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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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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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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包括著作权(版权-文学\艺术作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工程技术等作品,计算机软件),工业产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业秘密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及重要性:(一)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三)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商标属于无形的知产,是一个公司的标志,他能维护公司的权益。每一个公司都想做大自己。但是当做大以后在没有注意自己的知识产权后会让别人有机可乘。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抢注,因为他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他注下以后他会去找这样的企业然后告诉他侵犯权益,以这样的方式从而获得利益。我希望楼主慎重。1,注册商标很简单的,2,注册申请商标的话需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商标名称 商标图案 。3,一般找较大的代理公司就可以完成商标设计了,4,如果特别的话,需要找专门的商标设计公司设计了,【点击了解更多加盟项目】

大致分为三点:一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是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三是知识产权保护,能促使品牌建设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论文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知识产权——从陌生到了解知识产权。我原以为它是一个十分高深莫测的东西,只属于个别极有名望的地位的人,至少它和我这个普通学生似乎毫无关系。至于它涵盖的内容,顾名思义,知识和产权嘛!大概是哪个有成就的学者哪天发现了什么新知识,这个知识的使用权就归他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了解,我才知道,原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知识产权所涵盖的东西,多着呢!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等。有了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就不难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了。那人们为何要保护知识产权呢?科学家若发现了什么,应该把其成果无偿供于社会啊!但是,知识产权不仅仅包含了发现权,还有商标权著作权呢!若一位作家呕心沥血几十年完成了一部巨作,没有著作权的保护,他(她)的作品就可被人随便刊载,甚至被人扭曲本质意义,改编成另一个样子。若没有商标权的保护,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商标就会被人滥用,这个企业形象最终会被败坏掉。若从此以往,社会文化便会停滞不前,人们不愿再创造新的事物。由此看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要呢!不要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远得很,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当我完成一篇文章后,我便拥有了著作权。这篇文章他人不可未经我同意就刊载出去,更不可署上别人的名字发表。当李聪明发明了一项新的产品,他便可向国家申请专利。一旦申请下来,别人就不随便使用四项发明,用前必须同李聪明达成协议,方可使用此项专利。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独立设计的商标,并以此作为本公司的标志。商标权同专利权必须向国家申请专权,审批下来后,这个商标就属于这个公司了。其它团队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违法?对!违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于知识产权有关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才得以重视,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触犯了法律!前些年,著名“80后”作家因其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而被庄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认定了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而且承担民事责任,连其出版社也因此而连带赔偿责任。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侵权案例却引起了很大关注,其因有两点:一是郭敬明为少年作家,代表着中国新生代的青年人,这代青年人对法律意识如此淡泊让人痛心。二是许多郭敬明的读者均为青少年,他们甚至发出了“抄又何妨?好看就成”的声音,这也暴露出了我国法律教育不够完善的一面。还有就是盗版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表现。但因价格低廉而被许多人认可,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微软控诉中国的许多集团侵权案。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电脑,而电脑操作系统中龙头老大就是微软公司的windows系列,一个windows系统的价格就得上千,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许多公司选择使用盗版软件来节省开支。有的公司甚至从上到下都是齐刷刷的盗版windows系统。根据相关法规,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认定为侵权行为且须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许多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而被起诉,赔偿数额高得惊人。这些都是因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不了解而引起的。在国内,类似的事件有很多,如花儿乐队的抄袭事件,盗版音乐唱片,盗版软件等等。这些盗版产品不仅仅是对于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更是露出中国法制教育的不完善。就我个人而言,说句实在话,我没使用过盗版软件。因为朋友告诉我盗版软件毁机器。通过对知识产权学习后,现在看来盗版不仅是毁机器,更是毁灭良心!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许多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未必会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么,从最简单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软件,反对盗版,等我们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标,大到使用物品的专利。我们都应去遵守相关法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损失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每个了解知识产权的人都应向周围的人多多宣传知识产权有关指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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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知识产权保护文章

