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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12.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2013.26.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2009.17.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7.1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1.1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1.2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1.2.1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1.2.2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2.1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2.2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龙哺. 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电子商务[J].知识产权(CSSCI),2008(09).
[2] 董华波. 电子商务,假货一度占七成[N]. 晶报,2009(02)B21 财经 版.
[3]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网络假货难以根除的四大原因[Z].亿邦动力网,2010-03-10
[4] 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4.
[5] 淘宝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1.
[6] 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7]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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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引言:随着资讯化普及和经济全球化纵深发展,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高速成长,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其交易模式正逐渐步入主流,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网路购物使用者年增长48.6%,电子商务成为了使用者增长最快的应用。
一、市场电子商务人才需求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12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60万人。相关行业就业人数,已超过1200万人。有关资料预测,未来5年,中国3000多万家中小企业过半以上会考虑尝试或运用电子商务工具。届时,国内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量将达到300万以上。
二、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现状
2001年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13所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截止到2010年6月已有375所院校经过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开设本科层次的电子商务专业,在校学生约10万人。每年毕业生约有10万余人。未来十年,我国电子商务人才需求的缺口达200万。
三、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要求
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需求主要分为三类:
一商务型人才,具备对电子商务活动全域性性了解,熟悉各阶段活动实施流程及相关技术平台实现;主要从事电子商务的网路营销业务、决策支援等工作。
二技术型人才,要求能够把握技术实现框架,精通各种电子商务技术,熟练操作。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网站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综合型人才,具有丰富的应用经验,前瞻性和创造性思维,顺应市场,把握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趋势。主要从事企业电子商务整体规划和综合管理。
四、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目前,电子商务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介于30%到40%之间,大量的毕业生未能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高校电子商务专业的低就业率和企业大量的电子商务人才渴求度产生了巨大矛盾,电子商务人才供应落差十分显著。这些无不反映出高校在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专业定位模糊,就业去向不清晰
大部分的院校在没有对企业需求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就笼统的确定了专业培养方案,造成培养的方向和课程设定没有针对性,也没有明确的目标。课程设定不合理,技术多而不精,将现有的计算机、网路与商务、管理方面的课程简单揉合,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师资力量薄弱,实践经验不足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专业方向的教师普遍是半路出家,多是从计算机、网路、管理、营销等专业转移而来的。在授课过程中,体现出将电子技术和商务知识的简单和随意组合的现象,多数教师通过自学,研讨会和培训来获取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也没有相关从业经历和专案实践经验。教师知识面不系统、不全面、不切实,授课自然就不能结合企业实际应用,以致教学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
三实践环境不理想,与社会联络不够
因为模拟软体的更新换代不够及时,企业真实操作之于学校模拟软体的不可替代性,以及学校软硬体与企业相关装置的巨大差距,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实践的效果,造成高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与企业实际人才需求较大的差距。
五、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建议
一针对市场需求,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凸显培养特色
根据企业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需求,比较适合在应用本科层次培养条件的是技术型和商务型人才。这就要求,高校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培养目标应侧重定位在这两个层次之上。同时,为了确保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专业定位还应该体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可以针对区域优势,将电子商务与某一个具体的特色行业或领域结合。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双师型教师培养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实践经历的从业人员纳入教学队伍,聘请相关企业电子商务管理运作和开发人员作为 *** 教师,来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推广来自企业生产科研第一线的技术,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同时,校企共同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保持教学科研始终与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形成良性回圈。
三开展校企合作,实行专案驱动、产学结合的实践模式
