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分析姑姑的悲剧形象。老师要求分肯定好的确
莫言的《红高粱》呗改编为舞剧,而他的《檀香刑》则被改编为歌剧,上月的27日,莫言来济南,在山东艺术学院,举行发布会,宣告六月23、24、25日三天在省会大剧院连演三日,闻讯我们欢欣鼓舞,纷纷买票,期盼着首演的到来。
六月23日的晚上,在省会大剧院的演播厅,莫言先生来了,他在省文化厅等人的陪同下,健步走进剧场,会场上一时非常热闹,远处的观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纷纷向这边看过来,《檀香刑》歌剧的编剧与导演与莫言在演出厅合影留念。
看见我在哪里了吗?我拿着书在边上慢慢的等机会。
照片修改下更好。还没开始看戏,莫言给书友签书,我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书去求签。
与莫言近距离接触。
别说我请莫言签名,档次低下啊,看看莫言当年也这样干的,
莫言最新,亲自买空调,啥牌子?
我是抱着“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是怎样的呢?”的心态读莫言的《蛙》的。本以为这会是一部生涩难懂的巨著,几口气读完之后,发现其文风和我的偶像韩寒的文风竟如此相似!平稳流畅、通俗简单的叙述中有一种让人忍俊不禁的黑色幽默,不是故意为之,却能让人不经意地就咧开嘴笑起来。特别是在一些极严肃、极悲壮、极愤恨、极不应该笑应该义愤填膺拍案而起的情节上,那客观的叙述直引得我无奈地发笑。
莫言的《蛙》想表达的是:计划生育当年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艰难推行过程。
莫言的《蛙》以敏感题材为背景,塑造了乡村妇产科医生、计划生育干部姑姑这一典型形象。新中国成立后,姑姑成为新法接生的积极实践者,她一生接生近万人,晚年被高密东北乡人民称为送子观音、活菩萨,但她也是计划生育战线的干部,她铁面无私,为了工作,她扒房拆屋,对孕妇围追堵截,死在她手上的孕妇和小生命也不在少数。
姑姑晚年生活在地洞中,以捏泥娃娃表达忏悔的心理,是莫言对人在历史场域中的自我担当自我忏悔意识的呼唤。
莫言作品《蛙》的价值:
《蛙》的重要价值就在于,莫言一方面承认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合理性,承认个体在这一进程中的无能为力与无辜性,另一方面,莫言又感到个体不能以历史进程的合理性来开脱个人行为的罪恶感,忏悔与赎罪是十分必要的。
《蛙》是莫言成熟的民间书写的重要体现.莫言通过对高密民间传统手工艺,泥塑娃娃的演绎,使《蛙》这部小说具备了厚重的人性内涵与广泛的世界意义.“泥娃娃”是《蛙》的主旨升华的点睛之笔,是莫言借助传统民俗讲述民间生活并以此关怀人生的利器.莫言立足高密,积极地从高密民间文化中吸取营养,从而创造了“高密东北乡”这一兼具民族性与世界性的文学王国;与此同时,他对民间文化的重塑和再造,使传统的民俗具有新的审美境界和精神蕴含。
我认为《蛙》这部小说表现了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意义,就是繁育下一代。在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抗争过程中表现了人对自己本性的追求,表现了人类最原始、最本能的一面与社会巨大变革之间的深刻的矛盾。总之依我看《蛙》足以与张炜的《古船》比肩,也是一个中华民族的厚重碑石。莫言的语言当然是相当有乡土气息了,口语化的语言和第一人称叙述相当有代入感。小说的整体形式也很新颖,以信件和话剧串联,耳目一新啊!