那要看你写哪方面的文章。知识产权总体说明,还是著作权、商标或专利方面的文章。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一、题目:专利思路纠正二、概述: 1.专利是高科技产业的事情,我们传统行业,专利跟我们没有关系 2.中国不注重专利保护,申报专利只会泄露技术机密,根本得不到保护 3.我们行业里习惯了“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相互间没有专利保护可言,不要需要专利保护 4.现在新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成品,不能申报专利,等新产品卖的好我们再申报专利 5.我们在行业里首屈一指,不怕别人竞争,让别人仿造去吧,没有必要用申请专利保护 6.我们有技术机密,别人根本仿冒不了我们的产品,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保护 7.我们不要申报专利,我们设计的东西大家用好了,算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更注重市场竞争三、出处:四、备注:内容太多了,就只写了概述,详细内容你自己看吧

1. 有什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小故事吗 【案由:侵犯署名权】 杜某为农贸市场承建牌坊,请詹某按其提供的蓝本在牌坊上绘制包括以八仙过海、桃园结义、千里走单骑为主题的彩绘图以及一幅风景画作为牌坊的主体图。主体图绘制完成后,杜某擅自在“八仙过海”图上署名,标明杜某为彩绘制作人,并经当地电视台作了报道造成一定影响。詹某因此以杜某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 【处理]】 一审法院判决责令杜某将牌坊“八仙过海”主题图上标明杜某为彩绘制作人的字样除去,并赔偿詹某损失1000元。杜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詹某虽然对受杜某之托临摹他人的“八仙过海”图没有著作权,但杜某擅自在他人制作的的绘画上署名构成侵权,应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故维持原判。【法理分析】 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对临摹行为的态度。依照现行《著作权法》第52条,临摹属于复制行为的一种。但现实中有学者认为临摹中包含着创作行为。有人将临摹划分为两种,即“复制”型临摹和“制作”型临摹。对于复制型临摹品,临摹人不享有著作权;而对于“具有创作意义的‘制作’,体现临摹人的艺术表现九远非简单的复制,是临摹人依其创作技能和技巧制成的新作品,临摹人应当享有相对独立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采纳我,谢谢! 2. 有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例 《酸酸甜甜就是我》遭侵权 《酸酸甜甜就是我》是超级女声张含韵的代表歌曲,日前,这首歌曲被吉林音像出版社出版的华语金典全集收录,引发了一场诉讼。 张含韵的经纪公司——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河北纪元光电有限公司、吉林音像出版社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原告诉称,超级女声张含韵是其旗下签约艺人,原告提供版权出版了超级女声首张大碟《我很张含韵》,其中包括歌曲《酸酸甜甜就是我》,因此原告对该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2007年原告发现第一被告北京精彩无限公司销售了由第二被告河北纪元光电公司复制、第三被告吉林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彩封标为“最新流行全主打”光盘。该光盘中包含了歌曲《酸酸甜甜就是我》,被告的行为未经原告许可,未取得原告授权,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庭审中,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向法庭出示了该公司与超级女声张含韵签订的《经纪人和约》,该合同约定了凡是张含韵演唱的歌曲均由原告享有著作财产权。由于合同签订时,张含韵未满18岁,该合同上另有其母亲的签字。 鉴于此,三被告对原告的权利不持异议。同时被告北京精彩无限音像有限公司对销售涉案侵权光盘一事完全承认,但提出该光盘被告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并且在2007年9月20日后就已经完全停止了销售。 另两位被告亦对出版发行复制侵权光盘一事予以认可,但认为原告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此外,被告河北纪元光电公司则认为该光盘是被告吉林音像出版社委托其复制的,根据委托书的约定侵权责任应由吉林方承担。 鉴于第一被告精彩无限公司已经停止了销售,原告当庭撤回了对该公司的起诉,但仍主张另二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3. 保护知识产权作文 尊重知识产权 世界上,只要有了知识产权的存在,世界将得以公平公正;不少人,为了贪图利益,不惜地用一些不择手段的方法取金钱。毒辣的方法恒如沙数,数也数不清了,最令我感到愤愤不平的会是这件事了。 今天,美术老师说要造一个用到白乳胶的模型,我不禁放学后,跑进嘉业售货市场内,以时速几秒之内,选购了一种大家都“认同”的白乳胶。过后,我便开始蹑手蹑脚地造起模型来,一手拿着白乳胶和主要材料—牙签,刚要把白乳教涂在牙签上,白乳教却偏偏要和我作对,怎么也不肯“出来”,我也奈何不了它,尽管出尽平生最大的力量,白乳胶也是同样的无动于衷。我想:我以前买过一瓶白乳教,它也不像得这瓶那样的顽固,难道,难道…难道这瓶白乳教是“冒牌货”真没可能吧!于是,我决定要探究到底,把以前的那瓶也拿了出来对比一下,比较之下,果然大有破绽,到处也充满着漏洞,我大吃一惊地喊:“怎么可能!”仔细看一看,发现刚买的那瓶白乳胶表面上贴着的商标纸大有差别,它虽然刹眼看下去,几乎和以前那瓶大小如一,但是旧的那瓶中间总会有一个不为显眼的小“R”商标,新的那瓶就连商标的影子有看不见,我想它早以“逃之夭夭”了。这一点证据证实了我的想法是对的——新买的白乳胶是“冒牌货”。于是,我又用轻力按了按旧的白乳胶,胶浆毫不犹豫地流出来了,根本不用我大费周章,用尽全身的力量。对比起刚才新买的白乳胶,简直不堪一击。我再打开盖子,倒了一些旧瓶的胶浆出来,发现胶浆是滑滑的,白乎乎的,没有一点瑕疵。但相反,倒出刚买的那瓶白乳胶的胶浆,发现是一团团的胶浆,一点儿也光滑;很明显的对比之下,新的白乳胶真不如旧的呀!我心痛的并不是我买了“冒牌货”的白乳胶,因而浪费了我的金钱,而是,而是我憎恨那些为了金钱而发狂的人,他们简直目无法纪,目中无人,欺我们对商业的态度,利用我们顾客对他们的信任,因此而做出这样不择手段的事情来,太可恶了,这样的人实在要严惩。 