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尧舜禹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1 12:29

尧舜禹研究论文

历山又名舜耕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距县城12公里,紧靠206国道,一座掌形山峰从波浪似的丘陵中突兀而起,直插苍穹,称之“历山”。集“尧舜遗迹、佛教文化、岩溶景观”于一山。山上历 史文化悠久,唐贞宗二年始建草规庵、隐龙庵、真人观,明建尧舜词,今存法藏寺、尧池、舜井、 尧舜望江台、尧憩石、舜耕地。山有伏虎洞、堆云洞、 八公洞、白龙洞、燕子洞,洞内钟乳悬挂,造型奇异。 主峰仙人掌海拔372米,松苍柏翠,竹海深深。朝圣进香、观光游览者络绎不绝。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传说远古时期舜帝初耕于此,贤名远扬,尧帝前来拜访,请求舜下山辅佐朝政,舜始不肯,交愠怒而去。后尧帝再三恳请,舜感其诚,出山理政。后人为纪念尧舜二帝求贤、躬耕胜迹。命此山为“舜耕山”,命尧帝渡河处为“尧渡”(即尧渡镇)。“历山遗泽”自东流建县以来一直是该县八景之一,唐宋以后,道、佛两教徒来此建庙立祠,无数文人墨客前来寻幽访胜,吟诗作赋,写景抒怀,在千百首诗词中,北宋政治家、文学农范仲淹《舜祠》一诗写得好:“千古如天日,巍巍与善功;禹终平洚水,舜载治熏风;江海生灵外,乾坤揖让中;乡人不知此,萧鼓谢年丰。”后人将导真观前的一口大雨不积滴水、常年干涸的石池命名为“舜池;随首千百年的物换星移,寻真观、草规庵及舜祠早已废圮,唯尧池、舜池却依旧是史料记载的风貌。如今山上有法藏寺,建于何年何月,无详细记载。此寺规制宏大,分前后两进大殿,中为寮房相连,总建筑面积千余平方米,画栋雕梁,重檐飞角,辉煌壮丽。殿内常住僧尼10余人,终日佛灯高照,香烟缭绕,每年接待四方香客在万人以上。

历山之上有溶洞数处,有名可指的5个,曰堆云、曰燕子、曰 若、曰八公、曰白龙(又曰隐龙)。这些溶洞,古往今来数以千万计的游人香客不畏艰险,秉烛漫游,留下了千百首诗歌。清人汪之涟《游隐龙洞》诗曰,“山洞山来远,神门日稳眠;藤萝常碍月,石柱自擎天;古篆苔痕蚀,新泉滴露涓;云从应有会,滕踔最高巅。”五洞中,堆云、燕子两洞较大。堆云洞口处片石乱叠,势如堆云,洞内钟乳石叠叠丛生,或似宫灯张桃,或如竹笋耸立,或如宏钟高挂,令人目不暇接。燕子洞内乳石形状奇特,酷似人工雕琢而成,有的象弄球之狮,有的如卷鼻之象,有的似金鸡独立,有的若骏马扬蹄、鬼斧神工,令人拍手叫绝。这些溶洞若经人工装点,定会使人神痴心醉。 答案补充 是啊

