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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精神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3-03-12 09:03

大学精神论文文献

论大学校园文化构建

论文关键词: 大学校园文化内涵基本特征问题构建路径

论文摘要: 在条件下,大学品质、大学精神及校园文化经受严峻考验。大学校园文化将把大学精神的科学态度、文明风范、价值观念等带到社会,影响和感染他人。作者根据大学校园文化的概念界定、内涵及特点,分析了大学校园文化存在的问题,并在国外大学校园文化特点的基础上,探讨有效构建我国大学校园文化的有效路径问题。

大学,传播知识和培养人才的摇篮,它孕育着人类社会最具有潜能的资源,是发展先进文化的源泉。大学不是建立起来的,而是发展起来的。正如梅贻琦校长曾说:“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大学精神是大学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的文明成果,是科学精神的时代标志和具体凝聚,是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形式。支撑起大学蓬勃发展的乃是蕴含哲理的大学精神的大学校园文化。大学校园文化可谓大学之灵魂。但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大学校园文化有些浮躁、急功近利,对大学的价值追求缺失的现象,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下的校园文化构建。

一、概念的界定

广义上理解,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在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狭义的理解,文化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机构”。[1]校园文化并不仅仅指的是大学校园文化。校园文化还包括中小学校园文化和职高性质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指校园人在校园生活与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校园群体精神及其所附载体。[2]大学校园文化是以社会先进文化为主导,以师生文化活动为主体,以校园精神为底蕴,由校园中所有成员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共同创造而形成的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3]

二、大学校园文化的内涵  大学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体系的一个分支,它是一种特殊的形态文化。它既包括学校的物质范畴,又包括学校的精神范畴。换言之,大学校园文化是一种,一种氛围,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和学人精神的综合体现。[4]大学校园文化的内涵,其核心是大学精神,是大学人所追求的价值观。这种价值理念投射在校园的各个层面,从而形成大学校园文化的外延,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

1.校园物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具体表现为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活动场馆、学生餐厅、校园道路等景观”。[5]这些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基础设施,以其独有的校园风格影响着师生员工的思想观念和方式,它们是校园文化的物质基础。现代化的应该拥有种类俱全的书籍,而且拥有丰富的中英文文献资源,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2.校园观念文化,也叫精神文化,是“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精神追求,以及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的集中体现,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6]它们是大学校园文化的灵魂和精髓。

3.校园制度文化是“一所学校为保障教学工作、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总和”。[7]大学所特有的校训和校纪校规等,它们对学校健康稳步发展起着规范化作用。

4.校园行为文化是“除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之外的、由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各种形式的活动”。[8]如校园的“文化节”、“体育比赛”、“社团活动”等。

三、大学校园文化的基本特征

校园文化是大学的软实力,是提高大学竞争力的内在推动力。在世界一流大学中,大学校长非常重视本校的校园文化,甚至将其提升到全球战略地位。大学校园文化具有以下特征。

1.规范性和导向性。

规范性是大学校园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特有要求。一方面,大学要规范地建设校园物质环境来规范师生的行为,培养师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无论从基础设施和设备的管理,例如图书馆的机房和实验室的器材规范使用等宏观层面,还是从食堂的菜价管理、校园路的命名和校纪校规制定方面等微观层面,校园文化都要讲究明确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大学校园文化具有鲜明的导向性。首先,校园文化蕴涵着宝贵、质朴和人文的大学精神。大学精神指引着高校师生,不断完善自我,实现自我和社会价值。校训是大学精神和学生风貌的集中体现,如北京大学校训是“爱国、、科学、创新”,清华大学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是大学校园文化中的有形的意识形态文化,它成为一代又一代学子为之奋斗的精神源泉。其次,大学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织部分,而社会文化的创造者和倡导者大多都是来自学校,来自于那些追求学识和思想活跃的学者和专家。这些学者和专家们提出的一些观点往往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和超前性,他们承担着创新大学校园文化的责任,并引领社会文化向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2.性和学术性。

