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 保险类论文的参考文献

保险类论文的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

保险类论文的参考文献

“成功保险网”有免费的培训基地,解决保险新手在营销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2]凌文豪.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及对策[J].求索.2009(10)[3]李衡,周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1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5]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及趋势[J].学术界.2008(03)[6]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7]孙祁祥,朱俊生.人口转变、老龄化及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J].财贸经济.2008(04)[8]张文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3(16)[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3]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4]孟庆平.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7(03)[5]郝向东.关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3(01)[6]史维良.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证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3(08)[7]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劳动保障.2013(08)[8]朱卫东,姚建平.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J].经纪人学报.2013(02)[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李晓霞,郝国喜.上海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偿还[J].中国集体经济.2010(06)[3]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5]刘雄英,黄纯波.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6]班茂盛,朱连忠.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6)[7]马斌,程贯平,刘文军.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养老保险对策[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8]王金安.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3(07)[9]宋科凡.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筹款模式选择[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 8 条[1]杨松. 新保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浅析[J]. 红河学院学报, 2004,(02) . [2]何杨彪. 试论新《保险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J].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4) . [3]黄曼妮. 关于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J]. 黑龙江金融, 2009,(09) . [4]方志平. 试论新《保险法》背景下寿险的合规营销[J]. 上海保险, 2009,(04) . [5]胡滨. 新《保险法》——彰显被保险人的利益保护[J]. 中国金融, 2009,(06) . [6]李斌. 新《保险法》更注重投保人权益[J]. 新财经, 2009,(05) . [7]袁建华. 2009新《保险法》的显著特点与实施效果预测[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09,(09) . [8]夏益国. 中国保险业规范发展的新起点——写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之际[J]. 中国保险, 2009,(09)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 5 条[1]钟诚. 浅析新《保险法》的修订内容[J]. 北方经济, 2009,(14) . [2]熊悠云. 浅谈保险企业如何应对新《保险法》带来的巨大挑战——基于风险管理的角度[J]. 经营管理者, 2009,(16) . [3]李莎,符芸榕. 浅析法律对保险经营的影响[J]. 技术与市场, 2009,(09) . [4]胡滨. 《保险法》修订及其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J]. 金融与经济, 2009,(08) . [5]李然. 从新保险法的几大变化谈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J].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10,(03) .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 2 条[1]徐敏峰. 开放背景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研究[D]. 河海大学, 2005 . [2]唐余. 我国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探索[D].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 6 条[1]张响贤,宣鸣,王勉. 论汽车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趋势——从日本汽车保险费率的变迁谈起[J]. 保险研究, 2002,(01) . [2]雷定安,刘学宁. 对人身保险不可抗辩条款的深层思考[J].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 2002,(01) . [3]侯刚. 对中国人寿保险中“不可抗辩条款”的思考[J]. 经营管理者, 2008,(16) . [4]李莎,张建刚. 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展望[J]. 当代经济, 2009,(07) . [5]何惠珍. 保险投资:发展障碍与发展路径[J].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2005,(04) . [6]魏薇. 金融监管立法日趋成熟——解读新《保险法修订草案》[J]. 中国金融家, 2008,(09) .

1] 钟用. 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5,(01) . [2] 段昆. 美国保险市场营销制度评介[J]. 当代经理人(下旬刊), 2006,(01) . [3] 王新涛. 目前我国保险营销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甘肃金融, 2002,(09) . [4] 范永霞. 寿险营销体制及思路创新[J]. 甘肃农业, 2006,(04) . [5] 柳群生,王常鉴. 专业代理公司——保险营销机制创新新趋势[J]. 改革与理论, 2002,(04) . [6] 窦力鸣,张茵仙. 关于保险营销制度改革的探索[J]. 财金贸易, 1995,(05) . [7] 骆桂娣. 发达国家寿险营销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 商业研究, 2004,(03) . [8] 江苏,张梦成. 论产险营销机制的推行[J]. 保险研究, 2003,(07) . [9] 曹晓兰. 关于完善我国财产保险营销机制的对策思考[J]. 金融与经济, 2005,(09) . [10] 薛玉琴. 论我国保险营销机制的创新[J].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4) .

