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专业毕业是必须要写论文的,不管是什么专业都需要写论文
是。护士在职位晋升时,是需要发表护理论文的,只有论文合格才能审核通过。
需要,护理专业毕业也是有考核的,需要写毕业论文!
这个不是的。要看学校的。有的学校上传全部学生的论文到知网,有的只上传优秀论文。毕竟本科非优秀论文很多都是东拼西凑,上传知网被有心人揭发,学生、学校、老师全得倒霉。但是2015年开始每年会对上年毕业生论文进行抽检,所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毕业1年后,文章不上知网也不被抽查你就安全了。不要太过担忧,好好过生活吧!
因为知网是一个学术型网站做学术的人都需要从知网来找到相应参考资料和文献,所以搞学术的人都知道知网。知网的主要作用就是查询科研成果以及相应的论文、参考文献。
知网通过与期刊界、出版界及各内容提供商达成合作,中国知网已经发展成为集期刊杂志、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专利、标准、国学、海外文献资源为一体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网络出版平台。
知网的建设历史和背景。
知网的概念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由世界银行于1998年提出的。而我国的知网工程是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
在党和国家领导以及教育部、中宣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学术界、教育界、出版界、图书情报界等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清华大学的直接领导下,CNKI工程集团经过多年努力,成为了采用自主开发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数字图书馆技术。
不是所有的本科毕业论文都会上传到知网,而是要对优秀论文上传。但是所有论文会在学校学生档案里面有记录。
1. 知网,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由世界银行于1998年提出。CNKI工程是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
2. 通过与期刊界、出版界及各内容提供商达成合作,中国知网已经发展成为集期刊杂志、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专利、标准、国学、海外文献资源为一体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网络出版平台。中心网站的日更新文献量达5万篇以上。
3. 基于海量的内容资源地增值服务平台,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在中国知网建立自己个人数字图书馆,定制自己需要的内容。越来越多的读者将中国知网作为日常工作和学习的平台。
4. 中国知网的内容建设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承担,技术与服务由同方知网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5. 大学本科的毕业设计,实质上是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的一套完整的设计流程,里边设计的原创性内容很少,大多是基于前人的理论完成的,没有知网检索的价值。如果你认为自己的一些成果有价值的话,可以以期刊论文的行驶发表,这些是可以在知网上检索的。
写论文的时候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回望祖国大地,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个年头了。30年来,从城市的景色面貌到普通人的着装饮食,相信我们每个人,都真真切切地目睹和感受到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巨变。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是我们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同心同德、锐意进取,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性、创造性活动的30年。 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中国人民的生活实现了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整体小康的跨越式转变;中国社会实现了由封闭、贫穷、落后和缺乏生机到开放、富强、文明和充满活力的历史巨变。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基本达到小康、主人翁意识显著增强、受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中国社会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大幅提升等等,这一切只用了30年时间,被称为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而这一奇迹的创造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13亿中国人民。13亿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这本身就是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巨大贡献。 中国改革开放走过的30年光辉历程,使我们这个过去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成就,想变化,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我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体育、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国际地位和声望不断增长,这使得我们更有信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有信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有信心履行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 这个季节,正是农村下谷种稻的季节,也是农民三夏大忙的季节。30年前,当拖拉机第一次驶入农村时,农民群众还十分好奇。而现如今,传统的耕作方式正逐渐被轰鸣的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所代替,许多农民已不再满足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农民买拖拉机或汽车,已不再稀奇。而现在在城里,购买轿车已不再是遥远的梦想,在宽阔的道路上,“大众”“尼桑”等品牌家用轿车正自由地疾驰,体现出了30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公民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 30年前,居民的生活方式是“四世同堂十平米,五代家人居陋室”,今天,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民们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楼,城市居民更是从以前的平房转变成现在的小高层,复式住宅,人们的居住都向着“更高大,更宽敞,更环保”发展,处处折射出人们住房条件的极大改善,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现代家用电器一应俱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离不开的‘缝纫机、黑白电视机、自行车’等‘老三件’,如今都已换上了高档的家庭电器了。试想30年前的夏季,人们只能靠摇着蒲扇来解暑,如今也被空调所替代了。 30年前,由于家庭收入不高,有限的资金主要是优先考虑吃饭,加上国家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生产能力十分有限,普通居民上班、出行只能靠两条腿,极个别家境较好的才有可能用自行车代步。如今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大发展、大飞跃,城市基础道路建设、交通设施大大改善,人们平时上班、出行的工具更是多种多样,近途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公交车、私家车,出远门地上有火车、汽车,天上有飞机,水路有轮船,可随意挑选组合,使居民时时处处感受到方便快捷。 30年前,人们的娱乐方式非常单一。改革开放后,国家大力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统一,精神文明得到很大发展。影视歌舞、读书看报、琴棋书画、花鸟虫鱼、上网冲浪、旅游远足、运动健身等这些过去属于富人的娱乐项目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大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生活。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家医疗制度的改革,从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再到遍及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得到较好的诠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成为可能。许多居民家庭没有后顾之忧,不再害怕得病,加之家庭收入和生活条件飞速提高,居民平时从细微之处开始关注自己的身心健康,从过去的“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的现象有了较大改变。 三十年努力拼搏,三十年沧桑巨变。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蓬勃发展;改革开放,使人民生活安居乐业。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明天会更好,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富足!
