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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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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婚姻家庭文章

百年修来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夫妻之间的事情很多,但都不要因为这些而影响到感情,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感情的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感悟夫妻关系 什么是夫妻?相爱一辈子,争吵一辈子,忍耐一辈子,这就是夫妻。 什么是家?家是夫妻共同经营的, 编织 着梦和苦辣酸甜的窝。 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社会学家说家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婚姻学家说家是风雨相依的两人世界;文学家说是宝盖下面养着一群猪。究竟什么是家呢,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值得思考的问题。那么先让我们来听一个 故事 吧。有一个富翁醉倒在他的别墅外面,他的保安扶起他说: “先生,让我扶你回家吧! ”富翁反问保安: “家?!我的家在哪里?你能扶我回得了家吗?”。保安大惑不解,指着不远处的别墅说: “那不是你的家么?”富翁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窝,又指了指不远处的那栋豪华别墅,一本正经的,断断续续地回答说:“那,那不是我的家,那只是我的房屋。” 家不是房屋,不是彩电,不是冰箱,不是物质堆砌起来的空间。物质的丰富固然可以给我们一点感官的快感,但那是转眼即逝的。试想,在那个空间中,如果充满暴力和冷战,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家”将不成为其家。而成为一个争斗的战场。汽车,不过是这个现代化的战场中的悲剧的摆设品罢了。难怪有一些大款自我解嘲道: “我穷得只剩下钱了!” 家需要有爱的亲人。需要那份特别的真情实感,两个相互牵挂的人就是家,家在这里上升为一种信仰,一种宗教,一种支持精神力量。 家是爱的聚合体,试看天下之家,皆为爱而聚,无爱而散。 感悟夫妻关系的情感美文 家是一个感情的港湾,家是成长的摇篮,家是一个灵魂的栖息地,家是最能让自己放纵的地方,家是一个精神的乐园。家就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拥有它时,它平凡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失去它时,掏心掏肝也找不回。 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没有家庭的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宁有序,家和万事兴。 怎样才能处理好夫妻之间的关系,这是摆在家中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舟,千年修得共枕。”夫妻就是两个半球,“半个球无法滚动,要有另一个半球。”那么夫妻之间如何相处才能使家庭和谐呢?夫妻之间相处要理解、信任、尊重、宽容。它就象握一把沙子,松松地握着,它一点也不会漏,你握得越紧,它漏的就越多。 家是一种 文化 ;家是一段时光;家是一种情怀。夫妻好比两条腿,要站稳,要走路,谁也离不开谁,为何一条腿对另一条腿总是抱怨不休。有夫妻说结婚数十年无矛盾无分歧,可以断言,他们至少有一个人对家庭毫不负责,对对方毫不关心。婚姻是舒服着的烦恼。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夫妻之道“难得糊涂。”倘若两个人谁都不愿糊涂,这个家庭永无宁日。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 最佳的婚姻配署不等于最佳的婚姻状态,没有对男人的仰视,没有对女人的欣赏,爱情将无从发生。婚姻将无从缠绵,爱在于“迷”,过分的清醒,盘算和比较,这不是爱情。美满的婚姻,爱情加良心就是一切,婚姻是纯洁的“自私”,爱情是神圣的“贪婪”,一旦对你不在自私了,说明你对她已不在重要了。 婚姻就象泡茶,第一道茶象恋爱,浓烈馥郁香;第二道茶象新婚,清新可人;第三道茶则象刚过密月或密年的婚姻,平淡如水,需要我们用平常心去品味,才能领略到其中的真趣。 钱中书说:“家庭是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来,笼子内的鸟想飞出去。” 当今离婚是“富贵病”,穷则想安,富则想变。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稳定,只剩下爱情的婚姻也不稳定,时间和距离能使爱情升温和降温。最差的女人也想找到个优秀的男人,最差的男人也想找到个优秀的女人,所以,婚姻是个永恒的遗憾。 结婚认真,离婚草率,再婚认真加草率,结婚是需要,离婚是被迫,再婚是需要加被迫,结婚好幸福,离婚好痛快,再婚好惬义,几经折腾后发现,天下的对手一般凶。 男人是哲学,女人是诗。没有诗的哲学是枯燥的,没有哲学的诗是肤浅的。哲学理性而诗感性,男人要想读懂诗,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学,女人想要理解哲学,就要先明白自己这首诗,深度的哲学只有配上适当韵味的诗才能共鸣,于是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都说老婆是人家好,其实脚大鞋小都知道,爱妻子也爱情人,掺了水的假酒,是水还是酒,爱丈夫也爱情人,只有愉快的起点,没有愉快的终点,好男人太多,不可与丈夫比,好女人太多,不可与妻子比,那是危险的。 见达官显贵不攀比,不比丈夫之无能,见美貌风骚无邪念,多想夫妻之恩爱,女人的软弱是假象,软弱但不可欺,想制服女人的男人,有几个不被女人制服,女人不是弱者,女性是男性力量的源泉,那个男人的彪悍不是来自爱女人和女人爱的鼓励,不如女人的男人,不比不如男人的女人少。 林语堂说:“女人是水,兑入酒中是酒,兑入醋中是醋”。女人的身价取决于他的男人。 别说女人离不开男人,男人更需要女人,没有女人的男人没法活,没有男人的女人照样过。男人是水,女人是堤,没有不想决堤泛滥的水,人是一座情欲的火山,外表虽平静,地火在燃烧,一旦火山爆发,那就是洪水猛兽。 男人通过性表达爱,女人通过性理解爱,性和睦是夫妻和睦的沃土,贫寒不等于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好丈夫珍爱妻子那温情脉脉的柔情,体恤那柔弱持家的艰辛,只顾驾驭不懂爱怜,不是好丈夫。 妻子贤惠是最宝贵的家庭财富,贤惠的女人首先是聪明,然后才是贤惠,傻女人以贤惠为吃亏,聪明的女人往丈夫脸上抹金,傻女人往丈夫脸上抹黑,妻子鄙视丈夫是家庭最深刻的悲剧。 感悟夫妻关系的情感美文 妻子关心的过程是一定要唠叨的,这是她幸福感的渲泄,千万不要打断她心底那幸福感的奏鸣。妻子撒娇是爱的赐予,把柔情献给丈夫,鄙视丈夫的女人是不会在丈夫面前撒娇的。哪个男人不怕老婆,“怕”是谦让,是爱的凭证。 最理想的夫妻关系是,亲密而带适当疏离,坦诚中保留部分稳秘,即可两情缱锩,又有个人天地。 夫妻之间如果能把对方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相处,那么,两个人的手就会握的很紧。 爱一个人最重要的也许不是山盟海誓和甜言蜜语,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更能体现他对你的用情,那才是爱的密码。 与所爱的人长期相处的秘诀是:放弃改变对象的念头。为了爱情的继续,婚姻的美满,妻子固要取悦丈夫,丈夫也要取悦妻子,至于如何取悦,乃是一种高级的艺术。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 信任是婚姻关系中两个人所共享的最重要特质也是建立愉快的、成长的关系所不可短缺的。婚姻生活者,半睁眼半闭眼地生活也,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男女,如果眼睛睁得太久,或用照妖镜照得太久,恐怕连上帝身上都能挑出毛病。夫妻生活中最可贵的莫过于真诚、信任和体贴。在幸福的婚姻中,每个人应尊重对方的趣味与 爱好 。以为两个人可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判断,同样的欲愿,是最荒.唐的念头。在和睦的家庭里,每对夫妻至少有一个是“傻子。夫妻好比同一把琴弦上的弦,他们在同一旋律中和谐地颤动,但彼此又都是独立的。 一对彼此相配的夫妇是经得起一切可能发生的灾难的袭击的,当他们一块儿过着穷困的日子的时候,他们比一对占有全世界的财产但离心离德的夫妻要幸福得多。 年轻时代的夫妻吵架是爱情的纠葛,而上了年纪之后的夫妻吵架则令人心灰意冷。 妻子不贞,丈夫有一半责任。丈夫不贞,太太也有一半责任。如果把对方逼得落荒而逃,责任就更大。合格的妻子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丈夫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在现实生活中,好男人不一定能娶到好女人,好女人也不一定能嫁得好男人,好女人和好男人在一起生活又不一定幸福。人有千种,世有百态,每个人的性格、品味、素养皆不同,夫妻相处的方式就不同,一百对夫妻有一百种相处的方式。婚姻就象一桌酒席,爱是主食,宽容、理解、信任、尊重就是一道道菜,欣赏、幽默、趣味就是酒和饮料,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几个品种的酒席,才算得上完美无缺的酒席,但愿大家在婚姻这桌酒席上,吃得安逸,吃得泰然,吃得永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夫妻感情的文章 这是一编对于夫妻感情的文章,我看了觉得很感人,很现实,所以就转过来跟大家分享,自己特地在网页中留了天空之城的音乐,盼望那些爱慕爱情与婚姻......总之是所有美好生活的人,永远幸福并快活· 不为麻烦而麻烦,不为快乐而快乐,曾经的麻烦与快乐已成永恒不忘的回忆。 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守望在满天的星空下。 故事如下: 今年30了,结婚4年多了。平心而论,我的婚姻生活很幸福,但是许多时候我仿佛并不满意。因为,我妻子是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现在给别人打工,也不可能有什么发展。文凭也不高,估量再过多少年,也就会成为全职的家庭主妇。我的收入尚可,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觉得很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当前呢?在中国这个社会,一般工薪阶层,*一个人的收入想让一家三口过的很好,是比拟有压力的。我素来没有在妻子眼前表示过担忧,也不晓得她心里想过没有,但埋在我心里的愁闷是始终存在的,特殊是工作不顺心的时候,我甚至想过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挑选她呢?每次,看到身边友人共事的妻子都是有正式工作人,我心里甚至想过,如果叫我第二次选择,我不会选择妻子。结过婚,好像才知道,本来婚姻是如此现实。但是,有时候我突然假设,如果我有几百万,上千万,我会后悔抉择妻子吗?成果是不懊悔。我会绝不迟疑的取舍我的妻子,因为我爱她,她也爱我。理智的我,忽然发明,原来我和妻子的爱情是真的!但是,即使如此,在物资面前,我甚至会摇动。我在鄙视本人的同时,把这个矛盾埋在心里,对谁也没有说过。婚姻真的如斯现实?我在网上,在事实生活中看到良多夫妻搞的像仇敌一样,我甚至觉得不可思义。我难于理解!如果在网上,我甚至会觉得对方再编故事!是!不是我成熟,而是我的婚姻阅历和感情生活,让我无奈理解。假如有一天我和妻子离婚了,在财产宰割上,我甚至不会有任何反对看法,即便离婚,我也会时常关怀她的生活。我觉得分开妻子,心里愧疚。当然这本生就是抵触的,我有这样的主意,我基本不会和妻子离婚! 我是一个唯情感论者,这不知是我的胜利仍是失败。