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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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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论文范文资料

论文摘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关键词:著作权 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一种特殊而且重要的民事权利。著作权主要的是财产权利,在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符合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本文从分析著作权的概念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保护著作权的意义,以及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然后分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归责原则,从而论述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一、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是指作者基于对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以及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受其利益的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和文档),以及其他法定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外国人的作品,均可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受我国法律保护。同时,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就计算机软件、各类作品、著作权合同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著作权登记,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二)、著作权的分类: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二、保护著作权的原因(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为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尊重创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受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三、侵犯著作权的种种表现(一)、侵犯著作权的主要表现: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著作权论文参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了著作权论文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保护

【 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方式有了很大改变,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体育赛事节目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互联网环境下传播方式造成的种种侵权现象如何处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很大争议。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中,应借鉴发达国家如何协调冲突主体矛盾,维护整体利益的经验,将体育赛事节目纳入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范畴。

【 关键词 】体育赛事;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

近年来,体育文化产业已然成为国际贸易大产业,我国体育产业亦迎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和发展,随着科技传媒产业的日益发展,体育赛事转播业务更逐渐引起社会重视。然而,体育赛事转播业务的繁荣也导致了相关侵权纠纷的不断出现。由于目前对于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属性界定以及相应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体育赛事节目性质的认定争议很大,各地法院大多数认为体育赛事节目没有达到独创性的要求,认为其性质为“录像制品”,应以邻接权加以保护。而最近引起关注的新浪网诉凤凰网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法院创新性认为,体育赛事节目属于作品范畴,由著作权保护,这引发了新一轮对体育赛事节目性质及权利保护探讨。

一、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属性界定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录像制品制作者享有其录像制品的权利为邻接权,其通过传播作品获取权利。而作者享有著作权,其通过创造作品获取权利。总体上,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范围大于邻接权人。对体育赛事节目属于作品还是制品的定性,决定着其受著作权还是邻接权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此,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首先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第二具有可复制性,第三具有独创性。

(一)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具有可复制性的理论分析

有学者认为,体育赛事缺乏作品所必须的条件——可复制性。传统著作权法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且是对思想、观念或情感具有一定美感的表达。体育赛事作为竞技体育活动展现的是运动力量和技巧,无论其中的动作组合是否为“独创”的,由于其并非以展示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当然,在竞技体育活动中观众有时也能获得美的享受,如足球运动员轻盈的盘带和过人,跳水运动员空中优美的翻滚等,但这些美感是在展示身体力量和竞技技巧中附带产生的,与竞技技巧无法分离,著作权法并不能给予保护。这一观点符合著作权法的原理,然而这一观点针对的是体育赛事而非体育赛事节目。体育赛事本身作为客观发生的事实,以其过程的不可复制性,使其难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但体育赛事节目不同于体育赛事本身,其是指在体育赛事进行的过程中,通过摄像师拍摄机位的设置、摄像镜头的选择、主持人的解说、记者的采访以及编导的参与等,由字幕、回放镜头或特写等构成的,是通过摄像机等装备将体育赛事现场情况加工成体育赛事信号后再通过大功率设备进行发射从而使电视观众能够观看。竞技体育活动展现的是运动力量或技巧,不是以展现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体育赛事节目不同于体育赛事,其另外包括了图像、文字、配音、剪辑等一系列后期加工的节目制作行为,融入了制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因此它属于节目制作者的智力创作成果。并且,其作为体育赛事活动的载体,很明显具有可复制性。

(二)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具有独创性的理论分析

对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程度高低的判断,在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2010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央视国际有限公司诉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认为“其中对于比赛进程的控制、拍摄内容的选择、解说内容的编排等方面,摄制者按照其意志所能做出的选择和表达非常有限,摄制者并非处于主导地位”。以体育赛事节目的独创性不高,认定体育赛事节目为录像制品。2015年,新浪网诉凤凰网体育赛事转播权纠纷中,法院认定“用户看到的画面,与赛事现场并不完全一致、也非完全同步。这说明了其转播的制作程序,不仅仅包括对赛事的录制,还包括回看的播放、比赛及球员的特写、场内与场外、球员与观众,全场与局部的画面,以及配有的全场点评和解说。而上述的画面的形成,是编导通过对镜头的选取,即对多台设备拍摄的多个镜头的选择、编排的结果。就此,尽管法律上没有规定独创性的标准,但应当认为对赛事录制镜头的选择、编排,形成可供观赏的新的画面,无疑是一种创作性劳动,且该创作性从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制作,会产生不同的'画面效果恰恰反映了其独创性。”不同于一般的电视节目,体育赛事节目具有现场性和实时性的特征,编导对不同体育赛事画面有选择性的取舍后,力图还原赛事活动本身,为满足赛事爱好者的观赏需求,节目制作中包含了编导的前期策划、机位排列、镜头剪切、主持人的解说、画面的剪辑编排等,这些无不体现了赛事节目蕴含了编导等原创性劳动,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体育赛事节目整体上应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

二、体育赛事节目法律属性的欧美法域规定

纵观著作权的发展历史,是著作权这种特殊的财产权随着复制和传播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扩张的历史。现今互联网科技的进步产生了更多复制和传播技术,如流媒体技术把连续的影像和声音信息经过压缩处理后放上网站服务器,由视频服务器向用户终端顺序或实时地传送各个压缩包,让用户一边下载一辩观看,而无需整个压缩文件下载到自己的终端才可以观看视频。美国曾在1976年修改版权法做国会报告时这样描述体育赛事节目“一场足球比赛正在进行,球场上摆放4架摄像机从不同角度进行拍摄,某导演坐在导播室内,将来自四架摄像机的画面进行选择或切换,通过电视广播出去,就构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并在1997年将其归纳至“视听作品”,认为体育赛事是声音、影像或二者的结合。英国司法判例针对体育赛事节目是否具有可版权性的问题也是持支持态度。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在处理类似流媒体技术转播体育赛事节目侵权认定的案件中,都是坚持技术中立原则和整体效果原则,以平衡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利益。借鉴相关经验教训,我国在著作权修改草案中已经取消了有关“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别,都将其纳入“视听作品”中,并规定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此项修改使得有关此类保护客体争议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三、结语

知识产权是法律基于公共政策创设出来的财产权,它的创设是为了激励人们从事文艺创作和创造发明,并保护相关的特定利益。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广播电视运营商的利益遭到严重打击,著作权法设置的利益平衡亦被打破。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保护,致力于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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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迁.论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保护——兼评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保护[J].法律科学,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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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子英.体育赛事网络转播画面的知识产权保护[J].中国知识产权,2015(9).

