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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学术不端论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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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学术不端论文造假

论文造假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也否定了很多人的努力,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通过了测试。

取消专家资格评定、警告记过,严重的直接开除。因为论文造假败坏了学术界的风气,浪费了国家的经费。

科技部通报有关论文涉嫌造假处理情况,论文造假是属于一种行为,需要分具体情况而分析。在最近网络反映了很多大学里面的院士和教授论文造假事件,但是通过科技部的调查发现,这一些网络上举报的论文造假人员不存在造假行为,只是论文里面存在很多图片,误用反映了实验室管理不严谨。而很多人们想了解到的是论文造假会有什么处罚吗?论文造假是属于一种行为,根据造假人员的具体情况,会有具体的处罚。首先,第1种就是涉事人员还没有获得学位而进行的论文造假,则对造假人员取消学位申请的资格。第2种就是已经有了学位的造假人员,对造假人员的学位资格进行取消,并且三年之内不可以通过任何的学位申请。第3种就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的话,就会被开除学籍以及取消和撤销申请资格。

一、论文造假是一种学术不端正的行为。之所以要进行论文造假,就是因为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的不够,而且研究力度也不够,导致没有什么可以写的点,也没有什么可以发现的点,更没有什么可以议论和研究的点。所以才导致很多不成材的人员必须进行论文的造假。但是这种行为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更是一种欺人们的行为。

二、论文造假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当我们到达一定的高度之后,学术方面的研究要求也会非常的严格,就拿研究生来说,在学校规定的几年之内必须要对某一领域的研究,有学术成果有研究成果,如果没有了的话,没有了的话,那就毕不了业。而对于很多教授来说,他们的压力更大,他们每一年必须要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如果没有的话,他们也可能面临着失业的风险,所以他们必须想出一条办法,进行论文造假来欺大众,欺学校和教育部。

三、论文造假千万不要做。如果被发现论文造假的话,那在教育行业方面基本上是属于废的了。而且这种行为还会被录入档案,特别是对于在校的学生来说,千万不要这样子做。录入档案的话,去一些国家单位面试的话,基本上就是被人当做污点,是非常难处理的。论文还是要自己专门的去做。

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学位不能正常颁发。

论文造假学术不端刑法处罚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导语:      近年来,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相关事件不断增多,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在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日,某当红演员被曝“学位论文抄袭”且重复率竟高达40%,一度将学术界一直存在的学术不端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教育部曾在2016年4月5日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第40号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办法》采用一般性概括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 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 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 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 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 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论文抄袭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略加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方法,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自己作品发表;二是用新的文学表达方式,将他人作品的内容加以改编,然后冒名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这两种都是抄袭,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剽窃”。学术造假、论文抄袭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在第7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另外,剽窃他人作品的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之规定,剽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之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法》第220条规定,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结语:      论文抄袭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无法根治,归根结底是抄袭的成本太低,各方获取的利益又太高,非法律强行介入不能解决。如果想从根本上遏制论文抄袭,必须从根本上获得法律的支持,设定针对侵权者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被抄袭人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还学术研究一片净土。

法律分析: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被查出来一般会采取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处罚。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目前对学术造假人员没有刑事处罚或是行政处罚。但是学术造假中,有一类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这样涉及的经济利益,侵权人应该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当然,现在仅仅依据法律来规范这种学术造假的行为,可以说不及时且不能解决目前的状况,所以还需要与道德、体制规范进行结合,道德上要谴责,体制上要收回学位或是职称或是停止执业等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论文

论文学术不端指的是抄袭别人的论文,或者说是论文的内容弄虚作假,胡编乱造。这个都可以是论文学术不端。所以我们认为要保证原创性和科学性。

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学位不能正常颁发。

买论文没有使用或者只用了其中一小部分,不算学术不端或者学术造假。学术不端或者学术造假的概念是整篇论文都由他人撰写或者冒用他人的论文来发表。

科技部通报有关论文涉嫌造假处理情况,论文造假是属于一种行为,需要分具体情况而分析。在最近网络反映了很多大学里面的院士和教授论文造假事件,但是通过科技部的调查发现,这一些网络上举报的论文造假人员不存在造假行为,只是论文里面存在很多图片,误用反映了实验室管理不严谨。而很多人们想了解到的是论文造假会有什么处罚吗?论文造假是属于一种行为,根据造假人员的具体情况,会有具体的处罚。首先,第1种就是涉事人员还没有获得学位而进行的论文造假,则对造假人员取消学位申请的资格。第2种就是已经有了学位的造假人员,对造假人员的学位资格进行取消,并且三年之内不可以通过任何的学位申请。第3种就是在读学生被发现,论文造假的话,就会被开除学籍以及取消和撤销申请资格。

