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文学辉煌灿烂,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她历史悠长,光彩夺目,创造了许许多多的文学经典形象和故事,因此我国古代文学经典是我们当代人值得不断学习、探索、挖掘的富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
关键词:国学;古代文学
一、从学科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认识
在我国古代文学的不断发展中,“文学”在很多典籍中出现过,例如:孔子的《论语》就是比较经典的古代文学。在汉代时期,“文学”也被称作是“文章”,是一切书面行为和作品的统称。由此可见,古代文学和国学在早期时候没有明确的被区分开,古代文学既包括现代人公认为文学的相关题材,也包括部分不属于文学的体裁。因此,从学科史的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发现,部分研究者给以的解释是古代文学属于国学范畴,但是,实际上古代文学和国学又存在一定差异。
二、从研究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存在的异同进行分析
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范围来看,国学研究的是词句、文理、考据等,是对事物的本真进行分析和辨别,主要包括文字学、版本学、辨伪学、目录学、训诂学和校勘学等多个方面。从古代文学的作品来看,主要分为先秦、秦汉到唐代、唐代到元末、明初到五四运动这四个时期,其中,诗、词、歌、赋、传奇、小说等都是古代文学的体裁。在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相互影响下,中国文学文献学的形成,给目录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主要包括刻印、排版、辨伪、检索等,对中国文化发展带来极大影响。由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一样的作品会产生不一样的研究效果,从两者的研究方法上来看,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在对《诗经》进行研究时,国学研究的是其中的目录,古代文学研究的是各种词赋的写作手法和表达的思想感情等。由此可见,从研究史来看国学与古代文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可以从不同层次进行研究,使国学与古代文学具备各自的特色和研究体系。
三、从学术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
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的学术史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学与古代文学之间的相互渗透,早很多古代文学中得到了证实。其中,宋学和宋代文学观念的关系,是国学与古代文学相互渗透的典型代表;二是,国学学术史具有比较独特的特点,在很多时候可以更好地凸显文学家多方面的思想观念,使古代文学家的思想得以充分展示。同时,可以帮助研究人员更全面地研究古代文学的文学成就;三是,现代文学研究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的相关研究必须客观、公正,才能对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和评价。因此,从学术史角度进行研究,可以对国学和古代文学的关系有更系统的了解,从而为相关研究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的六个层面王兆鹏;江汉论坛2006-05-1545
2、文话: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学术资源王水照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7-2037
摘要: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
关键词:古代文学;实践教学
一、诗歌部分
作为广义的概念,诗歌在中国古代涵盖了古诗、词、曲、民歌等内容。从认知、能力、素质三方面的教学目标来说,古诗、词、曲的实现途径和效果是基本一致的。对这一部分内容,我们设计了三个实践教学目标:识记、背诵名篇;理解、鉴赏古诗;对古诗进行文本解读、设计教学方案并付诸实践。下面依次谈谈具体操作。
1.识记与背诵。在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有本专业的学生在入学初就按学号顺序划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最多10人,安排一名指导老师,按照系部制定的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方案在两年理论学习同时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本课程的实践教学也依赖于这一前提,二者紧密配合,互为体系的组成部分。一定阶段的内容结束后,老师给出必背篇目,每个小组的成员到本组小组长那里背诵过关,小组长做出详细记录并评分;小组长集中到学习委员那里过关并评分;学习委员的背诵情况则由任课教师直接负责。同时,老师在课堂上会进行不定时不定人数的随机抽查背诵,抽查到的同学的背诵情况若与小组长记录情况不符,本组同学需抽时间接受学习委员的检查过关。这种方法比之期末试卷中的填空默写更能落到实处。此外,职业技能训练中每学期都有古诗背诵的任务。
2.理解与鉴赏。这一目标和实践任务安排在第二学期专业技能训练中的“文学作品欣赏”中,学生对给出的古诗篇目进行鉴赏,写出书面的小文章,同组成员间互相交流,老师评改。
3.古诗解读、讲好一首古诗。古诗解读安排在第三学期专业技能训练的“文本解读”中,学生从分析文本的角度写出书面的文章,小组交流教师评改。诗歌部分结束后,安排时间由各组准备教案,选派一人在课堂上讲一首古代诗词。
4.在识记、理解、鉴赏、深入认识之后,分班组织古诗词朗诵会,使学生对古代诗词有一个感情上的升华。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期间参赛选手可以请老师指导。班委做好会务工作。朗诵完毕,由学习委员、普通同学、老师组成的评委评分并确定名次,给出相应的奖励。通过这样扎实的过关,到综合性活动朗诵古诗词、讲一首古诗词的时候,学生基本上可以表现的游刃有余,也为他们今后在中小学课堂上讲授古诗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散文部分
古代散文一个是语言的隔阂,一个是与政治、道德的紧密联系,都使得学生学起来比较费劲。而要集中在课堂上去疏通文意,再去理解、分析文章,是很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学生在课前利用课余时间去自主学习,搞清楚文中的字词、特殊用法、句式等,大体上搞懂文章的字面意思。课堂上,大家先互相汇报自主学习的成果,然后再分小组讨论文章的主题、写法、结构等。
1.课前预习。在每次课前一周布置预习内容,包括文学常识、文言字词读法意义、文章大意结构以及相关的问题。学生自己利用工具书、网络等自主学习,并分组整理学习成果。
2.汇报学习成果。用一堂课时间让学生分组解决上述基本问题,采用面对全班讲解的方式,过后老师不再重复,只对缺漏的部分做出补充。
3.提高与升华。解决基本问题之后,针对选文中涉及的观点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论辩,如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中认为“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得一士”就可以称霸天下,让学生结合战国历史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树立自己观点并证明自己观点的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另外,学生口头讨论之后,形成文字,在此过程中学习古人立论的构思和写作技巧。散文部分的实践性学习可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探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点燃他们对古代文化的兴趣,同时能够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语表达。课堂气氛也从之前老师一言堂时的沉闷而变得比较活跃。
三、小说与戏剧部分
小说和戏剧都属于叙事性文体,很多古代的小说和戏剧也都搬上了现代荧屏。但总体来说,学生在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仍然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具体操作方面,有细微的差别。
1.小说
唐传奇、明清小说的故事是学生之前都有一定了解的。因此很大一部分内容基本上交给学生自主学习。大家互相讲一讲小说所写的故事、对人物的看法以及对主题的讨论,自由发表观点。老师只对一些重要的文学常识和主题趋向进行总结和点拨。这样就有效利用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积累,也避免了在课堂上占用过多的时间去叙述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学生感觉到自己参与其中了,会增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兴趣和动力。
2.戏剧
戏剧部分是整个古代文学中比较难的地方,同时也是学生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虽然它与现代影视在性质、作用上有一致之处,但因为年代久远资料缺失,学生很难直观地去把握古代戏剧的真正面貌。所以在进入这一部分之前,先放映电影《霸王别姬》,里面有许多古代戏剧唱段、扮相等,虽然主要是京剧,但已经足以让学生对古代戏剧有所认识了。看完之后,就结合影片内容讲解古代戏剧的一些常识,并让学生写观后感。
3.综合性实践活动
小说、戏剧部分结束以后,布置学生按照分组,每组同学选取古代小说或戏剧中的某个片段或场景,自编自导自演一个小的舞台剧。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在班上表演并上交剧本。学生通过选题、改编、分派角色到具体揣摩人物的语言、动作乃至心理活动,不止对戏剧和小说的文体性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古老的文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亲近感。
四、小结
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课堂内的实践教学与职业、专业技能训练中的实践学习双线并行、互相配合。经过这一系列的主动参与和探索,学生不仅在活动中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对古代文学“高山仰止”、望而生畏了,而是从内心里感受到了古代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活力,甚至喜欢上古代文学。这正是我们古代文学教学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那就是——发掘古代文学和文化的现代意义,使她进入现代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现代人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研究的思考王兆鹏;文学遗产2006-03-1547
可以看一下《古文辞类篡》,《古文观止》《昭明文选》《唐宋八大家文集》《全唐文》,《全宋文》《全隋文》
这有很多,我给你比较典型的记叙文桃花源记 东晋 陶渊明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jiā)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shě)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huò)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陶渊明像(shè)俨(yǎn)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qiān)陌(mò)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zhuó),悉如外人。黄发垂髫(tiáo),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yāo)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yì)人来此绝境, 不复出焉,遂(suì)与外人间(jiàn)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 (wèi )具言所闻,皆叹惋(wǎn)。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yù)云:“不足为(wèi)外人道也。”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jùn)下,诣(yì)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qiǎn)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jì),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后遂无问津者。散文李斯,秦,《谏逐客书》贾谊,西汉,《过秦论》屈原,战国楚,《离骚》曹植,三国魏,《白马篇》刘义庆,南北朝,《世说新语》江淹,南北朝,《别赋》陶渊明,东晋,《归去来兮辞》欧阳修,宋,《醉翁亭记》苏轼,宋,《前赤壁赋》苏轼,宋,《后赤壁赋》苏轼,宋,《飓风赋》扬雄,西汉,《甘泉赋》扬雄,西汉,《河东赋》司马相如,西汉,《子虚赋》司马相如,西汉,《上林赋》司马相如,西汉,《大人赋》王褒,西汉,《僮约》陈子昂,唐,《修竹篇序》王勃,唐,《滕王阁序》范仲淹,宋,《岳阳楼记》柳宗元,唐,《小石潭记》议论文《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嗟乎!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是故圣益圣,愚益愚。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爱其子,择师而教之;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问之,则曰:“彼与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呜呼!师道之不复可知矣。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你是想研究文言散文?专门挑几个作家,具体了解下他们的文章,然后结合他们的生平,性格做论述。比如苏轼,曾巩,柳宗元等