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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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欣赏是文学作品在读者方面引起的一种思维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达到的是一种精神升华的境界。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文学欣赏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1 浅析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 摘要: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 文化 大国,早在几千年前文字出现不久的时期,就有了各种类型的文献记载,包括历史文献、文学作品等,这些都成为了中国现今留存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文学作品作为中国传统与现代文化艺术的具体体现形式,是作者通过人物性格和形象的刻画、环境及背景的描述、事情的叙述等来表述作者的内心思想或社会现实的一类文化作品,同时也是作者思维和想法的具体形式的载体。然而不同的文学作品给予读者的感受又不尽相同,在我国文学作品的流变中逐渐形成“雅”、“俗”两大类别,这两类文学作品都具有其独特之处。因此, 文章 从我国文学作品的雅俗概念着手,从文学作品的叙事特点、文体特征以及其语言风格等方面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特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中国文学作品;雅俗欣赏;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 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历史的沉淀,中国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类型多样,有诗集、词赋、小说、戏剧等不同文体。文学作品是作者表达自身情感或反映社会现状的一种载体,根据时代的不同可划分成古典文学作品与现代文学作品两种类型,而无论是哪一类别的文学作品,其写作的手法、表达的方式都有不同程度的雅俗性。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主题思想与作者的情感,对其雅俗性进行赏析和探讨十分必要。基于上述几点考虑,文章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的定义与关系做出说明,并结合文学作品中的叙事特点、文体特征及语言风格等几大行文特点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进行了阐述,详细情况如下文介绍。 1.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概要 雅俗的概念 雅俗是一对 反义词 ,在中国文学作品之中是相对立而存在的两个概念,是在人们对文学作品进行广泛的、长期的研读之后,在文学领域形成的一类与作品的赏析和评鉴相关的专业术语。“雅”,即为优雅、美好的意思,用在文学作品的赏析中通常用来指代程度很高,相当于“极致”、“典范”等释义[1]。与“雅”相对应的即为“俗”,其在文学作品的赏析中通常用来代指该作品具有大众化、通俗易懂的特质。然而随着人们对文学作品的研究程度逐渐深入,在文学领域中对这些作品的雅俗的评价也逐渐演化为更为委婉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 雅俗之间的关系 通过上文对“雅”、“俗”二字的释义以及在文学作品赏析中所代表的含义的阐述可知,当一部文学作品被称为“雅”或“阳春白雪”时,就说明该文学作品具有庄重严肃、传统、经典规范的特质,相反地,当一部文学作品被称为“俗”或“下里巴人”时,该作品的内容的描述通常较为平庸和通俗,或者不够新颖、流落俗套。由此可见,雅是代指文学作品不受低级趣味的局限,而俗则是代指文学作品落于俗套且缺乏品味或较为普遍化、大众化。另一方面,雅俗虽在所代表的含义与立场上处于相对面,却具有辨证统一的关联,且在特定情况下,雅俗可以互为转换,甚至在同一部文学作品中可以出现雅俗共存的现象。这是由于在文学作品雅俗的流变过程中,当作者们一味地追寻高雅时就会造成许多作品风格雷同,而那些通俗易懂、趋于大众化的作品反而脱颖而出,在这一特殊条件下,雅俗便本末倒置了。 2.中国文学作品中叙事特点的雅俗赏析 在中国的众多文学作品中,叙事是许多作者通常采用的创作手法之一,其概念是指在作品中通过对事情的进展过程采用一系列的词汇和语句来对整件事情进行表述。 从叙事特点的角度来看,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小说也好,戏剧也罢,其能称之为“雅作”,必然是作者在叙事手法上采用了独特的方式,或是站在独特的视角对整件事情进行阐述[2]。例如,在大多数叙事的小说作品中,文中通常是以第一人称即“我”的角度来描述整个 故事 的起因、经过与结果,且传统的中国小说中,阐述事情的视角较为单一,通常只有一个,这就容易使读者对整个文学作品产生片面的认知。因此,灵活的站在不同的人物角度进行叙事是体现作品雅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清代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从作品开端以旁白的角度对黛玉进府的事情进行叙述后,作者接连以贾府众人、王熙凤、黛玉等众人的视觉进行描述,从而将众人的外表与性格特点刻画出来,使读者产生开门见山的感觉,同时也体现了作品的灵活多变,从而表现出其“雅”的特质。 另一方面,在叙事的作品中,叙事的时间也是体现作品雅俗的另一重要成分。在通俗、大众化的文学作品中,作者通常采用顺序的方式进行描述,即按照事情发生的一般顺序来阐述,这类作品通常被称为“俗”。然而为力求新颖,达到“雅”的等级,许多作者在文学作品的描述中采用插叙、倒叙等方式,从而读者们不仅在其作品中看到主观性,还能充分体会到客观的特性。如鲁迅的小说《狂人 日记 》,作者就是按照主人公零碎的浮想而行文的,使读者在研读时充分体会到时间的跳跃、停滞、交叉等感受。 3.中国文学作品中文体特征的雅俗赏析 文学作品的文体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可以理解为作品的形式,包括小说、诗歌、戏剧等,也可以理解为作者行文的风格,包括 议论文 、 散文 、叙事文等。文体主要是对作者的思维结构和方式以及社会的历史背景等的一种体现,是按照一定的话语组成顺序所形成的文体格式,也是作者个性及意识的体现形式。 文体是文学作品的具体体现形式,早在我国封建时期,我国文学领域的学者们就将文学体裁进行了雅俗的区分,古人认为诗词歌赋是文学作品中高雅文体的代表,相对而言,戏剧、小说等则被认为是低俗的文学,难登大雅之堂。这是由于诗歌的起源悠久,且各统治阶级大力推崇诗词,而戏剧、小说等的发源时间较晚,难免受到歧视。 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现代文学领域对于文体的定义则有别于古人,在现代文学界中通常认为阐述社会现象及处事真理等的文学作品是为“阳春白雪”,而以叙述个人情感,尤其是爱情的文体是为“下里巴人”。例如,描写共产党员在抗战时期坚强不屈好品质的军旅文体的小说作品《红岩》相比于描写都市爱情的小说作品《悲伤逆流成河》,读者普遍认为前者更为高雅,后者更为庸俗。 4.中国文学作品中语言风格的雅俗赏析 语言风格是文学作品的艺术体现形式,若是没有语言的支持,文学作品将无法呈现。在对待语言风格的问题上,需要充分将时代的发展趋势纳入考虑范围,从而创造出有感染力的新型文学作品。 由于戏剧起源于封建时期,通常在戏剧中,人物的对白及旁白的阐述通常是用文言文进行描写的,在古人认为是低俗文体的戏剧,随着现代社会对文言文使用频率的下降,而逐渐被看做是高雅的文学作品。相反,由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组成的文学作品则被现代文学界视为庸俗之作[3]。然而被视为高雅的戏剧却远不如被视为庸俗之作的幽默风趣的小说受读者青睐,由此可见,语言是不断发展的,作者在创 作文 学作品时应避免语言风格过于雅正而脱离群众。 5.结束语 中国文学作品是经历数千年的文化沉淀、流变而沿传至今的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的艺术瑰宝,也是可以给予读者心灵慰藉的文化载体,对于陶冶读者的情操、提高读者文学素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综上所述,文章通过对中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概念的阐述及各种行文手段的雅俗性的分析,为我国文学作品中的雅俗欣赏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王冰冰.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试评当代中国文学评论的雅俗分化倾向[J].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03(28):137-138 [2]杨剑龙.执著探索于中国现代小说的雅俗之间 评徐德明《中国现代小说雅俗流变与整合》[J].博览群书.2011,01(07):214-215 [3]万木春.一套雅俗共赏的现代文学欣赏丛书――评《中国现代作家作品欣赏丛书》[J].文学评论.2012,06(29):313-314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2 论类比联想在欣赏文学作品中的作用 摘 要:中国古代的文学作品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需要读者联系作者的写作背景,体验作者的情感世界。在阅读文学作品中,要注重类比联想的学习,提高文学作品赏析力,以便于更好地解读作品。 关键词:文学作品;类比联想;周易 类比联想思维是通过直观可感的物象,凭着人们的联想与想象,用来阐发事物更深层的意趣、意旨和事理。语言文学的赏析,重要的是读者会欣赏文学作品。而掌握一些研究文学的必要 方法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语言文学作品。其中类比联想就是比较重要的方法之一,尤其在欣赏古代诗文方面。 一、《周易》:类比联想的起源 从被汉史家司马迁列为“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周易》开始,就非常重视取象思维,不是“象”本身,而是“象”所蕴涵的“神圣明之得”。它也开创了类比联想思维的研究方式。而我们所说的“言外之意”“画外之音”,都是取象思维所产生的妙不可言的“惊人”效果。类比联想是由某一事物引起人脑中与他有某种类似的另一事物的联想。它主要是从具有相似特点的同类形象、性质、内容等进行的联想。如枯木逢春,这种自然现象和人事有许多联想我们可以推导出没有希望的事件或境地突然又焕发了生机。《周易・大过》有两爻,一是“枯杨生�,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二是“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前者是枯萎杨树发芽了,老头娶到一个年轻妻子,自然现象与人间世情联系起来。而后者是枯萎杨树开花了,老太太暮年嫁给了一个年轻小伙子。这两种情况,在今天我们看似正常,古今 思维方式 却不一样,“无不利”与“无咎无誉”体现了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另一原因是,当时的婚姻主要是为了传宗接代,从生育的角度来看,老头娶年轻妻子不影响生育,可是老太太嫁给了年轻小伙子可能就影响生育。这就是《周易》从天象推导人事,再推导一个吉凶的判断。可以说它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类比联想的范例。后世文学诗词大都受到它的影响,或多或少地借鉴了这种方式。 二、类比联想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的体现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的意象、意境、情景交融,比兴,象外之象、意外之味,“镜中之花,水中之月,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等等,都与《周易》的类比联想有渊源关系。类比联想可启发人的想象和创新,增强审美情趣。它将抽象的情感转化为具体主体的形象表现出来,获得含蓄蕴藉的效果。如“浮云游于意,落日故人情”。浮云,游子皆漂泊不定,因相似而意象叠加;“落日”,在农业文化背景中,黄昏意义重大,那是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刻,漂泊异土他乡的游子每至黄昏倍思亲,“最难消遣是黄昏”。“落日”与“故人情”因相关而情景交融。《诗经・采薇》中有诗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折柳送别渐成一种习俗。因发音相似,“柳”可联想为“留”;又因“柳”生命力极强,插根柳枝就能活,于是就可联想到美好的祝愿。又如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天象与他的离愁别恨相关联,表达了他的伤情。 类比联想思维模式在诗歌鉴赏中更是不可或缺,能将诗歌中有限的时空巧妙地扩展。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诗歌字面信息有限,也就是述说了一件平常之事,但若展开联想,作品蕴藉不止在此,李龟年是唐时乐工,代表了唐文化最辉煌的艺术,当年出入将相王府唱尽大唐王朝繁华与昌盛,而安史之乱后,这位名噪一时的歌唱家流落江南,以沧桑之声唱出晚年境遇。当年之歌与今日之歌声对比,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更令人想到一个逝去王朝的悲凉。这些都很好地诠释了言外之意、话外之音的深义。 三、类比联想思维方式的特点长于抒情,拙于说理 类比联想思维方式模糊、灵活、开放,长于抒情,但所推知事理不够明确,具有很大的歧义性。如,古人常以水喻德和某种人生感悟。《老子》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类治、事善能,沙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里实际说的人是做人的方法,即做人应如水,水滋润万物,但不与万物争高下,这样的品格才最接近道。有道德的人像水处在低下的地方一样谦虚,心就像水一样渊博沉静,付出像水一样滋养万物而不求回报。言行就像水照万物的清晰一样有诚信,为政就像水除污垢一样有政绩,做事就像水能方圆一样有最好的功用,有道德的人就像水的不争,因为不计较,所以没有怨尤。“水至柔,却柔而有骨,滴水穿石”“天外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又可比喻坚忍。水不拘束、不呆板、不僵化、不偏执,与时俱进,因势而变,又可比喻灵活通变。“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水又可比喻胸怀博大。水去不可复返,故“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可以看出由自然现象得出抽象判断,只是相似相关。用于联想、抒情可以,但在说理上却有它的局限性。 由相似关系引发类比联想,这并不是对作者本意的理解,有时只是临时借用,但却直接影响了后世对著作解释的观念与方法。“以意逆志”,以己之意推求古人之志。更何况古人认为《诗》《易》乃圣人所作,于是从其选择诗句进行讽谏,表达自己的意思,赋诗言志,成为“人无定诗,诗无定指”,根本就不是解释诗人意旨,而是变成了断章取义,望文生义。 在《庖丁解牛》篇,今天我们通常是通过庖丁解牛故事揭示“认识规律、掌握规律、精益求精“的道理。但庄子并不是这样的本意,他生活在那种战乱的年代,彷徨苦闷,只能走向内心世界的一种超越,追求一种逍遥游,精神的自由,人格的独立。因此《庄子》整个的思想逻辑,就是过程要逍遥,而且尽可能自然而然,不能因为意外灾难而夭折,逍遥快乐地走完上天所安排的生命旅程,这叫“得尽天年”。《庖丁解牛》选自《养生主》,实际上讲的是养生的方法,所以《庖丁解牛》实际是在打比方,把刀比喻人,而牛的技经肯綮就是社会矛盾,即人如何生活在一个矛盾丛生的社会中生存。“刀刃者无厚”“彼节者有间”“以无厚八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其结果是“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表明自己不受政治的影响,快乐、逍遥地生存,庄子本来讲的是实现逍遥的方法。 因此,读解作品不能随意戏说,至少要以文学四要素及四者之间的关系,整体性思维来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主题,如图所示: 从读者角度说,读者要了解作品本义,就要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要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就要了解影响作者创作动机的时代因素。 所以说,我们掌握类比联想的思维方式欣赏文学作品,也需要联系现实,了解作者的创作动机,把握其生活背景,才能更好地解读中国古代诗文作品。 参考文献: [1]马恒君.周易正宗[M].华夏出版社,2007. [2]李俊岭.《老子》解读[M].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12. [3]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中华书局,1983. 文学欣赏论文范文篇3 浅谈文学欣赏 教学方法 摘要:作为一个中学语文教师,怎样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是文学欣赏课教学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教学中不但要精心选择学生喜爱的教学内容,还要充分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听课表现,并多使用创设研讨与互动的教学情境等方式,都有助于唤醒学生的参与意识,使课堂气氛生动活泼。实战教育多年,本人就将在教学中的一点小小的体会剖析给大家。 关键词:文学;教学;作品 1.精心选择语文阅读教学主问题 语文阅读教学主问题设计,可从文章的结构脉络方面入手设计任何一篇文章,都有着作者的一种写作思路,并在文章的结构脉络中加以体现。所以在阅读教学主问题的设计过程中,首先要从文章的结构脉络入手设计,以此设计的问题,有助于学生整体感知课文的内容,把握文章的结构特点和写作思路,提高整体感知文章内容的能力。如在教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时,可以这样设计问题:本文作者描述了童年时期的两种不同的生活,为什么要先写"百草园"生活,后写"三味书屋"的生活?这两种生活掉换位置写可以吗?谈谈你的看法。由此启发学生思考按照时空顺序结构文章的好处,再如教学《死海不死》这篇 说明文 时,可以这样设计一个问题:本文先介绍什么,后介绍什么?你认为这样介绍好吗?谈谈你的想法。以此来引导学生理解由果推因的说明结构特点以及写作思路的优点。 2.教学的趣味性 课要有趣味性,使学生迷恋。教学的趣味性,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文学作品虽比较容易教出趣味,而说明文、议论文教学也不是不可做到。阅读教学是通过一篇篇课文对于语言文字千变万化的运用触动学生思想情感的,有它独特的引人入胜的特点。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祖国语言文字的魅力,引导学生咀嚼、推敲,体会到文章的味从而步入胜境。这里所说的趣味,绝不是庸俗低级或故弄玄虚,而是与知识性、科学性、思想性紧密相连。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对青少年学生有巨大的吸引力,了解并熟悉学生在阅读方面渴求知识的心态,紧扣课文的特点,以知识的清泉浇灌,学生往往就被吸引,沉浸在求知的氛围之中。课的起始阶段犹如一篇文章的开头,须反复斟酌,让学生的思维兴奋起来,迅速进入学习的轨道。 课中要注意张驰结合,学得愉快。课的结尾力求余音缭绕,启发学生继续学习的兴趣。为了使学生咀嚼到阅读课文的甘甜,可采用直观演示、开拓想象、抓点拎线、开成悬念、展现意境、激发感情、讨论答辩、运用学生逆反心理等等方法作为阅读的直接诱因,也可充分调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光、电、声、像作用于学生的耳目,与文字相互映衬,入目入耳,最终达到入心的目的。 3.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角色和引领作用 将课堂主体由教师变为学生是非常重要的理念转变,必将有效提升和活跃课堂气氛。而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学生经常是被动、机械的教育对象,没有作为主动的主体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这限制了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压制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因此,在文学欣赏课的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教师对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学习,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可针对某一作家或作品,提出一些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或者利用多媒体现代教学技术,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一些名著名片,然后谈 观后感 。 这样可以促使学生为了阐述自己的观点,不仅在课后阅读了许多作品,查阅了许多相关资料,更有许多同学把改编成影视的名著与原作进行比较讨论。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也要参与其中,更善于听取和分析学生的解题思路,给予各种不同意见以充分表达的机会。同时,还要不时地给他们以启发、引导。课堂上,老师既要把学生看作一个知识的学习者,更要把学生看作一个有丰富内心世界、有独立人格尊严和巨大生命潜能的生命体,尊重他们,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学生思考的成熟与否,观点的幼稚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学生都能主动地参与并表达自己的观点。所以,确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的生命潜能和创造精神在丰富多彩的自主活动中得以充分释放,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是激活学生思维,形成良好教学效果的关键。 4.创设崭新的教学情境 学生研讨式。对话教学是目前比较先进的一种教学理念,它提倡建立自由、开放的心理场境,体现民主、平等、自由、开放、沟通、合作等特征,培养学生主动积极的意识和自由开放的个性,力求创设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参与的课堂教学情境。建立和谐氛围,是创设充分参与的课堂教学情境的前提。现代教学理论认为,课堂教学除知识对流的主线外,还有一条情感对流的主线。民主、平等、友好的师生关系是愉悦、和谐的课堂环境形成的基础。在这样的情境下,教师不轻易指责或批评学生,常给学生以鼓励和支持,使学生心情舒畅、兴趣盎然、无拘无束地参与教学活动,为学生的学习创设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 例如,在欣赏金庸小说时,设定的情景是"金庸小说研讨会",同学们坐成圆桌式,畅所欲言,教师不加任何评论,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同学们在谈到金庸小说中的"大侠"时,有的认为是郭靖,因为他"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有的认为是令狐�_,因为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的则认为是萧峰,因为他为了和平,为了阻止大宋与契丹两国交兵而不惜牺牲性命。在谈到谁的武功最高时,有的学生说是韦小宝,因为他的逃跑功最厉害(不时引起哄堂大笑)。实践证明:给学生创设成功的机会,体验成功的愉悦.能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使之满腔热情地投人学习。 师生互动式。在对话教学中,教师的权威性被消解了。教师虽然还要控制整个教学过程,但他不再是课堂教学的中心了。在传统的教学中,一直存在着"以教师为中心"的倾向,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听话,并把听话与否作为判断学生好坏的标准。而对话教学则要求教育者首先是一个好的引导者,即引导学生表达出自己所想表达的东西。教师作为引导者,既要保持一定的权威性,又要以一种伙伴的姿态介入学生之中,做到既外在于学生,又与学生同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公布自己的阅读成果,以便与学生平等交流。在对话过程中,学生的思维是活跃的,很多见解是独到的。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阐发自己的观点,形成对话能力,身临其境,身心俱动至教学中,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学生自学能力的形成。长期下去,我相信:情境教学的优势一定会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从而在语文教学,尤其在文学鉴赏教学中得到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应用。 参考文献: [1]邹群.高中语文阅读教学中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05 [2]代景民.阅读期待和有效阅读教学[D].华东师范大学.2006 猜你喜欢: 1. 文学鉴赏论文 2. 浅谈文学鉴赏论文范文 3. 文学欣赏论文硕士范文 4. 古典文学论文精选范文 5. 文学学术论文范文参考 6. 文学学术论文范文2000字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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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现代文学从诞生到现在,与现代媒介一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呈现出一种互动共生、共同成长的态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学类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文学类毕业论文 范文 一: 传统 文化 与现代文学的关联性

