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是很清楚的啊
一、比较好写的材料科学论文题目:1、表面活性剂在纳米材料科学中的应用2、高分辨透射X射线三维成像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3、“面向新世纪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综合改革与实践”实践教学改革报告4、提高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质量的探索与实践5、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改革与实践6、激光技术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7、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台课程材料物理性能本科生教学改革的探讨8、量子化学计算方法在材料科学领域的初步应用9、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实践10、嵌入原子方法理论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1、现代球墨铸铁的诞生,应用及技术发展趋势:20世纪材料科学最重大的技术进 ?12、表面处理技术现状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3、固态组合化学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4、核辐射技术及其在材料科学领域的应用15、分形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6、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的改革17、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实施18、仿地成岩的新一代胶凝材料——凝石——自然科学、材料科学与循环经济的新焦点19、无机新材料研究与材料科学20、材料科学与工程导论课程双语教学实践初探二、材料科学毕业论文题目推荐:1、试论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内涵与研究方法2、材料科学中的介电谱技术3、材料科学与工程课程实验教学改革思路4、基于材料科学和材料加工有机结合的新型实验课程体系5、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6、材料科学的一个新生长点——生态材料学7、体视学在材料科学研究中的进展与展望8、材料科学:材料实验——管线钢落锤撕裂试验方法的建立、应用及发展9、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10、材料科学专业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11、金相学史话(6):电子显微镜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现状与对策13、X射线吸收精细结构谱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4、电子理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5、“材料科学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实践1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的措施与成效17、计算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8、材料科学中的计算机模拟19、材料科学数据库的发展现状2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概论双语教学探讨三、大学材料科学论文题目大全集:1、智能材料———材料科学发展新趋势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3、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设想4、材料科学中的分子动力学模拟研究进展5、三维原子探针及其在材料科学研究中的应用6、计算机模拟技术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7、二十一世纪初的材料科学技术8、材料科学数据库的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9、材料科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10、分子模拟软件CERIUS2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生生产实习的改革与实践12、人工神经网络在材料科学研究中的应用13、材料科学基础的教学改革与实践14、美国和欧洲的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一)15、人工神经网络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与展望16、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17、研究型教学在“材料科学基础”课程的实践与思考18、应用型本科《材料科学基础》课程建设与改革19、面向未来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20、材料科学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四、最新材料科学论文选题参考:1、磁控溅射技术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平台实验室综合实验课程改革初探3、发展生物质材料与生物质材料科学4、扫描电子显微镜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5、分子动力学模拟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6、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思考与实践7、纳米材料科学中的谱学研究8、现代球墨铸铁的诞生、应用及技术发展趋势--20世纪材料科学最重大的技术进展之一9、电子背散射衍射在材料科学研究中的应用10、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改革与实践1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和实验教学体系建设12、面向21世纪的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教育13、选择合适审稿人提高刊物学术质量--《武汉理工大学学报-材料科学版》(英文版)遴选审稿人的体会14、材料科学中的分形15、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思考16、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平台实验室建设与管理17、材料化学课程的内容设置及其与材料科学的关系18、《材料科学基础》综合设计型实验教学的探索19、材料科学中的分形理论应用进展20、材料科学技术的生长点五、大学生优秀材料科学论文题目:1、溶胶—凝胶工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2、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改革3、第一原理方法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4、多孔材料引论——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列5、跨世纪材料科学技术的若干热点问题6、跨世纪材料科学技术的若干热点问题(摘要)7、跨世纪材料科学技术的若干热点问题8、均恒强磁场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9、大材料专业“材料科学基础”课程的教改认识与实践10、固体力学与材料科学交缘的几个新课题11、现代扫描电镜的发展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2、论材料科学的理论基础13、材料科学中的点击化学14、分形理论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5、稳恒强磁场技术的发展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6、纳米压痕技术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7、电子背散射衍射技术及其在材料科学中的应用18、基于ESI数据库的材料科学领域文献计量分析研究19、非线性光学晶体材料科学20、光化学基本原理与光子学材料科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工作要求,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定活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规定,“课程内容要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师教育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可以选择优秀的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进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优秀的中学教育教学案例,根据师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课程内容。”为了辅助高中师范专业认证,现为大家推出优秀的师范类物理教材。《中学物理教学概论(第四版)》作者:阎金铎郭玉英ISBN:978-7-04-050485-9定价: 元简介:本书是“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是在阎金铎、郭玉英主编《中学物理教学概论》 (第三版)的基础上,根据当前高等师范院校物理教育专业职前教师培养的需要,经过大幅删减、重组改编而成。本书在将原书理论结合实际特色的基础上,对内容和结构进行了重新设计。全书共分十二章,系统论述了中学物理教学的目标、物理教学的内容、过程与原则、物理教学的模式、方法与策略、物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学物理教学设计、中学物理的实验、概念、规则、练习、复习、实践活动教学、中学物理教学评价等内容本书既可作为高等师范院校教材,也可作为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函授、自学教材,对中学物理教师等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中学物理教学法(第三版)》作者:许国梁原著,陶洪修订ISBN:978-7-04-049360-3定价: 元内容:本书根据许国梁主编《中学物理教学法(第二版)》修订。改编时借鉴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新书,引入了近10年中学物理教学研究的新成果,基本反映了中学物理教学法的现状。另外,为了便于教学,在内容体系的配置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本书从师范生毕业上岗工作要求出发,从“实战”出发,注重教育教学理论与实际技能的结合,力求通过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教学实际能力。