一、回望必修教材,加强选修必修的联系。例如教学“散文之部”,我们可以回望苏教版必修三第四专题的“寻觅文言津梁”,加强选修与必修的联系。苏教版必修三第四专题“寻觅文言津梁”有三个板块组成,即“因声求气”“仔细理会”“融会贯通”。“因声求气”重在声情并茂地诵读,“仔细理会”重在字词理解基础上的品味,“融会贯通”就是阅读的综合运用。选修教材的“散文之部”就为我们品味欣赏文言散文提供了三种渠道。“创造形象,诗文有别”要我们从“理解散文的形象性”的角度去“仔细理会”,“散而不乱,气脉中贯”要我们从“把握散文的逻辑性和抒情性”的角度去“仔细理会”,“文无定格,贵在鲜活”要我们从“体会散文的灵活性和趣味性”的角度去“仔细理会”。再来看“创造形象,诗文有别”这一单元选了三类散文,独具韵味的山水风物的山水游记类,生动传神的人物形象的人物传记类,直观形象的事实呈现的寄寓言志类。第一类散文的特点是情景交融的意境、灵活多变的笔法、多角度多侧面的细致的真实描写;第二类散文的特点是正面描写、侧面烘托、精湛的场面描写、个性化语言、动作神态细节描写;第三类散文的特点是寓言说理、铺叙夸饰、渲染描摹、繁简搭配、多种修辞的运用。如果我们在欣赏《项羽之死》之后,将《史记》刻画人物的手法即选取典型事件刻画人物、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展示人物性格、运用多种手法来描摹人物、人物语言的个性化进行总结,再来反观必修教材《廉颇蔺相如列传》和《鸿门宴》两篇文章,并将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比较一下,学习就会更有文化意味。二、欣赏诗文不求面面俱到,力求重点突破。作为选修课,授人以渔是必要的,知识短文在于梳理欣赏的知识,“赏析示例”在于明示学生欣赏的方法,自主赏析在于老师引领学生欣赏,在这些基础上我们提出两点,一是欣赏不求面面俱到,求突破重点。二是规划每一篇的欣赏重点,在课外实践中加强,积淀学生素养。例如教学“诗歌之部”,笔者首先研究确定单元欣赏方法的重点,那就是“因声求气,吟咏诗韵”重点在诵读,“以意逆志”的重点在体验,“知人论世”的重点在探究,“置身诗境,缘景明情”重点在想象。教学时,我们在某一方面突破,欣赏效果会最好,也利于学生迁移课外诗歌甚至高考诗歌鉴赏。例如教学《长恨歌》和《夜归鹿门歌》:《长恨歌》的教学笔者确立的欣赏重点是运用“知人论世”的方法探究诗歌的主题。一是让学生明白爱情说、讽喻说、爱情讽喻说这“三说”由来的根源。二是让学生明白从哪些方面来探究主题。一要看作品怎么写和写了什么。二要看相对历史,文学作品作了哪些处理。三要将同类作品进行比较,看看它们的同中之异。四要看创作时代背景。《夜归鹿门歌》的教学笔者确立的教学重点是在想象画面中辨清衬托和烘托。江边的喧闹、山中的寂寥怎么组成一个有机统一和谐的意境,那就是衬托和烘托手法的运用。在这一首诗的教学中,笔者重点讲清衬托和烘托的手法,让学生迁移阅读其它运用同类手法的诗歌。三、丰富学生学习的课外活动,重视他们文化素养的积淀。1.一句成“名”活动——让学生评点欣赏某一首诗歌中的某一名句,品一品成“名”的价值。例如学生品味杜甫《旅夜书怀》中的“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这一名句,写成一段文字。2.诗人素描——就是抓住诗人创作的风格、诗歌的内涵、生活经历、思想修养等来描述诗人在自己心中留下的美妙的情怀,让诗人永远活在“我”的心中。3.诗意写画——诗意写画就是借助诗意,展开想象,运用多种手法,对诗歌的意象、情感等加以描绘、阐发。之所以名之为“写画”,一是强调描写的画面感,二是强调语言的美感。4.编辑意象小词典——就是积累意象为自己阅读欣赏古诗服务。例如学习《春江花月夜》,让学生编辑以下意象的小词典:月亮、流水、浮云、南浦、扁舟、玉帘、捣衣、鸿雁、双鲤、落花等等。
可以看一下《古文辞类篡》,《古文观止》《昭明文选》《唐宋八大家文集》《全唐文》,《全宋文》《全隋文》
我国古代文学辉煌灿烂,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她历史悠长,光彩夺目,创造了许许多多的文学经典形象和故事,因此我国古代文学经典是我们当代人值得不断学习、探索、挖掘的富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
关键词:国学;古代文学
一、从学科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认识
在我国古代文学的不断发展中,“文学”在很多典籍中出现过,例如:孔子的《论语》就是比较经典的古代文学。在汉代时期,“文学”也被称作是“文章”,是一切书面行为和作品的统称。由此可见,古代文学和国学在早期时候没有明确的被区分开,古代文学既包括现代人公认为文学的相关题材,也包括部分不属于文学的体裁。因此,从学科史的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发现,部分研究者给以的解释是古代文学属于国学范畴,但是,实际上古代文学和国学又存在一定差异。
二、从研究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存在的异同进行分析
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范围来看,国学研究的是词句、文理、考据等,是对事物的本真进行分析和辨别,主要包括文字学、版本学、辨伪学、目录学、训诂学和校勘学等多个方面。从古代文学的作品来看,主要分为先秦、秦汉到唐代、唐代到元末、明初到五四运动这四个时期,其中,诗、词、歌、赋、传奇、小说等都是古代文学的体裁。在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相互影响下,中国文学文献学的形成,给目录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主要包括刻印、排版、辨伪、检索等,对中国文化发展带来极大影响。由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一样的作品会产生不一样的研究效果,从两者的研究方法上来看,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在对《诗经》进行研究时,国学研究的是其中的目录,古代文学研究的是各种词赋的写作手法和表达的思想感情等。由此可见,从研究史来看国学与古代文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可以从不同层次进行研究,使国学与古代文学具备各自的特色和研究体系。
三、从学术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
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的学术史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学与古代文学之间的相互渗透,早很多古代文学中得到了证实。其中,宋学和宋代文学观念的关系,是国学与古代文学相互渗透的典型代表;二是,国学学术史具有比较独特的特点,在很多时候可以更好地凸显文学家多方面的思想观念,使古代文学家的思想得以充分展示。同时,可以帮助研究人员更全面地研究古代文学的文学成就;三是,现代文学研究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的相关研究必须客观、公正,才能对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和评价。因此,从学术史角度进行研究,可以对国学和古代文学的关系有更系统的了解,从而为相关研究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的六个层面王兆鹏;江汉论坛2006-05-1545
2、文话: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学术资源王水照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7-2037
摘要: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
关键词:古代文学;实践教学
一、诗歌部分
作为广义的概念,诗歌在中国古代涵盖了古诗、词、曲、民歌等内容。从认知、能力、素质三方面的教学目标来说,古诗、词、曲的实现途径和效果是基本一致的。对这一部分内容,我们设计了三个实践教学目标:识记、背诵名篇;理解、鉴赏古诗;对古诗进行文本解读、设计教学方案并付诸实践。下面依次谈谈具体操作。
1.识记与背诵。在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有本专业的学生在入学初就按学号顺序划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最多10人,安排一名指导老师,按照系部制定的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方案在两年理论学习同时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本课程的实践教学也依赖于这一前提,二者紧密配合,互为体系的组成部分。一定阶段的内容结束后,老师给出必背篇目,每个小组的成员到本组小组长那里背诵过关,小组长做出详细记录并评分;小组长集中到学习委员那里过关并评分;学习委员的背诵情况则由任课教师直接负责。同时,老师在课堂上会进行不定时不定人数的随机抽查背诵,抽查到的同学的背诵情况若与小组长记录情况不符,本组同学需抽时间接受学习委员的检查过关。这种方法比之期末试卷中的填空默写更能落到实处。此外,职业技能训练中每学期都有古诗背诵的任务。
2.理解与鉴赏。这一目标和实践任务安排在第二学期专业技能训练中的“文学作品欣赏”中,学生对给出的古诗篇目进行鉴赏,写出书面的小文章,同组成员间互相交流,老师评改。
3.古诗解读、讲好一首古诗。古诗解读安排在第三学期专业技能训练的“文本解读”中,学生从分析文本的角度写出书面的文章,小组交流教师评改。诗歌部分结束后,安排时间由各组准备教案,选派一人在课堂上讲一首古代诗词。
4.在识记、理解、鉴赏、深入认识之后,分班组织古诗词朗诵会,使学生对古代诗词有一个感情上的升华。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期间参赛选手可以请老师指导。班委做好会务工作。朗诵完毕,由学习委员、普通同学、老师组成的评委评分并确定名次,给出相应的奖励。通过这样扎实的过关,到综合性活动朗诵古诗词、讲一首古诗词的时候,学生基本上可以表现的游刃有余,也为他们今后在中小学课堂上讲授古诗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散文部分
古代散文一个是语言的隔阂,一个是与政治、道德的紧密联系,都使得学生学起来比较费劲。而要集中在课堂上去疏通文意,再去理解、分析文章,是很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学生在课前利用课余时间去自主学习,搞清楚文中的字词、特殊用法、句式等,大体上搞懂文章的字面意思。课堂上,大家先互相汇报自主学习的成果,然后再分小组讨论文章的主题、写法、结构等。
1.课前预习。在每次课前一周布置预习内容,包括文学常识、文言字词读法意义、文章大意结构以及相关的问题。学生自己利用工具书、网络等自主学习,并分组整理学习成果。
2.汇报学习成果。用一堂课时间让学生分组解决上述基本问题,采用面对全班讲解的方式,过后老师不再重复,只对缺漏的部分做出补充。
3.提高与升华。解决基本问题之后,针对选文中涉及的观点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论辩,如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中认为“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得一士”就可以称霸天下,让学生结合战国历史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树立自己观点并证明自己观点的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另外,学生口头讨论之后,形成文字,在此过程中学习古人立论的构思和写作技巧。散文部分的实践性学习可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探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点燃他们对古代文化的兴趣,同时能够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语表达。课堂气氛也从之前老师一言堂时的沉闷而变得比较活跃。
三、小说与戏剧部分
小说和戏剧都属于叙事性文体,很多古代的小说和戏剧也都搬上了现代荧屏。但总体来说,学生在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仍然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具体操作方面,有细微的差别。
1.小说
唐传奇、明清小说的故事是学生之前都有一定了解的。因此很大一部分内容基本上交给学生自主学习。大家互相讲一讲小说所写的故事、对人物的看法以及对主题的讨论,自由发表观点。老师只对一些重要的文学常识和主题趋向进行总结和点拨。这样就有效利用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积累,也避免了在课堂上占用过多的时间去叙述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学生感觉到自己参与其中了,会增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兴趣和动力。