保险欺诈论文的参考文献

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保险欺诈成因及对策保险欺诈从保险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给保险公司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是严重的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越发多样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保险欺诈从保险诞生之日起就如影随形,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各家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采取了种种防范措施,但给保险公司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是严重的。中国保险市场的欺诈行为主要来自于保险客户,表现形式有移花接木、虚报冒领;一次事故、多次诈赔;制造案件、保金;先出事故、后买保险;不讲信用、赖债保等。其他的还有保险公司以外的组织或个人非法从事保险活动,或盗用保险人名义招摇撞,或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取保险金等。保险欺诈的成因保险欺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对保险方面的法规不熟悉,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认为即使行为被识破,充其量不过是被拒赔而已,守法意识不强,自以为赔手段诡秘,可以瞒天过海。2、保险人与保险标的在空间上的分离,客观上使保险欺诈成为可能。投保人所投保的标的无论在投保前还是在投保后都控制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和适用何种费率。3、整个社会尚缺乏诚信体系和健全的监控机制。不少恶意保者得逞后,保险公司很难再找到他。如果在一个信用社会,保事实一经确认,当事人的信用就会有不良记录,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欺诈的发生。4、保险业信息交流不畅。很多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很少互相通报保赔情况,使居心不良的欺诈行为屡屡得逞。一些保险公司被后,为顾及自己的信誉和影响,采取不张扬的做法,使保险欺诈者更有恃无恐。5、核保核赔缺乏必要的内控机制。一些保险公司采取粗放式经营,抱着“捡到篮里都是菜”的态度,不能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发生赔案时,第一现场查勘率不高,识别真假的能力不强。6、高回报产生的强力诱惑。保险合同可以使投保人支出少量的保费,获得上百倍于保费的保险保障。低成本高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为保险欺诈提供了动力源泉,促使他们期望成功而一夜暴富。保险欺诈的对策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越发多样的变化,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1、加强法制宣传,争取公众支持。应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反欺诈宣传,改变人们对保险欺诈的错误认识,向公众阐明保险欺诈的危害性,让人们明白保险欺诈是一种犯罪,其受害者不仅是保险公司,广大诚实的保户也是最终的受害者。要采取措施鼓励检举和揭发身边发生的保险欺诈事件,通过多种途径争取社会各界对反保险欺诈的支持。同时,要及时提醒广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核实保险机构的真伪和业务人员的身份,确认投保单、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控制风险。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构筑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定损管理系统,提高核保核赔的科学性,杜绝人情赔款的发生。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加强核赔,坚持双人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险欺诈的最后一关。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止内外勾结取赔款。要加强核保核赔人员反欺诈的特别训练,并借鉴国外反保险欺诈的经验,在公司内部设立专职反保险欺诈的部门。要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及时收缴存储保费,防止截留挪用。3、加强内外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各保险公司应在不泄漏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进行反欺诈合作。保险行业协会应成为各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纽带,尽快将各保险公司发生的保赔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起来进行必要的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保险欺诈数据库,以便各保险公司能够信息共享。在投保阶段,可以此来识别投保人是否有过保险欺诈行为,是否与多个保险人签订了欺诈性保险合同;在理赔阶段,可以此来识别同一财产保险事故多次重复索赔的情况等等。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国家保险行业的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共同防范跨国保险欺诈。4、委托专业机构,从事索赔调查。保险公司遇到了保险欺诈案件,一般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寻求协助,但是,公安机关面对社会的各个领域,案件多如牛毛,有些案件很难能得到及时处理。商务调查机构和信息咨询公司的人员在社会事务及案件调查上有着丰富的阅历和经验,通过这些机构的业务帮助、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一些调查机构如北京“斯缔尔”已经得到许多国际知名的调查协会认可,在调查有关境外出险案件中,能够提供快捷、准确的服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汽车作为运输和代步工具已进入平民百姓家中。汽车 保险 与理赔作为一个行业和新兴课程也就应运而生。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进行课程设计是突破传统的学科型体系的课程观念,建立行动体系的课程观念,使课程更加符合职业技术 教育 的特点和规律。依托企业资源优势,整合校企资源,从行业企业的需求分析入手,基于实际的工作过程设计和开发课程,注重学生专业能力、 方法 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课程教学过程开放性、职业性和实践性,建立开放式教学体系和模式。

【关键词】课程定位;岗位群;工作任务

下面我以汽车保险与理赔这门课为例,浅谈一下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定位

自我系设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以来,汽车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一直是该专业基础课之一。也是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汽车构造、汽车使用技术、汽车检测与诊断、 企业管理 及现代 市场营销 和汽车保养装潢等专业知识,适应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及保险企业需求,从提高学生职业行动能力和职业素养出发,以就业为导向,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个人能力和社会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汽车运用技术问题的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教学中应以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内容为重点,培养学生具备沟通技能、调查和分析问题技能、保险销售能力、核保和承保能力以及汽车保险查勘和赔案的实际处理能力,以便实现学校与企业零距离的对接,从而更好的适应今后实际工作的需要。

本专业的职业岗位群包括汽车销售类、市场开发类、客户服务类、备件类、二手车销售类、车险理赔类、售后服务类共7大类共14个岗位。其中车险理赔类岗位包括汽车保险销售、事故车查勘员、定损员、理赔员等。

车险理赔类岗位职业能力是

1、对各种汽车保险主要条款的解析、保险费率的计算能力。

2、对事故车和事故现场进行查勘与立案、定损、赔款理算的能力。

3、能够正确分析和引导顾客的投保行为;

4、具备针对车辆的用途和客户特点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能力;

5、独立签单能力;

6、汽车保险核保业务处理能力;

7、汽车保险理赔稽核工作能力;

8、汽车保险案件进行独立调查取证能力;

9、 能够独立承担处理汽车保险理赔业务。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具备汽车保险销售、事故车查勘定损员、理赔员等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掌握对汽车保险的认识和兴趣,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因此,本课程对培养车险理赔类岗位的职业能力有较大的作用。本课程的同步课程是汽车驾驶技术,后续课程是旧机动车鉴定与评估。