洪水神话的新课题有哪些

一、晚清至民国初年的洪水神话研究
中国神话学研究正式形成之前的传统神话观有二,一是将神话解作史实,并绝对信任神话作为史料的真实性;二是彻底地否定神话,视其为荒诞。[3]迨至晚清,顺应时局的变化和世界视野的展开,思想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神话思想在反思中获得新生。晚清至民国初年,与洪水神话相关的研究集中在历史、传播和比较研究方面。
  中国学人对洪水神话的关注起步较晚,19世纪末,唐才常在《各国种类考》中[4]有意识地比较了不同地区存在相似性的神话,谈及中国、印度、泰西[5]、阿拉伯等地的洪水传说具有“不谋而合”的相似性。循西方宗教学说意见,唐才常认为“中、西有人世界,皆自洪水而后”[6],肯定了洪水的真实性。
  1903年蒋智由在《新民丛报》上连载《中国人种考》[7],其中有部分关于洪水神话的讨论,他不赞成把这一类神话看作史实:洪水之事令人类尽灭,今日的人都是洪水后繁育而生,是“未可措信之事也”[8],却也不斥之为荒谬:“洪水之事,既为古史所皆载,或亦实有之事”[9];“《山海经》者,中国所传之古书,真赝糅杂,未可尽据为典要。顾其言有可释以今义者。”[10]蒋智由文中所涉及的洪水神话,除了较早且详尽地介绍了希腊丢卡利翁神话以外,更提及巴比伦的洪水传说。“且又考之大洪水之说,不仅基督教经典及巴比伦之古书而已也,希腊神话中,亦记洪水之事,与旧约之所记者,迨无所异。由是言之,大洪水之说,或者当日从幼发拉底,底格里士两河间,迄地中海一带海岸诸国,皆同有此传说,而后记事之徒,乃各据以载之一国古史也。”[11]洪水是上古遗事,我国人种或许和巴比伦、希腊、犹太民族拥有共同的先祖——这是他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虽然论证漏洞颇多,却不失为冲破束缚的崭新尝试,他的研究策略和结论在当时也是颇具代表性的。人种学、地理学和进化论参与洪水神话研究,以及比较、同源的基本思路构成了他的洪水神研究的基本特质,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一时期洪水研究的主要特征。
  神话既不能狭义化为历史,又不能将它从历史中剔除。它有一套自己的言说体系,忽视神话自身的言说体系,转而从其他体系定论神话必然会造成错讹,这也是神话学建立前神话研究的普遍问题。较之传统中非此即彼的两类态度,蒋智由的观点距离神话的某些真实性质更近了一步。
  自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太古及三代载记》“古代传疑第一”和附录“洪水考”尝试在典籍中寻找洪水记录之后,中国有针对性的洪水神话研究方才逐渐开展。梁启超作《洪水考》[12],因缘起自西方文化的输入,“古代洪水,非我国之偏灾,而世界之公患也。其最著者为犹太人之洪水神话。”[13]文中论及犹太人、印度人、希腊人、北欧日尔曼人、中美洲、南太平洋群岛等人种和地域的洪水神话,范围无出18世纪西方学者其右,前人唐才常、蒋智由等亦如是。梁启超认为 “惟埃及、波斯、巴比伦,古传记不见有洪水之迹” [14],同时又说洪水神话“散在五洲,血统不同,交通无路”[15],相信这证明了泛滥世界的洪水确实属实。虽然承袭中国古史研究传统,采他家之说自证的可能性较大,但其间西方信史研究的影响殆无可疑。史密斯释读出泥板后,当时的亚述学界大多习惯使用“迦勒底洪水”这一名称,而非巴比伦洪水。或可认定他的材料来源自19世纪亚述学研究的可能性较小。然而他提及欧洲长久以来认为洪水神话皆出自《创世记》,主人公之名俱为挪亚的观念现在已被证伪,洪水神话乃各自发生,惟水祸确有其事,明显是受较为晚近的观点的影响。梁启超所论及的五洲几大沙漠是洪水沉淀所成,亦是继承蒋智由等人的学说并予以新论,连同水祸之因取行星彗星说一事,当是植根达尔文学说影响下的诸家理论。
