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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3-03-14 04:20

旧城改造论文题目

论五芳斋的改造之路

经过旧城改造,昔日的张家弄早已不复存在。56年公私合营当中,三家五芳斋握手言和,走到一起,还吸收了嘉兴东门宣公桥堍的"香味斋"粽子店,合成了新的嘉兴"五芳斋"粽子店。
1985年,五芳斋进行了首次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店面风格和生产工艺装备发生了巨大变化,那就是生产器具"不锈钢化",粽子入锅、搬运和拌肉实现"机械化",煮粽炉子"煤气化",营业店堂"民族化"。产品销售也突破了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封闭状态,先后在苏州、无锡、上海、杭州等地开设销售分店。
1992年,五芳斋粽子店组建了嘉兴五芳斋粽子公司。1995年新建占地20亩的五芳斋粽子厂,使粽子生产下次上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
1997年又再次扩大粽子厂,使粽子日产量达50万只。同时产品也从原来几种子发展到现在的近百种,产品远销日本,东南亚等地,并还获得首届国货精品奖,'96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等荣誉称号。
1998年改制成为股份公司。五芳斋终于走出了它的发祥地,传统的前店后坊模式就此划上句号。
到目前,五芳斋已在江、浙、沪一带及全国各地开设了近千家联锁、联销店,并成功打入苛刻的日本市场。

急求一篇论文,论文题目是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思考.

