技术以及新发明都为进一步研究物理力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本文对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进行了相关的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在对物理力学进行研究时,我们应该明确物理力学研究的目的,还应该充分采用新技术、新发明,将其不断应用到研究中。只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一定能够进一步促进物理力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范继美.理论力学与普通物理力学的关系[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2).
[2]钱学森.从原子分子物理出发,经由物理力学的思路和方法搞发明创造[J].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2007,(02).
[3]干洪.力学学科的发展现状与21世纪展望[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02)。
[4]陈卫平.现代力学发展趋势及研究课题[J].台州师专学报,2007,(06).
物理学力学论文篇4
试谈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分析
摘 要:物理力学主要是研究宏观力学的微观理论学科。研究物理力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理解微观粒子性质的相互作用,找出介质的力学性质计算方法,进而使解决力学问题建立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探讨了物理力学的产生和发展,为有关物理力学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基础。
关键词:物理力学;产生;发展
一、物理力学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分析
在物理力学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关于物性的问题,另一个是有关运动规律的问题。物理力学主要通过物性及其运动规律这两个方面的微观化而成为解决问题、建立微观分析的基础。关于物性的参数主要表现为运动方程组中的系数,例如弹性系数、热导率、粘性系数、声速、比热等。为了求解运动的方程组,需要知道它们相关的数值。
在传统力学中,物性参数的数值是需要试验测定的。而在我们研究的物理力学中,是通过微观的分析以及对宏观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参数的数值。我们研究物理力学,不仅是为了能够找出物质性质的微观规律,而且还需要找能够预见新物质性质的方法。
针对物理力学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先了解一下有关激波结构问题的例子。物态在激波前后会有很大的变化,在波阵面一定的厚度之内,物质是处在远离平衡的状态的。这时,对于宏观物态的参数已经不适用了。因此,我们需要从分子运用的这一个角度进行描述。像从波尔兹曼方程的角度出发,进而直接进行求解。
在上世纪60年代,一对无内部自由度的影响激波结构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发展主要得力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从而能够使波尔兹曼方程进而得到模型数学方程,求精确解。另外,还能够实现激波管与稀薄气体风洞在较高区域的分辨率的相关方面的测量。虽然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都是初步的,但是从物理力学微观运动规律上看,确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就是对爆震波反应区结构方面的研究。对于这方面的研究是比激波结构更加复杂的,解决问题的困难在于理论的复杂性,也有实验经验的不足等原因。分子气体的动力激光器中非平衡流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分子内部自由度性质在不断膨胀的气流中产生的自身不平衡现象。在这种迅速膨胀的气流中,分子振动的自由度两方面是不平衡的,不能够采用统一的温度对其进行描述。因此,这也是一个远离平衡的问题。
二、新技术不断推动物理力学的发展
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即是力学学科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促进现代工程技术发展的重要手段。自上世纪40年代至今,由于尖端的技术以及基础科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力学面临着大量的超高温和超高压等特殊条件下的问题。我国著名的力学家钱学森在上世纪50年代初提出应该建立物理力学这门学科,其真知灼见把握了力学发展的大趋势,并且预见了今后突飞猛进的结果。
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给物理力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条件。纵观近五十年间的物理力学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液体理论的重大进步。1972年,麦克唐纳等人计算出等压线结果和多种液体实测数据等,促进了对液体理论的研究。1997年,威尔逊提出了采用重正化群理论解决临界现象,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近20年来,对于耗散结构理论是非平衡系统的研究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上世纪50年代之后,原子分子物理学才重新被重视,尤其是计算机的不断应用大大地促进了这门学科的发展。其他的像分子束技术、光散射技术、中子衍射技术等都成为了研究固体以及液体微观结构的有效手段。另外,高压技术能够产生千万大气压以上的高压条件,高倍电子显微镜能够用来观测原子尺的现象等。新技术以及新发明都为进一步研究物理力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本文对物理力学的产生及其发展进行了相关的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在对物理力学进行研究时,我们应该明确物理力学研究的目的,还应该充分采用新技术、新发明,将其不断应用到研究中。只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一定能够进一步促进物理力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范继美.理论力学与普通物理力学的关系[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02).
[2]钱学森.从原子分子物理出发,经由物理力学的思路和方法搞发明创造[J].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2007,(02).