2.戏剧
戏剧部分是整个古代文学中比较难的地方,同时也是学生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虽然它与现代影视在性质、作用上有一致之处,但因为年代久远资料缺失,学生很难直观地去把握古代戏剧的真正面貌。所以在进入这一部分之前,先放映电影《霸王别姬》,里面有许多古代戏剧唱段、扮相等,虽然主要是京剧,但已经足以让学生对古代戏剧有所认识了。看完之后,就结合影片内容讲解古代戏剧的一些常识,并让学生写观后感。
3.综合性实践活动
小说、戏剧部分结束以后,布置学生按照分组,每组同学选取古代小说或戏剧中的某个片段或场景,自编自导自演一个小的舞台剧。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在班上表演并上交剧本。学生通过选题、改编、分派角色到具体揣摩人物的语言、动作乃至心理活动,不止对戏剧和小说的文体性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古老的文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亲近感。
四、小结
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课堂内的实践教学与职业、专业技能训练中的实践学习双线并行、互相配合。经过这一系列的主动参与和探索,学生不仅在活动中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对古代文学“高山仰止”、望而生畏了,而是从内心里感受到了古代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活力,甚至喜欢上古代文学。这正是我们古代文学教学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那就是——发掘古代文学和文化的现代意义,使她进入现代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现代人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研究的思考王兆鹏;文学遗产2006-03-1547
古代文学作为我国文学教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从类群的角度来划分 中国 古代 文学,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有民间文学、妇女文学、宫庭文学或者贵族文学等,还有臣妾文学和圣哲文学等提法。然而,一个十分显著的文学类群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是帝王文学。不过,主要从 经济 效益着眼的世俗的看重如出版帝王诗集、文集的现象也有一些,但都谈不上深入的 理论 认识评价。在中国文学经二十世纪初开始质的大变革至今历经百年、正待飞跃 发展 为新的中国文学伟大形态的今天,应当从文学自身本质 规律 出发来解析这一独立于中国文学主流但又起着特殊作用的文学类群。
一、一种独特的中国古代文学类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作为一种文学类群是一种十分独特而又悠久的客观存在。
在先秦文学中,帝王文学的现象已经非常突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有名姓的文学作品竟然是帝王文学。《古诗源》一书的开头,第一篇作品就是舜帝的《南风歌》。还有这样一种说法是,伏羲“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画"出了我国 哲学 和文学融为一体的最早作品——八卦。在我国第一部 政治 议论 散文 集《尚书》中,收集了孔子这个伟大的 教育 家和编辑家之前历代帝王中产生的最有名的 文章 ,如《尧典》、《大禹谟》、《秦誓》等。而在孔子编辑的文学教材《诗经》中,包含了不少帝王所作的诗歌。
在中央集权制的封建 社会 中,皇帝重视“文武之道",大都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诗歌是中国人最重视的表情达意的工具,作为“万物皆备于我"的帝王 自然 也不例外。从中国文学史上看,封建专制社会自第一个皇帝秦始皇起,汉高祖刘邦、楚霸王项籍、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等有名的帝王,尽管“稍逊风骚"、“略输文采",但还是大都有诗歌创作传世。帝王之中,也应当包括农民起义领袖中自立为帝的黄巢、洪秀全等人。他们大都是书生出身,有一些“咏菊"之类霸气十足的“言志"诗作流传于世。
封建专制社会全盛时期的清代的皇帝更是接受了严格的孔孟之道的教育,讲究“文治",重视诗歌创作。据说乾隆皇帝是写诗最多的人,有四万多首,不过他的诗作质量不高。漫长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可以说是 秘书出身,诗作颇有可观之处。至于那些“守业"的皇帝,在接受教育时都 学习 了诗教课程,在政治生涯中也就写出了不少的文学作品。
从上述认识已经可以看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个不容忽视却也没有得到应有重视的现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帝王文学还出现了中国文学中出类拔萃的作品。
中国帝王文学虽然大部分作品质量不高,但少数的一些文学精品却在各方面都达到一流的文学水平。特别突出的是魏晋时期三曹的诗歌散文。魏王、后被儿子追封为“魏武帝"的曹操,所作诗歌和散文在帝王文学中是非常显著的。他的作品,胸襟阔大,苍凉悲壮,其层次之高即使终生从事创作的“专职"文学家也很少人可以企及。他的大儿子、篡汉称帝的曹丕,不但是一个诗人,而且文学评 论文章更为知名。被封为王的曹植,诗歌尤其哀艳凄绝,水平高超。更为难得的是,作为中国文学史上唯一的现象——父子三人既是开基创业的帝王又是文名卓著的文学家,还竟然开创了一个 时代 的文学——建安文学。
南唐末代皇帝李煜,诗词达到一个高峰。作为退职的帝王却抹不去帝王的烙印,但在诗歌中也就没有了忠君爱国的传统和偏狭的政治志向,以致于上升到人生悲剧的哲理境界。由于帝王大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只要他们认真去创作,其诗文同样的超拔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尽管如此,由于种种原因,帝王文学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无意中形成了一种被人们敬而远之的现象。人们不大愿意也不大敢于玩赏和评议帝王文学。帝王文学那股唯我独尊、凌驾群伦的雄风和霸气,使得处于弱者地位的人们在本能上就已经产生排斥拒绝的 心理。而封建等级观念重重束缚的臣民更不敢公开地指点评论,须知“大不敬"的罪名是要受到株连九族的处罚的。这就是帝王文学之所以没有得到正视的突出原因。
但是,模糊了帝王文学这一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文学,不是完善的文学系统。因而中国人的心理世界的反映也就明显地缺少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仅拿创作观念和主导思想来说,恰恰是帝王文学很少存在那种以孔孟之道为指导的封建观念。这样,人们常用不同的称呼的“龙凤文学"、“天子文学"、“政治文学"、“圣哲文学",其实也就是帝王文学,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正视了,进而还应认真地剖析它的本质。
二、畸形的阳刚文学的产生
在 中国 历史 上,所谓帝王这些极其重要的几百个人物,统治了世世代代的亿万臣民。以他们的名字作为皇朝的代号,本身就是文学 研究 中的一个重要的 社会 因素课题。而他们的文学作品,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需要认真对待。可以说,不认识中国帝王文学,便无从把握中国文学,也就无从深入地探究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无从建构新的中国文学和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笔者认为,中国帝王文学是一种畸形的阳刚的文学,其产生是一种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
帝王文学反映了一种人类个体和群体生命所独有的精神现象。从精神上进行心理 分析 ,凌驾群伦的帝王文学表现了帝王作为个体对于群体无以复加的高傲心态,也集中反映了中国人心理深处本能极度膨胀而又与封建理性高度统一的意识。古代中国 政治 心理的特点,是一种二律悖反,一方面是常规的理性即儒家的教化——对于帝王来说只是治理他人的工具,另
一方面是政治中心首脑的权力的无限制发挥和本能的极度发泄。与之相对,臣民只能有阴柔女性的态度,只能在自虐的俯首贴耳中产生“移情"式的或者阿Q式的精神满足。帝王则在俯视芸芸众生中得到人生无与伦比的快感。刘邦的回归诗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宋太祖的咏月诗句“未出海底千山黑,才到中天万国明",曹操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等等,都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帝王都是要统一天下的,正所谓“天下一家",而且都憧憬着“系之万世"。“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任何他们所知道的大地上的生物都要受到帝王的统治和宰割。在人类历史上,他们居然也能长达数百年地做到这一点。这样少见的古代文学所反映的心理现象,难道不应当进行认真的分析吗!须知,由中国特有历史性条件所决定的这种心理所 影响 的群体心态,今天仍然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根深蒂固。
中国帝王文学有着一致公认的 理论 基础即孔孟之道。如果寻找中国帝王文学在理论层面的东西的话,那么只能说孔孟之道是其集中的 发展 形态。而反映帝王心态深处最本真的法家的帝王之道,在帝王的口头上也在文学的主张中一般是不会被明白道出的。尽管孔孟之道实际上只是帝王教育之道和辅弼帝王之道,但它确实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封建观念系统,如“内圣外王"等。封建帝王是很乐于表白自己符合这一儒家教条的。其实,真实的帝王之道是“道儒法并举"、“霸王道杂之"。道儒法的理论深处都存在着高人一等的统治、制约、教导民众的圣王心态,都属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 经济 、政治、地理等条件产生了帝王文学。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是自耕自足的小农 自然 经济,但因此也就需要一个中央集权专制的皇帝来保障统一,消除战争。于是,帝王应运而出,他们的志向都是统一天下,传世无穷。他们的文学主要表达这种志向。在帝王之下,一切人都成为被统治的和被宰割的,包括文学家。这些文学家,都只能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臣服忠诚心理,或者只能在这种心理的前提下抒情言志。尤其是男性的文学家大都是如此。倒是个别的女作家,由于没有了政治发展的可能而注重人生的欲望和情性,反倒写出更多真实情性的日常生活题材的作品。
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中国古代帝王文学有充足的理由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学类群受到重视。
三、帝王 文学的特征
中国 古代帝王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中国古代文学的特质。当然,有的特点和一般文学的特点有相同之处,如 政治 性,但即使是政治性在帝王文学中也是更为突出的。
(一)政治化极强的文学 内容 。
这一点,与一般中国文学是相同的,只是帝王文学所反映的政治内容处于最高层次,无人敢于摹仿效法。帝王文学是 社会 政治需要即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治愿望和统治内容的表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早在黄帝 时代 就有了天下一家的政治主张。“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刘邦的诗歌,是当时任何人也不敢唱出来的。这种帝王政治,正如王夫之所说“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越是独裁专制,越是追求家族世袭,反而小农 经济 的社会越能长治久安,繁荣富强。因而,帝王的吼叫成为 历史 的巨响,这在文学中是独一无二的。在文学和政治关系上的认识上,同孔孟之道出于一辙,帝王们完全把文学当作政治的附庸。不过,文学家也大都是这样认识的,正像孔夫子一样他们毕生最愿从事的是政治事业而不是“雕虫小技"的文学。文学,对他们来说是政治事业的一个工具,不可能是一种专门的事业。这一点,也是中国文学和西方文学不同的地方。西方文学家将文学作为生命投入的人生大事业,这一事业在改造社会的人类大道上是和政治事业并驾齐驱的。
(二)唯我独尊的个体精神 心理现象。
佛罗伊德认为,人的意识最深处存在着本能核心。这种本能具有扩张性、残忍性、盲目性,以追求快感为最高真理。帝王在封建理性的辩证统一中,无限度地扩张其本能,以致明目张胆地认为自己——儒家也极力鼓吹——是天下一人,唯我独尊,凌驾群伦。宇宙万物尽为所驱,狂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中国帝王成为一种畸形大写的人。他们的诗歌,也表现了这种妄自尊大而又是社会需要的心态。霸王项羽狂歌:“力拔山兮气盖世……"魏王曹操吟诵:“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看来,此类人物都需要这样一种自大到了近乎疯狂的心态。而一般的文学,谁人敢于如此狂妄!
