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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农村人口

发布时间:2023-03-13 06:45

论文研究农村人口

农村人口流动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主体,对中国的人口空间格局和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口流动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伴随这一过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农村人口流动的数量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原因多样。这种流动给广大乡村造成了严重的治理性困境。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根本原因: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的推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大幅提高,然而,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土地少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拿我国的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人均面积不到一亩,整个四川省有超过五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力每年有半年是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全国每年还有大批男女青年满十八周岁,加入外出务工队伍,成为新的流动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农村大约有一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二)农村人口流动的可能条件: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

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加快城镇建设的速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全面展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有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三)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来源有限,仅仅依靠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城市的高收入对农村劳动力是极大的诱惑,因此,外出务工成为众多农村劳动力的首要选择。经济利益成为推动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二、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流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农村人口流动在给城市建设及流动着本人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要对这一社会现象密切关注,如若不然,这些人口的流动可能会对农村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促使“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逐渐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内卷化”

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人口流动并没有给我国社会带来长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民工潮”逐渐兴起,但这并没有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优势,相反,人口外流的同时,也带走了农村大量的人力、技术和知识。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是青壮年的劳动力和高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想在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推行 “草根民主”,从而达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乡村社会发展中最需要的人才、劳动力以及资金等都随着人员流向了城镇,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在这些外流的人口中,青年占到了80%以上,农村留下的人口的整体素质远远低于流出的人员。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草根”逐渐衰弱、减少,农村“两委”的建设呈现“内卷化”的趋势。

(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并未在人口流动中有所发展,反而造成了农业发展“过密化”

由于农村人口压力过大,农业用地少的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极为有限,仅仅为养家糊口用。对农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必需品,是解决吃饭问题不可缺少的资料,是农民的生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散的各个家庭,虽说农民的积极性增大了,但是土地更加分散,而且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开展。人口的外流也造成了农村土地的大量荒置,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耕种的现象,使得农业的生产效率大为降低,严重危及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了农村留守人员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研究表明,人口流动有助于流动者本身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现代性的增强。农村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事物,学习新的知识,有助于农民政治 文化 水平的提高。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这些有利的因素却没有出现。相反,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留守农村的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更加感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比农村优越,生活环境更加好。这些信息使得农民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不平等感。在农民的眼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差距应该是逐渐缩小的,但事实上城乡的差距却逐渐拉大了,相对的农村的生活水平更低了,期望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弥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现阶段,由于这种“相对剥夺感”的扩散,在农村引发了不少群体性事件,农民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不满意,这是我国农村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乡村治理的有效策略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想要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乡村的共同努力,对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一)解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

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这个矛盾主要体现在国家在政策制定上的失衡。政府出台的大多政策,都是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和工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但对于农村经济,这种政策倾斜很少,这就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力集中在城市,农村发展需要的资源配置十分有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资源都集中在城市的情况下,农村想要发展非常困难,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经济凋敝,这对乡村的治理非常不利。作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逐步打破这种政策的不公平状态,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为乡村的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使土地的“规模经营”

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没有取的成效的重要原因就是弄村土地配置并没有因为人口流动而形成“规模经营”,相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搁荒、撂荒等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我国农村,依然是通过对单位土地投入劳动力的增加来提高土地的产出,并不是主要通过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提高产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步伐。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的途径,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其次,要设立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乡镇政府可以依托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土地中介组织,管理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搞好服务。最后,明确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角色,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的基层民主中,维护社会成员权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组织。组织能够凝聚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意愿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并且,通过组织,农民的意愿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也有利于农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同时,组织内部传播的文明规范、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技术交流等都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应该支持这些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把农民有效的聚集起来,使大家的技术和特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农民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实现“乡政”和“村治”之间有效的沟通。

参考文献

[1] 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

[2] 周晓红.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钟海,陈晓莉.农村流动人口视阔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及对策[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

