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健康论文题目
饮食健康论文题目
这个好多啊。
比如:中国人饮食习俗的特点、中国八大菜系的区别、“川菜”历史演变及形成、中国人饮食方式聚食制的利弊……等等
题目可大可小。上面是大题目,小题目到每种烹饪方式的异同点,甚至每道菜肴的制作工艺、营养特征,色香味形都可以去写。
我急求营养师毕业论文!
摘 要: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人类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有一个灵活的聪明的头脑,还要有一个健康的身心,更要有一种拼搏向上的精神。因此要提高人类的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延长人类的生存时间,就必须对孕妇的营养膳食和**进行研究探讨。因为孕妇肩负着孕育新一代的特殊任务,直接关系到未来国计民生的兴衰,甚至影响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与发展。因而合理、科学的饮食与健康,对孕妇及胎儿的健康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吉林市各妇幼**站100多位孕妇的营养饮食及**的调研随访,我初步掌握制定了孕妇营养膳食和**的方案及原理,同时也查阅了国内相关这方面的资料,对更好地保证孕妇健康及胎儿发育都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孕妇、营养膳食、**、误区、探讨。
一、要了解和掌握孕妇每日膳食的营养素标准,必须掌握对正常成人的营养素标准,孕妇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推荐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的说明》的规定,每日膳食营养素供给量是作为保证正常人身体健康而提出的膳食量标准,供作设计和评定膳食的依据,并规定国家和地方事物发展计划和指导食品加工的参考。在正常情况下,人体必须有一定是营养储存,能够动用以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较长期的摄入不足,必然耗尽体内的储存,导致营养缺乏病的发生。具体如下:
(一)能量:人体所需要能量以供代谢,生长,泌乳,维持体温和从事体力劳动是消耗。正常情况下,人体是能量的需要与其食欲相适应。但与劳动强度,生理状况,气候和体型有关。孕期除了维持本身热能的需要外,还要负担胎儿的生长发育,以及胎盘和母体组织增长所需要的能量。此外,还需要储备一定的脂肪和蛋白质,为以后做准备。因此,热能需要量应在极轻体力劳动者所需的9200千焦的基础上,再增加1250千焦。较高的热量是通过提高主食的量,孕中后期应当摄入400-500克以上的主食①。适当地提高脂肪的摄入量及增加肉类等食物实现的。
(二)蛋白质:根据1985年FAO/WHO/UNO报告认为,承认蛋白质需要量为每月0.75克/千克体重,孕妇约为1.0--1.2克范围。怀孕期间,不仅胎儿的生长需要蛋白质,而且孕妇本身也需要一定数量的蛋白质,以满足子宫增长,乳房增大以及胎盘、羊水和血容量增加的需要。孕期蛋白质摄入不足可使胎儿生长发育低下,致使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的低体重儿发生率增加;蛋白质营养不良还可影响胎儿的脑发育,并使脑成分发生改变。中国营养学会建议,孕中期妇女每日应较一般非孕妇女增加蛋白质摄入量15g,孕后期增加20g,除保证数量外,还应提高蛋白质的质量,应保证摄入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优质蛋白质。
(三)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膳食纤维。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在70%,脂肪能量不宜超过30%,膳食纤维是植物中的一种成分,不能为人体利用的碳水化合物,没有营养功能,但对人体健康有益。可使一些有害代谢物较快排除体外。过多,也将影响矿物质的吸收。
(四)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1,钙 :500--600mg/月(健康人)800mg/月(孕妇)
2、铁: 15mg/月(健康人);孕妇30----60mg/月。这在一般膳食中不能达到,产后还要补充2--3月。
3、锌、硒、碘。根据近年来的研究报告,确定了其供给量。
(五)维生素
1、维生素A,供约800微克/日
2、维生素D,供给量10微克/日
3、维生素E,指生育酚类,其作用与生育有关。
4、硫胺素、核黄素、烟酸。前两种为0.5mg,后一种6mg。孕妇则分别为0.6mg和6mg.