学校可以广泛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建立相应的实训基地。电子商务专业作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应在实践中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实现主题化、系统化、综合化的训练,有助于学生知识的结构化和系统化,增强了动手能力和操作水平。通过专案驱动,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应用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电子商务企业初创期人才培养问题的探究
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的激烈竞争,各个电子商务企业间的人才竞争也越发突出,如何吸引优秀人才,以及如何留住优秀人才都成为了电子商务企业的一大重要关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背后,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将人力资源战略与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有机的结合,是企业实现自身持续发展的必经途径。而其中人才培养方案的成功与否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如今很多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就面临着与诸如淘宝网,京东商城,卓越网类的网商巨头的竞争,这其中的人才因素又至关重要,特别是有些电子商务企业的起步比较晚,对于人才吸引及培养计划方面缺乏一定的经验和技巧。
一、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在人才培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才引进的渠道过于单一
据调查,将近半数的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多数员工是近三年毕业的大学生,而当前高校的电子商务专业设定主要是两种模式:
一种是在电脑科学与技术系的基础上建立,这种情况下设定的课程侧重于计算机技术,专业课教师由计算机专业教师转型而来,培养出的学生技术能力较强,但商务管理知识偏弱。
另一种是在管理系的基础上建立,在这种情况下设定的课程则侧重于市场营销、商务管理等,专业课教师在商务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较强,相对前一种情况而言,学生的管理知识比较全面,但技术知识又比较偏弱,对技术问题的解决能力不够强。不论是哪种专业设定模式,都不够全面、合理,对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明显不平衡。
因此,员工原有的电子商务的经验严重不足,需要公司经行大规模的针对性培训。
二缺乏长远的人才培养规划
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内部的并没有系统性的人才需求计划作为前提,只是凭借当前的人员需求,盲目地开展招聘工作。这样的招聘往往具有临时性、随意性和盲目性的特点,容易产生在企业急需用人的时候招不到人或者招到的人的质量不高以及后期企业人员过剩等问题,以致造成企业员工流动不稳定,给员工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影响员工的工作和对组织的忠诚感。
其次,因缺乏长远的人力资源规划,导致企业无法制定相关的长远培养计划,对于企业用人以及员工的晋升都是相当的不利,直接导致了阶段性优秀员工的离职。这给咱网的长期的人才培养意识敲响了警钟。
三有效人才培训的缺失
随着电子商务行业内的竞争加剧,消费者对产品与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也更高了,越来越需要重视员工培训。特别对于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培训的投入产出率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赢利与生存。而很多初创型电子商务企业对于行业经验的不足以及考虑到资金上的问题,未对企业员工进行过有效的大规模培训,导致了培训上的缺失,使员工无法及时地跟上最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二、人才培养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公司内部开展有效地培训
一种方法是在企业内的人事培训部门设专职的内部培训师。由专职内部培训师去外面听各种公开课,然后回到企业将所学知识“转授”给企业内部人员。
这种做法看似省了钱,但会有以下问题:
首先,外部公开课的质量目前不能保证,“资讯源”本身有了问题;其次,企业内部的专职培训师往往没有市场营销、销售、客户服务、管理等全方位的深厚知识和实战经验,听公开课时真能充分理解各个方面的内容吗?回来“转授”时,能正确应答学员实际问题吗?其权威性不被怀疑和挑战吗?
事实上,经过两次“打折”的过程,“资讯传播途径”上的损耗率可能超过60%.一般说来,用企业内部的专职培训师去讲解产品方案方面的专业知识,或者他有实践经验的某一具体方面的课程,会更加实际一些。
另一种方法是在企业内部找某一方面的专家或权威来做临时讲师。这种做法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保证内部专家权威认真对待内部课程,花足够的时间精力、有足够的内心动力,去准备并实施这一“额外”的工作。
第二,最好该专家权威在教材准备、教学工具、测试表格、案例选择、授课技巧方面都是内行。如果能做到这些,企业内部专家当然是更好的选择。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公司,非常注重培养和选择合适的企业内部专家作为 *** 讲师,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二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把发展规划与引进和培育人才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改善人力资源结构,优化人员配置,要制定企业人才战略,努力提高企业核心团队素质,积极招聘和培育职业经理人,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型人才、经营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努力营造人才“引得进、提得高、留得住”的企业文化和氛围,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升级。
三探索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人才开发培养模式
一是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鼓励 *** 聘用、专案合作、技术顾问等多种流动方式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是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摒弃落后的人才观念和人才评价方法,把注重综合性和尊重个性综合起来,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制度。把市场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标准,突出人才价值和市场定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针对公司内部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开发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引进战略和方法把大力引进急需人才、实用人才和适当储备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培养未来需求价值比较大的人才,保障人才队伍有梯度、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企业内部的导师制
内部“导师”的日常辅导是在所有培训形式中最重要的培训形式。经理们不管自己有多忙,决不能推卸辅导下属的责任。对新加入的员工,即使是领导看来很简单的事情,可能也需要你“手把手”反复多次地教。发现问题,要马上“现场”纠正。拖的时间越长,纠正效果越差。有时,一顿午饭时的谈心,要比正式培训效果还好。企业文化、价值观念、员工忠诚都是在不知不觉的日常辅导中完成的。经理的日常辅导在员工的学习进步中占有绝大部分的比重。“导师”得到的是自己领导能力的锻炼提高、教育他人的心理满足感和实实在在的额外收入:“学生”得到的是“一对一”“手把手”的教练辅导和实实在在的能力提升。
五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与高校合作培养既了解经济活动基本规律,又懂计算机资讯科技,既掌握了先进的营销管理理念,又熟悉现代商务运作流程的复合型高技能应用性人才。只有目标明确、定位清晰,才有可能创新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电子商务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培养出适应能力强、特色鲜明、技能突出,能够快速实现学校实训到企业实践转换的电子商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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