如果世界上没有了世界本应有的公平公正,那么世界会变得乌烟瘴气,盗版和出售“冒牌货”,这些人都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因为他们眼中已经不识得“尊重知识产权”的用意了。更甚,那些人应该好好反省,不再受金钱的“利诱”,更不能再做一些触犯知识产权的事情,那么,世界会更加有公平公正的存在了。 4. 尊重知识保护产权作文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一点也不错。 当今社会,不像以往那样战火纷飞,世界基本和平,“文官”比“武官”多的太多了。这么多的“文官”智慧是惊人的。 有人举过一个例子:制造一部手机,生产者只能得到二成利润,而发明者能得到八成利润。由此可见智慧的价值是巨大的。 无数的人、无数的智慧、想法创意交织在一起,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过去,不懂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或事举不胜举:小小的品牌渐渐有些名气,准备注册商标时却早已被他人抢注;个人的作品被他人发表,却又无法证明是自己的;个人的发明被他人模仿却又无从下手;我国的端午节被韩国抢注,更令人愤恨的是,国际上竟然承认了。 但对此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可没有违反法律,是“合法”的,要过也只能怪我国对文化的保护太不重视了!那么多因没有对知识产权保护而导致的严重供后果使人们震惊了!大家纷纷开始了相应的保护。然而,“利益至上”早已深入人心!他们千方百计偷取他人的智力成果。 小心点的还走法律空白,但更有甚者明目张胆的直接抄袭。渐渐地,各种各样的“山寨”、“盗版”层出不穷。 随意一处车水马龙之地,道路两旁都必然有小摊出售着各种各样的盗版光盘。还有的小摊中出售盗版书,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故事:在一个贫困山区,孩子们学习时要用字典,可因为贫困,全村只有两本,但还是盗版的。 哪里的支教知道后, *** 城发动他人为孩子们捐书,终于让孩子们用上了正版字典。想到这,我心中不禁有一种说不出的心酸……盗版软件、盗版书籍、盗版光盘、盗版影片……这些事物的出现,都是人们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啊!为了省钱,我们千方百计的寻找“破解软件”;为了省钱,我们不断在路边小摊前徘徊为了省钱,我们……如此多的事例,实在事举不胜举!社会进步了,人们的物质生活进步了,可人们的思想呢?因为盗版,真正的发行商赚不到钱;发行商赚不到钱,就面临着倒闭;倒闭之后就无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产品了……万物一环扣一环,我们这“第一环”没有扣好,到最后倒霉的还是我们自己啊!晚上,打开某网站想继续“免费”看国外大片,却发现少了许多影片。 回想起最近的报纸,先是明白,然后困惑,接着不满,再恍然大悟,最后心中平静下来了,也理解了这一切——国家终于开始严查盗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了。 5. 求法律小故事10则 [分享]三个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联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 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自?男〖娇忌匣导菡蘸螅捅涑闪艘桓鲆猿荡降娜?平?r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 搭车上学去。 到了中午休息?r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Я? 于是他?Q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起今天?K?]有骑???W校。 这?r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有被拔下?怼P〖胶眯牡匕言砍装蜗??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好又?]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了一下往返的?r间,大概半小?r?染涂梢曰氐?W校了,到时再替?子的主人?⒃砍捉坏骄朗?说不定?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回家的路上,??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砣盟觳??]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Ψ感谭ㄉ系钠胀ǖ燎宰铩5Ò?橛形薏环ǖ囊馔际鞘粲诟鋈说闹鞴垡馐叮ؾ僦ふf明自己?]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 以免惹?上身却不自知。 几个小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故事一 在校劳动受伤谁负责? 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 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 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 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止伤口感染让小孟休息了半个多月,小孟家长为孩子治伤花费了不少钱。 事后,班主任老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小孟家长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 故事三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 *** 室取。 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 6. 急求一篇关于知识产权的文章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 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 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 *** 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 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 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 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 ***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 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 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 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 7. 