我到目前为止,我只谈过一场恋爱,只和一个女人有肌肤之亲,这个女人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在我眼里,爱情是圣洁的。我对那些在感情生涯中游戏的人,是十分不懂得的。婚姻兴许真的要讲缘分?我是一个无神论者,经常讥笑一些人对一些事情的崇敬。然而,对婚姻,我简直要信任,这是缘分,不是你想转变就能改变的。 因为和妻子的相识,相爱,结婚,真的无法说明。大学 毕业 调配到一个中型城市,这个城市是个游览城市,但是并不发达。甚至开始他们的话我都听着有艰苦。第一次和妻子见面是她是一个同学的女朋友的朋友。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的样子。很瘦,很高,衣着很素雅,不施任何粉黛。当时,她远远走来,脸上带着微笑,听不到一点脚步声,就像风吹来的一样,当时是7月的傍晚,阳光在她背地。我觉得一阵心动。走近了,我也不敢正视她。她倒是很大方的微笑,行动举止很文静。那次聚会,我们说的很多,但是她除了微笑,话不多,声音也很小。现在,我想起她,只能用柔情两个字是最适合的了。 当时,谁也不想到要把她先容给我。由于,觉得咱们不相配。她只是一个中专毕业,而且是成人中专。父母也是个别退休工人,退休工资很低。而我好歹也有不错的家庭,一个不错的国度工作单位,而且是正规的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因而,大家都感到不可能。我也认为不可能。只管,第一次会晤,她让我心动。 我不是见女人就心动的人,比她美丽的女人现实中我见过很多,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想通,每次和我妻子谈起我当时的感想,妻子都要高兴好几天。不服“缘分”还真的不行。 后来的事情,真和电视剧里面演的差未几。每次和那个同学见面,她都带着她女朋友,也许是怕我寂寞,每次我妻子都是作陪的。一直这样连续了半年,没有任何人提我和妻子怎么怎么样,连开玩笑都没有。也许大家都觉得不可能。但是,在我心里,这半年,已经把当时的妻子紧紧的刻在心里了。当时年轻,没有想过未来。只是觉得,每次集会,没有她不行。每次聚首,觉得有她就会无比愉快,我的表现也很高兴。因为,同窗和她女朋友有时候须要独处,所以,玩的时候,都是我们一组的,潜意识里面已经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了。我现在曾经追问过妻子, 伤感 散文 ,当时是否和我一样的感触,但是她很当真的答复,当时,她确切没有想过我会成为她的男朋友,真的以为大家都是普通朋友罢了,没有多想,我听了,很是不爽,猜忌她没有说真话,要她否认当初对我就有“打猫儿”心地,每次,妻子都是认真的说,真的没有,看到我不爽的表情,立即喜笑颜开的哄我,实在第一次见面就爱上了我,而后哈哈大笑结束。 我们关联的提高,是那次牵手开始的。有一次,她们到我们宿舍来玩,当时我和那个同学住统一个群体宿舍。下楼的时候,突然停电了。当时很黑,我怕她摔倒,破刻下意识的用手去扶她,牵住了她的手,当时有一种触电的感到,我也感觉到她很不自然的发抖。当时,头脑里面一片空缺,下那几级楼梯,似乎花了半个世纪。下了楼,她低着头,不敢看我,促到了别,飞似的跑了。现在想来,真和80年代的爱情片子差不多,但是,这是事实。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突然觉得要她作我女朋友的激动。也许,人太年轻了,24岁呀,没有考虑未来,似乎觉得婚姻对我是个遥远的事情。作女朋友有什么呢?何必考虑那么多。第二天,我给我同学的女朋友打电话,要她介绍我妻子作我女朋友。当时,她听了我的话,过了大概半分钟才开端大笑起来。然后说,没问题,她给我说。 结果晚上,她们就又来了。同学和她女友找个理由出去了。我妻子突然变得很不天然起来,以前相处的那种慷慨得体的举止现在都没有了,就是红着脸低着头,不说话。我也对着她傻笑,她也对着我傻笑。我并没有像她表白什么,但是从那是时候开始,她便成为我的女朋友了。 后来的事件,能够写成一部小说。太多值得回想的细节了。这是我的初恋。后来,我便能做作的牵她的手了,她也天然的挽我的胳膊了。我们独自相处的时光越来越长。后来就有了第一次接吻。真是让人毕生难忘,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恋情真是太美妙了。我们都是第一次接吻,当初跟妻子回忆起来,妻子都会沉迷其中,像喝醉酒一样,半天不能谈话。 再后来,就有烦心的事情了。因为每次,我考虑到结婚的时候,我就心烦。我怎么给父母说?我怎么给同事说?当时我还没有斟酌将来的经济压力,也许年青。当时我最大的阻碍是父母和体面。妻子好像也清楚这些,从来不和我谈这些事情。每次我们都很快乐。我们躲避这个话题。 后来,我想了很多。我问自己:你是真心爱她的吗?我知道我是真可爱她的。但是,你能娶她吗?我心里犹豫了。后来,作了很多的思维奋斗。那一段时间,和妻子约会都心事重重,对妻子的立场也没以前好了。仔细的妻子当然发现了这一切。她什么也没有说。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夫妻之间 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百年修来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 这些话都是在说缘份,芸芸众生两人能够牵手成为夫妻,这岂不是修来的缘份,所以,夫妻之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牵手。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夫妻二人,男人在外打拼,女人在家操持家务,男人为了生计,每天都是起早贪晚,也经常喝的醉熏熏回家。家务事、照看孩子等等都是女人一人承担,男人没有时间陪他的妻子逛商店,更没时间陪她去逛风景,甚至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一次,女人等到丈夫回来,就对他说:明天陪我去买一件衣服吧,她丈夫却不耐烦地说到,自己去买吧,我哪有时间,她央求他陪她去一次商店,可她的丈夫躺在床上没说几句就呼呼大睡,他太累了。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她的情感,她的情绪得不到释放,让她感到很压仰,感到生活上的乏味。终于有一天,她提出离婚,离开了她认为是浪费她青春的男人。 其实,每一对夫妻从恋爱到结婚,到走入日常的柴米油盐的生活,那种激情燃烧的感情不会像初恋那样总让人激动,总会平息下来,总要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关键是在这平淡的生活中,感情不能平淡下去,不能忽视对方的感受,爱是需要懂得的,懂得体贴,懂得关心,懂得对方在想什么,需要什么,男人要知道怎样去爱自己的妻子,妻子要懂得体谅自己的丈夫,唯有懂得,唯有沟通,爱方能经历弥新。如果不想渐行渐远,只能互相体恤。 还看到这样一对夫妻,两人的感情不错,女的很优秀,因为优秀,所以就显得有些强势,男的出门穿什么衣服,穿什么鞋,都要按她的审美观点去做,男的喜欢抽烟喝酒,有时也要和朋友们聚一聚,也免不了有喝高的时候,这对她来说简单是不能容忍,她经常大声的喝斥他:你不想活了吗,这是在慢性自杀,你懂吗。其实,这都是好意,为她丈夫的身体健康着想,是一种爱的体现。可她的这种爱并没有让她的丈夫理解,反而认为她是在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有时不免也反抗一下,打嘴架是经常发生的,有时甚至吵得很凶。所以说,爱,有时也要讲究点方式和 方法 ,要懂得尊重和包容,爱他,就要给他一定的空间,要尊重他的爱好,给予他自由。所以说,男人如果不是嗜烟酗酒,如果不至于影响健康,那么,这种嗜好可不可以还给他呢,抽烟有害健康,但必须是他自己认识到,强迫的结果是适得其反。 和谐的婚姻是要不断的去沟通、交流,不断的完善自己以相互都能够适应。不能自己想当然,不能把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愿望强加在对方,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立的个体,你不可能变成他,他也不可能变成你,两人在一起,更多的不是去改变对方,而是接受对方,这就是包容,如果光想着改变,那不是生活,那是战争。夫妻之间要有个磨合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而又痛苦。 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也许是永远学不会去爱一个女人的,这样的男人需要女人,只是因为他们缺乏一个保姆,或者是需要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夫权思想严重,大男子主义,稍不称心,就拿妻子发泄,非打即骂。这样的家庭,女的大多是没有经济来源,依赖丈夫的思想严重,处处忍让,委曲求全,这就更助长了男人的气焰,在女人的忍让中不断的暴力升级。 家庭暴力不是表现为一次简单的暴力伤害,而是长期的、反复的暴力侵犯,严重的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给被害人在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这种无形的痛苦比身体上的伤害更加难以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或导至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自杀,或以暴制暴,造成血案,这样的案件屡见不鲜。家庭暴力不但是受到人们的遣责,更是违法,可很多这样的男人认为打骂妻子是他自己的事,和犯法扯不上关系。这样的男人应该好好的思考一下,你不爱了,就让她走,你不爱她更不该打人家,你都不爱了你还恨什么?要么你选择接受,要么你选择放弃。一个男人打骂妻子就是无能的表现,在自己妻子的身上去体现你的强势就是愚蠢加白痴。 冷暴力也是这家庭暴力的一种,男女都可以施行这种冷暴力。 有一对夫妻,他们都是大学毕业,高级白领,可谓是郎才女貌,男欢女爱的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后来,妻子总是怀疑丈夫出轨,一旦丈夫回来晚了,就问丈夫干什么去了,和什么人在一起,都做什么了等等。开始男的也总是耐心的回答,时间久了就有些不耐烦了,再后来,妻子一问,他立马走开,去找朋友聊天,在和一个女朋友聊天时,慢慢的便产生了感情,常常夜不归宿,回来时也从不和妻子说话,冷淡漠视,分床而居,这样一来,他的妻子便时时的跟踪他,发现了他的外遇,气极生病。 冷暴力就是在夫妻闹矛盾时,不打也不闹,彼此有意或无意用精神折磨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影响对方正常生活。尽管家庭冷暴力并不会造成直接的肉体伤害,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但其实是一种残酷的精神虐待,所造成的伤害绝不亚于那些非打即骂的暴力。 夫妻能够走到一起,首先是你对对方的认可,是相互的信任,在信任的基础上爱才得以持久,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这个社会里混生计,夫妻的双方不但属于这个家庭,也更属于这个社会,所以,要给予对方自己的活动空间,尊重对方的人格,要是总怕对方另有所爱,其实就是对自己缺乏自信。爱是需要能力的,那能力就是,让你爱的人爱你。夫妻双方都要学会欣赏对方,学会了欣赏,你便懂得了享受;学会欣赏,你便拥有快乐;学会欣赏,你便走近幸福。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要学会宽容对方的过错和缺点,在对方的事业上给予帮助,如果你能帮助他解决一些问题.他还敢轻视你么?有作为才有地位。如果爱真的走到了尽头,就不要坚守不属于自己的爱,这样,即折磨他人也折磨自己,也不要想着去报复,想想看,报复别人,自己也会受到伤害,起码你是耗尽了精力,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婚姻是一杯酒,也是一杯茶。浓烈不如平淡,平淡不如持久,因为婚姻会耗损爱情。不爱就松手,不要去伤害。 夫妻之间的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无论婚姻处于什么状态,都应该精心经营,而这经营婚姻的精髓就是双方互相能懂得,互相能沟通、交流,互相的适应和包容,因为爱情是两颗火花的碰撞,只有在摩擦中才能交融,在宽爱中才能提高。思想上的沟通,须以情为基础。心灵的共鸣,离不开感情去撞击。婚姻能不能够长久,完全取决于两个人能不能性情相悦,能不能互相适应。

