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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论文查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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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论文查重率

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可以咨询下论文指导老师。

本科院校将通过论文评估本科生的能力,本科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需要查重,本科生只有通过毕业论文查重,才能顺利毕业,毕业论文至少需要两次,论文初稿和论文初稿,所以毕业论文一般查重率多少合格?paperfree小编给大家讲解。 目前毕业论文查重率低于25%是合格的,毕业论文查重非常严格。目前,普通本科院校和985/211一流专业院校的毕业论文查重率一般必须低于25%,甚至低于20%才能达到学院的查重率标准。 此外,许多学术研究态度非常严格的毕业生在论文最终确定后仍然对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感到不安。对于这些本科生来说,他们也希望在论文最终确定后修改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确定后,也可以修改,但前提是高校考核前,如果高校统一考核后,本科毕业论文不能修改,也不建议修改,这将对后期毕业论文答辩产生一定影响。建议本科生不要修改论文。

不同学校对于重复率要求是不一样,大体来说,大同小异,本科的查重率一般要求控制在30%内,研究生论文的要求会更高。如果去掉引用文献的符合率,低于20%,则可视为合格。一些要求比较高的学校会把研究生的论文查重率控制在15%以内。博士的论文查重率要求最严格,一般不超过10%。如果是比较严格的大学,会要求博士生毕业在5%以内。

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比例在30%以下为合格,研究生论文查重比例在20%以下为合格,博士生毕业论文查重比例在10%以下为合格。学校查重原理是依据连续出现13个字符类似就会判为重复,换句话说超出13个字类似就会被系统软件标红,计算到重复率当中。知网查重时,黄色的文字是“引用”,红色的文章是“涉嫌剽窃”。

湖南理工学院本科论文查重率

硕士毕业论文查重率是多少?研究生论文查重率多少合格?1、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文献”比值原则上不能超过15%;(1)文献综述、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部分文字重复率不得超过25%;(2)其它部分文字重复率分别查询,各部分均不得超过10%;作者本人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除外,但也必须正确引注;2、论文查重结果低于15%,通过相似度检测的,进入论文抽检程序;3、若一次检测超过15%,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二次检测,如仍超过15%,将检测报告反馈本人及导师。论文修改三个月后,可再次申请查重。因各高校要求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以上数据经供参考!

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提高成绩是有益的。 一、熟悉内容 作为将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 的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是对论文有横向的把握。这两方面是为回 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准备。例如,题为 <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能会问“民族品牌”搿懊�啤 庇泻喂叵怠>」苈畚闹形幢厣婕啊懊褡迤放啤保����匦攵宰约旱穆畚挠小氨冉先�娴 氖煜ぁ焙汀氨冉仙羁痰睦斫狻保�裨颍�突岢鱿洲限尉置? 二、图表穿插 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 ,故我认为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答辩会 气氛的手段,特别是对私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讲,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 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秘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 该在答辩过程事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答辩成绩。 三、语流适中 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在众多的都是和同学面 前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答辩委员会听不清楚,影响了答辩成绩。故答辩 学生一定要注意在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的轰 向听众。 四、目光移动 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开工 ,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 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接触,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在毕业论文答辩会 上,由于听时间过长,委员们难免会有分神现象,这时,你用目光的投射会很礼貌地将他 们的神“拉”回来,使委员们的思路跟你的思路走。 五、体态语辅助 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答辩 ,使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相反,如 果你在答辩过程中始终如一地直挺挺地站着,或者始终如一地低头俯视,即使你的论文结 构再合理,主题再新颖,结论再正确,答辩效果也会大受影响。所以在毕业论文答辩时, 一定要注意使用态语。 六、时间控制 一般在比较正规的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时间要求,因此,毕业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 时应重视时间的掌握。对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 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故在答 辩前应该对将要答辩的内容有时间上的估计。当然在答辩过程中灵活地减少或增加也是对 时间控制的一种表现,应该重视的。 七、紧扣主题 在校园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往往辩手较多,因此,对于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说,他们 不可能对每一位的论文内容有全面的了解,有的甚至连题目也不一定熟悉。因此,在整个 答辩过程中能否围绕主题进行,能否最后扣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另外,委员们一般也容 易就题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提问,如果能自始至终地以论文题目为中心展开论述就会使评 委思维明朗化,对你的论文加以首肯。 八、人称使用 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必然涉及人称使用问题,我建议尽量多地使用第一人称,如“ 我”“我们”,即使论文中的材料是引用他人的,用“我们引用”了哪儿哪儿的数据或材 料,特别是毕业论文大多是你自己作的,所以要更多使用而且是果断地、大胆地使用第一 人称“我”和“我们”。如果是这样,会使答辩委员会成员有这样的印象:东西是你的, 工作做了不少 !