网上复制一篇,仅供参考。加强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协调城乡发展步伐 【摘要】协调城乡是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加强小城镇建设与 管理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而当前小城镇建设与管理面临诸多迫切需要解 决的,本文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 从区域经济的空间组织角度可以把城市和分解为两个互为相联的子系统,城 市和农村的联系是必然的,城乡的相互作用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两者应当相互 促进、协调发展。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工农业产品不能平等交易, 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镇居民与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不平等,加剧了城 乡结构的失衡,使城乡关系遭到了严重扭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 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 差距仍过分悬殊”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整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被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要位置,成为科学发展观的 集中体现。中央还明确提出小城镇作为新时期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既是统筹 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致富农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 问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关键字】城乡发展,小城镇建设,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科 学发展观 一、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 。 1984 年,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老先生在对苏南小城镇发展 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小城镇大问题》一文,认为小城 镇的出现可以使城市和广大农村之间布下相互交流的众多“节点”, 把城乡有机衔接起来,并从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小 城镇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人口出路的 一个大问题。王学仁认为,“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的连接体和中转站”, “发展小城镇,可以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优势互补、双向互动的经济 关系,实现城镇与农村产业相互衔接、经济有效融合的两性互动和一 体化发展,最终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功效” 。 小城镇在协调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概括如下: 一)小城镇是城乡交流的平台。小城镇的发展加强了城乡之 间的联系,开启了城乡交融的大门。具体体现在:小城镇是城乡信息 交流和共享的平台,信息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 农村的制约尤为突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信 息体系建设滞后,农民无法全面及时地得到市场信息,必然农业产业 结构的调整节奏和农产品的销售,小城镇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文 化中心,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协作 能力相对较强,信息相对灵敏,人才比较集中,是促进城乡信息交流 的最好平台;小城镇是城乡市场对接的平台,我国买方市场已经形成, 城市大量工业品积压,农村商品供应品种少,选择余地不大,同时随 着城市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对绿色食品、优质农产品的 需求增大,小城镇成为城乡互通有无、完成市场对接的平台;小城镇 是城乡人才流动的平台,当前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性问题突出,一方 面城市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相对过剩,而另一方面农村急需大量 高素质人才,同时又滞留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小城镇可以发挥在城乡 人力资源的双向流动中的纽带作用,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就业信 息服务工作的开展,引导城乡人才有序合理流动。 二)小城镇是深入农村腹地,传播城市文明和辐射农村经 济的桥头堡。小城镇向处于广阔农村腹地的农民传播了城市的思想 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等,成为广大农民接触现代城 市文明的媒介。小城镇的发展使许多农民的进城愿望变成现实,率先 进城的农民以自己抚育文明的生活体验,向“后来者”展示着城市的 魅力,为城市化做着无声的宣传。而且小城镇的乡镇在资金方面对农 村的“反哺”作用,使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水平提高,小 城镇涉农企业的发展有效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和 农民收入。 三)小城镇的快速发展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城镇是农村乡镇企业的最佳聚集地,这既可以解决“村村点火、 户户冒烟”、侵占耕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又可以资源、环保、规模 效益、公共设施等综合优化理想效果,同时小城镇也是未来变动升级 为小城市乃至中大城市的前提。从农业现代化内涵看,小城镇为农业 环境现代化提供了空间环境,而空间环境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 化环境的依托和载体,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其次,从农业产业 方面看,小城镇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小城镇发展引导 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迁移并逐步实 现“农转非”,这样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合理流动和土地集中化、经 营的规模化、管理科学化,从而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条件;第三,小城 镇发展为农民现代化,即农民知识化、智能化提供了现实条件和可能, 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文化、卫生、 餐饮、娱乐、信息、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为进入小城镇 的农民知识化提供各种方便条件,另一方面也对农民实现非农化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改变 及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自身现代化步伐。 二、在协调城乡发展中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出现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 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也存在着十分突 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 一)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可能导致“准城市化”现象泛 滥,不利于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虽然 能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城乡二元结构,但不利于彻底改变城乡分割的局 面,因为这种城市化模式本身隐含着鼓励农民进小城镇,限制农民进 大城市的思想,是一种在补彻底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不彻底政策。其实 践结果可能使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成“农村——小城镇——大城市” 这种三元结构,使不分小城镇既不像城市、又不像农村;生活在小城 镇的居民既不像市民、又区别于农民,从而使人们担心的“准城市化” 现象泛滥。 二) 整体规划不强,布局不合理。规划在先,建设发展在后, 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的小城镇,必须用成熟 的思想指导其建设,以保证小城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但长期以来, 我国小城镇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存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造成城镇布 局不合理。究其原因,主要有:上级政府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科学的管 理;城镇干部大多来自农村基层,对城镇建设的不是很熟悉;城镇干 部更换频繁,由此带来的短期行为使规划执行丧失了连续性,一方面 使得小城镇数量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乡乡有镇,另一方面又使得小 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三)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小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 工程,水、电、路、公厕、绿化、农贸市场、学校、扽公共基础设施 必须配套建设,而各种配套性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资 金紧缺,许多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改善,很多小城镇以马路 作市场,人车拥挤阻塞严重;有的小城镇尚未安装自来水,人们吃水 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些小城镇电力不足,供应不正常,不能 满足乡镇企业和居民的用电需要;小城镇普遍缺少文化、娱乐、社交 场所;还有不少小城镇缺少公共厕所,垃圾堆放场,乱扔垃圾现象比 较普遍。 四)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 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是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因而节 约土地应该成为城市化道路选择的基本前提。而点多面广的小城镇往 往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土地的低效率利用,据有的学者估算,这种城 市化道路比起正常的城市化道路要付出8 倍多的土地代价,乡镇企业 职工人均用地比城市职工多 3 倍以上 。从另一方面看,乡镇企业污 染严重,且治理能力远不及城市中企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 五)管理混乱,改革滞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与现行条条 块块的管理关系难以理顺,使之在调控引导过程中受到多方挚肘。镇 政府对税务、工商、信用社、交通、土管所、城建所、供销社、供电 所、派出所、司法所、农口七站等主要部门没有管辖权,只有“义务 “,因而不能形成集中统一领导。如在土地管理使用方面,体制不顺, 思想不解放,对本行政区域外需要用地者有种种限制,将外地人才、 资金、技术等拒之门外,制约了土地等许多因素的合理组合。 三、国外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借鉴 。一)美国的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经验。1)重视规划的作用,美 国小城镇规划有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后现尽可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二是充分尊重和发扬当地的生活传统,三是最大限度地绿化和美化环 境;四是塑造城镇不同地特点和培育有个性地城镇。同时还要根据建 设需要编制详规。2)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美国小城镇建设资金由联邦 政府、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承担,联邦政府负责投资建设连接城镇 间地高速公路,小城镇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是由州 和小城镇政府负责筹资建设,开发商负责小城镇内社区内的、水电、 通讯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3)重视环境建设,在美国,环境建 设是城镇建设的主要之一,给小城镇提供了一个可持续的环境。4) 重视城镇特色,追求个性,重视城镇特色是美国城镇建设的特点之一, 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不同面貌和特色的小城镇,那种千城一面、 万镇雷同的现象是见不到的。5)重视建设管理,所谓“三分建设,七 分管理“,一个好的城镇更需要好的管理。美国的城市建设管理经验 主要有两点:一是拥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二是依法办事,违法必 究的管理作风。 二)德国的村镇建设经验。德国的村镇建设经验主要体现在四 个方面:一是政府高度重视村镇改造和建设,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业 用地、保护农产品价格的法规,加强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的建设、完 善村镇建设的投资机制,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形成了比较均衡的城 镇结构体系;二是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改造 村镇的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政府十分注重基础设 施、社会服务社会设施的建设和各种公益事业的健全完善,且这些建 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补贴和乡镇的税收;三是注重单体设计与整 体景观协调,德国村镇的特点是村落建设与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之所 以能够如此,主要是靠村镇改造规划和设计地调控作用,德国地村镇 建设是建筑设计在统一中寻求特色,在突出特色中满足规划的统一要 求;四是注重环境建设和保护古建筑。 三)英国的小城镇建设经验。英国小城镇建设经验集中体现在 几次规划运动中,包括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运动,新城建设运动,米尔 顿·凯恩斯城建设、中心村的建设等,集中体现了规划在小城镇建设 发展中的作用。 纵观各国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历程,虽然和做法各具特色,但都 具有以下几点共同之处: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重视规划的权威性和 按规划实施建设;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人文 环境的继承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加强小城镇建设与管理,协调城乡发展的对策。 作为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国的小城镇建设既具有世界小 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一般特点,同时又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所以我们 可以在借鉴世界西方发达国家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 的实际,寻求加强中国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对策,以促进呈现协调发 展。 一)规划,合理布局是基本前提。要遵循城镇化发展,按照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 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规划必须突出科学性, 要按照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规律办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打 破原有陷阵行政区划的限制,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 基础设施规模,注重实效,使小城镇成为联结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和桥 梁。小城镇建设规划必须面向“三农”,坚持把“农村化、农村化、 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目标,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建 立完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以及监督反馈的管理制度,保证规划的有序 进行。同时,小城镇建设规划还需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反对遍地开 花、平衡推进的做法。 二)增强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最终目的。可持续发展是 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小城镇建设必须坚 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正确处理好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 展、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 绿地”和“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 和污染环境的,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协调新城和旧城的关系,保护古 建筑,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创造优美、和谐、舒适的 城镇环境。 三)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是重要内容。加强小城镇建设 必须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首先,要全面落实小城镇户籍制度改 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积极为城乡人 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力条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次,要 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机制,摆脱对财政的依赖思想,运 用城市经营理念,盘活城市公共资产,走资本运营的路子,在城镇土 地转化和升值、房地产增值中筹集建设资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快城镇公用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培育资本市场,最广泛地吸 引社会投资,理顺财政关系,完善小城镇地财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 保证小城镇建设的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努力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是根本保证。美国小城镇的发展经 验告诉我们,城镇“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而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现 状却是很多城镇“重建轻管”,“有硬件,无软件”。因此,抓好小城 镇建设的同时,必须提高小城镇的管理水平。

