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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2000字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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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2000字思修

法制观念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是思想最为活跃、接受新事物最为迅速的高智能知识群体,其思想活动和行为方式会有更深刻的时代烙印,呈现出更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就此现象,我们讨论大学、社会以及我们大学生自己应该如何增强法律观念,维护法律权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 教育 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一思修论文2000字以上,希望大家喜欢!

《辅导员做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思考》

【摘 要】做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意。辅导员应在加强理论学习、把握学生特点、解决实际问题、开展 社会实践 等方面入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关键词】辅导员;理想信念;教育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最亲密接触的人,在其教育、管理、服务的过程中,理想信念教育也成为了高校辅导员的“必修课”。这个“必修课”并不是说辅导员只要简单灌输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站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战略高度,在理念思路、方式 方法 、载体形式等方面做足功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一、理想信念的内涵和内容

理想,是指人们对美好愿景的设想和追求,是有根据的、可以实现的目标,它是区别于空想和幻想的。信念,是人们在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价值取向、生活态度深信不疑的观念。理想信念是人生的航标、命脉和灵魂,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支配和左右人们活动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的动摇时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只有确立了共同的理想信念,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指出:“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之上的,是科学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因而是中国发展、走向富强的正确道路。”这是对处于改革深水区、攻坚期的中国社会高举理想信念精神旗帜最鲜明、最简洁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应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烈信心。

二、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现状

(一)就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状况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据2013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表明,大学生思想主流持续积极健康向上,调查显示,广大高校学生高度信任并拥护以同志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度认同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关注事关国家利益的大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意愿强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

(二)部分大学生理想信念存在片面性、模糊性和肤浅性

伴随着市场经济深入推进,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征日趋明显,一些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在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以及各种信息冲击之下也容易倾斜和摇摆,对国家历史和现实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一些学生对改革开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理解不深,导致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理想信念模糊、政治信仰迷茫、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里素质欠佳等问题。

三、大学生理想信念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一)当前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体的主力军,其信仰的形成同样受到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思想观念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使大学生对改革共识与困惑交织,一些大学生在追求个人价值的过程中个人意识更加强烈,政治需求更加现实, 文化 需求更加多样,社会需求更加广泛,更多采用市场经济标准去评价,甚至走向功利主义的极端。从国际看,我国和西方国家在国际事物上话语权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较量和竞争从未停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文化搏杀、思想争夺、网络大战虽无硝烟炮火,但一样博弈激烈,国内外较量和竞争阻滞了大学生对正确的理想信念的领悟与追求。

(二)高校的理想信念教育存在不足

一些高校理想信念教育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教育的形式还是局限于座谈会、讲座等传统会议形式,在内容上出现了泛政治化和教条化、教材化,片面强调理想信念教育的讲授和灌输,出现了理想信念教育智育化的倾向,脱离了学生的思想实际和需要。一些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多注重事务性的工作,比如班级的评奖评优、安全稳定、考风考纪等,而忽视了对于他们来说最为根本的理想信念教育环节。

(三)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未完全成熟的生理、心理、知识结构等特点决定他们的理想信念难免出现偏差。当代大学生大部分都是在优越生活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父母亲戚的溺爱,再加上缺少生活和社会阅历,一些大学生感到精神空虚、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对生活没有希望和乐趣,出现了没有理想信念或者即使有理想信念却出现了理想信念的功利化、自私化、空想化、片面性、模糊性和肤浅性。

四、对策

(一)加强理论学习领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基础性

理论揭示规律、明示方向,能够为理想信念提供有力支撑。因此辅导员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一是在理论学习的内容上,要带领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大学生增强三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二是在理论学习的方法上,采用案例式、讨论式、研究式、体验式的 学习方法 ,多用讲 故事 、举事例、摆事实的方式,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在理论学习的话语上,多用聊天式、谈心式的语气,多说真话、实话、心里话,少数空话、套话、场面话,使理论学习鲜活而不苍白、生动而不呆板、亲切而不生硬。四是在理论学习的载体上,既要运用好传统载体,例如研讨会、小型 辩论 会、演讲比赛等载体,又要运用好微博、QQ等网络资源载体,为学生开辟自由表达诉求和感受的 渠道 ,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效果。