对外开放,是使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基本国策.邓小平同志指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必须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继承小平同志的遗志,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对外开放是由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一是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国际性,现代科技既不是一国所创造,也不为一国所拥有,而是国际合作共同发展的结果.任何一个国家,封闭起来,都无法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二是现代化大生产意味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的高度专业化,形成了全球性的经济联系和世界市场.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拥有所需要的所有资源,生产所需要的所有产品,消费自己所生产的全部产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则能扬长避短,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最大效益.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技术比较落后的国家,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国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以使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减少代价,少走弯路,就显得更加必要.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有关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与其他国家不同.因此,我们的对外开放必须制定专门的政策.在邓小平同志的领导下,我国的开放是从沿海建立经济特区开始的.小平同志指出:“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开放经济特区开始,十几年来,我们与当今世界发生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联系.对外开放使我们更清晰地看到了世界,看到了未来,看到了我们的优势和不足,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从九十年代起,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已居世界第二位.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序,也从1978年的第32位跃升为第11位,外汇储备突破千亿美元.这是一个标志.由此可以想见,对外开放所引进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化进程所发挥的重大作用.我们国家对外开放的初创阶段已经过去,摆在我们面前的急迫问题是,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引资结构要进一步合理,地区分布要注意均衡,对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关键技术的资金引进要相对加大.外贸出口,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高效益,减少亏损,尽快实现“两个转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建立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以利于加快对于引进资金和技术的利用、吸收和转化.对外思想文化交流,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摒弃思想文化垃圾,警惕全盘“西化”和“分化”的政治图谋.开放则兴,闭国则衰.我们一定要清醒地估量世界的发展,勇敢地迎接严峻的挑战,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使我们的民族更加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更加坚定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既是改革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更是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我们党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们幸福中国梦的重大举措。
全面深化改革论文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在新时代新起点上继续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
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国民经济人均6000多美元,处在工业化的中后期。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改革开放是中国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创造中国奇迹的根本原因,这是当代中国发展实践给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正如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发展之后,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和成长的烦恼。我们的现代化是和工业化同时进行,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再加上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因素,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世所罕见,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前所未有。
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历经工业化、现代化的上百年和几百年中渐次出现的不同阶段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在我们的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经济社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自然资源紧缺、环境污染严重以及消极腐败现象多发等问题接踵而来。
这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局面,改革措施的制定和政策的出台必须注重相互照应,统筹兼顾,突出全面性,体现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能顾此失彼。
尤其是面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攻坚克难、涉险迈坎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就决定了要以更大的决心、智慧和力度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靠全面深化改革赢得发展的新优势。
所以说,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应运而生、顺势而为,是客观现实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深深植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基础之上的。
扩展资料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改革根本方向与根本路径的有机统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改革的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改革的根本路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与制度“三足鼎立”的格局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布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形成,这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下一步要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是不是和国外查论文用的turnitin差不多
