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论文范文
2017论文范文
《毛概》是我国高校大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毛概对于完善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年毛概论文2000字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长征的精神就是乐于吃苦,不惧艰难的革命乐观主义;勇于战斗,无坚不摧的革命英雄主义;重于求实,独立自主的创新胆略;善于团结,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其主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是保证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从弱小走向强大精神力量。当代的大学生更要具备这样的精神来面对我们的学习与生活。克服生活中的压力与困难,从而使自己走向成功。从而更好适应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因此我们需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培养艰苦奋斗精神,要有组织纪律性。做到以上四点就是对长征精神的最好诠释。也是你走向成功的必备武器。
关键词:长征 艰苦奋斗 集体主义价值 理想信念
前言
长征是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特有的魅力使它就像一部最完美的神话,突破时代和国界,在世界上广为传扬。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是一部史无前例、雄伟壮丽的史诗。“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长征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尽管,红军长征已经过去了七十年,但它的丰功伟绩,惊天地,泣鬼神,彪炳史册,万古流芳,长征精神万岁!所以身为社会主义的当代大学生更应该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也是自己获得成功的基石。
一、 培养艰苦奋斗精神
不然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支撑着伟大的事业。历史 经验 证明:一切伟业的成功,任何奇迹的创造,没有崇高的精神支撑是不可能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3]长征途中,战士们没有衣服穿,就将兽皮披在身上,没有鞋子穿,自己动手编制草鞋,没有吃的,就用野菜、树皮充饥。没有房子宿营,他们就抱成一团,靠彼此的体温御寒……,艰苦奋斗精神是红军长征取得胜利的可靠保证,也是我们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光辉典范。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在大学生群体中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培养大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首先是继承革命传统的需要。当代大学生作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肩负着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树立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对当代大学生来说,具有终生受用的战略意义。大学生只有把艰苦创业的接力棒接过来,才能不辜负老一辈的期望。其次,培养大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是提高跨世纪人才素质的需要。知识经济的悄然兴起可以说是一场无声的革命,无论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中坚力量的大学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贯穿其中的红线是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没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即使是高素质的人才,也可能仅仅是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第三,培养大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是实现理想、立志成才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一个人年轻时受一些挫折、磨难并不一定是坏事,“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是人生宝贵的精神财富。上世纪80 - 90 年代出生的大学生,经常被称之为“抱大的一代”,由于是在风平浪静的社会环境中,在父母老师的层层呵护中长大的,我们得到的是太多的宠爱与温暖,使这一代人自立能力较差,心理上比较脆弱,缺乏的正是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正是因为如此,对大学生进行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就显得尤为迫切。
二、 要有组织纪律性
严明战斗纪律、群众纪律和组织纪律是红军取得长征胜利的又一重要法宝。长征途中的红军,在战斗中,争当先锋、前赴后继、勇于牺牲。组织上,实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在和群众的关系上,更是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亲民之歌”。
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正是当代大学生所必须加强的。在当前大学生群体中还不同程度 的存在着以下现象。如部分大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与大学生形象不符,不讲社会公德,行为粗野,谈吐庸俗,个别人还走上抢劫杀人等犯罪的道路;恋爱方式上,责任意识低,少有真实的感情投入,只是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虚荣;消费行为上,不考虑自身的消费实力,片面追求名牌,盲目跟随潮流;把纪律当做束缚人的咒语,把个人无原则的行为当做准绳,行为习惯充满一种反理性的因素。纪律观念薄弱,组织形式涣散,行为习惯随意使当代大学生的理想志向失去了支撑和保证。大学生时期正是人生形成自觉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的重要阶段,因此,当代大学生要通过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行为规范,通过学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从而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 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