(二)课程设计

1、设计理念

本课程以新的设计理念出发,抛弃以往纯理论教学为主的授课方式,采用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授课方法,使之有特色、有亮点,汇集贴近现实,贴近中国汽车保险业;引入现代汽车公司、保险公司的现实做法、业务流程以及业务规范,与企业的业务实际零距离接触;强化技能和技法的训练,通过安排实际操作训练的实践练习项目,训练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2、设计思路

邀请4S店的销售经理、售后服务经理等一线专家和老师一起,对本课程所涉及的岗位进行分析,再针对不同岗位进行岗位工作任务分析(模块),再进行典型工作任务分析(项目),最后转化为学习性工作任务,从而实现以行业和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真实生产任务为载体,重新构建课程教学内容,突出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二、教学内容

(一)内容选取

选取依据是专业核心技能对专业基础课程知识的要求和汽车营销专业的知识体系以及汽车保险销售、事故车查勘员、定损员、理赔员岗位技能要求。

[1](二)内容组织(见表1)

(三)表现形式

1、参考教材是电子工业出版社的高职改革教材

2、教学资源包括课程标准、实训项目、可拆装整车

3、网络包括搜狐汽车、汽车之家、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等

4、习题包括课后实践训练题

三、 教学方法 与手段

(一)教学设计

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上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融理论知识传授、操作能力培养于一体。理论教学以讲授、讨论为主,全面系统地讲授本门课程的知识,辅以一定的实践。

(二)教学方法

近年来,为了让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我们不断改进、丰富教学方法,采用了许多教学方法。

1、启发式教学法

教学过程强调课堂互动,注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传统以“教师为中心” 的模式而转为 “以学生为中心”。教师首先演示,然后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分组根据本节课内容进行分析、讨论。各小组发言后由教师对学生讨论进行 总结 。

2、角色扮演法

老师把角色的情景布置下去,学生准备。将学生安排在模拟的、逼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扮演者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用多种方法来测评其心理素质、潜在能力,并对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和反馈,以此来帮助其发展和提高学生行为技能最有效的一种培训方法。在讲解汽车保险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时可以运用此教学方法。

3、案例教学法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多的感受汽车保险实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通过各种生动鲜活的案例的使用,使同学们如临其境,能使其更好的消化学过的知识,极大的增强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从而减少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时间。在学习汽车保险理赔知识时,大量在用此教学方法。

4、典型事故分析法

选取典型事故车型,对它的查勘、绘图、定损等进行分析训练,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 5、企业观摩实践法

利用实习或周末的时间,组织学生到附近的4S店观摩实践,并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可以组织学生去学习

6、情景模拟法

教师布置一个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合作共同完成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必须进行计划、实施和评估阶段。进行某一任务时,小组成员之间必须分工合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和意见交流;教师的作用主要是布置任务,给予学生启发性意见,避免学生针对某一问题争论不休或偏离主题。这一教学方法在汽车保险的核保核赔中应用较多。

7、讨论法

教师布置学生所要完成的任务,学生随机组对进行相互讲解(一方讲解,另一方倾听),不断变化组对人员,加深对所读知识的理解,然后再小组讨论。最后以可视化形式表现出来。此方法运用广泛,在每项任务中都可以使用,其可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倾听能力、专注能力、分析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手段

本课程综合运用了多媒体技术、丰富了教学资源,改善了教学环境,提高了教学效果。具体包括:开发、制作了本门课程的教学课件,利用了网络视频资料,通过QQ、电子邮件等实现网络互动式教学,将课程的资源上网,师生在网上交流,获取汽车行业新动态、新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四)网络教学环境

学校网络环境:学院校园网、搜狐汽车、汽车之家网、电子图书,电子光盘等。

四、教学队伍

本课程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敬业爱岗、专兼结合、富有活力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专业教师14名,其中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3人,占21%,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6人,占43%,其他占36%。双师型教师2人,占13%。兼职教师6人,占43%。

五、实践条件

(一)校内实训条件

机电系汽车实训厂房、汽车营销多媒体教室、校内停车场等。

(二)校外实习环境

我系现有五个校外实习基地: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西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水兰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公司、天水羲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六、教学效果

(一)教学评价(表略)

(二)社会评价

本专业只有09级第一届 毕业 生,但是09级的实习单位中,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和天水兰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对我专业学生有较高评价。部分顶岗实习学生直接留在实习单位顺利就业,这些单位均表示愿意继续接收我专业的学生。

学生在与兰陵合作举办的第一届营销技能大赛中有出色表现。(图略)我系10级学生在二零一二年全国依维柯杯营销技能大赛上获取三等奖。(图略)

七、课程特色

1、内容选取职业化

2、教学手段信息化

3、典型任务具体化

参考文献:

[1]2010级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摘?要:本文分析了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的学科特点和授课对象特点,从教学现状、教学存在的问题、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课程改革的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并强调该课程的改革应注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形成“工学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从而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具备从事与汽车保险相关工作的职业能力。

关键词: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现状;课程改革

随着我国居民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随之产生,保险与理赔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汽车保险与理赔作为一个行业和新兴课程也就应运而生。

