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沟通主题论文
警民沟通主题论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科学内涵、现实表现、深层原因、方法应用等诸方面作全盘考虑。笔者试从具体操作层面上就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一探讨。
一、从思想政治教育抓起,着重解决公安民警的思想观念和认识问题
一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指导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内涵、现实表现和根本原因,学会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工作,分析警民关系,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二要狠抓执法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常存便民利民之志,常除坑民害民之祸,把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把人民利益至上作为永恒追求。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三要大力加强和谐理念教育,树立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谐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基础理念,要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入手,真抓实干,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夯实与群众和谐相处的思想基础。
二、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切实为广大百姓排忧解难
实践证明,公安机关有许多工作做法是深受群众欢迎的。凡是群众欢迎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都要始终坚持做好。一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掌控治安大局,创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平安社区。改善警民关系,关键是你能不能给群众一个平安、稳定、祥和的生活工作环境。公安机关要把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大道、畅通工程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作为长效机制持续、深入贯彻下去。二要深入开展爱民便民活动,扎实为民办实事。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找准载体、拓宽途径,创造性地、持续不断地开展各种爱民实践活动,从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想方设法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增进彼此信任、尊重与合作,努力树立公安机关亲民爱民、公道文明的职业形象。三要继续坚持“开门接访”,深化开展大走访活动,架起警民互助、互信、互爱的桥梁。满腔热情、尽职尽责地解决好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走访低保家庭、孤寡老幼等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化解矛盾、减少怨气、理顺情绪,促进和谐。四要继续深化文明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创新服务方式,挖掘服务潜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清除自身不良痼疾
针对公安机关自身还存在的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大力气加以改正。一是不再参与非警务活动。要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的规定,严格界定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规范警力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警力调用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活动、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搞权力寻租等案件。三是大力整改各类执法问题。坚决纠正特权思想严重、宗旨意识淡漠、损害群众利益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作风顽症。继续大力整治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以及乱收滥罚、截留挪用等执法痼疾。四是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加大领导接访工作力度,进一步形成以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以旗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初信初访为重点,以各部门、各警种经常性接访为支撑,以层层下派接访督导组为基本方式的信访工作格局,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持久有力的保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机关维护人民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风范,不断夯实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竭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从人民群众容易误解的地方沟通起,全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在现实工作中,要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与沟通。一要大力强化公安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宣传阵地作用。按照“贴近公安工作实践、贴近公安现实斗争生活、贴近广大民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付出的重大牺牲和作出的突出贡献。要培养和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以实现对内凝聚警心、振奋士气、激发斗志,对外弘扬正气、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目的。二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公安文化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有效开展各类公安文化活动,创建警民沟通互动、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三要加强涉警舆论引导,建立网络评论队伍,引导网民客观了解事实真相,理性进行分析判断,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网络舆论环境。要组织专门力量密切关注社情舆论动态,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涉警负面报道信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将其处置在萌芽状态,将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要建立健全舆情研判、快速反应和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于不实的报道和网络信息,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防止媒体炒作,公开处理结果,消除负面影响,紧紧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四要继续开展“开门评警”活动,探索民意导向警务的路子。通过聘请群众担任执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群众信箱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疏通和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浅谈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树立交警形象
(一)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交警队伍执法为民意识
要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通过积极宣传,加强沟通,主动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主动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渗透到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自觉养成“执法为民”思想。要通过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更新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区分不同层次,全面加强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民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树立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培养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提高民警的规范化执法水平和职业能力,充分展示人民警察的良好的形象。要通过政治建警,使广大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的态度,规范执勤执法的用语,提高办事效能,创新工作举措,创造工作业绩,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群众需要、保障民生需求为已任,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工作目标。
二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理念。深化党规、党纪和警规警纪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和廉洁从警教育,通过举办辅导讲座、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强化民警纪律观念和规范执法意识,在全市交警中营造学条令、守纪律、懂细则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既:执法办案中不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恶性违法违纪案件等。