长征精神就是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全局利益高于局部利益的精神。长征谱写出了一首红军战士精诚团结,顾全大局,共同奋斗的集体主义英雄凯歌。长征途中,红军在党的利益、民族利益和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士兵,都无不表现出顾全大局,牺牲个人利益,维护集体利益的精神品质。
当代大学生在培养自身集体主义价值观时要注意,1、正确认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划清正当的个人利益与个人主义的界限。在一些大学生看来,提倡集体主义就是泯灭个性、否定自我,强调集体利益就是否认个人利益。正确认识集体主义、转变思想,首先就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过去几十年对集体主义的宣传和解释上的偏颇之处,正确认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时,并不抹杀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它强调集体利益的发展离不开个人积极性的发挥,强调个人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的义务感和责任心,在贯彻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时,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维护个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并努力促进个人的进步和发展。
四、坚定理想信念
长征之所以能成功其首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革命理想的执著追求,对革命事业无比忠诚和对革命必胜的坚定不移的信念。正是有了这样的信念,红军将士才有了精神支撑和动力,激励他们克服种种困难,勇往直前。
在复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只有具有远大理想信念和坚定的事业追求,才能产生经久不衰的动力,不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所击中,不被社会的丑恶现象所迷惑,不被眼前的困难和挫折打倒,坚定自己的价值追求,奋发成才,奉献社会。在社会主义中国,当代大学生就是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和价值所在,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树立崇高的人生目标,庄严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摘要: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把中国的实际情况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结合在一起,解决了中国革命的发展问题以及以后去向,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使中国走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使革命走向成功,为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对推进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启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近代国情 新民主义革命 革命道路及经验
新民主主义的形成——近代国情的需要,历史的使命
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割占和强行借租土地,划分势力范围,驻扎军队,不断干涉我国的行政和司法权,而当时的清政府昏庸无能,使中国丧失了许多主权和政治上的独立性。一方面,各国列强还通过控制关税,倾销商品,索取战争赔款,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鸦片战争赔款2100万元(以一元折银七钱计,合银1470万两);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赔款1600万两;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日本赔款2亿3000万两(赔日本军费2亿两,退还辽东半岛偿款3?000万两);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国联军赔款4亿5000万两。等。以此来垄断金融,操控中国的经济命脉,使中国逐渐丧失经济上的独立而不得不依赖和受制于帝国主义。把中国变成它们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另一方面,帝国主义的侵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客观上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但并没有使中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国家。这是因为中国仍然存在着剥削阶级,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剥削,买办资本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相结合,在中国经济中占有很大优势。再加上民族资本的先天不足,重工业的比重不高,技术、设备的缺乏,因此,不得不依赖于外国资本和本国官僚资本。在外国资本和本国官僚资本的组织挤压下,中国不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也没发展成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变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仍是落后的农业国。
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中国的革命根本任务,即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从根本上推翻反动腐朽的上层建筑,变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为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当家做主扫清障碍,创造必要前提。
从1914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以后,产生了新的变化。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开辟了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新纪元,标志着人类历史开始了由资本
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进程。