  在证史的前提下,梁启超视宗教和神话解释为荒谬,洪水神话无非是古代史实的蜕化。他回溯古籍:“上古有一大事曰洪水。古籍所记,与洪水有系属者凡三,其一,在伏羲神农间,所谓女娲氏积芦灰以止淫水是也。其二,在少昊颛顼间,所谓共工氏触不周山是也。其三,在尧舜时即尚书史记所载而鲧禹所治也。据以上群籍所记,似洪水曾有三度,相距各数百年,每度祸皆甚烈。”[16]文献中洪水有三,依据前文的世界性洪水的铺垫,梁启超力证中国古文献中的三次洪水原属一次——“女娲时颛顼时原非有水,实则皆尧时之水也。”[17]共工及鲧治水不利,民众归罪于他,导致传说变异。
  文本方面,梁启超撷取水祸起因和获救幸存两点,比较中国与犹太洪水神话的区别,从文化传统上对二者之别加以阐释,提出天罚水发、天佑水平和天威难撼、人力胜天中包涵文化相异性。较之前述二人,梁启超的某些理念虽说比蒋智由更显陈旧,但是他是三人中对最为直面洪水神话本身,探讨也最细致的一位。
  三十年代之前的中国学者在洪水问题的研究上,多不以文学目的为重,例如蒋智由《中国人种考》的提到的洪水其目的便在于印证中国人种的来源。中国学界一度颇为流行中国人种西来说,“斯说之兴,不过十余年间,起于一二文人好奇心,遂乃染遍全国。”[18] 在中国文明和人种从何而来的问题上,此前西方和日本已有相关研究。其中帕米尔—昆仑山和巴比伦两种西来说得到中国知识界部分知识分子的信从,尤受推崇的是巴比伦西来说,梁启超、章太炎、刘师培、陶成章、宋教仁等人都对这一学说青睐有加。巴比伦西来说之滥觞为法国人拉克伯里(Terrien de Lacouperie),他的《早期中国文明的西方起源(公元前2300年公元200年)》和《早期中国文献中的巴比伦传统》的核心观点便是中国人种源自巴比伦。后来他的著述被编入白河次郎、国府种德1900年出版的《支那文明史》,该书译介了拉克伯里的核心主张,并有所附会添加,成为中国学界接受西来说的来源。[19]蒋智由书中所论拉克伯里著述为《支那太古文明西元论》(Western Origin of the Early Chinese Civilization)他支持拉克伯里的观点,认为“设令中国种族果由巴比伦来,当属迦勒底之阿加狄人种,而非塞米的种”[20]。五四之后,随着我国考古学、人类学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学界对这一论调开始有所批判,加之疑古派在这方面的推波助澜作用,西来说的质疑声愈来愈多。曾有缪凤林、朱逖先、陈嘉异等先后从不同的角度驳斥了西来假说。例如缪凤林的文章《中国民族西来辨》就认为“乃识其所谓证据者。实大抵诬谬”[21]。之后,中国人种西来说声势渐消。
  晚清至民初,对待神话的态度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逐渐改变,该时期是一个过渡阶段,思想的破冰得以让神话学获得了独立的契机。对神话的定义仍旧来自其他学科,譬如历史学、人类学、地理学等等,但也体现出重新审视神话的苗头。这一阶段洪水神话的研究者基本出自改良派学者[22]。总的说来,改良派学者的神话观,一方面反对把神话当作狭义的史实,另一方面又不自觉地使用神话去验证古史、证明自己的观点,神话材料通常是作为历史旁证出现在各种著作中。他们中间有的人在启迪新思的同时仍旧延续了固有传统的思维方式,诸如唐才常、梁启超等人;也有人破除传统的力度更大,例如蒋智由、夏曾佑等。这一派学者的神话思想并不成体系,零散见于各色论著。对洪水神话的研究尚不属专论(梁启超或可例外),研究洪水神话的目的往往也出自其他学科的研究需要。
  
