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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出版周期:半月什么核心期刊都不是的,就是个普通期刊!!但因是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主办的, 所以算是 普通国家级期刊。

事项名称:社会团体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中国社会组织网:咨询电话: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社会团体办理以下登记业务,均须先履行网上填报流程(办理延期换届除外),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填报说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首页点击右上方“网上办公”栏目社会团体登记栏中的办理事项,进入社会团体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填写表单”页面,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申请材料一次未填写完的,可以先点击“保存”键,待继续填写时重新登录,点击“修改”键,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提交”。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原路径登录网上办公平台查询回复意见。审查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按要求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向登记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前,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如下,均为原件一式一份1.名称变更(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2.法定代表人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3)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旨在明确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网上填报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财务审计报告时只需摘抄明确的审计结论并注明出具该审计结论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可)(5)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社会团体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3.业务主管单位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4.住所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2)新住所证明(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住所为社会团体购买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5.活动资金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2)活动资金来源证明(属捐赠的,须提交捐赠协议;属社会团体自有资金的,须提交说明)经初审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二、社会团体备案1.印章式样说明:办理印章刻制的同时进行备案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书4.银行开户证明说明:以上2、3、4三项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复印件5.负责人变动备案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网上填报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11)(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每人一表(3)若为换届,还须提交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名单(自拟),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说明:·社会团体产生新增负责人,应对新增负责人进行备案·社会团体换届,应对新一届所有负责人进行备案·连任的负责人需要在简历最后写明其在社会团体任职的时间、届次和职务,一届一栏6.延期换届不需网上填报,直接从“中国社会组织网-办事服务平台-表格下载”中下载《社会团体延期换届申请表》(编号:14),原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时间应不晚于章程规定换届时间前一个月。延期换届没有跨年度的,可以不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三、社会团体章程核准1.核准程序(1)社会团体修改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至少一个月前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网上填报时,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情况可先按计划填报,会议正式召开后,再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申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章程或直接报送章程电子版);(2)预审通过后,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依据。2.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2)新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四、社会团体注销登记1.注销登记程序(1)按照章程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按照章程的规定,通常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相应会议的,应当在报纸上公告,并经业务主管单位认可。(2)组成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一般指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组成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组的职责是:清理财产,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公告债权人(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代表社团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各财务数据须经注册会计师签字。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3)清算结束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注销申请。(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文件。(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2.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1)《关于__________注销登记的申请》(向民政部提出申请,说明注销登记的原因、清算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社会团体盖章);(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加盖国徽章);(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编号:02)并按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社会团体清算审计报告;(5)社会团体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债权债务公告(公告需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提交报纸原件);(6)社会团体履行内部程序有关文件。经审查同意,社会团体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等相关事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社会团体印章、社会团体财务专用章、分支机构印章、代表机构印章、办事机构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会费收据等),领取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

中国社会组织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的网站,它主要通过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公开办事程序、提供便民措施等手段,提高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服务社会公众和各类民间组织,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民间组织以及有关研究机构之间加强工作交流和理论探讨提供新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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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是这个 上面提供很丰富的社保新闻、社保知识、社保查询、社保办理指南及社保最新政策法规等。我也是网上看到的,希望能帮助你。

你是问哪的?什么地区?

中国社会保障网是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的官方网站,是社保领域的大型综合性网站,由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组委会秘书处主办。中国社会保障网,一方面作为论坛信息交流传播的载体,它将是一个没有会期限制、没有规模限制、没有资格限制的开放论坛、虚拟论坛。另一方面,它还要为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服务,为经办机构培训交流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检索服务,为相关部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意愿与心声、意见与建议服务。网站将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宣传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反映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和面临的问题与难点,反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障的关注、意愿和呼声;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资源丰富、传播快捷、开放共享和互动参与性强的特点,广泛整合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将网站做成社会保障领域集新闻发布、政策咨询、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站。

《中国社会保障》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全国大型社会保障综合月刊。自1994年创刊以来,逐步成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发行量最大、读者群最广的刊物,在读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2000年杂志进入国家级核心期刊行列,2002年进入中国期刊方阵,2005年获得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荣誉,2008年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先进刊”,2011年11月在传递民意金声奖评选中获“铿锵代言奖”(获此奖的还有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5家媒体),2013年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的“百强社科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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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方式吧,一是找他们的官方网站看,上面有没有电话?是在搜索他们的微信公众号,上面应该有订阅方式,或者是联系方式的