求一篇小城镇建设论文,和别人不同的,拜托我有急用

一、短视行为导致地方产业结构失衡
  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条件不断变化。无视条件变化便把握不住小城镇建设的未来演变趋势。回头看,凡发生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当初都曾出现过短视、蛮干的行政行为和明显失误的地方政策。整个演化进程分四阶段。
  早期,城建摊子多半铺得太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超常规扩张。从县域经济层面考察,这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已高度依赖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于是陷入两大窘境:一是为获得更多财政收入直接介入房地产,前期协从房地产商低价征用民房搞旧城改造,后期则为房地产炒作推波助澜,民怨不小;二是当地一些实权官员直接干预或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获利不小,更让社会上贫富悬殊差距转化成党群、干群间紧张关系。中西部县市过去经济多半薄弱,启动小城镇建设常靠土地拍卖,后来又人为助长房地产炒作,拆迁范围内百姓们花掉几十年积蓄才能适应。民间资金大多沉淀在房子上面,当地个体私营经济遭遇寒流,过去刻意打造的“食府一条街”、“娱乐一条街”等纯消费店面陆续歇业,很能说明问题。
  随之,当地劳动力市场受影响。以前,经济落后县市的国有企业差不多“放”完了,绝大部分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靠个体私营企业消化。当地居民现在购置新房后却面临个体私营经济寒流,劳动力只能外出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寻业,本地劳动力反而匮乏,严重时新引进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无法招满合格工人,当地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萎缩,完全出乎外来老板原先所料。问题还有,因劳力外出的劳务收入高于本地,不仅给本地更多的劳动力外出起示范效应,且因其带回资金增量短期内还达不到个体投资办企业的数量,只能偏向于投入家人生活消费,从而慢慢提高了本地的生活资料价格。笔者看到,那些县市的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价格就时常高于当地中心城市甚至省城。
  继而,当地财政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依赖性进一步增大。由于本地劳动力大量外出,产业格局失衡,本地工薪阶层收入长年不得提高,其生活水平渐渐落后于其他居民,劳动力外出家庭大多剩下老弱妇孺和在读学生,造成本地的生活资料消费萎缩;而本地的廉价劳动力潜在优势丧失,又使得外地资金投资本地的难度陡升;结果是本地农业产品多以低价位的原材料形式进入外地市场,外地工业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多以高价位进入本地市场,本地贸易出现逆差,再加上前几年农村税费改革和今年取消农业税,当地财政收入吃紧,迫使政府更投入地“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有的地方完成旧城区改造后又立即搞新一轮城区扩建,于是出现已建房入住率低、新城区半拉子工程的尴尬情景。
最后,产业格局严重失衡成定局,财政收入萎缩。由于经济落后县市多处于交通和资源条件均较差的边远山区,本地经济难以催生资本大户,故小城镇建设所需的巨大启动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和房地产商;城建新房陆续出售时期,当地民间资金开始向房地产商手中聚集,但因本地产业结构仍然落后、利润回报率低且不稳定,所以他们并不把积聚的资金投入本地其他产业,而是外投其他地区,致使本地资金外流。这个阶段,有些地方的银行储蓄显著增大,来源主要是房地产商,其他产业的增量资金则开始减小。硬着头皮走下去房屋空闲率陡然上升,房地产商随之淡出,倚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财政收入萎缩。
  单一依赖于房地产的小城镇建设政策取向,前期导致其他产业增量资金渐渐不足,后期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滞后,前期条件变化成为后期条件变化的前提。由此可见,小城镇建设在此所涉及的已不只是单纯的城建学、经济学问题,而是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系统问题。
  二、导致地方政策失误的四大矛盾
  单一依赖房地产业小城镇建设策略,无疑是多重矛盾的作用结果。新的小城镇建设怎样选择正确发展方向,已陷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怎样摆脱困境,不能不面对这些矛盾深加思考。本文归纳四大矛盾。
  第一,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单靠政府财政,多数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故很多地方派员外出寻经,引进利用民间闲散资金的办法,其中两个办法即是:低价格征收老城区民房、高标准规划民间新建房。据此,贫穷县市小城镇建设愈超前,一时内财政增收幅度愈大;但由于原来本地经济资源形态低级、内生性储蓄低、社会闲散资金存量小,结果随之民间资金消耗愈大,其他产业发展所受影响亦愈大。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资源。欲化解这个矛盾,当从活化资源着手,化本地天然资源为可市场交换的商品资源、货币资源。
  第二,行政权力不断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之间的矛盾。为了低价征收老城区民房,这些经济落后县市往往成立含有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拆迁办”,强制居民拆房迁居;为了高价卖出房地产,当地的城建、土地部门往往联手策划炒作,导致房地产价格扶摇直上。贱征贵卖损害百姓利益,已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且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严加制止。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权力,其发生前提是公共权力的赋予、监督机制不完善。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中西部不少县市之所以经济落后,并非单纯的自然因素使然,而常伴有市场秩序欠佳、社会环境欠理想等综合因素作用,尤其表现为行政权力异常扩张。故当小城镇建设规划超越当地经济实力时,便要倚仗不当行政辅佐。欲化解此矛盾,只能经由建立和完善民本政府予以完成,也就是让普通百姓的意见、要求和评议进入公共权力的赋予和监督环节。
  第三,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之间的矛盾。低价征收旧房地产和高价出售土地使用权,形成巨大的价差,加上房地产业膨胀,政府获得可观的税费收入,迅速扭转了经济落后县市以往财政上捉襟见肘的被动状况;然而,大量民间资金沉淀于房地产,其他产业的“资金——商品——资金”循环周期延长,产业税源范围反而缩小。房产业过度膨胀本身意味着经济泡沫,政府主导型的房产业过度膨胀更将直接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严重失衡。该矛盾中,生产要素是其内在固有因素。虽然各地均有种类数量迥异的天然资源。但只有经过有效的开发利用,先行投入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方可将本地天然资源转化成更具经济价值的可市场化的物质形态,换取更多生产要素。强硬推行超常规小城镇建设方案,使本地生产要素高度聚集于房地产业而减少其他产业所获份额,近乎杀鸡取卵。欲化解此矛盾,唯有破除不合科学发展观的“捷径”思想,按经济规律办事,再造衡稳型产业结构。