研究生论文查重都是使用知网查重系统,具体版本是知网硕博系统。不同的高校,对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率达到多少才算合格,所要求和标准不是完全相同的。对于绝大部分高校,研究生论文知网查重重复率不能高于10%,部分985高校重复率要求5%。因此10%是一个重要的考核线,如果不知道自己学校具体要求多少,那么尽量比10%低,而且最好能达到5%以下,这样才最保险。需要注意的是:一定选择知网查重,版本选择硕博系统。

硕士研究生论文重复率得小于20%才能申请答辩。小于40%有一次修改机会但为期不能超过两天修改之后不能通过查重检测则延期答辩。如果论文的重复率超过40%则直接延期6个月。

1. 本科毕业论文重复率小于30%可申请答辩。小于15%可申请院级优秀论文。小于10%可申请校级优秀论文。

2. 博士研究生论文重复率小于10%才能申请答辩。大于20%则直接延期6个月至1年后。

3.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采用的论文查重系统不同,得到的重复率结果也是有区别的。

扩展资料:

根据考试科目,一般研究生分为普通研究生、理工类和MBA、MPA、MEM等专业三类。普通研究生一般考外语、政治和专业课,理工科考生往往还需考数学,而MBA、MPA、MEM等专业考生则考两个科目:

1,英语,满分100,考试时间3个小时难度在四六级之间。

2,综合能力,满分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其中综合包含数学、写作、逻辑,数学考初数学几何概率、写作2篇,论证有效性分析和论说文、逻辑推理和公务员考试类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

湖南高院论文查重率

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比例在30%以下为合格,研究生论文查重比例在20%以下为合格,博士生毕业论文查重比例在10%以下为合格。学校查重原理是依据连续出现13个字符类似就会判为重复,换句话说超出13个字类似就会被系统软件标红,计算到重复率当中。知网查重时,黄色的文字是“引用”,红色的文章是“涉嫌剽窃”。

对于论文查重的重复率要求,每个学校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部分高校要求比较简单,论文重复率只需要控制在20% -30%左右就可以了,而有些高校,对论文的重复率把控非常严格,明确规定论文的重复率控制在5% -10%以内。具体根据每个学校要求不一样。

在翟天临之前,对这个没有什么一定的查重率。天林之后一般查重率为15%,某些学校要求回,可能会更低。比如说有些学校规定的是10%,学校为了降低最后的查重率,也一般要求学生的查重率在10%左右,13%和14%的已经很危险了。