[摘要]传统文化是指民族在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的文化精华,是民族文化中哲学、美学和艺术的结晶。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的文化发展历史,也形成了独特的哲学、美学体系。这些传统文化以诗歌、戏剧、小说和 散文 等文学形式传承下来。在上世纪五四运动之后,一些传统文化被当做阻碍历史发展的精神枷锁抛弃,因此,我国的传统文化一度出现与现代文学隔离的现状。在21世纪的今天,发扬传统文化是国力的体现,在现代文学中体现传统文化是现代文学发展的新目标。

[关键词]传统文化;现代文学;批判;继承

一、传统文化的内涵

传统文化是民族特色和民族风貌的集中体现。目前,尽管世界的发展正朝着全球化迈进,但东方人和西方人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东方人的内敛含蓄和西方人的外向粗犷并没有随着全球化发展而改变。尽管同为东方人的民族特征,但表现在不同的民族和国家也明显不同,像中华民族和邻近的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民族相比,虽然都具有内敛含蓄的相同点,但民族区别还是存在的,这就是不同的传统文化在不同民族体现出来的不同印记。提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但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全部,中国传统文化除了儒家思想,还包括佛教、道教思想,这我还是广义的传统文化,如果细分起来,传统文化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古诗、古文、诗词、 国画 、医学、戏剧、民族音乐。在时间上可以分为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和现代文化;从社会层面上可分为宫廷文化、官方文化、文人文化和民间文化;从社会功用来分,还可以分为名号文化、服饰文化和礼仪文化等。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仅仅是限于汉民族文化,由于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也吸收了其他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在当前,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化还有自己的特色,这些文化特色和不同民族的信仰有关。从信仰来看,我国汉族人民和大多数民族信仰佛教和道教,这样就形成了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但我国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像西藏地区藏族人民信仰的喇嘛教、回族人民信仰的伊斯兰教以及部分民族信仰的萨满教、____,这些不同的宗教信仰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它们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传统文化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被人们一代一代继承下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些传统文化正在经受着外来文化的冲击,有的正逐步退出人们的生活。像我国传统礼仪文化中的关于婚姻方面的“问名、纳彩”等文化形式,以及结婚典礼中的拜天地仪式,在当前的社会中逐步被西方神父证婚仪式所代替。而一些传统的文化游戏,像充满文化气息的对 对联 、猜灯谜等高雅活动也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历史。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要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除了在生活中体现,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文学艺术形式加以传承。