(三)主体表现的阳刚雄壮。
中国文学,已经有学者称为“臣妾文学"和“阴柔文学",笔者认为用“ 秘书文学"来称呼更为确切。秘书这种社会 组织的特定职务,具有从属性、服务性和被动性。几乎所有著名的文学家,都做过皇帝的秘书职务。第一个有名有姓的文学家屈原,诗歌成就最高的“诗仙"李白,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道儒佛并举的苏东坡等,都有正式的秘书职务。一般文学家,无不以秘书职务的获得为进取之道。因而,他们也就带上了秘书的特性。再加上,封建社会遵从孔孟之道,将文学作为政治的附属工具。这样一来,与欧洲文学家相比,中国文学家群体不能不表现出一种更为欠缺独立自主的弱势来。
就连称为豪放派的登上词作最高峰的辛弃疾都把自己比喻为受到皇帝冷遇的美女。他在《摸鱼儿》一词中写道:“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娥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年轻时自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杜甫也发出弃妇一样的哀叹:“日暮倚修竹,天寒翠袖薄。"。大诗人被称为“诗仙"、“诗鬼"、“诗圣"等,却没有像西方诗人那样被称作“诗帝"或“诗王"。而帝王文学却正好相反,其阳刚亢奋到了变态地步,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以“天子一怒,伏巳百万"的凶残,以抢夺“天下之妻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的淫威,以“宁可我负天下人"的告白,傲视着匍伏在脚下的臣民。 自然 而然,在文学中的表现,主体性最为强烈,阳刚与雄壮就“舍我其谁"了。
(四)符合 艺术 本质的自我表现。
帝王对于文学作品的 理论 认识以及艺术 分析 是很少的,但是他们流露出来的理论主张和艺术手法却往往符合艺术的本质,而文学成为他们的艺术表现。帝王文学的一个最为明显的理论主张是“诗言志"。 历代帝王所作诗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言志"。这一理论出自于《尚书·尧典》,据说从舜帝那儿流传下来,为孔子所肯定并确定为正统诗歌的理论。言志说成为我国古代最早的诗歌定义,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认可。人们广泛认为它是对于诗歌的准确的理论认识。尤其是豪放潇洒的诗人们,无不以言志为自己诗歌创作的唯一主旨。直至毛泽东在五十年代给陈毅的一封信中仍然认为这是诗歌理论和创作的正宗,而他的诗歌也确实是“言志"的,气魄雄伟,有着前所未有的豪放潇洒。言志说抓住了诗歌的一种重要内容,即志。志,是一种人生对于事业、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对于政治事业的远大而又执着的追求。也就是说,是一种特定的明显的心理活动。言志,对于诗歌创作来说在许多情况下是可行的。 但是,整体的诗歌不仅仅言志,有的是抒情的,有的是写诗人 其它 心理活动如感觉的。因此,言志说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是正确的,但对于诗歌整体来说又是片面的。特别是,一些政治性强的“志",是规范化的理性化的情感和认识,往往表现为社会化抒情化的议论,显得直白单调。我们所知晓的帝王诗歌,大都是“言志"的。但这也就避免了纯粹讲究“反映"社会生活的误区,使得诗歌更加主观化。
随之而来的是相应的表现手法。和一般文学相比,帝王文学在诗歌中更加突出地使用象征手法。“言志"的诗歌,主观性很强,所借助的形象十分单调,常常是人们熟悉的传统意象,例如日月、山河、草木等。帝王诗歌中很少铺陈式的细部描绘。与上述相联,帝王诗歌中的意象比较阔大。全部形象可以说是帝王意志所统治、所“照耀"的万物。从时间上看,往往是千年万载;从空间上看,常常是山河宇宙。不过如此一来,这些诗歌确实给作者和当时的人们以斗争的精神力量。
但是,帝王是从事政治的,日理万机的繁重政务使他们不可能将精力和时间更多地投入文学创作。偶有所作,也常常是有所为而作。这就使得帝王文学不能在艺术上产生突破。帝王文学属于传统的文学艺术,不重视艺术的创新。好在帝王文学的本意大多不在使用艺术来从事教化,这倒使得作品更多情性的表现,更接近于文学本质。
四、帝王文学与今天文学发展的关系
帝王文学,与今天的中国文学发展的关系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却也被置之度外。中国文学的发展,需要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的一些宝贵的因素,甚至可以说,帝王文学会在一个新的阶段脱胎换骨,更生出来一个新的英雄文学的样式。在这21世纪古老中国仍然处于落后局面、忍辱负重、任重道远的时刻,我们需要这样雄壮激昂的文学来鼓舞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心志,正像我们永远需要原始神话及其英雄一样。
(一)帝王文学中进取的自尊的极致个性在新的中国文学中可以辩证发展。
帝王文学中的精神特质,能够更生为个体生命中的自由创造本质。这种新生命培育的文学“屠龙技"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应当批判地吸收帝王文学中进取有为的特质,映照其生命的大美。从“内圣外王"的传统主张,转换为个体生命自尊自爱同时又是雄心壮志的博大精神。
毛泽东诗词是继承创造中国古代帝王文学的一个最好的典范。毛诗中的诗句成为千千万万人的人生警铭。在困难的时候,在辗转奋斗的时候,现在处于中老年的人头脑中往往无意识地出现了毛泽东的诗词,顿时感到了精神的力量和生气。就像帝王文学一样,毛泽东诗词中也有一些缺点,如单调直白的 语言,重复使用的数字,普泛化的意象,确有一些单调、“张狂"和“霸气",甚至在晚年诗作中还出现了“戾气",但在整体上却有着前无古人的豪放潇洒,有着横绝千古的阔大境界。毛泽东的诗词,可以归属为浪漫主义文学。这种浪漫主义,是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世世代代所需要的。更可以说,毛泽东诗词渊源之一是帝王文学,它是一次帝王文学在新时代的迸发和新生,给我们后来的文学以宝贵启示。
再如鲁迅作品,也可以说是帝王文学的一种再生。不少人评论了鲁迅文学在心理本质上的“内圣外王"的潜意识情结。鲁迅作品改造国民性的伟大使命,的确是只有那种古代称为“圣王"或者“素王"的人才能担当得起。读了鲁迅的著作,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都会像参与了中华民族的某种典仪一样,感到一种灵魂的新生,羞耻于那种心灵扭曲的荒诞的“阿Q精神胜利法"。
透过“世纪诗人"毛泽东和鲁迅的作品,我们看到天地间矗立着比起帝王还要伟岸的身影,不由人不去有意无意地效仿。只不过正像对待帝王一样,新的时代会有新的人的特质和要求而已。例如,无论对什么样的巨人,都会有 现代 公民的民主政治、人格平等的更加 科学 理性的要求。
(二)帝王文学的主体意识的吸取。
当代文学自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几百年从未有过的繁荣和更生,但是大家仍然认为没有大师级的文学。其中一个原因,可以说是缺少那种“内圣外王"般的主体意识。在外国文学中,人的主体性非常突出。自亚里士多德起,“圣哲文学"独立自尊,有意识地俯瞰、隔离一般政务,整个人生都清醒地从事著述,与尘世君王比肩而立,耳提面命,甚至希望取而代之(柏拉图表述了“哲学王"统治“理想国"的政治幻想)的主体意识。这,确是中国文学所欠缺的。而在我国当代文学中,就连“内圣外王"的一般要求也因为其陈旧而被排斥。中国古代文学中主流的阴性化(表现为忠君)、作家最为追求政治及地位的人生,在新的时期有了极其类似的表现。看来,对整个社会的人文关怀、改造民族心理精神、人的个性自尊和公民权利等等认识,还需要强化——不但在文学评论中,还应该更多地进入文学家的心态。
(三)帝王文学显著地成为个体生命的表现,这是今天的文学应该强调的。
十分可悲的是,文学创作最基本的理论还没有澄清。文学究竟是反映、再现还是表现?帝王文学对于这一 问题 的答案是明白清楚的,即“诗言志"。今天的文学,不仅要“言志",而且要“言"自己的内在世界、生命本质及其投射下的外在世界。这样,文学才能承担起提高和美化个体生命以及人类整体生命的层次的任务。文学可以商业化、产业化,但不能以金钱为目的,要与人格化、理想化辩证统一。这就要求,作者要“善待"自己的生命,首先提高自己的生命境界和人生追求,在生命的表现——作品中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
帝王文学,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中一个特有的成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了。与科学理性辩证一体的新文学,要想承担起创造新的一代中国人的伟大使命,就必须批判地继承这一遗产。
中国 素称「诗的国度」。这不仅是因为中国诗歌源远流长,诗人和作品流派林立,数量众多,而且诗歌在中国 社会 生活和 文化 发展 中一向占有特别和显著的地位。中国诗歌史的专著已有多种,但本篇的角度立意稍有不同。
大约十年以前,曾在荣宝斋看到启元白先生题的一幅字,记得是这样几句:
「唐以前的诗是长出来的,
唐诗是嚷出来的,
宋诗是讲出来的,
宋以后的诗是仿出来的。」
启功先生集大俗大雅于一身,他自己的诗词作品结集,也只以《启功韵语》名之。这几句白话,大约是他多年悟出的心得,言简意赅,可谓一部简明中国诗歌史。我的 体会,这是讲唐代以前是中国诗歌的发韧期, 自然 天籁,朴拙浑成;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期,直抒胸臆,而又各具面目;宋代是中国诗歌的转型期,思辨机趣,融情入理;宋代以后则是中国诗歌的滥觞期,流派繁多,然而缺乏原创。
我们不妨以此为线索,从社会文化史发展中撷取若干片断,来回顾一下中国诗歌的发展变化及其内在的缘由。
一,诗源于巫
诗歌和其他 艺术 的起源一样,是令艺术史家、 哲学 家和人类文化学家们颇伤脑筋的事情。上一世纪以来,便有「劳动」、「模仿说」、「游戏说」、「移情说」、「冲动说」等多种说法的争论,外人不足与论。中国典籍上,也恰好有帝舜时期的「击石拊石,以歌九韶,百兽率舞。」(《竹书纪年》帝舜元年条)「昔葛天氏之民,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篇》)「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卜商《毛诗正义·诗序》)「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越绝书》)等等记载,以备各种阐发西来学说之某一派系的学人们共同征引,好在中国的 语言文字有着充分的模糊性。我揣测,这些争论也许永远没有结论,也许只有模糊的结论,也许结论是各种说法的中和。因为不管这些学科今后将以什么样的人类状态作为模型,是与世隔绝,至今仍然过着原始生活的部族呢,还是以婴幼儿的成长发育过程状态,这些实验和举证,都永远不可能确切模拟出人类原始创生 时代 的文化活动了。
书名: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文精粹, 古代, 散文赋卷ISBN:7543438976作者:王钟陵出版社:石家庄 : 河北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散文研究 [平装]~ 陈飞 (编者), 傅璇琮 (丛书主编)市场价: ¥ 价: ¥ SVIP价: ¥从出土文献看七十子后学在先秦散文史上的地位(转载)本文将七十子后学著述的《论语》、大小戴《礼记》、《孝经》、《仪礼》、郭店简及上博简中儒家文献等作品称之为“七十子后学散文”。七十子在年辈上有“先进”“后进”之分,在著述形式上有“述”“作”之别。在先秦散文史上,七十子后学散文处于上承史官记言散文、下启诸子说理散文的枢纽地位。【关键词】 七十子后学散文 先秦历史散文 先秦诸子散文《郭店楚墓竹简》与《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在世纪之交相继面世,为先秦文学研究提供了许多新资料。郭店简和上博简第一册中都有《缁衣》,这是《礼记》中原有的文章。上博简第二册中的《民之父母》,内容与《礼记·孔子闲居》大体相同;第四册中的《内礼》,与《大戴礼记·曾子立孝》内容相近。上博简中还有一批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大小戴《礼记》相近的作品,如第二册中的《鲁邦大旱》、第四册中的《相邦之道》,都与大小戴《礼记》中那些记载孔子应对****及时人的文章相近。特别是上博简中出现了以孔门****名字命名的文章,如第二册中的《子羔》、第三册中的《中(仲)弓》。虽然这些出土竹书的数量与大小戴《礼记》现有文章相比,还只占较小的比例,但它们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李零指出,郭店简“反映的主要是‘七十子’的东西,或‘七十子’时期的东西”。“在数量更大,现在还没有公布的上博楚简中,我们也发现了很多《孔子世家》和《仲尼****列传》中的人物,如颜回、仲弓、子路、子贡、子游、子夏、曾子、子羔、子思等人,有些甚至就是以他们的名字题篇。它们是‘七十子’的东西,这点更明显。”他说:“这是我们的福气。” (《郭店楚简校读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这些文献的出土对某些学术定论——诸如认为大小戴《礼记》作于秦汉时代——提出了挑战,它们表明,像大小戴《礼记》之类的文章完全有可能作于春秋战国之际七十子后学之手。新的资料引发我们提出“七十子后学散文研究”论题。中国古代散文的发展中国文学源远流长,早在远古时代,虽然文字还没有产生,但在人民中间已经流传着神话传说和民间歌谣等口头文学。保留在古代典籍中的文献资料表明,《夸父逐日》、《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等神话故事,闪耀着中华民族文明智慧的光辉。《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歌唱原始打猎的英武;《涂山氏女之歌》:“候人兮猗。”记录了中国原始歌唱中第一首情歌。甲骨文字的发现,使中国古典散文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甲骨卜辞。殷商时期的《尚书》篇章,结构和表现手法相当成熟,理所当然成为中国古典散文之祖。……试论古代散文艺术文章关键词: 古代 散文艺术 艺术手法 意境 白描手法文章快照: ”做这样的“骂题”文章,作者立意之深,尤其值得称赞。(四)选义按部,考辞就班:散文既不象小说、戏曲的情节一贯,又不似诗歌之集中一点。前后、左右、正反、主次,纷陈杂来。故匠心所运,尤在组织安排。是以方苞论文,重在“义法”。“义法”谓何?先师姚仲实先生(永朴)说:“所谓‘义’者,有归宿之谓;所谓‘法’者,有起有结,有呼有应,有提掇,有过脉,有顿挫,有钩勒之谓。”我在《唐宋八家古文概述》中说:“归宿即全篇之中心,各层次、各部分不论其为正、为反、为论、为史、为豪证、为补插,其安排皆归属到这一点。”特别要看到:这是“立意”的一部分,因为这种组织安排是伴随着“意授于思”而进行的。譬如苏轼《贾谊论》:“非才之难,所以白用者实难。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白用其他。”名言妙义,为文章立意最佳之例;思索出来且放置在开头,便见匠心之运,亦是选义、考辞的最佳之例。应该说明:散文构思时,选义与辞念是融和在一起的,这一点我在《读(文赋)私记》中已经谈过;立意与安排也是相伴而行的。自古代“先士”的“盛藻”,到吾辈为文的“苦心”,大约皆是如此。一些“文学概论”、“文章作法”,只为叙说方便,才分章而谈;有些同志未加深察,因而误加分割为几截,这样就无以借鉴于古人。还应指出:组织安排,体现着文气与神昧。前人所谓“行气”,多着眼于弛骤、顿挫、穿插、变化;所谓“设色”也就指插入描写,亦即所谓“烟波”,至于声音之高下、疾徐、长吟、短叹,本语气之自然.亦文章之流露。苏轼说:“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不能“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作文自然亦同此理。姚永朴师说:“古人精神兴会所到,往往注意在笔先。”我们把这些谋篇、布局、行气、设色之艺术,放在立意中谈,正是要做到“意在笔先。”这样,才不致“专求之章法词令”,不致只在“波澜意度”上“仿佛古人”。由于这里讲的是“散文艺术”,所以在讲“立意”时也着重从“立意的艺术”来谈。自然,“学文者必先浚文之源。”源泉是生活,而古人所谓“积理”、“练识”、“储学”、“致用”等等则正是借以丰富生活、认识生活的。至于语言使用之规律与意匠经营之巧心,也不能忽视。否则,借鉴就成了空话。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十分成熟的“散文艺术论”专著,它的内容与体制究竟应该如何?究竟有哪些是应该谈的?应该怎样组织安排?“艺术论”与“语用学”、“风格学”等关系如何?这些都还有待探讨。我曾设想“合语言与文学为一科,探语文发展之途径”,即建立我国自己的“语用学”、“篇章语言学”、“文艺网络学”,使之成为一新的边缘的学科。要解决这个问题,还要做大量的工作。我以为:(1)要充分利用前人的成果,首先是刘勰的《文心雕龙》与姚永朴师的《文学研究法》,那是骈文或古文的特点,提出的一个比较系统的体制;其次是汇集古人论文之语,特别是一些文章评点(点勘)。它们虽较零碎、繁琐,但其中心得可鉴;(2)要借鉴国外的“语用学”、“篇章语言学”、“文艺心理学”、“文艺风格学”等方面的一些新知,验其得失,考其异同;(3)要吸收近、现代学者以及时贤在文章赏析或其他专著、论文oo所提出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真知灼见,我这篇文中就引用了不少这类言论,我所未及引用的以及尚未见到的还多得很;(4)xc古人文章要做更深人细致的研究。古人、今人论文,大多即兴而谈,随手举例,即以我写此文而言,也只是想从骈散两方面各举数例,而且只引一些人们最常见之文,实则有许多好文章还不是人们謦见的。散文艺术之缺少专论,是由于人们有畏难情绪。只要我们肯钻研努力,散文艺术专著的问世,便指’日可替。