通过教育行为,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教育能力、扎实的基础和广博的知识面。本书既可作为高等师范院校教材,也可作为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函授、自学教材,对中学物理教师等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物理教育学教程》作者:李来政何雄智等ISBN:978-7-04-044222-9定价: 元简介: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本书是在《现代基础物理教育学》出版的基础上编写的,试图建立物理学学科教育学新体系。首先,本书从教育本质——名育人出发,力求通过基础物理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其次,本书要贯彻基础物理教育从社会需要出发,服务社会,服务基础教育的精神。再次,本书从物理学科的特点出发,构建了物理学科教育学的新体系。本书运用物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学生进行教学,使学生了解物理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理规律是运动、发展、变化的,物理研究方法是实验的、实证的、严格辩证的,物理研究的态度是求真务实的。这样才能使学生接受科学发展观、科学价值观、科学思想品质教育和科学技能培训、美育与健康教育,实现铸造者灵魂工程的目标。本书既可作为高等师范院校教材,也可作为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函授、自学教材,对中学物理教师等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中学物理教材分析》作者:魏华王运淼杨清源ISBN:978-7-04-045965-4定价: 元内容提要:本书从教学实践出发,以提高中学物理教学质量为主旨,以提高中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为目的,主要说明如何分析中学物理教材,其内容有理论层面的解读和详细的具体案例分析。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进行教材体系和逻辑结构的分析,如何进行教材重、难点的分析,如何通过分析确定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等,其中涉及的案例以高中物理教学为主。本书是为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师范特色班本科生编写的选修课教材。对于新入职的中学物理教师、中青年物理教师来说,本书是一本非常有益的参考书。《中学物理听课评课》作者:王运淼杨清源魏华ISBN:978-7-04-048830-2定价: 元内容提要:本书从教学实践出发,以提高中学物理教学质量为主旨,以发展中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为目的,主要讲解如何听课评估,有理论层面的解读和详细的具体案例分析。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中学物理教师专业发展”“课堂与评估课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新进中学物理教师如何上课堂与评估课”,概念课、规则课、实验课、应用课、复习课、习题课等10门物理课的实录本书是为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师范特色班本科生编写的选修课教材。对于新入职的中学物理教师、中青年物理教师来说,本书是一本非常有益的参考书。《中学物理教学设计》作者:杨清源王运淼魏华ISBN:978-7-04-046320-0定价: 元内容提要:作者从教学实践出发,以提高中学物理教学质量为主旨,以提高中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为目的,主要讲解如何进行中学物理教学设计,有理论层面的解读和详细的具体案例分析。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搞好初中物理中最常见的概念课、规则课、探究课、复习课等重要课型的教学设计,以及如何讲好课程,其中涉及的案例以高中物理教学内容为主。本书是为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师范特色班本科生编写的选修课教材。对于新入职的中学物理教师、中青年物理教师来说,本书是一本非常有益的参考书。《中学物理课堂教学》作者:王运淼魏华杨清源ISBN:978-7-04-045966-1定价: 元简介:本书从教学实践出发,以提高中学物理教学质量为主旨,以提高中学生物理学科核心素养为目的,主要说明如何展现物理课堂教学的魅力,其内容有理论层面的解读和详细的具体案例分析。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高中物理目标、高中物理课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在物理课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本书是为首都师范大学物理系师范特色班本科生编写的选修课教材。对于新入职的中学物理教师、中青年物理教师来说,本书是一本非常有益的参考书。《中学物理实验研究》作者:彭梦华ISBN:978-7-04-044967-9定价: 元内容提要:本书是师范院校物理系教材教法课系列教材之一。作者总结了多年来中学物理教学中实验教学的内容,对实验涉及的实验器材、实验内容、实验与教学的结合以及物理实验中的创新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书有许多实验设计实例和在物理教学中应用演示实验的实例,为学生学习物理实验教学的方法提供参考。本书既可作为师范院校物理系学生的教材,也可作为中学物理教师物理教学的参考资料。教师将书中介绍的实验方法应用于教学实践中,可以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摘要】体育科学横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大门类,具有极强的综合性特征,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科学方法,体育科研论文的写作亦有自己的特点与要求。本文仅就体育科研论文的文章结构、基本格式以及内容与要求作一探讨。【关键词】科研论文;文章结构;基本格式;内容与要求OntheBasicStructureandFormofSportsScienceThesis【Keywords】Thesis;StructureandForm;ContentandRequirement***1前言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活动,必须具备多学科的知识、多方面的能力和科学的方法。体育科技写作,不仅是体育工作者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而且是必须把握的一种具体的科研方法。因为,一切体育科学研究之成果最后大都以科研论文这种书面表达形式,经科技信息载体传播于世的。体育科研成果如不能最后写成科技作品(论文),公布于众,那么一切个人的科学见解和观点,一切创造和发明,都不可能得到传播和利用,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而只能是研究者头脑里的一些思维活动罢了,世人是无法知晓的,如然,也就失去了科学研究的意义了。诚然,人们衡量体育科研论文质量的标准主要取决于其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大小,然而,论文所反映的研究成果能否迅速的向社会传播并准确的被人们所理解则取决于论文写作水平的高低。这表明,一篇高质量的体育科研论文要求其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随着体育科学的迅速发展,科技信息量与日俱增,据报道,目前全世界体育期刊已达5000余种,每年问世的体育科技文献约25000—30000篇,平均天天有80余篇。体育科研成果的传播、贮存与利用,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借助于现代科技工具——计算机对体育科技成果、信息进行贮存、检索,使之迅速地传播与利用,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传播交流手段。微机贮存与检索,要求体育科技学术期刊编排实现规范化,而期刊编排规范化首先要求论文写作的规范化。要实现体育科研论文写作的规范化,就必须了解体育科技写作知识,把握其写作方法和技巧。笔者因职业之原故,拜读体育科研论文原稿颇多,从研读原稿论文感到许多科研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颇有价值,但论文写作不符合期刊编排规范化和科研论文撰写的要求。其中最为普遍的突出的问题是文章结构层次混乱、写作格式极不统一(尤其是理论型和实验型的“定量化”研究论文)。这不仅给编者和读者熟悉和理解论文之精髓增加了难度,也直接影响了体育科研成果的传播、贮存和利用。体育科技写作,作为一种科研方法,涉及的知识结构内容颇多,不同文体的体育科技作品有不同的写作要求。本文仅对体育科研论文的文章结构和基本撰写格式的内容与要求作一探讨。2体育科研论文的文章结构根据写作目的的不同、研究对象和方法的差别,体育科研论文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学位论文,一类是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是体育院校的学生或体育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旨在取得学位而写作的论文。如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学术论文,是广大体育工作者在体育实践中为研究和解决某一问题而写作的论文。目前,体育科学技术、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大部分都是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发表在体育科技学术刊物上。由于研究对象和方法的差别,学术论文又分为两种类型,即理论型论文和实验型论文。虽然体育科研论文的种类很多,构成的形式多样,但就其文章的主体结构有它的基本型,即序论、本论、结论的三段式。2。1序论部分的写作内容与要求序论,是论文的开头、引子,好比一出长剧的序幕,要有吸引力。通常以引言、导言、绪言、前言等小标题冠之,也可以不冠以任何小标题。该部分的写作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①介绍课题研究的背景材料,前人的工作和现在的知识空白;②研究的理由、目的,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③交待课题研究的范围、任务。这一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在整篇文章中它所占的比例要小。具体要求是背景材料的介绍要准确、具体,紧扣课题;研究的说明要实事求是,对作用意义不可夸大和自我评价;任务的交待应具体、明确。2。2本论部分的写作内容与要求本论也称正论,它是体育科研论文的主体,课题的“创造性”主要在这一部分表达出来,它反映了论文所建立的学术理论、采用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达到的水平,简言之,本论水平决定了整个论文的水平。
统计学毕业论文选题
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开始写作的关键,先选好题,再下笔。下面是我整理的统计学毕业论文选题,希望大家喜欢。
统计学毕业论文选题
1、具有预测能力的呼叫中心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PVAR模型在研究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关系中的应用