(二)分析学生特点引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针对性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环境下,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观念、思潮和意识形态的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使当代大学生形成了特点显著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在精神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在行为上,追求自我支配和自主决策。辅导员只有充分了解学生在此方面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才能开展好工作。因此辅导员做好理想信念教育要认真分析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对学生的性格、地域、家庭、专业、年级、民族等信息都要心中有数,建立好学生特点信息库,一方面,发挥辅导员的自身优势,辅导员要善于用可亲可敬、平易和蔼又从容淡定、沉稳大气的肢体语言和语态眉宇传神、灵动善融,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了解学生的主体需求,把理想信念教育同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和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心理特点、行为特点、学业特点、恋爱特点、就业特点及其成因有机结合起来,和学生健康人格的养成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在激发学生主体创造力,鼓励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三)解决实际问题助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实效性

面对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辅导员不能就理想信念谈理想信念,而应把理想信念教育和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效性。当今的大学生除了学业发展诉求之外,还面临恋爱困惑、就业压力、 人际交往 等现实问题,辅导员只有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关心、关注、关爱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服务学生的学业发展、服务学生的职业发展、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完善学生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利益协调机制,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使学生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充分体会到主人公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这就要求辅导员不应当只是理想信念相关知识的灌输者,而应是新视角的提出者和新问题的发现者,善于用问题开刀,拿现象作靶,热切关注大学生成长中的困惑,从学生合理实际诉求出发,与 热点 面对面,同学生心贴心,敢于直面学生的困惑,善于回答学生的疑惑,系统解答学生的疑问,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在诚心回答学生疑惑,耐心解答学生疑问中开展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四)开展社会实践护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支撑性

大学生长期在学校生活,对社会了解不够深入,理想信念往往带有片面性和理想化的特点。大学生在学校树立的理想信念以及由此萌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到社会大课堂中,与现实生活发生交流碰撞,才能鉴别其真实性和存在的具体价值。辅导员应该积极鼓励并发动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中去,在实践的领域上,不断探索社会实践新形势、新特色。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业认识实习实践以及一些基层项目,例如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使大学生在实践锻炼中砥砺品质,在实践锻炼中来了解和把握党情、国情、政情、民情和舆情的演进,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底线意识和奉献意识。在实践内容上,注意发挥文化教育的优势和学生的专业和特长,坚持科技文化服务的方向,按照服务社会、完善自我的发展模式,让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使大学生能够将个人理想信念和社会理想信念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知行统一,学以致用。

总之,辅导员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承担着培养人、教育人的重要职责,在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辅导员来说,就是要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大学生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信念上的坚定,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使大学生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满腔热忱转化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参考文献

[1] 巩献田.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21-122.

[2] 唐家良.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 反思 与创新[J].当代教育论坛,2005(9):15-16.

作者简介:马凯(1984- ),男,河南郑州人,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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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思修论文2000字