我回答一下jj的问题啊。 由IWIDO国际婚庆产业发展组织中国秘书处授权;由亚洲时尚联合会、亚太华人摄影交流机构、中国文化促进会、《中国纺织》杂志社、上海服装行业协会、广东省服装协会、上海市创意产业协会、上海时尚联合会作为官方合作伙伴;《幸福婚嫁网》、《中国服装网》、《影楼视觉》、《新婚情报》、《世界华人婚纱设计风》美国华盛顿华人电视台作为官方推广媒体,享誉国际的顶级婚纱品鉴盛典“世界品牌婚纱顶级峰会” 中国巡回活动将走进秦皇岛,诗美婚纱摄影公司成为当地唯一授权合作推广单位。届时将在6月上旬有近千位人士在到会品鉴国际一线婚纱品牌带来的时尚盛宴。 现在已经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了,都WTO了,所以,只要有消费需求,就有企业进行设计生产,婚纱发展到至今,西方婚纱早已经瞄准了国内市场,看好中国巨大的消费潜力。现在的世界婚纱品牌,都有专门针对东方人特点进行设计的婚纱,所以,JJ大不必担心世界品牌婚纱,中国人穿不了,如果是那个逻辑,那进口的汽车,中国人就别开了,个头太低,没有办法踩刹车啊,踩刹车了,又控制不了方向盘了啊,呵呵。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您的困惑。

中国纺织报订阅很简单呀,现在的互联网时代,方法一:直接在微信关注报纸网公众号,然后订报纸就可以啦;方法二:可以用电脑通过报纸网进行订阅就好了如此简单,你会了吗!!!

呵呵,穿世界品牌婚纱,我做梦都想,贼贵,想都别想。世界婚纱峰会,国内举办过几场啊,我也不知道,好像合肥有过一场,确实很优惠,秦皇岛又有了吗?好像看到晚报了,说是6月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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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为什么打不开?浏览器是版本低了的,升级后,登录就正常。如果多个浏览器都不行的话,应该不是浏览器的问题了,你可以打开IE,按F12,切换其他浏览器模式,来确认这个问题,应该还是中银那边的问题我觉得。在IE选项上有个工具,然后是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点旁边的站点,将网站加进去,然后再查看受限制的站点,也点旁边的站点,将里面有关中行的网站,删除。如果需要正版的,那就去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网站上购买,那里到时候有这个公告出来的,如果不需要正版的,那就直接在淘宝上买影印版的,很多,也便宜,还包邮...另外一个就是你当地的同业公会也有这个业务的,如果你是在银行工作的,应该你们单位的内部系统会有这个公告的。如果你是非从业人员,那就在协会的网站上购买。

《中国银行业》杂志社。根据查询资料显示,中国银行业协会督促《中国银行业》杂志社开辟青年文化专栏。《中国银行业》杂志由中国银保监会主管、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中国银行业》杂志社出版发行。