5、抗坏血酸,成人健康与孕妇均30--75mg
二、孕妇在孕期胎儿生长发育重点补充合理的膳食营养
(一)在怀孕的前三个月,胎儿各器官处在分化形成阶段,特别是胎儿的神经管及主要内脏器官,因此孕妇要特别注意膳食中的营养均衡,保证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和其它无机盐的供给。而此期又逢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厌食、偏食等早孕反映,故增加营养应注意饮食的质量,多以清淡,合口味,益消化,并富有营养的食物并注意多吃一些粗制食品,宜少吃多餐,争取不要减少总的摄入量。
(二)在孕中期(4--6月)是胎儿生长发育及大脑发育的迅速阶段。胎儿除体重迅速增加外组织器官也不断地分化完善,孕妇体重也60%以上在此期增加的,此期的营养饮食质与量都必须保证。并注意食物的基本营养,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纤维素和矿物质搭配合理。有学者指出,此期间多食植物性食物,可以使胎儿大脑沟回增多,脑组织发育迅速,出生后的孩子聪明过人,因而孕妇膳食应重点做到:
1、避免挑食,偏食,防止矿物质及微量元素的缺乏。
2、做到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3、把好食物质量及烹调关,切忌食用未煮熟的鱼和肉。
4、对热量的需要明显增加,适当增加米面等主食及鱼、肉、蛋、奶、豆制品、花生、核桃等副食。
5、胎儿发育的关键时期,对钙的增加量较大,奶,豆制品,海产品,多叶的绿色蔬菜等都是较好的营养素来源。
(三)孕晚期(7--10个月):胎儿生长更快,是其肌肉,骨骼,脂肪及大脑发育完善的时期,孕妇所需要营养也达到高峰。因此孕妇在膳食方面进行调整,主要应增加蛋白质及钙、铁、锌等微量元素的摄入,并适当限制碳水化合物(糖、淀粉)及脂肪的摄入,以免造成孕妇体重过重或胎儿偏大,增加难产机会。因此,孕妇在此期的饮食重点应做到:
1、适当增加豆类蛋白质,如豆腐和豆浆;
2、可多食一些海产品,如:海带、紫菜、动物内脏和坚果类也是不错是食品:
3、注意控制盐分和水分的摄入量,尤其是有水肿的孕妇,以免发生水肿从而引起怀孕中毒症;
4、孕妇应选择体积小,营养价值高的食物,如动物性食品,减少营养价值低而体积大的食物,如土豆和红薯等;
5、易少吃一些能量高是食物,如白糖,蜂蜜、肥肉等甜食,防止食欲降低影响其它营养素的摄入;
6、有水肿的孕妇,食盐量每人应限制在5克以下。
三、孕妇应注意饮食中的误区。
既然孕妇肩负着特殊的重担,适时的补充营养是必要的。但必须合理、科学的膳食,盲目吃喝,不仅损害母体健康,而且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导致畸形胎。为了优生优育,孕妇的日常饮食要注意走出以下误区:
1、多吃肉可生胖娃娃。
因多食肉类可使孕妇体内脂肪的贮藏增多,同时妊娠量消耗较多而糖的贮存减少,这对分解脂肪不利,所以需因氧化不定产生酮体,使同体血症倾向增加,孕妇可出现尿中酮体,严重脱水,唇红,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美国医学研究发现,孕妇高脂肪饮食,可增加女儿患癌的概率。
2、多吃蛋孕育聪明儿。
孕妇多吃蛋类,摄入蛋白质过多,在体内可产生大量硫化氢,组织胺等有害物质,同时可导致胆固醇增高,可引起腹胀、食欲减退、头晕疲倦等症状,还可以加重肝脏的负担,不利于孕妇的**。有学者研究指出,过高的蛋白质贮存在人体的结嫡组织内,可以引起组织和器官的变性,使人罹换癌症。
3.酸性食品可防孕吐
德国学者研究发现,妊娠早期的胎儿酸性低,母体摄入的酸性物质,容易大量聚积在胎儿组织中,影响胚胎细胞的正常分裂增殖与发育生长,并易诱发遗传物质突变,导致胎儿畸形。
4.多补钙小儿筋骨壮
营养学家认为,孕妇补钙过量,胎儿有可能患高钙血症,出生后,患儿会囟门太早关闭,颚骨变宽而突出,鼻骨前倾,主动脉狭窄等先天性疾病。
5.吃咸食物有滋味
现在医学认为,摄入过多钠盐,会加重患有妊高症孕妇的症状,使浮肿、高血压和蛋白尿加重,甚至头痛、眼花、胸闷、晕眩,因发生子痫而危及母婴安康。
6.多吃糖孕妇有精神
意大利医学家发现,因血糖偏高的孕妇出生体重过重胎儿的可能性胎儿畸形的发生率出现妊娠毒血症的机会或需剖腹产的次数升高,同时加重肾脏负担,降低机体免疫力,易受病毒、病菌感染。
7.服食补品可壮体质
孕妇盲目服用鹿茸、桂圆、胡桃等温热性补品,易致阳虚阴亢,加剧孕妇水肿、高血压、便秘等症状,甚至发生流产和死胎。
8.霉变的食物
孕妇如受霉菌毒素的侵害,可使染色体断裂和畸形,有的停止发育,发生死胎流产,有的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愚型等。
四、孕妇在各孕期阶段的膳食原则
根据孕妇在各期膳食的不同特点及一些不合理的饮食,总结出孕妇的膳食原则,供参考如下:
(一)、怀孕期的膳食原则:
1、胎儿生长慢,营养上没有特别要求,按正常营养膳食即可。
2、处理妊娠反应,调整进餐次数与食物内容,尽量达到营养供给标准。
3、忌烟、酒,忌兴奋性饮料,忌辛辣刺激等食物。
(二)、孕中期的膳食原则:
1、平衡膳食,特别要注意保证充足的优质蛋白质、高钙、高 铁、健脑等食物。
2、要有新鲜充足的蔬菜、水果。
3、每天饮水不少于1500毫升。
4、每日食盐量不超过5毫克。
5、忌烟、酒,忌辛辣刺激性强的食物。
