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论文范文
专利检索论文范文
信息检索报告
―――毕业论文《新型防水涂料的研究》文献检索报告
课题分析
防水涂料根据其用途可以分成很多种类,我本人毕业论文主要是研究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建筑防水涂料.
建筑防水涂料以合成高分子材料,沥青,聚合物改性沥青,无机材料等为主体掺入适量的助剂,改性材料,填充材料等加工制成.与防水卷材相比,防水涂料施工简单方便,适用于任何形状的基面,并可形成致密无缝的涂膜,因此,防水涂料已广泛应用于各种防水工程中,并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对本课题研究主要分三个阶段.
1.1研究新型防水,需要做的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目前防水涂料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前景.
(2)了解我国建筑防水涂料的应用状况,与国外相比存在缺点.
(3)目前国内外在防水涂料上所做出的进一步相关研究.
(4)新型防水涂料的研究状况以及应用状况.
(5)防水涂料应用仍需要解决的问题.
1.2新型防水涂料研究制备
(1)目前已有制备配方研究
(2)实验室产品制备
(3)产品性能检测
(4)成本,大批量生产可行性,产品环保以及应用推广度进行综合核算评价.
1.3目前面临问题
(1)实验室条件限制
(2)各种原料的购买
(3)性能检测的费用
2.背景资料
2.1建筑防水涂料的概念
建筑防水材料是建筑材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功能性材料,建筑物和构筑物之所以要采用防水材料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潮,防渗,防漏.
建筑防水涂料,(简称防水涂料)是一种建筑防水材料.将涂料单独或与胎体增强材料复合,分层涂刷或喷涂在需要进行防水处理的基层表面,即可在常温条件下形成一个连续无缝整体且具有一定厚度的涂膜防水层,从而能满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屋面,地下室,卫生间和外墙等部位防水抗渗要求.防水涂料一般是由沥青,合成高分子聚合物,合成高分子聚合物与沥青,合成高分子与水泥或以无机复合材料等为主要成膜物质,掺入适量的颜料,助剂,溶剂等加工制成的溶剂型,水乳型或反应型的,在常温下无固定形状的黏稠状液态或可液化的固体粉末状态的含高分子合成材料的复合材料,其发展概况见检索结果(1).
2.3目前防水涂料在研究和应用上仍待解决的问题
(1)防水涂料大多数是溶剂型,对环境污染较大,而水乳型聚合物改性防水涂料的质量还不够稳定.
(2)一些聚合物防水涂料在力学性能,防水性能和耐久性等方面尚不是十分理想.
(3)部分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致使大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3.解决的问题
(1)检索建筑防水涂料制备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基础知识.
(2)检索到国内建筑防水涂料研究状况检索建筑防水涂料制备的背景知识.
(3)检索到建筑防水涂料目前的应用状况.
(4)了解到目前建筑防水涂料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了解到各种防水涂料的生产配方以及生产工艺.
4.检索过程与方法
4.1检索过程中甬道的数据库以及搜索引擎
(1)检索过程甬道中外文献数据库有:中国期刊网(CNKI),维普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专利数据库,EBSCO数据库,CSA数据库.
(2)检索过程中使用的搜索引擎:Google, Baidu.
4. 2检索途径
关键词:防水涂料
Google搜索引擎:
搜索词汇有:① 防水涂料
②在结果中搜索:建筑防水涂料研究发展
③建筑防水涂料 制备
cnki数据库检索:
①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②搜索关键词:建筑防水涂料
③文献分类:建筑 化工
④跨库检索:
题名:建筑防水涂料 匹配:模糊 从1960到2006 目录:建筑 化工
万方数据库检索
①搜索关键词:建筑防水涂料
③文献分类:建筑 化工
维普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
关键词:建筑防水涂料
主题:研究 制备
5.检索结果
(1)【主题】我建筑防水涂料的现状与发展
【作者】余剑英; 董连宝; 孔宪明;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原料处; 石油大学(华东); 湖北武汉; 山东济南; 山东东营;
【刊名】新型建筑材料, New Building Materials, 编辑部邮箱 2004年 10期
期刊荣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方阵 CJFD收录刊
【关键词】建筑防水涂料; 现状; 发展;
【摘要】介绍我国建筑防水涂料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我国建筑防水涂料的发展应由溶剂型向水乳型,由薄质型向厚质型,由深色向浅色,由低档向高弹性,高耐久性,功能性方向发展.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性能,高耐候,环保型防水涂料和多功能防水涂料,研究开发防水涂料系列产品,重点发展环保型聚氨酯,丙烯酸,橡胶改性沥青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提高中,高档防水涂料比例,加快施工机具的研制与推广.