该课程在我国高校开设的历史并不长,本文系统分析和探讨了课程定位、教学目标、授课对象及教学方法,从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考核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改革方法。做好本课程的建设,将为汽车综合实训、毕业综合实践等后续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知识与能力,推动汽车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扩大毕业生的就业 渠道 ,拓宽自身的专业优势。

一、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现状分析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北京联合大学(以下简称“我校”)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核心课程。随着保险行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保险学的课程建设不断加强,我校2012版教学大纲已经把该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开设,并督促授课教师在教学质量要求与其他专业课程要有不同之处,这样才可以让学生学以致用。在以往的教学中,该课程过多地向学生介绍汽车保险的原则、制度,汽车保险条款等内容,而实际应用的知识涉及很少,比如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事故车辆的损失评估,如何确定损失费用,如何进行事故现场查勘,如何识别保险欺诈事件等,而这些正是需要学生掌握并且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会运用到的。

该课程授课对象是汽车专业大三或大四的学生,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且已经具备汽车专业课程方面的知识结构,自学能力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和提高,求知方面的成才意识、探索意识明显提高,行为方面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为了形成以学生为主导的授课模式,从满足学生兴趣入手,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和终身发展的需要进行课程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二、目前我国保险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对保险行业在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学习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晚、发展慢,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较少,加上一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存在很多偏见。这种负面的影响对于部分学生影响很大,对课程的学习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2.教师缺乏实践 经验 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然而在教学环节中普遍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采用传统的授课模式,即老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底下记笔记。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的效果。这几年所提倡的教学改革流于形式,没有触及教学方式的根本改变。在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考虑到保险理赔的实践性要求,也有部分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但是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

3.保险实训教学欠缺实效

一是实训基地建设投入不足。没有必备的实训基地或实验室,就很难进行相应的实训或实习,这已成为影响我国保险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二是实训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过程中重理论教授,轻实训操作,造成学生动手能力差,缺乏创新精神。

三、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改革

1.教学内容的改革

教学内容的改革就是要突出教会学生以“职业能力”为取向,突出重点,突出特色。课程内容应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汽车保险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原教材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重点讲授学生现场查勘过程中的方法和技巧。在讲授的过程中,以“实际案例为导入”的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介绍,重点阐述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处理流程、事故车辆的现场查勘及事故车辆的损伤评定和赔偿计算方法。

2.教学方法的改革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体现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改革要求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1)案例教学法。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如何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多地感受汽车保险实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通过运用各种鲜活生动的案例,学生可以如临其境,更好地消化学过的知识,极大地增强其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从而减少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时间。

(2)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是由学生相互配合完成汽车保险投保、承保、核保、接报案、事故查勘和定损理赔等项目的教学。例如,教师可以针对汽车保险展业这一实际的工作过程,设计一个汽车保险销售的教学项目,学生要想完成此项目,必须掌握汽车保险的险种、汽车保险合同等专业知识,才能了解自己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才能为车主介绍自己的产品并为车主设计保险方案;学生还要掌握有关 法律知识 以及与人沟通方面的技巧。

(3)角色扮演法。对于有些专题项目,老师把角色的情境布置下去,将学生安排在模拟的、逼真的工作环境中,要求扮演者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用多种方法测评其心理素质和潜在能力,并对行为表现进行评定和反馈,以此来帮助其发展和提高学生行为技能。在讲解汽车保险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时可以运用此教学方法。

(4)关键词卡片法。学生自己对教师所给的资料进行阅读,找出关键词,并对关键词加以分析。此方法适用于汽车保险的基本理论知识,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倾听能力、专注能力和分析能力。

3.考试方法的改革

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建立以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为主的考核标准。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教学过程中强化阶段性测试,实现项目组成员相互自评,教师对学生完成的项目和个人能力进行评价,从而形成对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进行综合测评的目的。

4.校企合作,增强实训重要性和实战性

通过产学合作的模式,师生能够及时了解保险业务的变化,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学习效果。通过在保险公司的实习,师生能切实地接触到新保险法给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所带来的全方位的变化,有利于在教学中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保险公司有许多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业务人员,和他们定期展开合作与交流,在共同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大大提高保险实践教学水平。

众所周知,教学质量是学校的形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认清教学质量的重要性,是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李景芝,赵长利.汽车保险与理赔[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0.

[2]陈?青.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4).

[3]黄鲁燕.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探讨[J].科技信息,2009(15).

有关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相关 文章 :

1. 汽车保险与理赔论文

2. 有关汽车保险论文范文

3. 车险理赔案例

4. 有关保险论文精选

5.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相关介绍

6. 有关保险论文

有关保险论文的参考文献

“成功保险网”有免费的培训基地,解决保险新手在营销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

下面是我整理的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Syed , Ali ,and NJohn Kurian.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 64, ,Aug,1982

[2]Carl and Edna . Further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69’ , Aug, 1987

[3] Barry .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Multiple Peril Crop Insurance [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75,No. 2,May, 1993

[5] , and . "Subsidized Crop Insurance and Extensive Margi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and Policy,2

[6] Moschini G and Hennessy . Uncertainty,Risk Avers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Agricultural Producers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7] Barry ,Monte ,and John . An EmpiricalAnalysis of Acreage Effects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Federal Crop Insurance Program[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86, No. 4,Nov, 24