我国古代文学辉煌灿烂,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她历史悠长,光彩夺目,创造了许许多多的文学经典形象和故事,因此我国古代文学经典是我们当代人值得不断学习、探索、挖掘的富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
关键词:国学;古代文学
一、从学科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认识
在我国古代文学的不断发展中,“文学”在很多典籍中出现过,例如:孔子的《论语》就是比较经典的古代文学。在汉代时期,“文学”也被称作是“文章”,是一切书面行为和作品的统称。由此可见,古代文学和国学在早期时候没有明确的被区分开,古代文学既包括现代人公认为文学的相关题材,也包括部分不属于文学的体裁。因此,从学科史的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探讨发现,部分研究者给以的解释是古代文学属于国学范畴,但是,实际上古代文学和国学又存在一定差异。
二、从研究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存在的异同进行分析
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范围来看,国学研究的是词句、文理、考据等,是对事物的本真进行分析和辨别,主要包括文字学、版本学、辨伪学、目录学、训诂学和校勘学等多个方面。从古代文学的作品来看,主要分为先秦、秦汉到唐代、唐代到元末、明初到五四运动这四个时期,其中,诗、词、歌、赋、传奇、小说等都是古代文学的体裁。在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相互影响下,中国文学文献学的形成,给目录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主要包括刻印、排版、辨伪、检索等,对中国文化发展带来极大影响。由于国学与古代文学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一样的作品会产生不一样的研究效果,从两者的研究方法上来看,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例如:在对《诗经》进行研究时,国学研究的是其中的目录,古代文学研究的是各种词赋的写作手法和表达的思想感情等。由此可见,从研究史来看国学与古代文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也可以从不同层次进行研究,使国学与古代文学具备各自的特色和研究体系。
三、从学术史视角对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
一般情况下,学术史包括学术人物、学术事件、学术流变等,从学术史角度,对国学与古代文学进行的发展历程进行探讨,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国学与古代文学的关系。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的学术史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学与古代文学之间的相互渗透,早很多古代文学中得到了证实。其中,宋学和宋代文学观念的关系,是国学与古代文学相互渗透的典型代表;二是,国学学术史具有比较独特的特点,在很多时候可以更好地凸显文学家多方面的思想观念,使古代文学家的思想得以充分展示。同时,可以帮助研究人员更全面地研究古代文学的文学成就;三是,现代文学研究中,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的相关研究必须客观、公正,才能对国学学术史和古代文学学术史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和评价。因此,从学术史角度进行研究,可以对国学和古代文学的关系有更系统的了解,从而为相关研究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研究的六个层面王兆鹏;江汉论坛2006-05-1545
2、文话: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学术资源王水照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7-2037
摘要: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
关键词:古代文学;实践教学
一、诗歌部分
作为广义的概念,诗歌在中国古代涵盖了古诗、词、曲、民歌等内容。从认知、能力、素质三方面的教学目标来说,古诗、词、曲的实现途径和效果是基本一致的。对这一部分内容,我们设计了三个实践教学目标:识记、背诵名篇;理解、鉴赏古诗;对古诗进行文本解读、设计教学方案并付诸实践。下面依次谈谈具体操作。
1.识记与背诵。在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有本专业的学生在入学初就按学号顺序划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最多10人,安排一名指导老师,按照系部制定的职业及专业技能训练方案在两年理论学习同时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本课程的实践教学也依赖于这一前提,二者紧密配合,互为体系的组成部分。一定阶段的内容结束后,老师给出必背篇目,每个小组的成员到本组小组长那里背诵过关,小组长做出详细记录并评分;小组长集中到学习委员那里过关并评分;学习委员的背诵情况则由任课教师直接负责。同时,老师在课堂上会进行不定时不定人数的随机抽查背诵,抽查到的同学的背诵情况若与小组长记录情况不符,本组同学需抽时间接受学习委员的检查过关。这种方法比之期末试卷中的填空默写更能落到实处。此外,职业技能训练中每学期都有古诗背诵的任务。
2.理解与鉴赏。这一目标和实践任务安排在第二学期专业技能训练中的“文学作品欣赏”中,学生对给出的古诗篇目进行鉴赏,写出书面的小文章,同组成员间互相交流,老师评改。
3.古诗解读、讲好一首古诗。古诗解读安排在第三学期专业技能训练的“文本解读”中,学生从分析文本的角度写出书面的文章,小组交流教师评改。诗歌部分结束后,安排时间由各组准备教案,选派一人在课堂上讲一首古代诗词。
4.在识记、理解、鉴赏、深入认识之后,分班组织古诗词朗诵会,使学生对古代诗词有一个感情上的升华。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期间参赛选手可以请老师指导。班委做好会务工作。朗诵完毕,由学习委员、普通同学、老师组成的评委评分并确定名次,给出相应的奖励。通过这样扎实的过关,到综合性活动朗诵古诗词、讲一首古诗词的时候,学生基本上可以表现的游刃有余,也为他们今后在中小学课堂上讲授古诗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散文部分
古代散文一个是语言的隔阂,一个是与政治、道德的紧密联系,都使得学生学起来比较费劲。而要集中在课堂上去疏通文意,再去理解、分析文章,是很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学生在课前利用课余时间去自主学习,搞清楚文中的字词、特殊用法、句式等,大体上搞懂文章的字面意思。课堂上,大家先互相汇报自主学习的成果,然后再分小组讨论文章的主题、写法、结构等。
1.课前预习。在每次课前一周布置预习内容,包括文学常识、文言字词读法意义、文章大意结构以及相关的问题。学生自己利用工具书、网络等自主学习,并分组整理学习成果。
2.汇报学习成果。用一堂课时间让学生分组解决上述基本问题,采用面对全班讲解的方式,过后老师不再重复,只对缺漏的部分做出补充。
3.提高与升华。解决基本问题之后,针对选文中涉及的观点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论辩,如王安石在《读孟尝君传》中认为“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得一士”就可以称霸天下,让学生结合战国历史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培养学生善于发现问题、树立自己观点并证明自己观点的思辨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另外,学生口头讨论之后,形成文字,在此过程中学习古人立论的构思和写作技巧。散文部分的实践性学习可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探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点燃他们对古代文化的兴趣,同时能够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语表达。课堂气氛也从之前老师一言堂时的沉闷而变得比较活跃。
三、小说与戏剧部分
小说和戏剧都属于叙事性文体,很多古代的小说和戏剧也都搬上了现代荧屏。但总体来说,学生在这两个方面的基础仍然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具体操作方面,有细微的差别。
1.小说
唐传奇、明清小说的故事是学生之前都有一定了解的。因此很大一部分内容基本上交给学生自主学习。大家互相讲一讲小说所写的故事、对人物的看法以及对主题的讨论,自由发表观点。老师只对一些重要的文学常识和主题趋向进行总结和点拨。这样就有效利用了学生已有的知识积累,也避免了在课堂上占用过多的时间去叙述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学生感觉到自己参与其中了,会增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兴趣和动力。
2.戏剧
戏剧部分是整个古代文学中比较难的地方,同时也是学生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虽然它与现代影视在性质、作用上有一致之处,但因为年代久远资料缺失,学生很难直观地去把握古代戏剧的真正面貌。所以在进入这一部分之前,先放映电影《霸王别姬》,里面有许多古代戏剧唱段、扮相等,虽然主要是京剧,但已经足以让学生对古代戏剧有所认识了。看完之后,就结合影片内容讲解古代戏剧的一些常识,并让学生写观后感。
3.综合性实践活动
小说、戏剧部分结束以后,布置学生按照分组,每组同学选取古代小说或戏剧中的某个片段或场景,自编自导自演一个小的舞台剧。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在班上表演并上交剧本。学生通过选题、改编、分派角色到具体揣摩人物的语言、动作乃至心理活动,不止对戏剧和小说的文体性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古老的文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亲近感。
四、小结
总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并基本上形成一定的体系。各文体的实践性学习各成体系:既有分散进行、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性学习,又有相对独立、承担多项教学目标的综合性实践活动。同时,课堂内的实践教学与职业、专业技能训练中的实践学习双线并行、互相配合。经过这一系列的主动参与和探索,学生不仅在活动中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对古代文学“高山仰止”、望而生畏了,而是从内心里感受到了古代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活力,甚至喜欢上古代文学。这正是我们古代文学教学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那就是——发掘古代文学和文化的现代意义,使她进入现代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现代人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中国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研究的思考王兆鹏;文学遗产2006-03-1547
我是这么认为的,也不知道对与错。古典情结:其一拆字理解法:古:古代,典:典故,情:情感,结:心结;组织起来就是用一些典故来表现作者的情感;其二由词生意法:古典情结既然跟情结相关,必然少不了感情的因素,而散文正是作者情感的一个体现,古典可以理解为一种优美的、让人难以忘怀的东西,那是什么让人难以忘怀呢,当然是作者的情感了;所以呢,我的理解就是,古典情结:就是作者在散文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因素,也就是一篇散文的中心线。
你是想研究文言散文?专门挑几个作家,具体了解下他们的文章,然后结合他们的生平,性格做论述。比如苏轼,曾巩,柳宗元等