【DOI】 cnki:ISSN:1001-702X.0.2004-10-012
(2)【主题】浅议我国的建筑防水涂料
【作者】 广厦; 【刊名】 建材工业信息, , 编辑部邮箱 2003年 08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DOI】 cnki:ISSN:1002-9885.0.2003-08-003
(3)【主题】建筑防水涂料
【作者】 叶林标;
【刊名】 建筑工人, Builders' Monthly, 编辑部邮箱 2006年 03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中国期刊方阵 CJFD收录刊
【DOI】 cnki:ISSN:1002-3232.0.2006-03-0
(4)【主题】环保型建筑防水涂料
【作者】 李长仁; 【报纸中文名】 科技信息快报, 2000-06-23
【版号】 002
【栏目】 技术市场
【DOI】 CNKI:PCN:42-0083.0.2000-06-230021
(5)【主题】 硅橡胶建筑防水涂料
【作者】 谭玉春; 【刊名】 砖瓦世界, Brick & Tile World, 编辑部邮箱 1993年 11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桂橡胶建筑防水涂料的主要用途为屋面,地下室,卫生间及各种储水构筑的防渗,存水,隔热等.它的特点是无毒,无味,抗龟裂,抗老桂橡胶建筑防水涂料的主要用途为屋面,地下室,卫生间及各种储水构筑的防渗,存水,隔热等.它的特点是无毒,无味,抗龟裂,抗老化,耐高温,耐低温,耐碱和无腐蚀性,1992年末通过鉴定.硅橡胶建筑防水涂料系湖北金龙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引进的最新成果,在湖北独家生产.经武汉大学物理系实验室主体建筑的防水工程等施工表明,该防水涂料性能优越.经湖北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测试,其性能指标如下:
【DOI】 cnki:ISSN:1002-9885.0.1993-11-032
(6)【主题】建筑防水涂料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作者】蓝仁华; 陈立军; 陈焕钦;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刊名】国外建材科技,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Overseas Building Materials, 编辑部邮箱 2004年 04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防水涂料; 现状; 发展趋势; 【摘要】 防水涂料是一种建筑防水材料 ,广泛应用于屋面,地下室,厕浴间和外墙等的防水.介绍了防水涂料的概念及分类,防水机理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并对未来的防水涂料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DOI】 cnki:ISSN:1006-4575.0.2004-04-001
(7)【主题】美国防水涂料的发展现状与特点
【作者】叶林标; 曹乃明; 【作者单位】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100039;
【刊名】建筑技术开发, Building Technique Development, 编辑部邮箱 2001年 12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DOI】cnki:ISSN:1001-523X.0.2001-12-021
(8)【主题】健康型聚氨酯防水涂料研制
【作者】 戴永清; 李亚军; 【作者单位】 北京市顺义鹏程防水材料厂; 【刊名】 化学建材, Chemical Materials For Construction, 编辑部邮箱 2002年 05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聚氨酯; 健康型; 减量; 节能; 高性能; 防水涂料;
【摘要】 对聚氨酯防水涂料的原材料选择,配方设计,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以期实现聚氨酯防水涂料达到健康型,减量,节能,多功能,高性能之目的.
【DOI】 cnki:ISSN:1004-1672.0.2002-05-014
(9)【主题】国外建筑防水涂料的发展
【作者】赵军;
【刊名】砖瓦世界, Brick & Tile World, 编辑部邮箱 1987年 22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在世界各国防水材料市场90%左右为沥青卷材和高分子片材的情况下,防水涂料仍以其多变的色泽,灵巧的施工,以及在特殊形状屋面,外墙及地下建筑的防水,防渗,防潮等方
【DOI】 cnki:ISSN:1002-9885.0.1987-22-019
(10)【主题】
【英文篇名】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Waterproof Coatings for Architectures in China
【作者】 徐峰;
【英文作者】 XU Feng;
【作者单位】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刊名】 现代涂料与涂装, Modern Paint & Finishing, 编辑部邮箱 2006年 07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 防水涂料; 环保涂料; 施工机具;
【英文关键词】 waterproof coating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coatings; application machines;
【摘要】 简要介绍了我国防水涂料的主要种类和应用发展情况.我国防水涂料的发展将主要集中在高性能防水涂料的发展与应用,环保型防水涂料的开发,多功能防水涂料以及新型施工机具等方面.
【英文摘要】 Main catergories,applications and development of waterproof coatings for architectures in China are introduced development thereof will mainly focus on the reseach and application of high-performance,environmentally friendly,multi-functional waterproof paints and the new type application machines.
【DOI】 cnki:ISSN:1007-9548.0.2006-07-014
(11)【主题】一种较好的新型建筑防水涂料
【作者】肖新莲;
【作者单位】四川攀枝花市十九冶建研所;
【刊名】中国建筑防水, China Building Waterproofing, 编辑部邮箱 1990年 02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氯丁胶乳沥青防水涂料是以氯丁橡胶和沥青为基料,经加工而成的一种水乳型建筑防水涂料.特点它兼有橡胶和沥青的双重优点,具有成膜快,强度高,耐候性好,难延燃,基本无毒,无味,不污染环境,冷作业施工,操作方
【DOI】 cnki:ISSN:1007-497X.0.1990-02-0
(12)【主题】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标准操作探讨
【作者】朱志远;
【作者单位】 国家建材局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刊名】 中国建筑防水, CHINA BUILDING WATERPROOFING, 编辑部邮箱 1998年 02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标准操作探讨朱志远1前言GB/T16777-1997《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为各种防水涂料产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尺码来衡量产品性能,规定了一致的试验方法作为产品检测的依据,有利于防水涂料产品质量的提高及推广应用.方法标准主要参考...