一、论文造假是一种学术不端正的行为。之所以要进行论文造假,就是因为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掌握的不够,而且研究力度也不够,导致没有什么可以写的点,也没有什么可以发现的点,更没有什么可以议论和研究的点。所以才导致很多不成材的人员必须进行论文的造假。但是这种行为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更是一种欺人们的行为。

二、论文造假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当我们到达一定的高度之后,学术方面的研究要求也会非常的严格,就拿研究生来说,在学校规定的几年之内必须要对某一领域的研究,有学术成果有研究成果,如果没有了的话,没有了的话,那就毕不了业。而对于很多教授来说,他们的压力更大,他们每一年必须要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如果没有的话,他们也可能面临着失业的风险,所以他们必须想出一条办法,进行论文造假来欺大众,欺学校和教育部。

三、论文造假千万不要做。如果被发现论文造假的话,那在教育行业方面基本上是属于废的了。而且这种行为还会被录入档案,特别是对于在校的学生来说,千万不要这样子做。录入档案的话,去一些国家单位面试的话,基本上就是被人当做污点,是非常难处理的。论文还是要自己专门的去做。

医学自然辩证法论文

摘 要:自然辩证法概论作为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之一,通过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教学,培养和提高医学硕士研究生的辩证思维能力。主要是认识和把握医学发展的趋势和研究者所在学科、领域最新动向的能力,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认识医学研究的规律和方法的能力,掌握并应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去从事科研工作。 关键词:医学硕士生 自然辩证法 教学与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05-02 根据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改革和经验,要使医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各领域中最富创造力的科研群体,充分发挥自然辩证法课程在培养研究生综合素质中的作用,必须在教学内容改革的同时,坚持教学方法的创新。在课堂教学中需要掌握系统扎实的科学知识的同时,结合课堂教学,通过多种教学途径使医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活跃的辩证思维能力、勇于创新的精神,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和科研能力。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培养和提高医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方面,有着特殊的优势。更有利于在教学中联系学生专业、联系科技发展、联系社会现实,进一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努力将课堂教学与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实践相结合 作为医学硕士研究生特有的创新能力需要系统扎实的知识储备,同时也需要通过各种学习途径不断拓展学术视野,增强其创新意识。自然辩证法的授课对象是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相比,在工作阅历和思想认识方面,更为成熟,有强烈的知识求知欲,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前景更为关注与重视。在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的教学过程中,根据自然辩证法课程的自身特点,着眼于把握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科技观和科学技术方法论的前提下,结合教学对象的具体实际,及时向学生系统地介绍马克思主义有关学说、理论的新进展,及时概括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就,介绍相关学科领域的新观点和新方法。在准确介绍学科发展中成熟、稳定的内容的同时,评介在学术界产生影响的学术观点。在教学实践中,笔者所在的宁夏医科大学努力将课堂教学与现代医学科技的发展与医学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有机结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在潜移默化中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在教学中,鼓励研究生在学习和掌握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同时,关注科技发展的现实,积极探索科学前沿的哲学问题。然而,由于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分为基础型、科研型两大类,自然辩证法课程内容广博,教学时数偏少,于是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开辟自然辩证法第二课堂,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并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具体做法是:将研究生中按照基础型、科研型和各专业情况后组织起来,根据课程教学内容,有计划地联系社会现实、联系科技发展、联系专业实际,以现代医学学术讲座、专题科研讨论、参观访问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将有限的课堂教学以一种新的形式延伸至课外,并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体研究生理论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自然辩证法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大力开展“教学实践”活动,为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增加新内容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结合得相当紧密,它特别注重广泛吸收自然科学的新成就、新思想,同时借鉴古今中外的思想理论中的有益成分,具有大跨度的交叉性、融合性、综合性。