二、传统文化在传统文学中的体现

我国的传统文化能流传至今,除了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利用之外,更多的则是通过文学作品的形式传承下来的。我国的文学作品是以诗歌开始,然后发展到散文、戏剧、小说这些形式。在我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记载了我国奴隶社会时期人们的劳动、生活、祭祀等活动。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哲学得到了告诉发展,“诸子百家”用他们的散文记录了自己的思想,使后人了解到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的思想内涵。到了汉朝,儒家思想成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漫长的封建时代,我国的文人都是用儒家思想来作为行事标准。这种文化思想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都有体现。儒家思想对人的要求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品德的要求是“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人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治国平天下”,天下太平是每个人的最终理想,因此“文死谏,武死战”成为一种最伟大的献身。一些有抱负的文人就将忧国忧民的思想写进了他们的诗歌中,这些诗歌在《乐府诗》和“建安七子”的诗歌中体现为对战争的不满;在太平年间,诗人们希望人们安居乐业,所以对于国家用人制度、赋税政策造成的内乱忧心忡忡,这种思想从魏晋时代的鲍照、左思一直延续到唐宋时期李白杜甫白居易,以及宋朝的范成大、范仲淹的诗歌中。他们用自己的诗歌表达对国家对人民的关心。因为儒家思想的最高准则是“平天下”,因此对于国家完整看得高过自己的生命,对于维护国家的尊严也超出了自己的生命的爱惜。因此才有苏武北海牧羊十八年不变节,辛弃疾的“栏杆拍遍”的愤慨,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牵挂,才有南厓海战后的十万军民跳海为宋帝殉葬的壮举,才有后来郑思肖的“宁可枝头抱香死”的不屈。进入元朝之后,我国的戏剧得到了高度发展,一些生活趣事,历史 典故 被编成戏剧广为流传,这种老少皆宜的文化形式不断传承了历史文化,还将人们生活中的一些礼仪文化进行了传播。进入明朝以后,小说又得到了空前发展,当时的小说种类繁多,不同题材的小说都宣传了不同的文化,像才子佳人小说中,大量的诗词唱和,表现了封建时代男女相爱的含蓄委婉;而流传后世的《三国演义》不仅宣传了儒家的忠君思想,还将我国的古代军事文化做了细致的描写;《水浒》宣扬的是我国的侠义文化;《西游记》则是描写了我国的佛教文化。我国明清时期的戏剧对传统文化的传播,都是以儒家思想为准则的。像戏剧中对于爱情的描写都是突出忠贞不移,在极端情况下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倾向,像《桃花扇》,将个人情感和国家民族气节结合在一起;而《清忠谱》则是为正义,为尊严不惜牺牲个人性命。这个时期流行的小说也是以宣传儒家思想的忠恕、信义、仁义为主,除了四大名著,像《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这些在民间广受欢迎的通俗小说,宣传的是朋友之间的仁义,为了正义而奋斗的主题。《金瓶梅》和《红楼梦》虽然描写的是家庭生活,没有直接歌颂仁义,但对于两个大家族走向衰败时,那些落井下石的背义之人还是进行了讽刺。

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学的关系

现代文学是从五四运动之后开始的,以现代白话文写成的诗歌和戏剧、小说,它们和古代文学相比,无论是形式还是表现手法都有较大的区别。现代文学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播有个从隔离到传承的过程。

1、现代文学与传统文化的隔离

五四运动的爆发是在我国民族处在落后、衰微的状态之下,一代热心青年在为民族为国家的落后深感痛心的同时,在积极寻找落后的思想根源,认为中国的落后主要是几千年来思想体系建立在以儒家思想为准绳的体系之上造成。因此,五四运动在文化上对我国的儒家思想进行的彻底否定,将西方的个性解放思想引进到中国。五四运动之后的现代文学对传统文化的隔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形式上,用白话文代替了八股文,用现代诗代替了律诗。另一个是在表现内容上,现代文学受西方影响,表现的是人物个性和命运,对于传统文化中的忠孝和节操对人性的压抑进行了批判。与此同时,现代文学摈弃了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引进了西方一些思想家的哲学思潮,像叔本华、尼采等人的哲学。这种隔离在上世纪前半叶表现得还不明显,在新中国建国之后,尤其是“”时期,现代文学对我国的传统文化隔离现状发展到了彻底否定的地步,不仅否定了儒家文化,也否定了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好在这种状态随着“”的结束得到了改善。

2、传统文化在现代文学中的体现

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的现代文学虽然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出现了隔离状态,但由于作家的思想观念不同,一部分人认为传统文化落后,但也有一部分作家在作品中用现代的文学眼光来传承传统文化。沈从文在他的小说中以反映湘西地域文化为主,他的代表作《边城》就将我国传统的道教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儒家的“和”“仁”“信”等思想通过小说反映出来。巴金的《家》《春》《秋》是用批判的态度来描写封建家族,但对于封建家族方面的文化也有所涉及。在张恨水的系列小说中,通过对生活在下层的民间艺人生活的描写,将我国的民间曲艺和家族文化都做了比较细致的描写。老舍的《四世同堂》描写的是抗战时期一个大家族的遭遇,其中对于国家兴亡的关心和我国古代作品中对于国家兴亡的看法是一致的。丰子恺的散文集《缘缘堂 随笔 》通篇都充满了传统的佛教思想,将爱护生灵,体现童真作为表现主题。叶圣陶等人的作品也同样反映了当时下层劳动人民的疾苦,和我国古代诗人对民生的关注相似。解放后,赵树理写的一系列“山药蛋”派作品,像《李有才板话》《小二黑结婚》等反映农村生活题材的作品,其中也蕴含着深厚的传统文化。“”结束后,我国的文学创作在思想上得到了彻底解放,文学作品出现了异彩纷呈的局面,出现了大批既有现代文学特点又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文学作品。像莫言的《红高粱》,内容是反映国家兴亡与个人的关系,但表现方式上又综合了西方的文学表现手法。阿来的《尘埃落定》,表现的是我国藏族土司文化小说中有大量的佛教文化的表现;而陈忠实的《白鹿原》反映的是“民族的秘史”,涉及到了我国传统的儒家精髓,而白鹿两家秉承的“耕读传家”的治家传统以及家传的“修身齐家”的人格理想都对儒家思想做了诠释。在当代现代文学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方面,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籍作家迟子建,她的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反映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人生活,其中对于鄂温克的历史、生活现状以及他们信奉的萨满教都做了详细描写。《伪满洲国》则是将伪满时期的下层百姓作为表现对象,表现了东北地区特有的传统文化。在她的所有作品中,都是以表现东北地区的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为主,向世人展示了东北黑土地上的特色文化。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一些著名作家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传统文化的研究上来,像王蒙对老子的研究,刘心武对《红楼梦》的研究。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传统文学对现代文学发展的主要作用,离开了传统文化,文学也失去了民族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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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德发.重探60年五四文学革命研究的误区———质疑“彻底反传统文学”论[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5).

文学类毕业论文范文二:现代文学 教育 文本细读的地位与 方法

【摘要】文本细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学术能力,是克服现代文学教育中片面注重文学史弊端的重要手段。高校现代文学教育应该通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学生阅读的直觉 经验 ,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阅读习惯;坚持审美批评和社会批评相结合,提升学生直觉阅读经验后的理论深度;从外部创新课堂形式,树立学生课题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课题形式中培养自觉阅读的习惯。

【关键词】文本细读;高校;现代文学教育;地位与方法

自1929年春,朱自清在清华开设“中国新文学研究”至今,现代文学教育走过了近90个春秋,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以文学史为中心的学术体制和教学体系。文学史教育在建构学生的理论体系、培养学生史的意识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主要体现在学生轻视文本细读,以至于学生文本解读能力下降,文学审美趣味减弱,进而影响到学术研究风气:“对于‘宏大阐释’和‘宏观把握’的热衷”,“喜欢制造宏大课题”,其害大焉。因此,我们必须 反思 文学史中心论教学体制的弊端,重视文本细读在现代文学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

一、文本细读在中国现代文学教育中的地位

对于文本与文学史之间的关系,陈思和先生曾有这样生动的比喻:二者“类似于星星和天空之间的关系。构成文学史的最基本元素是文学作品,是文学的审美……构成天幕下一幅壮丽的星空图”。2试想,我们如果天空没有星星,只有几个符号,说这是月亮、这是太阳,那么估计我们都没有看星空的兴致了。因此,文本是文学史的内核,在以文学史为核心的现代文学教学体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其价值主要体现在:首先,文本细读是调动学生阅读兴趣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兴趣是如果我们的课堂,一开始就是大谈文学史关于某段时期的基本概况,谈某位作家的基本特色,举几个老调重弹的例子,那么学生如听天书,不知所云,甚至会轻视现代文学,以为现代文学不过就是反封建,追求自由平之类的枯燥名词。如《狂人 日记 》,按传统讲法,先分析鲁迅生平,揭示其思想是讲“礼教吃人”,艺术成绩,简单枯燥,理论先行。但是,如果我们带着学生去读《狂人日记》让学生去体会,提出问题。如“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学生也许会问:为何见了月光,就爽快,觉得以前全是发昏?引发思考。接着就是“我怕得有理!”为何?既有对过去的害怕,三十年来一直吃人和被人吃,也有对未来的恐惧,梦醒了,不知路在何方。这恰是一个刚觉醒者的心理写真。接着引导学生读吃人的意象演变,辩证吃人与封建意识形态的关系,将抽象的吃人变为丰富的审美的存在,从而引发阅读兴趣,调动他们课后阅读的积极性。其次,文本细读是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学术修养的基础。在当今社会,大学教育已经成为基础教育。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高雅的趣味、理性的精神是大学特别是综合性大学基本功能,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那么怎么样才能提高学生的人格修养、审美趣味和理性精神呢?阅读是重要手段。陈思和先生曾说:“在大学本科生阶段,甚至是硕士研究生阶段,能够指导学生细读文学名著,提升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通过文学名著的阅读提高他们对文学史的基本理解,要比言目的理论鼓吹或者死记硬背一些文学史知识有益得多。”现代文学是既具有文学的一般特性,也有其特殊性,即现代性,既是语言的现代性,也是“人学”的现代性。如读宗白华的《流云小诗•夜》。将自我瞬间的感觉融入宇宙中。看似物我相融,其实早不是古典的意境,而是现代人的情怀,人不是自然的附庸,而是理性的存在。情绪的瞬间变化,就在“星”与“宇宙”的意象的关系中得到转化,节奏虽情感而起伏跌宕。如果我们带着学生朗诵体味,一字一句地分析,慢慢地欣赏,在这种体味到人的渺小与伟大,对于我们理性地看待自己,理性地看待社会,不是善莫大焉吗?亦能让他们分辨出诗歌的美学,提高欣赏的趣味,或许可以对网络语言起到净化作用。