首先,大学校园文化的各个层面无不透射出它对学生的教育。校园的花草树木、优美的.环境教育着师生要热爱自然、关爱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校园的各种规章制度教育着学生做事要遵纪守法,学习要尊重学术科学性和严谨性。校园的校训、校徽、校歌、校史乃至学校的校庆活动,这些具有丰富内涵的校园文化都在着学生要热爱母校,以母校为荣,努力学习,磨炼意志,提高人文科学素养,实现远大理想,从而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其次,大学是学术探究的发源地和创新人才的摇篮。高校经常展开校内学术研讨和师生学术报告;此外,大学之间会加强学术交流,举办各类讲座。这一切都使得校园文化永远充满活力和生命力,为学生营造出学术研究的氛围,提高认知水平和研究能力。

3.实践性和服务性。

认识论的内容之一是科学的先进的理论对实践具有和促进作用。学校传播的人文知识和科学理论无不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和指导意义,进而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丰富了更深远的内涵。无论是社会科学专业的学生还是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都需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中。此外,学校将专家们研究的科研成果与社会企业联合投入生产,产生效益,服务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校园文化能够影响和辐射到社会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它的实践性与服务性特点。

四、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大学片面重视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忽略其精神文化的发展。

当今,一些大学普遍追求高校物质条件的改善。在招生规模扩大的背景下,某些高校扩建校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改善了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另一方面,却无形增加了、物力和财力的负担,造成对部分原有教育资源的损失与浪费,此外,在物质条件改善的同时,却没有带来精神文化的发展。大学的任务是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需要人才,人才是需要培养的。大学老师不仅要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提升大学生的学识和修养。

2.大学缺少对大学人文精神的提炼和对创新人才的培养的文化氛围。

首先,大学设置课程的标准缺少规范化,课程受的限制,大学课程偏理轻文,造成大学生缺少追求人文科学和提高人文素养的大学精神。“大学精神是在某种大学理念的支配下,经过所有大学人的努力,长期积淀而成的稳定的、共同的追求、理想和信念,它是大学生命力的源泉,是大学文化的精髓和核心所在,是对大学的生存起决定性作用的思想导向”。[9]其次,大学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完善。国外著名大学非常注重大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剑桥大学注重培养学生独立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哈佛大学注重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独立思考和注重人文。

3.网络文化冲击大学校园文化,影响其健康发展。

网络给学生带来了大量的信息,同时也夹杂着很多不良内容。大学校园主流文化面临着网络文化的威胁并日趋严重。网络文化在带给人类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严重威胁。它的虚拟性特征既给人以创造,又产生虚假;其交互性特征既传播信息文明,又生产信息垃圾;其开放性特征既给人广阔自由,又带来失律失范。[10]大学生易迷失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不能正确吸收其精华部分,影响正确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

五、有效构建大学校园文化之路径

1.提升办学的核心价值理念。

办学的核心与宗旨是育人,培养人才。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大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在通识教育的前提下,对大学生的道德和人格要有目的、有意识地规范和塑造。大学重在育人,没有健全的人性,就没有健全的社会。

2.完善大学办学体制。

(1)明确大学定位。

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大学,它们的定位有所不同。进入“985工程”名单的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它们的定位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研究创新型人才;某院校,其定位为“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大学”。明确的目标与定位,是建设特色大学,构建特色校外文化的前提。

(2)建立“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办学机制。

目前,高校的教育化趋势日趋凸显。大学教授兼任并忙于学校的行政工作,无暇顾及学术,造成一些“学术造假”、“学术腐朽”等现象。我认为,校长治校与教授治学并不矛盾。校长治校不是专制,同样需要治校。校长任命应由教授民主选举产生,受其监督。如果校长不能履行其职责,大学可以引荐“引咎辞职”制度。好的办学制度比校长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更重要。同时,教授应潜心研究学术,淡泊名利,耐得住学术的寂寞与自由。