(三)、孕晚期孕妇的膳食原则:
1、保证有充足的蛋白质、高钙、高铁的食物,当膳食不足时要 服用钙片及维生素;
2、要多吃新鲜的黄、绿色蔬菜、水果;
3、每天要多饮水,不少于1500毫升;
4、每天食盐不超过5克,水肿严重时要忌盐,减少饮水量;
5、少食多餐
6、热能供给以每周体重增加不超过0.9千克为限。体重过高时,应适当减少主食和食物脂肪,不吃甜食,宜多吃粗杂粮、豆制品、蔬菜和清淡食物。
五、孕妇在孕期的预防**
孕妇在孕期不仅要充分正确地进食,努力做到均衡饮食,保持孕妇及胎儿的健康,预防**也是至关重要的。
1、孕早期,呕吐十分剧烈,且饮食疗法效果不好,可在医生指导下补液;
2、孕妇在孕期应定期请教医生,检查了解胎儿及孕妇是否良好和健康;
3、适当的运动,有助于孕妇的饮食及胎儿的营养吸收;
4、保持居住环境的整洁,通风良好,预防疾病及传染病的发生;
5、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一些**食品,如孕妇在怀孕期间每日需400微克叶酸来防止诸如脊柱裂之类的先天缺陷;
6、注意口腔卫生,因为牙齿的发育是从胎儿期开始的,所以从母体怀孕时起,就应该注意与牙齿健康有关的食物摄取,从营养素来说最重要的是钙。正常人每公斤血清中钙与磷的乘积应为35-40毫克,这时体液中的钙与磷就能在骨的有机质先形成胶体的磷酸钙再沉淀为骨盐。当这个乘积小于30毫克,就会影响牙齿的质量并出现佝偻病、X型腿等;从消化机制来说,食物进入口腔主要靠牙齿的咀嚼将食物磨碎,并与唾液混合为滑润的食团咽入胃中,牙齿不好,会影响咀嚼,往往会诱发一系列胃病,从而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
7、注意个人卫生,勤换洗内衣及洗澡,因为皮肤不仅能抵挡病菌的侵入,同时有利于体内废病物质的排出;饮水有利于排毒,专家建议孕妇每日饮水量不少于1500毫克。
8、远离嘈杂混乱的公共场所及有毒有害区域,禁烟酒。因为它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影响特别大,尤其损害胎儿的智力,增加先天愚型胎儿的几率。孕妇日常饮食中少食或不食的食物有:味精、油条、咖啡和可乐,加工食品和罐头食品,未煮熟的鱼、肉、蛋等食物。
六、孕妇的各阶段膳食方法
1、孕妇早期膳食
早期孕妇正处于胚胎细胞的分化增值和主要器官形成的重要阶段,虽然胚胎生长发育相对缓慢,平均每日增重1g,这时的营养量与孕前大致相同,大多孕妇出现不同反映,往往致变饮食习惯,影响营养素的摄入。孕早期主要是合理膳食,防止妊妊娠反应引起母体严重营养缺乏,导致胎儿发育不良,所以要鼓励孕妇进食,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最好,少食油腻食物,多餐少食,选择优质蛋白质的食物,如奶、蛋、鱼、禽类,适当用一些强化食品,补充B族维生素可改善食欲。
2、孕中期膳食
中期是胎儿生长加速加快时期,也是骨骼、牙齿、五官、四肢开始形成和大脑发育时期,因此对孕妇的食物品种数量都要增加,以保证足够的能量和营养素,经常摄入肝、动物血、大豆制品、肉禽、鱼蛋、蔬菜、水果、豆浆、奶、小米、玉米等食品,也可经常食用一些虾皮、海带、紫菜含钙量高的食品,以及深色、绿色蔬菜。
3.孕后期膳食
孕后期三个月胎儿生长最快,体重增长占整个孕期的一半,所以这个时期要给孕妇增加优质蛋白质和钙、铁的摄入量,每周要食两次动物肝脏或动物血,增加豆浆和牛奶以及足够的营养素。
总之,对孕妇的膳食**进行探讨是相当必要的,也是复杂的,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对孕妇随访的数量较少、时间较短、难免对其膳食及**的研究过于肤浅或不全面,有待于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探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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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学论文
食品营养学论文
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
摘要:肥胖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本文首先论述了营养与肥胖的关系,认为单纯通过节食,减少营养摄入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并指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的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并提出了一些既有助于减肥瘦身,又保证了身体营养均衡的饮食方法。
关键词:营养均衡,减肥