夫妻生活文章 说说夫妻生活

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爱情也是文人墨客永远的题材。我们已在影视、戏剧、小说、散文、诗歌、流行歌曲中见到、听到了很多,“牛郎织女”、“嫦娥奔月”、“梁祝化蝶”“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其情之坚韧,其爱之至深,令人震撼。

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陈世美弃糟糠之妻入豪门”,则其情之脆弱,其爱之虚伪,令人扼腕。爱情是人类所追求的最美好的感情,能够结为百年之好成为夫妻那是追求爱情的结果,也是爱情的归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相爱男女结为了恩爱夫妻,演绎了一出绚烂多彩的金婚、银婚人间真情。夫妻之间情最真,亲情源自夫妻之情。一对新人走进婚姻殿堂,养儿育女,延续家族的血脉,自然而然地将爱情过渡成亲情。夫妻之间除了爱情,更多的是亲情,这种亲情是在生活交响曲中演绎而来的。

可是有的夫妻因为家庭琐事逐渐产生了分歧,发展到了无法容忍,甚至从漫骂到拳脚动了粗,最后关系破裂只好劳燕纷飞,形同陌生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无论是恋爱还是婚姻,都是要靠不断的去经营,失去经营了,就会走到夫妻边缘。

夫妻二个人是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近距离接触,就会显现出各自的不同生活习惯,出现了差异。夫妻分离的问题是出在不能相互理解上,总是把对方的缺点和不足与其他人去比较,或者进行放大。不懂得如何去宽容对方,包含对方,不能用一颗平和的心、淡然的心去理解对方,致使夫妻间渐渐产生了怨怒与不满,开始你争我吵,忙得不可开交,最后不得不分手。

“百年修的同船渡,前年修的共枕眠。”这句古老的词句经过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的主题歌再次打造,唱红的大江南北,拨动了整整一代人的心弦。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当二个相爱的人踏上红地毯走进婚姻殿堂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是否真正适合自己,不然的话,婚后的锅碗瓢盆交响曲会让你有点茫然不知所措,生活中的不和谐因素随之而来。如果各人大度一点能相互包容的还行,否则这个婚姻就可能会出现裂痕,“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弄不好就会分道扬镳。

夫妻很象一双筷子,只有珠联璧合,才能品出生活中美味佳肴的滋味;夫妻也象一把两面锋刃合成的剪刀,只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剪裁出多姿多彩的温馨家园。

夫妻之间在五彩缤纷的家庭生活中是没有什么对与错之分的,当你不能改变对方的时候,只能适当改变一下自己,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伤及夫妻情感。

夫妻之间是互补的,互相理解,互相包容,要取之长,补之短,做到换位思考。要多尊重对方,要多珍惜对方,珍惜同船渡,常温共枕眠。才会有恩爱的夫妻生活,才会有和谐的家庭。

我祝愿普天下的夫妻都能恩爱百年、美满幸福……

夫妻生活文章 婚姻如车灯,请开近光

结婚后他才发现,她竟有那么多缺点:起床后不爱叠被子,就那么任由它散乱地放着;炒菜时,鸡蛋皮就撂在灶边不管了;书桌上的东西也总是乱七八糟的。这些都让他难以接受。他虽是男人,但洁净惯了的,什么东西总愿意收拾得有条不紊。看老婆这样邋遢,就免不了要发火,一天到晚絮叨个不停,絮叨得她异常烦躁。她回敬说,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这么爱絮叨。

这天,他被单位派去出差。她说,赶紧走吧,赶紧走吧,省得一天到晚听你罗嗦。他也说,我是要赶紧走,这个邋遢的家我一天也呆不下去了。她发狠说,你最好永远不要回来。他也不甘示弱:不回来就不回来。他别别扭扭地出了门,两人不欢而散。

她是个出租车司机。晚上,开着车正向前行驶,忽然对面驶来一辆轿车,远光灯亮得跟探照灯似的,她只觉眼前亮光一片,心里直犯迷糊。每天开车上路,她最怕的就是这咄咄逼人的远光灯。怎么不开近光灯呢?她暗自抱怨着,让自己的车灯远近灯光不断变换着向对方示意。要搁以往,对方在自己如此反复的示意下,就会把车灯也转换成近光。哪知今天碰上个愣头青的主儿,对她的示意毫不理会,一路远光灯呼啸而过。

她的车子惯性地前行,陡然一顿,只听哎呀一声,她赶紧下车一看,一位中年妇女已被撞倒在地。可眨眼工夫,那辆轿车已擦肩而过,一溜烟开远了。她就这样成了肇事者,只得将伤者送往附近的重庆红楼医院手足创伤显微外科。经过红楼医院大夫们认真检查得知,被撞的妇女腿骨骨折,为赔偿金的事,对方家属不停地闹,家里像炸了锅。她只好无奈地给他打电话。

看到匆匆赶回来的他,她暗想:出了这么大的事,这回还不被他絮叨死呀?

果然,他又开始絮叨起来,抱怨个没完没了。但同时,却挺身而出,替她挡了不少波折。还毫无怨言地拿出家里所有的存款,又借了一点,总算把这事给挡了过去。理亏的她一言不发地听着他的絮叨,反而掉下了感动的眼泪。原来,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她与他的摩擦争吵,就像婚姻中开着远光灯的两辆汽车,只照见了对方的缺点,针尖对麦芒,相骂无好口,伤身伤神伤心伤感情,再要这么下去,弄不好他们的婚姻也要出“车祸”。

所以,当他又像往常那样开始絮叨,她把他的絮叨当成了他射过来的“远光灯”,这次她没有抱怨和厌烦,而是适时地打开了“近光灯”,默默地聆听着,说着抱歉的话。其实他这出差一走,她还是挺牵挂他的。不怨他絮叨,她知道自己确实邋遢,从小就有丢三落四的毛病,改不了。而他总是一边絮叨,一边为她收拾着,这让她感动。以前有爸妈为她收拾,现在有老公为她收拾,听几句絮叨也觉得幸福。

看她不反击不还口,一副自怨自艾的样子,他反而心疼了。她虽做事有点邋遢,却是爱他的。因为有洁癖,他从不让别人动自己的东西,稍有差池,就会不依不饶地罗嗦上半天。每次他絮叨,她虽不满地表示抗议,但为了给他织一件毛衣,她可以通宵不睡。这让他感动——因为有她,家仍是个温馨的港湾。

在伤者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时,他和她也都想透了,暗自发誓要改变。她开始学着收拾,尽管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可以看出她的努力。他一进家也不像以前那样絮叨,而是坐下来陪她聊天。可是,他们的家依然邋遢,依然听得见絮叨的声音。有趣的是,渐渐变邋遢的是他;而她呢,竟变得越来越爱絮叨了。不过他们再也没有拌过嘴吵过架,总是给对方以宽容的微笑。婚姻如车灯,他们都学会了及时地打开近光。

夫妻生活文章 是什么毁掉了我们的婚姻

成熟妩媚的女人总是能将一个男人迷得神魂颠倒,一个无论是在床上还是生活上都能引导自己女人。或许床单上的满足更能让彼此陶醉,从同居到出轨,从大三岁到小三岁,我挥霍着自己年轻的身体。是因为女人那岁月划过的成熟还是我们对于青春活力的追求?到底是什么毁掉了我们原本幸福的婚姻?