二、文本细读的方法

首先,以人为本,注重直觉体验,不断设问,追寻问题进行思考,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阅读习惯。文学即是人学。文学阅读是读者和作者之间的心灵交汇的过程。因此我们在读文学作品时,应该直面作品,注重直觉体现。特别是现代文学,写的是现代人的境遇,更容易与读者产生心灵的碰撞,碰撞之后,我们就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了问题,就有了阅读的起点,也就逐步找到进入作品的切口,进而一步步观照作品,反观自身。譬如说,读鲁迅的《过客》,我们现代读者第一印象就觉得这个人“在路上”,而且坚持“在路上”,那么他为什么要一直在路上。我们也一直在路上,我们会是为鲜花而活吗?抑或是看到坟墓就不走呢?我们是否思考自己是谁?这些直觉体验后的思考,让我们一步步解开他所拒绝的事物的喻指,进一步思考“过客”的生命状态和人生哲学,鲜花是希望,放弃,坟墓是绝望,亦放逐,就连我是谁都不思考,只为“我还得走”的绝对命令而活着,这恰恰是最强大的意志力,在反复的疑问和解疑过程中,我们一步步切近鲁迅“反抗绝望”的生命哲学。其次,坚持文史结合,坚持审美批评与社会批评相结合。文本细读,要坚持论从史出,文史相合,坚持审美批评与社会批评相结合,切记陷入“新批评”形式主义批评的窠臼。具体方法,我比较赞成王卓慈所言的“教师通过文木细读的 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从文学作品的阅读中上升到理论思考,再运用相应的文学理论对作品进行剖析和评论”,“从而使其能够对接触到的文学作品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具体说来,即先直觉体验,再结合文学史、作者生平及相关的文学理论使学生的阅读理论化,最后再回来文本,加深印象, 总结 方法,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阅读。如徐志摩的诗歌,我们先通过直觉读出《雪花的快乐》的欢快,《再别康桥》中淡淡的哀愁,《火车擒住轨》中发愤,我们在结合徐志摩的生平、思想,联系中国现代诗歌史,加深理解,会发现,这是徐志摩爱情、人生和思想一步步发展的写照,更是徐志摩诗歌从浪漫主义到现代主义嬗变的轨迹,然后我们再结合这些理论、知识读徐志摩诗歌,理解即更深刻。最后,打破老师在教学中的中心地位,通过引导,使学生成为作品阅读的主体。老师先示范,带领学生进入阅读的情景,引导学生设问,逐步深入思考,负责解释难点。例如,我们在讲解小说时,可以让学生通过阅读体悟,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并进行排演,改编的过程既是阅读深入以至再创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无论是对思想内蕴,艺术手法,都会作深入的思考,应用到实践中去;排演的过程,既是加深学生阅读理解的过程,又是陶冶学生人格、提升学生审美情趣的过程。此外,还可以让学生来主导课堂,设计问题,分组研讨,集中评点,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实现课堂形式的多样化,也是从外部培养学生文本细读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结语

文本细读是调动学生阅读兴趣,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培养学生学术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现代文学教学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为了更好地开展现代文学教育,纠正文学史中心主义的现代文学教学体制,我们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重视文本细读中学生的直觉作用,在直接中设疑,建立问题意识,形成以问题为导向的阅读习惯;需要坚持审美批评和社会历史批评相结合的阅读方法,培养学生文本细读中的思辨能力和理论深度;需要通过创新课堂教学形式,打破老师的中心地位,引导学生成为文本细读的主体,自觉地在丰富多样的阅读形式中培养文本细读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徐克瑜.当前文本研究中的文本细读问题[J].文艺争鸣,2009(03).

[2]陈思和.文本细读在当代的意义及其方法[J].河北学刊,2004(02).

[3]王卓慈.文木细读与名著选木的叠交汇通[J].黑河学刊,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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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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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的配置、流动及其运营逐渐成为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资本市场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信息披露是连接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无疑,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能够使股东充分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但是,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委托代理关系也进一步变化。

管理层作为企业直接运营者,相较于企业其他利益相关者,拥有信息优势。同时管理层拥有信息披露的决策权,因此管理层能够通过策略性信息披露方式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不论是实践情况,还是理论研究都证明管理层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优势进行谋利。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运行秩序。

股权激励是指在对公司进行业绩考评的基础上,以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或股权的其他方式作为对管理层或其他核心人员奖励的激励方式。让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期权,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减少因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产生的代理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消除代理问题的方式被广泛采用。但是,在另外一方面,随着对信息披露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由于管理层相较于外部的投资者具有对于公司的信息优势,同时又拥有信息披露的决策权,因此管理层通过策略性信息披露的方式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而当管理层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其薪酬很大部分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那么就有足够的动机通过策略性信息披露的方式使自己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

4月,金发科技高管因在股权激励行权后违规减持股票被证监会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更有一些学者发现金发科技的管理层为了能够使自己利益在行权的时候最大化,通过信息披露行为来操纵股价。对于管理层在行权日前后的行为,如减持公司股票,一直以来都是金融市场关注的焦点。但是对于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前后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公众媒体和学术界都还没有给予很大的关注。

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来说,授权阶段与行权阶段同样重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根据草案摘要公告前3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与前一个交易日孰高来确定的。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管理层有动机通过各种方式,如策略性信息披露等方式操纵授权日之前的股价波动,以取得一个较为有利的行权价格。

在金发科技调查案中,证券报提出了这样的质疑“创始股东为何自己对自己进行股权激励”。在28年3月,证监会就己经出台《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备忘录》),其中规定持股超过5%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可见,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大股东及其家族成员进行自我激励的公司己经引起了媒体与监管机构的注意。但《备忘录》的法规对由全部由职业经理人担任高管的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因为职业经理人通常只持有公司少量的股票或根本不在公司持股。因此,在《备忘录》之后,不同控制权特征的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可能出现不同的信息披露行为。

在理论研究中,很多学者也证明管理层通过不同的信息披露行为为自己谋禾!]。过去的研究发现,在公司盈利信息报告中,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等方式来调节反映在报告中盈余信息,扭曲经营成果,以提高自身的薪酬或保留自己在企业的职位。另外,也有学者证明,管理层在公司某种事件前后,通过策略性信息披露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如公司回购股票,SEO等事件。近年来,随着股权激励计划被上市公司逐步采用,在股权激励计划事件前后的进行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也成为管理层为自身谋取最大化利益的途径之一。

管理层在股权激励授权阶段对信息披露进行管理,以达到影响股价的目的,而获得一个有利的行权价格。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应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但目前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研宄大多都集中于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上,而忽视了股权激励计划本身对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

本文期望通过研宄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后的市场反应和信息披露公告的分布情况,对管理层在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探讨,为监管机构规范市场行为提供参考。

研究意义

从实践方面讲,本文首先对个案进行剖析,初步揭示了在股权激励授权阶段,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特征。然后对颁布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在授权阶段的市场反应进行深入探究,充分揭示管理层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对股价造成的影响,间接衡量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最后,通过对在草案公告日前后的信息披露公告分布进行分析,揭示该行为的普遍规律。通过本文的研宄,可以让企业利益相关者建立对管理层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行为的深刻理解。

从理论方面讲,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可以丰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研究内容。在过去的研究中,很多学者对如增发、股票回购等情形下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研究。但对股权激励下的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的研究还很少,因此本文的研宄可以对该方面进行补充。同时,目前对股权激励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宄,对股权激励计划下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研究的还比较少。因此,本文对股权激励授权阶段的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进行探讨,可以丰富股权激励计划的研宄内容。

研究内容与框图

研究内容本文主要通过案例分析和利用市场反应及信息公告分布的实证分析来研究股权激励授权阶段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

第一章为导论。

本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宄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现阶段,管理层利用策略性信息披露方式进行自利,特别是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时候,但是不论是监管机构还是学术界,对这种策略性的信息披露行为都还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利用股权激励计划事件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可以丰富学术界对于股权激励和信息披露的研究,也可以为监管机构立法立规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本文釆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

第二章为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与其信息披露行为相关理论。

主要介绍了与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策略性信息披露相关的理论,并对信息披露衡量方法进行总结。

通过对股权激励实施的基础理论、股权激励的类型、实施动机和效果的讨论,为本文讨论股权激励授权阶段的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做出铺垫。然后通过阐述信息披露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和内容,对信息披露进行基本了解。然后归纳信息披露行为衡量方法中基于指数体系和市场反应的衡量方法,为所采取的研究方法提供理论依据。最后,本章总结管理层策略性信息披露的概念、基础理论、动机和经济后果,为本文整体的研宄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为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管理层信息披露机理及案例分析。

主要介绍了我国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制度,和影响信息披露行为的因素,并选取典型公司进行案例分析,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基础。我国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规很多,这些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限定或影响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同时,前后的研宄也表明控制权特征和两职是否合一等因素会影响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因此,在我国特殊的制度基础上,研宄不同特征企业信息披露行为的差异是具有实际意义。最后,本章选取了典型公司一一金发科技,进行案例分析,揭露其策略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四章为基与管理层信息披露市场反应的实证研究。

本章主要对草案公告日前后的市场反应进行分析。通过讨论信息披露行为的市场反应,间接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衡量。在对总体样本的市场反应进行研宄的基础,本文并讨论了在不同控制特征,不同管理层获授权比例,及两职是否合一情形下,草案公告日前后的市场反应的差异,以衡量不同特征企业的信息行为是否存在差异。

第五章为基于管理层信息披露公告分布的实证研究。

本章主要对在草案公告日前后信息披露公告的分布进行研究。通过讨论信息披露公告的分布,直接研究管理层的信息披露行为的特点。并通过建立模型,检验在不同的控制权特征,在管理层获授权比例,和两职是否合一下,在草案公告日前后信息披露公告分布是否存在差异。

第六章为研究结论及建议。主要对本文得到的研宄结论进行总结,并根据研宄所得的结论提出建议,并分析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宄及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案例研宄,本文对典型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行为进行剖析,为后续研究提供思路和奠定基础。接着,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研宄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阶段的市场反应和信息披露公告分布情况。并通过建立模型,利用SPSS专业分析软件分析在不同控制权特征、不同管理层获授权比例及两职是否合一下企业在股权激励授权阶段的信息披露行为差异。