思修论文古往今来人都没有停止过对人生价值,人生意义探求的脚步。所谓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人生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根本态度,集中体现在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我们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期,也是价值观形成的最佳时期。人生价值观,实际上是解决个人怎样生活才算值得,怎样生活才有意义的问题。学校培养我们树立壮丽的人生理想,使我们确立经过深思熟虑、符合自己能力和顺应社会要求的人生追求。 实践证明,科学价值观教育对人的成长作用重大。我们不能用事实真理取代价值真理,这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仅有智慧和技能并不能给人带来尊严和幸福,人类有理由相信、完全可以把高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传道士置于客观真理的发现者之上。在我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下,已经把价值观教育摆到重要地位,各方面都在培养我们树立科学的价值观。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生价值观是一个人评价人生目的和人的社会行为所持有的基本价值标准和尺度,是对于人怎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才有意义的一种根本看法。一个正确、高尚的人生价值观对于人生的征途具有指导意义,是战胜一切困难羁绊的精神动力;相反,错误、扭曲的人生价值观则是人走向堕落,走向灭亡的诱因。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树立正确的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人生价值观。     然而,人生价值观的核心问题是:奉献还是索取,易言之,就是把注意力放在奉献还是放在索取上。同时,人生价值的构成,包括着两个方面: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以及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因此,为人民作出贡献,推动社会进步的人才是有价值的。在我们树立了正确科学的人生价值观后,要用实践的方法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从而努力提高自身在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为将来走上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何谓天才,就是放对地方的人才;反过来说,你眼中的蠢材,很可能也只是放错地方的人才。例如:你和一位土著被困在非洲丛林,既无食物,也无水喝,那麼你将把这位土著当作「才」因为他懂得各种求生的技巧。相反地,如果把他带到办公室要他使用电脑,那麼情况将会完全同,你可能会认为他是「白痴」。的确,天生我材必有用。有些科学家连音阶都抓不准;有些画家连一封信都写不好,可是他们「把自己放对地方」,所以成就非凡。史蒂芬.史匹柏就是个例子,他因为高中的成绩非常差,没有任何电影科系愿意准许他入学。反的,他走进电影工作室,认真学到了他所需的技能。今天,他不但制作了许多评价极高的影片更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导演。毕卡索刚出道时原本想当诗人,结果他的诗被极具鉴识能力的丝泰茵夫人评得一文不值,他因而回心转意。幸好有这位贵妇的提醒,否则这世界不就少了一位大画家了吗?其实,所有的人事物原本都是美好的,只是所属的地方适不适合而已。如美味的汤汁滴到衬衫上即变「肮脏」,床第间的私密用语到了街上即成「脏话」。是不是很有趣!原本含在口中的食物,只要吐出来就变得「呕心」,把它吞下去反而「有营养」。即便是肮脏污秽的垃圾,只要放对地方(埋在土里),也能滋养大地,开出美丽的花朵,长出能够带给我们健康的食物。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或一件东西,是没用或卑贱的,任何人或物,只要放对了地方,都会成为有用的「可造之材」。希望你也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生舞台,并且尽情欢唱生命之歌。心田甘露:生命的最高境界,即是选对舞台,走出自己的路,然后尽情地发挥独特的才华与能力。当你年轻的时候,以为什么都有答案,可是老了的时候,你可能又觉得其实人生其实并没有所谓的答案。每天你都有机会和很多人擦身而过,有些人可能会变成你的朋友或者是知己所以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和任何人接触的机会。有时候搞的自己头破血流,管他呢!开心就好。1、幸福依赖两个因素:肉体的健康与灵魂的宁静--后者更甚于前者。2、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则保持身体健康与灵魂宁静即为人生的基本目的。3、让人生变得更简单,因为你的目标很简单,身体健康与灵魂宁静--身体健康有赖于经常锻炼,灵魂宁静有赖于相信真理、相信真善美。4、既然相信真理与真善美,则无须做作、无须牵强、无须虚伪、无须为难、无须担惊受怕,可以坦然、可以自然、可以自由自在。还是简单。5、简单与责任感不冲突。责任感是强调人的主观态度要科学、客观,还是真理与真善美。6、对别人一定要心存善念,对别人一定要和颜悦色,对别人一定要顾及其当下的感受,对别人一定要宽容,对别人一定要理解;但一定不能要求别人这样对待自己。这就是双赢理念。7、无条件的信任他人,这是唯一的赢得他人信任的方式,尽管我并不刻意需要别人的任何信任;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不容置疑的信赖自己。8、相信人生有时就是处在矛盾、波折、不如意、晦暗,甚至重大的挫折、打击与痛苦的际遇的阶段--这就是人生,没有这些点缀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9、凡事总会有代价。代价越大,获得越大,大凡如此。10、爱一个人不能以成败而论。爱一个人是自己成熟的唯一途径,不会付出、不愿付出的人无法经由爱而成熟。付出的是你的心。你的心怎样,你的爱大抵就会怎样。11、坦然自若地活着。天不会塌下来,地球不会停止转动。没有人会妨碍你,选择是你自己的--千万别为自己的选择为难。12、自己渴求的往往就是自己所缺少的。