以往的政治理论课教学存在一种倾向,偏重于知识的传授,单纯的继承、单一的思路,造成了教学中的照本宣科,偏离现实生活实际。致使部分学生认为,自然辩证法课程与以往的政治理论课同样是一门公共课,往往是枯燥乏味,死记硬背的形式。同学们普遍要求,作为研究生政治理论课要改变以往的模式,要求在授课过程中突出理论联系实际,与现实生活接轨,减少教条灌输,活跃课堂气氛,开阔学生视野。在自然辩证法教学中,注意把握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力求与时俱进。讲授有关科学史和科学方法论等方面的内容时,在引用科学家史料、传记和取得成果的同时,与国际国内相关情况相结合,注意贴近学生所能感悟的现实事迹。如结合有关教学内容,及时介绍本校获得国家自然科技奖项目“西北地区包虫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学校各系部教师在科研方面的成绩和科研 心得体会 ,多年的科学和教学实践取得的显著成果,而这些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某种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教师和研究人员对现代科学的规律和方法有许多切身体会,他们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的治学精神为研究生树立了榜样,他们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是进行自然辩证法最贴近现实、最鲜活的案例分析素材。 在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实践中,开展了“教学实践”的尝试。所谓“教学实践”活动,就是要求研究生运用自然辩证法的有关原理和 教学计划 中指定的教学实践课题,利用课余时间,有组织地进行社会调查、采访,然后撰写评传文章,从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等多种角度,总结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切身体会。为了搞好“教学实践”活动,我们首先明确这一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所要达到的目标。根据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向学生提出具体的采访目的、任务和要求。有些学生过去从未写过这方面的文章,从《自然辩证法研究》、《医学与哲学》、《医学与社会》等杂志上挑选优秀的“人物评传”文章作为“范文”,供学习写作方法参考。同时要求在采访前就拟定好采访提纲。“教学实践”活动得到了研究生部的大力支持,研究生部党总支对这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生们认真整理采访记录,写出了论文,经导师审阅的优秀论文,建议研究生向有关刊物投稿。这一活动,不仅深受学生们的欢迎,而且受到导师们和相关部门的好评。 “教学实践”是我们进行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的一次的尝试。研究生与其导师和所研究的学科关系密切,在专业上有共同语言,而研究生正在学习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具有跨学科的优势。通过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师生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开展调查访问,进行概括总结的能力。“教学实践”活动具体生动,能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学生创造了一个与社会实际联系的良好机会。学生们亲自采访,搜集和整理资料并撰写文章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接受教育、深受启发的过程,也为自然辩证法课堂教学内容增添了熟悉、生动的具体实例。学生们深切体会到哲学与自然科学的辩证关系,以及科学方法、科学家的素质等因素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在医学领域中,中药学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药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临床中药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

临床中药学是指在传统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以患者为主体,研究中药或其制剂在人体内的作用及机制与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有效性、安全性评价及应用规律的综合性学科。近年来,随着西药临床药学在各医疗机构的深入,临床药学在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及作用机制研究等多方面显示出独特的优势。

但是,由于中药与西药在结构、配伍、功能主治等各个方面的巨大差异,西药临床药学在中成药、中草药方剂方面的应用捉襟见肘,故以传统中医药理论与临床药学为背景的临床中药学应运而生[1-3]。临床中药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其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处于摸索阶段,本单位于2015年成立临床中药学硕士招生点,且于当年成功招生,现对该学科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方案及 经验 做一归纳 总结 ,以供同仁参考引智。

1 培养对象及培养目标

与西药临床药学类似,临床中药学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具有临床及科研能力的临床中药师为最终目标的学科,而为满足临床的需求,临床中药师需具有中医学、中药学及科研等多重 教育 背景及能力,故临床中药学的培养对象需至少具有中医学或中药学的本科教育背景,在培养过程中,需掌握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化用药的 方法 与手段,并以在临床实践中发现中药问题、解决问题为最终培养目标[4-6]。