[8] Keith H. Coble,Thomas , Rulon ,and Jeffery R. Expected-IndemnityApproach to the Measurement of Moral Hazard in Crop Insurancef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Economics. Vol. 79,No. 1,Feb, 1997

2]凌文豪.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及对策[J].求索.2009(10)[3]李衡,周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1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5]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及趋势[J].学术界.2008(03)[6]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7]孙祁祥,朱俊生.人口转变、老龄化及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J].财贸经济.2008(04)[8]张文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3(16)[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3]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4]孟庆平.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7(03)[5]郝向东.关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3(01)[6]史维良.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证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3(08)[7]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劳动保障.2013(08)[8]朱卫东,姚建平.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J].经纪人学报.2013(02)[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李晓霞,郝国喜.上海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偿还[J].中国集体经济.2010(06)[3]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5]刘雄英,黄纯波.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6]班茂盛,朱连忠.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6)[7]马斌,程贯平,刘文军.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养老保险对策[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8]王金安.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3(07)[9]宋科凡.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筹款模式选择[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

1] 钟用. 发达国家保险经纪人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5,(01) . [2] 段昆. 美国保险市场营销制度评介[J]. 当代经理人(下旬刊), 2006,(01) . [3] 王新涛. 目前我国保险营销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甘肃金融, 2002,(09) . [4] 范永霞. 寿险营销体制及思路创新[J]. 甘肃农业, 2006,(04) . [5] 柳群生,王常鉴. 专业代理公司——保险营销机制创新新趋势[J]. 改革与理论, 2002,(04) . [6] 窦力鸣,张茵仙. 关于保险营销制度改革的探索[J]. 财金贸易, 1995,(05) . [7] 骆桂娣. 发达国家寿险营销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 商业研究, 2004,(03) . [8] 江苏,张梦成. 论产险营销机制的推行[J]. 保险研究, 2003,(07) . [9] 曹晓兰. 关于完善我国财产保险营销机制的对策思考[J]. 金融与经济, 2005,(09) . [10] 薛玉琴. 论我国保险营销机制的创新[J].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4) .

投资保险论文的参考文献

汉斯·兰德斯顿 (编), 李超 王一辛 毛心宇 等 (译者).全球风险投资研究[M],出版社,年月日

[2]:家庭投资理财ABC柯静时代金融  2004年第11期[3]:家庭投资理财之我见 董雪梅金融理论与教学  2003年第2期[4]:家庭投资理财之道 薛韬国际市场  2001年第11期[5]:家庭理财与保险投资 张勤朴上海保险  1998年第08期[6]:庄乾志,刘光伟.家庭投资指南,石油工业出版社.

《全球风险投资研究》编者:汉斯·兰德斯顿

可以尝试去看看促销策划方面的书,以及那个市场营销关于保险方面的书,因为我学的是保险,专业又是营销与策划,所以对这方面的有一点了解,助理营销师有两本书,都或多或少和保险挂钩了。

新颖的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

下面是我整理的保险论文英文参考文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Syed , Ali ,and NJohn Kurian.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 64, ,Aug,1982

[2]Carl and Edna . Further Toward a Theory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69’ , Aug, 1987

[3] Barry .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Demand for Multiple Peril Crop Insurance [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75,No. 2,May, 1993

[5] , and . "Subsidized Crop Insurance and Extensive Margi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and Policy,2

[6] Moschini G and Hennessy . Uncertainty,Risk Avers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Agricultural Producers [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7] Barry ,Monte ,and John . An EmpiricalAnalysis of Acreage Effects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Federal Crop Insurance Program[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Vol. 86, No. 4,Nov, 24

[8] Keith H. Coble,Thomas , Rulon ,and Jeffery R. Expected-IndemnityApproach to the Measurement of Moral Hazard in Crop InsurancefJ]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Economics. Vol. 79,No. 1,Feb, 1997