三是以警民良性沟通为纽带,努力创建“警民一家”氛围。不断创新沟通方式,拓展沟通渠道。要开展好警务公开活动,如“警营开放日”、警民共建等活动;要开展好窗口建设活动,建立起平等交流、尊重人格、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新型警民关系;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宗旨,从而形成有效的警民沟通机制,以此赢得群众对民警日常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渠道,让广大群众了解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增进交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
(二)广泛开展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规范执法水平
要通过培训、考核、练兵、监督等手段,规范交警执法手段,提高交警执法水平,通过科学的执法工作,严整的执法形象,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依法出行的自觉性,在行动上主动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以执法培训为主线,提高民警按章执法能力。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培训制度,加大对培训内容的研究和培训质量的考评力度,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需要,精选内容,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使培训真正取得实效,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特别是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分期分批的对基层和一线民警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群众工作水平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
二是以执法考评为手段,提高民警理性执法能力。建立完善执法资格认证管理、法制员、执法告知、执法质量考评等制度,制定路面执勤民警和窗口民警《工作规范》,定期对各大队执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案卷进行“月抽查”,对案件质量和现场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各种违法违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把执法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重要依据。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切实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有力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厉查处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警不作为、乱作为和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向群众展示公安机关的勇气和决心,形成扶正祛邪的浩然正气,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为公安交警公共关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岗位练兵为载体,提高民警科学执法能力。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加强队伍的各项管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工作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规范执勤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依法执勤,以理服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求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真正将警民和谐关系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综合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外在形象
大力加强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交警外部形象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在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相互理解的桥梁。
一是要坚持制度建警,规范和谐执法形象。推进公安交警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作风养成,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外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努力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亲民、爱民、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活动成果,严格规范化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内容、程序和标准,做到岗位清楚、责任明确,真正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决杜绝警容不严整,言行不规范,不按规定要求着装,不注意警容风纪,语言不文明,举止不端庄,耍特权,抖威风,执法犯法等影响形象的问题,树立严格、公开、公正的执法形象。
二是要切实履行职责,构建和谐交通环境。规范执法,并不是只讲规范,不讲执法,而是要把规范和执法二者有机统一起来,通过规范更好地去执法,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树立交警的形象,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每位民警都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惜岗尽责,切实履行好保安全畅通的神圣职责,做到纠正违法不过岗,提高管事率,杜绝“不作为”现象,通过我们每位民警的依法严格文明管理和宣传,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维护道路畅通,努力为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和出行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样才是体现出了最大的社会效果。
三是要借助媒体宣传,促进和谐警民建设。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有效地利用各种传播媒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共同维护交警队伍和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通过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供各类交通服务信息,实时发布当地道路交通的信息现状,解析交通陋习的危害和典型交通事故的成因,宣传交警队伍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等,在大力拓宽群众了解交通管理工作渠道的同时,维护交警队伍和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还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传播机构的交流合作,使社会公众能从各方面看到交通管理工作的亮点和闪光点, 使交警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执法能力、奉献精神得到公众认可,消除公众对交警的误解,提高警察公信力,使群众信赖警察、配合交通民警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新警察形象塑造之我见》论文资料、提纲
随着公安部颁布30条便民措施,警察“整风运动”的进行,中国警察的新形象问题,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
视野。曾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2004年11月17日午后,家住某市五一路,现年87岁的老太太,因为
一个人在家寂寞,就想出去走走,可年迈的老太到了繁华的五一路之后,就迷路了,找不到了回家的路,
好心的群众拨打了110,警察迅速赶到,但是老太有些痴呆,只知道自己姓马,迷了路回不了家,其它的
全然不知。民警小刘和小张只好带着马老太沿着城区的几条主干道一路打听,最后绕市区走了两圈,将所
有的道都走遍了,才把马老太送回家。而马老太家人下班回来后,发现老人不知去向后束手无策、万分焦
虑时,看到老人在民警的搀扶下安然无恙地回来,家人十分感动,紧紧地握住明净的说:“现手在的警察
真好!”这句发自群众内心的话,也道出了警察形象的变化,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
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为了更好的发挥警察职能,必须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多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
,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什么是警察形象?形象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
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警察形象则市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
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的总体评价。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正意
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面貌,是民警内在素质
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塑
造警察形象,必须首先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
一、端庄的“警容形象”。即仪表形象。良好的新形象,应从警容仪表、言谈举止入手,从提高内在
素质着眼。这是第一步。人民警察端庄的的警容形象不仅要求公安干警在上岗执勤、执行任务是要着装整
齐,姿态端正精神振奋,更重要的是要求在执行各项勤务中,要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做到:文明办案不
刑讯,文明管理不刁难,文明执勤不卡压,文明宣传不带刺。坚决消除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存在的不健康现
象。
二、熟练的业务形象。是指每个公安干警都应具有的掌握本警种、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技能和实际