[4] 张志伟,胡石清.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下的农村人口流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不断放宽,政治色彩逐渐弱化,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所以进一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市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户籍制度;制度变迁;社会流动;二元社会

户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基本行政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 教育 、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革,农村人口流动也在逐渐活跃起来,但户籍制度仍然是农村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只有打破壁垒,才能逐渐为农村人口流动敞开大门。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指新制度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作为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作为转换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生产过程;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一)城乡二元框架内户籍制度调整

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出现了民工潮,冲击了改革开放以前静态的,二元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在原来二元框架内开始出现户口迁移政策。如国务院1984年发出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①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大门,原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其次,改革户口管理制度,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时期国家颁布的政策主要有1985年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从此就开始了中国证件制道路,开始对人口实行户口制度、身份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寄住证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再次,原有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减弱。原有的户籍制度直接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诸多制度相挂钩,但户籍制度改革将直接弱化这些附加的功能。

(二)逐渐突破二元户籍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上层建筑的户籍制度也不断的做出改进和突破。第一步是对小城镇户口试行全面开放,不再进行限制。这是国家在从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过渡中的必然选择。第二步是不断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并且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两个类型,一律以“家庭户”、“集体户”进行。

(三)逐渐建设城乡一元户籍制度

这主要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需要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为建立城乡一元户籍制度指明了方向。这一时间段,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大城市,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各省各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同样国家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因政策放宽大批农民涌向城市。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现状

户籍制度自被打上政治色彩时,就认为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划分出了一条防线,所以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农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下农民流动也呈现出由固化到逐步流动的一个过程。

(一) 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的便利

首先,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更加常态化,人口流动在数量上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质量上更加实现人尽其才,尽其用的目的。其次,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弱,农民在流动中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最后,户籍制度下各项派生制度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小。由户籍制度派生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进入城市不再设阻。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起来,主要涌向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的放宽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困境

户籍制度改革虽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首先是城市对农民仍然有排斥心理,这体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其次,与户籍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未深入,同样对农民造成了困难。如教育上,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仍然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待遇;在就业方面,大学 毕业 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找工作仍不是很理想,很多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城市员工,这样更加方便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在福利待遇方面,农业户口的人在城市里仍然享受不到一些福利政策,如社保,养老 保险 等。所以农村人口流动仍会遇到户口身份的阻碍。

三、 减小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影响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推动农村城市化,促进中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以及特大城市对户籍的限制,逐步对农民开放。这将直接影响农村人口流动趋向,促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契合。其次,逐步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附加功能,这将弱化户籍对人身份的影响和诱惑。再次,加快对户籍制度派生制度改革,消除户籍身份在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主要是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最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户口对农民的诱惑和限制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僵化到逐步活跃的一个改革过程,这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农民工潮的冲击。同样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放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流动,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对身份的改变,对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将会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西南 财经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3

[2]赫广义.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社会影响、改革成就、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

[3]魏万青.户籍制度改革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2(1)

[4]孙文凯 白重恩.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注解:

①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第2页,2003

农村人口论文?

人口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它既是构成一定社会有生命的个体活动的总和,也是社会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农村人口分层

【 论文摘要】 中国的 农村社会在建国之前的 历史时期,农民之间的分化甚微。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所带来的农村社会的各种变化,使得农村社会的分层现象逐渐趋于明朗化,既有早就存在的分层,也有新近出现的分层。分层现象既是农村发展的一个体现,也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经济 政治等各方面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分层;标准;影响

现代 工业的推进,使得农民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之外,有了更多的从业机会,接触到了现代文化的薰陶,农村居民之间也出现了分化。传统的农村社会是高度同质性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的社会,是一个生于斯、老于斯的社会,村民从事的主业都是农业,彼此之间的差别甚小。但是,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农村社会这个曾经是最为保守的社会也发生了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农村社会之中出现了阶层的分化,原先的村民之间由于种种原冈分化为不同的阶层。