二、30至40年代的洪水神话研究
  时至三、四十年代,一批中国学者开始介入洪水神话的研究,研究风向与梁启超等晚清改良派学者有所不同,这一批学者受到西方神话学领域诸学科的影响比较明显,开始关注文本、搜集异文,研究角度多元展开。主要人物有钟敬文、芮逸夫、丁山、徐旭升等人。
   顾颉刚,其层累学说最初因尧舜禹的地位问题萌发,洪水成为他必然的探讨话题,他讨论洪水神话的文章主要有三:《洪水传说及治水等之传说》(1930)[23]、《鲧禹的传说》(1939)、《息壤考》(1957)。1923年,顾颉刚正式提出中国历史“层累说”,“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发生的次序和排列的系统恰是一个反背。”[24]作为疑古派的旗手,他所引领的古史辨学派引发了疑古信古的辩论,成为中国古史重建的开端。在疑古派看来今人所接受的古史传统,其实是春秋至秦汉时人们的古史观。顾颉刚的层累说之始是尧舜禹的地位,在他看来三者的地位奠定时间在春秋末年,“在我的意想中觉得禹是西周时就有的,尧舜是到春秋末年才起来的”[25],他对洪水的考证基本是建立在这种意识之上。“洪水传说及治水等之传说”是关于中国洪水记载的搜集和整理材料。我国古史中的洪水叙述主要是根据《尚书》《孟子》构筑起来的,无外乎:尧时水发、禹时水平,疏导平水;颛顼水发、平于女娲,湮塞平水。顾颉刚整理了史籍中的种种洪水说法,归纳为七项,与洪水情节密切相关的有:“洪水之由来”、“洪水时之情状”、“治洪水之方法”、“助禹治水之人”几项。[26]他认为中国古史的洪水观是以东西周时期人们所相信的禹绩为中心,至战国基本定型,在此信仰之上,禹的人格不断扩大,最终成就了他“地平天成”[27]的伟绩。反过来,如果把禹的传说层层剥开,禹的真相便所剩无几了,作为神话的洪水便是禹人格外衣的一部分。由此可见顾颉刚的洪水研究绝非针对洪水而来,要了解他的洪水研究的意义所在,必须从他的整体理论入手。
  顾颉刚的理论对中国的旧史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对待古史神话材料,晚清改良派多利用神话证史,顾颉刚却背向行之,把历史剥除为神话,然而在疑古的同时,极大地倚重神话文献却是两派异曲同工之处。[28]尧舜禹地位的历历衍变是借助史料建立起来的,又因为短于证据从历史还原为神话。讽刺的是“史料”和“证据”之间的裂罅却在上古史阶段趋向极致,这成为顾颉刚学说难解的症结。针对这一悖论李玄伯和陆懋德等人曾先后主张借助考古学证据才是释疑的根本,由此,中国的考古学借这一问题应运而生。
  1931年钟敬文撰文《中国的水灾传说》[29],“在中国神话学史上,这篇文章是首度系统地梳理和论述中国的陆沉传说和人类毁灭及再造神话,并对中外同一母题的神话(主要是希伯来神话)进行比较研究的论文。”[30]该文按时间序列分析归纳了不同历史时期水灾故事的不同形态。古代重英雄人物出生的水灾传说,到中世至近代转化为地方传说,以陷湖型传说为主。及至现代增加了普通的民间故事和人类毁灭、再造神话两类新方向,这一时期与洪水有关的传说开始重视故事本身,[31]也“衍成了极具‘原始性’与‘认真性’的‘人类毁灭及再造的神话’”[32]。在中外同类神话的比较部分,作者比较了中国和希伯来洪水神话的异同,认为直到第三阶段(现代)中国和希伯来的洪水神话才相迫近(巴比伦、希腊、法国亦同)。此外,增加了口传故事也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此前学者大都拘泥于古籍中各种记述的考证。钟敬文不仅扩大了与洪水相关的其他类型和母题故事,而且采用了新近采录自民间的口传材料,已是成熟意义上的民间文学研究论文。
   30年代末,有几位学者的研究值得我们关注。丁山的《禹平水土本事考》[33]相信洪水神话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人类史共有的文明序章,把洪水神话看作国史起点。洪水给人类以生命和精神上的重创,创愈深,念愈永,父子相传,口耳相递,“人类历史无不托始于洪水神话”[34]。中国的洪水神话“若非演自巴比伦洪水神话,当亦得自第四冰河时代后之传闻。”[35]于是据《尚书》等古籍之言,把《尧典》所录洪水看作我国历史起点,尧舜为首世之君,且禹的神话起始于殷商。丁山擅长甲骨文研究,他的研究文章最为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文字学意义上的考证,例如:龙虬、舞雩。通过文字推导,丁山得出结论:禹平水土的神话演自祷雨神话,主名山川之绩“盖亦演自祷雨山川故事已”[36]。