2 培养模式及培养方案

培养时限及安排

本学科的培养时限为3年(6学期),第1学期于校本部完成理论课的学习,第2学期至第5学期于本单位着重进行临床实践及科研,第6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即“1+4+1”的培养模式。

培养方式

本学科由研究生导师、医院药学部门及行内专家组成导师组,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及培养。自研究生入学始,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课题背景及个人特点讨论并制定培养方案,并于研究生完成理论课学习后开始实施。研究生需定期向导师组汇报学习及课题进展情况,导师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或纠正,并组织专家进行开题、中期汇报、答辩等环节。

理论课培养方案

本学科的理论学习目标旨在思想政治端正的前提下,拥有基本的科研思路及专业理论知识,故将课程分为3种类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见表1。公共必修课进行政治思想、自然辩证法及英语的学习;专业必修课进行科研思路及科研统计方法的培养;专业选修课则是根据研究方向的需求及个人兴趣,个性化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储备(至少选修3门)。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临床中药学正处于萌芽阶段,其课程类型并不丰富,无法满足各个研究方向对理论知识的摄取,故允许研究生于其他教育部直属院校修习相关专业选修课,成绩合格后,学分亦予以承认。此举不仅满足了各研究方向对理论知识的要求,更能促进该学科的迅速发展与完善。

临床实践培养方案

总体要求与目标 临床中药学是与临床医学密不可分的学科,故需本专业研究生亲身融入到临床工作中去,这是整个培养历程中的重头戏,故临床实践的总学程为24个月(4学期),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着重实践的原则,以研究生毕业后具备临床中药学实践技能及自主解决中药学问题的能力为总体目标,参照西药的《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临床实践培养,由导师及轮转科室的临床教师对研究生进行临床实践培养[7-9]。

实践内容与安排 本学科临床实践主要分为2个阶段,各阶段学程均为12个月。

(1)通科实践阶段

该阶段需研究生在医院药学部门各岗位轮转完成,其包括门诊药房、中草药房、病房药房、药库、药检室、制剂室等部门,旨在通过实践,熟悉并掌握临床中药师的主要职业技能。

①门诊药房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处方审核、调配及发药的基本技能;需熟悉药品不良反应呈报方法及流程与“精、麻、毒、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与流程;需了解“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中成药的用药特点及用药原则,特殊人群用药特点及用药原则。

②中草药房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中草药处方审核、调配及发药的基本技能;熟悉至少100种常用中药饮片的鉴别特点,特殊饮片的管理方法与流程;了解煎药规程、操作及设施维护,煎药成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于该岗位实习约3个月。

③病房药房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常用中成药的名称、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与审核医嘱、调配及发药的基本技能,“麻、精、毒、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需熟悉药品不良反应关联性评价方法,特殊人群用药特点及用药原则,药房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及维护,需了解病区基数药品的管理办法。于该岗位实习约3个月。

④药库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中药饮片的鉴别与保管方法,中成药采购、贮存工作流程和要求,特殊药品的贮存方法;需熟悉药品价格信息管理,医院药事制度及药品采购管理规程;需了解药物经济学基本知识。于该岗位实习约1个月。

⑤药检室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药品的质量管理方法及常用医院制剂检验方法;需熟悉药品质量控制工作的内容及流程,“药品管理法”及《中国药典》中关于药品质量检测的相关内容,需了解药品质量问题追踪流程与评估 报告 。于该岗位实习约1个月。

⑥ 制剂室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熟悉中药煮提操作方法,中药前处理、提取、精制、制剂成型等技术;需了解中药材炮制方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于该岗位实习约1个月,需至少完成10个批次的制剂配制,需至少进行1次日常设配的维护。

(2)专科实践阶段

该阶段分别在临床中药学室与各临床科室完成,研究生通过在临床中药学室的学习,掌握临床中药师的基本工作流程与技能,再根据各导师的研究方向及课题背景,选择某个临床科室,进行较为深入的临床中药学专科实践。在导师与临床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日常医疗活动,培养临床思维及处理临床中药问题的能力。