陆学艺上世纪90年代用“农民所从事的职业型别、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这三个因素的组合”为阶层划分标准划分了农村l0个阶层:农村干部、集体 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智力型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业劳动者、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刘成斌、卢福营从非农化的角度考察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分层,认为当地农民可分为“农业劳动者、第二产业劳动者、第三产业劳动者、农村知识分子、农村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兼业劳动者和无业人员阶层。”

一、产生分层的原因

1.农村体制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家庭由原来的生产消费单位变为具有积累与再生产功能的经济实体,个家庭与农村集体组织之间的关系变得松散,使得农民之问的联络也较以前疏远,彼此之问的分化加剧。农业生产由集中式变为分散式,农民对对土地的依赖性下降。众多的农业劳动者成为相对自由的、相对可以离开土地的农业劳动者。由此产生了分化的基础。

2.进城务工为农民的分化提供了重要契机

农民进城的规模越来越大,人数越来越多。农民通过外出流动获得了更多的财富收入的同时,也在城市里接触到了更前沿的思想,有机会参与到更广阔的市场竞争中去,最为重要的是获得了这样一种机会。这种经历使得进城农民的思维更为活跃,他们的思维方式既不同于城市,与农村也有较大差别。同时,新生代的更为年轻的进城农民,生活在城市的时间远远多于生活在农村的时间,对农业生产并不熟悉。外出流动的这种经历就会使得农村产生分化。

3.乡镇企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可以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了新的职业载体与生存空间。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与个体工商业的快速发展,使农村隐性失业人口找到了他们新的生存空问。农村中男劳力都外出了,留守村中的部分妇女也没闲著,他们受丈夫的影响,加上农业收入增加缓慢,也不再愿意耕种土地,转而到乡镇企业工作。她们获得更多收入的同时,也在形成一个新的群体,她们与其他村中的留守妇女有着小同的思想、地位意识。

4.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价值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从“无商小奸”到“无商不富”。村民开始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价值观念转变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社会对财富观念的转变使人们积极进行经济活动,从市场中获取经济资源。有市场能力的企业家、经理和其他人员在经济领域中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个人财富的同时,也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改变着自身,向较高阶层流动。

二、农村分层的现状

1.农村管理者

据统计,全国740l50个行政村里共有村干部400余万人。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要代表者,是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执行者。当上村干部,就控制了村中大多数的利益,村干部也就成了各方争夺的焦点。村干部他们既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行使行政职能,又代表农民的区域性利益,维护社群权益,他们还代表着自己的宗族势力和小团体利益。优秀的农村干部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领导力量,对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著关键作用,如果一个村中的村干部无法挑起大梁,那么集体经济就无法真正获得发展。

2.务工者

他们是受雇丁乡镇企业、个体工商厂户或者城市工厂以提供劳动而获得工资收入的农村劳动者。他们既不同于集体经济,虽然对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但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工人又有本质区别。他们不是“除两只于外,自由得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在村中仍然拥有份属丁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一土地。他们与农村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享有一定的择业自 *** ,可以相对自由地流动,而且其雇工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3.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他们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营利性经济组织***主要是经营者***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的最明显特征是拥有完整产权,他们的收入高出雇工几倍甚至几十倍,是农村中的高收入者。

4.农业劳动者

这是一个以承包集体耕地、以农业劳动和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在目前中国农村社会中是最大的一个人口群体,在农村阶层结构中,农业劳动者所占比例大约为70%。

传统意义上的纯农业劳动者已不多见,几乎每家每户都得会有外出务工者,虽然途径不一样,获得的收入也不一样。这其中还可以继续划分为从事种植业的农业劳动者和从事养殖业的劳动者。前者主要指的是完全从事传统意义上的农作物种植的农户,而没有其他非农兼业;后者指的主要是在村落中从事畜类养殖的农户,他们仍然拥有土地,仍然从事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生产,但是土地生产仅占很小的份额。