3、基于有限元的深基坑组合型围护结构可靠度分析
4、一些带有偏序结构的完全码
5、Stein方法在复合泊松分布近似中的应用
6、各类分布产生的背景
7、保险金融中的计数过程的若干渐近性
8、高中概率教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9、随机变量序列的极限定理
10、Cayley树上非对称马氏链及任意相依随机变量序列强极限定理的若干研究
11、一类混合随机序列的概率极限定理
12、保证齿轮质量的结构和工艺措施研究
13、道路施工机群资源配置和计划调度沥青混凝土路面机械化施工系统状态分析与技术经济评价研究
14、高速公路服务区合理规模与布局研究
15、基于图像区域统计特征的隐写分析技术研究
16、统计收敛的测度理论
17、关于φ-混合随机变量序列的矩完全收敛性的研究
18、混合相依随机变量序列极限理论的若干结果
19、两两NQD列的一些收敛性质
20、电力市场环境下的电能质量评估研究
21、本科概率论试验课程设计初探
22、基于随机模拟试验的稳健优化设计方法研究
23、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乘积的几乎处处中心极限定理
24、AQSI序列的强极限定理
25、几类相依混合随机变量列的大数律和L~r收敛性
26、现代经济计量学建立简史
27、任意随机变量序列的相关定理
28、新建电气化铁路电能质量影响预测研究
29、鞅差与相依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精确渐近性
30、ND序列若干收敛性质的研究
31、证券组合投资决策的均匀试验设计优化研究
32、相依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收敛速度
33、行为两两NQD随机变量阵列加权和的收敛性
34、数值计算的统计确认研究与初步应用
35、基于证据理论的足球比赛结果预测方法
36、城市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与潜力挖掘
37、节理化岩体边坡稳定性研究
38、随机变分不等式及其应用
39、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靶场实时光测数据质量评估
40、基于路径的加权地域通信网可靠性研究
41、LNQD样本近邻估计的大样本性质
42、20CrMoH齿轮弯曲疲劳强度研究
43、我国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协整分析
44、一类Copula函数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45、乐透型彩票N选M中奖号码的概率分析
46、协整理论在汽车发动机系统故障诊断中的应用
47、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展中断风险分析和保险建议
48、贝儿康有限公司激励设计研究
49、云模型在系统可靠性中的应用研究
50、离散更新模型破产概率及赤字的上下界估计
51、输电线微风振动与疲劳寿命
52、电器产品模糊可靠性分析中模糊可靠度的研究
53、变分不等式及变分包含解的存在性与算法
54、隧道测量误差控制方案的'研究
55、塔式起重机臂架可靠性分析软件开发
56、分布式认证跳表及其在P2P分布式存储系统中的应用
57、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证研究
58、天然气管道断裂事故分析
59、粗集理论及其在数据预处理过程中的应用
60、集装箱码头后方堆场荷载统计分析和概率模型
61、多工序制造过程计算机辅助误差诊断控制系统
62、实(复)值统计型测度的表示理论及其它在统计收敛上的应用
63、应用统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程序库建设
64、基于个体的捕食系统模型
65、相依样本下移动平均过程的矩完全收敛
66、基坑变形监测分析及单撑—排桩墙支护结构抗倾覆可靠度研究
67、基于综合的交通冲突技术的城市道路交叉口安全评价方法研究
68、暗挖地铁车站下穿对既有结构安全性影响分析
69、随机变量阵列的强收敛性
70、基于随机有限元的疲劳断裂可靠性研究
71、高中数学教学概率统计部分浅析
72、敏感问题二阶段抽样调查的统计方法及应用
73、三大重要分布及其性质的进一步研究
74、随机变量的统计收敛性及统计收敛在数据处理方面的应用
75、多变量密度函数小波估计的一致中心极限定理
76、混合Copula构造及相关性应用
77、数学职前教师对正态分布的理解水平的研究
78、煤矿事故系统脆性模型的建立与仿真
79、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及系统设计
80、河北北方学院学生成绩关联分析及预测
81、房地产项目现金流管理研究
82、高压电磁感应信号的采集及处理算法的研究
83、基于神经网络的逆变电源可靠性研究
84、跳频序列的局部随机性与线性复杂度分析
85、金川二矿区中段平面运输系统数据分析与模拟模型研究
86、房地产投资风险定量评价与规避策略研究
87、审计统计抽样技术方法研究与设计运行
88、几种概率统计滤波法在重磁数据处理中的研究及应用
89、模糊随机变量序列的极限定理
90、数据挖掘的若干新方法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应用
91、城市道路交通流特征参数研究
92、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可能最大风暴潮的估算
93、潜油电泵轴的可靠性分析与设计
94、起重机金属结构极限状态法设计研究
95、相依随机变量极限理论的若干结果
96、局部次高斯随机序列的强极限定理
97、基于自然风险度量的农业保险定价及其财政补贴研究
98、NA和(ρ|~)混合序列的某些收敛性质
99、可交换随机变量序列的极限理论
100、一类相依重尾随机序列的强极限定理及其应用
做论文,你可以在知网上或者其他专业学术网站上找到硕博论文进行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比较详细。一般来说,题目是两者相关的研究论文,就做人口学变量的频率分析、人口学变量对两个变量的影响(也就是t检验或者f检验)、还有两个变量相关分析,如果显著相关,
据学术堂了解,中介变量的论文题目很好写,下面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中介变量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变革型领导的中介变量:一个整合的视角2.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中介变量研究3.中介变量、调节变量与协变量--概念、统计检验及其比较4.高中学生心理应激及其中介变量的研究5.有中介的调节变量和有调节的中介变量6.组织学习与绩效的关系:创新是中介变量吗?--珠三角地区企业的实证研究及其启示7.员工认知方式与创新行为关系研究--以员工心理创新氛围为中介变量8.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对制造业效率的影响--以交易成本和制造成本为中介变量9.企业R&D团队之社会资本与团队效能关系的实证研究--以知识分享与知识整合为中介变量10.引入森林资源中介变量的林业产业与生态作用机理研究11.童年中期同伴关系与孤独感的中介变量检验12.以感知公平为中介变量的淘宝网店服务补救与网购顾客满意关系研究13.职场排斥对员工越轨行为的影响研究--以消极情绪为中介变量14.领导风格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机理研究--以员工关系为中介变量15.研发团队内部社会资本对突破性创新的影响--以知识冲突为中介变量
《变量间的相关关系》的主要内容为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主要研究线性相关关系.主要概念有“相关关系”、“散点图”、“回归直线和回归直线方程”、“相关系数”等.研究方法为先绘制散点图,直观表示观测数据,定性描述变量间相关关系的类型、方向、相关程度.然后应用最小二乘法确定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具体表达形式,描述变量间的数量规律,并由一个变量的取值去推测另一个变量的取值.这部分内容涉及到一些重要的统计思想和方法,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都有一定的难度.本文就研究对象、核心概念、研究方法、统计思想及相关应用进行简单的解读,提出一些教学建议,希望对教学能提供一些帮助.一、相关概念及统计思想方法1.相关关系——变量间的不确定关系两个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函数关系,一种是相关关系.当一个变量取一定的值时,另一个变量有确定的值与之对应,我们称这种关系为确定的函数关系.一般把作为影响因素的变量称为自变量,把与之对应变化的变量称为因变量.当一个变量取一定的数值时,与之对应的另一个变量的值虽然不确定,但它按某种规律在一定的范围内变化,变量间的这种关系称为不确定性的相关关系.或者说两个变量之间确实存在某种关系,但不具备函数关系所要求的确定性.函数关系和相关关系都是指两个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函数关系是两个非随机变量之间的一种确定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而相关关系是两个变量之间的一种不确定的关系,这两个变量中至少有一个是随机变量.两个相关变量之间可能有内在联系(真实相关),也可能完全不存在内在联系(虚假相关).之所以X和Y之间是相关关系,原因是变量X是影响变量Y的主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还有其他种种因素,而这些因素我们又不能完全把握.研究函数关系,可以用数学分析的方法.例如,已知y和x之间具有线性关系,即,此时只要知道变量的两组取值就可以确定函数表达式.研究相关关系则必须对变量进行多次观测,借助统计的相关思想和方法.例如,有人认为人的体重y和身高x之间具有近似的二次函数关系,由三个人的身高和体重数据,确定出y和x之间的表达式.这样得到的结果很不可靠,难以使人信服.2.散点图—描述相关关系的直观工具由于相关关系的不确定性,寻找变量X和Y之间的相关关系时,首先要对变量进行观测.设n次观测值为.在直角坐标系中,横轴代表变量X,纵轴代表变量Y,将观测数据用坐标点的形式描绘出来,得到的图形称为散点图.散点图是研究相关关系的直观工具,可以定性的判断相关的方向和程度. 如果散点大致分布在一条直线附近,又不完全在一条直线上,说明变量间具有线性相关关系;如果这些点大致分布在一条曲线附近,说明变量间具有非线性相关关系;如果这些点的分布几乎没有什么规则,说明两个变量间没有相关关系.对于线性相关,如果散点从左下角到右上角沿直线分布,那么两个变量正相关,如果散点从左上角到右下角沿直线分布,两个变量负相关.如果散点在整体上和某一直线越接近,表明变量间相关关系越强.3.数据分析方法—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对变量间相关关系,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需要进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有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两种方法.相关分析是用一个指标(称为相关系数)来反映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密切程度(见人教A版必修3P85,阅读与思考).回归分析就是根据相关关系的具体形态,选择一个合适的数学模型,来近似表达变量间的平均变化关系.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具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在具体应用时,需要互相补充.作相关分析需要依靠回归分析表明变量相关的具体形式,而进行回归分析需要通过相关分析表明变量间的相关程度,只有变量间存在高度相关时,由回归分析得到的变量间的具体形式才有意义.