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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术论坛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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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学术论坛论文一等奖

许燕、王芳. 心理枯竭:当代中国教师的职业病. 中国教师,2003,3:5-6许燕. 中国中小学教师职业心理枯竭的特点和成因分析. 2002年学术前沿论丛:小康社会——创新与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10:204-213许燕、王芳、张西超. 中国职业女性的职业枯竭状况调查——中小学教师、警察、职业经理人三个职业的比较研究.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5,3:39-45许燕. “职业枯竭”不容忽视. 现代商业银行(青年版),2005,03:42-44许燕. 职业枯竭点击职业人. 解读心灵——心理健康手册. 东方出版社,2005,9:1-17许燕. 现代人的职业枯竭与心理健康. 青年记者,2005,10:35-37许燕. 让工作带来健康与幸福. 中国记者,2005,12:63-64蒋奖、张西超、许燕. 银行职员的工作倦怠与身心健康、工作满意度的探讨.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⑶:197-199蒋奖、许燕、林丹瑚. 医护人员工作倦怠与A型性格、控制点的关系研究. 心理科学,2004,27⑵:364-366蒋奖、许燕. 职业倦怠研究进展. 国际中华应用心理学杂志,2004,4⑴,2:119-121蒋奖、许燕、张西超. 银行职员职业倦怠状况及与压力水平的关系.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4,12⑵:178-180蒋奖、许燕. 心理健康工作者枯竭的研究进展.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4(31):87-90王芳、许燕. 中小学教师职业枯竭状况及其与社会支持的关系. 心理学报,2004,36⑸:568-574蒋奖、许燕、张姝玥、陈浪. 心理咨询师工作倦怠调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⑿:854-856许燕. 职业枯竭:当工作变成心理负担. 北大商业评论,2004,10⑸:156-162许燕、王芳、高山. 中国中小学教师职业枯竭特征的研究.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论丛(一). 北京大学出版社:195-203许燕、王芳. 从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枯竭看教师的职业压力. 教师教育论坛论文集.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编. 论文出版社,2005,1:100-108高山、许燕. 农村小学教师职业枯竭及其抑郁的关系. 中国特殊教育,2004,9:46-49许燕、王芳、张西超、蒋奖、张姝玥. 中国职业女性的职业枯竭状况调查——中小学教师、警察、职业经理人三个职业的比较研究. 中国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5,2:53-58蒋奖、张姝玥、许燕等. 警察工作倦怠的调查. 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5,13⑴:4-8张姝玥、许燕、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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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的社会心理应激与心理重建. 直面SARS的思考. 同心出版社,:216-223许燕. 京港两地大学校园文化及学校满意度的比较性研究. 香港大学毕业同学会奖学金基金学术研究论文集,1996-1997:许燕. 京港两地大学校园文化的比较. 青年研究,1997,5:38—44许燕. 北京大学生对校园文化评价的研究. 青年学研究,1998,2:刘在花、许燕. 社会智力评估述评. 上海教育科研,2003⑾:33—36刘在花、许燕. 社会智力研究的理论评述. 上海教育科研,2005⑷总208期:30-32刘在花、许燕. 小学生社会智力发展特点的研究. 中国特殊教育,2005⑴总第55期:8-83许燕. 师范院校大学新生的心理问题探析. 青年研究,1997,11:9—14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教育),1998,2全文转载陶红梅、许燕等. 北京打工子弟学校与公立学校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比较研究. 中国特殊教育. 2004,9:86-91许燕. 心理学差异的检验方法. 心理发展与教育,1997,3:28—30、45陈勇嘉、许燕. 锻炼心理中感情测量研究发展的评述. 体育科学. 2005,(25)4:71-73许燕. 旅客心理——航班延误的冲突致因与对策. 中国民用航空. 2004,8,总第44期:33-36张厚粲、许燕. 面向21世纪的公共课教学的改革方案. 心理学探新,1996,3: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心理学),1997,11全文转载Houcan Zhang,Yan Xu. Teaching of psychology to university student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y,2005,40(000) :1-7.