此后,禹的一些其他绩业也被归附至这两点。丁山身上最明显的外来影响是文化人类学的影响和世界洪水的人类初史论。文化人类学方面,丁山所受影响主要表现在他的图腾研究,拜蛇礼俗等研究上。初史论方面,受前人人种西来说文章的影响,丁山此文虽未有直言附和人种西来说之论,但在洪水及禹的种种分析上犹见试图把中国洪水神话串联到巴比伦起源下的意图。该文最后一部分是对夏后氏宗禹与苏美尔人所祀恩利尔神格的比较。认定所有禹的神话皆与恩利尔传说同源,“有是因缘,吾人不能不疑禹之一切神话,或与恩利尔之传说,同出一源。”[37]同理,我国洪水神话亦出自巴比伦人洪水神话。该部分采信安特生的《中华远古之文化》作为论证依据,然而当时中国人种巴比伦起源说已渐失势,在1931年,安特生的仰韶文化西来说理论也已经有所动摇,至1945年,夏鼐的考古成果使安特生假说彻底失去实证支持,是为后话。[38]因此丁山的这一结论,未免存留下失当的缺憾。
  徐旭生在1939至1941年完成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第三章“洪水解”中探讨上古大洪水。他明确反对用看上去共同的神话去证明人类的同源,“实则,人类是否同源是一个与洪水问题没有深切关系的问题。人类即使异源,如果他们处于相类似的环境,仍不妨发生相类似的以至于相同的神话或传说。”[39]洪水的起源问题是复杂的,即便是有相似性的洪水故事,在洪水的发生时间上也存在着绝对时间差,不可一概而论。[40]依照徐旭生的分析,中国的洪水是自发的,不是他来的,存于先民记忆中的大洪水也是地域性而非普世性的。至于中国的洪水传说,发生在我国农耕社会的初始阶段,原来是一专名,“洪”字“浩大”的意思是后来逐渐演变附加上去的意义。洪水的发生原本也是地域性的,禹平水九州的说法是在流传中的扩大化。大禹疏导治水,后导致了凿井技术的诞生。徐旭生所探讨的洪水,表面看来,还是强调洪水神话的中的核心历史因素,然而与五四前的研究者不同的是,他对洪水历史真实性的挖掘是站在反拨却非简单继承的基础上。徐旭生赞赏顾颉刚等古史辨学者的工作,在具体问题上却不完全苟同。他认为顾颉刚等人在疑古的道路上走的太远,又复失真。[41]《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的写作目的之一便是将一部分神话、传说中的历史核心重新打捞上来,“洪水解”便是其中的一步。
  芮逸夫1938年的论文《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42],是我国第一篇专事采集、研究少数民族洪水神话的论文。他所采集和转引的二十余则洪水神话,成为洪水和伏羲女娲研究的重要资料。芮逸夫论文的性质和钟敬文相同,专属于民间文学研究范畴,如果说钟敬文的文章更靠近历史文献、汉民族文化传统,强调时间序列上的演化,芮逸夫的论文就更向口传异文、少数民族传统靠拢,强调横向间的比较。芮逸夫其文另一突出特点是母题的区分和比照,不过与现在常见的母题分析不同,他的母题区分比照很大一部分是在语言层面进行的。传说的生长以故事的母题作为中心,经过口传敷演而致面目改变。究其原因,芮逸夫采纳麦克斯·缪勒的语言疾病说,相信情节的改变是由于词的失解和曲解外加弥缝、增饰造成。语言疾病说的基础是神话的同源,由此,当苗人洪水故事导向汉典的伏羲女娲时,证明二者的同源性势为必然。从影响的痕迹上看,伏羲女娲和苗人洪水故事确实存在密切的关联性,芮逸夫后半的推导以伏羲女娲考证为根,洪水母题为附。认为汉典的伏羲女娲记载与苗人洪水故事同源,并且伏羲女娲及其洪水故事的根源在中国南方地区,兄妹配偶型的洪水神话是以中国为中心,向东南亚洪水神话圈播散。缪勒和其追随者所持语言疾病说的根本弊端之一在于同源性超越语词影响的无限扩大,导致以若干语词的影响作为整个故事的影响源流,这无疑是对情节差异性的视而不见,其可信度是不完整的。芮逸夫虽然借鉴了缪勒的理论,但是同时用弗雷泽等人类学家的成果,将语词的影响分析局限在一个相对适当的范围内,使诸家理论的有效性得以发挥。另外,芮逸夫的研究相当于把中国典籍记载的两次洪水区别为相异的文化传统,这一问题以往并未得到正式的区分,在梁启超时甚至被同化为一次。
  除了以上所论数人以外,30至40年代,还有一批学者同样参与了大洪水的研究,包括:闻一多、常任侠、徐松石、徐中舒、吴泽霖、杨汉光、陈国钧、雷雨、乐嗣炳、陈志良、马学良、邢庆兰、庄学本、朱芳圃。这一批学者的研究,不再单纯局限在洪水的历史真实性问题上,充分汲取借鉴西方最新的研究成果,令洪水神话研究多向度展开,民间文学意义上的洪水研究也初见成果。
  