①临床中药学室培养方案 研究生于该岗位需掌握审核医嘱及干预技能,治疗药物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估,提供个体化用药建议,中药的治疗原则或治疗指南,药物信息检索和评估,药物咨询,患者教育,药历书写,与医护患的沟通技能;需熟悉药学监护计划的制定与 实施方案 ,特殊人群用药特点及用药原则,临床中药学室工作内容和流程;需了解药学查房,临床会诊及病例讨论。

② 临床科室培养方案 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或临床需要,将研究生派往相关临床科室,通过与医生、护士、患者的交流,发现及解决临床中的中药问题,在具体的临床实践中提高对临床中药学知识与技能的运用能力,同时通过专业化中药学服务,规范临床用药,促进医生与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用药。

科研培养方案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及课题背景,自主查阅文献资料,结合临床中药问题,确定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于第三至第四学期在学院内进行开题考核,考核专家小组主要就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及临床实用价值三方面进行评议。

根据考核专家小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选题内容并制定详细的科研计划后,深入基层现场和中药学工作第一线,围绕中药临床应用研究与评价、个体化用药与实践、药物安全性与用药安全等方面展开研究,最终获得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一定实际参考价值的结论或解决方案,并撰写毕业论文

3 思考与设想

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它们均以“人”作为主体,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即为培养人才,培养出的人才更能推动该学科的迅猛发展[10-12],对于临床中药学这一新兴学科更是如此。该学科的建设始终是以向医疗机构提供临床中药师作为出发点及最终目标,只有专业人才的输出与配置,才能真正规范临床合理用药,而临床中药师在临床实践及对研究生的“帮、传、带”中,又可促进该学科向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就本单位对该学科的建设方案,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与设想。

整合教学资源,扩大培养规模

诚然,临床中药学这一学科现阶段正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公认的、规范化的人才培养流程,故在本阶段的第一要务即为整合现有的全部临床、教学、科研资源,努力为研究生提供一个丰富、正规、严谨的培养环境,供其在学有所专、学有所长的基础上,开拓眼界,无缝接轨临床。第二方面,各医科院校应开设临床中药学专业,扩大招生份额,使本专业的人才数量呈梯度增长,以免出现人才断层。第三方面,应加速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在个别单位形成优势学科,迅速推动该学科的建设。

政策适度支持,规范培养模式

作为一个新兴学科,没有政府卫生部门及各医疗单位的支持会举步维艰,而临床中药学能够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是有目共睹的,故望决策者们加大对该学科的建设,以促进其快速发展[13-15]。另一方面,临床中药学应参照西药临床药学的培养模式,于较有专业实力的三甲医院设立临床中药师培训基地,选拔各基层单位的中药师进行为期1年的规范化培训,结业后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临床中药师证书,以规范各单位的临床中药学工作。此外,还应大力开展各种在职培训及继续教育,这一方面可以迅速扩大临床中药学的培训范围,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各单位中药师的技能提高及专业延伸。

吸纳多学科知识经验,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临床中药学本属一交叉学科,是中医学、中药学、西药临床药学、循证医学及临床科研等多学科结合的产物,故该学科的建设不应仅局限在现有师资的教学上,应根据不同研究方向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充分汲取其他学科优势,同时也丰富了本学科的内容与深度,本单位的理论课跨校选课即是在此方面的一大突破!

当然,临床中药学的立身之本乃传统中医药理论,故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不能完全套用西药临床药学的培养模式,该学科必须依据传统中医药理论,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围绕中成药配伍、中西药复方制剂与中西药配伍、中草药剂量与煎服法、不良反应监测、临床用药咨询及中药宣传与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并以临床用药咨询、中成药处方点评为切入点,规范医护患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中药。

结语

诚然,本单位于2015年刚刚开展临床中药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其各个方面的建设均在摸索,恰恰与临床中药学在国内的现状相一致,但我们相信,通过大家不断的探索、挑战与尝试,最终会摸索出一条适合临床中药学快速发展的特色之路;临床中药师也会随着在临床的发光发热得到医生、护士、患者的信赖与支持!望同仁们共同努力,共铸临床中药学明日之辉煌!