在全国范围内一项题为“国人十大营养问题”的大型调查中,中国人的主要营养问题都可归结为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这两大看似矛盾的原因,十大营养问题的第一项就是肥胖,北京成人的超重率已达37.15%。超重与肥胖发生率,北方大于南方,城市大于农村。由于热量过剩,超重和肥胖率大幅度增长,导致与营养失衡有关的慢性病明显上升。所以说肥胖症是21世纪危害人类健康的大敌。肥胖本身就是一种慢性病,同时又是许多慢性病如糖尿病的原因、胆囊疾病、高脂血症、高血压、骨关节炎等的促进因素。因此,控制超重和肥胖是我们面临的急迫任务。造成肥胖病,先天性因素(遗传)约占30%,后天性因素(环境)约占7O%。目前我们还无法改变遗传因素,但可以通过环境因素去影响它,环境因素中合理的膳食是预防肥胖病的决定性凶素。如何健康、科学的进行减肥瘦身,是广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肥胖的营养问题
据营养专家研究发现,肥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饮食不均衡,或者营养过剩,或者营养不足。首先营养过剩是会导致肥胖的,影响体重的两个根本因素是热能的摄入量和热能消耗量,当能量的摄入等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能量平衡;当能量的摄人大于能量的消耗时称正向能量平衡,多余的能量以脂肪的形式储存在体内,因而产生肥胖;当能量的摄入小于能量的消耗时称负向能量平衡,体重减轻。显然肥胖是处于正向能量平衡状态,这种人一般食欲非常旺盛,且偏食高糖及高脂肪食物,多余的能量转变为脂肪,因而导致肥胖。
但肥胖的人同样可能营养不足。许多人可能觉得奇怪,肥胖是由于营养过剩容易理解,因为体内吸收了过多的营养,使多余的脂肪增长,积蓄导致体形膨胀。但很多肥胖人士去医院检查时被发现,其体内营养不足,这是因为有的人的肥胖饮食习惯不好,偏好于高脂肪高热量的食品,使得体内的某些营养素过多,而某些必须的营养素又吸纳太少。营养过多使身体肥胖,必须的营养素过少又使身体虚弱,毛病增多。所以营养专家认为,减肥瘦身,健康身体最重要的是均衡营养。
二、减肥需注意营养均衡
很多人通过饿肚子.吃药物.服用利尿剂.服用兴奋剂.少睡觉等方法来进行减肥,这样既不能长期坚持,又损害了自己的健康,因此这些方法都不宜采用。我们的身体需要均衡的营养,才能维持基本的新陈代谢,如果只吃水果而不吃含脂肪、蛋白质的食物,会有发育不良的情形产生,小肠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也将降低。此外,缺少油脂,便不易吸收脂溶性维生素,此种不均衡的饮食,势必会使体力无以为继,损坏健康。
许多人以为,肥胖通过节食,采取饥饿法来减少营养的吸收就可以将身体瘦下来。但其实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因为当你在节食时,在减少营养的供给时身体也得不到一些每天必需的营养物质。时间一长,你的身体一方面吸收不到每同必需的营养素,一方面又减不去体内过剩的营养,不但减不了肥,还会危害健康。以身体健康作代价来减肥,值不值得呢?
营养专家经多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个健康的新概念:减肥瘦身应从均衡营养做起。当体内的营养均衡,过剩的营养被消耗,排除出体外,不足的营养素每日得到适量补充,肥胖自然消失且保持身体健康。要达到营养均衡,日常饮食各方面需多加注意,每天各类食物进食要多样化、均衡、适量。
健康的减肥是应当限制膳食的总能量,而不仅是限制脂肪的摄入,减肥期应适当增加蛋白质、低糖和适量脂肪。正常情况下,碳水化合物比例为55—6O%,脂肪为2O~25%,蛋白质大约为15~20%,量比为4:1:1。文献(2)认为在减肥期间也要保持营养素的摄入比例。减少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会使体内的代谢不完全而产生一定量的酮体能抑制饥饿感,另外酮体的分解也会消耗能量。减少糖的摄入,可以减少胰岛素的分泌,从而减少脂肪的合成,使糖原的贮存减少,促进运动脂肪动员,减少脂肪贮存。摄入适量的脂肪能够抑制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分泌,促进机体的脂肪利用。脂肪还会使人产饱腹感,使减肥者易接受低热量的膳食而不觉得饥饿难耐。减少食物的摄取使人会导致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不足,此还要食用一定量的水果来补充机体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三、科学、合理的饮食
(1)少吃一些作用不大或有副作用的食物,多吃一些营养价值高而无副作用的食物。
(2)少吃动物脂肪和油腻食物。长期摄入高脂肪的食物而很少运动,都有可能造成高血脂,增加冠心病的发作率。
(3)用吃植物油代替动物油(大油)。植物油虽然1OO%含脂肪,但它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能刮掉饱和性脂肪酸中大量的油。另外,植物油中含VE,这是保持青春健美长寿的维生素。
(4)少吃或不吃胆固醇高的食物。
(5)少吃糖。许多研究尤其是流行病学方面的研究表明,体重过高(脂胖病).糖尿病.龋齿,可能还有动脉硬化症和心肌梗塞等与糖大量食用有关。大量食用低分子糖是有害的,应该以高分子糖为主满足对糖的需要,提出“戒糖”的口号不全面,因为无糖膳食会导致严重的代谢紊乱,出现低血糖等情况。
(6)少吃盐。因为盐里含钠,人体含钠过多易得高血压等病。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天食盐低于5克,他们极少得高血压。