但需要让自己安静一会,考虑一下自己现在成天忙碌的是否就是自己所渴求的,是否是自己所缺少的。13、经常问自己活着是为什么。尽管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尽管生命就是一场能量衍化的短暂旅程、生活就是能量衍化形式的堆砌,活着必须为什么。14、不要轻易尝试改变他人,尝试着尊重他人--他们一般愿意成为你所尊重的人,而非你所设定的对象。15、越熟悉的人越容易疏忽。经常和家人、朋友、同事打电话、聊天、吃饭,不需要主题。16、包容很重要。不需设定功利性的目标说服自己;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因为他人身上短暂存在的某些天真的不成熟而错过对他好的机会。爱一个人比什么都重要。17、忘记要忘记的,记住要记住的,找寻你需要的。18、成熟就是知道黑白,接受顺利与困顿,勇于承诺也还有些隐忧,勇敢与怯懦集于一身,徘徊在欲望的边缘却知道自己的方向,下定决心也可能反复,痛哭流涕笑面如花,愤怒而后感恩,喧嚣归于宁静……生活中,有些人为爱而生,听听梁山伯祝英台的千古绝唱便可知,有些人为生而爱,看看我们的年青人们越来越会因为自己事业的追求而放弃一段感情了。不能说前面的人痴傻,也不必抱怨后面的人自私麻木。其实它们二者是统一的。一件东西的价值,除了使用价值外,是自己的价值观赋予它的,为情所困者是重视情义的人,后者则是踏实的务实者。其实还有一些人,就像书中所写――“侠骨柔情”,鲁迅也说无毒未必不是大丈夫,现在的歌星也开始唱了“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如果将两种人的优点都统一起来,岂不是更好?上次班级活动,探讨“事业与爱情你会选择什么”?,主持人问我的时候,我说的是“选择爱情,因为事业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许朋友们以为我还是太多情。但是我那句话只说了一半,假如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你的事业则是千百人的事情呢?会怎么选择?我陷入飘远的思绪之中。我幡然醒悟到,生与爱啊,本身只是两个表象而已,背后的本质是欲望,只是每个人的欲望不同,所以将两者联系起来的方式便不同罢了。有些人的欲望是自我满足,这固然容易出现问题,其中有偏生的或者爱的,便有了痴男怨女,爵虫利蠹。而我的欲望是了解这个世界更多,还有美,所以我的生与爱的结合便是另一个样子。具体是怎样,得看自己的实践了,预期一下,美是用来爱的,很有可能会偏重一些爱的方面吧。看自己的价值评判体系里,还是有太多道德和伦理的东西,也许有失于理想主义。但理想和现实本身就是两个选择而已,没有优劣,此刻,我只能选择我此刻觉得好的东西。所以,不管这个世界是个什么样子,不管生活在其中的人多么的无奈。例如我是个生活在战争年代的人,兵荒马乱,饿殍遍野……不管怎样,这个世界在我心中都是个美好的调子,生在其中,就必须要热爱它,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为何只爱自己呢?真的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也有我们自己的过错,或者我们同类的过错,抱怨是没有好处的……生命是重要的。但是如果没有希望、自由和健康它就不重要了。那样的生命是痛苦。中国人说那是生不如死的;自由主义者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命如果是最重要的,我们就不会赞美大义灭亲;我们也不会推崇文天祥、岳飞;我们就不会唾弃秦桧、唾弃贾似道;我们就不会挺身而出,从容就义。我不会在乎就义,但是我在乎我的就义不被人知。不被人知的就义是没有价值的就义。我权衡者就义与偷生的价值。价值观:人生的指南针             有什么样的决定,就会造成什么样的命运,而主宰我们作出不同决定的关键因素就是个人的价值观。一个人之要想成为社会上的领导人物,他就必须清楚知道自己的价值观,同时确实按照这个价值观过其人生。              如果我们希望做出不凡的成就,只有一个方法,先找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价值观是那些,然后确实遵照这些价值观去过每一时。每一刻。              当你知道了自己最重要的人生价值所在,那么怎么下决定就易如反掌;反之,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对你是最重要的,那么就很难作出决定,往往成为痛苦的折磨。              人生要过得快乐,就一定要按照自己最高的价值标准过日子,每当你能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内心就会充满欢乐             当我们说到什么东西有价值,那表示它对我们有某种程度的重要性,当你喜欢某样东西,那就表示它在你的心中具有一定的份量。在本章里我要跟各位谈谈人生的价值观,因为那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些东西。在你价值观里的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可分为两类,一种是实质上的,另一种则是工具上的,譬如说我问你:“在你心中认为对你最重要的有那些?”你或许会这么回答:“亲情、家庭、金钱……” 这里面像亲情就是你所追求的实质上的价值,因为它能挑起你的情绪,至于家庭和金钱便是工具上的价值,它们只是一个帮助你达成“亲情”这个情绪的管道而已。             许多人之所以在生活中走偏了路,归究原因乃是没有弄清楚“实质价值” 和“工具价值”这两者间的差异,常常耗费心力于那些并非真正想要的工具价值上,因此才会遭受那么多的痛苦。惟有实质价值才能使你的心灵得到满足,让你的人生更丰盛、收获更多。今天我们的社会中会有那么多的问题,最大的原因就是大家每天汲汲营营,一点不晓得生命中真正对他们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无怪乎他们在得到所追求的东西之后内心依然空虚,叹道:“难道人生就是如此?”             人的一生是否幸福快乐,最终取决于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即为什么活着,怎样活着,活着干什么等。   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还要有自我,或者说要有个性、独立的人格以及个人化的趣味和行为。   一个人只要在生活中有做为,就不会感到无聊,无聊最大的起因便是无所事事,因此我们应该想方设法充实自己的人生,让生活更丰富多彩一些。生活是人的实在的生活流逝过程,是人们每日每刻活着的内容;而人生则是人们对这实在生活流程的主观感受,是人们对活着的内容的主观评价,因此,人人皆是先有生活而后有人生,人们活着是生活之事,而人们活得怎样则是人生大事。   