一见钟情

认识早早的时候,我刚大学毕业。当时,看腻了大学里的青春美少女的我一下子就被这个比我大三岁的成熟妩媚的女人吸引了。个性阳光青春俊朗的我同时也打动了早早。早早说,如果当时我不主动和她搭话,她也会和我说话的。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和早早在飞往重庆的飞机上认识。我当时是从家乡飞往重庆工作,而早早刚从广州度假回去。早早也不是重庆人,她也只是到这个高速发展的这座城市的淘金者之一。虽然飞机只有两个小时的旅程,而对于我和早早来说足够定下我们的今生姻缘。

下了飞机之后,我们互相留了联络电话和地址。煲了几个星期的电话粥之后,我们顺其自然地成为了恋人。我当时的工作很好,前途无量。而早早只是在私营企业上班,并且经常调换。为了能够和我在一起,早早辞职了,从江北搬到大坪。接着,她就在附近找了一份工作。我们过起了同居生活。

同居生活

我喜欢看早早穿着丝绸的睡衣蜷缩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样子。很大一种程度上,我是被早早的风情万种吸引的。而我吸引早早可能就是稚气未脱的学生样。早早曾经告诉我,男人都有恋母情结。我爱上她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同居之后,我们除了没有那张结婚证书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就是一对夫妻了。租房里没有橱具,我们根本不做饭。我们的中饭都是在公司吃,早晚饭就在楼下的饭店。偶尔还要出去浪漫一下,去一些高档的餐厅。

到重庆的第一年,早早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她成了我的专职导游。我们每个周末都要出门,周游了重庆的各个角落。重庆游遍了,我们就将旅游的线路扩展到附近的区县。所以,第一年工作之后,我一分钱都没有存下来,全部奉献给了国家的交通和旅游事业了。早早也不知疲倦地一直跟着我。我们的感情在那一年进行得如火如荼。

一年之后,我把早早带回了老家。母亲看到比我大三岁的早早,乐呵呵地说:“大三岁好,女大三,抱金砖。”我们的关系得到了父母的支持和认同,而当时我却并不想那么早得步入婚姻。早早却有点着急,她说自己都已经28岁了,不能等太久。于是,我们约定一年后结婚。

接下来的一年,我们没有继续旅游的生活,准备安安心心存钱结婚。我们很快进入一种稳定的生活状态,一切都变得平淡起来。偶尔我们也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拌嘴,但那些小摩擦并不会破坏我和早早结婚的大方向。

我在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待遇很好。那年正赶上一次福利分房。公司规定,对将要结婚的外地员工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我很幸运,作为一个高技术的人才加上快要结婚的事实,我分得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04年初,我和早早走进了结婚礼堂。

意外出轨

有了自己的家之后,我们置办了齐全的家用设施,包括锅灶。早早还算是个合格的老婆,会煮饭和做简单的家常菜。尽管她烧菜的技术我不敢恭维,但是我还是表现得非常开心。这个年代,会做饭的女人有几个呢?我经常安慰自己。但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在外面吃饭。早早是四川人,是个标准的辣妹子。她的个性比较自我,她认为她的观点就是正确的,并且要我也跟着一起遵守。比如她说吃辣好,就强迫我这个不能吃辣的人学习吃辣。为了讨好早早,也因为她是女人我是男人,我一般都是让着她的。早早看到我这么听话,也经常表现得非常乖巧,如同一只性感温顺的黑猫。

结婚之后,我和早早的感情一直维持在一种比较平和的状态,我们各自有自己的事业。可是在我们结婚半年之后,早早因为和公司的领导不合又辞职不干了。这已经是她四年来辞掉的N个工作了,她总觉得公司的人不好,跟他们合不来。所以,早早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当时,我知道早早的性格比较孤僻,不善于和别人交流。而我的工资收入又比较高。于是,我就提出让她在家里做个全职太太的建议。早早很高兴地答应了。从此之后,我每个月都要将自己的一半工资交给早早。

我本来以为早早成为全职太太之后,家里会变得更加温馨。可是,早早成了全职太太之后性格变得忧郁起来。只要我们为一点小事争吵,她就把事情尽可能地扩大。所以,我必须严格按照她的生活习惯才能避免和她之间的矛盾。她炒的菜我不能说不好吃,她喜欢冷色调的颜色,我也得说喜欢。家里房间的布置都要按照她的喜好……早早越发自我,我就越发压抑。但我还必须感觉自己是幸福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早早之间产生了距离感。很多心事我不愿意和她诉说了。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在同事的家里邂逅了琳琳,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却温情的女人。她知道我是有妇之夫,却义无返顾地说喜欢我。琳琳和早早是完全不同的类型,琳琳充满热情,浑身都散发着阳光一样温暖的气息,很容易让人亲近。虽然我很想抵制,但是每次在家和早早闹矛盾之后,我就会想起琳琳。如果那个时候琳琳给我发来信息或者打电话,我几乎无法控制地投入到她温暖的怀抱。琳琳就是我的避风港,能够让我在经历风浪之后获得安静的去处。

身体出卖

尽管我尽力隐瞒着我和琳琳的私情,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早早敏感的触觉。因为我和琳琳相好之后,我或多或少地要冷落早早一些。而长久的激情背后让我在早早面前的加班越来越多,这份激情也让我的身体渐渐的开始出卖自己。

与琳琳的滥交对于我和早早的夫妻生活质量越来越糟糕,慢慢的我的小弟弟开始硬不起来了。我以为是对早早没有了欲望。早早有所怀疑,开始独守空房的早早对我的监视也随之开始了。只要我晚回家一会儿,她的电话就来催了。每次外出或者出差,我必须时时电话向她汇报我的情况。只要我方便,她一定会强烈要求和我一起出行。反正她在家也无所事事。早早还要去了我的邮箱和电话密码,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了让她放心,考虑之后,我还是把密码给了早早。

怀疑不断

夫妻性生活质量下降,让早早有了各种想象。面对家庭和工作的压力,我少于有机会再和琳琳见面。而无性的生活让原本不安的内心有了渴望,于是我再一次找到了我的避风港。面对琳琳,我渴望已久的小弟弟依然没有了反应。这一下我的心开始慌乱了。心里带着不安,找到夜总会小姐,依然无动于衷。突然间,我感觉到自己的天空已经变得灰暗。我开始担心,看着电视、杂志的广告,这好像是自己除了问题。

看着整天埋怨我的早早,我给不了应有的“性”福了。蛮横的早早不但没有减少对我的监控,反而更变本加厉。三个月之后,早早拿着我的电话帐单,只要和我联络较多的电话,她都一一盘问我是谁。我不回答她就说我有问题。有一次,我的一个女同事问我是不是把她的号码告诉我老婆了。我问她为什么这样问。她就不愿意多说了。后来在我的再三追问下同事才说,前几天我的老婆给她打过电话了,询问过她和我的关系。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早早对我监控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界限。

因为早早的猜疑,我们吵闹过无数次。我和早早的生活因为我的出轨产生的毛病而转变,我们的婚姻从此陷入窘困的境地。这样糟糕的婚姻一折腾就是两年,早早对我的监控一直在继续,从未停止过。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只能尽量减少和其他女性朋友和同事的联系。但是即使我做出再大的让步和牺牲,也无法阻止早早对我的怀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发感受到内心的压抑和苦恼。每当我将内心的怒火发泄出来之后,早早竟然比我更加蛮横。她永远摆出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姿态。

以死相逼

最后,我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苦恼,提出了离婚的要求。早早一听我要离婚,马上发疯似地问我是不是外面又有女人了。我告诉她,我要离婚完全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让我再也无法继续忍受,我要摆脱这样的生活。可是,早早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最后,她居然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要割脉自杀。她说,如果我要离婚她就死在我的面前。我被她的举动吓坏了,但也说不出不离婚的话来。没想到,早早真的用力将手腕割破了,但幸好没有伤到经脉。

为了安抚早早,我只能将实情告诉她。我的身体对任何女人都没有能力抽动了。作为一个男人这是极度没有脸面对的事情。为此我打听和收集了很多治疗的信息。

知道这件事后,早早渐渐的改变了看法。也开始关注治疗的信息,不再蛮横无理,给了我更多的理解和关爱。她没有错过任何一个有关治疗的信息,在她听说重庆红楼医院男科非常专业的时候,硬拉着我去预约了专家号。

经过红楼医院专家王儒明主任的专业治疗,再加上我自身的调整,我的病竟渐渐地好转了,离婚的事情也没有再提。我想早早也会因此而改变对我的看法,信任我,和我安稳地生活下去。然而,出院之后,因为滥交导致的问题还是让早早一如既往地对我进行拷问和监视。离婚的念头又一次次在我的脑海中闪现出来,但鉴于早早自杀的行为,我又不敢轻易说出口。