(7)多吃水果和蔬菜。因为吃水果和蔬菜中的脂肪含量极少,但含有很多的维生素和蛋白质,还有许多的植物纤维和水分,生理价值非常高。
(8)减肥者也需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入米.面等主食)。这是因为我们在减少多余脂肪的同时,需要能量和体力来支撑,还应增加肌肉。成人肌肉中的蛋白质含量约为19~2O%,蛋白质占人体总重量的45%,而蛋白质有肌肉收缩.供能等七大功能。特别要注意选用大豆,它的蛋白质含量比鸡.鱼.牛肉要高,比牛奶要高12倍,且价廉物美,现在已制成的速溶豆浆晶,其蛋白质含量远远高于牛奶。
(9)多吃些山楂或山楂制品。山楂是药材又是消食食品。有减肥.降压之功能。
(1O)平时要注意适当饮水。因为大量饮水是造成身体松弛肥胖的一个因素;另外尿的存积还会增加膀胱同尿内致癌物质接触的时间,有可能导致膀胱癌的发生。口渴应该饮水,包括训练中也可以饮水,但要适量。最好是在训练后一小时慢慢摄入少量的水,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心脏负担过重,还可以使身体里的水分慢慢地得到补充。平时最好多饮一些乌龙茶或是绿茶,因为它既能解渴,又能解腻减肥。
(11)节制饮酒。白酒热量很高,多饮且肥胖。啤酒是最好的饮料,俗称液体面包,适当饮用能生津开胃.解渴去暑,啤酒中含有多种B族维生素和多种氨基酸,只有4~5%的酒精。含热量不高,但啤酒花的苦能促进消化液的分泌,帮助消化吸收,所以大量饮用啤酒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吃一顿容易发胖,所以饮用啤酒一定也要适量。
关于中国营养师地位法律化问题的几点思考 营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端于化学,其发展过程得益于流行学、传染病学,特别是细胞学、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国际营养学界就确立了营养的定义:有关生命物生长,维持和修复整个生命体或其中一部分过程的总和。国外特别是日本的营养学发展迅速,营养立法相对完善。而在中国营养师作为一种新兴的职业才刚刚诞生。营养师地位的法律化是指营养师作为一种职业被法律所认可,即营养师同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样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明确了营养师的权利义务,并规范着营养师的执业过程。 一、营养师地位法律化的背景 1、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膳食营养状况与十几年前相比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却面临着营养缺乏与营养过剩的双重挑战。营养缺乏是因进食不足或进食不能被充分吸收利用或慢性疾病消耗较大引起的。典型的营养缺乏症是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过剩指能量摄入超过人体的消耗。常引起的疾病有肥胖症、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脂肪肝和糖尿病等。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都属于营养不良,对身体都会造成损害。 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翟凤英研究员称目前,我国营养不良的人口是全世界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每年因此带来的损失约为3000亿到5000亿元。 卫生部、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由营养过剩引起的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患者年龄日趋年轻化。全国有1.6亿成人血脂异常,有1.6亿成人患高血压,2000多万人患糖尿病。在大城市中每100人成人中就有30个人超重。我国居民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2、中国营养师的现状 (1)营养师严重缺乏 据上述卫生部等调查,城市居民营养过剩的主要原因是必要的营养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同时,营养师普遍不足,尤其是高技能公共营养师缺乏,其数量与人口比例严重失衡。 我国13亿人口只有3000多营养师,并且基本分布在医院里面,社区幼儿园等机构很难找到营养师。2003年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曾对全国临床医院做了一个调查,接受调查的403所医院中,仅有少数大型医院配备了两三个营养师,大部分医院因为找不到相关人才,就没有配备。 (2)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不一,培训名目繁多,营养师素质问题堪忧。