国内与国际会议论文:Xu Yan. Gender differences in cognitive abilities of Chinese childre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y,1996,XXⅥ. Canada: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y,1996,8:16-21Xu Yan. Gender differences in spacial,verbal and mathematical abilities of Chinese pupils. Asian-Pacific Regional Conference of Psychology,IUPsyS,1995,8:27-30Y an Xu,Jia Liu,Yuezhong Zheng,Tao Fu. SARS outbreak and the evolvement of values in the undergraduates. The 28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y,2004,August,BeijingFang Wang,Yan Xu. Job burnout in Chinese elementary and high school teachers: Characteristics and relationship with social support. The 28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Psychology,2004,August,Beijing许燕. 京港两地大学校园文化的比较性研究. 第二届全球华人心理学大会论文集. 1997年12月,香港许燕. 小学生数学能力的性别差异研究. 1997年全国心理学大会论文集. 1997年10月在苏州全国心理学会议报告论文,苏州许燕. 21世纪理想教师心理结构的研究. 第五届华人心理与行为科技学术研讨会. 2000年12月,台湾许燕:中国教师职业枯竭的特征与成因分析,第七届华人心理与行为科际学术研讨会,2004年10月24-26日,台湾许燕:中国职业女性的职业枯竭状况调查,中国女性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国际研讨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主办,2005年2月21-22日,北京许燕:中国教师职业枯竭特征的研究,北京大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成立大会以及首届学术报告会,2003年11月5日,北京大学许燕:大学生价值观演变的比较性研究,2003年北京市社会心理学会学术前沿论坛:中国社会变迁与公民价值观变化趋势,2003年12月13日,北京许燕:2002?学术前沿论坛 “小康社会:发展与创新” 社会心理学分论坛:“应激与心理健康”,中国教师职业枯竭的特点与干预方法,2002年12月21日,北京许燕:工作倦怠与心理健康,第四届中国名医论坛,2004年4月25日,北京许燕:大学生价值观研究初探,2005年北京大学人格与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学术报告会,2005年12月31日,北京大学许燕:SARS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的短期与长期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03年第四期管理科学论坛,2003年12月17日,北京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许燕. 职业枯竭——已知与未知. 第十届全国心理学学术大会论文摘要集,2005年10月,上海许燕、梁志祥. 北京大学生多元自尊初步探析. 第十届全国心理学学术大会论文摘要集,2005年10月,上海出版专著与教材:许燕主编. 实用心理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张厚粲、许燕. 大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张厚粲、许燕、寇彧. 心理学.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张厚粲、许燕、寇彧. 心理学同步练习册.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许燕. 人格——绚丽人生的画卷.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许燕. 让孩子人格出众.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97年许燕. 小学生智力因素的训练. 1997年许燕. 小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训练. 1997年许燕主编. 心理健康教育(小学3-6,中学1-3,高中1-2).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许燕主编. 思想品德(7年级上册).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许燕主编. 思想品德教师教学用书(7年级上册).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许燕主编. 滋润心田的春雨——青少年情感教育. 青岛出版社,2005年5月获奖情况:北师大励耘奖学金优秀青年教师一等奖(1998)“研究生价值观的现状分析与建议” 获北京市道德建设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1997)北京市社会科学跨世纪人才培养“百人工程”第一批人选(1995)北京市社会科学界优秀学会工作者(1993—1998年度)北师大华为奖教金(2001)“CIC教学模式——普通心理学课程建设”获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01)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大学心理学》获北京市第七届社科成果二等奖(2002)《普通心理学》获北京市第八届社科成果一等奖(2004)《普通心理学》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04)“以核心课程为龙头,全面推进心理学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04)“以核心课程为龙头,全面推进心理学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05)