徘徊在离合的边缘,心中的痛苦无边地蔓延开去,让我身心疲惫!我该如何走出困境?我该如何面对?在事业上,我是强者;为什么在婚姻里,我居然如此懦弱无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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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理性思考 ( 2005级人文科学院 X X X ) 摘要:在人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关键字:大学生结婚;规定;婚姻学 引 言 教育部已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原规定,对于大学生结婚,今后既不禁止,也不提倡。 不再对大学生结婚作限制,这样的“法律空白”正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应该是通过权利的保护,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形成的,这样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张力的秩序。 当前,许多人对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表示了种种担忧,例如大学生尚未自立,没有结婚的物质条件;大学生双方一旦形成夫妻关系,就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影响大学生们的求学等。这些观点无疑还是把大学生这一成年公民群体当成了未成年人看。 事实上,当代的大学生会失去理智地早早在大学期间步入婚姻殿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教育部称,在70多个已经取消了学生结婚限制的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占总数的万分之一。 退一步说,大学生结婚限制彻底取消后,即使有许多学生去登记结婚,给学校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那也不必为此紧张。因为权利保护的完善必然导致公民自由度的提高,导致秩序维护的难度加大,这是法治社会所必须承担的成本。这些成本与禁止学生结婚规定造成的破坏法治的后果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可以说,禁止学生结婚无疑是一个最坏的选择,因为在社会管理的每一个领域中,任何以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代价建立起来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而取消结婚限制虽然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绝对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除了不再禁止结婚,新《规定》的其他一些变化也令人关注。如首次增加“学生权利与义务”章节,规定“学校调整学生专业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从这些可以看出,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权利为本”的主线,这个主线为未来的高校管理改革划定了一个方向:作为高校,它的管理应该与时俱进,紧跟法治进程,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社会来适应它。高校管理不能总想着如何让管理者运用权力更方便,而应该多一些换位思考,多思考如何让被管理者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方便。 不过,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高校普遍实行的是单中心的、权力层层传递的管理架构,这种管理架构的运行规律是依靠外部规则来实现内部秩序,这与彻底实现“以权利为本”的管理理念还不太适应。不过,新《规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为它增写了“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内容。建议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能开展相关调研,早日制定一部促进高校管理民主化的制度来。 一、大学生结婚的原因探索 经多方考证其原因大致如下: 1.可以博老师同情从而考试顺利过关,减轻家庭负担。老师是最善良的一群人,以要带孩子为由向老师诉苦,博取老师的同情心。可使大量在及格边缘的课程得以通过,省去大额重修费,减轻家庭负担。 2.大学生结婚有利于增强同学间感情。同学间、师兄弟姐妹间交流结婚心得,同时互相帮忙带孩子,有利于促进同学间的交流和感情。 3.大学生结婚有利于积累人生经验,提高各项能力。大学生结婚可以让学生提前感受生活压力,为养孩子积极打工,可以积累大量认识经验,同时大学生婚姻稳定,经常闹离婚,可以极大的锻炼各项能力(如:吵架的口才、争几块钱共同财产而不脸红的水平、耐心等法院判决的毅力、向男孩撒泼的技巧等等日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 4.不会举行隆重婚礼,有利于改良社会风气。如今结婚讲排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使社会形成一种恶性攀比的不良风气,大学生婚礼较经济,同时参加婚礼的均为同学好友,少一份媚俗,多一点纯洁,不必在婚礼上还看老板或上级眼色,给将来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即使讲给孩子听也能让他(她)被那份纯洁所感动。同时可以打击许多影楼价格高昂的嚣张气焰。这都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5.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响应优生优育政策。大学是人群素质最高的地方,也是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孩子一出世便可以在这样高雅的环境中成长,且接触的都是高素质的群体,IQ、EQ都将比同龄人高出。孩子是我们的明天,请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 6.孩子在校园中的增长,可以刺激校园经济。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挣的,校园里孩子多了,还怕校工受穷——卖玩具、倒零食、带孩子。有钱挣还怕累?这将刺激校园经济,改善学校条件,同时还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7.带小孩去上课,有利于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谁都知道,大学生上课时常常有一半人逃课,去上课的人还有一半睡觉的。因此带者小孩去上课,可以提高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课间可以逗小孩玩!!!况且总不好当着孩子的面逃课吧?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意义 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教育部对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的限制的取消,婚姻已不再是人们走进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 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 在校大学生结婚有诸多弊端。首先,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这就存在一个时间和精力合理分配的问题。恋爱、婚姻、家庭,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在校期间的学习,应该说是很紧张的,要想完成好学业,就应当全身心投入,如果把精力用在恋爱、婚姻、家庭中,这对学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影响。在校学习的时间很短暂,应当好好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光阴才对,也正应了那句老话,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这种感觉,也许在校的时候是难以体会到的,但当走向社会以后,再想学习,不是说不可以,但工作和生活的重压,会让人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更不会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还有一点,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错过了学习的机会,等到感觉所学的知识太少时,为时已晚。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我们知道,大多数大学生完成学业,学习费用是需要家庭承担的,即使有的学生在不断地学着自立,边打工边上学,用来补贴学习费用,但也难以完全自理,能够自已解决学费问题的学生,是极少数的。本来,供一个大学生上学,对于许多普通家庭来说,高额的费用就是难以承受的,更有许多学生是凭借贷款完成学业的,如果再要承担恋爱、婚姻、家庭的费用,对于家庭来说就是更大的经济负担,可以说大多数家庭是根本无法承受的,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因而大学生不易在校结婚。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校大学生结婚,要经过恋爱,然后走向婚姻,组成家庭以后,会有许多需要做的事,要承担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学生能不能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完成学习任务,就成了一个大的疑问,这给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当然,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 二、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应有的认识 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 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也有大学生因为情难自禁而暗怀珠胎,最后弄得悲剧收场。连打掉这错误的结晶,也要偷偷摸摸,更不用说结婚了。我大学时代的一位同学,陪同校女友去校保健所看病,结果发现女友已经怀孕3月有余。结果可想而之,两人差点被开除。 其实这对情侣,平常老老实实,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真要开除他们,如果我是校方,也会觉得心有不忍。 有人说让大学生结婚,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理由是大学生的“人生观还不成熟”。我们从初中情窦初开时就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一直到我们成年之后,还不得不违心地承认自己的幼稚,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好事者当然可以找出种种的例证。但试问成年人就没有不成熟的想法吗?如果你拿“是否会在大学时结婚”的问题去问现在的大学生,得到的答案估计大部分都是:即使允许,也不会选择结婚。可见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不那样幼稚。 情难自禁的事总是有的,这和你是不是大学生没有关系。可不可以结是权利的问题,而结不结则是现实的问题,两者完全不同。我相信新的校规的实行,并不会给校园纯净的生活带来太大影响。更不会出现大量女生挺着大肚子上课的怪现象。在宽松的环境下,成年的大学生会自己考虑,婚姻对自己生活、学业的影响。 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一松口,一枚鹅卵石溅起大浪花。我们可以完全设想一下大学生们纷纷结婚的校园热闹得如何鸡飞狗跳。 同学师长间相互交流结婚心得,互相帮忙带孩子。下课铃一响,立马奔进快餐店打工,即使有外公奶奶支援,好歹孩子他妈他爸也要挣点奶粉钱。校园里男女吵架中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我要跟你离!”课堂上要么没人上课,要么带小孩上课。大学根据出现的情况,紧急开设新课,叫做《育儿学》和《婚姻学》,已婚老师才有授课资格。 大学的学生情侣们若是看见这幅画面,十有八九会打消结婚的念头。对于20出头的大学生,他们大概只有享受花前月下的准备,而没有承担柴米油盐的勇气。说到生孩子,他们中的一些,根本自己就是周末把积攒了一周的臭袜子背回家的孩子。 学生情侣谈一天的恋爱至少相当于上班族谈3天的恋爱。吃饭、上课、泡图书馆,逮到机会就粘在一起。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靠得太近容易审美疲劳,大学生真得草率结婚难保我国的离婚率不上窜一个百分点。 前段时间央视播过的连续剧《完美》里面有一对小情侣,男孩子还没毕业,两人死活要结婚,婚后的生活一波三折。虽然编剧勉强写了个完美的结局,但现实生活中恐怕不会这么完美。可见,结婚不是请客吃饭。领证之前,先摸摸肩上有没有老茧,是否担得起这个担子。 结婚,似乎离大学生活还很遥远。毕竟校园还是适合不食人间烟火的恋爱,两个人真的结婚、生子,那份柴米油烟估计要把爱情熏得面目全非。不过随着毕业脚步的走近,我突然发现,原来大学生结婚还真是好处多多,至少能够帮我加点分: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在大四毕业前一阶段,人人都忙着找工作,每天东奔西跑去面试,定下初步意向的则要留在单位里实习,每天早出晚归,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已经成为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了。去年南京曾有一位自考大学生结婚的大喜之日正好与论文答辩是同一天,新娘披着婚纱去答辩,成功地通过了论文答辩。而听说我的一个研究生师姐去年的论文写得很匆忙,拖到最后关头导师也觉得她的论文写得不够专业。大家都觉得她凶多吉少了,可她在答辩的时候正好怀孕7个半月,挺着大肚子辛苦答辩的样子居然博得了一众评审老师的同情,最后顺利通过答辩。“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是中国的文化赋予了长辈们无比的尊严和绝对的权威。而被称为“最负责任和最操心的”中国父母,无疑是对"大学生结婚"问题极为关心的一个群体。然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绝大多数的家长听过问题后都表示明确反对,一位高中学生的家长说:“大学时代结婚实在是太早了,现在的年轻人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不懂得和平安稳的可贵,在我们那个时代能有学上就已经很不错了,过早压上婚姻的沉重负担,怎么完成学业?!如何安心读书?!试想:当你打开书包准备伏案阅读的时候,你的孩子在一旁哇哇啼哭,你的丈夫对你窃窃私语,你还能集中精力吗?学业和家庭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兼得的。” 另一位家长甚至提出,孩子在大学结婚,增加了家长经济上的负担。“别说孩子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婆自己不知道,既成事实后,那不是要承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如果生小孩,就成了3个。真是一场灾难!” 对学生不可不要的权利, 这样的老调的论点的确相当有代表性。相信绝大多数大学生家长都持相似的观点。不过仔细寻味一下,在家长眼里,大学生根本不算是成年人。我的父母虽然原则上觉得开禁没什么不对,但涉及到我的问题,却一再强调,绝对不可结婚。实际我并没结婚打算,说到结婚,对我和我的现在的女友而言,简值是天那边的事。但就算我们不结婚,能不能结婚的权利却仍是重要的。因为这是对我们已经成年这个事实的一种承认。 其实工作之后结婚就不影响工作了吗?我表哥已经工作3年,他的婚礼是父母出钱操办张罗的,婚后表嫂又怕生孩子还丢了饭碗,最后虽然生了,但养孩子全交给父母代理。显然,结婚的影响不仅仅针对我们大学生。什么影响学业的话,难道成年的大学生自己不会考虑?只是经济上的不独立,让已经成年的我们始终被视为未成年人。 2001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这项新政策也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于"是否应该限制大学在校生结婚问题"的大讨论。一些人认为,既然已经结婚的可以参加高考进入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在达到法定婚龄后结婚又有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则指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 2003年 10月 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今后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并且提出不限制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在校大学生登记。这意味着,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便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正如一些专家所说,从法律上肯定校园婚姻的合法性,给予在校大学生婚姻更人性一点的鼓励和更多一些的人文关怀是必要的,它的象征意义也许要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事实上,当代大学生对待婚姻问题的态度也比较理性。根据国家教育部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学在校本科生结婚者还不到万分之一。 三、结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 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2005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谈到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表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对学生婚姻的规定要完整的理解。 针对“《规定》出台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结婚了,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这一提问,孙霄兵表示,应该从两方面来掌握新《规定》: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在《规定》里面不禁止大学生结婚。第二,从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角度,承认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能限制,但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也要以学习为重,要妥善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在大学期间,同学们还没有一个婚姻的基础,也没有经济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还是不提倡结婚。 孙霄兵强调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更多地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同时作为管理者来说,作为教育者来说,有一个劝导的责任,要劝告大学生,不要滥用结婚这样一种权利,但谈恋爱被大多数人提倡。