对于生活,我们有选择权,我们能够选择、改变平庸的生活。一、确立目标,艰苦奋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确,有了兴趣,就有了学习,探索的动力,就有了学习的方向。因此在我们为自己规划之前要考虑好。自己真的是否对选择的学科或研究的事物感兴趣?如果只是因为家长的要求或其它的原因,那么会影响自己更深更远的发展。相反若对自己选择的学科是发自内心的热爱,那样我们就会花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它,离成功就会更近一步。仅仅有了兴趣那是远远不够的,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制定一个奋斗的长远目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我们还得学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文学家说, 勤奋是打开文学殿堂之门的一把钥匙;科学家说勤奋能使人聪明;而政治家说勤奋是实现理想的基石;而最宝贵的勤奋,不光是身体上的勤奋,而是精神上的勤奋,勤奋靠的是毅力,更是永恒。有毅力坚持到最后的人,那才是在真正的成功者。还需要创新的勇气:勇气引领人生勇气就是在挑战面前勇往直前,永不言败的精神力量。缺乏勇气的人永远也无法体会到追寻成功者的豪情壮志,这就像在灌木丛中跳跃觅食的鸟雀永远也无法知道"绝云气"、"负青天"、"扶摇而上九万里"的鲲鹏为什么会不畏艰险地搏击长空一样。正是有了这些精神,我们才能不断进步、成功!二、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更新,使我们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义与利的关系,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冲突,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观变得异常复杂和矛盾,如何正确定位人生价值,完善自我,如何树立正确积极的人生观显得更加重要。(一)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首先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目的。要追求幸福一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自己。二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三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人的一生应当是不断的快乐的积累才构成幸福。其次选择高尚的人生观。人生观是可以选择的。不同的人生选择,决定着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的人生态度,体现着不同的人生观。再次人应当追求高尚的品格。树立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当前在校大学生们正面临着人生发展的最为关键的时期。时代要求我们要在学习生活各方面全方位面对和思考如何正确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我们要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造、学会奉献,这些都是我们将来面向社会和生活所必须具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品质。其中,我认为最核心的就是学会如何做人,学会做一个符合国家繁荣富强与社会不断进步发展所需要的人格健全的人;学会做一个能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并使之能协调发展的人;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高尚情操的人。一句话,做一个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在校大学生,必须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三)德质体全面发展一个人价值的实现,不仅决定于个人的学识、才能、机遇和人际关系,也与个人品德密切。我不仅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受尊重的人。当然,这种尊重是互相的。孝敬体贴父母,尊重并关心朋友,尊重对手,以及以后涉及的理性处理感情问题,我想着都是我应该做到的。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一个成功的人,在面对复杂的社会,各种各样的人,还更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良好的情趣,培养良好的性格,培养积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谓培养良好的情趣,就是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对各项活动的情趣;学会培养良好的性格,养成一个有自制力、性格果断、坚毅、善于向周围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克服缺点的人。培养积极的,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属于人格中的核心成份,是人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事物现象评价及取舍时所持的准则。大学生价值和人生目标的确定与追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活动的方向和途径。只有将价值走向与自身成才联系起来,与崇高的人生目标联系起来,才能防止个人主义过强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冲突。四、我的人生初步规划为了实现我的理想,我必须从现在开始就珍惜每一分钟,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让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我制定了一个初步计划:本科阶段(17-21)硕士阶段(21-24)博士阶段(24-27)……还有之后的奋斗生涯!