现阶段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保险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当代中国金融的发展方向 【内容摘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连续高速增长,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如今,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已达25%,成为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 中国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 十年前,当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对陷入危机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给予了坚定的支援。而在这次世界金融危机中,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所作的努力再次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我们一方面要增强忧患意识,充分估计到困难和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更要看到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全国有13亿人口,国内市场广阔尤其是开拓农村市场有很大潜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必将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启用农村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充分调整信贷规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在外需持续减弱的情况下,扩大内需对于防止经济下滑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下大力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优化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调整金融环境任重道远 。 关键词:投资;通胀;经济增长;发展历程;金融危机。 【引言】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已经我无可避免的面对世界各方面的机遇和挑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跃居世界第二的时候,我国更是无可避免的要担当起一个大国的责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大,资本的合理配置更是不可面对的挑战,建立一个合理的金融秩序更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一个长期转变过程, 一天并逐渐完善和清晰,最终形成了我们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但改革伊始,脉络并不清晰,当时只把市场作为手段,作为计划经济的补充。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 主导的经济体制已经跟不上市场的步伐。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是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执行方式和调节手段.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生产力的布局;以市场为中心环节构架经济流程;用价格讯号调节社会生产的种类和数量,协调供求关系;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比例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既有联络又有区别.从联络上看: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都是以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制为存在基础,生产者都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形式交换劳动,属于同一类经济关系,都是以价值交换为本质和以追求价值为目的的经济.从区别上看:商品经济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的概念,主要是指社会生产方式采取价值生产形式,其特征在于劳动转化为价值,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产品按价值进行交换,它反映的是劳动的间接社会性质,即人们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因此是社会经济较抽象更本质层次的规定;而市场经济则主要体现生产商品的劳动社会性的实现或交换过程,是与用指令性计划配置资源和行政命令办法组织调节社会资源的计划经济相对应的,它是指社会经济的组织方式,其特征在于通过市场来组织和分配生产要素,自然资源及收人分配,因此是属于社会经济执行的较具体,更接近现象形态的规定,是实现劳动社会性的手段.虽然市场经济的存在是以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只有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高度社会化的生产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主要内容时,一切经济关系都融人市场活动之中,社会资源的流动,评价,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市场已成为该种经济的基本调节机制和执行方式时,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从经济执行的作用形式,运作机制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对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一种概括,是发达商品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是一个交易机制的概念,任何一种有关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机制都可以形成一种市场。市场既可以是有特定场所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无形的,尤其是在泛指的情况下,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市场定义为对金融交易机制的概括,即通过金融工具交易进行资金融通的场所与行为的总和。 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市场体系的共性,又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奠定了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全面、系统地考察金融市场是发展和利用金融市场的基础。 [金融市场的形成] 远在金融市场形成以前,信用工具便已产生。它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但是由于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这些信用工具只能存在于商品买卖双方,并不具有广泛的流动性。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又产生了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银行信用和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商业信用的发展,使信用工具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工具,激发了信用工具潜在的重要性。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信用工具虽然仍是主要的交易工具,但具有广泛流动性的还有反映股权或所有权关系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商品,它们都是市场金融交易的工具,因而统称为金融工具。 在过去的200多年中,世界金融中心的华尔街推动了美国从一个原始而单一的经济体成长为一个强大而复杂的经济体。在美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中,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美国资本市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华尔街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华尔街本身也伴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而成长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中心。美国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很好的例证。 华尔街充满魅力和睿智的历史故事。华尔街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出现过形形 *** 的人物,也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曲折。它提醒今天的资本市场的建设者他们所必然要面临的现实和困境,也能为今天的投资者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警示。 金融市场的形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市场,即交易者集中在有固定地点和交易设施的场所内进行交易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就是典型的有形市场;另一种是无形市场,即交易者分散在不同地点机构或采用电讯手段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场外交易市场和全球外汇市场就属于无形市场。 所以说做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最强的软实力。市场经济下金融是必不可避免的。 一般经济发展都要经受经济的起飞;经济增长放缓 ,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的生命周期。 然而中国金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的不确定性,首先是产生了通货膨胀现象, CPI指数平均达到了百分之八以上,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尤为剧烈,08年一季度食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1%,并且市场对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很强烈,其次是中国股市发生了剧烈了震动,自07年10月创下新高以来到08年4月22日跌破3000点,上证综合指数累计跌幅达已超过50%。第三,从较为长期的角度看,由于人民币汇率存被低估,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导致外汇占款过多,国民经济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的资金进入股市、房市,造成泡沫,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第四,美国的次级债问题实际上已经把美国的信用风险分散到了全球,中国也不能例外。股市大量缩水,曾经想到股市上淘金的希望破灭了。经济结构失衡问题也更为严重。 一是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失衡,内生性动力不足。二是民间投资没有跟进,无力接替 *** 投资。三是消费增长依赖 *** 支援,居民消费倾向没有改善。四是产业投资结构失衡,制造业产能过剩明显。五是企业成长机会失衡,民营经济发展缓慢。 