3.注重大学校园文化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有机结合。

(1)坚持大学的科学精神。

大学不仅仅是教学,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追求知识与真理。哈佛校徽镌刻拉丁语“veritas”,即“真理”。“让真理与你为友”,体现了德国教育家洪堡的思想。此外,科学精神的最重要方面是创新精神。周远清认为:“大学文化精神一方面要秉承传统,另一方面又要具有创新精神,反应时代精神。”[11]创新精神首先要有思想和学术的自由。大学应该给予教师和学生良好的环境,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某大学应聘中科院院士当班主任,这不是作秀,而是真正给学生营造潜心学习和研究科研的氛围。大学生在宽松的中能够去做前人未想和未做的事情,文科生多学点理科知识,理科生多学点文科知识,提高自我综合素质,成为创新人才。

(2)塑造大学生的人文精神。

所谓人文精神,一般说来,应当是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或者说是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的灵魂。它以追真善美等崇高的价值理想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自由、解放和幸福为终极目的。[12]大学精神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促进人的发展与价值理念。要弘扬“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加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提高其积极性与创造性;改变重理轻文的现象,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让他们懂得关心他人、关爱生命、关切社会,健全人格。教育恰恰就是挖掘各种文化的人文意义的文化,从而以综合的或全方位的文化培育全面发展的人。[13]

4.培养大学生的服务社会精神。

大学的功能之一是服务社会。原来“象牙塔”的大学,日益与社会相联系。教育是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性。大学教育资源取之于社会,应回馈于社会。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座右铭是:“为美国的国家利益服务并为所有国家的利益服务。”洪堡认为,国家与大学目标利益是一致的,因为寂寞与自由能促进大学的繁荣,而繁荣的大学及发达的科学正是国家利益所在。大学要服务社会,适应。大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是不可分离的,而这需要更多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才去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5.规范和美化校园网络文化环境。

首先,正确对待虚拟的网络世界。校园网络文化冲击着和大学道德。要加强学生在网络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明确网络文化是一把双刃剑,要吸收其精华,摒弃糟粕。大学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创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其次,要创建良性的网络交流平台,构建平等的对话共同体。通过个人和校内微博,加强校长与教职工间、校长与教师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网络交流,彼此传达真诚的关爱、信任与尊重,达成共同体意识。“正是通过协商,共同体成员形成了共享的目标、信念系统和体现自己规范的集体故事。这些共享的经验建构起了一个集体的知识库,这个知识库通过一次次互动不断继续得以更新”。[14]

六、结语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在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大学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民生的稳定、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兴旺。大学任重而道远。大学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大学人共同努力建设。大学人在秉持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应放眼全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协力构建校园文化。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大学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4):155-160.

[2]蔡红生.中美大学校园文化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6.

[3]刘敏,杨永青,安宁,刘广生.以大学精神为指引构建和谐的大学校园文化.[N].科技创新导报,2010,(19):251.

[4]张亚梅.创新人才培养与高品位校园文化[J].松辽学刊,2001,(6):90.

[5]衣俊卿.文化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5):150-159.

[6]袁贵仁.教育—哲学片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5):200-210.

[7]万新恒.信息化校园:大学的使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381-384.

[8]刘德忠.论校园文化建设[D].东北师范大学,2003,(8):4-5.

[9]刘亚敏.大学精神探论[J].未来与发展,2000,(12):61.

[10]刘佳.对高校校园文化的认识及其现状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1,(6):90.

[11]韩庆祥.解读以人为本[J].哲学研究,2004,(4):27-28.

[12]孟建伟.科学与人文精神[J].哲学研究,1996,(8).

[13]孟建伟.教育与人文精神[J].教育研究,2008,(9):17.

[14]任长松.探究式学习——学生知识的自主建构[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26.