需要完整的论文格式没有,只能是自己找资料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礼在最早出现在金文里面。在人类发展的最初期,人们对火山,地震,电闪雷鸣等等自然现象无法解释,也无法知道为什么。认为天地间有神的力量,有鬼的存在。对天地鬼神的惧怕,敬仰。人们就会举行一些形式,用物品来祭拜。从礼字的繁体“礼”可以看出。北京的“天坛”“地坛”就是古代国君用来祭天祭地的建筑。这样就诞生了礼的萌芽。到了周朝,周文王的弟弟周公旦,应是制礼第一人。春秋末年的孔子的出现,奠定了儒家学说在传统礼仪文化的核心地位。核心思想“仁爱及人”一直影响至今。《周礼》《礼记》《仪礼》三部典籍的问世,更全面直观的阐述了传统礼仪文化的内容。到了封建社会,礼渐渐被转为礼制,成为了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身利益和地位的工具。代表人物叔孙通为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朝仪制礼”;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民国,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四维八纲”新中国的“五讲四美三热爱”以及对传统礼仪文化的扬弃随着我国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人们产生崇尚礼仪崇尚文明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改革开放,我国同国际交往愈加频繁,学习礼仪文化知识,不仅体现的是自身利益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展现我国国格,展现我国“礼仪之邦”文明友好的形象。学习礼仪文化知识,有利于提升自己的素质,增强参加社会竞争的附加价值!学习礼仪文化知识,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学习礼仪文化知识,有利于更好的融入世界大家庭体系!展现我国东方文明的灿烂文化!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古人说:不学礼,无以立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素来是一个温文尔雅,落落大方,见义勇为,谦恭礼让的文明礼仪之邦。华夏儿女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无不体现一个人的气质与素养。 既然文明礼仪如此重要,那我们应怎样做呢?其实,说到底,很简单,就是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心态,认真做好每一件看似最不起眼的小事。我们只要问自己一些最最简单的问题,例如,我们是否明白一个学生的身份,怎样才穿着得体?在升国旗时,我们是否能够严肃认真、精神饱满、高唱国歌?在课堂上,我们是否能够遵守课堂纪律,注重课堂礼仪,积极配合老师课堂教学?在下课时,我们是否能够文明休息?甚至我们是否已真正学会了走路,学会了倾听?我们不妨每天问自己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负责、认真地对待自己,对待这些小事,多做自我反省,那么每天都会有所进步,我们终能养成良好的日常习惯,提高素养, 主持人过渡:同学们,一粒种子虽小,却可以长成苍天大树;一滴水虽微不足道,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个不被人注意的礼节虽小,却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人与人之间更有默契。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韦主任讲话。 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的中学生。那么请我们每一个人管住我们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打架斗殴;管住我们的脚,不践踏草坪。我相信,经过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文明美好的校园。试想假如全国每一个校园都共同创建文明校园,那么我们民族的整体素质将大大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将会大大加强,祖国的未来一定是繁荣昌盛、灿烂辉煌! 代表民族未来的我们,需要学习和继承的东西有很多很多,然而最基本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要怎样去接过人类文明的接力棒们不必埋怨这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不高;不必怨艾自己的力量太单薄,对社会的影响不大。试想一下,面包里的酵母不是很少吗?可是,单凭这一点酵母,不是就把面包发起来了么。我们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这个时代的酵母,让自己的酵素,在这个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文明礼仪似护树的木桩,使我们屏弃劣习,始终向着阳光,茁壮成长;似人生路上一块块基石,为我们将来成人成才奠基;更似航船上的引航标,带领我们通向成功彼岸。文明礼仪已经在你心中成长,那么用真诚去浇灌,用热情去哺育,用理解去培养 树立讲文明懂礼仪的社会风尚 我国是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它不但形成了灿烂的文化,而且还拥有许多优秀的传统美德。中国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礼仪的历史。在儒家学说中,礼为天下先,强调以礼治国、以礼治家。从古至今,涌现出不少文明礼仪、素养极高的人,像孔融、周恩来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更需要文明礼仪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当今迎奥运,开展讲文明礼仪的宣传活动中,应该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养成文明礼仪规范,争做文明的北京市民,建立一种全新的社会风尚。 礼仪就是礼节和仪式,它有三大要素:语言、行为表情、服饰器物。一般地说,任何重大典礼活动都需要同时具备这三种要素才能完成。礼仪的分类很多,可以分为个人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商务礼仪等,还有外事礼仪、习俗礼仪、礼仪文书等等。 礼仪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 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 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每个人的言谈举止都体现出他的行为是否文明,是否合乎礼仪。讲得轻一点,人们之间在相互交往中,特别是在与外国人交往中,如果不注意文明礼仪,会被人家耻笑。讲得重一点,不同民族之间,如果不互相尊重(各自的风俗习惯或礼仪),有可能会挑起民族仇恨和争斗。 礼仪的主要功能,从个人的角度来看,一是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自身修养;二是有助于美化自身、美化 生活;有助于促进人们的社会交往,改善人们的人际关系;还有助于净化社会风气。 礼仪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对一个人来说,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重视、开展礼仪教育已成为道德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法律、制度属于社会规范的底线,虽然重要,但它们毕竟只是社会的一些最基本、最重要的规范,而无法包含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法律规定,盗窃价值超过一定数额时要追究刑事责任,当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时,则可依据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但是,如果治安处罚的条件也够不上,比如偷了别人的一件衣服怎么办?如果社会的所有成员都会小偷小摸,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然而,法律却管不了偷鸡摸狗之类事。怎么办?这就要依靠道德来规范。事实上,不偷不窃这既是道德的要求,同时也属于礼仪的要求。因为,小偷小摸行为显然不属于礼貌行为。小偷小摸如此,其他方面何尝不是如此。所以,没有规矩固然不成方圆,没有礼仪同样不成方圆。 从礼仪的现实条件来看,我们必须学习礼仪知识。讲礼仪是有条件的。首先,礼仪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就是我们平时所提倡的一些基本礼仪也不例外。如不随地吐痰需要纸巾、污物桶的物质基础;不随地大小便需要完善公共厕所设施。所以,讲礼仪要切合实际,礼仪过于繁琐或超前会成为负担。有钱人参加晚会固然可以穿晚装、礼服,但农民上山砍柴穿西装就没必要了。其次,礼仪具有鲜明的 地域性。在多数国家,朋友见面时握握手是礼仪,但到了中东,异性之间随便握手弄不好是要受惩罚的。又如,在西方国家,朋友相见互相拥抱非常正常,但在我国,如果普通的异性朋友之间动不动就拥抱,就会受到人家的耻笑,甚至被对方认为是性骚扰。同样是在国内,在街上随地吐痰是不文明、不礼貌的表现,但农民在田间耕作时,如果也要求吐痰入盂则会成为笑谈。所以,讲礼仪要符合国情,不能照搬照抄,要实事求是。 礼仪教育的内容涵盖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内容上看有仪容、举止、表情、服饰、谈吐、待人接物等;从对象上看有个人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待客与作客礼仪、餐桌礼仪、馈赠礼仪、文明交往等。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称为礼节,礼仪在言语动作上的表现称为礼貌。加强道德实践应注意礼仪,使人们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言行。 倡导文明的社会礼仪。结合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仪理念。进入车站、公园、社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止不文明现象。针对当前公共生活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宣传文明上网、文明就餐、文明驾车、文明乘车、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礼仪,着重纠正违章行使、违章停车、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绿化、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做一个懂礼仪规矩、讲文明语言、守公共秩序的好公民,努力形成共同崇尚文明礼仪的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热情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礼仪规范,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规范的仪态、语言,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礼仪、礼节、礼貌内容丰富多样,但它有自身的规律性,其基本的礼仪原则:一是敬人的原则;二是自律的原则,就是在交往过程中要克己、慎重、积极主动、自觉自愿、礼貌待人、表里如一,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要求,自我检点,自我约束,不能妄自尊大,口是心非;三是适度的原则,适度得体,掌握分寸;四是真诚的原则,诚心诚意,以诚待人,不逢场作戏,言行不一。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学习礼仪知识,促进礼仪习惯养成,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着力塑造创新、诚信、包容、开放、文明的北京人的良好形象,树立讲文明懂礼仪的社会风尚,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什么是礼仪呢?简单地说,礼仪就是律己、敬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表现对他人尊重和理解的过程和手段。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更是城市的脸面,更是国家的脸面。所以我们作为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讲文明、用礼仪,也是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 在一个国家中个人是主体。对于个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呢?我想首先应该是具备文明素质,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文明素质,那么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 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纸屑,教室里、校园内食品袋、方便面盒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和清洁工打扫,扔了又何妨;再例如有的同学在教学楼走廊上追逐打闹,走路推推搡搡习以为常;还有部分同学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树枝,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我们很多同学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而常常忽略了社会公德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而这恰恰从本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顺利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可能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班级的学习环境。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环境就一定是良好的、有序的。我们知道: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环境,创设出优良的学习气氛。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也完善了自身的道德品质,如果我们不在此时抓好自身道德素质的培养,那我们即使拥有了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于人于己于社会又有何用呢?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不能做一部单纯掌握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拥有文明,那我们就拥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的学生。那么请我们每一个人管住我们的口,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管住我们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打架斗殴;管住我们的脚,不践踏草坪。我相信,经过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文明美好的校园! 文明用语:1、您好! 2、请坐!3、请问! 4、请稍候! 5、对不起!6、请原谅! 7、很抱歉!8、没关系!9、不客气!10、谢谢!11、请不要着急!12、对不起,让您久等了。13、您请讲! 14、请问您有什么事?15、请出示您的《××证》。16、我会尽量帮助您。17、为您服务是我应该做的。18、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礼仪是人类为维持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对一个人来说,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序、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重视、开展礼仪教育已成为道德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 礼仪教育的内容涵盖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内容上看有仪容、举止、表情、服饰、谈吐、待人接物等;从对象上看有个人礼仪、公共场所礼仪、待客与作客礼仪、餐桌礼仪、馈赠礼仪、文明交往等。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称为礼节,礼仪在言语动作上的表现称为礼貌。加强道德实践应注意礼仪,使人们在“敬人、自律、适度、真诚”的原则上进行人际交往,告别不文明的言行。对一个人来说,礼仪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一个社会来说,礼仪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序、道德风尚和生活习惯的反映。