股权——一个特殊时期产生的特殊发财机遇我们手中的钱能够有一个大或较大的增长机遇?这是每个人,尤其是上班族们最关心的问题,手中的钱来之不易,精打细算,省吃俭用,可是需要开支的地方依然太多,日常开支要用钱,人情交往要用钱,孝敬父母要用钱,穿衣吃饭要用钱,孩子上下要用钱,最后还要省下钱来买房子,可每月的收入呼吁这么多,怎么分配?怎么安排?投资生意风险大而且获利不高,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一个投资理财新思路。请详细听我说明。股权,一个可以让你获得高额的利润,而且相对风险又小的获利机遇。尤其适合拿工资的上班族,寻求投资记忆的人们,这个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大家都清楚,原先的各大、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当企业要扩大就需要资金的补充,一直以来都是向国家银行贷款来解决这个问题,多年来许多企业或破产或倒闭,结果是银行贷款追不回来,成了死帐,呆帐。这种情况给国家造成的是几百亿的损失无法追回,迫于这种原因,国家做出了停止向民营企业贷款的决定。但是有许多优秀的民营企业他们在良好的发展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补充。国家做出了打开国门,让优秀的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上市融资的决策。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的发布和实施。许多的优秀及发展势头良好的中小型企业纷纷走进了美国各个证券市场。用上市来为自己融资。同时又扩大企业的国际知名度。但是美国的法律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即“凡是要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其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人数不低于800到1000人,否则不予上市。”该规定是为了防止股权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被人为操控。而将股权细化的决定。这就使得那些要上市的企业必须将自己原有的股份(股权)出让20%左右,通过我们的国家的产权交易中心的以挂牌的方式进行转让,产权交易中心将这个信息分布在各省、市的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发布。并通过投资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和交易的平台,为投资股权的个人和机构服务。而投资股权就会使投资者得到三大块的 好处:一、 成为企业的股东,同时享有企业的分红。二、享受企业上市前的资产增值。三、企业上市后的高额回报,也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例如:我们公司2004年成功推荐的已在美国上市企业--杨凌博迪森。2003年10月国内股权转让每股元人民币,到上市封盘前已上升到元人民币,仅4个月就增值到元/股。2004年3月2号在美国上市后当天的开盘价元美元,折合人民币30元左右,而后一直保持在6-8美元之间波动。期间的利润使投资每股可获得约在50元人民币左右。我公司成功推荐的第二支上市企业—分众传媒。2003年国内转让价格元人民币,封盘价在人民币。2005年7月12日成功在美国上市,当天收盘价美元。对于投资者来讲,这两块的利润可谓惊人!这就是股权的魅力。这种机遇只能提供给有远识,有投资胆略的人们。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国内股市低迷,造成大量股民手中的股票被深深的套牢,使人民谈股变色。许多人将股票与股权混为一谈,固执地认为现在股票被套牢了,哪还敢去投什么股权?等等,再加上这个机会崭露头角,国人知之甚少,也使得有众心理的人们不敢问津,反而提出:这么好的事怎么会无人知道?会不会是啊?我还是再等等看,等大家买了我也投一点'''''甚至有人一听说这大声呼叫:“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哪有这么好的事?要真有这等好事,你为什么不去卖房,借钱来投资啊?”等等。所以说,机遇从来都是垂青有识之士,成功仅为先迈出一步的人准备。而股权,这个高额利润的特殊产物,他能提供给我们的时间只有两年,君不见,91年国家首次发行原始股,国内无人敢买,全部都是采用扣工资,党员干部带头买的方式来执行。结果是买的人全部发财,由此引发的一场全国人民炒股热潮,当时在深圳,为了认购原始股要排几天几夜的队,而排到了还要抽签才能买到。抢先一步的人们发了财,这样的例子,可以从房地产、贸易、半工厂等许多方面得到认证。十几年前做什么都好挣钱,而现在做什么都难挣钱了。甚至是有做有赔。股市的第一桶金成为了过去。股权的出现,给我们提供了第二桶金的机会。1999年2月17日,以生产数码无线电话称雄市场的广东企业桥兴环球产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因而成为我国第一家境外的上市的民营企业。由于受中美签署入世协议利好因素刺激,侨兴环球股票17日升幅达268%,上涨美元,开盘价美元,收市美元,成交创下天量。1999年12月31日,股价飙升到28美元。几天内扶摇直上,价格荣登纳斯达克市场一周涨幅十大股票第六位,市值一周内增加了亿美元。国外记者形容:形容中国民营企业股票像坐上火箭一样往上涨。2 股权转让当年可口可乐公司刚起步时,也发行了上市前的股权转让,可是认购的人并不多。可美国的巴非特—世界第二富豪,却独具慧眼将手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权,而且上市后不抛售。现在他每年仅从可口可乐公司的股权分红就是几千万美元。比尔盖茨当年起家时仅有6万美元,是与别人合作创办了微软公司,如今他的资产是400亿美元,如果他当年哪怕让出1000股股权,他今天就将减少7000万美元,中国西部的股权神话家——吴墀衍(深圳大学的老师)。10年前他用手中仅有的6万元人民币投资股权,到今天拥有亿的身价。2004年吴老师又是投资15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康旺抗菌的股权,并同时认购了其他优秀企业的股权,吴老师最早是投资百龙数码科技起家的。吴老师当时以元买入原始股200万份,一级市场价格为元,以开盘价元抛出,以元购入陕西解放原始股20万份,以开盘价13元抛售。元买入长安信息35万股,以开盘价元抛售。仅10年的时间从6万元一跃成为拥有亿的富豪。股权的另一个魅力就是无须像买股票一样天天要看股市行情,提心吊胆,因为我们投资是上市前用低价位购进的,买进后无须操心,坐等上市即可。上市后,以最保守的估算就是跌到1美元,投资者依然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可图。如果我们投资的企业有极好的前景和产品在世界市场占有率做保障,就是不上市,坐享股东分红,与企业的共发展也有利可图。也有人担心:我投资了股权。但是他又在美国上市,我该怎么交易呢?很简单,你的股权要交易买卖,仅须委托产权交易中心,或上市公司证券部,将你的姓名、身份证号、股权人证编号、开户帐号报出,自己确定一个抛售价位,产权交易中心会将你的指令输入电脑,等股市行情升到你指定的价格后,即会自动抛售,并将钱存入你的帐户,一切程序均由电脑操作,既安全可靠又省时省力,何乐而不为呢?美国股市有200多年的历史,雄居世界金融帝国之首。每日的股市交易量30多亿。700多亿美元股票日成交量占世界总量的55%以上,仅纽约主板和纳斯达克小资本市的市值就汇聚了12兆美元的资金。良好的管理及最先进的电脑系统成为世界各地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每天世界的股民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都成千上百万之多,我们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投资股权与投资股票的根本区别:(一)投资股权包括几项权利:1、固定资产权2、自有知识产权3、企业专利权4、企业分红权5、销售收益权等(二)投资股票的根本区别:1、风险小,股权的风险可控制,股票的风险无法控制。2、股权获利空间大,股票的风险急大。3、投资股权可以和优秀企业共发展,投资优秀的企业股权是投资未来。与企业的获利双赢。4、股权包含5种形式。而且股票仅仅是其中的一种,股权是金融产品,是生意先起步性投资。什么生意能有如此的魅力呢?现在做任何生意能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吗?比尔盖茨先走一步,才成为今天的首富,如果他等毕业后才开始,就不是微软的天下了,可口可乐因为先走第一步,才成为牢居世界饮料行业的老大,无论后来者如何前扑后续也无法占领制高点。麦当劳因为先走了第一步,才成为当今世界快餐行业的龙头,即使肯德基穷追猛打也只能排行老二。“旺旺”食品因为先走了第一步,才成为现在休闲食品的旺哥,各类休闲食品尽用美女、明星大做广告,也只能望“旺”兴叹。这样的案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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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要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规范教育和建设,要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网络。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党必须十分注重防范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队伍的纯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执政党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就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进行了调研,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理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感到领导干部腐败主要是权力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弱化,政治学习虚化,理想信念淡化,个人的私欲恶性膨胀等原因所致。其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势在必行。然而,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应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仅党的领导和机关要严格遵循,政权机关同样要严格遵循。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是要严格落实十六字方针。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而且一经作出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都无权随意更改。二是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和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的可能。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正职对党委和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切实加强班子的内部监督。三是要严格检查、赏罚分明。要加强对贯彻集体决议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坚持做到奖惩分明。特别是对于那些在执行集体决议过程中,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各行其是,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拒不执行决议者,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定要追究其责任,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从严监督,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事前监督,一是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政策、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管理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指标体系的类型及构建原则:1.指标体系的类型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评价传媒在实现一定目标(中长期或短期)过程中拥有的竞争优势所采用的标准和尺度。指标体系是一系列指标的构成体,这些指标之间存在有机的联系并相互作用,指标体系通过揭示这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来反映传媒竞争力系统的结构状况,考察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和应变能力,辨明系统功能和效益的演变动向和发展趋势,最终达到对传媒竞争力系统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依据竞争力评价的目的以及指标选取的范围,可以将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综合指标体系和单项指标体系。单项指标体系只针对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进行评价,所选择的指标也只限于与这一方面相关的因素。其功能是评价传媒的局部竞争力。综合指标体系针对研究对象的全部领域进行评价,所选择的指标涉及传媒的各个方面。其功能是评价传媒的整体竞争力。依据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又可将其分为描述性指标体系和分析性指标体系。描述性指标体系主要反映系统的实际状况或条件,如资源、环境条件等。它按照一定的体系汇集社会经济各项统计中能描述传媒竞争力状态的各项指标。描述性指标体系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功能:①汇集描述传媒竞争力状况和趋势的基本数据,力图全面、翔实地反映传媒竞争力发展的基本状态;②它是搜集传媒竞争力数据的框架;③它是协调、统一各项统计的基础。分析性指标体系主要是分析计量评价对象各因子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各因子的发展趋势,如有关资源效率、经济效率等方面的指标。分析性指标体系的指标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创新性,可以达到综合评价的目的,洞察和把握传媒竞争力存在及发展的状态和趋势。但是,分析性指标体系在设置和应用中会碰到指标权重难以确定的问题。另外,传媒竞争力评价指标的标准(标准值或基准值)也并不是一个绝对概念,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外在条件的变化,标准也应该做相应的变更。依据竞争力评价的对象范围,可以将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类性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是对所有传媒进行综合评价的系统,针对的是传媒竞争力的同一性问题;分类性指标体系是对不同类型的媒体进行评估的系统,它可以解决媒体的差异性问题。两者可以互相参照,但一般说来,总体评价方法可以为分类评价方法提供理论依据;而分类评价则可以通过对各种不同类型媒体的具体评价,积累大量的实际数据,为总体性评价提供实践基础。本文的首要目标是构拟一个总体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以实际应用为主要目的可以再构建分类性的综合或单项指标体系。为了既能反映一个媒体竞争力的现实存在状态,又能体现这种竞争力的发展趋势,我们将试图使指标体系的描述性与分析性统一起来。但无论是哪一类的指标体系,都应具有实用性、定量化和综合性等几个一般性的特征。2.构建指标体系的原则根据传媒竞争力的性质、层次和存在形态,传媒竞争力的评价不可能基于单个指标数据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就能完成,而必须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与此相应,确立评价指标也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中国传媒业正面临着日益加剧的竞争态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能力,是传媒应对和驾驭市场竞争的必由之路。那么,传媒竞争力应该由哪些指标来表征?通过实施一定战略来提升传媒竞争力的效果如何才能得到科学的评估呢?要对传媒竞争力进行实际监测,对传媒竞争力提升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检验,就必须有一种行之有效的监测度量方法,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初步构建了我国传媒竞争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同时说明了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和评价方法。