【DOI】 cnki:ISSN:1007-497X.0.1998-02-017
(13)【主题】新兴防水涂料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
【作者】 熊君放;
【作者单位】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刊名】中外建筑, Chinese and Overseas Architecture, 编辑部邮箱 2004年 03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防水涂料的特性; 施工工法;
【摘要】随着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新型建筑防水涂料在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筑,城市建设,市政建设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结合工程实践,介绍几种新型建筑防水涂料的特性,施工工法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DOI】 cnki:ISSN:1008-0422.0.2004-03-073
(14)【主题】建筑防水材料的现状及新型防水卷材和涂料的应用
【英文篇名】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terproof materials andapplication of new-type waterproofingroll-roofing and waterproofing paint
【作者】 石磊; 李青;
【英文作者】 Shi Lei Li Qing;
【作者单位】 茂名石比检修公司设计室;
【刊名】 茂名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dong College Petrochemical Technology, 编辑部邮箱 1996年 01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关键词】防水层; 防水材料;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英文关键词】 waterproof layer; waterproof materials; waterproofing roll-roofing; waterproofing paint;
【摘要】该文介绍了新型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的特点和应用.
【英文摘要】This paper introduces characters and application of new-type waterproofing roll-roofing, waterproofing paint.
【DOI】 cnki:SCN:44-1451.0.19
【作者】 广厦;
【刊名】建材工业信息, , 编辑部邮箱 2003年 08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96-01-011
(15)【主题】防水涂料
【刊名】 涂料技术与文摘, , 编辑部邮箱 1995年 03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DOI】 cnki:ISSN:1672-2418.0.1995-03-022
6.小结
虽然我我们是化学系,但与化工中的防水涂料还是相隔很远.选择这个题目来自于自己的一个生活体会.实习时正好学校刷油漆,同学对那种油漆味真是达到难以忍受的地步,油漆是钢材防水涂料.当时我就想能不能有一种环保型涂料来代替,没有这种难以忍受的味道,后来选题时候我看到了这个题目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导师接触以后才知道这个题目不是很简单,要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研究精神.可对这个题目我可以说一无所知,就是其中最简单的成分也不清楚.学习了化学检索这门课程,对各大数据库的相互检索,我了解了建筑防水涂料的相关知识,制备方法和配方,一些相关涂料生产地,也知道了目前国外国内在这个方面做出一些相关研究,激起了我对这个题目兴趣,虽然自己还是外行,但我相信兴趣是成功的第一步,以后我会更好的利用信息检索这个工具,圆满的完成这个课题.
但有些地方我还感到不足,和很多同学一样,那就是外文检索,对于这个专业的一些英文词语很陌生,这也是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多熟悉相关的英文词语,中英文互通.
7.建议
学习文献检索课我受益非浅,对学校的数据资源库也不再是任其浪费,知道了怎么样去找自己需要的一些专业性的文献,对做毕业论文以及以后的课题研究有非常大的作用.而杨老师的课件更是做的很让人佩服,学习起来轻松多了.
但在教学上,可能因人而异,仍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一下.课堂气氛有些时候仍然沉闷,我们应该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气氛,有利于所有的同学都来参与教学,尤其是大四的学生.老师在讲课的同时应该适当和同学一起完成文献检索,多用一些实例,少介绍一点理论的知识,文献检索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课程,多让学生动手, 而少记一些理论知识.
不过在这门课上我学到了很多,这和杨老师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范文
当前专利代理界对专利文件的产生主要从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入手,缺少对专利文件撰写的整体思考和把握,尤其是对技术交底书和专利文件之间的关系定位不清楚,进而造成代理人对自身工作定位的偏差。本文将专利文件撰写工作视为一个信息产品的加工过程,并通过这一视角,对专利文件的产生过程进行了完整的考察,力求明确技术交底书和最终专利文献在整个专利撰写中的各自的定位。
一、问题的提出
专利代理工作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工作,其发展前景受到许多有识之士的肯定,但是,专利代理工作的本质还远没有获得清晰的认识。尤其是专利代理行业尚处于较为初期的阶段,多数从业者尚未明晰掌握专利代理的特点和角色定位,造成许多发明人和申请人普遍存在对代理工作的误读。许多发明人以为,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仅仅是将交底书重新整理即可,不认可代理人工作的意义;还有一些发明人不愿意配合代理人提供材料,认为应该由代理人自己搜集。这些情况均与对代理工作的误解有关。为此,本文从信息产品生产的角度对专利代理工作进行考察,期望获得对专利代理的明晰定位,达到厘清与代理工作相关各方误解的目的。本位还期望为同行提供对专利代理工作的新的观察视角。
二、专利代理行业的本质是一种信息加工产业
专利代理人的工作有许多种,主要包括专利撰写、代理专利无效、配合律师代理专利侵权案件等,其中,最基本的工作还是专利文件的撰写,其它工作往往是这一工作的延伸。
专利撰写中,代理人首先需要获得相关的技术交底书,然后根据技术交底书进行撰写。其最终获得的产品是撰写完毕并提交的专利文件。
从以上工作过程可以看出,专利代理人的主要工作是对技术交底书的信息进行加工,转化为另一种信息形式,即专利文献。专利代理人的工作从开始接触的是信息,到最后完成的产品也还是信息形式的产品。这一过程说明,专利代理行业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加工产业,其中,信息加工的原料是体现为交底书的发明人的发明思想;其最终产品是专利申请文件。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看,所谓专利申请文件,就是通过对发明人技术思想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加工,获得的特定形式的信息产品。换言之,获得专利文件的过程就是进行信息的采集和加工的过程。