工作能力。如(1)组织指挥能力(2)调查研究审讯破案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4)擒敌制胜能力。
三、严格的纪律形象,严明纪律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作好公安工作的保证,也是人民
警察必备的政治品德。只有严格人民警察职业纪律,才能有力的保证公安保卫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岗位执
勤工作中作到不侵犯群众利益、不贪污受贿、尽心尽职,从而树立一个严格的岗位“纪律形象”。
四、主动的“服务形象”。每个干警必须树立新型的主动的“服务形象”,在指导思想上转变职能,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要在执法意识上更新观念。公安工作要转变职能,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服
务的关系,打击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工作方法上应主动求新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
务。
五、丰富的“知识形象”。要树立丰富的知识形象就要求每个干警不仅要掌握各项公安业务知识,同
时要掌握一定的专门科学知识。
人民警察良好的岗位形象塑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朝一夕,不能单看一时一事,更不能
随意应付,必须进行长期的修养和锻炼,坚持系统的学习和提高。要以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规范化作业
为体现,塑造公安干警良好的岗位新形象,推动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向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靠拢
,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
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大使等一系列工作,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
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了
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不良风气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
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
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但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伤害了警民感情。
2、日常执法工作不力。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公众需求产生较大差距,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和无法适应
形式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造成
极坏的影响;三是公安宣传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机制不健全。治警不严,惩处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
止。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
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4、缺乏现代法治能力。这是警察素质和警察文化的软肋。不少警察我行我素,不管不顾,普遍缺乏人权
观念、程序习惯、取证能力和公关意识,个别警察甚至还大言不惭地挑衅公众说:“我就这样,你能把我
怎么样!” 5、警察管的太“宽”,乱用、滥用警力现象存在。作为强力机关,警察的限制甚至打击功能
已经很强,再把其它的限制、打击任务交过来。就会使公众把各方面、各部门的毛多一股脑地集中到警察
身上,警察机关和警察个人就更难做事,不能一遇到什么事情就警察拉上去,造成警察与公众的对立,从
而损害警察形象。在这种“啥事”不好办,警察往前站“的社会管理格局中,警察确实管的“宽”,你或
他的想象能好吗?
(二) 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群众对警察的期望过高,把警察当成“神”来看,以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
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群众容易以偏概全,混淆视听。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
非议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
。这些有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鱼目混珠,损害形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
交通、城管、财税、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
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4、保障不力,经费不足。公安经费一直是困扰公安问题的问题之一由于经费不足。致使正常工作无
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文明的执法形象。其次,
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民警超负荷工作,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警察的形象应是公仆形象,让人民满意的形象。因此,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就是提高全体民警的
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树立起成心为民的公仆形象。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
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
形象在群众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一个部门形象是自己树立的,警察形象的好坏不是
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是警察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因为。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
决定因素,外因只是个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
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
素质决定的,警察与民众的接触最频繁,在这频繁的接触中如何保持威严、高效、文明、廉洁的“警方形
象”要靠每个民警的自身素质。
1、要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形象意识。
(1)服务意识。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
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
身的多元职能的机关。群众对好警察的要求是很基础的,他们心中的好警察不是百战百胜的巨人而是态度
好的尽职的警察。微笑是打开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一把钥匙,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带着这把钥匙去
打开人民心中的锁,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明确自己的角色。全心全意做个人民好公仆。
(2)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
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
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
(3)“诚信意识”。所谓“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心为善并付出实践,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
任。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机关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
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信
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
(4)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
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作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
文明形象。
(5)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生育,影响
环境,所以有人说:“形象重于生命。”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
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
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
,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制度问题也是影响警察形象的最深层次问题。举
个例子,公众对管车、管驾驶员的警察意见很大,---------为什么一定要让警察来管?不能交给其他部
门吗?如果警察只在发现问题是才有权扣证、处罚,车主、司机就不会给警察塞钱,因验车而腐败的警察
不会出现;同时依法追究发给合格证件者的责任,不就同时把验车发证的人也监督起来了吗?这样的制度
安排,警察减少腐败机会,减少很多任务,却也强化了交通管理。 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最可靠,一个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也干了坏事,一个不好的制度,即使是好人也不可办坏事,我们要依法治国,就必须要
懂得这个道理。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警容
风纪是警察形象和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警容风貌的窗口。人民警察讲究礼仪,保持严整的警容,目的
在于展示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做到举止文明,令行禁止,朝气蓬勃,雷厉风行,在行为举止方面显示人
民警察的威严,铸造成新时代的人民卫士。二是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有效提高民