浅谈中药学发展的前景

继承和发展是前提,发展是最好的继承,中药学发展离不开中西医药学结合。然而,无论是中药学发展还是中西医药学结合,在当前都还存在一些令人困惑不解的问题。其中既有理解的问题,也关系到科学观念的转变。现以中药学科学探讨对此问题作如下探讨。

1中药学现代研究的困惑与思考

中药西药化

以往所进行的中药学科学研究,大多探讨的都是中药西药化。因为无论它们是怎样表述的,其核心都是从现有的中药中寻找、分离及提纯所谓的“有效成分”或化学单体,其针对的大多都是西医学的疾病,而这不正是西药的发展历程吗?如青蒿素、黄连素等,大都失去了中医药学理论的表述和应用原则,我国《药典》也已将它们归入西药收载。中药西药化也许是新西药发现或创制的一条捷径,然而,其作为中药发展之路尚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其一,从已有的中药西药化的结果来看,其虽然有成功的范例,但与整个中药的数量比较就显得非常之少。其二,从西药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现代西药的发展本身就似乎陷入了一个走不出的“迷宫”。鉴于已有药物的临床毒副作用和病原耐药性等问题,人们忍痛地否定了一批又一批药物的使用价值,不断寻求合成新的药物。

中西药合用

中西药合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张锡纯的《医学衷中参西录》。由于中药辨证与西药辨病治疗侧重和经验积累的不同,使中西药合用在很多情况下都收到了好于单纯中药或西药的临床疗效。然而,由于中西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医学理论体系,其临床适应症也各有不同,在没有合适的结合理论指导的前提下,尤其是在当今西医药学理论愈来愈强势,中医药学理论愈来愈弱化的条件下将它们合用,不仅难免发生用药理论和方法上的牵强附会与偏差,而且亦会常常影响它们的临床疗效,甚或导致严重的临床毒副反应发生。

2中医药学科特点认识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是古希腊的一个哲学观念。然而,由于在“单因素线性分析” 上所取得的卓越成就,现代医药学乃至整个现代科学都将这一点忽略了。如现代医药学不仅注重对疾病发生的每一种因素的单独认识与把握,其虽然也用复方,或在处方中也常有两种以上的药物使用,但多是针对不同“病因”而各自为战的大拼盘;其也重视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但其多局限于两种药物之间。而中医药学辨证施治不仅在诊断上强调要“四诊合参”,形成一个整体“证候”,而且在治疗上,也是采用君臣佐使理论将其多味中药组成为一个整体处方来进行试验与观察的。如研究发现,龙胆泻肝汤与关木通加六味地黄丸及关木通加滋阴药的配伍,能显著减少其煎液中的马兜铃酸A含量;关木通加利水药与关木通加清热药,其煎液中的马兜铃酸A含量减少不显著;而关木通加甘草与关木通加附子,均可显著地增加其煎液中的马兜铃酸A含量。关木通经过炒焦、与滑石粉炒和与麦麸炒后,其煎液中的马兜铃酸A含量均有显著性降低(P<)[1]。当代名医用附子,李可最大量一昼夜达600克,祝味菊最大量在45克,姜春华用9克,而李翰卿则用克治愈过心衰的患者,其间最大相差达到2000倍,而都取得了“起沉疴”的临床疗效[2]。这用传统科学的理念是无法理解的,对此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整体并不等于宏观

整体观念是中医药学的一大优势,但整体并不等于宏观。后者只是对宏观规律的认识与把握,前者则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由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使整体具有了“非线性”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等复杂性科学的特点;从而使其整体的特性不仅取决于其物质的构成,而且更是由物质之间的关系与构成方式来决定的。如“蝴蝶效应”只能在特定的复杂气象条件下产生;由于中药的配伍、剂量与炮制等不同,使其处方的作用有很大区别等等。那么,中药学发展不仅要重视其有效成分等物质性研究,更不能忽视对其复方配伍、炮制及其临床辨证施治规律等的认识。中药的疗效与毒性,既不能唯成分而论,也不能简单地依据剂量的大小来确定;而是要综合考虑其辨证施治、处方配伍与药材炮制等诸多因素。