知网是提供用户论文查重的一个平台。知网的数据库会收录学术、期刊、论文等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资料参考。
在知网中,用户可以下载所需的文献资料,很多大学会和知网合作,提供学生知网查重的服务,学生即可使用账号登录知网,在知网中选择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最后根据查重报告单来确定自己的论文重复率是多少。
知网通过更为精准、系统、完备的显性管理,以及嵌入工作与学习具体过程的隐性知识管理, 提供面向问题的知识服务和激发群体智慧的协同研究平台。
知网特点
一、权威性
拥有最广泛、最稳定的信息来源,最专业的信息资源通道,由最强大的专家阵容组织对信息的内容进行甄别遴选,并提供综合可靠的专业知识服务。
二、实用性
根据业务的需要、各层次的需求,定制适合的、解决问题的资料信息。
三、动态更新
每日根据最新公开的期刊、报纸、行业动态内容对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日更新2000条,月更新5万条以上,总数约为300万余条情报资源,随时以最新的行业动态消息武装用户,以便用户获得迅速的价值增殖。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知网
写论文和论文查重
知网,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由世界银行于1998年提出。CNKI工程是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始建于1999年的中国知网,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文献数据库。中国知网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国家工程,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一个能够囊括一个国家绝大部分知识资源的大平台、大仓库(中国知识资源总库),我们可以直观地理解为一个知识的银行或者超市,大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都存到这里面,然后在里面找到自己想要的其他人的研究成果。知网咋来的?知网这样庞大的工程不是一天能建成的。早在1995年,《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CAJ-CD)就已经正式立项,并在1996年1月30日就拿出了首批成品。这个项目可以看做是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 CNKI) 的前身。当年12月24日,清华大学举行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首发式暨中国学术期刊文献检索咨询站成立大会”, CNKI 的雏形以光盘的形式正式与世人见面。在1999年前的几年中,中国知识资源数字化的载体主流一直都是光盘,这段时间也可以称为 CNKI 的光盘版时代。1998年,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中国期刊网”开始上线服务,这就是今天知网的前身。除了这两大机构外,背后还有教育部、中宣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等机构的大力支持。2001年,随着镜像站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以及中国 Internet 带宽迅速加大, CNKI 加速从光盘走向网络。到2003年的时候,中国期刊网发展为集期刊、报纸、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图书、年鉴、多媒体教育教学素材为一体的知识服务网站。也就是在这一年,中国期刊网变为“中国知网”,我们所熟悉的中国知网正式上线。而今的中国知网已发展成为庞然大物,不仅有海量的中文文献,而且还包括剑桥大学、牛津大学这样顶级大学的数据库,以及美国、韩国、法国等国科学技术数据库,成为了一个具有国际性的知识资源平台。另外如“十一五计划”以来的数字出版平台功能以及2010年以后的评价功能也都在逐步完善。不仅仅是在填充“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建设“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意味也越来越明显。知网有什么?知网这样一个倚靠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的网站,里面的文献可谓是汗牛充栋。我们都能在里面找到些什么呢?首先是一些重要的期刊文献。这也是知网的老本行了。知网和许多期刊合作,收录的大多是自1994年以后的期刊文章,还有一部分能够追溯到创刊号。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期刊不断加入知网大军。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硕博论文。许多学校的硕士生博士生在自己的论文答辩时都要提交一份到图书馆,而如果该校与知网合作,那么这些论文也就可以被上传到知网的数据库,在知网上搜到。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问能否在知网上搜到翟天临论文的基础原因了。一些知名人士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也可以在知网上搜到。比如“吕秀才”喻恩泰,相声演员冯巩等。还有一些重要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上面的一些文章也会被知网收录在其中,并且更新频率极高,很多达到日更,与报纸发行基本同步。知网能做啥?据知网官网介绍,其旗下数据库仅《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一类,目前就已收录自1915年至今出版的国内学术期刊共8千余种,其中更不乏大量独家期刊资源。因此,凭借丰富的学术资源,知网成为了不少师生的论文写作必备工具。知网坐拥海量的期刊文献、出版物和数据库,的确方便人们在相关主题上进行检索。但是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这也只是一个工具,而不是数据的源头。换句话说,在大部分情况下,知网并不创造资源,而只是知识资源的搬运工。在知网这种大型知识资源平台出现之前,人们也有其他的方式来查询自己所需要的内容。可以是自己大量的阅读和积累,可以向自己的导师或者同学寻求帮助,也可以通过某些高质量的学术研究,通过他们所征引的内容按图索骥。还有一些特殊的专业,比如文史哲经常涉及到原典、简帛等一手材料或者古人研究成果的阅读,需要影印本材料,生物制药等经常需要阅读许多国外的前沿研究成果,这些也是目前知网力有不逮的地方。故而没有知网不仅能够写论文,而且往往论文不能全靠知网。知网怎么用?知网收录这么多内容,但想要阅览和获得,可不是免费的。但由于其在学术资源上“大而全”的优势,因此各高校图书馆基本都是知网的客户。针对个人用户,知网采取按篇收费与按页收费两种标准。在论文下载页面,按篇收费价格在元 -25 元/篇,而按页收费则在1元/页左右。换言之,100元只能购买几篇动辄数十上百页的论文。对于高校或图书馆等团体客户,知网则采取按年包库的方法。以山东大学为例,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其2017年12月21日成交的中国知网中文数据库采购项目,最终成交金额为万元。平摊下来,全校师生一天下载知网论文的费用,就是3200余元。而事实上,在2016年前,山东、云南、湖北等地多家高校,就曾因知网数据库续订价格过高,而停用知网。2016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发布了知网停用的通知,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称,2000年以来 CNKI 公司对该校的报价每年涨幅超过10%,从2010年到2016年的报价涨幅为。就连北京大学,都曾于2016年发布通知,称“知网数据库涨价过高,随时可能中断服务”。“高价”的收费下载服务,同时造就了知网的“高利率”。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财报显示,同方知网2017年全年营收达亿元,毛利率;2018半年度营收则超过5亿元。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首先,知识产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古代时期交通闭塞,资讯匮乏,信息流通极度不畅,发明创造没有保护的客观条件,也没有必要。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才衍生发明创造,但是集中的王权并不认可私人创造的独占性,从本质上来看,那个时期,所有的人都是皇帝的臣民,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什么都是皇帝的,那还何谈保护私权?再后来衍生出了保护私权,但知产的保护也不是完全有利的,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度保护知产是一场灾难。打个比方,在落后的A国强调完全开放市场并与国际接轨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其他国家的专利、发明、现代化的科技只会一拥而入,实际上A国的发展只是农耕化的水平,既消费不起,自身的发展也受到了约束,因为别人把这些初级简单的发明都注册了,民族工业根本发展不起来。再比如药品方面,国际药厂对药品的收取的专利费都是巨额的,专利费都付不起,还谈治病救人吗?没药没器械,只靠医生,怎么救?
法律分析: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