你好、我来为你解答:跪拜礼:古代见面时的礼仪。古人席地而坐,臀部紧靠脚后跟。伸腰并使臀部离开脚后跟,用两膝着地则为跪。跪着行礼则为跪拜,根据《周礼》的记载,古人的跪拜礼大致可分九种:稽首、顿首、空首、振动、吉拜、凶拜、奇拜、褒拜、肃拜。稽首拜时,头俯伏至地,抱拳相握,左手按住右手。拜的时候,头先俯伏至手,然后拱手下至于地,头也随着俯伏于地。拱手至地时,手仍不松开。手的位置在膝盖前,头的位置又在手前。稽首是臣对君的拜礼。稽首、拜手共成一拜之礼,以表示极大的敬意。顿首 叩首,九拜之一。古人席地而坐,姿势和跪差不多,行顿首拜时,取跪姿,先拱手下至于地,然后引头至地,便立即举起。因为头触地时间很短,只是略作停顿,所以叫顿首。顿首是平辈之间的拜礼。稽首是称扬之辞,顿首是请罪之辞。后来,又因其拜礼至重,人们在有重大的事情请求时也用“顿首”。如《左传》记楚人申包胥因为国家危亡,在秦适九顿首于赵宣子,以求秦国援兵。空首拜时,头至于手,所以也叫“拜手”。行空首礼时,跪而拱手,头俯伏至于手,与心平,也就是说,拜时,头不至于地,所以称“空首”。空首是男子常用的拜礼,上下尊卑均可使用。吉拜施用于宾、祭、嘉好之事的礼节。拜时拱手,右手在内,左手在外。凶拜与吉拜相对,拜时拱手,左手在内,右手在外。振动之拜 关于此礼,有两种猜测:①用于凶事,振就是“踊”,也就是跳脚哭;动就是恸。②在行拜礼时,应和着音乐的节奏。奇拜即一拜,“奇”读为奇偶之奇。褒拜指的是再拜“两次拜”以上。褒是大的意思。如《左传》僖公十五年所说的“三拜稽首”,定公四年所说的“九顿首”,都是“褒拜”。古人行礼,多用一拜。有的再拜以加敬,三拜以示周遍,都是褒大之拜。肃拜妇人之拜,跪而俯首下手。比空首拜手的礼节都轻,肃拜是跪而微俯其首,手垂下,这样,头虽然俯伏下来,但未至于手,手虽然垂了下来,但没有着地。凡是吉拜,拜时拱手,左手在内,右手在外,刚好妇与男子相反,这也就遵从了“男左女右”的习俗。妇人吉事,即使国君有赏赐,也只是肃拜就可以了。妇人之拜,在上古时都是这样的,如苏秦将游说楚王,路过洛阳时,全家人在郊外三十里外迎接他,“妻侧目而视,侧目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隋志》记皇帝册封皇后,皇后先拜后起,皇帝后拜先起。到了唐朝武则天时,为了尊崇妇人,妇人始拜而不跪。肃拜是九拜中最轻的一种,军队中也用肃拜,因为将士披甲,不便于拜。再拜 拜两次,表示礼节降重。再拜之礼,用于平辈之间。如果是臣对君,再拜之外,还要行稽首礼。百拜多拜的意思。拱手合抱以表示敬意。合抱,一般是左手在外,右手在内。如遇凶丧,则右手在外,左手在内。揖拱手为礼。现称“作揖”,是宾主相见时的礼节。拱、揖一般用于非正式场合,平素十分熟悉的人也往往用此礼节。长揖 比拜较轻的一种敬礼。不分长幼卑尊皆可使用。拱手高举,自上而下。这是站立时最表示敬意的一种姿势。鞠躬两脚并拢,两手下垂于大腿两侧,弯曲上身以表敬意。现仍用于某些集会及祭扫亡灵的场合。唱诺 旧时男子给人作揖的同时出声致敬的一种礼节。宋代已很流行。道万福 旧时女子礼节。唐宋时妇女与人见面行礼的同时常口道“万福”,意为祝对方多福。行礼时双手手指相扣,放至右腰侧,弯腰屈身以示敬意。坐古人席地而坐,姿势是:两膝着地,两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后跟上。坐姿像跪,但有不同,主要是跪时身体要挺直,臀部须离开脚后跟。踞古代一种较为省力的坐法,即带踞。姿势是脚板着地,两膝耸起,臀部向下而不贴地,和蹲一样。箕踞最不恭敬的一种坐法。姿势是臀部贴地,两腿张开,平放而直伸,像箕一样。在他人面前箕居是对对方的极不尊重。但有时又可作为不拘小节的表现。长跪耸身而跪。古人席地而坐,两膝着地,臀部紧靠脚后跟。伸腰及臀而两膝柱地为跪。挺直腰板以示敬意和庄重则为长跪。最初称“跽”,因为跪时挺身直腰,身体似乎长长了,所以又称“长跪”。
我来帮你写这个论文礼仪即礼节与仪式。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中国是礼仪之邦,上下五千年,从西周视礼为"国之大柄"到现代的"五讲四美";从荀子的"国无礼而不宁"到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礼仪一直是传统文化的核心。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直到现代,礼仪才得到真正的改革,无论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礼仪还是人民生活礼仪都改变成无鬼神论的新内容,从而成为现代文明礼仪。中国礼仪在中国文化中起着"准法律"的作用。 礼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应当说,中华民族的历史掀开第一页的时候,礼仪就伴随着人的活动,伴随着原始宗教而产生了。礼仪制度正是为着处理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人的三大关系而制定出来的。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 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 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 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 。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尊师乡饮酒礼、相见礼 、军礼等 。生活类包括五祀 、高禖之祀 、傩仪、诞生礼、冠礼、饮食礼仪、馈赠礼仪等。这是对我国古代礼仪的总结汇编。这些礼仪内容,对后世人们的行为规范、人际交往以及社会公德的形成,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学习礼仪知识的的现实意义有,第一,社交礼仪是道德的示范,它代表着社会道德观念而存在,是作为一种社会行为的标准和规范而出现的。这种标准,规范、制约着社会生活秩序,推动人们沿袭着“礼”的规范生活,用以培养人们的善恶标准和美的心灵。同样,社交礼仪也要求人们将自己的行动纳入规范.将自己的本性纳入规矩,加以约束,时时用道德的力量支配自己的行动。注重社交礼仪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为着维护人的尊严和社会道德面貌。第二,社交礼仪在人际交往中有协调作用。今天的社交礼仪所表示的意义主要是尊重,尊重可以使对方在心理需要上感到满足,产生好感和信任。按着社交礼仪规范去做,有助于加强交际双方互相尊重、坦诚相侍的良好关系,缓解或避免某些不必要的情感对立与障碍。社交礼仪规范是社会生活中的润滑剂、调节器,是协调交际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关心和友爱,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使每个人健康、合理的心理 需求得到程度不同的满足,从而产生开朗、乐观的情绪,对生活更加热爱,并使整个社会保持一种稳定、融洽的秩序。通过完备的社交礼仪,一个社会组织可以沟通与各种人的感情,协调好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的关系,使误会、摩擦消除,减少矛盾,化干戈为玉帛。第三,社交礼仪的实施可以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品行,客观上也起着榜样作用和教育作用,无声地影响着周围的人。在对外交往中,注重礼仪,可以展示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增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的精神,加深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交流,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得以弘扬,使中国以泱泱大国之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法国家。 早在秦代,集法家思想之大成者韩非就曾说过“法者,宪令著于官府”,“法者,编著之图藉,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明确了法是由国家制定的、成文的和公开的。如今,作为中国法现时渊源的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以及国际条约。尽管现在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发布案例,还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登载案例,但由于我国立法者并未认可判例制度,以上案例只具有指导性,不具有规定性,没有法律约束力。 2.纵观我国历史,判例也曾经是法律的渊源。 早在殷商时期就有“有咎比于罚”的原则,即有了罪过,比照对同类罪过进行处罚的先例来处理。在秦代有“廷行事”,即法廷成例。 司法机关的判例,就是已行的成例。 在出土的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廷行事”,这说明“廷行事”在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原律文之外可兹援引的成例。至汉代,判例法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汉律》中就有“决事比”、“法事科条,皆以事类相比”的规定,尤其是董仲舒的引经决狱活动,更是赋予汉代的判例法以全新的时代特征,将司法活动的各项原则纳入到儒家的法学世界观之中。《唐律·名例》中也规定了“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此后的宋朝规定,“法所不载,然后用例”,例即断案的成例,且宋徽宗曾对断例进行编纂。明代则实行律例并行,“除以大明律及大诰为依据外,仍然采用唐、宋以来的‘以例断案’的传统”。在清代由于例的形式灵活,乾隆十一年确定:“条例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以后遂成定制。后又规定“即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清未变法修律,引进了西方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当时的大理院创制了大量的判例,《法院编制法》规定,“凡大理院所作出之判词,都具有法律效力,下级法院不得争论”。由此可见,在中国的历史上,判例法与成文法具有极高的亲和度,在成文法的框架内,判例法弥补着成文法的漏洞,缓解着成文法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如果说制定法的调整方式是由一般到个别,那么判例法的调整方式则是由个别到一般,这二种调整方式有机地结合,使法律的确定性和适用性相统一,这既是中国古代法制的特点也是优点。 法律由此被看作是须由解释者补充完成的未完成作品,是必须由人操作的机器而不是自行运转的永动机,法律的外延由此成为开放性的 从现实的角度讲,由于“成文法的局限性,具体表现为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滞后性”,导致我们往往在颁布一部成文法典后不久,有关部门又要针对该法的空白和漏洞发布法律解释。特别是“两高”为解决司法实践部门在法律适用中遇到的问题,近年来颁布了大量的司法解释,但这些解释的方式仍是从一般到一般,从抽象到抽象,而没有针对任何特定的人或事,其本质依然是抽象解释,是静态地解释静态的法律,其本身仍具有模糊性,只能有限的弥补成文法的缺陷,其解释的结果不可避免的仍有一定的抽象性,在法律适用中还需要法官进一步的解释才能被掌握和运用。而且,“两高”抽象性的司法解释往往突破了现有法律的规定,有的甚至与之相冲突,具有准立法之嫌,违背了我国的宪政体制。可见,当前仅凭加强法律解释,是不能解决成文法所固有缺陷的。 3.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历史、现实和世界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 判例的效力 即立法首先应当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判例在法律渊源中的效力等级。我国现行司法审判习惯于从一般法律规则到具体个案的思维方式,而且判例在我国的主要功能将是具体解释法律、填补制定法的漏洞、协调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等以弥补制定法的缺陷。因此,把判例的效力等级定位于现在的司法解释这一层次上是比较合适的,即判例的效力低于制定法,不得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违背,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应尽量依据已有的制定法律规范作出裁判,只有在缺少制定法依据的情况下,才可以遵循先例或创制判例进行裁判。其二,判例相互之间的效力关系。即我们耳熟能详的“遵循先例”原则,而这也正是判例制度得以存在的价值所在,其含义是,“当法院在一个案件中做了一个判决后,则本院和下级法院在处理与该案件相似的案件时,必须根据该案件的判决来判决。所以,一旦一个法院就一项事务做出了一项判决,其下级法院必须遵从”。但上级法院的判例具有“因缺乏注意”或“失效的规则”之情形时,可不予“遵循先例”。 判例的发布 即立法应当解决判例由谁作出。有学者认为,地方法院无权发布判例,主张为了维护案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统一性,发布案例只能实行一元化,不能实行多元化,即只能由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发布,如同司法解释只能由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统一作出一样”。