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集范文(2)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1.85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2003.10.29.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2005.7.6.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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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纲,是指论文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是论文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构思谋篇是指组织设计毕业论文的篇章结构,以便论文作者可以根据论文提纲安排材料素材、对课题论文展开论证。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1]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论文提纲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写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这些信息或词汇,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例如上例,关键词选用了6个,其中前三个就是从论文标题中选出的,而后三个却是从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后三个关键词的选取,补充了论文标题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内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选出,与从标题中选出的关键词一道,组成该论文的关键词组。
论文提纲(一)要有全局观念,从整体出发去检查每一部分在论文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看看各部分的比例分配是否恰当,篇幅的长短是否合适,每一部分能否为中心论点服务。比如有一篇论文论述企业深化改革与稳定是辩证统一的,作者以浙江××市某企业为例,说只要干部在改革中以身作则,与职工同甘共苦,可以取得多数职工的理解。从全局观念分折,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只讲了企业如何改革才能稳定,没有论述通过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增加,最终达到社会稳定。
(二)从中心论点出发,决定材料的取舍,把与主题无关或关系不大的材料毫不可惜地舍弃,尽管这些材料是煞费苦心费了不少劳动搜集来的。有所失,才能有所得。一块毛料寸寸宝贵,舍不得剪裁去,也就缝制不成合身的衣服。为了成衣,必须剪裁去不需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材料只是为形成自己论文的论点服务的,离开了这一点,无论是多少好的材料都必须舍得抛弃。
(三)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初学撰写论文的人常犯的毛病,是论点和论据没有必然联系,有的只限于反复阐述论点,而缺乏切实有力的论据;有的材料一大堆,论点不明确;有的各部分之间没有形成有机的逻辑关系,这样的论文都是不合乎要求的,这样的论文是没有说服力的。为了有说服力,必须有虚有实,有论点有例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论证过程有严密的逻辑性,拟提纲时特别要注意这一点,检查这一点。
(四)论文的基本结构由序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序论、结论这两部分在提纲中部应比较简略。本论则是全文的重点,是应集中笔墨写深写透的部分,因此在提纲上也要列得较为详细。本论部分至少要有两层标准,层层深入,层层推理,以便体现总论点和分论点的有机结合,把论点讲深讲透。

当代大学生如何弘扬工匠精神1000字论文

当代大学生如何弘扬工匠精神论文具体如下:

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更完美的精神理念。工匠们喜欢不断雕琢自己的产品,不断改善自己的工艺,享受着产品在双手中升华的过程。工匠精神的目标是打造本行业最优质的产品,其他同行无法匹敌的卓越产品。

概括起来,工匠精神就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当今社会心浮气躁,追求 “短、平、快”(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带来的即时利益,从而忽略了产品的品质灵魂。

因此企业更需要工匠精神,才能在长期的竞争中获得成功。当其他企业热衷于“圈钱、做死某款产品、再出新品、再圈钱”的循环时,坚持“工匠精神”的企业,依靠信念、信仰,看着产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最终,通过高标准要求历练之后,成为众多用户的骄傲,无论成功与否,这个过程,他们的精神是完完全全的享受,是脱俗的、也是正面积极的。

如果说细节,是工匠精神的四肢,那么,创新,就是工匠精神的心脏。工匠精神,是对于创新的不断努力。多少人体验过,为了一个知识,一个问题,一次小小的知识上的突破,就拼尽全力,只为明白,就注足思考,草稿遍桌,就欣喜若狂,哈哈大笑。在许多人的眼中,工匠精神,更像是一种学者的怪癖。

弘扬劳模工匠精神须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一种美德,是对事业、职业应有的态度。有一句公民道德格言叫“就业须敬业、敬业有事业”,意思是说一个人无论从事哪种职业,都必须敬业;一个人只有始终敬业,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

但事实上,正是这种精神,影响了多少人的世界,造就了多少人的伟业,如爱因斯坦,爱迪生。是的,创新,是工匠精神的灵魂。工匠精神,它如同辰星,高悬无垠,影响的人,数不胜数。所以,我们更应该去继承,去弘扬。工匠精神,其实就是由细节和创新糅合的产物,它活在我们的心中。有人倡导去国外,学习他们的管理方法,凭此来继承工匠精神。但其实,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工匠精神更像是一种对于职业本身的要求,是一种追求完美,追求创新的责任感,它活在每一个人的心里。要学习的不是国外的管理方法也不是什么神秘的知识,它就在人们的心中,我们要做的是叩问自己,是否可以时时刻刻的保持这种不断追求完美,追求创新的精神,凭此去完成每一件事,并且热爱它,是的,工匠精神不是管理方法,不是一种工具,不是一种神秘的知识。它是一种心态,一种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态度,它是工匠精神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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