我是一个大一的法学学生,这个学期呢,学校开了《婚姻家庭关系法》这门课程,而我们习老师呢,在教了我们一段课程之后呢要我们写一篇关于婚姻的论文。但怎么说呢?论文我是写不出来了,只好写一写自己粗浅的看法吧。 课本上有很多对婚姻的定义,我也记不请了。我个人认为的婚姻是很简单的(个人知识有限吧)就是一男一女在一起过。这“过”呢,又有许多的含义在其中,比如要自愿的过,合法的过,互相扶持的过,无偿提供性等等。 我呢,有必要强调一下,本人是反对同性恋婚姻的。个人认为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而丹麦少数国家的两性婚姻,我觉得是一种区别于婚姻的另一种二人结合形式。 下面,讲正题。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对婚姻的看法到底是什么呢?我问自己,一时又不知如何回答。一方面,自己阅历和经验不够,另一方面,对婚姻本身的关注也少。常听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是讲一个人一旦结婚,可能就会失去爱情;或者说婚姻里没有爱情。看《围城》里,也有对婚姻的经典描述: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围城里的人想出来。或许,这就应正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吧。但我想这也不尽然吧,应为作者本人和杨绛的爱情因婚姻而更加幸福美满啊。 这就让我迷惑了,因为我本人是相信浪漫的爱情与完美的婚姻的。但现实是,社会在发展,感情在衰落。很多人,对婚姻没有信任感、责任感,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更有甚者,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害怕因婚姻而损失自己的财产。向最近的电影《游龙戏凤》中米兰(舒淇饰)因为仲森(刘德华饰)的一份婚前协议二产生不信任感而出走。由这部影片多少可以反映出一些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的意义,损害赔偿的要件,适用条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关键词: 婚姻的契约本质 损害赔偿 婚内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一)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不同结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就是说,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而契约不仅强调权利,更强调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自由。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制度的根据就是契约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我国采取结婚登记主义,这说明,婚姻契约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进行。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而且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来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即婚姻契约的解除。以上内容均可反映出婚姻的契约本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从婚姻救助措施的角度来反映婚姻的“契约”本质的。我国修改前的婚姻法并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国外立法却早在几百年前就确立了这项制度。如1791年法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墨西哥民法典均确立了这项制度。婚姻的“契约”本质在我国长期受到禁锢,在封建社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不平等,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承认婚姻是一种契约,仿佛就是把婚姻看成了一种可耻的交易。所以应当说,这种理念回避了婚姻关系的本来面目,也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和实现。所以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基本没有什么合法权益,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更谈不上合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民众“契约”理念的渐趋深入,有关婚姻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明晰。并且,这种认识已经反映到婚姻立法上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正是基于婚姻的契约本质而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过错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契约之义务,理应承担损害赔偿之责任。(二) 《婚姻法》确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2001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目前社会形势下保护婚姻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警示、惩罚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行为。(2)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公序良俗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人们对包二奶,通奸,姘居等行为日渐麻木漠然 ,社会风气日渐沦下的今日,用法律的手段,来提高道德的认识是必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树立崇尚法治婚姻,道德家庭的理念。(3)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4)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只能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操作。但是在财产很少甚至没有财产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根本无法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的受害方以公平合理的保护;同时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因此,让司法有法必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至关重要。有反对该项制度建立者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婚姻的伦理本质,而惩罚第三者是用法律干涉私人的感情世界,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并且容易造成侵犯他人隐私,捉奸成风的不良风气,司法介入婚姻过错的调查,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操作难等等。笔者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但婚姻关系的维护除了需要感情的积极因素,也需要法律制度的介入。婚姻法有伦理道德方面,但更多的确实法律制度。如前所述,我国采用结婚登记主义,婚姻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缔结。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巨大利益,更涉及社会利益,理应受法律的严格保护。调查难,诉讼成本高不能成为反对立法的理由。三峡大坝水利工程难、成本高,为什么国家还要建设?因为它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可观。那么建立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其社会效益,也具有长远的精神效益!(三) 损害赔偿的要件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请求权人有受损害的事实。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事实上,也只有当无过错一方有损害事实时,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强调和补充的是:通说精神损害赔偿要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因为精神本身是抽象的,又要求它用法律所要求下的事实状态表现出来更难。在学理上为了解决精神损害存在的客观性,有学者和实务者将精神损害分为“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和“证实的精神损害”。所谓“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又称“形式上的精神损害”,只要受害人有举证侵害人的侵权行为明确存在的表现形式,依一般的认识水平,相信受害人确实存在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法律则推定这个损害的真实性。所谓“证实的精神损害”也称“实证的精神损害”,法律不能推定受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真实性,受害人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是否存在心理上,身体上,精神上受到损害。笔者认为:通说要件所述的精神损害的事实应理解为是“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只要有侵害婚姻家庭的危害行为的存在,即推定受害方存在有精神损害而无须再辅以证据加以证明。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文中在阐述中一直强调婚姻的损害赔偿,而非离婚的损害赔偿。这正是本文的重要观点之一——确立独立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婚内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适用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应该理解为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确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吧?那么,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离婚就不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么?难道说无过错方要想得到赔偿就必须以离婚为代价么?笔者认为,这种规定,无疑使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了一种“强行配售关系”,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想主张损害赔偿,那么离婚便成为了一种“强制搭配品”,否则损害赔偿就无从提起。然而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本质截然不同的权利。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违背婚姻法所规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应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取消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支持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也许有人认为这种赔偿没有什么意义?判来判去都是一家人的财产。但笔者认为,这样界定是有意义的。它可以整体提高人们对家庭、对婚姻义务的重视,起到警示的作用,而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惩罚和教育,即体现了法律的威力所在,又有利于过错方悔悟,使其“回头是岸”,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一定要以离婚为代价,对无过错一方也是不公平的。并且对于这种因婚内赔偿无过错方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亦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其稳定与否,在一定因素上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如果确立这种独立的赔偿请求权,从长远的角度看,其社会效益,精神效益都是可观的。(五) 损害赔偿义务主体范围的界定《婚姻法》第46条,在责任主体上界定模糊。从条文分析,损害赔偿义务人限制在夫妻双方的范围之内,这使得受害人在权利保护上受到影响。实际上,是免除了有过错的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主张赔偿呢?笔者认为可以。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是对现行法律保护的婚姻制度的破坏,同其他的违法行为的本质是相同的,而不仅仅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必须做出否定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制裁。因为配偶一方与婚外第三人重婚、姘居、通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过错方有错的同时,第三者也大都有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无过错方不应在离婚诉讼中向第三者主张权利而应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像本文第四点所述的,允许婚内赔偿的话,无过错方则可以以有过错的配偶和第三人为共同侵权人提起侵权之诉。有的专家、学者称“惩罚第三者有可能导致捉奸成风,司法上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只要第三人插足于他人家庭并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长期通奸,及导致他人离婚的就应受到民事制裁,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亦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追究第三人责任体现了一种立法价值取向,维护公序良俗。当由道德约束的问题超越了社会文明的底线,则需要法律来维持它的正义和标准。如果法律对第三者的重大过错视而不管,仅对离婚过错方进行惩罚,将达不到法律所预期的预防,警示及教育,惩戒作用。而且设立向婚姻损害第三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制度也是多数国家法律的通例。(六)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的是“无过错方”。其意味着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这样举证的责任就落在了无过错的受害一方。在单纯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者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对这一证据的采集要求在婚姻家庭领域存有相当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若干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权利主张者如何来证明配偶与婚外异性该种关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呢?有些权利主张者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雇佣私家侦探或干脆自己充当起私家侦探的角色,期望借助这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请求。但往往会由于收集证据材料及运用证据不当而引发权益之间的冲突。譬如,将捉奸照公布于众,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将同居的事实大肆渲染,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名誉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等等。当然,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主张者根本无法提供此方面的证据材料。在种种状况下,一味地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便可能导致该种局面:由于证据的不足或缺乏证据,权利主张方的请求权实现不了,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则可逃脱法律的惩处。法院的法官明知存有侵权的事实却苦于证据的缺乏而无法对被侵犯的民事权益给予相应的民事救济。在该种局面下,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立法价值,其所透析的立法精神便荡然无存。笔者认为:适当适时适地地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会加大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可以这样操作,那么有相当一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们主张,无过错责任或者特殊侵权场合,我国民法应借鉴法国的经验,侵权人侵害自然人物质性人格权,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换言之,在受害人之物质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场合,可以适用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正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也应该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例如在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等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由过错方对其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没有过错进行举证。正如本文前面所述,“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 确立婚姻法的损害赔偿制度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更何况婚姻家庭关系是感情色彩非常浓厚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性,复杂性,会使婚姻家庭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法律所预料未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过错推定原则也会有助于对此类婚姻家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也加大了对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综合前六方面的论述,笔者在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存在了以下的看法及建议: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确立这项制度是我国目前婚姻家庭观念“世风日下”,恢复道德伦理的公序良俗的需要;对于婚姻法中的精神损害应理解为“名义的精神损害”为宜;损害赔偿不应局限在离婚条件之下,亦应及于婚姻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的义务人应包括有过错的配偶一方和第三人(权利主张者以何名义诉之在所不问);适当适时适地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加大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参考文献:(1)王利明 主编 《民法侵权行为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王利明 主编 《民商法研究》(3)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李银河 马忆男 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5)关今华 主编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6)杨遂全《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7)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8)李绍章:《点评新婚姻法》

婚姻爱情与家庭论文

两个人好不容易在一起,不要轻易说分手,毕竟两人之间在情感上经历了多次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建立一段感情不容易。从一个陌生人,认识到一个熟悉的人,相互又认识了对方的家人,对方的亲戚,对方的好友,爱一个人不难,要彻底放弃一个人真的好难,当你爱上一个女孩无法抗拒它的魅力。无抗拒他在你生命中的地位,两人在一起很难,当你爱上一个人时候,面临带女孩子回家看看你的父母时候,遭遇你父母要和你最爱的女孩选择其中一个,你会怎么选择,你选择你父母那么,你就要放弃这个女孩。你父母带你相亲,你是否喜欢原来那个你所爱的女孩?还是选择你父母给予你介绍的那个女孩,一个是你最爱的女孩,一个是你从不见面,而且是相亲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你和你最爱的女孩一起度过快乐,还是选择你父母给予你介绍的那个女孩?爱情婚姻是自由,结婚两人相亲相爱才结婚,你不爱那个女孩干嘛跟他结婚?你爱上一个女孩。你毫不犹豫地与你父母竞争,你非要选择你爱的那个女孩。生命更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需要物质,当你选择一个有钱女,你喜欢他的金钱,还是身体。还是他的心。当当你选择了一个贫穷女孩,你爱他能否对他的身体负责,结婚需要金钱,结婚礼金,女孩的嫁妆金手镯,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都需要男孩子出的,结婚需要摆酒席也是男女方对半出,爱情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今爱情很现实的,女人要找的男人不光要有钱,而且要有身材。男人找女人做老婆,要身材苗条,要漂亮,要像模特一样迷人,男人找女友很挑剔,女人找男人也很挑剔

