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论文答辩表
自考论文答辩表
自考论文答辩
自考生要获得学士学位(自考申请学士学位),需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专科段一般没有论文答辩。自考论文答辩程序跟普通高校毕业生答辩要求相同。在考生论文写作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统一安排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1)申请条件:本科专业中所有课程均已通过(含实践性课程),有转考课程和免考课程均已申请通过。
(2)随带合格证、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地区、县(市)自考办(正常上班时间)申请,考生填写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自考办审核后盖章。
(3)根据报考简章中实践环节各专业论文答辩的报名时间,随带准考证、合格证、身份证、专业毕业证、论文答辩申请表到主考院校申请。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时间
论文答辩一年有两次申请时间,分时是上半年的6月份,下半年的12月份;如果6月份报名,9月份答辩,那么11月份;如果是12月份报名,3月份考试,5月份出成绩。
自考本科论文答辩的条件
考生完成所有考试科目,便可申请论文答辩,如考生在自考所有课程尚未全部考完通过的时候是不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的。
自考本科答辩注意事项
1、论文答辩--熟悉内容
2、论文答辩--图表穿插
3、论文答辩--语流适中
4、论文答辩--目光移动
5、论文答辩--体态语辅助
6、论文答辩--时间控制
7、论文答辩--紧扣主题
8、论文答辩--人称使用
自考本科论文答辩本身不难,具体要求要根据相关专业及学校所规定。
自学考试的论文答辩
各承办院校:
毕业论文答辩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评价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考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我校自考二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必须加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自考二学历实践环节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毕业论文选题
自考二学历考生可根据我校提供的各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方向),自行确定毕业论文题目,考生也可以在选题范围之外确定论文选题,但所写论文必须与所学专业有关,不得跨专业撰写论文。
二、关于承办院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派
为充分发挥各承办院校助学功能,更好地调动承办院校教师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本次论文答辩由承办院校选派部分教师参与自考二学历考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教学效果良好,科研成果突出。各承办院校选派指导教师名额参见附件。各承办院校将确定下来的指导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与2007年1月15日前,报送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我们编组。
三、毕业论文完成时间
考生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由承办院校收齐后集中邮寄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然后确定各考生的指导教师。经过指导教师修改后,将毕业论文返回考生作进一步修改,修改定稿后的论文,考生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论文按指导教师提供的通讯方式将论文寄交指导教师。
三、论文字数要求
不得少于5000字。
四、答辩对象
05(下)、06(上)注册的考生。
五、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5月份(各承办院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承办院校。
六、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指导费用及使用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位考生缴纳实践环节考核费150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整,费用由各承办院校代收。为保障承办院校的利益及积极性的发挥,经研究决定,实践环节考核与论文指导答辩费,承办院校每生留成50元(即实践环节考核费留成50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留成50元),主要用于安排机房场地费、监考费以及我校安排的答辩教师交通、食宿费。论文指导答辩费用由我院统一支付。实践环节考核费用在2007年4月份与我校结清,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用在2007年5月份与我校结清。
七、实践环节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4月(各承办院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各承办院校
3.考核内容: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考核形式:机试
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者可免考笔试与机试。
附件:安徽财经大学自考二学历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名额分配表。
自考论文答辩是什么流程
答辩具体流程:
【1】教学学院制作和打印《答辩安排表》,在网上公布安排情况。
【2】答辩秘书按顺序通知答辩学生进入答辩场,同时主辩教师通览一遍下一位学生的论文,力求发现其中最严重的三到五个问题,简要记录下来。
【3】答辩学生现场陈述自己的论文撰写思路、成功之处和特点等有利于答辩通过的内容,时间五分钟左右。
【4】主辩教师(答辩组长)针对学生论文中体现的最严重问题进行提问,问题以三到五个为妥,其他答辩教师若有补充提问,可以提一到二个问题,学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针对性回答,问答时间在三分钟左右。
【5】主辩教师对学生答辩情况作简要评价,除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且证据确切可以当场判不通过以外,其他情况不当场予以判断。
【6】答辩学生退场,主辩教师与其他答辩教师沟通意见,分别给出各项评分,最后由主辩教师汇总答辩分数,给出答辩分数和评语,主辩教师签字。
【7】答辩秘书通知下一位答辩学生入场、答辩教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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