你自己按要求去写就可以啦,不用想太多先写了再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进入大学阶段接触到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2017大一思修课程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现实意义》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作为法治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针对性。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因此,本文试着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入手,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认识,探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对其概念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目前学术界关于其概念的理解主要集中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根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二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这一客观事物的理想态的本质性、关键性要素的认识表述,是主导、引导人们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的精神范式。

第三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们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评判的集合体,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应然模式、制度设计、组织机构、实践运作等法律现象的整体认识和宏观把握,是指导建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本原理。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定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总的来说包括四个方面内涵:一是知识层面。它体现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二是感情层面。指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所持的态度及所作的价值评判,是肯定还是否定,是认同还是反对。三是意志层面。主要是指人们对法律制度是否有遵从的意愿,是否养成了严格守法,依法作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四是信念层面。指人们对法治、法律是否建立一种明确、坚定的信仰、坚持和追求。这四个层面相互联系,彼此影响。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针对性

(一)针对封建主义的人治和专制理念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半封建的社会中,我国主要奉行的是人治和专制理念,它以君权神授、专制独裁和权大于法为核心,强点国家至上、君本位和官本位,漠视个人利益及权利;主张重刑主义,实行严刑峻法丝毫不重视法的客观存在及作用。

(二)针对党和国家的“左”的政治理念

党和国家“左”的变现主要体现在:一是强调阶级斗争的作用,依靠群众运动解决社会矛盾,而无视法律程序;把政法机关简单的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重视法律的 强制和惩罚功能,忽视其保护人权的功能;有罪推定,先入为主,请其他证据;重实体,轻程序。二是领导人凌驾于法律和法律机关之上的特权思想,无视法律的制约和监督,紧把法律作为办事的参考,当个人意志与法律冲突时往往以权代法,以言废法。甚至到后期还出现了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左”的错位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三)针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是针对西方法治理念的。现代法治起源于西方,西方法治理念具有一定文明意义的上历史进步性,例如,提倡依法而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承认私人劳动成果,保护私有财产等。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指引意义

法治建设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构建必须要有理念支撑。没有正确的理念,或者理念不清、定位不准,都将导致法律制度的紊乱,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会变得毫无价值或形同虚设,甚至有法律而无法治,有法制而无正义的状况。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既要重视法律制度的构建,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法治理念,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并在其指导下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引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必须具体化为若干的理念,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将其付诸实践。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化必将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未来的立法,审视既有的立法,加快法律体系建构与完善的进程,我们才能确保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发展,直至相对完备和不断完备。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破除了西方在法治理念的话语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指南,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深刻把握。

胡锦涛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其中有一点就是就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念提出来的。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部署,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有关领导部门,组织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系统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意味着我国已经拥有了严谨的、科学的、系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了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破除了西方在法治理念上的话语霸权。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的内容,而民主法治居于和谐社会之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体现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这种社会必然是一个讲法治的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形成的指导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法治工作进一步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人与自然生活,都必须以民主法治为由,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法治精髓,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思考问题,正确行使行政权、司法权,防止公权的滥用和失控,使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的落实。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珍贵的精神和政治财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其中,这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它标志着党中央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导言[J].吉林:法学家.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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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论文还是自己写的比较好,现在的老师都贼精着的。

大一思修法律论文1000字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进入大学阶段接触到的第一门思想政治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2017大一思修课程论文2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试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现实意义》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作为法治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针对性。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因此,本文试着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入手,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认识,探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与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对其概念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目前学术界关于其概念的理解主要集中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根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二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对社会主义法治这一客观事物的理想态的本质性、关键性要素的认识表述,是主导、引导人们从事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的精神范式。

第三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们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评判的集合体,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应然模式、制度设计、组织机构、实践运作等法律现象的整体认识和宏观把握,是指导建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本原理。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定义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总的来说包括四个方面内涵:一是知识层面。它体现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二是感情层面。指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所持的态度及所作的价值评判,是肯定还是否定,是认同还是反对。三是意志层面。主要是指人们对法律制度是否有遵从的意愿,是否养成了严格守法,依法作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四是信念层面。指人们对法治、法律是否建立一种明确、坚定的信仰、坚持和追求。这四个层面相互联系,彼此影响。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具有针对性

(一)针对封建主义的人治和专制理念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半封建的社会中,我国主要奉行的是人治和专制理念,它以君权神授、专制独裁和权大于法为核心,强点国家至上、君本位和官本位,漠视个人利益及权利;主张重刑主义,实行严刑峻法丝毫不重视法的客观存在及作用。