北大核心的含金量在国内可以说很不错,但拿在国际上来说,北大核心还是够不到天花板。北大核心收录的是中文期刊,而SC收录的期刊包括英文和中文,但英文期刊占比很高。在发表论文时,北大核心不担心语言习惯和表达结构上有大问题。而发表SCI会有

有的一般为500至5000元之间。通过查询显示,优秀论文奖金额度多少,取绝于发奖单位界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之间。为鼓励作者积极投稿,一些论文收集单位为提高交流水平,会聘请同行专家给予论文予以评审,并产生优秀论文,对优秀论文可发奖金和优秀荣誉证书,以鼓励更多人参与等等

法院学术论文一等奖获奖论文

在法院工作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获奖是获国家级奖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公布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比赛,是具有权威验证的赛事。含金量很高。

法院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学术论文,仅供参考! 法院学术论文篇一 基层法院功能探究 摘 要 自2010年以来,全国已有600余家基层法院开设了官方微博。基层法院官微的预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释案普法、自我宣传、新闻发布、回应 热点 、转发微博、主题交流、业务探讨等内容。但在实践中,功能定位不当、内容创新不够、互动沟通不畅、专业素养不足成为法院应有功能实现的障碍。 关键词 基层法院 功能 官方微博 基金项目:2013年度江苏省 教育 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层法院的功能厘定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20015)。 作者简介:徐骏,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讲师;华震,法学硕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2-115-02 2010年是中国的微博元年,从这一年起微博开始影响并深刻地改变着每一位国人的日常生活。开通微博、与网民进行密切互动也成为国家机构改变工作作风,实现权力公开运行的有效方式。彼时急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法院,正着力于通过制度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微博的兴盛恰恰为司法公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互动式平台。 2010年10月,湖北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家认证的法院官微。迄今已有600余家法院开设了官微。表现尤为突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高院于2011年11月10日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至2012年该省三级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官微。上述600余家开通官微的法院,绝大多数为基层法院。以这些法院的官微为考察对象,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究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和实际功能。 一、基层法院官微主要的功能 (一)信息公开 官微成为法院与公众进行沟通的新型平台,发布案件的开庭公告以及对热点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官微的一个基本功能。在实践中,基层法院会通过官微发布本辖区内典型、重大或影响力较大案件的开庭公告,北海中院、广州中院等两广地区的法院还经常借助微博直播个案的庭审。 (二)释案普法 随着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涌现出来,法院在裁判新型案件时,往往需要在立法原旨的指导下,能动地适用法律,这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猜测和争议。此外,一些关系到婚姻、继承、住房、环境等具有普遍性和民生性案件的裁判,对公众也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法院往往通过官微,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和结果,结合个案进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及法律风险提示。 (三)自我宣传 法院官微的低成本弥补了基层法院建设官网人力物力不足的缺陷,一些基层法院把官微作为法院工作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对外窗口。在这些法院的微博上,经常晒出法院或法官所获得的各种荣誉、领导视察、对外交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工作创新等信息。 (四)新闻发布 官微也是法院重大活动新闻发布的重要 渠道 。2013年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顺德法院于4月23日召开顺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顺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当天官微对该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并在微博上发布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十大典型案例的概要。@京法网事在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宣判后,即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五)回应热点 2013年9月,各地法院审理了多起大案要案以及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如王书金、__、李某某、夏俊峰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体现司法公开,主动占据舆论高地,受理法院采用了包括微博在内的各种媒介回应了外界的关注。这也促成了一些法院认识和运用到微博的力量, 取得了良好的回应效果。 (六)转发微博 当前基层法院发布的大多数微博仍为转发微博。转发的类型包括时事新闻、上级法院微博、同地区其他政法单位微博等内容。广州中院则别出心裁,每天第一条微博发布的内容是法律警句格言。还有一些法院则会发布一些生活常识、养生之道。北京晚报的记者在各区县的官方微博中各随机选取100条连续发布的博文,经统计分析后发现,涉及商业活动、旅游景点等宣传推介类微博占,养生、生活窍门、天气预报微博占。 (七)主题交流 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为民 措施 ,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思想的指导下,微博成为法院与社会公众进行实时互动、无缝对接的有效渠道。如广东省高院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联合广州白云法院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同在线,并邀请两位来自基层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就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的问题与社会公众进行了一场微访谈。 (八)业务探讨 作为主要业务专业性强,且与社会公众并无直接的、日常性联系的法院,其微博的关注者主要集中在行业内部,基层法院的关注者数量就更少。也正因此,有些法院的官微拓展了小众的业务探讨的功能。广东高院在2013年4月3日首次对外界公开发布了奇虎诉腾讯的判决书,全文长达5万字。该条专业性极强的微博获得了远超过其他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量,评论和转发者多为法律人士。 二、基层法院官微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为数不少的基层法院官微把自己定位为官网或官网的补充,所发的微博中充斥着官方语言,发布的内容也是四平八稳的领导视察、 总结 汇报、工作纪要等流水账,虽难言面目可憎、令人生厌,至少难以使网友产生与之沟通交流的兴趣和欲望,甚至无法吸引网友阅读微博内容,更不要说自愿成为其粉丝。大量的基层法院官微因为缺少关注而逐渐成为死微博。 与高级法院不同,基层法院处理了全国绝大多数的法律纠纷,其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作为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机构,基层法院的口碑直接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观感。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已有机关报刊、传统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法院的工作、成绩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如果把官微作为另一个法院宣传的阵地,实属多余,且效果亦不及传统做法。 (二)内容创新不够 基层法院普遍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之中。在审判业务尚无法自如应对的情况下,要求基层法院开设官微必然会给其造成人力和物力方面的负担。目前基层法院的做法多是由法官来兼任微博管理员,或外聘人员进行管理。因为法院官微并非专职法官专门打理,也没有合适的考核和评价手段,管理人员发布微博时就缺乏内容创新的动力。转发时事新闻和上级法院的微博就成为最简单省事,也是最安全的办法。以2013年4月24日为例,在五分钟内,某县法院转发了58条微博;另一个县法院在十多分钟内转发了37条微博。转发的内容则大多来自@豫法阳光。 虽然缺少全国性普遍性的关注,但在所属区域内,基层法院是社会矛盾最集中,群众关注程度最高的国家机关之一。一些法院能够积极地利用官微,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回应社会对热点、敏感案件的追问,提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风险,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普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适用等常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互动沟通不畅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社交平台,最大的特征在于互动性。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革新了舆论表达的固有模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话语霸权,实现了弱势群体的媒体接近权,发挥了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与社会监督作用。法院官微的勃兴,理应顺应时代的互动特质,助推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把发布微博作为单向宣传的工具,以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因此忽视与网友的互动交流。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向105家基层法院官微提出疑问和建议,约半数官微能够进行简单的回复,只有十余家能够与笔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坦诚的沟通。最令人惊讶的是河南某县的一家法院,对于笔者提出其缺少原创性内容、随意转发微博的委婉批评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将笔者设置到禁止评论的黑名单。 (四)专业素养不足 相较于高级法院,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差距。加上基层法院对官方微博重视程度远不及高级法院,人力物力也难有保障,因此发布的微博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一类差错属于新闻传播理念和素养的不足,如重庆某县法院官微在转发周克华女友张贵英受审的相关新闻时,仍使用早已被证实为盗用他人的照片作为配图。经笔者提醒后,其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另一类差错属于法律理解和适用的错误,这就足以对法院的公信力形成不利的影响。2013年7月12日,湘西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质疑,随后该微博被删除。随即,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曾成杰临刑前并没有提出会见家属的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就该条被删除的微博,长沙中院发布道歉声明称: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 三、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基层法院应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始终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基层法院是贯彻司法为民的主要载体,其应努力通过转变观念、准确定位、提升素养,以充分实现司法的应有功能,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释: 如河北高院为审理王书金案,特在2013年6月20日开通新浪微博。6月25日庭审当天,粉丝达到了2万。济南中院2013年8月22日开审__案,于8月18日开通微博,粉丝高达38万。 参考文献: [1]公丕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7). [2]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 报告 .,2013-10-6. [3]政务微博缘何爱“养生”.北京晚报.2013-9-24. [4]周强.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制资讯.2013(4). [5]苏力.审判管理与社会管理——法院如何有效回应“案多人少”.中国法学.2010(6). [6]徐骏.司法应对网络舆论的理念与策略——基于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法学.2011(12). [7]长沙中院回应未会见亲属质疑:曾成杰未要求.南方都市报.2013-7-14. 法院学术论文篇二 浅议法院执行工作 摘 要 本文旨在讨论民事执行问题,首先阐述当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就法院执行中形成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 方法 和措施。 