专本论文重复率不超过30%,硕士论文重复率在20%以内,具体根据每个学校的规定。

湖南工程学院论文查重

湖南大部分高校用的都是Gocheck论文检测专家啊,工程学院也是的。

2018年 湖南工程学院 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入口地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教学要求,加强考试管理,健全考试制度,维护考试秩序,防范违规行为,完善处理程序,保障考试的客观、公正,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验、实习、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进行考试,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得到相应的考试成绩。 第三条 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修读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定学时学分的教学环节,都要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 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编制课程考试大纲,规范课程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及考试要求。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是指由我校组织的 湖南工程学院 在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参加的各类考试及管理工作,包括考试资格审核、命题、试卷审核、制卷及管理、考试组织、监考与巡视、成绩评定与管理、试卷评阅与分析、违规事件处理等环节。 第六条 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参与考试工作各环节的教师、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第二章 考试方式 第七条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考试可以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口试笔试兼用、理论考试与实际能力考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八条 考试课程的时间为120分钟(艺术类除外),考查课程的时间为100分钟(艺术类除外),试卷题量应与时间相吻合。 第九条 国家级或省级考试的考试方式和时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试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全校的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各院(部)成立考试工作小组,组织搞好本单位的考试工作。 第十一条 课程考试原则上实行期末统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查课程可在课程结束时安排,由教学任务承担院(部)组织实施;实验、实习、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的考试由各学院根据相应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实施。由院(部)安排的考试必须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并通知相关院(部)、班级、监考老师。 第十二条 考试要按照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和教务处考试日程安排表执行。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两周进行,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课程考试、期中结束课程的考试由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同意,并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组织考试。 第十三条 各学院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应在期末考试前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学校有关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职责等相关文件,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做好备考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教研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课程考试负责人,组织命题、阅卷、试卷复查、成绩录入、试卷分析、试卷立卷与归档等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考试,按照上级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第四章 考试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学生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和其所属学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试的资格并计零分: 1.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规定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或抽查考勤有三次未经请假缺课者; 2.在该课程中未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者或者未做该课程实验及未交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 3.考试之前未注册者,不具备参加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若要取消学生考试资格,任课教师应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填写《 湖南工程学院 考试资格审核表》,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及原因报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对于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在课堂上予以宣布,并安排班干部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八条 所有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带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十九条国家级和省级考试的考试资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补考、重修、补修、改修、缓考、旷考 第二十条课程补考安排在每学期第一周周末进行;课程重修报名安排在每学期第四周进行,学生原则上只能重修本学期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开设的课程。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程考试不及格,成绩在30分以上(含30分)的可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成绩在30分以下的必须重修。 第二十二条学生课程补考不及格或没有参加补考,可参加下一年级该课程的重修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本科第八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毕业补修,允许应届毕业生最多补修20学分,往届生不得参加毕业补修。 在规定的学籍年限内,离校后的毕业生可回校申请未通过课程的补修,每学期补修总学分不超过25学分。返校补修考试原则上不单独命题组考,随学期补考和期末考试插班进行。随学期开学初补考进行补修的学生,在开学第一周星期二之前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重修报名手续,过期不予补报。 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故无法参加课程考试,必须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论处。无特殊原因不得缓考,已办理重修手续者不得缓考,办理了手续而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办手续自动作废;如需再次重修,则须重新办理重修手续。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不能申请缓考,只能重修。 第二十五条 不按规定参加课程考试者,以旷考论处。凡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取消补考资格,只能参加重修。 第二十六条 被取消考试资格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及格,并取消补考资格,该课程按规定重修。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安排在应届学生毕业离校后补做; 若再不及格, 毕业设计(论文)则随下一年级重修。 第二十八条 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第二十九条 任选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安排补考,学生可申请重修,经教务处批准,参加低年级该门课程的正常考试,也可以改修其他任意选修课程以完成规定的学分。 第三十条 补考和毕业补修成绩75分以上记为75分,75分以下按实记;中等以上记为中等,中等以下按实记。重修成绩按实考成绩登录。 第三十一条 重修、改修、毕业补修,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学分学费。 第六章 命题 第三十二条 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基本原则为符合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基本要求,不出超纲题、偏题或者没有考核意义的题目;问题的含义明确,用语准确,问题的正确答案一般有定论。 第三十三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命题的原则与宏观要求,学院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课程命题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命题应做到: 1.