[3]干洪.力学学科的发展现状与21世纪展望[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02)。
[4]陈卫平.现代力学发展趋势及研究课题[J].台州师专学报,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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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
摘要:翻译不仅是沟通世界不同民族文化的桥梁,翻译也为文化与文学影响的传播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媒介,而且翻译本身也是一种艺术,一种再创造,其“创造性的叛逆”及应用一向来都为国内外文学界所重视的课题。
比较文学的学者认为:能否超越原作的关键是翻译中的创造与叛逆性。由此,翻译中的创造性是译者通过个人的能力创造性地使译作回归原著作的实质内涵,相对而言,叛逆性则指译者未能如实体现和传达原著作的精髓,从而与原著作的理念相违背。但在翻译的实际过程中创造与叛逆是密不可分的。
中西文学翻译中译者经常思考究竟是按照源语规范直接翻译原文还是依照规范再创原文使其更能为读者所接受。事实上创造性本质蕴藏于任何文学翻译作品中。在某种程度上翻译作品不仅仅是源文本的再现而且与源文本相比是一种再创造。
基于这个原因,“创造性叛逆” 的术语被法国文学家罗伯特·埃斯卡皮首先提出,他认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并提出“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个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创造性叛逆是文学范畴的基本特征,它并不是单纯属于文学翻译。换而言之,创造性叛逆与文学的接受和传播息息相关,两者密不可分。在文学翻译的实践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创造性叛逆不同程度地体现在接受者、译者以及接受环境之中。
比较文学和翻译理论界都对翻译的创造性叛逆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和阐释。翻译界泰斗谢天振先生认为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一般划分为意识型和无意识型,并由以下几种类型构成:个性化翻译、误译与漏译、节译与编译、误译与漏译、转译与改编等。创造性叛逆中的无意识体现,如误译与漏译,是因受限于译者自身的文化知识背景和情趣修养等因素造成的误读和误译。据此而言,其并不能简单称为“创造性”。
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其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个性化翻译。它表面是用自然、流畅的语言阐述原著的意图,但在深处却整合原著文化的问题。如果译作完全遵从原著文化,那语句会比较凌乱。
(2)节译与编译。节译与编译存在于《外国文学作品选》中有多种原因:为迎合读者或便于传播,为与接受地的风俗人情保持一致,或当地的道德、政治因素等,是有意识的叛逆。
(3)误译与漏译。例如:英译者把陶渊明《责子》中“阿舒已二八”翻译成了“阿舒十八岁”,他们认为“二八”是“一八”之误。误译,即对原著错误的翻译。它在文字和思想意义上背离了原文。在翻译中误译虽不可取但又客观存在,是无意识的叛逆。
(4)转译与改编。转译是是叛逆性最强的,是在翻译过程中无能为力情况下采取的方法。转译与改编体现在文学翻译上是创造性叛逆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共性在于他们对于原作的两重更改。转译是一种语种转换。改编,节译和漏译各不相同。改编指改动整个内容情节,或体现对体裁的变动。节译是意识行为下对内容的大段改动。漏译则指无意识行为下改动少部分的情节。
对于中西方文学作品而言,译者永远不能全部表达原作者的真实想法,这在于两者不同的价值社会观和迥异的社会生活背景。译者自身的知识内涵和文化修养使其对译作实行了“创造性叛逆”的解读,而译者的主观判断性也由其个人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所制约。
1 文学翻译是创造性叛逆
(1)文学翻译的创造性。翻译的实质是把一种语言中蕴涵的内容通过媒介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文学翻译是为让读者意会到不同的文化习俗和社会风貌,并不仅仅是浅层的转述表达。但就现在的大量翻译作品显示,其翻译的水平和要求与文学翻译所界定的标准依然存在相当的差异性。
(2)文学翻译的叛逆性。如果说文学翻译的创造性是译者依靠自身的能力创造性地表现原作品的实质内涵,那么其在翻译过程中所体现的叛逆性则是译者为实现主观愿望而对原作进行的客观背离。但在实际的文学翻译中,创造性与叛逆性是和谐共存的。
2 创造性叛逆的可接受性
创造性叛逆应遵循两重原则:充分原则与忠诚原则。文学翻译与其他形式的翻译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受目的地控制,而创造性叛逆是保证文学翻译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充分原则要求创造性叛逆应实现翻译目的,忠诚原则限制了目的文本的合理应用性,要求译者担当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以此确保人们能够接受对文学翻译作品中所体现的创造性叛逆。
由于隐含的读者存在于一切中西文学作品中,因此作者把外界环境当作他在创作过程中的直接客体,其隐含的读者则是他的间接客体。但就译者来说,当其阅读原作品过程中,以前的间接客体此时变成为主体。原文虽然是阅读的直接对象,但原文作者心中或眼中的世界才是他通过阅读而理解的对象。所以,译者阅读和理解活动的间接对象是原文作者,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就是话语对话的过程。翻译活动不是固定不变的语言转换,而是通过两种话语相互协商的产物。因为译者的不同的教育背景、人生经历和知识结构,所以翻译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活动,文学翻译应该是以多元而综合化的评价体系形式存在于现代复杂社会中。
从接受者和译文接受环境来分析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和叛逆性:(1)接受者的创造性叛逆。所谓接受者特指阅读翻译作品的读者。由于不同文化背景的接受者有着不同思维方式和知识修养,因此不同的读者会在分析读本时形成自己特定的评定准则。即使身处相同的历史背景,接受者也会因为拥有不同的文化视野和结构,在文本的阅读中不可避免性地会主观性再创造,从而促使在翻译异质文学作品时的创造性叛逆的不断呈现。(2)译文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从译文的接受环境分析,迥异的文化习俗、时代背景以及语言环境使原著作不可避免地受到译文语言的影响和限定,从而接受并融合译语的文化内涵和特征。
纵观现今翻译研究的现状,中西文学翻译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对源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的研究,而是将许多其他的因素也纳入其研究范围。评判译文好坏一直以“忠实”原则作为其评定的标准,但随着译者主体性研究的深入,文学翻译的重要显著特征之一是尤其注重创造性叛逆的应用。传统翻译研究否认创造性叛逆的作用和功效,而在比较文学范畴中则积极倡导其在文学作品翻译中的广泛应用。由德国功能派理论发展而来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目的的行为活动,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最高准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这一理论无疑为研究这创造性叛逆提供了一个崭新而有效的视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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