关键词 执行 执行难 措施 作者简介:王丽、王启锐,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3-02 法院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仲裁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仲裁,被告没有履行,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依法应进行的工作。执行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最后一个阶段,但它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保障,故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本文着重讨论民事执行问题。强制执行是行使法律已经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债务人必须服从,这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要求。强制执行有专门的法定机关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强制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的纠纷已经解决,法院已经有明确的判定结果且已生效,但是一方还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局作出执行通知开始执行。执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阶段,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事人通过选择打官司,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维护不仅是打法律白条,而是要让权利最终得以实现,如果仅有法律白条,无法实现当事人通过法律实现权利的目的,反而增加当事人诉累,从而会降低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法律的权威、法治也就无从谈起;只有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才能实现民事法律程序的任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制的统一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正如列宁所说:“如果没有一个能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 一、当前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人们对我国审判机关裁判执行状况的公认评价。造成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法院执行机构运做有关,又与当前的社会法律环境有关。目前,执行难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执行人无力履行。某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自然人收入偏低,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被迫的逃、废、赖债。现在涉及民间借贷件较多。由于民间借贷是自发行为,不是任何部门的监督和约束,所以使其具有金融机构不能享受的政策上的竞争优势,在竞争环境下,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经营违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被执行人在无力偿还借款后举家外出,无法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能执行终结。 2.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交往常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视已经生效的裁判,个别当事人素质低,法律观念非常薄弱,认为只要他坚持不履行法律并不能把它怎么样,藐视法律权威;二是故意折腾,有的当事人即使输了官司也会故意拖延履行义务,给对方或者法院玩猫着老鼠的游戏或者制造各种障碍,给执行造成主客观的难度;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故意拖延,转移财产等办法能够逃脱履行责任,或者逼迫对方做出让步;四是暴力抗拒执行,因为当事人之间存在过往恩怨等,个别当事人受情绪影响走极端,与执行人员对抗,不惜暴力抗拒执行。 3.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协助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执行标的有关的单位协作、帮助执行的一项制度。协助执行人的作用是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任务,应该是以义务为本位的概念,所以,协助执行人的权利应该是普通的权利,如当受到违法执行和当事人损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协助执行人务是根据法院的协助通知及时高效的配合,并且尽诚实信用义务全面提供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达到理想的效果,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强制执行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代替法院行使;但是,有的执行标的物或执行财产不在被执行人手中,由有些单位和个人占有、保管,有的与标的物密切相关的财产权证照须由有关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这就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才能完成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4.外界干扰。地方政府出于各种目的,往往会做出一些指示,干扰执行。比如,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可能就会干扰对一些地方企业的执行;出于安抚当事人情绪,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往往也会干预执行。由于信访维稳考核的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地方出于政绩或者维稳压力,造成有关部门不顾事实真相和法院判决,对执行进行干预。另外,社会各界出于自身的一些利益,往往也会为执行设置障碍,配合、协助的少。 二、执行难形成的原因 (一)被执行人 文化 素质问题 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一些被执行人欠缺最基本的 法律知识 ,认为拒不执行也无法将他怎么样,藐视法院裁判的权威,甚至还会纠集亲朋好友、左邻右舍阻扰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二是许多倍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等方式,或者完躲猫猫的游戏就能够逃避执行,或者以此逼迫对方跟自己再次协商和妥协,从而获得更多利益。