求一篇以“知识产权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作文,题目自拟 知识产权——从陌生到了解 知识产权。我原以为它是一个十分高深莫测的东西,只属于个别极有名望的地位的人,至少它和我这个普通学生似乎毫无关系。至于它涵盖的内容,顾名思义,知识和产权嘛!大概是哪个有成就的学者哪天发现了什么新知识,这个知识的使用权就归他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了解,我才知道,原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知识产权所涵盖的东西,多着呢! 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等。有了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就不难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了。那人们为何要保护知识产权呢?科学家若发现了什么,应该把其成果无偿供于社会啊!但是,知识产权不仅仅包含了发现权,还有商标权著作权呢!若一位作家呕心沥血几十年完成了一部巨作,没有著作权的保护,他(她)的作品就可被人随便刊载,甚至被人扭曲本质意义,改编成另一个样子。若没有商标权的保护,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商标就会被人滥用,这个企业形象最终会被败坏掉。若从此以往,社会文化便会停滞不前,人们不愿再创造新的事物。由此看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要呢! 不要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远得很,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当我完成一篇文章后,我便拥有了著作权。这篇文章他人不可未经我同意就刊载出去,更不可署上别人的名字发表。当李聪明发明了一项新的产品,他便可向国家申请专利。一旦申请下来,别人就不随便使用四项发明,用前必须同李聪明达成协议,方可使用此项专利。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独立设计的商标,并以此作为本公司的标志。商标权同专利权必须向国家申请专权,审批下来后,这个商标就属于这个公司了。其它团队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是违法! 违法?对!违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于知识产权有关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才得以重视,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触犯了法律!前些年,著名“80后”作家因其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而被庄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认定了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而且承担民事责任,连其出版社也因此而连带赔偿责任。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侵权案例却引起了很大关注,其因有两点:一是郭敬明为少年作家,代表着中国新生代的青年人,这代青年人对法律意识如此淡泊让人痛心。二是许多郭敬明的读者均为青少年,他们甚至发出了“抄又何妨?好看就成”的声音,这也暴露出了我国法律教育不够完善的一面。还有就是盗版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表现。但因价格低廉而被许多人认可,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微软控诉中国的许多集团侵权案。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电脑,而电脑操作系统中龙头老大就是微软公司的windows系列,一个windows系统的价格就得上千,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许多公司选择使用盗版软件来节省开支。有的公司甚至从上到下都是齐刷刷的盗版windows系统。根据相关法规,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认定为侵权行为且须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许多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而被起诉,赔偿数额高得惊人。这些都是因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不了解而引起的。在国内,类似的事件有很多,如花儿乐队的抄袭事件,盗版音乐唱片,盗版软件等等。这些盗版产品不仅仅是对于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更是露出中国法制教育的不完善。 就我个人而言,说句实在话,我没使用过盗版软件。因为朋友告诉我盗版软件毁机器。通过对知识产权学习后,现在看来盗版不仅是毁机器,更是毁灭良心!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许多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未必会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么,从最简单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软件,反对盗版,等我们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标,大到使用物品的专利。我们都应去遵守相关法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损失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每个了解知识产权的人都应向周围的人多多宣传知识产权有关指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文章