相关分析研究变量间的相关的方向和相关程度,它不提供相互关系的具体形式,也无法从一个变量的变化来推测另一个变量的变化情况.相关分析不必确定哪个变量是自变量,哪个是因变量,所涉及的两个变量可以都是随机变量.回归分析根据观测数据,确定一个数学方程式(回归方程),根据这个方程式可以由已知量推测未知量,为估算和预测提供一个重要方法.回归分析必须事先确定具有相关关系的变量中哪个为自变量,哪个为因变量.一般地说,自变量是普通变量(人为可以控制其取值),因变量是随机变量.4.最小二乘思想—统计学基础的重要部分当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时,由于不确定性,如果只有很少几组变量观测值,很难估计误差的大小.法国法数学家勒让德(Le Gendre,1752—1833)在根据测量数据预测彗星轨道的问题时,发现了如何有效利用全部测量数据的方法.即通过计算得出一组数值,在使数据组的偏差达到最小的意义下,这些数值是最优的.由勒让德的方法得出的数值充分利用了所有数据信息,这个方法现在叫做最小二乘法.人们立即认识到勒让德发现的价值,运用最小二乘法的数学并不难,所以绝大多数从事测量的科学家,都能从这一方法中受益,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数据.当时最小二乘思想在科学界迅速流传.1809年,德国数学家高斯(Gauss,1777—1855年)在一篇论文中,分析了如何充分利用一系列测量数据来预测天体轨道的问题,在文章中也叙述了最小二乘法,并声称自己发明了这一方法.事实上,勒让德第一个发表了最小二乘法思想,并影响了统计学;高斯也使用了最小二乘法,并且考虑了最小二乘法的误差分析问题,他还发现了最小二乘法理论中的重要结果,它从统计学的角度回答了最小二乘法在缩小误差上的优势,使得在勒让德那里只是处理测量数据的代数方法逐渐渗透到统计数据分析的领域,最小二乘法对统计学就象微积分对于数学中的影响一样深远,高斯的巨大声望使一些历史学家把最小二乘法归功于他.下面通过一个简单问题,阐述最小二乘思想.一段公路,实际长度为a千米,a是未知的,对公路进行n次实际测量,假设测量值为.可是每次测量都有一定的误差,这些误差或正或负,或大或小.应该如何估计a的值呢?直观的想法是a 的值应该最接近这些测量数据,数学描述就是: a的值应该使所有的误差平方和 达到最小. 当时,达到最小.即用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a的估计值.这里估计参数a所采用的就是最小二乘法的思想.用数理统计知识可以证明这样的估计也是最佳的. 最小二乘法的优点是:有效利用了全部测量数据,使误差平方和达到最小,防止了某一极端误差对决定参数估计值取得支配性地位.在计算上只需对参数求偏导数求解线性方程组即可. 5.回归直线与回归方程当两个变量之间具有线性相关关系时,散点图中的点大致分布在一条直线附近,这条直线叫做回归直线,这条直线的方程叫做回归方程.数学模型:假设因变量y主要受自变量x的影响,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为,其中x是非随机变量,是未知的常数.是随机误差项,它反映了未列入方程的其它各种因素对y的影响.从而y是随机变量,它可以用由x的值完全确定的部分和随机误差部分来解释.当由观测数据估计出和b时,得到直线回归方程为.将观测数据代入中,得,或,其中为n次观测的误差.求的估计值,使“从整体上看各点与直线的距离最小”.应用最小二乘思想,就是求使误差平方和达到最小的的值.可以用配方法或求偏导数的方针求出的估计值. 6.相关系数—变量间线性关系密切程度的度量相关系数是用来衡量两个变量之间线性关系密切程度(强与弱)的一个数量指标.只有了解构造相关系数的统计思想,才能对相关系数有较深刻的理解.下面对相关统计量的意义及构造相关系数的统计思想做一简述.设回归方程为,与对应的回归值为.称为偏差,称为偏差方和.的值越小,反映各偏差普遍较小,数据点整体上比较接近回归直线,说明变量间线性关系比较密切.但是一个绝对量,需要进行调整.为方便引入以下记号:,,,.衡量数据的波动大小,衡量数据的波动大小.,反映主要由的变化引起的间的波动,反映除线性关系之外的各种随机因素引起的间的波动.可以证明:.令,显然,而且越接近1,就越接近0,说明x和y之间的线性关系越密切.当时,x和y正相关,当时,x和y负相关.但由于只与有关,所以不能反映相关的方向.因此定义相关系数如下: ,一般越接近1,x和y之间的线性关系越密切.需要注意的两点是:(1)相关系数只衡量变量间线性关系的密切程度,即使变量间具有确定的非线性函数关系,也可能非常接近0.(2)当n很小时,即使非常接近1,也不表明变量间的线性关系强.例如,无论x和y之间是何种关系,当n=2时,总有.二、教学建议1.“相关关系”的有关概念及定性描述相关关系的概念是描述性的,不必追求形式化上的严格.建议采用案例教学法.对比函数关系,重点突出相关关系的两个本质特征: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关联性是指当一个变量变化时,伴随另一个变量有一定的变化趋势;不确定性是指当一个变量取定值时,与之相关的变量的取值仍具有随机性.因为有关联性,才有研究的必要性.因为其不确定性,从少量的变量观测值,很难估计误差的大小,因此必须对变量作大量的观测.但每个观测值都有一定误差,为了消除误差的影响,揭示变量间的本质联系,就必须要用统计分析方法.判断两个变量间是否具有相关关系,一是凭经验及学科专业知识,二是借助散点图.下面是一些可供选择的例子,教学时可先逐一分析其关联性和不确定性,然后结合散点图,进一步判断相关关系的类型和方向.实例变量X和Y关联性不确定性相关类型例1家庭收入X,消费支出Y收入高的家庭消费支出相应也较高.收入相同的家庭,消费支出未必相同.正线性相关例2人的身高X,脚的长度Y一般身材较高者,脚的尺寸也较大同样身高的人,脚的尺寸不一定相同.正线性相关例3数学成绩X,英语成绩Y数学成绩高者,一般英语成绩也较高,反之也对.存在数学成绩高(低)而英语成绩低(高)的学生.正线性相关(虚假相关)例4气温X,热饮销量Y随着气温的升高,热饮的销量相应会减少.温度相同的日期内,热饮的销量也未必相同.负线性相关例5(非线性相关和不相关的例子)对0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年龄和身高之间具有非线性的相关关系.对成年人来说,年龄和身高之间没有相关关系(散点图略).例6 吸烟和患肺部疾病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但具有相关关系.我们引入两值变量X和Y: 如果调查了700人,其中400个不吸烟者中有40人患肺部疾病(10%),300个吸烟者中有60个人患肺部疾病(20%),说明吸烟对患肺部疾病有一定的影响.但不吸烟者也可能患肺部疾病,吸烟者也可能不患肺部疾病,因此X和Y之间具有相关关系.例7 有人曾经观察过某一国家历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与精神病患者的人数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实际上国内生产总值与精神病患者的人数之间没有内在联系,是一种典型的虚假相关.这是因为它们都和人口总量有内在的相关关系.说明:(1)适当例举非线性相关和不相关的例子,有助于对相关关系的全面了解,但我们研究的重点是线性相关关系,而且正相关或负相关只对线性相关有意义.(2)讨论“相关关系”时,对中学生来说,不要求说明哪个变量是随机变量,哪个变量是普通变量.(3)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以从散点图判断线性关系的强弱,进行适当拓展.2.相关关系的定量描述——求回归直线方程本小节的重点是用最小二乘法求回归直线方程.采用探究式教学方式.在给出回归直线和回归直线方程的定义后,提出如下问题:如何求回归直线方程,要求这条直线在整体上与数据点最接近?许多统计思想和方法都比较直观,学生可能提出各种不同的方法,包括教材上列举的方法.为了防止漫无目的,对求回归直线的方法应提出一些基本要求:尽可能利用全部数据,体现整体偏差最小,便于数学计算,结果确定等.离这些要求越来越远的方法,不必多加考虑.通过对有些方法逐步修正,最后引导到使用最小二乘法求回归直线方程.方法1:逐渐移动直线,测量各点到直线的距离,使距离和最小.该方法体现了整体偏差最小的思想,缺点是难以实现,而且测量的方法很难得到确定的结果.方法2:选择两点画直线,使直线两侧的点的个数基本相同.这种方法没有利用全部数据信息,其结果会因人而异.方法3:用多条直线的斜率和截距的平均值作为回归直线的斜率和截距.这种方法既没有利用全部数据信息,也没有体现整体误差最小的思想,结果也不确定.设回归方程为,,是第i个观测值的偏差,是第i个观测点到回归直线的距离.设是回归直线的倾斜角,则.方法4:距离和最小.求a,b使达到最小.这是方法1的数学严格化.方法5:总的偏差和最小.求a,b使达到最小.方法4和方法5是等价的.方法5利用了全部数据,体现整体偏差最小的思想,结果是唯一确定的.唯一的缺点是不便数学计算.方法6偏差平方和最小.求a,b使达到最小.该方法克服了方法5的缺点.这种方法称为最小二乘法.说明:(1)我们的目的是通过探究找到一个求回归方程的“较优”的方法,这里所说的“较优”也是基于直观的思想,在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下,无法严格证明.如果对用上面的方法得到直线的“优劣”进行评判,我认为是理解上的偏差,况且也做不到.(2)应用最小二乘法求回归方程是一个纯数学的问题,用配方法显得繁琐,用求偏导数的方法超出了学生的能力要求.对此不做要求,直接给出a,b的公式,不影响对统计方法的理解.(3)也可以按下面的过程展开教学.①提供实际问题情境,从测量数据出发,采用偏差平方和最小的思想(最小二乘思想)求参数的估计值.②通过类比用最小二乘法求回归直线方程.3.回归方程的计算回归方程中a,b的计算公式比较复杂,要求利用计算器或计算机进行计算.为了熟悉公式的构成及相关量的计算过程,建议使用Excel软件中的公式进行计算.以年龄和脂肪含量的关系为例.如下表所示:在相应的单元格内输入数据,第15行为合计.先计算,,在单元格C1,D1,E1中输入相应的公式.通过公式复制然后求和得到:(C15)(D15)(E15),相关系数,,回归方程为.作为拓展还可以计算与对应的回归值,与实际观测值进行比较,了解偏差的大小.由相关系数的大小判断线性关系的强弱. ———— 4.回归方程的意义及应用回归直线方程作为变量x和y之间线性关系的代表,它近似描述了x和y之间的数量关系.利用回归方程,当已知x的值时,可以推断y的取值.回归方程中b的意义为:当自变量x改变一个单位时,因变量y的平均改变量.为当时y的估计值,也可以理解为当时y的可能取值的平均值.在教学中下面的实例可供选择.例1主要解释系数b和回归值的意义;例2说明回归方程用于预测时的作用;例3介绍“回归”一词的由来的背景知识,同时也说明了回归方程在揭示了变量间的依存规律时的作用.例1 年龄和脂肪含量之间的回归方程为.(1)解释b()的意义;(2)当x=37时,计算相应的值并解释其意义.解 (1)回归直线方程中b是直线的斜率,b>0表示随年龄的增长,人体脂肪含量呈现增长的趋势,b=说明年龄每增加1岁,身体脂肪含量平均增加.(2)当x=37时,%,是37岁的人脂肪含量的一个估计值,可以理解为众多37岁人脂肪含量的平均值.说明:年龄的取值范围为23—61岁,一般在这个年龄范围内估计脂肪含量时误差相对较小,如果估计80岁人的脂肪含量,误差会很大,结果不可靠.例2 某博物馆发现文物被盗,公安刑侦人员经过分析,推测案犯的身高在175㎝左右.刑侦人员是如何推断的呢?原来在现场发现了案犯的脚印,测量脚印的长度为㎝,已知成年人的脚印长x和身高y之间存在线性相关关系,回归方程为.因此可以从脚印的长度,推断其大致身高,为破案提供重要线索.例3 英国遗传学家高尔顿(Francis Galton,1822-1911年)在子女与父母相像程度遗传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高尔顿的学生卡尔·皮尔逊(Karl Pearson,1857-1936年)在继续这一遗传学研究的过程中,测量了1078个父亲及其成年儿子的身高.用x表示父亲的身高,y表示儿子的身高(单位为英寸).求得回归方程为(如图所示),发现了一个重要的规律.主要计算结果及描述见下表: 计算结果关系描述子代的平均身高大于父代的平均身高,大约高1英寸.父亲的身高与儿子的身高线性正相关,相关关系较弱.一般高个子的父亲儿子身材也较高,而矮个子父亲的儿子身材也较矮.时,时,较矮父亲的儿子们的平均身高比父亲要高.较高父亲的儿子们的平均身高比父亲要矮.有回归到一般高度的趋势.高尔顿和皮尔逊把这种现象称为“回归效应”,现在人们把由一个变量的变化去推断另一个变量变化的方法统称为回归分析.