实际上,信息加工产业是信息社会中相当普遍的产业模式。其本质就是进行信息的采集、整合、包装,产生各种类型的信息产品,供信息受众消费。这些信息产品能够给信息受众提供对其具有价值的知识,或者获得信息、产生愉悦等。
就专利代理行业而言,这一信息加工产业的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一信息产品首先是一种最终需要公之于众的法律文件,它可以为申请人宣示确定其专利所涵盖的保护范围,使其获得期待的经济利益。为此,这一专利文件需要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便清晰的表达申请人的意图,并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最终达成保护申请人知识产权、对公众合理界定其权利范围、以及给予他人足够的技术信息的多重目的。
三、专利撰写过程包括技术交底书撰写和专利文件撰写两个基本环节
任何一个专利产品的加工都需要经过以下两种基本的工序:采集信息资料、对采集获得的信息资料进行面向其产品目标的处理。前者称为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后者为面向目的的信息加工。前者突出信息资料搜集,要求准确、完整;后者突出信息加工的目的性,要求即能够准确完整的传达信息内容,还要以加工目的为导向,对这些信息的形式进行整理、组合、删减、抽象、概括,这个过程中,往往还需要揭示埋没在原来信息材料中没有被明确表达出来隐含信息。
对于专利文献的生产加工过程而言,由于待加工的信息是存在于发明人处的原始的技术方案,其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才能为专利代理人所获知和利用,这一过程在一般情况下是无可替代的。因此,专利文件作为信息产品必然具有原始的信息毛胚才能被最终加工成型,这种毛胚一般表现为专利交底书。专利交底书是在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过程中获得的中间产品,其本身不具备专利文件所需要的法律性和逻辑性,但是,它必须表明这些原始信息的真实内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其本身也就要求具备一定的逻辑性,这种逻辑性的目的是为完整、准确的表述信息服务的,其目的是防止信息在后续的加工过程中被误解。
综上所述,专利撰写过程包括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连接的步骤,第一步骤是面向信息采集的加工过程,具体产物是技术交底书;第二步骤是面向信息产品的加工过程,具体产物是提交专利局的专利文件。
四、撰写专利交底书和撰写专利文件的相似性
1、都要求信息充实、准确、富有逻辑性,并且技术交底书和专利说明书具有基本相同的叙述逻辑
对于技术交底书和专利文件而言,其最基本的共同特征都是为了传递技术信息。这就决定了其具有与其它类型的信息加工的不同特点。一些形式的信息加工完全不必强调信息的充实、准确和逻辑性,例如,文艺作品的生产可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甚至强调真实性的报告文学也具有明显的文艺加工的痕迹,其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需要非常严谨。但是,对于技术信息的传递,其充实、准确是基础性的要求,一个技术方案是不允许也不可能进行刻意的编造的。当然,相对于实际的技术实践,也不妨作若干的理想化的处理,但是,这种理想化是建立在严格的技术逻辑的基础上的,绝不是任意的。
对于技术交底书和专利说明书而言,都需要围绕共同的逻辑主线进行叙述,即现有技术的缺陷、解决该缺陷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的效果。具有上述共同的叙述逻辑的原因在于,两者都是为共同的信息加工目的服务的,即都需要提供其所以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基本信息,这一共同目的决定了两者具有基本相同的叙述逻辑。
2、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得质量优良的专利文件
无论技术交底书还是专利文件,其撰写过程都是为了期待获得的专利权服务,其最终产品的形式是加工完成并期望能够通过审查员的严格审核并最终获得授权的专利文件。这两者的都服务于获得优良的专利文件这个目的。这是两者之间一切相关性的根本。
3、最终文件是否反映了专利申请人的设想必然取决于两次信息加工水平的叠加,是相与的关系
专利文件,即最终向专利局提交的文件乃至最终通过审核的文件,其最终质量的高低取决于两次信息加工水平的叠加,是相与的关系。这是由于,信息加工具有连贯性,信息来源如果出现问题就会引起误解,并最终将整个信息加工的产品带入歧途。考虑到专利代理人是受到专门训练的信息加工者,尽管不可能由其进行第一次信息加工,但是,专利代理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第一次信息加工进行指导;甚至通过与发明人的交流,敏锐的发现专利交底书与发明人本意之间的差别,帮助发明人补充完善第一次信息加工的产物—技术交底书。对于专利申请量较大的公司,培训专门撰写交底书的专利接口人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这些专利接口人的角色定位更偏重于对技术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准确理解,并具有基本的专利逻辑训练,他们可以直接参与技术开发,在此过程中,获得完整准确的技术信息,这样能够获得较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使整个专利文件的加工过程具有一个良好开端。
五、撰写专利交底书和撰写专利文件的和区别性
1、基本目的不同。
尽管专利交底书和专利文件最终都是为了获得良好的专利文件,但是,两者还是具有不同的基本目的。
对于撰写交底书,其基本目的是能够准确、完整的表达其技术信息。其强调信息的完整、准确,不仅需要提供技术方案的信息,而且还要求提供相关的背景技术信息,以便专利代理人准确把握发明点。
撰写专利文件的基本目的,最基本的方面,是为了获得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律文件,同时,更要满足申请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进行法律保护的需求。因此,专利文件强调法律上的合法性和帮助申请人达成保护目的。这些都依赖于代理人如何准确把握从技术交底书中获得的相关技术内容的实质,并将其与现有技术相区别和联系,为申请人提供一个合理的保护范围的定位。
2、阅读对象不同。
技术交底书的阅读对象非常单一,一般只有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一方面长期和发明人的技术交底书打交道,因此,具有较高的理解水平;另一方面,目前专利代理行业的分工还不可能明确到每个专利代理人都具有一个明确的技术领域,这就造成代理人对这一领域的知识不一定非常丰富,这需要技术交底书对相关的技术背景有一些深入浅出的说明,以便代理人迅速进入相关的情境中,使其迅速建立与发明人的共同语境。
相比技术交底书,专利文件的阅读对象相对广泛,包括审查员、复审委、本领域相关技术人员、竞争对手、法官等。每一类对象的知识结构、对相关领域的熟悉程度都具有很大的差别,并且都具有不同的角色定位,对专利文献有不同的视角。一件起到实际作用的专利文献必然要能够经过这些阅读者的不同视角的考验,这就使撰写专利文件成为一种具有高超技术性的工作。一个专利代理人往往是经过三年以上的专利代理工作的磨练,并具有一定的无效、侵权的诉讼经验,经历过对自己撰写的文件的不同角度的思考,才能够成为真正的行家里手,这也是专利代理工作的困难所在。