莫言蛙写本科毕业论文可以从译者惯习角度切入。莫言蛙写本科毕业论文可以以译者惯习为角度,以葛浩文翻译的莫言作品《蛙》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作品中的语言变异及其翻译策略:通过对词汇变异、语义变异、语法变异三方面进行考察,《蛙》中语言变异时,更倾向于直译。描述葛浩文在翻译两部作品期间的译者惯习变化,进而分析"译者惯习""翻译场域""译者资本"对翻译策略的影响,指出《蛙》倾向于直译可归因于葛浩文日渐形塑的译者惯习、态势良好的中国当代文学翻译场域以及不断积累的译者资本。从译者惯习角度切入更为容易。
主要内容:小说通过讲述一位乡村女医生的人生经历,既反映了乡土中国60年生育史,也揭示了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灵魂深处的矛盾与懦弱。莫言说“蛙”其实是一个图腾,是作为繁衍的象征。小说中,“蛙”和“娃”有着许多关联。
《蛙》是中国当代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秉承了作者乡土文学的一贯风格,以细腻的笔触、朴实的文字落脚于中国社会的一隅。
莫言,中国当代作家。生于1955年2月17日,原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香港公开大学荣誉文学博士,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学院院长,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潍坊学院名誉院长。
莫言的长篇小说《蛙》通过讲述从事妇产科工作50多年的乡村女医生姑姑的人生经历,反映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描述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剧烈增长、实施计划生育国策所走过的艰巨而复杂的历史过程。
小说《蛙》的中心词是“计划生育”,但这只是浅层表象,在这一中心词背后,隐藏着的是莫言对生命(生殖、繁衍)的由衷敬畏和顶礼膜拜。
《蛙》是一部写实主义作品,它真实地反映了计划生育国策当年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艰难推行过程。万心矛盾地拥有着两种身份:一种是乡村医生,一生接生婴儿近万名,人称“送子娘娘”;另一种是坚决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计生干部,人又称之“杀人妖魔”。
对于万心来说,却必须做到统一,她的一生因而活在无法逃脱的极度矛盾和痛苦之中。读《蛙》,读者会时时感到残酷:一是小说情节和人物命运的残酷,另一是莫言客观冷静地书写他人灵魂深处极致痛苦的残酷。
高密东北乡不仅仅是故事发生地,而且是一个泛指意义上的区域。在计生国策推行之初,中国有无数个东北乡,万心这样的计生干部也有许多个。莫言的书写因而有着广泛的代表意义和现实意义。
《蛙》里的一切无不指向“生命”二字,主要人物的名字、故事情节,甚至刊物的名称都在为生命鸣唱。这一切寓言式以及象征式的经营手法,把小说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也即关照生命、歌赞生命、敬畏生命。
参考资料:蛙(莫言长篇小说)-百度百科
68. 东北方言词汇与多元文化(字数:9192,页数:12 )69. 王家卫电影的人物精神分析与都市表达(字数:9573,页数:12 )70. 《三国演义》对《三国志》的材料取舍与改编(字数:10818,页数:14 )71. 艰难的辩白——对《我在霞村的时候》的重新解读(字数:8905,页数:11 )72. 景点命名的语言分析(字数:10523,页数:12 )73. 论铁凝小说中的女性救赎向度(字数:8695,页数:11 )74. 《儒林外史》对士阶层现状与命运的省思(字数:21174,页数:28 )75. 从《好奇害死猫》看都市人精神的扭曲(字数:9260,页数:10 )76. 徐志摩、林徽因情诗考述(字数:9045,页数:13 )77. “汉字繁简字之争”的思考(字数:9112,页数:12 )78. 闽南方言词语谐音现象研究(字数:9860,页数:14 )79. 艰难的辩白(字数:8905,页数:11 )80. 宋词中的杭州城市文化研究(字数:11198,页数:14 )81. 论白居易中隐诗(字数:8809,页数:11 )82. 从“穿越小说”看当代女性意识(字数:9438,页数:11 )
莫言小说已经被很多人研究得比较透彻了,毕业论文想别出心裁比较困难,毕竟他的小说语言个性和叙事艺术都很难写出新意,而泛泛论述共性也没多大意思。楼主不妨将他与同时代的小说做做比较,比如或者与同时代的作家进行比较,(比如白鹿原?随便找了一个)这样比较容易入手,而且找资料也比较容易。顺便说下,现在开始找毕业论文的选题是不是有些晚?时间紧迫,祝楼主好运!