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等作为第四批新职业向社会公布,标志着中国的营养师职业发展开始步入正轨。 然而,近日记者在对营养师资格认证、从业现状和服务内容等的调查中,发现有诸多不完善之处。社会上营养培训与认证名目繁多。面对记者关于哪个名目是正宗的营养师的提问,不同的培训负责人各持己见、自圆其说,但相同的是他们都承诺培训后考取认证证书全国有效。有关专家告诉记者, 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培训后考取的认证证书,都不属于国家对此职业的正式认证。换句话说,已有的公共营养师证书也只是“岗位培训”证书,而营养保健是只是协会的认证。 记者还发现有些培训班门槛很低,培训时间很短,一个小学毕业生培训两周摇身一变就成为营养师了。试问这种速成的营养师如何保证其素质?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的副秘书长逸飞,是这次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审批公共营养师课题研究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公共营养师培训与素质的问题,她说,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就这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国家教材、国家资格认证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研讨,一旦确定了国家级标准,公共营养师这个新兴职业就会有科学的发展轨迹了。 二、营养师地位法律化进程的发展 今年“两会”前,我国46位知名专家联名呼吁进行营养立法,提高国民生活和健康水平。卫生部专门召开了中国营养改善立法工作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认真听取了专家意见,表示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十分明确,这为营养立法创造了支持性环境。 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在膳食营养方面最迫切的问题,中国营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起草的《国民营养条例》已于3月完成,5月递交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做进一步讨论,有望在近年出台。 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试行)》着重解决以下问题:营养调查和监测,食品标签上必须注明营养成分,婴幼儿、妇女等特殊人群的营养等等。《条例》还规定,100人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配餐员,300人以上餐位的餐厅必须配备一名营养管理师。同时,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 《条例》的可行性尤其是营养师配备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在农村没有幼儿园的地区如何落实是个难点。另外,按照《条例》规定的配备人数估算,我国目前营养师缺口在400万左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餐饮消费水平迅猛增长。来自中国烹饪协会统计数字显示,1991年,全国餐饮网点的总营业额仅为492亿元,到2004年,这个数字就上升为7486亿元,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说,今年这个数字有望突破8800亿元。因此营养师人数与《条例》的可行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有关营养立法的准备工作已进行多年,《营养工作条例》、《营养师法》一直在起草、研讨之中。 三、职业法律化进程中的营养师的执业与探讨 营养学在中国相对于其它行业至今没有一个十分完善、理想的法律、政策环境,也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干预管理体系,已有的立法在此领域仍是一片空白,营养学范畴的一切问题只能通过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去衡量解决。 那么,未来的营养学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已拿到或正在努力去争取营养师职业资格的人在将来的工作中,依据什么去实践操作?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接受营养服务的需求者(客户/求助者)又将靠什么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营养师的法律地位 从法理本质看,“营养师”作为一个全新概念的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应是以一个职业主体的形象面对社会需求。