(二)针对党和国家的“左”的政治理念

党和国家“左”的变现主要体现在:一是强调阶级斗争的作用,依靠群众运动解决社会矛盾,而无视法律程序;把政法机关简单的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重视法律的 强制和惩罚功能,忽视其保护人权的功能;有罪推定,先入为主,请其他证据;重实体,轻程序。二是领导人凌驾于法律和法律机关之上的特权思想,无视法律的制约和监督,紧把法律作为办事的参考,当个人意志与法律冲突时往往以权代法,以言废法。甚至到后期还出现了个人崇拜和“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左”的错位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三)针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是针对西方法治理念的。现代法治起源于西方,西方法治理念具有一定文明意义的上历史进步性,例如,提倡依法而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承认私人劳动成果,保护私有财产等。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指引意义

法治建设包含着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社会主义法治大厦构建必须要有理念支撑。没有正确的理念,或者理念不清、定位不准,都将导致法律制度的紊乱,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会变得毫无价值或形同虚设,甚至有法律而无法治,有法制而无正义的状况。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既要重视法律制度的构建,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发展法治理念,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并在其指导下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引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必须具体化为若干的理念,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将其付诸实践。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法律意识的核心内容。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化必将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水平。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未来的立法,审视既有的立法,加快法律体系建构与完善的进程,我们才能确保整个法律体系不断发展,直至相对完备和不断完备。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破除了西方在法治理念的话语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指南,它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深刻把握。

胡锦涛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有着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其中有一点就是就是针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念提出来的。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战略部署,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有关领导部门,组织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系统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与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意味着我国已经拥有了严谨的、科学的、系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了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破除了西方在法治理念上的话语霸权。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含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个方面的内容,而民主法治居于和谐社会之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体现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这种社会必然是一个讲法治的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形成的指导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法治工作进一步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

在我国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人与自然生活,都必须以民主法治为由,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法治精髓,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去思考问题,正确行使行政权、司法权,防止公权的滥用和失控,使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的落实。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珍贵的精神和政治财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其中,这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它标志着党中央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文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导言[J].吉林:法学家.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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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思修论文格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 教育 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也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一思修论文2000字以上,希望大家喜欢!

《辅导员做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思考》

【摘 要】做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和应有之意。辅导员应在加强理论学习、把握学生特点、解决实际问题、开展 社会实践 等方面入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关键词】辅导员;理想信念;教育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力军,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最亲密接触的人,在其教育、管理、服务的过程中,理想信念教育也成为了高校辅导员的“必修课”。这个“必修课”并不是说辅导员只要简单灌输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站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战略高度,在理念思路、方式 方法 、载体形式等方面做足功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一、理想信念的内涵和内容

理想,是指人们对美好愿景的设想和追求,是有根据的、可以实现的目标,它是区别于空想和幻想的。信念,是人们在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价值取向、生活态度深信不疑的观念。理想信念是人生的航标、命脉和灵魂,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支配和左右人们活动的精神动力。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的动摇时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只有确立了共同的理想信念,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指出:“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之上的,是科学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义,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因而是中国发展、走向富强的正确道路。”这是对处于改革深水区、攻坚期的中国社会高举理想信念精神旗帜最鲜明、最简洁的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应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烈信心。

二、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现状

(一)就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状况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据2013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表明,大学生思想主流持续积极健康向上,调查显示,广大高校学生高度信任并拥护以同志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度认同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关注事关国家利益的大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意愿强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

(二)部分大学生理想信念存在片面性、模糊性和肤浅性

伴随着市场经济深入推进,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特征日趋明显,一些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在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以及各种信息冲击之下也容易倾斜和摇摆,对国家历史和现实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一些学生对改革开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理解不深,导致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理想信念模糊、政治信仰迷茫、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里素质欠佳等问题。

三、大学生理想信念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一)当前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体的主力军,其信仰的形成同样受到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从国内看,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思想观念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使大学生对改革共识与困惑交织,一些大学生在追求个人价值的过程中个人意识更加强烈,政治需求更加现实, 文化 需求更加多样,社会需求更加广泛,更多采用市场经济标准去评价,甚至走向功利主义的极端。从国际看,我国和西方国家在国际事物上话语权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较量和竞争从未停止,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文化搏杀、思想争夺、网络大战虽无硝烟炮火,但一样博弈激烈,国内外较量和竞争阻滞了大学生对正确的理想信念的领悟与追求。

(二)高校的理想信念教育存在不足

一些高校理想信念教育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教育的形式还是局限于座谈会、讲座等传统会议形式,在内容上出现了泛政治化和教条化、教材化,片面强调理想信念教育的讲授和灌输,出现了理想信念教育智育化的倾向,脱离了学生的思想实际和需要。一些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多注重事务性的工作,比如班级的评奖评优、安全稳定、考风考纪等,而忽视了对于他们来说最为根本的理想信念教育环节。