三是故意拖延,有些被执行人本身知道无法逃避执行,但是抱有折腾对方的心理,故意借口收账、时间太忙等忽悠当事人或者执行人员,不及时兑现履行,增大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成本和法院的执行成本。 (二)法院裁判自身问题 一是裁判质量问题。不可否认,当前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队伍中,有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加之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办案人员比较紧缺,让审判人员应接不暇,故造成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从而导致了当事人对裁判的不服和抵触。其次是过分强调调解。当前基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往往达到80%以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对审判工作不科学的考核外,主要是因为调解本身的特点。调解程序相对简化、灵便,能够节省办案时间喝经历,另外调解结案的不能上述,减少办案风险,降低上诉率、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等。 (三)执行环境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予协助执行。法院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并不是仅仅依靠法律部门就可以解决,它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多个不同部门的配合,这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比如,经常涉及协助履行的金融部门,当法院要求协助履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时,往往嫌麻烦或者怕影响业务而拖延履行,或者不予协助履行。同样,要求国土部门、房管等部门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相当难,往往延误执行时机,影响了案件执行。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当被执行对象为党政部门,或者一些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单位时,地方党政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者地方经济发展、税收等目的,可能会要求从大局出发,为大局服务,从而对执行行为进行干预。 (四)执行机构之间缺少合力 由于我国目前执行案件管辖多以财产所在地为联结点,对于人财分离,财产分散各地、财产不在本法院管辖区域内的案件,委托执行必不可少。而委托执行往往因无考核要求,且增大自身办案压力,或者因地方利益保护等原因,受委托法院不予积极配合。而上级法院也无有效协调和监督措施,从而不能形成合力。 (五)执行工作缺乏强硬手段 一是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多为程序性规定,惩戒性规定少,可采取的拘留、罚款等措施的适用条件高、要求严,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院长审批,程序复杂。据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条件高、要求严等更是极少适用。二是出于维稳等压力,法院在执行时尽量避免适用强制性措施,久之纵容了当事人暴力抗拒执行,极大影响了执行威慑和法律权威。 三、解决执行难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探讨法治中国建设,当前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行政、司法等领域改革,以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1.加大法律宣传,提升当事人法律素质。要借助法律七进等,拓展法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巡回审判和公开审判等,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构建和完善法院公开平台,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流程公开等程序,增强群众对法院审案的认知和支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及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等服务,促进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 2.改变不科学的考核指标,坚持依法调解。按照法律规定,调解应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前提,故应改变对法院调解率的强制要求,和改变和完善对上诉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等考虑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避免对调解的过分依赖从而导致以判压调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减少和稀泥式判决引起的当事人的不满和抵触。 3.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增加对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审判,完善促进司法公信。 4.加快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避免司法行政化。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减少裁判文书的审签程序,完善合议庭评议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等,坚持合议庭独立办案和法官学习交流制度。 5. 推进改革,减少司法地方化。除着眼于长远,实行法院人、财物由省直管,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6.完善执行组织,形成执行合力。一是加强上级执行机构对下级执行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构建强有力的层级执行体系。执行组织不同于审判组织,各级法院审判组织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和指导作用,但是执行工作强调配合协作,不同于审判组织,因此要加起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指挥协调,从而形成合力,强化执行力量。二是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执行权和审判权相分离的体制,避免执审互相影响,实现执行工作的专门化。三是完善委托执行的程序,完善约束机制,将办理委托执行纳入考核,科学限定执行期限,增强各地法院对执行工作的协作。 7.完善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故意隐匿、变卖、转移财产的,故意拖延执行、态度恶劣的,或者暴力抗拒执法的,应该完善司法解释,细化适用情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还应完善司法解释,扩大和明确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适用范围,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教育技术论文一等奖