做论文,你可以在知网上或者其他专业学术网站上找到硕博论文进行参考,上面的内容都比较详细。一般来说,题目是两者相关的研究论文,就做人口学变量的频率分析、人口学变量对两个变量的影响(也就是t检验或者f检验)、还有两个变量相关分析,如果显著相关,
《变量间的相关关系》的主要内容为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主要研究线性相关关系.主要概念有“相关关系”、“散点图”、“回归直线和回归直线方程”、“相关系数”等。
变量之间除了函数关系外,还有相关关系。
例:
(1)商品销售收入与广告支出经费之间的关系
(2)粮食产量与施肥量之间的关系
(3)人体内脂肪含量与年龄之间的关系 不同点:函数关系是一种确定的关系;而 相关关系是一种非确定关系。
分类
按相关的形式分为线性相关和非线性相关
1、一种现象的一个数值和另一现象相应的数值在指教坐标系中确定为一个点,称为线性相关。
2、按影响因素的多少分为单相关和复相关
3、如果研究的是一个结果标志同某一因素标志相关,就称单相关。
4、如果分析若干因素标志对结果标志的影响,称为复相关或多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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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标准如下:非诉执行审查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审查标准。凡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根据规定: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一、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1、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2、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3、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5、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6、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二、 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标准有哪些1、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法院作出一定案件结论,必须以查明案件事实为依据。在行政案件的审查中,首先要审查行政机关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举证时限。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提供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3、不得收集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三、人民法院审查行政程序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审查的原则;2、合法性审查的原则;3、无司法变更权的原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发现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浅谈行政公益诉讼论文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虽然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我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是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首先从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阐释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性;进而从社会公共性权利的司法保护、私人力量对行政权的制约、诉的利益观之更新与公益救济论证行政公益诉讼之法理基础;接着本文阐析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并着重从其中的几个大方面去把握之。
关键字:行政公益诉讼 直接利害关系 公共利益
一、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性
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环境公益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环境利益、人文环境利益、教书环境利益、消费环境利益等,该类公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关于市场环境利益的案件更是层出不穷,有不服电信局纵容电信企业乱收费不作为的,也有不服铁路、民航主管部门违法提高票价的等。这些争议有的提起行政诉讼,有的提起民事诉讼,结果几乎都是“无果而终”。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可靠的公益诉讼制度。
第二,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各地发生了不少掠夺性、杀鸡取卵式的开发行为,对水、土地、矿藏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群众多方寻求帮助,但苦于投诉无门。有关部门皆以该开发行为没有直接侵害个人利益为由,不予受理。如果有公益诉讼制度的存在,事关如此众多人民重大利益的事情,必定不会陷入像今天这样尴尬的局面。
第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有些行政机关的首长出于追求政绩的需要,不惜重金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对年久失修的桥梁、道路、历史文物不及时进行修缮维护,酿成一幕幕桥梁倒塌、道路废弃、历史文物毁灭的惨剧。要保护上述公共利益,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不现实的。为此,应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二、行政公益诉讼之法理基础
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必须有其自身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否则它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行政公诉的法理基础如下:
(一)社会公共性权利的司法保护
社会公共性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公民权利以及社会公共性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的程度,是一国法治状况和人权发展水平的反映。公民的各项权利,根本上是通过法律来确认和规范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实际上是法律使公民权利从应然权利演变为法定权利,再发展成为现实权利的过程。因而公民权利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权利,这也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的必然要求。
法律要保障公民权利,首先要为公民权利设立相应的权利制度,为保障公民权利提供制度根据,包括宪法和普通法律两个层面的根据。但是,仅有制度根据没有制度保障是不够的,社会公共性权利必须以切实有效的诉讼手段为依托。就我国而言,立法者往往局限于创制的层面,关注法律规范自身在逻辑结构上的完整性,而忽视从将来法律实施的前瞻性视角关注法律的可诉性问题。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社会公共性权利设置了初步的实体权利体系,但由于这些权利往往由多数人共同享有,因而公民个人一般不被认为具有直接的诉的利益,其原告资格不被认可。
无救济即无权利,权利受侵害者都应享有申请救济的资格;司法救济是保护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一种法律权利要获得实在性,就必须赋予权利人获得司法上救济的权利。概言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社会公共性权利,除了通过法律的普遍性实体赋予外,还要获得可诉性,这是行政公益诉讼确立的法理基础之一。
(二)私人力量对行政权的制约
依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自身合法权益时,方有提请司法审查的权利;而如果政府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这种侵害与私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则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此种观念和制度之所以存在,其理论根据就在于:行政权本身就是为维护公益而设的,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审查。私人无权为公益提起诉讼,当法院认定公民个人与案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则不认可其具有诉的利益,也即不认可其原告资格。
按照这样的传统理论,公权的行使如侵害了公共利益,是由另一种公权来纠正,以公权控制公权。依此,行政权在其固有范围内运作,即使其行为危及或害及社会公益,只要没有直接损害私人利益,普通公民就无权干预,无权借助司法手段对之进行审查;而只能靠公权系统内部解决,即以分权和制衡的机制加以解决!其结果是:封闭的权力分立与制衡之设计一方面使得公权系统无限扩张,运作效率愈发低下,造成社会资源极度浪费;另一方面也使得各种权力日益聚合为一个拥有自身利益的庞大系统,堵塞了公民管理国家事务、主张各种权益的途径,违背了人民主权的根本法理。
可见,我们需要从权力和权利资源的整体配置和互动上进行深刻反省,运用公权以外的力量——私人力量,通过司法审查的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司法审查的精髓不只是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行政行为,实质上,其意义在于动用私权的力量来制约行政权之行使,来保护各种私益和公益。
(三)诉的利益观之更新与公益救济
在“无利益即无诉权”的原则下,一般认为,作为诉权要件的“诉的利益”是法院进行裁判的前提。传统理论上,诉的利益是指当一人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存在纠纷时,需要借助诉讼程序予以救济的必要性;诉的利益与原告资格直接相联系。因此,笔者认为,要研究诉讼资格扩大的问题,其认识基础应在于诉的利益观之更新。
在大量的公害性案件涌现之前,权益之纠纷主要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按照传统的“法律权利观”,是否具有诉的利益容易识别。而随着新型纠纷(环境诉讼、公害诉讼、消费者诉讼等)的出现,往往无从将这些纠纷的事实纳入现行法律所承认的权利体系或框架之中。然而,事实上又必须对这些纠纷予以解决。因为其权利义务的内容及权利主体的外延未必清楚,若依传统的诉的利益的观念和标准进行审查,可能会不承认其具有诉的`利益。因此,基于增加公民运用诉讼的机会或途径,扩大诉讼手段解决纷争和保护权益的功能,应当是尽量扩大诉的利益的范围。对于诉的利益的衡量,不仅应从其消极功能,也应从其积极功能的角度来进行。显然,在行政诉讼中对利害关系作简单化、线条化的理解和把握,在现代社会已不合时宜。细想之下,认为政府的公权力行为与公民个人毫无利害关系,难免显得绝对。
三、行政公益诉讼之内涵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我国的行政公诉制度应该与我国的国情以及整个行政诉讼制度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应具有其独特的具体内涵。
要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含义,首先应了解作为属概念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顾名思义,就是指允许直接利害关系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追究违法者责任的诉讼。公益诉讼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第一,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公平,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公益诉讼的起诉人可以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何谓“行政公益诉讼”,笔者认为,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这是我国应建立之行政公诉的应有之义。
对此含义,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包括在普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应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案件”一类。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种概念,其诉讼理念和价值与其他行政诉讼并无二致,这也就决定了他所针对的对象不能超过《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受案范围。在当今司法实践中,随着控权意识和公民权利保障意识的不断加强,所有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可诉的以外,只要侵害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一般都可被依法起诉。而行政公益诉讼则将把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下。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法律明文排除的,所有侵害合法权益的不法行政行为都将具有被司法审查的可能性。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笔者认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对于《行政诉讼法》专门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抽象行政行为”应当作严格解释。可以理解,抽象行政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因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性质决定了只要其一旦违反法律(宪法或法律)或正当程序,就将必然损害公共利益。但我国的立法者却“依据国情”通过立法将该类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而交由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审查或监督。这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随着民主化和法治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相信抽象行政行为终将会接受司法的制约而具有可诉性,这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规律,并已为西方法治国家的诉讼制度演变的过程所证实。所谓对其进行严格解释,即“抽象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务院及其各部或直属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机关;其表现形式必须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或自治条例。因此,只要不符合以上两条件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危险。