(三)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未完全成熟的生理、心理、知识结构等特点决定他们的理想信念难免出现偏差。当代大学生大部分都是在优越生活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父母亲戚的溺爱,再加上缺少生活和社会阅历,一些大学生感到精神空虚、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对生活没有希望和乐趣,出现了没有理想信念或者即使有理想信念却出现了理想信念的功利化、自私化、空想化、片面性、模糊性和肤浅性。

四、对策

(一)加强理论学习领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基础性

理论揭示规律、明示方向,能够为理想信念提供有力支撑。因此辅导员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一是在理论学习的内容上,要带领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大学生增强三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二是在理论学习的方法上,采用案例式、讨论式、研究式、体验式的 学习方法 ,多用讲 故事 、举事例、摆事实的方式,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在理论学习的话语上,多用聊天式、谈心式的语气,多说真话、实话、心里话,少数空话、套话、场面话,使理论学习鲜活而不苍白、生动而不呆板、亲切而不生硬。四是在理论学习的载体上,既要运用好传统载体,例如研讨会、小型 辩论 会、演讲比赛等载体,又要运用好微博、QQ等网络资源载体,为学生开辟自由表达诉求和感受的 渠道 ,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效果。

(二)分析学生特点引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针对性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环境下,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观念、思潮和意识形态的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使当代大学生形成了特点显著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在精神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在行为上,追求自我支配和自主决策。辅导员只有充分了解学生在此方面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才能开展好工作。因此辅导员做好理想信念教育要认真分析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对学生的性格、地域、家庭、专业、年级、民族等信息都要心中有数,建立好学生特点信息库,一方面,发挥辅导员的自身优势,辅导员要善于用可亲可敬、平易和蔼又从容淡定、沉稳大气的肢体语言和语态眉宇传神、灵动善融,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了解学生的主体需求,把理想信念教育同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和把握学生思想特点、心理特点、行为特点、学业特点、恋爱特点、就业特点及其成因有机结合起来,和学生健康人格的养成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在激发学生主体创造力,鼓励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三)解决实际问题助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实效性

面对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辅导员不能就理想信念谈理想信念,而应把理想信念教育和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效性。当今的大学生除了学业发展诉求之外,还面临恋爱困惑、就业压力、 人际交往 等现实问题,辅导员只有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关心、关注、关爱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服务学生的学业发展、服务学生的职业发展、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完善学生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利益协调机制,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使学生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充分体会到主人公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增强理想信念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这就要求辅导员不应当只是理想信念相关知识的灌输者,而应是新视角的提出者和新问题的发现者,善于用问题开刀,拿现象作靶,热切关注大学生成长中的困惑,从学生合理实际诉求出发,与 热点 面对面,同学生心贴心,敢于直面学生的困惑,善于回答学生的疑惑,系统解答学生的疑问,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在诚心回答学生疑惑,耐心解答学生疑问中开展好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四)开展社会实践护航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支撑性

大学生长期在学校生活,对社会了解不够深入,理想信念往往带有片面性和理想化的特点。大学生在学校树立的理想信念以及由此萌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到社会大课堂中,与现实生活发生交流碰撞,才能鉴别其真实性和存在的具体价值。辅导员应该积极鼓励并发动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中去,在实践的领域上,不断探索社会实践新形势、新特色。如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专业认识实习实践以及一些基层项目,例如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使大学生在实践锻炼中砥砺品质,在实践锻炼中来了解和把握党情、国情、政情、民情和舆情的演进,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底线意识和奉献意识。在实践内容上,注意发挥文化教育的优势和学生的专业和特长,坚持科技文化服务的方向,按照服务社会、完善自我的发展模式,让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使大学生能够将个人理想信念和社会理想信念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知行统一,学以致用。

总之,辅导员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承担着培养人、教育人的重要职责,在学生理想信念教育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辅导员来说,就是要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大学生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信念上的坚定,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使大学生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满腔热忱转化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在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参考文献

[1] 巩献田.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21-122.

[2] 唐家良.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 反思 与创新[J].当代教育论坛,2005(9):15-16.

作者简介:马凯(1984- ),男,河南郑州人,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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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法律摘要论文2000字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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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大一就开始写论文啊,厉害了,那像你这样的更要多参考一些资料吧,看下(法学),找下自己的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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