以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基本要求为依据,做到试题内容科学,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三基”)的掌握程度,又要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合理确定试题题量,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做到考试内容重点突出,试题分值分布合理。 3.开卷考试命题,应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第三十四条 试卷编排要求: 1.卷面总分为100分。 2.试题描述清楚,题意表述明确,用词准确,条件充分,文字通顺且简明扼要,标点符号无误,插图、公式、表格清晰。 3.在同一套试卷中,同一类型的试题编写格式要一致。 4.在同一套试卷中,每道题目应该具有独立性;题目之间不得有互相提示答案的现象;题目的正文与答案描述不能相互提示;题目内容不得重复。 5.题型应按照从易到难的顺序排列,选择题的答案应该随机排列。 6.试卷按照“ 湖南工程学院 试卷”模板编排制作。 第三十五条 每套试题均要制定统一的标准答案(客观性试题)、参考答案或者答案要点(主观性试题)和评分标准。试题分数在10分以上的,应对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第三十六条 已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考试(查)课程,主讲教师应按规定时间到教务处调用试题(卷)。如需补充、修改试卷(题)库,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十七条 未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考试(查)课程必须按相当难度出两套试卷(A、B卷),A、B卷题型、题量、分值分布应一致。A、B卷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值的30%,与上一年级该课程的考试(查)试卷重复内容所占分值不得超过总分的30%。 第三十八条 对于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相同的课程,多名教师授课时,课程负责人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第三十九条 试卷(A、B卷)及标准(参考)答案上的考试科目、专业班级、学年学期应与执行计划一致。 第四十条 口试应采取先拟题后配题签的方式,题签数应多于考生数,试题一般不重复。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从教材或其它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操作考试应有详细的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第四十一条 各学院应作好试题审核工作,确保试题质量。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或者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由学院教务秘书统一送教务处,并作好交接登记。各学院应自留试卷及参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备评卷和存档。 第七章 阅卷与试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及时组织阅卷和评分工作。期末考试的阅卷、评分、登分工作原则上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 第四十三条 阅卷教师应按照参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作到严谨认真、客观公正、严宽得当,不得随意降低评分标准、送分或过严扣分。阅卷应有对错标记,按步骤评阅,本题得分标注在题首。记分栏内要逐题登分并保证正确合分。卷面成绩及各题批改分数均不得涂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则应在更改处签名。教研室要安排专人对评阅后的试卷进行认真复核和抽查。 第四十四条 考试课程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实践性环节按五级制。 第四十五条 课程成绩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综合评定成绩。考试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考查课程平时考核占50%,期末考试占50%。凡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5分者,考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为不及格者,该课程综合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十六条 各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接受学生查分、查卷要求,学生对成绩有疑义需要查卷时,可在开学后三天内向教学任务承担学院申请,经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卷。查卷由教学任务承担学院组织,教务秘书、一名以上该课程任课教师或者近专业教师参加,查卷后及时写出查卷结论并通知学生。 第四十七条 各学院要做好考试试卷和学生成绩的归档工作。教师评卷结束后应及时将考试有关材料(标准答案、考试试卷、学生考试成绩册、试卷分析信息表等)归档,交本单位资料室统一保管至学生毕业后两年,以备必要时查阅。补考和重修试卷保留一年。 第八章 监考与巡考 第四十八条 监考是教学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全校的任课教师都有监考和巡考的义务。其他监考人员的资格由教务处确定。 第四十九条 所有考试都要安排人员监考。根据每一考场(或考室)内安排不少于2人的原则安排监考人员。 第五十条 考试期间教务处应组织人员进行巡考,各学院应有相关领导巡视和值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 命题教师在考试期间应进入考场进行巡视,对试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领试卷并布置考场,根据考场座位数按单人单行编排座位,并告知学生,将座位附近的除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到讲台上的指定位置。 2.发卷前,应重申考试纪律,逐一核查学生证、身份证,无学生证和身份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时,在考场内仔细检查和观察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吃东西,不准聊天,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批阅试卷,不准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开考后不准在考场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4.认真填写《 湖南工程学院 考场情况登记表》。 5.认真监考,防止考试违纪、舞弊现象发生。一旦发生违纪、舞弊情况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填写《 湖南工程学院 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 6.考试结束,应按规定时间收卷,按学号顺序清点试卷份数并密封装袋。多余试卷及草稿纸也必须全数收回。 第五十三条 巡视人员应认真履行好巡考职责,检查督促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工作。巡视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监督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2.巡视考场,协助监考人员当场处理违规事宜。 3.记录课程考试情况。 第九章 考场纪律 第五十四条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及考场巡视员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十五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电子记事用具等电子工具关机后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所指定的地方。 第五十六条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证件应放在座位的左上角处备查。监考、巡考人员有权要求未带齐证件者退出考场。 第五十七条 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规定位置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以内,不得退离考场。 第五十八条 学生在领取试卷后,应先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答题时应按规定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签字笔答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 第五十九条 闭卷考试中,开考前,考生必须将所携带的书包、书籍、笔记、资料、纸张、通讯工具等物品拿离座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所指定的地方。 第六十条 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按规定携带有关教材、笔记或其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考生必须独立思考和作答,不准相互传看书籍资料或笔记等,不准进行讨论交流。 半开卷考试限带任课老师规定的盖学校指定公章的资料进考场。 第六十一条 考试中或考试结束时,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第六十二条 国家及省级考试对考场纪律有特殊规定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来执行。 第十章 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 第六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考试违纪情形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予以纠正: 1.拒绝出示考试有效证件的; 2.自带答题纸或草稿纸进考场,而不交给监考人员的; 3.未经允许借用他人考试工具的; 4.