第四,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城镇建设多被当作最能体现领导政绩的“形象”工程;相比之下,要实现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则需更多地做些前提性、过渡性或扫尾性工作,隐而不彰,却要花大力气且讲求实效。现在各界一致认同新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观念,但与此相符的领导政绩考核、评判方法还很不成熟,以前的单纯财税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力还很大,经济落后地区的党政领导仍难免看齐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绩标准,故一厢情愿地搞超常规小城镇建设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个矛盾中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执政观念。欲化解此矛盾,必须牢牢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规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行为准则。
  小城镇建设中,四大矛盾所处阶段及其作用各不同,但彼此关联。规划方案一旦超过地方经济实力的承载力,通常先遇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继而遭遇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则常由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引发,于此凸显决策的重要性,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实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但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县市地方经济实力薄弱与城镇建设巨大资金缺口的矛盾贯穿全过程。
  四大矛盾分别围绕本地资源、公共权力、生产要素和执政观念等深层影响因素展开。紧扣深层因素化解矛盾,是那些县市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功规避产业结构失衡的先决条件。
  三、采取综合措施走出误区
  基于前述分析,陷入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若要快步走出困境,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在小城镇建设的不同阶段上,均应正视所遇矛盾,从长远考虑。
  前期规划阶段,应当紧扣地方领导执政观念因素,端正小城镇建设的目的,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念,着重规避不合实际的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严把立项关。措施上既要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完善素质修养、强化亲民意识,也要加强上级党委政府指导监督力度、探索新的政绩指标系统、增加基层民主评议。
  中期实施阶段,应紧扣公共权力因素,完善权力监督和约束机制,及时纠正、制止和杜绝侵犯群众利益行为,规避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属地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宜增加相关工作内容,取消多职能部门联合组建的“拆迁办”,将合法强制拆迁事权交还城建和司法部门,坚持按市场公平原则协商处理非强制性拆迁。
  后期定型阶段,应当紧扣生产要素因素,着重解决好城镇建设已获成果与非房地产业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衔接,规避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分时分区开展小城镇建设,及时恢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纠正明显的产业结构失衡,给本地产业优化重组提供必要时间。已陷入小城镇建设异常轨道的经济落后县市,要摆脱倚重单一房地产业税源的局面很不容易,但长远发展决定了必须这样做。
  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的矛盾,是一个需长期面对的矛盾。该矛盾之所以具长期性,是因为城镇建设首先应满足人们聚集居住的条件需求;居住条件档次并不依循城镇大小截然不同,加上城镇其他功能需求,如区域性商贸、信息、文教科卫中心的功能,较长时期内小城镇建设所需单位投资量总要超过当地经济的承载能力。承认该矛盾的长期性,不是否定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是为了更精确地把握、遵循小城镇建设的内在规律。化解其他三个矛盾的同时也成功地化解此贯穿全程的矛盾,就能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维持合理的产业结构。
成功化解该矛盾的前提,在于正确制定中长期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实施适宜的产业经济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创造产业发展新机遇。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目标是要活化本地资源,也就是挖掘本地天然资源的相对比较优势,使之转化为新颖的可市场化形态。经济落后县市过去在开发本地资源方面也做过大量工作,但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中渐渐单一依赖房地产业,又更容易忽视本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化本地资源的工作也就渐渐不能到位了。
  理论上,中西部落后地区天然资源固然广袤,但从品位、聚集度、交通、技术、开发或加工成本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又缺乏明显的可市场化优势,故长期闲置。但不能不好好思考:如果你那里真没一点资源优势,域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怎么会来呢?
  从社会学角度看,一个地区的天然资源不仅是自然资源,还包括了社会资源。社会资源是历史人化自然和现实人文环境的总和,是漫长历史中人们不断创造、积累的结果,其范围涵盖“硬”性的古代遗迹、传统景观、各类博物馆以及“软”性的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衣食住行、民风民俗、道德准则、社会风气、制度构架、语言和艺术、生存安全度、交往信任度等等。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与优质自然资源同样重要。
  现实中,经济落后县市往往忽视自身社会资源,尤其是忽视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软”性社会资源。一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同时破坏本地有序化社会资源,譬如拆除数百年历史的商贸阁楼街,强拆民宅时出动警察甚至雇佣打手,怂恿各方哄抬房地产价格等等。保护有序化社会资源不够,合理开发利用空间缩减,可衍生的产业发展机遇也就没有了。
  用创新精神来保护、开发和利用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活化本地资源的路子就宽广起来了。枚举三条:(1)保护或恢复原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维持、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和良好互信,能够增强人们定居和投资意念,提高已有房产利用率,拓延小城镇建设的边际效应。(2)开发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扶持管理规范的旅行社、增加本地旅游项目的宣传,能够促进旅店、交通等配套工程,增强小城镇建设的特定功能。(3)创新有序化社会资源,如将民俗风情、戏曲杂耍与旅游业、商贸业联袂登上一个独具色彩的信息平台,能够拓展本地农渔产品、食谱服装和历史人文景观的知名度,触发产业新机。
  总之,小镇建设必须以促进本地产业发展为前提,发掘、保护和营造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乃是活化本地资源的一种高档次手段。