一、题目:专利思路纠正二、概述: 1.专利是高科技产业的事情,我们传统行业,专利跟我们没有关系 2.中国不注重专利保护,申报专利只会泄露技术机密,根本得不到保护 3.我们行业里习惯了“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相互间没有专利保护可言,不要需要专利保护 4.现在新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成品,不能申报专利,等新产品卖的好我们再申报专利 5.我们在行业里首屈一指,不怕别人竞争,让别人仿造去吧,没有必要用申请专利保护 6.我们有技术机密,别人根本仿冒不了我们的产品,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保护 7.我们不要申报专利,我们设计的东西大家用好了,算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更注重市场竞争三、出处:四、备注:内容太多了,就只写了概述,详细内容你自己看吧

那要看你写哪方面的文章。知识产权总体说明,还是著作权、商标或专利方面的文章。

家装企业正式打响“专利”战 1月4日,北京阔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发表声明,表示在京发现部分装饰公司未经该公司授权或许可,以假冒的技术和产品或者简单抄袭、模仿的方式,侵害了该公司“墙面彩衬”专利技术,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给出了1月31日的最后期限。家装企业正式打响“专利”战。 1月4日,北京阔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发表声明,表示在京发现部分装饰公司未经该公司授权或许可,以假冒的技术和产品或者简单抄袭、模仿的方式,侵害了该公司“墙面彩衬”专利技术,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给出了1月31日的最后期限。阔达装饰董事长曹安闽表示,如果有些企业不能切实停止侵权行为,将采用法律手段。一些相关公司表示了质疑,认为其专利并没有任何核心技术。北京建筑装饰协会会长贾中池表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是推动整个行业向上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协会表示支持。 家装企业正式打响“专利”战 尊重维护知识产权 阔达要向全行业“宣战” 阔达装饰公司副总裁王英华对记者表示,自2007年9月阔达标准工程中的环保彩色墙衬产品获得国家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后,该公司就行业其他企业大量的仿冒其专利产品及核心技术的行为做了取证,在向部分公司发去律师函后,此次准备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利益。 针对阔达公司如此强硬的态度,也有相关公司表达了自己的质疑,认为其专利并没有任何核心技术,并且使用已经是一种行业惯例。 对此,王英华表示,颜色的改变表面上只是给人以视觉上的舒适,但却是标准工程核心技术产品的一项功能,增加了颜色的关键在于使材料具备了施工质量自检的功能。同时这种颜色又不能破坏家装工程中材料原有的物理性能。王英华说:“比如我们的环保彩色墙衬使用的黄色,可以起到对墙面涂料涂刷时检验涂刷厚度和次数是否达到标准的作用,如果不能达到标准就无法覆盖墙衬的颜色”。据王英华透露,该颜色的加入也是采用了食用色素,保证了环保性,并不是一些模仿者简单地加入工业颜色那样。 阔达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阔达公司的此次行动,不仅仅是针对某一家公司,而是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有假必打,有仿冒必究,有侵权必须制止,是对自己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态度。 合作才是真实目的? 但就在阔达轰轰烈烈准备“打假”的同时,该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小组的一位负责人却明确表示:“北京阔达公司不希望看到对阔达公司合法权益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存在,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别人已经依法取得的专利技术完全可以采取合作、协商、授权使用、有偿转让等方式和途径合法获取,欢迎北京市场的同行通过合法的途径加入到标准工程中来,与阔达洽谈、合作、依法取得专利授权,堂堂正正地使用专利技术。”由此不难看出,阔达大张旗鼓打假的背后也有合作目的,以授权的方式来共享该专利技术。 而据记者获悉,在阔达向业内部分企业发出律师函后,已经有企业和该公司达成了协议或默契,已经停止使用了彩色墙衬。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贾中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利是最核心的技术,家装界出现专利是好事情。专利问题在中国是个普遍问题,关键是一个观念的扭转,专利技术是可以花钱来买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秘书长张仁表示,以前我们这个行业在专利意识方面比较淡薄,这次算是给我们的企业上了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的第一课。北京市家居协会市场分会秘书长刘晨则说,在新工艺、新材料上的研发能起到带动、提高家装行业工程品质的作用。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很多人都听说过版权、专利和商标,但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商业或法律上的事,离自己的生活太远。其实,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想一下,就不难发现知识产权与我们生活的联系:版权帮助我们听到音乐,欣赏和看到艺术、电影和文学作品;工业品外观设计帮助我们设计我们自己的世界,商标为我们提供表明质量可靠的标志;专利有助于我们的发明,使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更加安全,甚至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大到国防工业,小到日常生活用品,每一件物品都烙着知识产权的印迹。