[转帖] 8XZ d)H avQh,M S 《生死疲劳》讲的是一个地主死后.投胎六道轮回,他变成了各种家畜,通过他的眼睛看人类的社会发展,主要是1950年到2000年的中国农村,体现人们的精神、社会的变革等。 b!VMN5 小说《生死疲劳》的题目经查出自《佛说八大人觉经》,“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只是不明白后面三句的意思.听说莫言的书一向罗嗦,这本倒是要好很多,也许是写书时间短的缘故。读完后,感觉还算一本上乘之作! J[1< szC? 说说读完后的感受! 西门闹,本书的主人公之一.其实他不是人,他一出场就被小鬼架着见了阎王.这是莫言的高明之处,没有按照纪事或者其他角度进行故事叙述,而是整出这么个鬼来,呵呵,是鬼就要投胎,不过他投的是不同的牲畜.西门闹通过几次的轮回,从一个局外人(姑且认为他是人)的眼光注视我们的祖国从建国开始到如今这个漫长社会的发展历程.故事本身没有对社会进行任何的评价,但是通过其中的人物演绎的故事,给我留下的是对这个社会的思考,另一位主人公是坚决不入公社,单干了一辈子的蓝脸.看书得知那时候的政策是:入社自由,于是很多人劝那些不入的人。不入社的人就像驴一样倔.好在那时讲民主,你不如就不入.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时期的氛围是比较开放,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骂娘,但你不可以强迫谁做什么.就冲这点,我们后人给毛爷爷磕头,我虽然不会,但是能理解.毛爷爷,纯爷们 ?X-Q+ 当然我出生在新社会没有目睹一下毛爷爷创造的那个旧社会,也不能理解当时人们生活与环境.表达没有那么好.我想写个小长篇点的,以示对于那个社会的文字上的补充. 但是书中写的西门闹做狗时的一章叫“狗精神”.和90年代很相仿,人们在看到经济日渐发展的同时,社会风气的变味出现了.学生出现比吃比穿结帮结伙,年轻人也浮浮夸夸,年纪大的有权的开始贪污有钱的包养情人.社会的贫富有了差距.这点应该能感受的到 西门狗最后走的很安详,和曾经的主人单干户分别躺在那片土地中走了.这个时候,土地里已经有了他东家夫妇俩、妻子、俩个儿媳、老朋友夫妻俩、养子、养子情人、驴、牛、猪的坟墓. GNQiR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他的墓碑后来这样写道.很感动看到这. D#QHcTF})P 给自己最深印象的是那种轮回,那种精神状态的轮回。从一开始的无知,到慢慢拥有,然后人心的贪欲逐渐膨胀,直到最后的回归为零。真的,阎王就是阎王,看我们人类不爽是有原因的,你不是贪么?那让你多几个轮回,多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不贪不欲我们应该慢慢学会。 活着就是疲劳,有钱的疲劳,没钱的也疲劳,当官的疲劳,不当官的也疲劳,天啊,人为什么总是疲劳呢,想想自己现在,虽然不像小说说的那样的疲劳,但是偶尔也会身心疲劳一下,不满于现在的生活,感情不满于现在社会,实在不该!如果真的不满的话只能也六道轮回看看!对于书中的很多地方也不尽理解.对其中所赋予的内涵还不能领会。我是八零后一代出生的人,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年代,不能感同身受,也许上目前不能理解此书全部内容的原因吧。 但是看完了书,写完了读后感之后我只能记住两个字了那就是"疲劳"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你作者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役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 “尸” 盖 “求” 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一】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二】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
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
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
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
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三】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习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
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四】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莫言《红高粱》读后感作文【五】
和很多人一样,我最初接触的也是张艺谋的《红高粱》。
小时候,妈妈单位组织看电影。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太少了,于是不管是不是合适,不少人都带着孩子一起去的。那天的电影正是《红高粱》。故事内容根本没理解,只记得一片片红色,和剥人皮。此后的20年里,剥人皮是我对《红高粱》唯一能联想到的。虽然当时用手挡住了眼睛,依然感觉那红色顺着手指头缝流进来。就是现在,每次看《红高粱》,快剥人皮的时候,我依然要挡住眼睛,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剥人皮是怎么演的。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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