5.留守无所事事者

这类人员主要是指,刚下学、没有工作的意愿,父母也管不了他们的年轻人。他们大多站街头,在农村寻衅滋事,拉帮结伙,甚至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村民对于他们既惋惜又憎恨,一方面看他们天天游荡,替他们惋惜对大好青春的浪费和对于他们的出路的担忧;另一一方面,看他们时有破坏生产的行为而感到厌恶。甚至有些男青年还拉帮结伙,加入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村中耀武扬威。

三、出现分层的影响

农村当中出现了社会的分层现象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它既是农村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对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著不可磨灭的影响。

1.收入差距扩大导致心理落差

前面提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与雇工的收入差距相当明显,而且这种差距随着规模的增大和时问的推延而拉大。据调查,从事种植业的农业劳动者与乡镇企业工人之间的差距约卜2倍,与从事商业、服务业的人员相差2—5倍,与从事个体运输和建筑业的人员相差5-8倍。可以看出,农村的收入差距正在拉大。1978年至1990年,农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从0.212提高到了0.310。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阶层间的摩擦增多,严重时会造成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威胁。

者还对农村社会对贫富差距的承受力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农村社会成员对当前这种贫富差距满意的只有4.8%,相信这种贫富差距趋势将缩小的只有6.3%。村里有能力挣钱的人太多,自己挣的那点太少了。而且还有很多村民根本就缺少外出的机会,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会更差,他们会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产生了心理落差乃至村民之间的矛盾。原本存在于村民之中的自古至今的团结情绪和认同感就有可能收到削弱,这对农村社会是一个致命的硬伤。  2. 农村阶层分化的边缘性

使同一个农民可以同时兼有几种职业,亦造成了农民的多重阶层身份,每个阶层对于其成员都有具体和不同的要求,个人不得不在这些不同的利益和要求之间进行权衡,从而弱化了阶层凝聚力,弱化了个人对阶层间冲突的参与程度叫。除了身份多重性外,在农民阶层分化中出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农民的职业地位、收入地位、社会地位和 政治地位之间的不相关性,导致了地位不一致现象的发生。如目前私营 企业主的 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往往不相一致。这种地位不一致现象可能造成第对社会秩序的不满,去竭力获取别的地位,甚至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这种情况也会导致阶层间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3.村民的 教育先滑坡后上升

受市场利益的诱惑,农村中的儿童,在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或者未完成的情况下,纷纷放下书包,挤进进城的行列。他们的文化水平决定了他们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受制于他们自身固有的狭隘,使他们无法获得事业上更大的成功。随着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大多数外出经商务工人员,都鼓励自己的孩子继续学业,农村在辍学大潮过后,反而又出现了继续读书的大潮,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以往。

4.村民阶层分化促进了农村政治参与的变化和改革

另一方面,阶层分化打破了社会身份界限及政治身份界限,使农民逐步摆脱了对原有身份的依附,不再认同原有的农村政治精英,转而寻求自己的政治利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阶层分化也必然导致农民各阶层相对独立的***,从而对农村的政治施加影响。以村民白治为核心的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确实使村民获得了更多的政治权利,但是还应该看到引发的新的矛盾要比以前更外显。农民阶层利益的竞争和矛盾也越来越明显,越激烈。