急!急!急!求助!求助!论文开题报告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

  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3.8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30.4%。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 77.4%。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 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

  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5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0.106公顷(1.59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0.91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

  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

  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

  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

  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

  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8.36‰,而县出生率为17.05‰,自然增长率为10.04‰。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5.20‰,自然增长率为-1.80‰。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

  表1 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 单位:‰

  

  市镇 出生率 16.14 15.49 15.47 15.37 15.13 14.76 14.47 14.52 13.67

  自然增长率 10.43 9.99 9.70 9.38 9.60 9.23 8.82 8.94 8.36

  县 出生率 22.80 21.17 19.09 19.06 18.84 18.08 18.02 17.43 17.05

  自然增长率 15.79 14.04 12.18 12.17 12.04 11.09 11.08 10.53 10.04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9.3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积达 23.7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 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表二 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 单位:平方米/人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 6.7 6.9 7.1 7.5 7.8 8.1 8.5 8.8 9.3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 17.8 18.5 18.9 20.7 20.2 21 21.7 22.4 23.7

  表三 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

  全国666个城市平均 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 特大城市100-200万人 大城市50-100万人 中等城市50-100万人 小城市20万人以下

  城市个数(个) 666 11 23 44 195 393

  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 1.01 1.51 1.16 1.01 0.95 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 99 66.2 86.2 99 105.3 131.6

  人均GDP 9138 15812 14455 13060 8400 6281

  第三产业比重(%) 37.2 49.3 43.8 38.8 34.1 29.2

  3.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

  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

  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 88.9%;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 50-70%。