可是对于这一切,人们往往熟视无睹,对于人类创造力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联系缺乏必要的认识。而世界知识产权日正是一个通过日常生活的现身说法,提高人们对创造、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与尊重的机会。维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查获了多少张翻版,查处了多少假商标,重要的是普及知识,全面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十七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保护知识产权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农民增收沾了“品牌”的光“这几年咱农民不管是种田还是养畜,真是干啥啥挣钱,这可真是沾了‘品牌’的光啦,今年红谷子价格看涨,我家还想多种二亩呢!”赤峰市喀喇沁旗美林镇罗圈铺村农民孙玉林说。喀喇沁旗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从2000年开始,工商、农业、产业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品牌带动计划”和“商标文化推进行动”。桥头湾子村有多年种植蔬菜的历史,2004年自然蔬菜协会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了“福苑”牌蔬菜商标,并申报了6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定和西红柿无公害产品认证,使“福苑”牌贴标装箱西红柿远销到北京、辽宁等地。目前,全旗已注册蔬菜、小米、马铃薯、地产中药等农副产品商标34个,年加工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龙头企业达37家,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农民每年仅依靠“品牌商标”增收就达1000万元。内蒙古2007年新设置的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专项基金,规模为亿元,主要用于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区将围绕全区优势特色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自主知名品牌的创建与发展,利用税收、财政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生产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重奖有关技术人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通关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提升品牌效应。出重拳保护“知名商标”2004年底,名噪一时的“小肥羊”商标纠纷案吸引了公众的关注。2004年,内蒙古“小肥羊”商标获初审公告后,西安小肥羊立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后,西安小肥羊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评委于2004年12月20日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准予内蒙古小肥羊核准注册。除了西安一家,陕西小肥羊以相同的理由——“小肥羊”是通用名称,商标局曾以“小肥羊”缺乏显著性为由多次对要求注册“小肥羊”文字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却准予内蒙古小肥羊,商标局对同一商标的审查采取了不同标准为理由,将我区“小肥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企业名称权,应是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的。有关证据表明,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名称于1999年9月13日合法取得,西安小肥羊获得营业执照是在2000年6月15日,此前其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均不存在。同时,内蒙古小肥羊公司以其企业字号中的“小肥羊”作为特有服务名称,形成了特定的市场含义,使被异议商标取得了显著特征,且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核准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并无不当。随着各类市场主体品牌意识的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关注商标注册和保护问题,但由于缺乏对应的法规、制度保护措施,导致部分经营主体在相关利益被损害的情况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赔偿。2007年年底,自治区工商局、内蒙古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共同为“白云鄂博”等56件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授匾。至此,我区拥有自治区著名商标总数达182件。2007年,内蒙古宇标食品公司的“宇标及图形”、巴林石协会的“BALINSHI及图形”、伊利集团的“伊利及图形”3件组合商标同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我区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24件。