首先,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只要认为公共利益受到或将要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即可提起诉讼,而至于公众利益实际上是否受到侵害或有侵害之危险,则由法院通过审理进行判定。
其次,违法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作为的违法行政行为一般是指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或放纵该行为。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不作为行政机关互相推诿的情况,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某一违法行为都具有管理职责,但都不实施制止行为,而是互相推托。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选择任何一个、几个或所有负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而提起诉讼。
再次,违法包括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指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程序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违反了行政程序法或特定法律关于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定。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是保证行政公正、公平和防止幕后交易的重要手段。
最后,违法行政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或者有损害公共利益之危险。所谓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所共同享有的利益。在当今文明法治社会,公共利益不仅指物质利益,还涵括人身利益、环境利益、消费利益甚至审美利益等。就行政公益诉讼的特点而言,它是指被诉行政行为侵害了或危及到社会性的公共利益,而并非直接损害公民私人的利益。当然,请求救济的公共利益在受到侵害的同时,某些私人利益也可能同时受到损害,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乃在于维护社会公益,其诉讼基础并不在于某种私人利益受到侵害或危险,而在于希望保护因行政主体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害的社会公益;而且,即便受到侵害或威胁的公共利益中包含有原告私人的直接利益,法律一般也不排除他选择通过公益诉讼程序一并获得救济。
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即对公益的损害不需要现实的发生,社会公众利益虽没有受到现实侵害,但只要根据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某行政行为在经过一定时间或某条件成就后,就将给社会公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受害人就可对该不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公共利益一般关系到多数人的利益,一旦造成实际损害,其损失将难以或很难弥补。因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公益,应允许原告人在公益有受侵害之虞但尚未实际发生时对侵害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三)不以诉讼“发起人”即公民与被诉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为要件。公民为维护公益,可以就无关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的事项,对行政主体的行为“发起”行政公诉。
根据传统的“诉的利益”理论,原告起诉只能就与自己权利或法律上利益有直接关系为限。但在现实中,仅仅依靠直接利害关系人来解决社会所面临的个人利益的自我保护问题有时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行为的受益者。受益者对致使其受益的行政行为起诉的积极性能有多大可想而知。而且,在某一特定问题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并不一定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公益,应允许与自己无直接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可就违法行政行为而发起诉讼。
笔者认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主体,此种情况下行政主体的侵害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另一类是非行政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性质的组织。如某企业排放超标污水,当地环保局却置之不理,以致大片农田受损,地下水变质。公益的直接侵害主体是污染企业,但该企业的侵害行为却以环保局不履行监督职责为前提。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公益侵害行为的间接主体,其不法行为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做出此种分类的意义在于:
首先,有无“直接利害关系”应是指普通公民相对于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而言,而非相对于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因为两者有时并不一致。例如上述所举案件中,遭受损失的农民相对于环保局的不作为而言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其相对于直接侵害主体——污染企业却是直接利害关系人。
其次,在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为行政主体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只能发起行政公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当公益的直接侵害主体是非行政主体时,又有两种情况:一是虽相对于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与直接侵害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可选择直接以直接侵害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诉讼虽在效果上保护了公共利益,但因诉讼目的非公益而不是真正的行政公益诉讼。但该种情况下违法行为的行政主体可与直接侵害行为主体一起,成为案件的共同被告。二是普通公民对行政主体(间接侵害主体)的不法行政行为发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就是说,与直接公益侵害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其他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选择。一般说来,当只有侵害之危险或者侵害比较微小时,他们会选择前者;当侵害已经发生或侵害比较严重时,则大多选择后者。
(四)行政公益诉讼的“启动权”由公民享有,而特定机关享有起诉权,具有原告资格。
所谓“启动权”,是指公民针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只能向特定机关“告发”,由特定机关依法决定是否起诉。
不赋予普通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因为这涉及到法律价值的衡量问题。在法律水平(包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文化以及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等)较高的情况下,普通公民享有起诉权,确实有利于在广泛范围内更高效率地保障公民权益,制约政府权力,而不必担心引起滥诉。但在法律水平较差的情况下,则很可能出现滥诉,降低行政效率。我们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整个法律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公民法律素质和意识的相对欠缺,决定我们暂时不能赋予普通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因此,依我国现状,为了诉讼经济和防止滥诉,应将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权交由具有专门知识的特定机关。
享有行政公诉起诉权的特定机关主要指检察机关,其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为维护公益而提起公诉。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从检察院的实际功能也可看出,其主要职能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因此,检察机关享有行政公诉的起诉权符合宪法规定,并充分了检察机关的应有职能。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允许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自治性组织对行政机关侵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某些社会团体的成员在社会上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如消费者,残疾人等,他们的利益由于自身的弱势而只能依赖其所属团体的维护。该类团体或组织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其成员利益,并且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可以达到更好的维护公益而又防止滥诉的目的。此外,行业协会对行政机关明显损害该行业职业人员的利益的行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诉。
检察机关是否提起行政公诉的决定,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因此,行政公益诉讼必须以法律有特别规定为前提,明确规定行政公诉的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和受理条件,防止特定机关滥用诉权,影响行政行为的效率。笔者建议,立法者应首先制定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法》单行法律,以做到有法可依。检察机关必须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对公民的起诉请求进行审查,而不能专断独行。其审查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社会公益是否遭受了行政行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危险,以及是否超过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等。检察机关对以上事项只进行初步审查,以衡量判断是否达到诉的标准。经审查后,拒绝起诉请求的,应书面通知请求人,并告知理由。被拒绝请求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复议一次。检察机关决定起诉后,并不当然导致诉讼开始。与其他诉讼一样,由法院最终决定受理与否。起诉一旦受理,检察机关便与普通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样,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同的诉讼义务。同时为了行政效率考虑,即使是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仍应贯彻“诉讼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检察机关一般是应“告发人”公民的请求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也可以直接依职权而主动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由于中国传统的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以及现实中与政府打官司“赢了官司,输了一辈子”的不合理现状,公民在面对行政机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时往往敢怒不敢言,或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无人问津,更不会发起行政公诉。因此,当检察机关认为某行政行为侵害或可能有害社会公益时,可依法主动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此项职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以免造成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分干预,而降低行政效率。另外,为鼓励公民与不法行政行为作斗争,维护公益,对原告胜诉的行政公诉的“告发人”应给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结语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目前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对普通公民来说还是一种陌生的行政诉讼形式,行政法学界也未对其表现出足够的应有重视和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公民权利保障和公共利益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但是,没有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制度是不完整的,没有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就不能得到彻底和有效的保障。因此,当前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紧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作者:罗豪才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一、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权为核心够建理论体系传统的行政法学都是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战前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以及旧中国等,他们的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就是行政权。这集中表现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上结构方面。传统行政法学的结构主要由有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存在差别,运行机能也不尽相同,不是同等概念,但都与行政权有关,都是作为行政权的载体存在的。