  三、“神话”术语的使用
  除却蓬勃新鲜的学术气息,20世纪40年代以前中国学者对神话的定性尚值得一探,如何界定神话,多少也能反映出该阶段神话研究的某些特点。中国的学界并不像西方长久以来在神话的性质上持否定态度,在神话等词汇的使用上也不似西方学者那般泾渭分明。在20世纪前,西方学者对待圣经中的神话不称其为“神话”,而一概使用“传说”。以洪水神话为例,早期的学者维科、卡特括特等人,都将洪水神话视作信史。19世纪的巴克兰、史密斯、乃至恩格斯等人。不论他们如何看待圣经中的洪水故事,在谈及洪水时也都坚持使用“传说”一词。
  较之西方学者在“神话”、“传说”术语使用上泾渭分明的态度。我国学者对这两个术语的使用,则呈现出相当不同的面貌。20世纪初,蒋智由(字观云)在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报》担任主编。1903年蒋观云在《新民丛报》(第36号),“谈丛”栏目,发表文章《神话·历史养成之人物》。作为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史上第一篇神话学论文,在这篇文章里,“神话”一词正式假道日本引入中国。当时日本学者将西方采用的myth一词,译作“神话”,如此译介并引入中国后,却常常被狭义化为有关神的故事。
  自晚清始,学者们在最初探讨洪水故事时就常把它当作神话看待。然而“神话”、“传说”等词汇的使用,尚未加以区别、定性,很多时候二者是混用的。鉴于汉民族在非常早的时期,就已经将神话历史化,这大约是导致当时的学人将神话和具有一定历史性的传说等同视之的原因。30年代后,由于西方学科的引进,部分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区分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的体裁,也有部分出于自己的理论需要,间接定义了神话的性质。
  以30、40年代各家的洪水神话研究文章为例:顾颉刚对神话的态度与他的理论相一致,史料与神话成为相对的两个概念,神话的意义偏向于不可证的、虚构的成分。与顾颉刚相类,徐旭生专长历史和考古,他对神话的看法自然也与顾颉刚相似,他特意从西文词汇入手,区分了“神话”和“传说”的内涵,认为“传说与神话是很相邻近却互有分别的两种事情,不能混为一谈。”[43]神话不太可能转化为历史,而 “古代传说是‘口耳相传’的史料”,“这些史料大都有其历史核心,也都有其史实渊源。它是未经后人加工过的零散材料,应比加工过的系统化的‘正经’或‘正史’中的史料更为质朴。我们应当把掺杂神话的传说与纯粹神话加以区别。”[44]因此他才会把上古至盘庚迁殷以前定为“传说时代”[45],并从中试图择选出历史成分。丁山侧重文字研究,不太强调神话和传说在史料层面上的区别,他基本采用“洪水神话”的说法,涉及文本时或称“故事”,然而与“民间故事”术语所示文类无关。钟敬文和芮逸夫的研究角度都在神话学范畴内。钟敬文通常采用“水灾传说”的说法,但也没有刻意强调区别,例如:“就是这初期的一些‘水灾传说’,是被作为关于伟人产生的解释性神话而出现的。”[46]现代以后的部分多用“故事”一词,并提到了故事与神话和传说的区别。[47] 一定要区分的话,他大致是按照时间划分,把上古的看作神话、中古近世为传说,现代为故事——“第一期的伟人产生神话,……第二期的地方传说……,这第三期的‘民间故事’……”[48]现代的人类毁灭及再造故事也被称为神话。涉及面大了以后通称传说,譬如:“中外传说的比较”“外国的洪水传说”[49]。芮逸夫可能是出于偏重近现代采录的口头文本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他的研究对象多为少数民族的神话,而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中,往往“历史”的概念并不十分明确,体现出神话与传说混杂的态势。因而在称谓上,芮逸夫索性以“故事”一概而论,并未多予区分。
  综合以上可知,晚清直至20世纪40年代,除了后期部分从事民间文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者,或由于学科性质或出于学科需要,在术语的使用上有所留意以外,中国学界对“神话”这一称谓的使用并不固定,大都随意而为。总体上,术语的界定意识不是十分显著,更多地致力于文本内涵和历史性的分析。