四、小结

农村人口的分层是一个已经存在的现象,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 发展,会越来越明显。传统的 中国农村社会尽管也存在着一些分化,但总体上仍然是同质性较高的群体,稳定性相对较强的社会。随着 现代 工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全变革,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农民己经不再仅仅局限于乡土社会,开始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这给农民带来较之以往丰厚的经济回报,经济的分层最为明显,也是整个农村产生社会分层的基础口当前中国农村的分层与以往有着不同的表现,其中之一就是新出现了留守者和无所事事者,他们的生活状态是新的 历史时期才大规模出现的:他们的存在,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对整个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当前农村中的权利之争由于农村的社会分化,也日益激烈,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而更为重要的,似乎是农村之中,心里差距导致的原本存在的团结情绪的弱化,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这些都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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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剖析了中国农村人口流动和日本单身赴任现象的产生背景与现状,并比较了2种现象的异同点,指出2种现象各自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以期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进而早日实现社会和谐和文明。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30年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却形成了长期的高速和非均衡发展现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民工潮”现象,正是这种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收入差距大的产物。农村人口纷纷流入到发展较快的大中型城市,为流入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力资源,但由于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使其遇到了各种社会歧视及不公正的待遇,尤其是在其就业和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不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日本著名的家庭社会学家望月嵩在其《家庭关系学》中指出:所谓单身赴任指的是企业的雇佣劳动者,本来应当与家人生活在一起,但由于工作的需要而不得不离开家人,单独到较远的地方工作和生活的情况。它是由于产业化的发展而导致工作场合与家庭所在地出现分离[1]。日本企业尤其是大企业采用的终身雇佣制度,保证了员工被雇佣的长期性,但员工随时都要面临成为单身赴任者。这些单身赴任者适应了社会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却给其自身带来了诸如子女成长教育、妻子就业等家庭问题。 1、对农村人口流动与单身赴任现象的剖析 1.12种现象产生的背景与现状 中国的农村人口流动现象与农村的土地资源在吸纳农村劳动力方面作用日趋递减有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促使其中一部分涌入城市务工或生活,社会上对这一部分人有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不同的称呼。多年的发展证明,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2004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农民工在加工制造业中占30.3%,建筑业中占22.9%,第三产业如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占21.7%以上。据预测,未来5年还将有至少1亿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2]。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和严峻的发展趋势, 毕业论文网,必须深刻地认识这一群体的现状及其所面临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这也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日本长期存在的单身赴任现象,是日本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和企业实施终身雇佣制下的必然产物。20世纪50~60年代日本经济的腾飞,促使日本企业的规模得到迅速的壮大,国内外的生产基地、办事机构的扩建与兴起,促使企业员工的内部调整频繁起来,出现了众多的单身赴任者。日本多数企业所采用的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和企业内部工会制的经营方式,使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经济泡沫膨胀以及90年代以来的经济低迷期,企业也没有进行大批裁员,而是通过企业内部调动来调整各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员工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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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采取的 措施 ,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性别比问题依然严峻,人口比例失衡,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在立法、新型生育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在全社会摒弃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现状及其原因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反映的是出生时男婴和女婴数量上的比例关系,即每出生百名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量。按照国际上长期观察的结果,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稳定,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2-107之间浮动,此时应被视为出生婴儿性别均衡,也就是一个正常值域。

(一)性别结构现状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由于成功事实了计划生育政策为控制世界人口增长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在生育率不断下降的同时,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差却在迅速上升。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就伴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不断的攀升,长期居高不下。尽管有下降趋势,但仍然徘徊在117左右的高位,仍然属于失衡的状况下,这种失衡未来可能会导致未来婚龄女性的短缺,形成婚姻挤压,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并打乱现有的婚姻秩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

由于多种复杂因素,对男性的性别偏好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其现实基础。尽管历史上女权运动对此多有批判,但仍然无法彻底改变这些男女不平等的现状。通过对我国人口性别比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1.计划生育制度的约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在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生育数量的减少导致生儿子机会的减少,以至于生育观念很难发生根本性转变,想要男孩的父母丢弃女孩,进行产前性别选择和人工流产。

2.制度缺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

制度缺位是影响出生性别比的主要社会因素。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老 保险 制度的不完善促使我国城乡居民更多的选择男孩,“养儿防老”,尤其在农村,问题更为突出,农村老人还主要依靠子女赡养。二是部门配合不力,监管缺位。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强调生育数量的控制,忽视了对人口质量和结构的关注,加上对性别选择技术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机构是多部门的,包括卫生部门、妇幼部门、个体行医者和计划生育部门,难以实行统一的监督和检查。三是遗产制度缺位。子女几乎可以完全继承父辈的财产,为了防止家庭财产传给“外姓人”,就必须要有能够继承家族姓氏的儿子。四是“低保”、“两免一补”等普惠政策体现不出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因为孩子少、负担轻,家庭生活一般都比较宽裕,此项政策根本惠及不到他们,这样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不平衡。五是法律法规存在缺位,威慑力不强。从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缺位现象。