婚姻心理的探讨婚姻心理学是研究在恋爱、结婚、婚后、离婚、再婚等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科学。 婚姻心理学与伦理学有密切联系,但它不同于伦理学。它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婚姻及其变迁的生理、心理依据,阐明爱情的心理实质及其变化、进展的心理特征。婚姻心理学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但婚姻形式的变迁及其心理演化却有悠久的历史。太古时代,茹毛饮血,“血亲杂交”,知母不知父。约在170万年前,人们实行“血缘婚”,两性关系只在同辈之间,兄弟姐妹互称夫妻。人类又经过多少万年,才发现同胞性交的劣生弊病,于是实行“伙婚”。在两个集团间发生性关系,而限制兄弟姐妹间的性交关系。血缘婚、伙婚都属于多偶婚。“对偶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的过渡。单偶婚:虽是私有制的产物,但在现代,是较为合理、较为文明的婚姻形式,显然,性爱的隐曲性、直觉性和排他性变得强烈起来。恋爱 恋爱,是婚姻的前奏曲。谈恋爱之前,必须明确:追求什么样的异性、选择哪种爱情类型、失恋怎么办、如何中止恋爱。没有想好就开始谈恋爱,会自酿苦酒。爱情追求类型大体分为三种:(1)精神满足型。是指理想、信仰、信念、事业、情趣、气质等方面的满足。一般对对方这些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着重追求实际知识才干,即对方的实际价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对方的职务和地位。因此,是一种较高尚的追求类型。玛丽追求黑格尔的博学与多才,并不计较他当时只是中学教师。这是爱情的精神满足型的追求类型。(2)感官满足型。这是以获得感官上的满足为心理特征的追求类型感官的评价,即外在美的评价,是低层次的评价,在爱情中更重要的是靠理智评价,即内涵美的评价,也即对异性的理想、情操、才干的评价。列·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足见心灵美的可贵。如果片面追求外在美,不但不长远,而且铸成终生悔恨。李白有诗云:“昔日芙蓉花,今成渐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儿时好!” 这表明:人,不可貌相!(3)功利满足型。它是以对方的门弟、家产,地位、名誉、职业及便于达到个人目的等条件为爱情前提的实用主义类型。其中有些人,追求爱情是重物不重人,甘当买卖婚姻的殉葬品;还有些人讲虚荣,单纯追求对方的地位、学历、而不注重对方的实际价值。学历、职称、职务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才能,但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陈登科没有学历,却成为安徽著名作家;齐白石没有文凭,但其艺术为世界公认,相反,毕业于剑桥大学或燕京大学而一事无成者,大有人在。婚配 婚配是男女匹配在法律上的肯定。婚配类型各式各样,按婚配性质可分为三种:(1)建设型。这是一种奋斗求进的积极的夫妻结合类型。一方或双方把事业看得很重要,生活充实;双方省吃俭用,用智慧和血汗脱贫致富,双方为孝敬二老或为教育子女,不遗余力。(2)安分型。它对生活既不力争上游,也不甘居人下,平稳安分,只求温饱。(3)破坏型。这是对社会公益或社会秩序有危害的婚姻类型。经常吵闹、斗殴、四邻不安;双方追求吃、喝、玩、乐,不顾家庭、不顾子女、不顾影响;夫妻贪污、偷窃,捞取权利、名誉。按婚配双方的关系,可分为和谐型和失调型两大类。(1)和谐型的夫妻,在气质,个性上能够相容或互补(指双方在性格、情趣、习惯等方面差别的积极嵌合);在能力上能够互相体谅,配合,在兴趣上能够相互适应、协调,行为和谐,夫唱妇随。(2)失调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合理,生活节奏不合拍,气质性格不协调,理想情感不一致,性爱情爱起变化。按婚配缔结的力度,可分为:(1)强力型。一方或双方经过狂热的努力才缔结成婚姻。(2)外力型。这是由外力撮合的婚姻,如包办婚、买卖婚、换亲等。(3)平稳型。经人介绍或双方结识后平稳发展而成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应分析自己的婚配类型,主动地调适,化失调为和谐,去美化生活、美化社会。结婚 结婚是爱情的正当归宿与升华,但是毫无问题的婚姻是没有的。关键是能否把婚姻中的问题出色地解决,结婚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消除矛盾的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1)充分给予理解。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爱是理解的别名。”在婚后矛盾出现时,要深刻认识对方的性格,理解对方的职业和兴趣。如果对方是事业型的人,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你不要反感,而要作他(她)的助手和后盾,如果对方水平不高,你不要失望,而要帮助对方提高,同时也提高自己。(2)巧妙调整矛盾。夫妻异质是绝对的,既有异质,就有矛盾,但巧妙地调整即达互补。马克思与燕妮的性格、志趣差异很大,比如对幸福的理解,马克思填的是“斗争”,燕妮则写上“健康";对“你喜做什么事”一栏,马克思是“啃书本”,燕妮是“缝纫”;在审美观上,马克思喜欢红色,燕妮喜欢蓝色。然而,他们却缔结了美满的婚姻。(3)要主动防止和消除矛盾。常用的办法有:沟通信息,求得谅解,查己不足,看彼长处;加倍体贴,为对方多做好事;不存芥蒂,仍然亲热。(4)要防止矛盾激化。此可采取以下办法:缄默——对方发脾气,你保持沉默,待对方气消后,再耐心交换意见,这是明智的办法。回避——你看到对方与家中其他成员争吵,无法表态,马上回避,事后再批评他(她),避免更复杂的矛盾。转移——对方动气时,你要马上理智地想到转移法,去干你的事或与别人聊天。幽默——这是夫妻吵架,闹矛盾时必须掌握的一条妙法。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些“惧内”。有一次,苏格拉底正和客人谈话,其妻闯进来打骂丈夫,并将一桶水浇到他头上,苏格拉底笑着对客人说:你看,你看,我早就知道,打雷之后,接着一定个下雨。”既摆脱了难堪,又避免了与妻子一场争吵。这表明,小幽默是处理对方发火的很好方法之一。(5)妥善于激发对方爱的激情。—般办法如下:联想——与对方共同回忆过去的恋情,善于从现实的点滴事例,联想美好的情景,是调起激情的有效办法。暗示——利用共同欣赏电影、电视、小说,共同参加舞会或婚礼等机会,借助热烈激动人心的场面,进行暗示,达到激发冲动的目的。调笑——和美的夫妻总是在亲昵性的相互取笑、挖苦、嘲讽的欢乐气氛中度日的。调笑给爱情增添了生气。假象——假装生气,到一定火候,转怒为笑,可使对方破涕为笑。小别——在条件许可下,小别三五天,能激发爱的思念,但不应是赌气性或厌倦性的出走。现实生活中的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错综复杂,只有了解其真实的原因,正确判别离婚类型,才能正确的决定或离或合的措施。离婚 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概括为如下类型:(1)精神型。这是因双方个性不合,长期冲突致成感情破裂的离婚类型。中国近代史上著名女英雄秋瑾与官宦子弟王廷钧婚后,发现王不与自己志同道合,而且百般阻挠她去日本留学和参加革命活动,终于提出与王廷钧分道扬镳。平常更多的离婚是属于精神型。因此,婚前应加强了解,婚后应互相谅解,小事不必计较。如果双方差距很大,很难共同生活,便可各奔前程。(2)挫折型。婚后遇到政治上、经济上或生理上的重大挫折造成的离婚类型。真正热爱对方,即使他(她)发生了任何不幸(不可救药者除外)都不会有离婚的念头。数学家华罗庚得伤寒病并留下后遗症——跛脚,吴筱元绝不嫌弃,精心照料他,使他得以在19岁时便写出第一数学论文《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的理由》。(3)变异型。这是指离婚的主动一方,由劣势变为优势。陈世美是众所周知的变异型的典型,他考取状元后,为了当驸马,便不认前妻秦香莲,并欲斩除妻儿,可谓伤天害理。对变异型离婚的主动提出者,应予以社会公正舆论谴责,同时对其性格和动机特点,进行心理扭转。如坚决不回头,就给以惩罚。(4)性感型。这是因一方的感官欲望得不到满足出现的离婚类型。见对方年老色衰,魅力丧失,对对方厌恶,便提出离婚。防范的主要办法是,将一方偏执的性爱引导到情爱中去,提高他(她)的情操。革命先烈李大钊,娶的妻子比他大8岁,是不识字的农村姑娘,却相敬如宾,可见高尚情操的重要性。(5)专横型。一方专横跋扈,甚至摧残、虐待对方,对方无法忍受,导致离婚。要对专横者作心理治疗,使其真正领悟专横粗暴行为的严重。如果毫无悔改,就实行决裂。(6)利用型。这是指与爱情毫无相干的因素致成离婚的类型。如有人因妻子不生男孩,便提出离婚,有的为了调动工作而离婚;个别人甚至欺政府,戏弄法律。对这种“假离婚"应极力抵制。(7)牺牲型。这是指牺牲型的主动者,由优势变为劣势,怕拖累对方而提出离婚,与变异型相反。邓颖超同志在长征途中患结核病后,作绝育手术,她为了周恩来同志,曾提出离婚建议,显然是出于伟大的牺牲型目的。以上离婚类型,在实际生活中多属混合型。总之,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婚姻,应依法准离。再婚 男女离婚之后,就退回到了单身时代,要鼓起勇气,重打锣鼓另开张,打算再婚。按说,再婚与初婚一样,都应该得到爱情的心理满足,但世俗的偏见,往往将再婚贬值,这是封建的残余观念。如果再婚者也自我贬值,那是悲剧;如果对方是再婚者,你对对方也抱人品贬值,那是自私。自身虽是再婚者,但将空前的爱倾注于对方;对方也会尊重再婚的一方,使爱情发展与升华,这才是正确的态度。然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观。著名诗人徐志摩因与前妻个性不合而离婚,陆小曼爱上了他,他们结合了。陆小曼对这个再婚者体贴入微,使诗人获得空前的幸福,创作出许多动人的诗篇。可见情操与追求是无视再婚贬值的。但在再婚家庭里,随时可遇到心理重演和心理对照问题。正确对待这两种心理反应,是再婚夫妻关系和谐的关键。现实的生活境遇与前婚恰好吻合,因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即“心理重演”。它可能是忧苦的回忆,也可能是恶性的刺激再婚者与丈夫(妻子)亲呢时,可能泛起怀念前夫(前妻)的忧苦心理。此时,更应热爱与信赖现时的丈夫(妻子),切不要表现出对前夫(前妻)怀念的忧伤感,以免打破现时的亲密气氛,也可防止勾起对方的追前嫉妒。如果对方恢宏大度,同时热爱尊重前夫(前妻),不妨双方同时怀念他(她)。有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与纠纷时,其景象酷像前婚境遇,这肯定会给你带来恶性刺激。此时,要冷静,不要拖怨,要多检查自己的过错,认识到这正是与前夫(前妻)矛盾或离异的根由之一,从而将前婚的过错行为引为教训,变得温柔起来,这可避免再次失调离异。要正确对待心理对照,即是指再婚后,在某些事件中与对方发生良性亲近或劣性冲突时,形成的与前婚同类事件作态度对照的心理反应。良性的亲近情景唤起前婚的纠纷对照,会使你珍惜现实,加重对对方的感情。劣性冲突带来的对前婚和谐生活的心理对照,往往会使你感到委屈、悔恨。其实,只要适应对方的个性特点,经过耐心调适,完全可避免激烈的冲突。再则,他(她)在这方面不如你前夫(前妻)温存、随和,但在另方面,他(她)却可能远远超过你的前夫(前妻)。一般地说,再婚者一方总希望再婚的另一方与前夫(前妻)处于“牵系空白”状态,即与其前夫(前妻)断绝一切往来。然而,人际关系是复杂的,对方与前夫(前妻)难免有不同程度的来往,只要这种交往,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无可非议。一方表现出宽宏大度,不无好处。当然,对带有仇恨心理牵系的再婚者,一般说来,与其前夫(前妻)的地理空间、心理空间越大,再婚家庭的安全感越强,因此,尽可能拉长地理空间,隔绝心理空间,以达到“牵系空白”,这是聪明的办法。简而言之,再婚家庭,双方要正确处理心理牵系,信任对方、尊重对方是很重要的。