警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才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改善执法形象。三是,建立健全人事
管理制度,使民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保持队伍纯洁。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末位淘汰和竞争上
岗、双向选择等制度,增强民警的岗位责任感和荣辱感,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树立人民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
形象。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警察形象。媒体关于警察特权作风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现象的暴
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产生几乎与办案经费不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办案经费短缺,汽车要加油,民警
要出差,咋办?无奈之下,只有吃“杂粮”---------罚款了。罚款一旦由手段变为目的,就会背离作为
辅助惩罚手段的初衷,成为一些警察谋求私利的工具,从而助长某些警察的特权意识,极大损害了警察形
象。所以重塑警察形象,关键还在于煞住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的歪风。而这又要以充分的财力保证为
前提的。解决经费保障,让警察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地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社会
安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4、提高公安工作绩效,努力创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老百姓真正的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这样
才能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社会环境。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促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警务公开是把为人民服务承诺落到实
处,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
性,增强了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6、提升警察在外来工心目中的形象。细心、耐心地为外来工办实事,不急不躁,缩短与外来工距离
,改变以往在民工心目中的形象。
(二)外树形象。<BR>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除了警察自
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发挥外因的作用,促进内因发展。从而提高警察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公
众支持。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能力,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深入社区、农村,充分
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请人民监督员、设立民警违纪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
2、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
宣传公安工作。一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要大力宣传公安工作,既要宣
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三是
要树立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信赖警察。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
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
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暴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六是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如设立警民论坛、征
集交流话题、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民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3、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全面建设警察新形象。社区警务贯彻“预防为主,警民合作”两大原则,实
行“以社区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以治本为导向”等三个导向,具备“警察形象柔性化,警民
关系伙伴化,警务对策前置化,警务活动社会化”四大特征,摆脱了单纯依靠警察、单方面、采取单一的
限制甚至打击方式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的思路。一方面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也符合警察新形象
的要求。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与群众见最主要的沟通桥梁。民警是公安机关联
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
公安工作就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
性、纯洁性、公正性,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更好地完成公安工作的光荣使命。公安机关必须
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警
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边防官兵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理解互信,健全和畅通警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架起警民理解互信的桥梁,是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作为公安边防部队,要通过“爱民固边”战略,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拉近公安边防部队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勇于探索公安边防工作方法。警力不足、经费困难是当前制约公安边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要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就要实行警力、物力、财力向一线单位倾斜,坚决充实边防派出所等一线单位。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切入点,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边防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好联防队、治保会等群防力量作用。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的治安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加强大练兵,以公安边防警察“三懂”、“四会”为标准,使官兵提高军事、业务素质。要加强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使官兵执法效率有明显提高。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从严治警,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安边防队伍。边防官兵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得从自身做起,“打铁还得自身硬”,这就要求广大公安边防官兵在实际工作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执法对象和自己有某种关系而枉法,更不能因为自己是边防警察就赋予自己某种特权。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边防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公安边防队伍。
四、严格执法,确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让广大群众感到在边防警察的保护下有安全感。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边防机关就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声势。要热情服务,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最低标准,不能仅仅满足已经做了多少工作,至于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还有什么要求则不理不问。如:在办证中,不能让群众因为不知道办证材料而跑上两、三次。在群众第一次相关资料不齐全时,要详细、全面、耐心地告诉他们所缺的材料,再来办证时就能办好。对孤寡老人、行动不便者,要力争上门服务,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五、因势利导,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凸现出来,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公安边防机关要正确对待群体性事件,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提高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区分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性质,区别对待,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把群众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因势利导,及时处理。对事件中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权限依法处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决不姑息,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的政治和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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