考试中东张西望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 第六十四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纪,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直至记过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取消其参加正常补考的资格: 1.有第六十三条之任一种行为且不接受监考人员批评教育的; 2.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和要求,不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4.在考试过程中偷看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5.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 6.他人强拿自己的试卷未加拒绝或未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的; 7.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进出考场的; 8.擅自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带出考场的; 9.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 10.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1.其它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第六十五条 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取消其参加正常补考的资格: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资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以及协助他人抄袭的; 3.考前在考场桌面上书写与考试课程相关信息的; 4.强拿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的,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6.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交卷后未按要求离开考场,并向考场内未交卷学生提供答题信息的; 9.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题考试成绩的行为; 11.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2.在校期间第二次被认定为违纪的; 13.其他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第六十六条 学生及其他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取消其正常补考资格,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行为的;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5.其他扰乱考场管理秩序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在校期间第二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 2.违纪作弊行为被查实而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学生的; 3.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组织作弊的; 6.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7.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六十八条 监考人员应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姓名、学号及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在《 湖南工程学院 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中如实记录并签名,违纪作弊学生签名,巡视人员签字确认,连同试卷和用于作弊的物证材料及时交教务处。用于作弊的工具等暂时扣留。对暂时扣留的学生物品填写收据。 第六十九条 教务处将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情况通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责成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并对其进行教育。教务处审核有关材料后形成拟处理意见,并公示三天。开除学籍处分,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七十条 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做出处分,由学校出具处分决定文件,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送交学生本人。因受处分学生原因导致无法送交本人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七十一条 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认定及处理 第七十二条 考试工作人员是指考试各个环节各类负有职责或者安排了工作的教职员工。 第七十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评卷及成绩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记一般教学事故一次: 1.未按规定履行监考职责的; 2.试卷命题错误的; 3.试卷出现明显命题错误,审核人员未能纠正的; 4.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统分误差的; 5.随意提高或降低学生试卷成绩(经两位讲师职称以上教师鉴定); 6.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7.擅自变更监考人员或者请人代替监考的; 8.监考迟到5分钟以上的; 9.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达1/5以上的; 10.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作弊严重或者视频录像资料损毁、视频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11.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七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评卷及成绩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 1.考试过程中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并传递给他人的; 2.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3.工作失职,造成试卷丢失的; 4.已安排监考,无故不参加的; 5.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6.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评卷及成绩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 1.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的; 2.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3.考前泄漏试题和参考答案的; 4.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5.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6.为考生提供虚假成绩的; 7.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8.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9.因玩忽职守,致使学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七十六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评卷及成绩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2.擅自更改考试成绩的; 3.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4.窃取考试试卷及答案进行买卖的; 5.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6.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7.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学生人身权利的。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七十七条 根据考试安排及需要,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应于考试前做好考场安全、基本设施维修等准备工作,作到设施完好,考场安静有序,保障电力供应等,必要时派出电工、医务、保卫人员现场值班。 第七十八条 负责考场开(关)门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门。 第七十九条 负责考场及相关区域卫生管理的部门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打扫卫生,必要时增加清洁卫生人员和清扫次数,必须保证考场及相关区域清洁卫生。 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适应所有在籍学生。 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用学校的校园网账号访问校内网络,在学校内网直接搜索资料。或者寻找数字媒体的界面搜索。湖南工程学院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设主校区主馆和南校区分馆,有各类书库和阅览室31个,阅览座位2600个。馆藏资源丰富,文献资源总量达到220万余册,其中,纸质文献150万余册,电子图书68多万册(种),中外文报刊2200余种,中外文电子文献数据库47个,包括学术期刊、博硕学位论文、科技信息、商务信息、国家专利、中外国标准、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外文期刊、多媒体课件等,可直接登陆图书馆网页进行一站式查询。