尧舜禹夏商周当时的社会状况

禹把王位传给儿子,废除禅让,建立了夏朝,标志着奴隶社会的形成。我们知道一个新型社会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中形成。黑格尔说过:“密纳发的猫头鹰要到黄昏才起飞”。也就是说,对一个历史现象的认识,需要到这一过程结束之后才能看的清楚些。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夏朝的建立离不开尧舜禹领袖的不懈努力,他们治水的壮举被历代传扬反映出:治理洪水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华夏民族铸造统一意识、铸就民族共同心理、培育民族自强不息精神的过程。近年来,经过众多专家的进一步研究,得出早在尧舜禹时期就出现了奴隶社会的剪影。

一、 尧舜禹时代已经具有了国家的特征

(1)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对外抵抗、实施侵略,对内巩固政权的主要暴力工具。尧舜禹时期,军事民主制中军事因素增加,作为对外发动战争征服那些敢于反抗的古国和部落的工具。据相关文献记载,炎黄时代结束以后,中原地区最强大的势力是华夏部落联盟,而南方最强的势力则是活动在长江以南地区的三苗部落联盟。三苗部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不羁而好战的部落民族。尧、舜、禹在华夏部落联盟当首领的时候,他们率领自己的部落与三苗部落进行了长达一百多年的战争。尧与三苗在丹阳大战,打败三苗,舜将三苗迁移到南方和西南方,但这从根本上都没有达到制服三苗的目的。禹是舜的接班人,看到三苗在汉江流域、两湖流域的势力仍然很大,便集中各部落的军队大战三苗,他的势力范围扩展到了江淮流域,三苗被迫撤退,最终大禹完成了对三苗的统一。到了夏朝,出现了由王控制的军队,作为对内镇压奴隶、对外进行掠夺的工具。商朝和西周,王拥有比较强大的军队,并可调遣各宗族、各方国或各诸侯国、卿大夫的军队,军队的作用日益显著。
(2)法律观念开始形成
法律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以习惯法为主,礼刑并用。它体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渗透了神权思想。其实,早在尧舜时期就有了法律的雏形。据史料记载,尧舜禹时代已经制定了法律制度并开始实施,对整个社会的不同成员具有生杀及控制权利,已经破坏了联盟制度下部落之间地位平等、互不统属的政治原则。《尚书·尧典》中载有:尧老,舜代为执政,制定了多种律法。《尚书·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 。孔颖达疏曰:“汝作士官治之,皆能审得其情,致之五刑之罪,受刑者皆有服从之心,言轻重得中,悉无怨恨也” 。《尚书·皋陶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国语·鲁语上》:“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以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无隐也”。可见, 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君主及其官员拥有特权和维护特权的政治保障。
(3)比较完善的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历史上官吏选拔制度主要有三种,世袭制、举荐制、考试制。夏商周三代的选拔方式和标准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官吏选拔主要根据家庭出身和等级,朝廷官员由天子任命,官职世代相袭,诸侯国的官员由诸侯王任命,官职也是世袭。据文献记载,尧舜禹时期,被选拔之人首先要经过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之人的举荐,由君主任命和委派之后才能行之职责。《尚书·周书》云:“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 。孔安国传:“尧舜考古,以建百官。内置百揆、四岳,象天之有五行;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上下相维,外内咸治”,可见,当时对官员的选拔和任用也有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4)、出现等级差别
尧舜禹时代,中国社会已经形 成了以君主为中心、由百官组成的统治集团。君主与地方各级首领之间有着规范的礼仪制度,彼此之间存在等级差别,也受到“礼”的约束。史料载:《尚书注疏·虞书》说:尧“协和万邦”,舜“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黎献,共维帝臣”,《春秋左传注疏》中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由此可见,尧舜禹时期的中国社会及其所从事各项重大活动所推行的政治制度,完全超出了氏族部落阶段所能达到的文明程度,这一时期社会分化已经十分明显,不仅贵族与平民之间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存在很大差异,贵族之间的社会地位和拥有财富的数量也存在极为明显的等级差别。又据史料载:尧老,使舜摄政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等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于是舜乃至于文祖,谋于四岳,辟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论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则蛮夷率服。舜谓四岳曰:“有能奋庸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相室?”皆曰:“伯禹为司空,可美帝功” 。舜曰:“嗟,然!禹,汝平水土,维是勉哉” 。禹拜稽首,让于稽、契与皋陶。舜曰:“然,往矣”。从《史记》上看,舜在当时拥有驾驭全国的最高权力。大禹出任司空一职和担负治水的重任虽然是受四岳举荐,但最后的决定权却掌握在舜的手中,在得到舜的正式认命之后,才开始进行平治水土的伟大工程。《史记·秦本纪》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与禹平水土” 。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来分析,与禹共同治理洪水的应该还有很多部族,他们之间虽然不乏部落之间相互联合的性质,但整个治水工程关乎全天下人的利益,治水工程的完成也应该受到虞舜控制下的整个国家权力机构的约束和支持。这表明尧舜禹时期已经出现等级分化,管理制度也基本上趋于完备。
综上所述:得到尧舜禹所管理的并不仅仅是一个有着血缘关系的部落,而是一个范围相当广大的疆域。在这片广袤的国土上,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大小不等的氏族和部落。尽管整个社会的基层组织没有摆脱氏族部落的烙印,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职能部门的出现,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行政体系的完备,足以说明当时已经形成了国家的基本框架。