我的爱情婚姻观俗语说的好:“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肯定有一个贤惠的女人默默地支持他”。可见,事业的成功与否是与美满的婚姻家庭是密不可分的。从恋爱到建立家庭,是人生的必经阶段,而处于青春韶华时期的我们,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处理好复杂的感情与人际关系,争取早日成才。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首先要清楚什么是爱情。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得社会基础和共同得生活理想,在各自得内心形成得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得一种强烈得、纯真、专一得感情。爱情包括三个层次:性爱,理想与责任。性爱是区别别的情感的标志,没有了性爱,爱情就显得不那么完整,但性爱并不是非有不可得,性只是最基本的层次,理想与责任才是爱情的两大基石。理想富裕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恋人之间在思想上、行为上渐渐的受到对方的熏染,逐渐的实现两个人在精神上的交融,使得双方拥有共同的人生价值观、共同的人生目标,唯有如此,才能保障爱情的长久。而责任是性爱与理想的升华,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这种责任不可认为是狭义的对性的负责,同时包括对对方的扶养,呵护,信任,支持的责任,唯有这些自愿的担当,才能丰富爱情的内涵,提升爱情的境界。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其次是要遵守恋爱中的道德规范。并不是要女方遵守三纲五常,而是要求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共同遵守一些必要的行为准则。一是尊重对方的人格;而是自觉承担对对方的责任;三是文明相亲相爱。恋人间的彼此尊重的人格表现,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现在许多恋人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服用或依附失去自我,都是对爱情的实质的曲解,唯有正确的、平等的与恋人交往才能不会导致许多的悲剧发生。自觉地承担责任并不是什么海誓山盟,而是生活中的诸行动的自觉,在点滴中之类的爱情永远比一阵风一阵雨式的爱情来的甜蜜与长久。虽然性是恋人之间最主要区别与其他的情感的标志,但是恋人间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双方的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更能体现出真爱的光辉,要让他(她)明白并不是性才让她(他)选择了你。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要正确的处理好感情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对于大学上而言,主要的还是处理好爱情与学习间的关系。大学生时代是人生中美好时光之一,对爱情艳丽的花朵要精心呵护才会绽放出绚烂的花朵。然而大学生应该对爱情持谨慎的态度,避免在恋爱的问题上的把握与处理不当。在与异性交往的过程的中,要区别友谊与爱情之间的根本区别,避免身陷纠结之中,给彼此平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有的人能够辨别有一与爱情,但是不能够处理好与其他食物间的关系,沉迷于卿卿我我之中荒废了学业,这样的爱情观不利于正确的处理恋爱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错则,从而导致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心灵上蒙上一层阴影。其次是不能片面的和巩俐的对待爱情,或是勾画脱离现实的恋爱对象,片面的追求外在形象,或是用来摆脱孤寂的爱情,都不是真挚的爱情,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恋爱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大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因为学习是大学生的主要目的。事业高于爱情,主张事业为主,不宜过早地恋爱。但也不要认为爱情是事业的绊脚石,处理得好的话,爱情也能对事业起到催化作用。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要培养爱的能力。其爱的能力包括以下几种:一是迎接爱的能力。如果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就要敢于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如果面对别人的示爱时要能够取舍,并及时做出接受或拒绝的选择。能够承受求爱拒绝或拒绝求爱的心理困扰。二是拒绝爱的能力。对于自己不愿意接受或认为不值得接受的爱情应有勇气拒绝。拒绝时应注意两点:一、如果不希望爱情到来,拒绝的语气要果断坚决,容不得半点优柔寡断,否则对对方造成的将是更大的伤害。二、要掌握恰当的方式。要掌握说话的方式和度。虽然每个人都有拒绝爱的权力,但是也要做到对别人起码的尊重。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要正确处理恋爱挫折。正确的做法有:一是正视现实,失恋之苦在于一个“恋”字,爱情是双向、相互的,以双方的爱情为基础,失去任何一方,爱情就会失去了平衡,恋爱即告终止。这时失恋的一方无论对另一方爱得有多深,都是不现实的了,作为有理智的大学生应该正视这一现实。二是换位思考,要设身处地的为对方着想。这样作有助于你理解对方终止爱情的原因,有助于你接受失恋这一痛苦的现实并及早走出失恋的阴影。三是感情宣泄。不要过分地隐藏或压抑失恋带来的痛苦,要找适当的方式进行宣泄。通常宣泄的方法有:1、眼泪缓解法。在悲痛欲绝时大哭一场,可以使情绪平静。专家认为,眼泪能把有机体在应激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某种毒素排出去。2、运动缓解法。剧烈的体育运动有助于释放激动情绪带来的能量。3、转移注意。心情不佳时,可以做些自己感兴趣的事。4、文饰法。当得不到自己爱的人,失恋时,援引合理的理由和事实来解释挫折,从而获得精神上的安慰。5、倾诉。向可以信任的师长,同学,朋友,老师等诉说自己心中的烦恼,也可以写日记或写信。如果感觉心中的积郁实在太深,无法排解时,也可以找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咨询。四是情境转移。失恋后之所以难以摆脱恋情的困扰,就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昔日的恋人有者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要想摆脱失恋的痛苦,就要换一个崭新的环境,暂时离开曾经熟悉的环境。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欢乐的环境中去。如多交一些朋友,多参加一些集体性的娱乐活动,或者可以找人去逛逛街,出去旅游散散心等,这样有助于心情的开阔。另一方面是由于失恋后有一种空虚感,暂时难以适应,所以可以用工作或其他什么方法来充实自己,不让在有空余的实践胡思乱想。五是升华。要尽快把失恋升华为一种奋发向上的动力,尽快投入到学习或者工作中去。切不可因为失恋而一蹶不振,认为生活、人生都失去了意义。要知道,恋爱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生活的全部。要正确的看待爱情,摆正爱情的位置,处理好爱情于学习,爱情于人生,爱情于婚姻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要端正恋爱动机。恋爱是未来寻找志同道合、白头偕老的终身伴侣,而不是为了安慰解闷,寻找刺激,更不是单纯为了性的满足。恋爱对象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能忽视了经济、政治、文化、个性等因素,但是共同的理想的指向、共同的品德和情操是最根本的。恋爱动机的好坏,直接关系的恋爱的成功与否。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桥梁,其恋爱观应该是理想、道德、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婚姻和家庭是爱情在内容上、形式上的升华。婚姻和家庭是两个既密切相关又具有明显区别的概念。婚姻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间的关系的结合及由此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家庭是指在婚姻关系的基础上、血缘关系上、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有亲属之间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婚姻是家庭产生的重要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必然结果,婚姻成功的体现在于家庭的幸福,家庭的美满又彰显婚姻的意义。婚姻是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分析婚姻家庭的演变及其价值应该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广阔视野中来把握,不应局限于婚姻家庭的下小范围内,这样对我们形成正确的恋爱婚姻观是非常关键的。婚姻不是为了结婚去结婚的,婚姻,或者说结婚是因为遇到这么一个人,想要和他承担起家庭的重任,愿意分担他的家庭压力,他也愿意分担我的。他愿意照顾我,我也愿意照顾他。最重要的是彼此相爱。如果没有爱情,或者说没有任何爱情,宁可一辈子不结婚也不委屈的随便找个人结婚。同时,爱情也是家庭和睦的前提!所以不能够因为其他的原因使得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缔结婚姻,组建家庭。正确的恋爱婚姻价值观需要我们认识到爱情的、婚姻的、家庭的作用,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而非常独特的功能,家庭内的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其基本的规范是:一是尊老爱幼;二是男女平等;三是夫妻和睦;四是勤俭持家;五是邻里团结。做得如此这般的基本准则就可以维系家庭的和睦,促进婚姻的和谐发展。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家庭婚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学习婚姻家庭法,对于学生培养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法律意识,运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解决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问题、维护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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