一、指标体系的类型及构建原则1.指标体系的类型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评价传媒在实现一定目标(中长期或短期)过程中拥有的竞争优势所采用的标准和尺度。指标体系是一系列指标的构成体,这些指标之间存在有机的联系并相互作用,指标体系通过揭示这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规律来反映传媒竞争力系统的结构状况,考察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和应变能力,辨明系统功能和效益的演变动向和发展趋势,最终达到对传媒竞争力系统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依据竞争力评价的目的以及指标选取的范围,可以将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综合指标体系和单项指标体系。单项指标体系只针对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进行评价,所选择的指标也只限于与这一方面相关的因素。其功能是评价传媒的局部竞争力。综合指标体系针对研究对象的全部领域进行评价,所选择的指标涉及传媒的各个方面。其功能是评价传媒的整体竞争力。依据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又可将其分为描述性指标体系和分析性指标体系。描述性指标体系主要反映系统的实际状况或条件,如资源、环境条件等。它按照一定的体系汇集社会经济各项统计中能描述传媒竞争力状态的各项指标。描述性指标体系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功能:①汇集描述传媒竞争力状况和趋势的基本数据,力图全面、翔实地反映传媒竞争力发展的基本状态;②它是搜集传媒竞争力数据的框架;③它是协调、统一各项统计的基础。分析性指标体系主要是分析计量评价对象各因子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各因子的发展趋势,如有关资源效率、经济效率等方面的指标。分析性指标体系的指标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创新性,可以达到综合评价的目的,洞察和把握传媒竞争力存在及发展的状态和趋势。但是,分析性指标体系在设置和应用中会碰到指标权重难以确定的问题。另外,传媒竞争力评价指标的标准(标准值或基准值)也并不是一个绝对概念,随着时间的变化和外在条件的变化,标准也应该做相应的变更。依据竞争力评价的对象范围,可以将传媒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类性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是对所有传媒进行综合评价的系统,针对的是传媒竞争力的同一性问题;分类性指标体系是对不同类型的媒体进行评估的系统,它可以解决媒体的差异性问题。两者可以互相参照,但一般说来,总体评价方法可以为分类评价方法提供理论依据;而分类评价则可以通过对各种不同类型媒体的具体评价,积累大量的实际数据,为总体性评价提供实践基础。本文的首要目标是构拟一个总体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以实际应用为主要目的可以再构建分类性的综合或单项指标体系。为了既能反映一个媒体竞争力的现实存在状态,又能体现这种竞争力的发展趋势,我们将试图使指标体系的描述性与分析性统一起来。但无论是哪一类的指标体系,都应具有实用性、定量化和综合性等几个一般性的特征。2.构建指标体系的原则根据传媒竞争力的性质、层次和存在形态,传媒竞争力的评价不可能基于单个指标数据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就能完成,而必须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与此相应,确立评价指标也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现实评价与预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现实评价就是对传媒竞争力的已实现指标的评价,预期评价就是对传媒竞争力的发展空间的评价。现实评价对应于传媒的实际竞争力和短期竞争力,预期评价对应于潜在竞争力和长期竞争力。二是经济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一家媒体有没有竞争力既要看它的经济效益如何,又要看它的社会效益如何。传媒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是一种辩证统一关系。三是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传媒竞争力的决定因素有些是可以进行量化分析的,有些则无法进行量化分析,只能用定性的方法来评价。一般来说,资源因素的大多数内容,环境因素和能力因素的部分内容,是可以用量化指标来表征的;而知识因素的绝大部分内容,以及其他因素中无法进行量化分析的内容,都只能用定性指标来表征。四是总体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总体性评价与传媒竞争力评价的理论范式和基础框架相结合,可以为分类性评价打下良好的基础。但由于它所体现的是传媒竞争力的一般特性,所以很难不经改造而直接应用于对各类不同媒介的评估。分类性评价可以针对各种不同的媒体进行深入研究,充分揭示不同类型媒体之间的差异性。但仅仅靠分类性评价,又很难全面反映存在于所有媒体之中的本质规律。只有将这两类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解决好传媒竞争力评价中的同一性与差异性问题。二、总体性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就是将所有媒体看成是一个具有共同属性的整体而构建的评价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尚未考虑各种媒体之间的差异性。通过这一系统的构建,可以为各种分类评价系统的构造提供理论框架。1.指标体系构架用指标体系去评价传媒竞争力,其基本目的在于寻求一组具有典型意义并且能全面反映传媒竞争力各方面要求的特征指标,这些指标及其组合能够恰当地表达人们对传媒竞争力状况和发展趋势的定量判断。传媒竞争力主要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如果要使它建立起与定量指标的联系,就必须先找到一个中介环节。一方面,这个环节要能反映传媒竞争力对它的要求;另一方面,尽管这个环节仍较为抽象,但它与定量指标间的相关关系较传媒竞争力更为直接和简单。我们将这个环节称为传媒竞争力的表征系统,它构成传媒竞争力评价的第一层次,即中介层(或称表征系统层)。在中介层的范畴内,可以划分出若干个主题,我们将其作为第二个层次,即主题层。然后,再选择与每个主题层相匹配的具体指标,由这些指标构成第三个层次,即指标层。这三个层次最终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的整体结构框架。我们主要采用社会经济统计学方法,根据决定传媒竞争力的系统性影响因素、确立评价指标的基本原则以及实际数据的可获得性,确定传媒竞争力评价的总体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其结构系统如图1所示。(注:本图在第三层次(指标层)中只列出“市场占有率”中的三项指标作为示例,其余主题子项可依此类推。)2.评价内容说明首先,在主题层中,有些内容子项之间可能有较强的替代性,因而在实际评价中不一定需要同时运用结构图中的所有子项。例如,在“产品(服务)质量”与“品牌”之间替代性较强,可以只选择其中一项作为评价内容。其次,每个主题子项皆由若干个评价指标构成。在这个结构图中,我们只列出了“市场占有率”中的三项指标作为示例,其余主题子项皆可依此类推。再次,指标层中的每个指标又可以根据需要再分解出更为细化的指标。3.评价方法说明综合评价是实践中经常要遇到的一种做法,通过综合评价,可以提高人的总体认识能力,与此同时,也可以扩大我们对问题的分析研究范围。作为一种科学方法,综合评价有着自身的一套工作程序,其主要环节有: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指标的取值及其变换;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赋权;构造综合评价模型等。下面,我们主要就指标定值与变换,指标权数的确定,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等问题,逐一进行解释和说明。(1)指标定值与变换在传媒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中,涉及到的具体评价指标为数众多,在这些指标当中,从其信息功能来看,有的是描述传媒活动经济绩效方面的,有的是反映传媒活动业务能力方面的,还有些则是刻画传媒活动的社会属性方面的内容。从指标数值的表形式来看,有的是绝对数,如总收入,净利润等,有的是相对数,如:市场占有率等。为了保持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在具体设立评价指标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一些定性描述方面的因素,也就是说,在传媒活动综合评价中,既包括定距和定比测量尺度的指标,如:市场占有率、收入、成本、经营规模、资本实力等,也包括部分定类和定序测量尺度的指标,如:企业文化、经营环境、品牌、服务水平等。另外,各个指标的取值大小和方向,可能分别代表和说明着不同的问题。所有这些情况一致表明,在进行综合评价之前,对各个评价指标的取值及其变换做出适当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评价指标的取值确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①逆指标正向化处理。所谓逆指标是指,该指标的取值越小,表明现象发展或存在的状态越好,如:单位产品成本,产品(服务)投诉率等。对于逆向指标,为了使它们能同正向反映指标综合结合起来,道理上需要实施正向化变换。逆向指标变换的方法有:第一,倒数变换法,采用的公式为:其中,XJ为逆向指标,Xij表示进行倒数变换之后的结果。第二,基准变换法。如果逆向指标存在最小定额值XL或最大定额值XU,此时,可以采用下列公式进行变换:或②定类和定序测量指标的数量化处理。只能采用定类和定序尺度测量的指标,其结果首先直接表现为文字、符号等。那么,要想把有关这些指标也纳入到评价体系中去,就必须首先要对其实施数量化处理。对此,我们可以采用量表技术来给相应的评价指标赋值,也可以借助专家打分系统。③定距和定比尺度指标取值的变换。由定距和定比尺度得到的指标值,一般都直接表现为数值。对这些指标进行变换的目的,主要是消除计量单位在综合评价当中的干扰。其中,最常用的变换方法是功效系数法,公式为:进行指标定值和变换,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每一个方法都有自身的特定功能和用途,也有专门的适应对象,因此,在选择什么样的处理方法之前,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对比。(2)指标权数的确定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评价指标在综合评价结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有鉴于此,为了使评价的结论更具有客观性和可信性,原则上就要求,应该对每一个评价指标赋以不同的权重。尽管指标权重的确定在综合评价中的意义非常明显,但是怎样给评价指标赋权,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下面,我们仅对实用价值较大的指标权数确定方法——专家咨询法和层次分析法,进行相应的应用讨论和说明。①专家咨询法这种指标赋权的方法,又叫做“德尔菲法”、“老手法”。其具体做法是:召集或挑选同行业的一批专家,先让他们分别根据个人的经验和主观感受给每个指标确定一个权数,经过处理后,将第一轮的赋权结果反馈给各位专家,并进行第二轮评估,如此反复几次,直至专家们的评定意见比较吻合时为止。专家咨询法赋权,由于是同行专家共同评定的,因而得到的指标权重一般比较客观。另外,这种赋权方法相对而言比较简单,而且也容易理解。正因为如此,在社会问题的综合评价中,专家咨询法使用得比较广泛。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如果评价指标的为数比较多,有可能会造成不好把握分寸。②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是美国匹茨堡大学数学运筹学家T·L·萨绨教授在上个世纪70年代提出的,其基本思想是: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将这些组成要素按支配关系进行分组,从而形成一个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层次中各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最后综合人的判断确定出各个要素的相对重要性的总的排列顺序。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数,一般要经过这么几个步骤:第一步,构造判断矩阵。所谓判断矩阵是指,位于同一层次的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的判断值。第二步,计算单一准则下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在这一步,主要是根据判断矩阵,计算对于目标而言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次序的权值。第三步,进行一致性检查。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人的主观认识的偏好的差异,判断矩阵很难会有严格的一致性,但应该要求要有一个大致的一致性。为此,就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关于一致性检查,主要涉及三个指标,即:一致性指标(C·I·),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一致性比例(C·R·),三者之间的关系为:(3)综合评价模型的构造对评价指标体系中各个评价指标信息进行综合提炼,从而上升到总括性的认识,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需要借助于合适的模型。能够汇集一系列评价指标信息的数学模型,不妨称之为综合评价模型。多指标综合评价模型的种类有很多,对于传媒竞争力综合评价问题来说,模型构造的基本原则是,一要简单适用,不能搞得太繁琐,二要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假定Xij表示第i层第j个指标的评定值,Wij表示第i层第j个指标的权重,W′i表示第i层的权重,则二阶评价体系的综合评价公式为:如果权重进行了单位化处理,则上式又可简单表示成:对于多阶综合评价问题,可以做类似的处理。此外,以上关于评价方法的说明,同样适用于各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后面不再赘述。三、分类性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上述总体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架,我们可以按不同类型的媒体来构造各种分类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如“报纸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电视媒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广播媒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等等。分类性评价必须按照各类媒体的特殊性和生产经营规律来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限于目前研究进展的程度,这里我们以报纸媒体为例,构拟了一个报纸竞争力的综合性评价指标系统。请见图2。由于只有将同一性程度较高的媒体放在一起评价才有可比性,因而这一系统在用于评价报纸时,还要对媒体进行更具体的分类。通常的分类方法是按报纸的内容属性和读者范围,将所有报纸分为党报、都市报和其他各种专业报三大类。此外,我们还可以根据评价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抽出主题层中的任一子项及其所属指标,作为单项评价系统。如“市场占有率评价系统”、“品牌评价系统”、“成本评价系统”或“报纸成长性评价系统”等等。当报纸的评价体系研究达到一定阶段后,我们便可以将这些经验和方法应用到对杂志、广播、电视等不同类型媒体的评价之中,建立起各种更为细致和实用的分类评价指标系统。(作者系南京大学传媒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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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试论著作权的继承杨唐勇( 广东培正学院 法学系,广东 广州 510830)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08(2007)0420著作权作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近代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历史不很悠久。