3、两种文件的性质不同
技术交底书是比较单纯的技术文件,尽管这一文件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专利逻辑支撑,但其主要目的是反应技术内容。而专利文件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获得的技术文件和法律文件;专利文件需要从技术交底书中提炼出基本的技术思想,并把它置于技术发展的整体背景中,判断其可能被保护的角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合适的权利要求。上述过程对撰写者提出了全面的素质要求,即需要其对专利技术能够充分的理解,还需要对专利法有非常强的理解力,能够从专利授权、无效、侵权诉讼的多个角度来恰当的思考专利文件的各个方面的细节。上述素质需要通过长期训练才能够获得,而发明人撰写交底书的能力则经过简单的专利逻辑的培训就可能胜任。
4、撰写者不同。
技术交底书一般由发明人撰写,他们一般对本技术邻域有深刻全面的把握,具有跳跃性的思维方式。专利代理人则需要接触多种技术领域,他们对于每一种技术邻域的了解是无法与发明人相比的,但是,合格的专利代理人需要具有比较强的逻辑思考能力,并经过对专利法的学习,能够从专利授权、无效、侵权诉讼的多个角度来恰当的思考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专利代理人还需要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和沟通能力,这些能力使其能够在对交底书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处理上,较好的把握其中的基本逻辑并以恰当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还能够在与发明人沟通的过程中,对其进行一定的撰写交底书的指导;上述能力都不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即可获得的。专利代理人在专利申请中的价值之所以能够得到所有施行专利制度的国家的肯定,也是基于上述原因。在整个专利撰写过程中,专利代理人即需要意识到自己是为发明人服务的,必须严格的依据发明人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自己的代理工作;另一方面,也需要意识到自己在整个信息处理过程中的主动地位,要对发明人撰写交底书的工作进行一定的指导。对于发明人而言,应该理解代理人的工作价值、尊重其工作经验,并且意识到代理人的一切工作都源自发明人提供的基本技术信息,不能期待专利代理人能够对技术邻域和自己一样熟悉,应耐心的回答专利代理人提出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应当依照专利代理人的指导对交底书进行补充和修改。
六、专利代理人在专利撰写中采用的主要信息加工方式
尽管专利代理人的一切工作都是从专利交底书出发的,但是决不意味着专利代理人在信息加工中不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其实,专利代理人也需要进行大量的创造行的劳动,具体而言,就是需要采取多种信息加工方式,在原有的材料的基础上,使信息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专利代理人所采用的主要信息加工方式如下所述:
1)提炼。即从现有技术信息中概括获得技术思想的核心。这一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发明人提供的多个相关技术方案中,什么是本质,什么是对现有技术的核心贡献,都需要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概括出真正重要的核心思想。这实际上是对发明人交底书中提供的信息的一次再加工,提炼出来的内容可能能够发现发明人技术交底书中蕴含,但是却没有清晰表达的信息。这个工作也是充分体现代理人核心价值的地方。优秀代理人有时能够给发明人一种比发明人自己还了解其技术的感觉,实际上,绝不是代理人对技术的理解超越了发明人,而是其对信息提炼的能力帮助其抓住了发明人自已没有完全意识到的技术核心。
2)增补。当代理人提炼出交底书中的核心思想后,往往发现原有交底书中提供的材料还不能充分支持这些提炼后的技术思想,为此,专利代理人需要以各种方式对信息进行增补。一个主要的方式是系统的向发明人索取需要增补的内容,为此,专利代理人需要向发明人说明其目的,获得发明人的理解配合。此外,专利代理人还往往需要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以及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从各种渠道获得相关的技术知识。
3)删减。专利代理人在提炼的基础上,一般都会发现技术交底书中有些内容是与主题思想无关的,有可能需要删除枝叶,避免不相干的内容干扰了清晰的逻辑主线。当然,这个步骤是需要比较谨慎的,避免造成技术信息丢失。
4)变形。专利代理人往往需要在对技术方案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专利撰写的法律要求,将现有的技术方案以另外的面貌展示出来。尤其是一些倾向于智力活动规则的专利,需要专利代理人采取措施,挖掘出技术交底书背后的技术内容,改变其外在的面貌,使其以技术的形式展现出来。例如对于商业方法的专利的处理。
七、如何避免信息失真
信息加工中存在多种影响信息加工质量的问题,这些问题与信息加工者的能力相关,这里不可能一一讨论这些问题在专利文件撰写工作中的解决之道,以下仅就信息失真这一牵涉到专利代理人和发明人双方面的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探讨。
信息失真是信息加工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之一,在专利代理工作中,信息失真的原因牵涉到发明人和专利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传递过程,是比较容易出现,但是采取适当措施后,也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
信息失真包括信息被遗漏、曲解,在专利撰写过程中,由于代理人和发明人之间知识背景的差异,往往容易引起双方的理解差异,以及信息表述的不准确。当发明人提供的交底书存在似是而非的内容时,对信息的误解非常容易发生。对于这一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可以获得比较好的解决。
1)提供充分的知识背景信息。这一点是为了弥补双方在知识背景上的差异。发明人在专利交底书中需要提供的不仅仅是技术方案,也往往要提供相关的技术背景,以便迅速将代理人带入核心问题,帮助其无偏差的理解技术方案。
2)采用严格的逻辑推理方式进行信息传递。逻辑是一种严谨、稳定的信息传递方式,可以弥补知识背景因人而异的缺陷。采用严谨的、经过书面定义的技术概念和丝丝入扣的逻辑推理步骤,可以避免双方的误解。发明人采用这种方式撰写交底书,便于代理人发现问题出现的环节;如果发明人撰写的交底书的逻辑不严谨,思维是跳跃的,则代理人不易理解,更不容易发现问题存在在哪个方面。同样,代理人的专利文件如果逻辑缜密,也便于发明人在审核中发现问题。
3)充分有效的沟通。通过发明人和代理人双方的及时信息沟通,可以弥补双方知识差异,获得相得益彰的效果,并可校正明显理解差异、错误;这一点要求双方都能充分理解和尊重对方在专利文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从而采取相互合作而不是对抗的态度,积极进行坦诚的交流。
八、总结