二是行政作用法或行政行为法,都是有关行政权运作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的法律。三是行政救济法。行政机关要为其权力的行使承担责任,给受损害的公民提供赔偿。总的说来,在历史上大陆行政法系国家强调以行政法为工具来保障行政权有效地行使,强调行政效率、公共利益等。英美传统行政法理论体系,主要也是三个部分,即由委任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三部分内容构成。这三个部分内容体现的中心原则,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委任立法是通过立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权,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可以看出,这种理论体系还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来构建,强调控权,不重视相对方应有的地位位置。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行政法学界也有过关于行政法性质、功能的争论,提出了控权、保权以及既要控权又要保权的三种理论观点。由于当时行政法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又急于回应社会实践的需求,便大量地从日本和我国台湾教材中“移植”其概念、原则甚至理论框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为制定行政诉讼法作理论准备,我国行政法学阶曾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展开一场关于行政法要“控权”、“保权”还是“既要保权又要控权”的争论。我国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场学术争论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此争论并不深入的立法宗旨,与这一阶段理论争论有密切的关联。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实践的发展作了比较深入的总结。人们逐步认识到,虽然以行政权为核心构建行政诉讼制度,、强调维护和监督行政权,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整个行政法制、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来看,其视角比较狭窄,思路比较短浅,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比较突出,认识到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具有很多缺陷很多,难以揭示行政法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预期,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事实上,二战后,特别是自80年代以来,无论是日本、美国还是欧洲,其行政法理论也不完全拘泥于传统的理论,也在不断探讨2。这些都促使我们重新考虑行政法的核心问题。二、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当前,理论界已就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我们认为,应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以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作为行政法的核心,应该说在当前的理论界争议并不大,共识程度比较高。行政权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只有同相关的概念结成一定关系,才有其实质意义。在行政法上,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行政法学归根到底也是权利义务之学。但是即便承认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也不等于只有一种理论模式。对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的不同,以及价值取向、目标的差别,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模式。第一种理论认为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第二种理论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认为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出监督行政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第一种理论曾主要流行于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如苏联等,第二种理论主要流行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应该说,近几十年来德、日以及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已有长足的进步,无论在体系、方法、原则、规范,还是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他们的行政法理论模式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第三种就是我们所倡导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我们认为,行政法关系的各方主体都是能动的,扩张的,又有两重性。双方既对立又合作,是行政法制发展的根本原因。行政法对双方主体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当然在中国现有的法治条件下,我们应该重点强调制约行政权。行政主体应维护和增进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方要理解和支持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特别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我们的理论框架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上。因此,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构建行政法理论体系,至少有三种模式。这些模式在价值取向、目标、规范体系、制度体系的设定,以及行政法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别3。三、行政法平衡理论的创见与价值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是否还存在别的研究视角?是否还有别的研究范式,或者别的理论模式?回答是肯定的。行政法现象纷繁复杂,并在发展之中,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行政法的研究方案也呈现多样化,理论模式决不会是单一的。何种理论模式更具合理性,有待时间的考验。但是,我们认为,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模式,主要有自己的有如下独特的创见和价值特点:(一)平衡理论为建立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良性互动构筑重要平台提供理论支持。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行政领域十分广泛,具体关系多种多样,非常复杂。但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范围将日益缩小,而以协商、引导等方式实施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为将大量增加。激励性规则的引进,将极大地改善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平衡理论认为,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良性互动的平台,必须保证行政法关系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从我国宪法上看,这个问题早已明确。但仍有不少人认为,“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法”,“主体地位不平等是行政法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主体地位平等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就我国当前转型的社会形态而言,首先要逐步提升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独立的主体;其次,要调整行政主体的职能,改革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第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公共治理能力;第四,要尽量发挥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作用,保证行政机关和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动态平衡平等。(二)平衡理论为调整行政法权利(权力)结构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指导。在行政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主体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作为最优化的平衡状态是相对的,不平衡状态则是绝对的。平衡理论不仅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上有所创新,同时非常注重对行政法制度的研究。主张构建调整权利结构的机制,明确评价权利结构平衡与失衡状态的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手段对影响权利结构平衡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调整,以维护和实现相对平衡的状态。平衡理论认为,有效的机制是发展和维持一种良好行政法制度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调整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运作中发挥现实作用。因此,行政法学不但要对制度本身进行研究,还要研究相应的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作,实现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在行政法机制的构建上,应当特别注重对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是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现代行政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而这些机制的构建与权力的配置、行政程序的设置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三)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特有的不对等关系。平衡理论首次揭示行政法关系的本质特征,认为行政法关系中的每一个具体关系都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下,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形成行政机关为优势主体、相对方为弱势主体的不对等关系;在程序法律关系和司法审查关系中,则形成另一种反向的不对等关系。4不对等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不同于私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行政法关系中,一定的不对等关系的存在是必要的,但不等于所有的不对等关系都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也不等于不同性质的不对等关系必然形成平衡的行政法关系。平衡理论对行政法中不对等关系的揭示,有助于行政法在权利义务配置的合理化方面取得的突破。我们在研究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关系的形成过程的同时,要研究正向不对等关系的必要性、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不等关系的特征和行政程序、司法审查中的反向不对等关系等等相关问题。另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对等程度的区别,具体法律关系的不对等与行政法关系平衡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与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制度构建之间关系。把不对等关系问题的研究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安排相结合,改善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结构。(四)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程序的性质。行政程序制度的建构对于建立和维持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对行政程序性质的研究和探索至关重要。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程序规范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既可以是权利性规范也可以是义务性规范。不同的学派持不同的主张,集中体现了不同的程序性价值取向。这种观念阻碍了行政程序理论的发展和行政程序制度的建设。平平衡理论第一次把行政程序界定为行政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并根据双方的情势,认为把行政程序法应重点制约行政主体的行为,应为其设定更多的规范界定为义务性规范。,但不同的行政行为其适用的程序的性质应有所不同,行政相对方亦应遵守必要的义务性规范。是对行政程序理论的重要变革。平衡理论认为,义务性的行政程序规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义务性规范,行政程序其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权利的影响程度。但行政程序不应是越复杂越好,越严格越好,而是要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安排。对于严重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应当设置严格的行政程序,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对于不会严重影响或者不会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建议行为等,应当设置相对宽松的行政程序,要给行政机关积极行政、充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留有余地。(五)平衡理论有利于行政法方法的创新和引进。促使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进行良性互动、进而调整权利结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平衡理论主张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实现权利义务的均衡化。