湖南工商大学论文查重率

5%-30%的重复率要求在大学毕业论文中都会出现,详细的要求取决于学校规定。一般学历要求越高,那么论文的要求越高,大家在提交毕业论文前可以先咨询学校要求的重复率是多少,然后根据这一要求修改毕业论文。

很多大学生都经常提到这一点,重复率的高低直接与我们每个人的毕业直接相关,如果论文不能通过就会被推迟毕业时间。那么学位论文的重复率要求是多少?5%-30%的重复率要求在大学毕业论文中都会出现,详细的要求取决于学校规定。一般学历要求越高,那么论文的要求越高,大家在提交毕业论文前可以先咨询学校要求的重复率是多少,然后根据这一要求修改毕业论文。当前论文查重软件的种类繁多,大多数学校都使用知网查重软件,通过对学生的了解,其实知网查重作为对我们影响比较大的软件,还是非常严格的,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知网查重为不同的用户群体,也特别建立了自己的数据库。高校毕业论文选送,参考文献一般是不需要检测的。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简要介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一般不能超过250字,除非有强制性的要求。并且不得使用图片、未知符号和术语来降重。学术研究论文的摘要一般先放在标题和作者之后,然后放在关键字之前,再放在另一页的标题页上(无正文)。

对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虽然说并没有规定一个统一的论文重复率标准,但是本科院校都是有根据自己本校的特色以及对毕业学术论文的理解而规定适合自己本校的论文重复率,不同的本科院校以及不同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标准都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大致上所有的本科院校所规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率合格标准都是在30%及以内,本科毕业生想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查重的话,一定要严格按照自己院校的本科论文查重率标准来要求自己写作的毕业论文。大部分的本科院校一般都是以30%作为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严格一些的标准一般是20%左右,通常是在25%以内为合格,最低的合格标准一般才是30%。这些本科论文查重率合格标准都是十分正常的,为了更快的通过毕业论文查重,本科毕业生自己进行本科论文查重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院校的本科论文查重标准,然后更好的修改论文,一定要将本科论文修改至检测时具有合格的论文重复率,最好是能够低于20%。很多本科院校还会有评定优秀毕业论文,一般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率低于10%的话可以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定,查重率低于15%的话可以参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定。

本科查重率要求相对宽松

虽然说各个学校都在严格进行学位论文的查重率的要求,但是相对来讲本科方面的要求还是比较低的,一般查重率不超过30%就算合格。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论文是5000字有1500字以内重复都是没有问题的,可以通过最后的审核。但是可能每个学校每年查重率还都会有一定的变化,大家也要注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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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要求越来越高

研究生学位的论文现在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学位论文的查重率,很多学校都要求不能超过15%,比较常见的要求就是查重率在15%到20%以内。这已经算得上是比较高的要求,要知道一万字内容可能一两千字还都是一些研究课题的基础论述,很容易出现重复的内容。而且研究生可能会涉及到很多省级的相应实验的,所以重复的一些实验内容会比较多,大家写作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以免最后影响到了论文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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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查重率要求非常高

几乎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的查重率都是要求在5%以内,全国院校基本上都是统一的,甚至是有一些学校要求查重率不能超过4%。因为很多博士生的论文也需要发表在国家的核心期刊中,甚至是需要有一些外文翻译,所以要求特别严格。我们考虑到学校的基础差重率要求外,也要特别注意不同期刊的审核情况。

具体学位论文的查重率其实还是要看学校的要求,各个学校都没有统一要求,教育部也只是要求学校进行查重率的审核,并没有统一规定。所以确定好学校的要求再进行论文的修改,降低查重率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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