将专利文件撰写工作作为一个信息加工过程来理解和看待,有助于代理行业理解自己的角色定位,有助于其发现代理工作中产生问题的环节和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这一观察视角还可以发现许多其它问题,需要更多的理论探讨,本文仅期望获得抛砖引玉的效果。
专利实施方案 谁有范文啊? 急~
机 械 类 专利 申 请 交 底 书
为帮助代理人了解发明的构思、发明的详细内容及其创新点,以便使代理人撰写出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文本,其发明人或设计人在申请专利时,除了向专利代理人当面介绍发明的内容外,还应交纳一份专利申请交底书。
说明:发明人在写技术交底书前应进行专利检索,可以查到相关的背景技术,并作为交底书的写作参考!(检索网址:)
交底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发明名称
发明名称应简短、准确地表明发明的技术主题,发明名称中不应含有人名、公司名称、商标、代号等非技术词语及宣传性用语。一般不应超过25个字。
二、 技术领域
所属技术领域应当是发明或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三、 背景技术
应当写明本发明人对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尤其要引证与该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非专利文件。前者要写明国别、公开号和公开日期,后者应写明文件的详细出处。
此外,本发明人还应客观的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和缺陷仅限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问题和缺点,可能的话,应说明产生这些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曾经遇到的困难。
※四、 发明内容
首先,要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用正面、尽可能简短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即本发明的发明目的。
然后,公开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及措施。技术方案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发明人应清楚、完整地描述该申请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还应进一步明确哪些技术特征是必要的,即为达到发明的目的和效果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哪些是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哪些特征与现有技术相同,而哪些特征是区别于现有的技术特征。
对产品类发明,应描述产品的部件组成,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配合关系等;尤其是体现本发明构思部分的部件及其连接关系。
对方法发明,应写明体现必要的技术特征的必要步骤、手段等。
最后,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有益效果是指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它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对于机械、电气领域的发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其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五、附图说明
本申请有附图的,应依照机械制图标准绘制,并对附图的名称、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但不需要对图中的具体零部名称和细节进行说明。
若有多幅图的,应一一作出说明。
例如:以“燃煤节能装置”的专利申请为例,对以下四幅图进行图面说明:
图1是燃煤节能装置的主视图;
图2是图1所示节能装置的侧视图;
图3是图2的A向视图;
图4是图1的B-B剖视图。
注意:对每幅图中所表示的同一部件应用同一个标记。
※六、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再现发明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本发明人应详细写明本人认为实现该发明的最好方式,在适当的情况下。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对照附图。
对实施例的描述应当详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需创造性的劳动就可实现本发明。实施例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以支持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对于产品的发明,具体实施方式应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或电路构成,说明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它们之间的连接关系、配合关系等,必要时还应说明其动作过程或操作步骤。涉及方法发明时,除写明步骤外,还应写出其工艺条件。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
技术交底书(专利说明书)撰写的一般要求
化学领域发明的种类和范畴
从专利保护的角度出发,化学领域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
产品发明是指可以在化学工业及其相关产业上制备和使用的,其结构和形状得以改进的新的有形物体或者其组成或性质得以改进的新的物质或新材料发明。具体来说,产品发明的种类有化学物质发明,组合物发明,药品发明,饮食品发明,农药发明,微生物及生物制品发明,化工设备发明。方法发明包括化学产品的制备或制造方法发明和一般性处理方法发明。
技术交底书(技术说明书)的撰写要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包括以下六方面的内容。
(1)发明名称
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简要地表明发明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5个字。清楚反映发明类型,即是产品还是方法,而不要笼统地称为“XXX技术”。不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商品名称等含义不清楚的非技术用语及商业性宣传用语。
(2)技术领域
技术领域是指发明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它既不是其上位概念,如“有机化学领域”或“冶金领域”,也不是技术方案本身。例如:“本发明涉及一种属于造纸技术领域的用韧皮纤维制造纸浆的方法”。
(3)背景技术