3.经济状况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大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人们更加偏爱男孩。另外,在经济活动中,天灾人祸是经常发生的,这些风险较大的工作多是由男性承担,男性在经济领域中处于支配地位的比例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女性的很多劳动被抹杀,劳动成果得不到认可,许多家庭对男孩的 教育 和结婚投入也多于女性。

4. 文化 背景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影响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是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即重男轻女的性别偏好。同时,还有女孩家庭受欺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农村一些女孩家庭,受欺受辱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在周围群众中也产生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刺激了其他群众生育男孩的欲望。几千年的“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在财产继承、家庭延续、家庭权利结构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尽管提倡男女平等,同享权利,共尽义务的道理,但人们内心深处却固守宗族观念,视男子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一定是儿子,这也表明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带来的影响

(一)婚姻家庭问题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多出数万人,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仍然很高,“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升高,将导致男性过剩,势必造成婚姻拥挤,形成大量的“光棍”,造成男性择偶困难。在那些没有权、没有钱,而又没有相貌竞争力的男性中,会增加未婚的概率。“骗婚”或婚姻欺诈现象会层出不穷。男女婚龄的婚龄差增大,“大男小女、大女小男”的状况会日益普遍。

(二)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的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从未来的二十年看,性别比例失衡将给人口再生产带来障碍,造成人口数量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下降。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上升、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加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对策性思考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理论上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失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追求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即统筹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的发展,统筹当代人与未来人口的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展,是解决我国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有效途径。实现性别平等是解决性别比失衡的关键,这里我们从观念、科技、经济、制度四个方面对治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在思想观念方面,树立科学生育观,这是治理的首要途径

男性偏好的生育观从深层次上影响着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想有效治理这种失衡现象,最首要的就是要转变旧有的生育观,树立科学的生育观。

第一,建设新生育文化。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尊重客观规律的生育文化。首先,加强对新生育文化内容和重要性的宣传。其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对群众进行教育。再次,综合使用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来保障新生育文化的建设。

第二,消除影响树立新生育观的现实因素。消除现实生活中的男女不平等。首先,要在全社会加强对男女平等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利用多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再次,要在各生活领域消除性别歧视。

(二)在科技方面,严厉打击“两非”,规范医学技术的使用,这是治理的必要途径

首先,加大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妇女的教育,从思想上防止“两非”行为出现。其次,加强对医药和医务市场的整顿,完善相关法律体制,联合各部门共同管理,共同打击;对胎儿进行性别选择的违法者不仅罚而且入刑。再次,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增强打击的力度和效度。第四,要加强监督管理,发挥广大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作用,使打击及时有效。

(三)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是治理的根本途径

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发展。加速社会发展,积极提升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才是治理出生性别结构比例失衡的治本之策。在性别比“重灾区”的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好了,不仅能改变人们的生育观,还能改变生育状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现阶段,农业产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随着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男性依赖就会不断降低,生活中更趋于男女平等,“重生男”的状况也会不断改善。

(四)在制度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治理的重要举措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养老体系的建立健全已刻不容缓。如果国家能够在政策上以经济奖励或扶持引导人们,基本满足起利益追求,既通过个人福利的改善达到“养儿防老”的效果,性别失衡现象自然也能部分的得到改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地区,当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落实好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奖励政策。目前,国家对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每年发放840元扶助奖励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奖励金额已经没有吸引力了,各地政府应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奖励额度,制定地方优惠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在利益导向作用。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充分考虑到独女户家庭的实际困难,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加大建设乡村养老院、敬老院、医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力度。让老百姓真正感到,听党的话不吃亏,生女孩不后悔,从而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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