  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 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 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19264.2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 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

  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

  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 2336.33×104个,职工1.35×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

  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42.5%和90.2%,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1.91倍和1.62倍。

  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

  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

  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

  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

  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

  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

  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

  3.国际统计年鉴,1997

  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5.杨重光著:城市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

  6.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撰委员会编著,《中国自然资源丛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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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化与过度城市化
  摘 要:工业化、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政府的发展规划成为推动城市化的动力。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城市人口过度增长、政府的过度消耗、过度的资源消耗与污染以及过度的非人本指标等现象,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城市;城市化;过度城市化
  Abstract: Industrialization, change of rural economic & social structures and government development planning have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urbanizati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he phenomena of over-increase of urban population, over-consumption of government, over-consumption of resources and serious pollution and excessive non-human-oriented indexes, etc. bring a series of serious social problems.
  Key words: city;urbanization;over-urbanization
  一、城市与城市化
  要理解城市化问题,先要了解城市。
  什么是城市?美国学者曾经指出,有三种定义城市的方法,“在美国,城市是有2500人居住的社区,城市化地区是居民不少于5万人的城市”;“在巴西,人口规模则不是确定城市的依据——城市就是首府”;“按照社会学的传统,城市被定义为在地理上有一定范围并具有某些特征的社会组织形式”① 。中国学者对城市也有定义,有人指出:“城市是大规模高度聚集的人类活动区域。”②
  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地,是人类文明的历史性产物。城市是特定国家或特定地区居民经过生活演变,在合适的地点逐步发展起来的,有稳定的生产布局和贸易市场,有各种相对完备的政治、法律、宗教、教育和文化事业组织,以及相对严密的专业化管理秩序的大规模人口聚居区。
  什么是城市化?可以把城市化看成一种指标,一种用以分析城市化实现水平的评估体系;也可以看成形容词,形容一个相对大的区域内城市的密集程度。50年代初期有一个划分城市的标准,3000人口以下的是农村集镇,3000人口以上的叫城镇,或者叫城市,所以在中国有城市、城镇和农村集镇的区别。建国初期江苏的城市化率是14%强,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苏南地区的城市化率是17%强,大约高于全国平均数7个百分点,所以苏南是全国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
  城市化在当前,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当局以扩大城市的规模,强化城市的经济功能,提升城市的辐射能力为手段,加快国家经济建设的一种手段或者方案。站在这个角度上看,城市化就是政府的一种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或者策略,具有很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特征。关于城市化的发展方向,有关专家有许多研究,提出了很多设想,比如信息化城市、数字城市、生态城市、和谐城市、创新型城市等。这都是一些十分有价值的想法,实现起来有一个过程。
  严格说来,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运动,是最近20多年的事情。尽管1949年以后,城市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发展方针方面有问题,或者限于发展速度缓慢,都不能称之为城市化运动。最近20多年来,城市化运动才有了长足的进步,有以下三组数据能够说明这一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数据,笔者选取了四个年份,反映中国城市化水平的变化(表1)。
  综合有关《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笔者选取了1985年以来的四个年份,反映全国城市的建成面积(表2)。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运动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笔者选取了1990和2001两个年份中国城市发展的有关数字对比(表3)。
  二、过度城市化
  应该承认,我们的城市化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然,经验教训也不少,其中过度城市化就是一个值得注意和预防的问题。
  西方学者曾经提出了“城市化过度”的概念。有学者指出:“城市化过度是伴随着前殖民地国家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状况,即一国城市居民相对于全国人口的比例大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所允许的比例,一般说来,它是迅速城市化的孪生兄弟。”③
  上述西方学者关于过度城市化的观点,对我们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大的启发性。现在看来,城市居民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高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所允许的比例,当然可以作为讨论过度城市化问题的衡量指标;从占全国人口总数比例的角度上分析过度城市化问题,也是一个现实的因素。不过,由于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的差异,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往往并不具备决定的意义。换句话说,在考察具体城市是否已经城市化过度的时候,单纯以其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来衡量,有可能并不十分科学。因为有的城市,虽然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较高,但是它的综合能力所决定的人口涵养能力比较强,因而并没有达到过度城市化的程度。除了人口因素之外,过度城市化的指标,应该包含城市生存质量和城市功能的因素。