解决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有效对策: 一.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1确立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基本原则:国家利益原则、综合安全 原则、相对平衡原则、合作协调原则; 2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 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4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素质,增强我国经济的安全系数; 5处理好坚持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 二.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和思路是: 1重构国家经济安全的理念; 2确立“内外贸一体化”的安全战略; 3继续推进“大经贸”战略和“大平衡”战略; 4从国民经济全域性出发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5从区域经济联盟角度构筑国家经济安全机制。 三.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思考是: 1从战略高度把握国家经济安全这样一个巨大系统;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重在预防; 3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用系统观念、从重点人手整体把握。 4保护中小投资者;提高投资者教育。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完善;完善金 融市场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监管机制。 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问题和弊端,要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重视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 对入世后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挑战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建立我国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转变 *** 经济调控职能;建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的措施和体系;提高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规避入市风险。 【总结】 所以在当代金融环境下建设好我国自己的金融体系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加强金融机构的专业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完善金融的体制。股市经历了07和08年的大起大落,高管的套现辞职,上市公司做假账,内幕交易等等证明了我国投资者的盲目 *** 监管无力。银行的房贷规模过大导致房价的 飞涨,大宗商品的暴涨等等流通过剩的危机。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下次的金融危机将从中国爆发开来,当前中国的经济政策扑朔暧昧,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改制银行和金融机构,用市场的手来调整资金的分配。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打造监管和违反规定的食物连。建造平稳的市场金融体制。经济的成功是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之间协同发展的结果 。 篇2 工程保险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 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初始之际,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筑工程行业高速发展, 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所面临的激烈竞争和挑战,我们相信, 工程保险业在中国将有一个更好的起点。然而问题总是与发展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中国工程保险业快速发展和服务中国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缺陷和弊端。本文以工程保险业面临的环境及现状为背景,总结其自身及外部环境多方原因, 对中国工程保险业如何应对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指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 关键词】 中国工程保险业 发展 对策 我国工程保险现状和特点 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专案承包 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 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 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也包括财产险和人身险,其中人身险有职工意外伤害险,财产险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职业责 任险、雇主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十年/两年责任险等。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开展了建筑安装工程 一切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一些保险公司在江浙一带开展了个人建房工程险,开始筹备开展设计责任险。一些利 用外资工程普遍地购买了不同品种的建筑工程保险。国内重大工程购买相应保险的已经比较普遍。 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 32917 亿元,建筑安装工程量超过 20536 亿元,约占 62%。而当年 的收入则只有 6 亿元不包括国外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 ,仅占建安工程量的 。2002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达到 43499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7%,建安工程投资达到 26578 亿,比 2001 年增长了 16%,而国内保险公司建安 工程险的保费收入仅为 8 个亿,占到建安工程总量的 。如果建设专案的投保率达 50%,工程专案的保险金额 将达到 13000 亿以上,以工程保险 的费率测算,其市场就超过 52 亿元。可见,我国工程保险市场空间非常之 大,工程保险市场发展得极不充分。 关于我国的工程担保,尽管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困难重重,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如中 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等都适机展业,积累了一些承保经验。这些担保公司与一些商 业银行共同支撑起了方兴未艾的工程担保市场。 一些房地产公司也开始发现担保工具的好处,房地产市场中出现了一些创新的担保品种。担保工具在一些水利、交 通建设专案中的应用已经日渐普遍。 此外,还有一些担保公司也开展了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如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上海百业信投资担保公司 和长安担保公司等。同时,国内部分商业银行通过提供银行保函的方式积极开展了工程担保业务,有力地促进了各 地工程担保、 保险制度的试行和推广工作。 而在国外普遍采用的由保险公司提供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则还没有出现。 总的来讲,我国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品种单调,交易双方积极性不高,业务量很小,地区覆盖面 低,担保、保险市场竞争态势没有形成,担保、保险市场发育很不成熟。 据调查,目前所开展的建设工程担保、保 险业务,其特点一是集中在外资专案上;带动力是外商独资专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专案、中外合资专案,这些项 目将国际惯例随同投资一起带入了我国建筑市场。二是集中在部分地区。展开建设工程担保、保险的集中在经济较 发达、建设工程规模比较大,被列为推行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制度试点的一些城市,如深圳、上海、大连、北京、 厦门、宁波、天津等。三是集中在一些大型工程专案上,如三峡工程、国家大剧院工程、首都博物馆工程、上海地 铁四号线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等。此外,目前一些 *** 投资的重点工程、一些国家政策性贷款银行贷款工程、一 些运作规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开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担保、保险方式来规避和化解风险。四是集中在少数 的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品种上。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履约保证、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设计执业责任险等。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工程保险起步较晚,发展较为落后,风险管理手段落后, 人员素质不 高, 承保技术粗放, 风险控制水平较低。 从事工程保险的专业人士较少, 这在一 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保险业务的开展。而且缺乏有经验的保险中介机构。被保险 人就工程保险而言就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转移风险, 获得 经济利益的保障。 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从事工程保险的中介机构, 使得工程 保险难以实现社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而且我国工程保险投资体制改革缓慢。 工程保险的费用来源尚无明确规定。人们对建设工程保险认识不足。配套法规滞后阻碍了保险制度的推行。内资保险公司实力不够。 目前, 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工程保险已经十分发达,极大地促进了工程建 设,同时也加快了保险业还有国民经济的发展。在美国,工程保险已成为一种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无论承包商、分包商, 还是咨询设计商,如果没有购买相应的工程保险, 或者没有取得相应的保证担保, 就无法取得工程合同。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通过实行强制工程保险制度,建设主体有关各方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 强化了自律意识, 确保 了工程质量, 促进了工程建设的良性回圈。这些国家的工程保险发达之处,一方 面表现在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非常活跃, 其服务范围覆盖风险评估、 制定保 险方案、订立保险合约、监测风险、处理索赔等整个专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业 主方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业主与保险公司合作进行风险管理。 