背景技术也称现有技术,它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所公开的有关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知识,尤其是要引用发明人所知的与发明最密切相关的背景技术,并注明引用文献的出处,以便有助于理解、检索和审查本发明专利申请。引用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公开号和公开日期。引用非专利文献的,要写明这些文献的详细出处。在背景技术的描述部分,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也即本发明所解决的问题或所克服的缺点,以便为下一步提出发明的目的奠定基础。
(4)发明内容
这部分是专利说明书的核心,主要内容应包括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和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发明的目的应当针对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由对背景技术的描述合乎逻辑的导出,而且要取决于发明实际上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说明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或完成的任务而采取的所有新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以便使所属领域具有一般专业知识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现本发明,完成发明所提出的任务。一般地说,这部分应当采用与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尽可能一致的语言描述发明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并说明必要必要技术特征的总和与发明的积极效果之间的关系,然后对附加技术特征做简要说。如果发明包含了几项发明,则应依次说明每项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和附加技术特征。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的技术特征应逐一展开详细、具体说明。如说明技术特征的取值和选择范围以及某些特殊术语的具体含义,有时也要给出优选范围,必要时,还应给出最佳值。
对于组合物发明,发明所要保护的实质和发明点既在组分上,又与含量有关,在限定组分的含量时,不允许有含糊不清的用词,如“大约”、“左右”、“少许”、“等等”、“以上”等。
在此注意,一个组合物中各组分含量百分数之和应当等于100%,几个组分的含量范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某一组分的上限值+其他组分的下限值≤100
某一组分的下限值+其他组分的上限值≥100
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这部分应当清楚而有依据的说明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如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产品应用性能的改善;能源、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化;环境污染的降低或根除等。化学领域的发明应当借助于试验数据证明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同时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及方法。
(5)附图说明
说明书附图,一般是指为了便于说明和理解发明所附的示意性简图。对于有附图的发明,应用文字对附图做简要说明。如:
图1是XXX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需要指出的是,说明书附图一般是指为了便于说明和理解发明所附的示意性简图,而不是标有所有零件细节及精确尺寸的施工图。
(6)具体实施方式
这部分是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再现发明,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这一部分,应当采取举例的方式,尽可能详细地说明实施发明的最好的具体方式,有附图的,还应当对照附图,作出详细的解释。
化学领域的发明一般应当列举实施例。
实施例应当满足以下两项基本要求:
l支持权利要求——即所取值或所选具体方式应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而且其数量应足以代表该范围。另外,还应至少给出一个优选或最佳的实施例,以证明发明的积极效果。
l详细而具体——使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按照其中的记载能够重现。因此,应当写出再现发明具体方案所需的一切条件、数据、原料、工具、设备等等,以及它们必要的规格和型号等。如果使用了新的物质或自制的材料及设备,还应说明其来源及制备方法。
需要强调的是,有的申请涉及的保护范围很宽,例如涉及用含有多个不同取代基的化学通式表示的一组化合物,其数量达成千上万个,不能仅仅给出一两个实施例,而要给出足够多的实施例说明整个发明的可行性。
电学领域专利技术交底书的撰写
一份清楚明了的专利交底书有利于代理人深入理解发明人的构思。专利技术交底书主要包含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下面介绍在撰写电学领域的专利交底书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发明名称:
表明本发明创造所要保护的主题,不能超过25个字,不能用商业宣传语。
二、技术领域:
本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不是上位和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技术方案本身。
三、背景技术:
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应进行全面地检索(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进行检索),检索出在相同领域、相似领域里与本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也就是采用与本发明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手段,解决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技术问题,达到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目的的现有技术,或者公开了本发明的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分析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以便突出本发明的创新点。检索范围包括国内外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如期刊、杂志等公开出版物。在背景文件中,还应该写明对本发明创造的理解和审查有用的其它背景技术。
四、发明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在分析了背景技术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提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写明本发明的目的是要解决什么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如何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的,以及达到的效果。