一、题目:专利思路纠正二、概述: 1.专利是高科技产业的事情,我们传统行业,专利跟我们没有关系 2.中国不注重专利保护,申报专利只会泄露技术机密,根本得不到保护 3.我们行业里习惯了“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相互间没有专利保护可言,不要需要专利保护 4.现在新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成品,不能申报专利,等新产品卖的好我们再申报专利 5.我们在行业里首屈一指,不怕别人竞争,让别人仿造去吧,没有必要用申请专利保护 6.我们有技术机密,别人根本仿冒不了我们的产品,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保护 7.我们不要申报专利,我们设计的东西大家用好了,算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更注重市场竞争三、出处:四、备注:内容太多了,就只写了概述,详细内容你自己看吧

自己搜搜吧!

要点:首先介绍知识产权,然后从生活中的小事深入说明,最后倡议大家一起保护知识产权。

正文:

当世界上诞生了《知识产权法》的那一刻起,世界上就有了更多的“公平公正”。

因为当今人类已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资源,谁就拥有了最宝贵的财富。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保护知识资源的法律制度。

那“知识产权”到底是什么呢?其实,“知识产权”就是对智力劳动的果实依法合法的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惩罚和收益的权利。再简单点说,就是使用法律的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

在日常生活中,抄袭作文、制作和贩卖盗版光碟、仿造正版手机、窃取电脑游戏等,这些行为全都是侵犯了知识产权,都是不劳而获的行为。

每当我看见人们在购买盗版光碟时,真的很想去阻止他们,因为这也是用实际行动在维护知识产权嘛!问起人们为什么购买盗版光碟,他们的理由是:因为盗版光碟便宜呗!我甚至还听说为了使盗版光碟播放得更加舒畅,从而生产了一种“纠错碟机"。

知道这些事之后,我仔细想了,觉得真的很可笑!这样做不就是间接地、甚至是直接地纵容盗版商家继续去侵犯知识产权吗?那样,盗版光碟在“纠错碟机”的支持下就更加有市场了!

那么,卖正版光碟的商家,岂不是被贩卖盗版光碟的商家抢走了应有利润?这是极其得不道德的,也是极其不公平的!

其实社会上还有许多人,在未经他人允许之下,转载或窃取别人成果的现象十分之多呢!例如:我们班有的同学,因为懒惰,不想自己开动脑筋,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就完全照抄别人的文章,这种行为十分的可耻!

在某次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有位同学偷看了同桌的答案,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其实文章和答案都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啊!这两位同学的行为都侵犯了知识产权!真是既害人,又害己!

为了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时刻牢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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