根据营养学行业已有的从业格局及对未来趋势的考虑,本行业人员的主体形式大致分类如下: ①医疗系统营养师 ②学校、机关食堂以及餐饮企业的营养配餐师和营养管理师 ③个体执业营养师或营养顾问 a个体营养服务机构 b合作或合伙制的营养服务机构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中国营养师主要存在于两大领域:一是相关医疗、教育、餐饮等单位的内设机构,他们作为上述单位的职工,以单位的名义为需求群体服务;一是以自然人的身份建立或组成非法人性质的营养服务组织,以个人或机构的名义直接面向社会服务。 营养师的个体执业经营主体是以“自然人”(即“公民”的概念)出现,其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是自然人。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不排除合作制、合伙制(律师、注册会计师、外国心理医师)甚至公司制等多样化形式出现的可能性。 相比之下,医疗、教育、餐饮单位内的营养师,虽是营养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但并不具备与需求人群之间那种合同关系或服务消费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地位,其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及权利的享有者(即:法律主体)应是其所在的单位,而他们仅是以“单位”的名义在履行职务而已。 2、营养师服务行为的合法性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从约定”的原则,在目前仍没有行业专门法律(特殊法)法规加以约束的前提下,营养师与其客户群之间的约定与行为,如不违反《民法通则》(一般法)第55条的规定:即:满足 ①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 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三个条件,双方之间的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与行为,即应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简言之,此时心理咨询师的服务就是合法的。 3、营养师开业执业的法律保障 获得营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不同的等级可进行与其能力相符的营养服务。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执业呢?目前行业法规未出台之前,因医师、律师执业过程与性质同营养师执业有诸多相似之处,我们不妨借鉴一下,也可为未来的营养立法做些有益的探索。 (1)营养师的管理 ①执业资格的授予(执业注册制度); ②行业主管机构; ③下列情况人员无资格执业: a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 c被取消营养师资格; d不宜从事执业的其他情形。 (2)心理咨询师的开业条件 按照与营养服务业务(属服务性行业)相关的几个其他行业的法律规定(比如《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开业的程序)及惯例,笔者认为营养师执业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具有 名符合职业标准及工作年限的从业人员(具有执业资格); ②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③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最少= 万元)与设备、仪器; ④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⑤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营养服务机构的开业程序 ① 申请设立; ② 审批; ③ 开业。 (4)营养师的执业内容与法律形式 ① 执业内容: 按职业功能划分,其工作内容大体有: a营养调查 b营养测量 c营养管理 d营养咨询与指导 e营养教育等 ② 服务的法律形式: 《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甲方(营养师及其所在机构) 乙方(客户/求助者/需求者) 2)合同标的:营养健康服务; 3) 收费价格/酬金; 4) 服务的时间(周期)、地点(专业地点—营养工作室); 5) 治疗方案: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按既定膳食方案实施,求助者如无端阻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c 按照约定收取报酬; B甲方的义务 a 按照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提供营养服务; b 结合求助者实际情况,指定科学的膳食方案并案计划实施; c 保护乙方的健康权、生命权; d 保护乙方的隐私权; C乙方的权利 a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满意服务; b 对服务有知情权; c 健康权、生命权受保护; d 隐私权受保护; D乙方的义务 a 陈述自己的真实情况,以便让甲方能够确切地做出判断; b 接受甲方的膳食方案并尽量配合; c 按照约定交付报酬; 7)违约责任; 8)隐私保护、保密条款; 9)其它约定。 