整体认识需要微观化但必须转变科学观念

整体认识不仅需要微观化,而且可以随着认识方法与观察指标的微观化而微观化,只是要以复杂性科学的观念为指导。这是因为:(1)证候状态的认识、分析与处理,不断需要新指标、新方法与新药物来提高、发展与丰富其水平、能力与手段。如有人将显微镜(及电子显微镜、X光、B超等)称为“放大眼”,把听诊器等叫做“放大耳”,它使我们看到和听到了以往未能见到的现象。再如温病学向称湿温缠绵难愈,因湿邪重着黏腻,湿与热合,如油入面;但诸如肠伤寒、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杆菌病等湿温类温病,今天已知并非“缠绵难愈”,因为用特效抗生素治疗,多能迅速遏制病情[3]。(2)中医药学的辨证施治或对证候状态的认识、分析与处理,虽然说传统上以宏观指标与天然的动植物药物为主;但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每一次随着新指标、新药物与新方法的引进,都给其临床疗效与辨证施治规律的认识带来了飞跃与发展。中医药学现代研究既要重视对每一种因素、每一种药物甚或单体物质的作用特点与规律的认识,更不能忽视对中药复方综合作用、处方配伍、剂量与炮制,尤其是其临床辨证施治规律的研究;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不断引进新指标、新药物与新方法的基础上,总结出新的辨证施治(证候状态分析与处理)规律,以更好地丰富与发展中医药学。

。自然观的产生经历了古代朴素的自然观、中世纪宗教神学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观、近代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四个基本发展阶段,而医学也相应地有巫术医学、经验医学、生物医学、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四个发展阶段。作为现阶段的医学模式,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更加体现了人们对自然的认识的发展,此模式的产生也与自然辩证法密不可分。首先,新的医学模式包含了生物、心理、社会三个方面,仍然坚持了自然界的物质性,人作为生物首先是以一种物质存在,人同时生活在社会中,社会也是一种物质存在,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必然受社会文化的影响而有不同的心理体验,这种不同的心理体验又受社会文化的影响而有不同的行为方式。可见新医学模式既以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为基础,又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了可知论。确实,现代医学的进步已大大丰富了我们的眼界,从宏观到微观我们对自己身体、对自然界的认识已有了长足进步,同时随着一些人文科学的发展,我们也日益认识到了社会文化对人类的影响,认识到了社会的物质存在性。其次,新的医学模式也体现了统一的观点。自然界具有物质统一性,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同样具有统一性。不同的人由相同的元素构成,也具有相同的组织、器官、系统,甚至有相似的外形,同一社会文化熏陶下的人具有相似的行为方式,甚至不同文化中的人都可有相似的行为,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个体的人同时受到遗传与变异及文化环境的影响因而使得人具有了多样性与统一性。另外,新的医学模式也体现了系统论。作为物质存在的人与社会,同时也具有自然界的系统存在方式的特点:第一,这种系统是现实存在中的系统,同一社会中的许多人构成系统;许多种社会也构成系统。这些系统均为客观存在。第二,系统具有整体性。同一社会中的许多人构成—个整体,这个整体有着独特的生活方式与制度。而多个社会构成的系统也是整体,这形成了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些行为特征。第三,系统具有制约性。作为个体的人必然受着社会的制约。第四,系统由各具特定属性的要素所形成的特定关系形成一定的结构,对于社会与人这就是不同的社会结构。第五,系统的结构特点决定其功能。不同的人因其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不同具有不同的作用与地位。第六,系统存在于环境之中。人类社会同样与自然界密不可分,可见新的医学模式同时强调生物、心理、社会因素,这无疑是系统论的体现,也是更加全面地认识人的体现,同时反映了医学知识结构的—个巨大进步。作为医务工作者在认识新医学模式的同时,同样应当认识到自然辩证法在这一模式中的体现,因为随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我们将发展出更加适合社会、更加适合人的新医学模式,而深刻理解自然辩证法的精髓是指出新医学模式的基础。我们医务工作者都应该用新的医学模式来指导自己的医疗实践工作,避免单一、片面的看待每个医学问题,应将自然辩证法的普遍原理应用于其中

自然辩证法论文1000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想要了解更多的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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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 我是周二早上那节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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