电学领域的发明创造一般涉及到硬件装置和方法(包括数据处理方法、控制方法等),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专利技术交底书的写法。
(一)硬件装置:
多数发明创造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所作的改进,因此,发明创造一般都会涉及到现有技术部分和创新部分。对于硬件装置来说,专利的保护形式是它的元器件,以及在元器件之间的信号的流动关系,即各个元器件之间的信号线的连接关系。基于专利保护的这一要求,若要申请关于装置的专利保护,就必须给出该装置中包括现有技术和创新技术在内的各个元器件以及元器件之间信号线的连接关系,电路原理图是最直接的表达方式。
1、许多硬件装置的电路原理图非常复杂,而发明创造的创新点仅涉及到其中一部分,这时应先画出装置的电路原理框图,这样既能够突出本发明的创新点在总体结构上与现有技术的分界,也能够使别人对创新点所起到的作用一目了然。
2、专利是以技术的公开换取技术的保护,所以应该将发明创造充分公开。作为装置,主要是公开其电路原理图,在电路原理图中要公开所使用的主要元器件的型号,如运算放大器型号、芯片型号、某种仪器的型号等。在电路原理图中公开了元器件的型号并不意味着本发明创造中只能使用这一种型号的元器件,这仅仅表示本发明创造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是为了使一般的技术人员不用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施该专利。
3、对于硬件装置来说,将其电路原理图画出之后,还需要对图中的各个部分的功能、工作方式作进一步解释。由于发明创造一般都涉及到现有技术部分和创新部分,对于现有技术部分来说,发明人可以简写甚至略写(如果是非常公知的技术)各个元器件的功能和工作方式;而对于创新部分来说,发明人应该进行详细的说明,主要说明创新点中所使用的元器件的功能和工作方式,它与其它相关元器件的连接关系,它在整个发明创造中所起到的作用。要结合本发明的目的进行说明,要能够说明本创新点的结构在装置中确实能够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而达到相应的效果。
4、电路原理图中涉及到的元器件的参数不必给出,如电阻值、电容值等,除非本发明的创新点就在于该元器件参数本身。
(二)方法:
专利所保护的方法必须是用于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方法,在电学领域中,多数方法涉及到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控制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基本上都要用到计算机来进行处理。
1、在写方法方面的专利交底材料时,应针对所要解决的具体技术问题,写出该方法的物理步骤,物理步骤之间体现了物理过程的转换。物理步骤中涉及到的各个变量,应给出其所代表的物理含义,否则该方法可能作为纯计算机软件,或纯粹的数学方法而无法申请专利。
2、物理步骤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数学模型,主要体现为数学公式、逻辑判断式等。在数学公式和逻辑判断式中,应结合具体的技术问题,将各参数的物理含义解释清楚。有些数学模型(如一些计算公式等)是发明人自己设计的,应写出该公式的推导过程,以证明其合理性。
3、作为具体实施方式,应给出计算机执行的软件流程图。方法的数学模型所对应的软件流程图可能有多种,作为专利的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来说,软件流程图要与物理过程的衔接和转换相一致,只要给出最能够体现本方法的软件流程图,而不必过多的考虑编程技巧、程序的简化等问题,目的是要让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以及实施。如对于较复杂的方法,可以举一个实际的、简单的例子,配合软件流程图来说明该方法解决问题的过程。
4、方法的实现必须配合有硬件设施(即系统),如果该系统与现有技术的一样,则只需画出该系统的原理框图,以表明该方法可以在硬件上实施;如果该系统并不是现有技术,发明人在实施过程中还对硬件设施进行了改进,则要将该系统也进行保护(或者保护系统中创新的装置/设备/电路),除需要画出系统的原理框图外,还需要公开有创新的部分,具体参见上述硬件装置的公开内容,系统中没有创新的现有技术部分,涉及到有型号的,给出器件的型号。
五、在写技术交底书时还应当注意:
1、在整篇文章中,对于同一个元器件或物理过程等,其名称应始终一致;电路原理框图中的框也应该与电路原理图相对应,最好在电路原理图中将相应部分用虚线框出,并在虚线框中写明与框图对应的名称,名称要与原理框图中的一致。否则容易引起代理人的误解,对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利。
2、对发明创造的说明应紧扣发明目的,达到的效果也要与发明目的相统一。
3、将发明创造向代理人充分公开,需要取舍哪些部分应与代理人商量,代理人可以向发明人提供比较稳妥的解决方案。
4、与代理人多进行沟通,争取得到最佳的保护方案。
请问那位有《法律文献检索》的范文,谢谢各位了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骗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高分求关于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的论文
相关范文: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
(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
(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
(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
(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
[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
其他相关文献:
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
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
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
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
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
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
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
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
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
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其它相关论文:
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一篇:网站论文答辩视频
下一篇:知网论文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