二、“家天下”取代“公天下”奠定了夏商周三代奴隶社会的基础

黄帝以后,黄河流域部落联盟的杰出首领,先后有尧、舜、禹。那时候,部落联盟首领由推选产生。尧年老了,召开部落联盟会议,大家推举有才德的舜为继承人。尧死后,舜继承了尧的位置。这种更替首领位置的办法,历史上叫作“禅让制”,也叫“公天下”。舜年老了,也采取同样的办法把位置让给治水有功的大禹。
大禹是一个站在阶级社会门槛上的人物,他不仅是伟大的治水英雄,也是中华民族的立国之祖,还是中国历史上“家天下”局面的开创者。《国语·周语》即载:禹治水功成,“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尽管在初,“传子”,“世袭”制的确立经过了诸多反复,国家统治机构也相对粗糙,王权的贯彻受到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但大禹从一开始所奠立的以追求大一统和至高王权为依归的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数千年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基本走向。
历史证明,大禹和启父子两代为赢得以家为国、以国为家合法性所进行的这种努力,取得了成功,奠立了“传子制”、“家天下”的格局,也播下了“家天下”观念的种子。这种“家天下”的思想根植于血亲宗法,使人们很容易达成家国一体、君父一体的理念认同。因为,人们虽可超越、无视、甚至抗拒来自行政的、外在的制约或命令,却无法摆脱、隔断与之血脉相连、生死相依的家族血亲、共产联系。《史记·夏本纪》载:禹死,“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夏王朝一家一姓王朝体制的的建立,使夏本身成为一种统治模式,这种模式被后人连同商周一起称之为“三代模式”——一个典型的家国一体、天下政权的模式。就如《汉书·韩氏易传》所云:“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
大禹是华夏民族在神州大地奠基立国家的一位伟大祖先。他一生最大的功业,一是治水,一是立国。治水,奠定了立国根基;立国,巩固和发展了治水成果,使当时松散的部落联盟形成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家天下”取代“公天下”的成功,对中国历史的演进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夏商周三代奴隶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尧舜禹所处的历史时代,浊浪滔天、洪水肆虐,是一个民族需要英雄,历史需要事变创造性人物的年代。治水过程中政治体制的出场,同时亦预告了他们的不朽功绩,也为后来对夏商周三代王朝的影响打下伏笔。只要人类面临的生存危机继续存在,这些故事就远远没有结束,同样,尧舜禹身上所彰显的治水、抗洪精神及其所洋溢的治国智慧、思想和创新火花也就远未失去其价值。尧舜禹作为中华民族的文明象征,其所具有的魅力,不会因为历史风云岁月的尘封而失去感召力和影响力。可以毫不夸大的说,尧舜禹是中华文明中一个永恒的母题,是一个留待后世永远不断评说的伟大人物。

上一篇:碳纤维毕业论文

下一篇:知网传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