  所谓过度城市化,是指城市发展过程中,产业落后、供养能力不足,管理水平低下,但是人口数量畸形增长,其膨胀速度大大超过了经济、环境与公共设施所能承受的程度,使城市不仅失去了现代化发展的牵引作用,而且成为充满社会不公、环境污染、疾病、贫困、混乱、犯罪、黑帮势力和政治冲突的恶劣生存空间。过度城市化是人口片面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失去协调性,城市管理严重失控的结果。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上,过度城市化是任何国家在一定阶段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发生的问题。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个更容易发生和更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般来讲,城市化的动力有三个:
  第一个是工业化。近代之前,包括西方世界的城市化,它的驱动力主要是工业化。由于工业化,城市里面兴办了大量的近代化工厂,致使大量人口向大城市流动,这是一个动力。
  工业化引起的城市发展,在欧洲特别明显:
  “在欧洲,十九世纪是城市大发展的年代。1816年德国城市人口略多于250万,到1895年就达到了1300万。1846年法国城市居民是850万,而1891年则增加到1450万。巴黎在1800年时只有50万人,1891年达到250万,是1800年的5倍。”④
  第二个是农村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农民的生存状况恶化,自发流入城市,增加了城市的人口。这个情况在近代以前很明显,据国外有关专家统计,1800年北京人口110万,伦敦86.1万,巴黎54.7万,东京49.2万,柏林12.7万,莫斯科23.8万,开罗26.3万,费城20万,汉城19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计划经济时期,由于人口控制得比较严厉,人口的流动性相对差一些,但是仍然有流入城市的,特别是一些省以上的政治中心城市。据统计,1949年北京市的城镇人口大约178万,1959年达到421万,1979年达到510万,其增长速度还是相当可观的。
  第三个动力来自政府的发展规划。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中国城市化加快,最重要的动力来源于政府的规划和发展战略。政府把城市化率的提高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过度城市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人口的过度增长。当前城市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城市范围和人口规模的扩张。比如在城市买套房子,就给予城市户口;因各种圈占土地,郊区变成市区,农民成为城市居民;也有工业第三产业投资所带来的经济扩张。但是,有些城市的人口膨胀非常厉害,而其动力不是来自于工业化或者说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业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城市化最重要的前提,它们直接造成城市的劳动力需求,保证城市扩容的人口有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离开了这个前提,离开了产业基础,盲目地扩大人口,会导致社会的极度不稳定。
  政府的过度消费。中国的城市化运动,是政府当局的一种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或者策略,与此相联系,城市化运动中的过度城市化,也就包括政府的过度消费。或者说,过度的政府消费,自然成为中国这样的政府主导型现代化国家城市化运动中的基本特征之一。公务员和编制外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公款消费数额巨大,政府楼堂馆所豪华气派,这实际上是现代化成果的不正当不健康的消耗。在有些城市,政府的消费非常大。有些地方的县政府,办公大楼里豪华的电梯,庞大的空调,加上物管费,每年支出费用极大,这是很大的浪费。应该把这些过度消费的钱用到更需要的地方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改善经济技术基础,增加物质储备,提高抗击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
  过度的资源消耗与污染。这一点,有许多报道和研究。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透支、水透支、环境透支,已经非常严重,人们深有同感。现在即使到农村去,许多地方也是污水一片,奇臭无比。城市里出现地面开裂或下沉、地下水资源枯竭、噪音、粉尘、废气、酸雨、沙尘、热岛效应等现象。恶性疾病发病率上升,甚至已经成为常见病、多发病。过去讲“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是说苏州和杭州是人间天堂。现在,有哪些地方还可以真正称为人间天堂呢?假如我们不计后果地建设,把自己生活的地方污染到很严重的程度,终将有一天这个地方会成为死亡之域,经济发展再好,又有什么用?这是一件非常恐惧的事情。
  过度的非人本指标。城市化应该以人为本,致力于建设一个宜居城市,为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活条件。除了环境的宜居之外,还有生活的宜居,工作的宜居,文化的宜居。这就要求一切发展的举措,都要以人为本。各种规章、制度、管理目标的提出,都要把以人为本放在核心的地位上考虑。要明白,非人本指标与宜居城市的目标是不协调的。
  过度的非人本指标存在于很多方面,比如市容的过度美化,造成很大浪费。为了城市的美观,造成老百姓生活的不方便,这就是非人本指标。在我们的城市,城管是一个工作难度最大的部门,也是一个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部门。有个城市曾经有人公开在店门口贴了“城管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其实不管理肯定是不行的,问题是怎么管,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用什么方法管。群众对城管意见那么大,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管理的某些指标具有非人本化的性质。
  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拆迁,也具有非人本化的性质。旧城改造是必要的,特别是城市的商业区、文化区、窗口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有利于改善城市条件,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但是,为了拉动房地产市场,不加区别地针对居民区的拆迁改造,只会增加群众负担,加重群众生活成本。国外有些城市,富人住郊区甚至远郊的别墅,公寓区、贫民区在市区。我们反过来,拆迁的困难户都转移到远郊,经济适用房多数建在远郊,他们的生活成本仅交通费就要多花许多。城市的建设为富人考虑多,为穷人考虑少。上海这样一个大都市,新中国成立前那么长时间有棚户区,过去每个城市都有棚户区,就是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地方,有的甚至是有点破烂的地方,因为居民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所以棚户区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现在美化城市要把那些旧民房大片地拆掉,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人为地加剧了社会矛盾。一些市区边缘的民房拆掉之后,没有便宜的地方能租住。
  有些地方的教育部门调整学区和学校布局,把农民工办的学校取消掉。这样一来,农民工子女读书很成问题。原来民工子女学校费用很低,现在把他们并入城市学校,他们要和城里孩子交一样的钱读书,农民工的生活成本增加。媒体曾报道,有个地方,政府专门花钱建造了楼房,一间房子放四张床,然后说对农民工说我,给你们谋利益了,一个月可以花一百多块钱用一张床,结果没有一个农民工要。记者采访农民工,他们说:“我在这边打工,工地就可以住,为什么要住那里?我每天工资才几十块钱,住在那边每个月要交一百多块钱,另外工地在城东,房子在城西,每天交通费又要加好几块钱,一个月下来,要多花不少,划不来。”结果政府为农民工造了房子,他们却不肯住。这种事情很多。有些城市建设草坪,大量采购,进口草皮,效果怎么样呢?一些中国土生的草可以上去踩,可以躺在上面,没什么事,外国进口的草很娇嫩,它只能看不能踩,这样做城市建设的成本无意间就扩大了。这些实际上都是为了完成脱离实际的非人本化指标的结果。