笔者不赞成此观点,相反法律应当授权中级以上法院有权发布判例,理由是:第一、判例与法律解释最大的不同在于,法律解释是抽象解释,而判例是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处理,实现对法律规范的补漏与具体化,是具体解释,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时间、空间和人文因素的影响,具有个别性强的特征;第二、我国是一个政治经济发展极端不平衡的大国,各地的自然、地理、社会条件有着天壤之别,这就需要建立多层次的判例制度,以适应这种国情;第三、中级法院辖区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的自然、社会和人文、地理的行政区域,是政治经济文化最接近、最相容的一个共同体,而且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具有较高的法官素质和物质装备条件,由其发布判例指导本区域的司法裁判是适宜的;第四、如果只有最高法院才能作为判例的发布法院,那么不仅将大大提高判例制度的运行成本,降低判例制度的运行效率,而且也与国情不符,不能很好地发挥判例制度的效用;第五、由中级以上法院发布判例,并不会破坏国家法制的统一,因为判例是具体个案的法律适用,反映出的是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例如,在内陆青海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赔偿标准肯定要低于在沿海广东发生的同类型案件。 判例的制作与筛选 即立法应当解决判例如何产生。笔者认为,判例制度是建立在优秀裁判文书基础之上的。 构建中国式的判例制度,其首要任务就是,“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增强判决的说理性,促进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能就法律推理的过程、结论作出详细、完整的论述,并在形式上保持文书结构完整、条理分明、逻辑严密。 一份充满法理论证的裁判文书制作完成之后,并非都能荣膺“判例”地位,这需要一个筛选过程。 其标准是:在形式要件上,应当具有典型性,即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类型、适用法律难度较大的案件;案件的法律问题存在争议;案件的裁判必须已经生效等。在实质要件上,应当具有法律解释的内容。判例实质上是“具体法律解释”,是在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法律规范作出的合理解释和运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正因为如此,法官才能从判例所示的具体范例中得到启发,准确地把握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进而准确地将抽象模糊的法律原则适用于具体个案。而判例需要解释的问题,可源于法律规范文字含混不清,或文字与立法意图不合,或拟适用的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或法律缺乏对特定问题的规定等。 判例的运用 同样的案件受到同样的对待,是一般正义的要求所在,如卡多佐所言:“如果有一组案件所涉及的要点相同,那么各方当事人就会期望有同样的决定。如果依据相互对立的原则交替决定这些案件,那么,这就是一种很大的不公。如果在昨天的一个案件中,判决不利于作为被告的我,那么如果今天我是原告,我就会期待对此案的判决相同。如果不同,我胸中就会升起一种愤怒和不公的感觉;那将是对我的实质权利和道德权利的侵犯”。因此,立法应当规定判例的运用方法,即运用判例的过程是一个类比推理的过程,必须将待处理案件的要点与判例中的要点进行对比,找出其中具有本质联系的法律规则,而这不是一个机械地比较异同的过程,它不仅是一门“比较”的科学,还包含了解释艺术,从个案中提取原则的艺术。往往一个待处理案件可能需要若干个判例要点的集合才能找出法律规则,最后依据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念作出裁判。 判例的清理与废止 判例所确立的法律规则,是司法机关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一旦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判例就实现了从司法到立法的转化过程,其使命即告完成。或者上级法院作出了与判例结果相反的新判例,那么它也将失去拘束力,为新的判例所取代。所以,立法应当规定发布判例的机关,必须及时地对原有判例进行清理,将失效的判例向社会公开废止。 笔者希望,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我国以单一成文法为渊源的现状能得到突破。人类经验主义哲学的产物——判例的引入,将与成文法共同编织出社会严密的“法律之网”,促进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唐律礼法结合的两点体现及其影响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唐律礼法结合的两点体现及其影响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重要朝代,结束了长期分裂与战争,创造了相对统一与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得以重新恢复发展,与此同时,文化方面也开始空前繁荣与发展,社会在各个方面都充满了活力。唐代的立法也以此时期的社会历史条件为基础,离不开中华文化土壤。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使礼与法的关系这条贯穿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法律观的主线达到“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使法律制度儒家化,将儒家思想法律化,促使立法思想和具体法律制度相适应,完成了礼法结合,对后世封建王朝立法及周边国家法制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唐律;礼法关系;礼法结合;
一、礼与法的基本内涵
(一)礼的基本内涵
礼,是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思想的一支,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特征之一。学术界对礼的起源存在争议,“祭祀说”、“交换说”、“人情说”、“风俗说“等多种观点都有,其中尤以“祭祀说”影响最为深远,亦即“礼源于祭祀”。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亦即古人认为祭祀和兵戎征战是国家最重要的两项大事。我国古代自夏商开始便有“礼”,及至周公旦制礼,“礼”已逐渐地政治化、法律化,成为维护等级制度与宗法制度的基本规范。“亲亲”、“尊尊”成为了“礼”的基本内容。西周以来的礼,已经具备了礼仪、道德与法律的性质。春秋战国时期,“礼”通过孔子及其弟子的进一步发展,在思想文化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及至西汉,经由董仲舒的发展,儒家思想成为统治者治国理政的主要思想,“礼”作为一种社会生活规范,也随着儒家思想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唐代,“礼”更是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成为了立法思想的一部分,唐律“于礼以为出入”,儒家思想给唐律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二)法的基本内涵
法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国古代刑法起源于兵。刑“始于兵”,也就是说中国古代刑制最早源于战争或者军事行动。原始社会时期,氏族和部落之间的军事征服和兼并战争不断,由于这种战争需要高度严明的组织纪律和行为规范,在此过程中便产生了最早的军法,这也是中国古代最初的法律,这种军事征服和战争也就是最早的刑罚。普通法律便是由此逐步演变和改造而来。因此,最初的法律往往同时具有军事镇压的军法和刑事制裁的刑法的双重属性。可见,“兵”是中国古代刑罚、刑法、法律等产生的重要渊源。由此,中国古代的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刑”。自西周制礼作刑以来,礼与刑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形式,在预防和惩治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唐律礼法结合的两点体现
礼与法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礼是经过统治者制定或者认可的指导性规范,其主要作用是预防犯罪和教化万民,指引人们什么是应该做的。法作为一种惩罚性规范,主要是处罚和遏制犯罪行为,警告人们什么是不该做的。礼与法作为共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当然存在着联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规范,其间仍存在着一些差异和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礼有差等与法应普适的矛盾与冲突。这里所讲的礼的差等主要是代表封建等级秩序的“礼”同代表维护封建统治根基的“法”之间的矛盾。第二,复仇问题所引发的礼与法的冲突。唐代统治者一方面期望加强中央集权,将生杀大权牢牢掌控,禁止民间实施血亲复仇,但这却与唐代重伦理道德的法律指导思想相矛盾。正是由于礼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争议中存在的种种差异和矛盾冲突,也导致了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法制发展一直处于礼与法不断的冲突与融合的过程中。至唐代,礼与法的结合已臻成熟,礼法冲突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礼法结合在唐律中也有诸多体现。
(一)议、请、减、赎和官当制度与“十恶”制度中的礼法结合
为解决礼的“差等”与法的“普适”的矛盾与冲突,唐律规定了适用于贵族、官僚的审判和处罚的特殊程序。“议”为“八议”,规定了八种特权人物犯非十恶死罪时可由皇帝召集众臣议定后决定如何处罚,结果一般是赦免。“请”是一种奏请皇帝裁决的特殊程序,适用于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五品以上官员等,上述人物如若犯绞斩之罪直接奏报皇帝裁断。“减”意为减等刑罚,主要适用于应“请”者的亲属和七品以上官犯流刑以下罪者,可减一等刑罚,但死罪不可减。“赎”是以铜赎罪,同样适用于官员等特权阶级。官当制度则规定可以官品和爵位折抵徒、流两种刑罚。唐律之所以规定这些制度,其背后实际是深受儒家思想也就是“礼”这个封建等级秩序所影响,同时也使封建特权得以制度化、法律化。
为了取得封建等级秩序和封建专制统治的平衡,唐律又规定了“十恶”,对“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等十恶大罪加以严惩。纵观十恶大罪,无外乎是严重威胁了封建专制统治以及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犯罪,在这样的犯罪中,无论是议、请、减、赎还是官当制度都不得适用,必须依照常法定罪处刑。这实际上是礼法结合在唐律中的很好体现,一方面唐律通过特权制度维护“礼”的差等,另一方面又通过“十恶”制度使法具有了一定的普适性,解决了礼与法在这个层面上的矛盾与冲突。
(二)复仇问题中的礼法结合
作为礼法矛盾体现之一的复仇问题,在整个唐代却成为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据《全唐书·复仇状》记载,复仇这件事如果按照《礼记》来看,与仇人不共戴天是天经地义的,按照法令而言就应当杀人者偿命。礼教和法令都是帝王治理万民的依据,但是律中却没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不允许复仇,有悖伦理道德,但如若允许复仇,那恐怕人们将倚仗法律滥杀无辜。因此,最好能够规定如果有复仇者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下尚书省统一讨论上报皇帝,酌情处理,只有这样才可以经、律皆无失。可见,唐律最终将复仇问题酌情处理,并未给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只能在根据案情事实的情况下,做出最合情理的`判断,寻求礼与法的最佳结合点。
当然,唐律中还有很多具体的礼法结合表现,如同居相为隐原则,一方面肯定为犯罪的亲属通风报信不违法,维护封建伦理道德,但另一方面又规定谋反、谋大逆等危害封建统治的重大犯罪不适用相隐原则,以此维护封建统治基础。除此之外,唐律中也还有很多礼法结合的体现,本文在此不过多赘述。
三、唐律对后世及周边国家法制的影响
唐代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盛世,物质和文化的发展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律制度便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诞生。唐律以其完备性、科学性等特点成为当之无愧的封建法典的代表。礼法在《唐律疏议》合而为一,法律制度儒家化,儒家思想法律化在唐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从而成为中国古达礼法结合的典范之作,对后世中国封建法制的影响也可谓相当深远。唐以后历朝历代立法基本源自于唐律,宋“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元世祖忽必烈时期也“参照唐宋之制”来制定法律。至于明清,立法等受唐律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同时,唐朝作为当时强大的封建帝国,在与各国的经济文化交往中,法律制度也对周边国家产生了较强影响。东亚的朝鲜、日本等国封建法制的代表《高丽律》、《大宝律令》等法典均受到唐律较大影响。可见,唐律不仅仅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典的代表之作,其礼法结合不仅对中国后世封建法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周边国家有深远意义,是世界封建法制的代表之一。
四、结语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历代统治者往往重视利用礼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严刑峻法制度来治理国家。唐律的立法指导思想便是以礼为本,以刑为用,采取礼法并用的手段综合治国,这是符合国家发展规律的。同时,唐律作为封建社会礼法结合思想发展到成熟的产物,通过积累前代在巩固封建统治和维护封建秩序方面的丰富经验,从而使法律制度不断儒家化,儒家思想不断法律化,不断解决礼与法的冲突与矛盾,最终达到了礼与法合而为一,礼法并用的治国模式在唐律中成为现实。因此,唐律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形态的典型代表,其不仅为当时唐的政治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后世的封建法制发展提供了蓝本,更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封建法制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是中国法制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参考文献
[1]《左传》成公十三年.
[2]《辽史》卷六十一《刑法志》.
[3]《全唐书·复仇状》卷549.
[4]《宋史·刑法志》.
[5]《元史·高智耀传》.
[6]《唐律疏议·名例律》.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