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中国无产阶级开始以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由自在的阶级转变为自为的阶级。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马克思主义逐步成为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近代中国革命以五四运动为开端,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 但正如邓小平指出:“提出了反帝反封建这个任务就等于真正懂得什么叫反帝反封建吗?不!因为制定和执行反帝反封建的正确战略和策略是很不容易的。在这个革命阶段中,应当如何反帝反封建,依靠什么力量,团结什么力量,打击什么力量,这些问题,我们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解决,没有搞清楚。”
事实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经过了一个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如:党的二大明确提出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党的三大提出建立国共合作统一战线,但未明确提出无产阶级的领导权问题。党的四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的思想。指出,如果不发动农民起来斗争,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和中国革命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党的八七会议上,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艰辛探索做出 总结 并总结大革命的失败,提出“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著名论断。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革命经过了北伐战争的胜利和失败,也经过了土地革命战争的胜利和第五次反“围剿”战争的失败,累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遵义会议后,中国民主革命开始再次走向新的胜利。
2017年时评议论文范文优秀范文
时评是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也可以为学生写 议论文 做一个很充分的准备,也可以积累很多的素材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时评议论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今天上午看了一个美国拍摄的朝鲜纪录片,真的感触颇深。
纪录片以两个小 体操 小队员的生活展开,他们每天训练的很辛苦目的是给他们伟大的领袖金正日将军做表演。
“我每天都训练的很辛苦,但是想到能够在将军面前表演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朴英顺说。她13岁,曾三次被选中作国庆汇演。
这里是朝鲜的首都平壤,但是从画面上拍摄的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和谐,高大的楼房,宽敞的街道,只不过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是金日成父子的照片。他们的住房是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平壤的二百万居民都三生有幸能住在这里,他们坚信在他们伟大的领袖指导下生活可以过得越来越好。
朴英顺家安装了电视,是她作为汇演的奖励。只有一个电视频道,每天播报5小时以上的不外乎是宣传领袖,宣传政治的节目。即使不想看,也只能把音量调小,不能关闭。
他们的革命史课大概就是我们的历史课,但讲述的内容都是他们的伟大领袖。我记得很清楚老师在台上问道,伟人之所以伟大的原因是什么?一个女生没有回答上来。老实回答有三条,我怀疑这是不是要作为考试内容。
练国体操是很辛苦很累的事,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习,刚开始不喜欢还会逃课,不过后来慢慢的就适应了。她是队里表现最出色的。连累了她们也会 唱歌 ,内容多半是歌颂金正日的。我除了感到可笑之外更大的是觉得他们可怜,我记得我在另一个地方看过朝鲜除了金日成父子外没有第三个胖子。
这情景象极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那的确是一个人心纯洁的年代,每个人都是一边高唱东方红,一边更加热血沸腾的投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之中。我只是很客观的作为一个观赏者来说的感受,绝对没有个人的主观色彩掺杂在里面。
即使是在平壤,晚上大多数时间也会断电,人们会围坐在一起咒骂万恶的美国。他们已经习惯把所有的灾难不幸都怪在美国人身上,他们认为如果美国没有发动那场战争,一切都不会发生。他们看着电视里的整齐的阅兵仪式,然后不禁说'这样整齐的步伐,那些美国人也害怕了吧”看到这里很多同学包括我在内都笑了,笑完之后我又不禁陷入了沉思。
总感觉因为社会的发展,我们无意中丢弃了很多东西。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获得了更多的金钱、物质,也遗忘了一些不该遗忘的东西,我们在物质社会中抛弃了精神财富,所以我们从来没有感觉到真正的充实。
我们人类,因为社会的发展懂得了越来越多的计谋,可以说,社会上的某些人,会为了达到目的而用尽各种办法。而这种 方法 ,大多是损害别人的利益的,因为只有踩别人一脚,自己才能跳得更高。
想想,如果猪有了人的思想会怎样???
哈哈,我又不是猪,我怎么会知道???
不过值得肯定的是,猪就不会有现在那么快乐了
人之立身,所贵者在德。在我们当今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发扬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等的社会公德更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而当今社会上所存在的问题是举不胜举,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我相信问题还是能迎刃而解的。每当我们看到电视上所播导的好人好事时大家都会鼓掌表扬,可偏偏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很多人却是说的一套做的又是另外一套!
前几天正当我准备要上课时,门外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和一个司机,起初我以为是学生家长,后来才知道那个陌生女子是要来跟我借手机的,那时候天正下着瓢泼大雨,而载她的那个司机却吝啬得要死不肯借给她还骗她说没带,这是后来有人打电话给那个司机才出破被我们知道的,可当这个陌生女子骂他时他居然还嬉皮笑脸,这一幕然我看了实在很寒心!虽然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可只要多加小心不就得了,更何况还是举手之劳!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在别人处于水深火热时,来个雪中送炭,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就这么难吗?