  过度城市化还带来了一些很严重的问题。
  公共设施跟不上,交通跟不上,电力、煤气、住房跟不上,生态恶化,大量人口失业,大众普遍贫苦化,犯罪率上升,城市管理成本上升等(城市管理是要成本的,我们现在城市管理成本很高,有些重大的案件破案很快,一打110警察就到场,这很好。我们的公安已经从静态管理转入动态管理,这是很了不起的,但要有成本的)。当初,在盲目扩充人口的时候,矛盾可能还不会马上暴露出来,但是这些问题,迟早会成为社会动荡的隐患。
  城市的各种利益阶层、各种等级之间的利益协调,做得很不够。城市居民各个等级间的利益和愿望要调节好,社会矛盾不能太尖锐。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异,但是社会的利益分配,必须维护公平底线。党中央提出要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并且提出和切实落实关注弱势和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正确和及时的。
  城市虽然扩大了,但是还没有建立成熟的社区伦理。城市有城市的伦理,过去西方学者把农村社会称之为通体社会,把城市称之为联组社会,是按照农村和城市的不同伦理精神来分析它们的性质的。
  通体社会和联组社会,这两个概念有一点玄。什么叫通体社会?在一个村子里面,可能聚集着一个宗族,本来就是一个熟人社区,居民有共同的价值观,也有比较稳定的民间纠纷的处理习惯,社会秩序比较稳定,所以叫通体社会。但城市人口来源于各个地方,他们脱离了原住地,来到了陌生的地方,没有了原住地居民之间在生产上、血缘上、情感上、历史渊源上的密切联系,必须自我奋斗,优先考虑个人利益才能生存,这就导致城市各个群体之间的亲合度不够,所以城市社会是一个联组社会。也有人反过来讲,说农村里是机械团结,而城市是一种有机团结。因为农村里虽然有统一的乡规民俗,但乡民之间缺乏共同利益,缺乏有机的分工合作,所以他们之间的互相团结不是很稳定。而城市里专业分工的程度很高,各个行业之间互相依存度比较高,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工种停下来,其他行业、其他工种,甚至整个城市的运转就要停下来。所以城市的人必须互相协作,互相支持,高度紧张地团结在一起,为了共同的生存而结合。城市居民的结合,当然比农村居民之间的结合,要密切得多、有机得多。
  以上两种看法都有一定道理。这两种看法取了两个极端,有点绝对化,因而可以继续讨论。但是,不管怎么说,城市确实应该有共同的社区伦理。所谓城市的社区伦理,是指城市居民共同遵守的体现都市文化特征的公共规范,包括城市的公共信仰、公共观念、公共权力、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公共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性、制度性、观念性、习惯性价值与规则。有这一整套公共的规则,来维护市民的共同利益,把人们共同生活的代价降低下来。共同生活是有代价的,有时社会的组织不协调不合理,共同生活的代价就很大。城市是五湖四海的人的汇集,所以必须确保每一个人的利益,否则大家无法共同生存。只有建立起共同的社区伦理,让这些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有一种公认的价值基础,才能团结起来,这是一个很长久的过程。
  培育新形势下的城市伦理,是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已经可以看出,在有些城市,城市化的推进,不是提升了城市原有文明的水平,而是降低了水平。原因很简单,在有些地方,外来人口差不多占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甚至超过了原住人口,城市原来的文化特色被消解了,甚至外来人口的语言、民俗、生活习惯、人际网络、利益诉求、群体风气改变了原有文化内涵,成为城市面貌的新的主流特色。多数情况下,这种新的特色带有许多负面意义的内容,或者说,具有负面的性质。怎样才能在人口急剧膨胀的条件下不降低城市的文明水平,强化城市的文明管理,让外来人口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改善他们的文明素质,是一个十分艰巨的现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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