从而很大程度上降 低了业主的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在施工现场派驻专门人员, 专业工程风险分析师 也可帮助业主进行完备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 降低了保险公司的 理赔风险, 因此可以说是“ 双赢” 的举措。丰富的工程保险人才资源由于建筑 工程种类繁多, 涉及技术领域广泛, 经营这类业务需掌握工程技术或专业知识 的工程师或专家参与。 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的发展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工程保险险种单一, 人们对投保认识不足。 保险公司在大型专案中恶性压价, 导 致国内大专案保险价格背离国际市场标准, 不但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 且由于费率低, 无法在国际市场上分保, 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险公司 对建筑工程业务不熟悉, 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应有效的防灾防损服务, 使得建 筑市场相关主体对保险的认识产生偏差。 执行技术较落后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 一般只引进了条款, 引进管理技术较少, 创新不够, 有的保险条 款措辞西化, 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 险种结构单一, 适应性较差, 没有保 险条款解释, 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 发展和对策 发展工程保险的作用十分巨大,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首先,对工程建设各方起保障作用, 使工程专案顺利完成。工程保险和工程 担保能对工程事故进行及时、 合理的赔偿, 避免由于工程事故或一方违约而导致 企业倒闭和建筑市场的波动, 使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得以保障。 其次,对建筑工程中的风险进行有力的控制, 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参加保险或购买保函的工程, 由于发生事故或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 保险担保人来承担, 所以保险人和担保人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会通过风险评 估和风险管理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要求投保人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 发生。 另外,为建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竞争环境。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保险人和 担保人在承保或提供担保前必然要对投保方或被担保人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 对一个保险人或担保人不愿承保或提供担保的企业, 业主是不会将工程发包给他 的 同时,它降低事故处理成本,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切实履行工程合同, 减少不 必要的民事纠纷, 维护社会治安。 工程保险和担保可以将可能发生的事故与损失 事先用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 事故发生后处理起来简单而规范, 免了无谓的纠纷。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我国的建筑工程保险要想得到巨大的发展,应当做到 以下几点。 第一, 要宣传保险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意义和完善建筑市场的作用, 以提高 业主和承包商对在建设工程中推行保险制度的认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懂得, 参加 工程保险不是个别的、 侥幸的行为, 而是一项社会性的补偿制度, 是业主和承包 商转移重大风险事件,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重大举措。同时, 在建设领域普及工程保险知识, 使业主和承包商认识到工程保险是着眼于 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和意外不测, 从若干方面消除或补偿遭受风险造成损 失的一种措施。 其重大意义在于能以极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安全, 进而促使业主 和承包商自觉地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推动保险制度在建设工程中逐步实施。 第二,为了确保工程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必须加快立法工作。建议参照国 际惯例及外国的经验, 结合建筑工程自身特点, 尽快制定与《保险法》相配套的 建设工程强制保险法律、法规, 促使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工程保险。 第三,要促进建筑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工程保险的制度化主要体现在二 个方面: 一是工程保险作为一项制度纳入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式; 二是工程保险 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包括投保、索赔、监督制度等。工程保险的规范化 也应分二个层次: 一是 *** 的各项管理工作, 都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并 依法行事; 二是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保险的条款, 要逐步形成比较成 熟、规范的模式。 第四,保险公司应当积极拓展与工程保险相关的业务。目前,内资保险公司 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费偏高、服务质量差、专业人才缺乏,且对 每个险种在理论与操作实践中的研究均未深入, 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要求 相去甚远,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第五,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工程保险队伍。工程保险是一种集约型、高智慧的 综合性工作。应当将工程风险管理以及工程保险内容增加到大学的与工程管理相 关的专业课程中,使那些未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能够较为系统地接受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的教育。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资讯交流、学术研究、人 员培训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工程风险管理和工程保险知识,促进工 程保险知识的普及。 第六,加强对工程保险的研究,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 工程保险源于英国,发展于欧美。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工程保险已经成为工程建设 的管理机制; 采用业主方控制工程保险; 有发达的保险中介体系; 业主与保险公司密切合作等等。 加强对工程保险研究,了解国内外的差距和差异,对于当前工程保险的制度化建设,建立符合国 情、市情,而又与国际接轨的工程保险业尤有裨益。 结束语: 工程保险队伍的发展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不能一哄而起。工程保险的发展将会极大地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和稳定,同时保险在建筑工程方面的应用也会极大地降低工程风险。我国的工程保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工程保险将会大有作为。 主要参考文献 [1] 魏华林 天华 我国工程保险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武汉商学院 期刊: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 2110 [2] 李雁凌 李丽 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成都广播电视大学 2007年第3期

2]凌文豪.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及对策[J].求索.2009(10)[3]李衡,周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1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5]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及趋势[J].学术界.2008(03)[6]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7]孙祁祥,朱俊生.人口转变、老龄化及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J].财贸经济.2008(04)[8]张文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3(16)[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3]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4]孟庆平.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7(03)[5]郝向东.关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3(01)[6]史维良.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证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3(08)[7]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劳动保障.2013(08)[8]朱卫东,姚建平.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J].经纪人学报.2013(02)[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李晓霞,郝国喜.上海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偿还[J].中国集体经济.2010(06)[3]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5]刘雄英,黄纯波.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6]班茂盛,朱连忠.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6)[7]马斌,程贯平,刘文军.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养老保险对策[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8]王金安.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3(07)[9]宋科凡.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筹款模式选择[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

  • 索引序列
  • 保险类论文的参考文献
  • 保险欺诈论文的参考文献
  • 有关保险论文的参考文献
  • 投资保险论文的参考文献
  • 新颖的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