4、营养师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在法律法规、职业标准及行业惯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专门印营养服务,选择合理的膳食方案; ②从事营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③参加专业培训,接受营养学继续教育; ④对所在机构的营养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获取工资、报酬或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⑦其它。 (2)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②遵守行规(行业惯例、交易规则……)及行业服务操作规范; ③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营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 ④尊重客户的人格,关心、爱护客户,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⑤宣传营养健康知识,对包括社区在内的全社会进行营养健康教育; 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客户利益受损,应依法负赔偿责任。 5、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主体: ①营养师履行职务所在的单位(医院、学校、餐饮单位等)是责任承担主体; 以单位自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②个体执业营养师作为服务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及个人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个体执业营养师可以合伙经营,也可以起字号,称为个人合伙。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双方约定分担责任和分配盈余。 (2)可能的损害后果: ①对需求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损害; ②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权的损害; ③对需求者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 ④对需求者的名誉权、隐私权的损害。 这些损害后果一般情况下同时发生,但有时也仅发生其中的一项或数项。 (3)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依《民法通则》第143条,营养师因职务行为与客户/需求者/求助者发生纠纷, 依据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其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① 停止侵害; ② 消除危险; ③ 返还财产; ④ 恢复原状; ⑤ 赔偿损失; ⑥ 支付违约金; 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⑧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如涉及到诉讼,还可能受到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及依法罚款、拘留的“待遇”。究竟因何种行为而承担何种后果,则应区分具体情况而定。 我们作为未来的执业营养师,必将团结起来信心百倍地投入营养事业。
四、结论
综上所述,健康减肥的核心原则是调整膳食结构,重视平衡膳食。单纯通过节食来进行瘦身减肥是不健康的也是不科学的。因为肥胖并不是单纯的营养过剩问题,减肥也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注意合理,均衡的饮食营养,同样可以达到健康减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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