当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著作权继承也逐渐在各国法律中确立下来了,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许多特殊之处,因而,对有关著作权继承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很有意义。本文试图对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特殊性、法律的适用以及实践中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一、著作权继承的理论基础著作权的继承是指根据著作权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其它继承方式,在著作权人死亡时,将其所有的著作权移转给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法律制度。从各国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来看,著作权通常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人身的存在不可分离,不具有可转让性,不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对于后者,由于这种财产权利与人身可以分离,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各国通常在其著作权法和继承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因此,在本文论述的著作权继承的法律关系中,仅仅指著作财产权继承这部分内容,而不含著作人身权这部分内容。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承认著作权的继承制度,并在著作权法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著作权成为继承的客体,其理论基础何在呢?首先,著作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从著作权客体来看,它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具体形式体现出来的创造性的智力创作成果,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作者智力创造性劳动的结晶。由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付出的劳动通常都不是一般的简单劳动,而是能创造出较高价值的复杂劳动,这些劳动创造的价值均凝聚在作品之中。因此,作品是一种凝聚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必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可以在市场上交换、转让,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商品。其次,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可以与其主体相分离,从而可以转让。对此,我们可以考察一下世界各国有关著作财产权转移的立法理论。各国对著作财产权的转移存在着不同的立法理论。大多数国家采纳著作权“二元论”的观点,主张将著作权分成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彼此相互独立,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从而可以被继承。也有一部分国家采纳著作权“一元论”的观点。例如在德国,该国著作权法学者认为著作权是由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两部分构成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必然涉及著作人身权的转让,由于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因而著作权也就无法转让。该理论有碍于版权贸易的发展,于是,学者们又设计了一种“创设转移”或“创设继受”的理论,从而使得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最终也可以被继承。可见,无论是采用“二元论”理论的国家还是采用“一元论”理论的国家,其著作权立法或继承立法都普遍承认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继承的客体。[2]著作权的财产属性以及它具有的可转让性特点,决定了它可以成为继承的客体。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客体也就是遗产,判断某一客体能否成为继承客体,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遗产通常必须具备的如下特征:第一,遗产是公民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财产性。第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第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并且是依法能移转给他人所有的财产,具有个人专属性和可流转性。第四,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合法性。从我们前述分析中知道,著作权的客体符合了遗产必须具备的特征要求,因而,在遗产的具体范围上,各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通常都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规定为属于遗产的范围,能够成为继承的客体。我国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继承立法和著作权立法的经验,在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立法过程中,均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于公民死亡时由其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司法审判实践中,也审结了许多涉及著作权继承纠纷的案件。例如,冯雏音等八人诉江苏三毛集团侵犯著作权纠纷案;[3]裴立、刘蔷诉山东景阳岗酒厂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4]……通过对案件的审理,法院均肯定了作者的继承人依法享有被继承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对著作人身权,继承人只能给予保护,而没有继承权。二、著作权继承的特殊性分析(一)著作权主体的特殊性著作权的主体是广泛的,既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和其它组织,甚至可能是国家(例如我国)。但是,能作为遗产成为继承客体的著作权,其主体只能为自然人,这是由继承法律关系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继承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发生于自然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承受关系。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作为著作权人,发生变更、解散、撤消或终止法律关系时,其著作财产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但这不是继承。因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能成为被继承人,因而不产生继承法律关系。只有自然人死亡时,其著作权才能成为该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此可见,著作权的可继承性仅限于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作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5](二)继承期限的特殊性作为继承客体的著作财产权,各国著作权法普遍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了有效保护期,该著作财产权就终止,这种智力成果也就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保护期通常包括著作权人的生存期间和死后一定期间。目前,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和国际著作权立法中,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25年,如波兰;也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75年的,如德国;还有规定为著作权人终身加死后80年的,如西班牙;甚至还有长达99年的,如科特迪瓦;但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为50年。这决定了继承人所继承的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也有期限限制,只能限定在著作权人死亡后有效的保护期内。(三)继承数额的不完全确定性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物质财富,必须经过物化过程才能产生一定的物质财富,通常要通过对作品的使用才可实现其价值。著作权人使用作品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发表作品,从而可获得稿酬;也可以是许可他人以复制、发行、翻译、改编、网上传播等方式使用自己的作品,从而获得报酬;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还将会不断出现,这都可能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利益。因此,著作财产权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无法完全确定的。在著作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了其著作财产权,他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使用该作品,从而获得报酬。甚至将来出现新的作品使用方式,该继承人也可使用,只要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就可以取得收益。由于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深及作者死后的几十年,这就使得被继承人生前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利益在数额上是不能完全确定的,因此,继承人所继承的著作权在继承数额上具有不完全确定性。三、著作权继承的法律适用与继承方式各国著作权法或继承法都有关于著作权继承的规定。由于著作权继承与有形财产权继承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著作权继承当然也可以适用各国继承法中关于继承的原则规定。[6]不过,由于著作权的特殊性,许多国家并没有简单地援引其他单行法或民法一般原则来处理著作权继承问题,而是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权继承作出专门的、具体的规定。有些国家甚至在著作权法中特别指出民法中关于继承的某些一般性原则,不能适用于著作权继承。在这一类著作权法中较典型的,恰恰是在民法典中对继承的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国和德国。[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他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因此,在我国,著作权的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等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为复数时,通常要进行遗产分割,最终使每一个继承人得到自己的遗产份额,由其单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由于著作财产权与物的所有权不同,因而其分割的方法也有区别。一部著作、一幅画的著作权是不可能像粮食、布匹等物品那样按继承人数分成相等的若干份。因为著作权是无形的,对著作权载体的分割不等于对著作权的分割。如果将一幅画的载体分割成若干块,不仅不能分得这幅画的著作财产权,而且会毁了这副画的载体,也会毁了这副画的著作财产权。因为它再也不能以这幅画的价值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了。[7]因此,在著作权分割过程中,对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只获得了权利而没有取得实际财产利益的那部分,通常要等到实际财产利益实现时,其继承人才可以通过分割而实际获得。对处于这种状态的著作财产权,共同继承人应该保持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但是,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将它折作价款归其中一人所有,而由他向其他共同继承人支付相当于他人继承时应分得的同等份额的价值以补偿其损失,从而分割遗产。继承人还可以通过向第三人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并获得价款的方式,从而进行实际分割。当然,这只是在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著作财产权的办法,若发生继承人中有人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等特殊情况时,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区别对待。此外,由于著作财产权价值的不完全确定性,各继承人可结合著作财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以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参考文献:[1]王利民主编,《知识产权法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05页。[2]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2页。[3]唐德华主编,《知识产权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研究出版社2002年版,第150~154页。作者简介:杨唐勇,男,江西泰和县人,广东培正学院法学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注3),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注4)。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外来语,是对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一种翻译。从国际上看,对规范知识产权领域立法、执法和一般民事行为影响重大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本身并未给知识产权下概括性的定义,它们只是规定列举了知识产权应当包括的范围和权利种类。对于条约和法律来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规定了权利的具体范围和如何调整此种权利关系、保护此种权利的实现,也就完成了任务。而此种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排除了应当在理论上在深入对其认识的基础上给予其合适的理论概括,包括赋予其准确的概念.由于国际上有专门制定和操作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谈判和各种理论观点对我国影响颇深。我们在分析当今各类被通称为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应当首先着力把握被知识产权所保护众多对象的本质,既注意保护对象的整体本质,又要注意每一类保护对象与它对象的本质差别;然后(或同时)掌握其整体和每类所保护的确切范围,并将其本质和范围两者结合起来,以从整体上把握和理解知识产权及其概念。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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