奖励和提高职位。凡经市科协评定等级的科技论文(论文主要作不得超过三人)予以表彰奖励颁发相应等级的《*市科技论文证书》和奖金奖金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证书(复印件)可作为考核、职称评定、晋职、聘任的依据。技术创新奖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缩短工期、节约了成本、降低施工难度等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的创新。

有的。活动设优秀论文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论文奖: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省教育厅对获奖论文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市、各高校论文参与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遴选优秀论文推荐参加全国2022年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高质量论文将推荐在教育信息化专业报刊上发表。

教学论文一等奖

28、《美术高考热:问题、反思及对策》获全国美术教育论文评奖三等奖(《中国美术教育》杂志, 2010年)27、《绘画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发表于《美术大观》2009年第7期26、《古民居写生对画风的影响》发表于《美术界》2008年第4期25、《美术高考热:问题、反思及对策》获安徽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二等奖(安徽省教育厅,2008年)24、《当代中国水彩艺术的误区微探》获中国当代艺术与批评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中央美院,2007年)23、《当代中国水彩艺术的误区微探》编入《第三届当代艺术与批评优秀论文选》(中央美院《世界美术》编辑部,2007年)22、《艺考热 冷思考》发表于《美术报》(2007.11.24.)21、《水彩画创作教学之我见》发表于《艺术教育》2006年第9期20、《水彩画个性艺术语言与教学》发表于《美术大观》2006年第8期19、《水在水彩艺术语言中的审美价值》发表于《美术大观》2005年第12期18、《对美术展览评选的思考》发表于《美术报》(2005.11.19.)17、《范画与讲评》发表于《艺教导报》(2005.9.6.)16、《水彩画常见弊病与纠正》发表于《美术报》(2004.12.18.)15、《论绘画色彩关系的构成因素与感知》获宝鸡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共宝鸡市委、市人民政府,2005年)14、《刍谈水彩画个性语言的表现与教学》获第六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论文大赛二等奖(《教师报》社,2004年)13、《示范性 主体性 创造性——水彩画技能课教学方法探究》发表于《红烛的追求——“陕西教育”教育教学论文大赛获奖论文选》[下册](三秦出版社,2004年)12、《示范性 主体性 创造性——水彩画技能课教学方法探究》获《陕西教育》教育教学论文大赛一等奖 (《陕西教育》杂志社,2004年)11、《论绘画色彩关系的构成因素与感知》发表于《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第20卷总第62期)10、《关于绘画技能课教法的思考》发表于《教师教育》2004年第2期9、《美术专业绘画技能课教学方法探析》发表于《中国教育教学》2004年第16卷总第71期8、《论绘画色彩关系的构成与感知》发表于《美术教育研究》2004年第1期7、《生活 融合 内涵——漫谈水彩画创作教学中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获第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论文大赛一等奖(《教师报》社,2003年)6、《对推进中国水彩艺术发展的思考》发表于《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3年第23卷总第95期5、《浅谈水彩风景写生教学中的难点》获全国美术教师论文评选一等奖(《美术报》社,2003年)4、《示范性 主体性创造性——水彩画技能课教学方法探究》发表于《教师教育》2002年第4期3、《刍谈水彩画个性语言的表现与教学》发表于《教师教育》2002年第3期2、《中师美术班毕业创作教学初探》获宝鸡市“九﹒五”期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宝鸡市教育局,2002年)1、《中师美术班毕业创作教学初探》发表于《美术报》(1999.5.17.)

评职称时可以用

高。省电教论文一等奖含金量高。教育教学论文,顾名思义,“论文”是指专深有系统的学问,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

论文一等奖属于学术成果吗

学术成果是指系统的专门的或者在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成绩。学术成果:指是或在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成绩。发表于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参与结题的科研项目均属于学术成果范畴。

我的情况跟你一样,个人认为应该是不属于论文类,应该属于个人成果奖项

1 有用2 因为县级论文一等奖是对个人学术研究成果的认可,能够证明个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对于申请职称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加分项。3 此外,县级论文一等奖也能够为个人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如参加学术会议和发表论文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个人的学术成就和发展。因此,县级论文一等奖对于评职称是有一定的用处的。

在评职称时,县级论文一等奖可以作为申请人的学术成就之一,但它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评委也会考虑申请人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此外,评委还需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工作年限、职称评定要求等因素,评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职称评定标准。因此,县级论文一等奖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参考,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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