这一幕让我和我的学生都惊呆了,司机成了我们的反面教材,这社会需要更多的热心肠,就像《奉献》里边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我近来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上海媒体统一口径贬小沈阳。
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文广集团旗下《新娱乐在线》卖力播报的所谓常州事件。一时间上海媒体全面跟进,娱记焉,评论员焉,无不痛心疾首,似乎小沈阳就是天底下最无耻的一个人,五千年文明就毁他一人手上了。没过几天,《新娱乐在线》又低调澄清,承认小沈阳与此次事件无关,只是主办方与演出承办方的矛盾,但上海其他媒体继续不依不饶,抓着这件事大作 文章 ,人人口沫横飞,个个义愤填膺。
我很是纳闷。
没见上海媒体这么有正义感过啊。莫非上海一夜之间道德高涨,世博会真有这么大效力?
于是又细瞅了一瞅,就瞅出问题来了。
我挺喜欢看报纸。因为就是一俗人,对娱乐版一向看得津津有味。我注意到,凡是有贬小沈阳的文章,就必有一篇捧本地某位滑稽演员的文章,而且绝对是大篇幅的,图文并茂,字里行间充满深情。
如果坊间传言无误,该滑稽演员背后推手就是文广集团。
新娱乐在线和几家最热心贬小沈阳的报刊,也是文广旗下的。
这就有点摸着门了。
但细一想也不对啊,小沈阳跟那位滑稽演员,用上海话来说,根本不搭啊。
小沈阳的演出风格,注重娱乐性,说学逗唱,热热闹闹,用他自己话说,把观众整高兴就行了。那位滑稽演员因为岁数、外型和自身条件关系,走的是个人脱口秀路线,说的是上海人自己的 故事 ,完全不相干啊。再说了,一个过江龙,一个地头蛇,过江龙过了江就走,地头蛇有得在地头上混呢,何必这么火煎屁股似的来不及开骂,好象人家挖了他祖坟似的,徒然显得自己没风度。
有一点巧合,笔者觉得很有趣。小沈阳4月26日演出后,紧接着是那位滑稽演员个人专场。就是这期间,上海媒体突然表现出空前团结,齐声痛骂小沈阳,骂过了,就用同样热情讴歌那位滑稽演员,只差把他说成当代鲁迅了。看来看去,上海媒体似乎想表达一个意思:看小沈阳演出,是世风日下的表现,看那位滑稽演员演出,说明大爷您有品味有素质。大概其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不禁有点为小沈阳5月17演出票房担心。正好本人买了票,就去看了。
我承认我是大吃一惊。没想到上座率这么高。一进去人山人海,黑鸦鸦四面是人,眼估一下,应该有八成到九成的上座率。整场演出,笑声掌声,荧光棒点点,小沈阳一出来,小女生争先恐后尖叫,这个献花那个抱,不知道还以为是哪位天王歌星开演唱会。
整场演出纯娱乐,极娱乐。也许没啥值得你深思的桥段,但实在的,天天深思这个深思那个也忒累了,这活还是留给专家教授去吧。花钱买票,笑痛快了就行了,又不是没上够学。实在想受 教育 ,自有《新闻联播》。
第二天又看娱乐新闻,这回更纳闷了。记者同志们一律称上海演出票房差,观众不买账,那昨晚那些都是本山集团花钱买的托?本山集团还真是不差钱,自掏腰包包场娱乐大众,这实力真是刚刚的。那我怎没拿到赠票?说演出上座率只有六成,那现场多出的二三成人,莫不是我眼花了?我的脸笑得现在还有点酸,八成是撞栏杆上了吧。
如果不是我搞错,就是媒体在说谎。说谎不稀奇,对某些媒体来说,说谎比吃白菜还方便,为什么呢?小沈阳演完就走了,还继续骂什么呢?这不吃饱撑着了吗?
越来越发达的社会,言论应该越来越自由,可是,就像周立波先生说的一样,言论自由并不代表着可以粗口成章,讲没有根据的话。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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