这有利于方法论的创新和引进。除了传统的历史、比较、逻辑等方法外,平衡理论更多地运用博奕和利益衡量的方法研究行政法的制度、机制和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讲,行政立法是一个通过博奕的方法使行政主体和相对各方达成共识或达成一定的共识,并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和政策的过程;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在既有的规则(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的框架内的博奕过程。平衡理论为引进博奕方法研究行政法问题提供理论上的可能,而博奕方法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机关和相向对方的动态矛盾,为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构建提供实证依据。博奕方法的引进,有利于促进作为博奕规则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公平、公开,并有利于优质的行政对策的产生和行政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揭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也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在司法审查案件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利益平衡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司法方法。平衡范畴不仅体现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状态,同时也体现一种方法。在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是法官审视行政法主体之间博弈是否符合原则和规则的重要方法,同时,利益衡量也是在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的过程中促使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正在司法审查的各个领域受到重视并得到不断运用。(六)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的功能。关于行政法的功能问题,理论界历来争议很大。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从平面思维转换到立体思维,可以认识到行政法应当为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良性互动的构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首先,行政法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提供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使各方有可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5这种利益主张表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一个政治过程,但更多的应当体现为一个行政过程,这就要求行政程序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其次,行政法还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合理的利益主张的实现提供渠道和保障。其三就是这是一个权利补救的问题,即当相对方的合理利益主张无法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获得实现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候,提供应当有一个后续的制度和机制作为权利补救的保证。此外第三,行政法不但应当具有为行政法主体利益主张得到代表并得以实现的功能,还应当具有保护行政法主体利益以外的权利的主张和实现协调发展的功能。行政法的功能不应当简单的界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保护公民权利,我们需要通过对行政过程的研究,揭示现代行政法的最高真正功能,并为行政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尽管平衡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创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方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平衡理论是一种开放式的理论,自身也正在不断的完善。理论模式的变化,会引起行政法概念、原则、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也会引起行政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整体把握。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进取。例如:注意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研究,主张现阶段要强调提升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合理定位行政职能,调整行政权力,综合利用相关因素,逐步实现权利(力)结构动态平衡、实现利益均衡、实现行政法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主张整合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调整规范体系,形成统一、有机、协调的行政法律制度;强调制约与激励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行政法机制;主张行政程序重点制约“硬性行政行为”,对“软性行政行为”,则重绩效,只要求其符合一般程序原则;主张保障行政相对方权利的行使,促进其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一种合而不同、和谐的行政法制环境;注意研究行政法制方法,提倡在某些决策过程中,通过各方反复博弈,形成广泛共识,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坚持行政法治原则支配整个行政过程,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均衡化;等等。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行政法平衡理论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一个不断扩大的群体,并已历时十余年。本书作者是参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一员,为行政法平衡理论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书以两个对立的理论模式为切入点,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作了系统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对行政与法律的基本理论作了深入的阐释,对中国的行政法理论状态提出不少建设性批评观点,反映了一部分平衡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创见。本书作者作为一名法官,对基础理论的实践运用价值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本书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注释: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理事长。2 可参见:(英)CarolHarlow, RichardRawlings,在《Law andAdministration》(《法律与行政》)一书中关于行政法的“红灯理论”和“绿灯理论”的论述;[日]和田英夫在《现代行政法》一书中关于“对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行政法体系一直在传统的行政法中占主导地位,现在人们对此提出了疑问和批评,不断主张建立新的方法”(第12页)的论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3 关于行政法的三种理论模式,即“管理理论”、“控权理论”和平衡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异之处,我曾在一些论著中论及,也有其他同志的相关论著可以参考。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4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石》,《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和“平衡理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5 美国学者理查德·B·斯图尔特认为,“历史上,行政法的根本前提始终是限制政府权利以保护私人自治权”,然而,由于积极行政的出现,公民的参与,“私人行为和政府活动截然两分的领域已经融合在一起”。这个设想就不再是一个适当的模式了,外部对政府控制的原则已“无济于事了”。他更认为,“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行政法的功能不再是保障私人自主权,而是代之以提供一个政治过程,从而确保在行政程序中广大受影响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代表”。见(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96-197页。
1、题目就是“摘要中的摘要”论文题目之目的,在于提供论文内容的一个迷你化的描述,您可以把它想成是比摘要还要摘要的讯息,以便告知读者,本篇论文的实质内容为什么。2、题目通常包括自变量与应变量,以及中介变量论文题目通常会设法传达本篇论文的最重要重点,题目通常包括研究中的自变量与应变量,最简单的题目形式为:自变量对于应变量的影响,比如:中介变数的干扰。若您的论文可以很容易的分成自变量与应变量、中介变量,且论文主题就是讨论自变量对于应变量的影响,则只要置换该句子,题目就可以产生了(在整个过程中,也不能只着重题目,应该从整理出发,即使是题目,也要通过硕士论文查重,最好不要有重复)。但很多时候,自变量有两个或三个,则题目就会比较复杂了,题目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将变成:自变量a、自变量b、自变量C和应变量1。因为自变量太多,可能会把自变量改成用概括性的方式表示,也就是用A来代替A1, A2, A3,若无法找到抽象化的A来取代A1, A2, A3,则可以用“影响因素“来取代。3、题目会尽量精简减少虚字,不要显得多余,因此,若有办法省略,会让题目更精简。4、也可以只有自变量或应变量,但较少见。两种情况:(1)只有应变数;(2)只有自变数。5、题目有时会特别加上研究对象。尤其是研究对象很特别时,有时会把研究对象放到论文题目内。6、题目有时会特别加上“研究方法”。尤其是研究方法很特别时,有时会把研究方法放到论文题目内。7、题目有时会自问自答,以吸引读者目光。8、题目有时会把使用的理论放到题目中,尤其是该理论是主要卖点时。9、论文题目,无需刻意曝露缺点。如果学生样本是您的缺点,没有特别必要,无须暴露。但若有特别需要,或样本特别特殊,或被审稿委员要求,则除外。10、题目可以尽量吸引人《黑暗关键时刻:餐饮界的破坏行为》(崇越论文奖的最优奖得主)
序列相关性指对于不同的样本值,随机扰动项之间不再是完全相互独立,而是存在某种相关性. 2. 一阶自相关只的是误差项的当前值只与其自身前一期值之间的相关性. 3. .检验:全称杜宾—瓦森检验,适用于一阶自相关的检验..DW判断的是一阶自相关,一般用差分法(一阶)就可以解决。自相关的解决方法,基本方法是通过差分变换,对原始数据进行变换的方法,使自相关消除.一,差分法,一阶。设Y对x的回归模型为Yt=β1+β1xt+μt(1)μt=ρμt-1+vt式中, vt满足最小平方法关于误差项的全部假设条件。将式(1)滞后一个时期,则有Yt-1=β0+β1xt-1+μt-1(2)μt-1=ρμt-2+vt-1于是, (1)-ρ×(2),得Yt-ρYt-1=β0(1-ρ)+β1(xt-ρxt-1)+νt(3)Yt-ρYt-1=β1(xt-xt-1)+μt-μt-1=β1(xt-xt-1)+vt(4)ρ为自相关系数也就是说,一阶差分法是广义差分法的特殊形式。高阶自相关是用BG检验法,LM=T*R^2服从X^2(p)(kafang)分布,T为样本容量,p为你想检验的自相关阶数,查kafang分布表,置信度为95%也就是阿尔法=,如果T*R^2>查出来的结果即存在你想验证的自相关阶数。修正用广义差分法(AR(p))广义差分方法 对模型: Yt= 0+ 1X t+ut ------(1) ,如果ut具有一阶自回归形式的自相关,既 ut= u t-1 +vt 式中 vt满足通常假定.假定, 已知,则: Y t-1= 0+ 1X t-1+u t-1 两端同乘 得:Y t-1= 0 + 1 X t-1+ u t-1-------(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硕士毕业论文新课改背景下的师专“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学研究 基于概率论及数理统计对间歇式能源功率平滑输出的研究 信息技术与本科概率统计课程整合的实验研究 本科概率论试验课程设计初探基于随机模拟试验的稳健优化设计方法研究 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乘积的几乎处处中心极限定理 AQSI序列的强极限定理几类相依混合随机变量列的大数律和L~r收敛性 现代经济计量学建立简史 任意随机变量序列的相关定理新建电气化铁路电能质量影响预测研究 鞅差与相依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精确渐近性 ND序列若干收敛性质的研究证券组合投资决策的均匀试验设计优化研究 相依随机变量序列部分和收敛速度行为两两NQD随机变量阵列加权和的收敛性 数值计算的统计确认研究与初步应用 基于证据理论的足球比赛结果预测方法 城市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评价与潜力挖掘 节理化岩体边坡稳定性研究 随机变分不等式及其应用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靶场实时光测数据质量评估基于路径的加权地域通信网可靠性研究 LNQD样本近邻估计的大样本性质 20CrMoH齿轮弯曲疲劳强度研究我国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协整分析 一类Copula函数及其相关问题研究 乐透型彩票N选M中奖号码的概率分析 协整理论在汽车发动机系统故障诊断中的应用 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展中断风险分析和保险建议 贝儿康有限公司激励设计研究 云模型在系统可靠性中的应用研究离散更新模型破产概率及赤字的上下界估计 输电线微风振动与疲劳寿命电器产品模糊可靠性分析中模糊可靠度的研究 变分不等式及变分包含解的存在性与算法 隧道测量误差控制方案的研究 塔式起重机臂架可靠性分析软件开发分布式认证跳表及其在P2P分布式存储系统中的应用 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证研究 具有预测能力的呼叫中心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PVAR模型在研究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关系中的应用 基于有限元的深基坑组合型围护结构可靠度分析 一些带有偏序结构的完全码
拟题目、选大纲然后填充论文内容,都可以整体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