中国银行业杂志社。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和金融反腐精神,自2020年1月刊起开辟“廉洁金融文化”专栏,落实银保监会有关指示要求,在中国银保监会主管、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支持下,中国银行业协会督促《中国银行业》杂志社开辟清廉文化专栏,《中国银行业》杂志社2020年进一步加大对银行业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廉洁金融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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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简介协会秘书处宗旨:为企业服务,在行业内发挥服务、沟通、协调、公正、自律、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又是政府的参谋、助手。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业务范围:在全国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精细陶瓷行业内,组织下属各机构开展以下工作:(一)开展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积极向政府有关部提出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经济立法等到方面的建议,并参与行业政策、法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制定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内自无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平等竞争,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三)参与制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并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协助政府打击假伪劣产品;(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其它单位之间关系;(五)开展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举办有关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及各种技术资料;(六)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举办产品展览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会员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活动;(七)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其它活动;(八)与国外同行业及国内相关行业建立联系,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九)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起国际交流的桥梁 为行业发展铺石探路中国建筑卫生陶瓷会联络部是协会的办事机构,在协会秘书处的领导下,为承担促进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协会的影响而积极服务,展开工作。2001年,联络部由北京转移至上海,主要负责:(一)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二)协调中国企业与国际同行业的联络协作;(三)组织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四)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分析;(五)会员的建设与发展;(六)帮助企业拓展对外贸易(七)参与主办国际建材展览、协助建材市场招商;(八)协助行业参与工程团购建设、推进名牌战略;(九)根据企业要求,提供市场、零距离销售服务、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十)协助秘书处开展行业有关工作。打造名牌从这里开始……《建筑卫生陶瓷》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主办的一份最具行业权威、最能代表行业,同时也是在行业中辐射面最广的专业学术交流、资讯发布的行业指导性杂志,是行业协会的窗口。杂志为大16开版本,全彩精印,每月15日出版,面向全国建筑卫生陶瓷、卫浴配件生产企业、有关大专院校、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房地产公司、设计院、装潢公司、国际相关行业交流与发行。《建筑卫生陶瓷》贴近市场、服务行业;集专业性、学术性、艺术性、服务性、政策性于一体,为企业和读者架起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国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的桥梁,是倡导陶瓷卫浴文化,引领时尚消费,推动行业进步的文化窗口。《建筑卫生陶瓷》编辑部在协会秘书处的领导下,与协会其它机构进行密切配合,自组建以来,热忱为广大会员企业服务,在业内拥有了良好的声誉和一批稳定的作者、专家队伍,在广东、唐山、四川等拥有稳定的通联站,组成了权威性强、影响力大、辐射全国的网络。把握信息 创造财富中国建筑卫生陶瓷网是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主办的建材行业的专业网站(是面向全国建筑、陶瓷、装饰、工程等行业的专业化的大型行业门户站)。本网站的建立,旨在挖掘中国建陶卫浴文化之精髓,传播现代陶瓷卫浴文化之文明,促进中外建陶卫浴文化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由生产型向技术性、市场型拓展。网站将由业界专家和互联网信息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向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资讯、商贸、信息、会展、人才、政策、标准、行业指数、拍卖等综合服务和商务平台。中国建筑卫生陶瓷网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为相关的传统企业在网络化的信息服务及电子商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传统企业网站的建设、企业网站的链接和推广以及国内外的行业信息等服务。中国建筑卫生陶瓷网的主要会员单位有:在建陶行业有一定的声誉、产品质量稳定、有出口订单并建立了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的业内企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会员企业及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相关企业;积极推荐或采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会员产品的房地产公司、装饰装潢公司、设计院所。也欢迎其他建材行业企业和支持并热爱建材行业工作、为建材行业培养、培训人才的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及专家、学者的加盟。目前,中国建筑卫生陶瓷网重点开发的服务栏目有:企业介绍(墙地砖、卫生洁具、厨卫配件、色釉料等),行业动态(协会活动、信息快报、企业排行榜、工艺技术、建陶卫浴文化等),展览信息(国际展览、国内展览、展览服务),商务平台(产品目录及价格、供求信息、团队采购、合作交流、拍卖中心等),以及政策法规、标准检测、行业指数、咨询服务、人才交流等等。作为一个与中国(CHINA)同名的专业网站,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们了解陶瓷卫浴、领悟科技时尚,成为同业联系世界陶瓷行业的情感纽带,与大家一起携手共创中国建陶卫浴文化之辉煌。卫浴配件分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卫浴配件分会是根据2000年12月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第5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提议及第五届一次理事会的决定而成立的,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的领导下为卫浴洁具配件(包括水嘴、阀门、淋浴器、连接管件、卫生设备用软管、浴缸、淋浴房等卫生洁具配套件)生产企业服务,在该专业领域内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等作用,促进本专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利益。业务范围:(一)开展行业调查,收集和统计专业数据和资料,向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提出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建议;(二)制定本专业的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三)参与制定本行业的各类标准,并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四)开展职业教育和人才培训,举办有关专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编辑有关的技术资料;(五)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全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市场信息,帮助会员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活动;(六)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秘书处的指导下,开展对外交流和举办专业展览;(七)承办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根据“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对外,协同把关”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宣传报道工作,是指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进行的宣传报道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建材局的职能部门和国家建材局的直属单位。第四条宣传报道工作的任务是充分利用宣传舆论阵地,宣传国家有关建材工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反映建材工业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科技发展、人才培养以及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国家建材局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动态,传播信息,指导工作,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五条在宣传报道工作中,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实事求是;要在坚持宣传报道工作的党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提高新闻的时效性,正确把握宣传报道的基调,掌握宣传时机,注意宣传效果。第六条国家建材局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国家建材局政策法规司(以下简称“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政策法规司在宣传报道工作中的职责是:(一)负责向国家建材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及时传达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新闻出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提出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二)负责汇总和拟订国家建材局年度宣传报道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国家建材局以局的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全国性会议的宣传报道、专题集中报道和记者集体采访等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四)负责与新闻界保持日常联系,接待或介绍记者采访,并组织提供和推荐稿件;(五)负责国家建材局宣传报道组的组织领导工作;(六)负责向《中国建材报》社、《中国建材》杂志社通报局内工作动态;(七)负责组织审查《中国建材报》社、《中国建材》杂志社送审的重要社论和新闻稿件;(八)负责监督检查《中国建材报》、《中国建材》杂志的宣传方向,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第七条国家建材局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分管其业务范围内的宣传报道工作,其职责是:(一)负责提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年度宣传报道计划,送政策法规司汇总后实施;(二)负责向政策法规司提供工作简报、调查报告、统计报表与新闻线索、各种信息等;(三)协同政策法规司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集体采访、专题集中报道等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草拟与主管业务有关的新闻发布稿;(四)负责接待来访的记者,向其提供有关资料,并审核新闻稿件;(五)负责对《中国建材报》社和《中国建材》杂志社送审的有关稿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六)指派专人担任国家建材局宣传报道组组员,由其负责与政策法规司进行日常宣传工作的联系。第八条国家建材局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建材工业的重大新闻。新闻发布会以国家建材局的名义举行。国家建材局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的综合性新闻发布稿由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报国家建材局局领导审定;专业性的新闻发布稿,由国家建材局的主管职能部门或有关直属单位起草,报国家建材局分管领导审定。第九条国家建材局的职能部门可采用新闻通气会的形式通报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和重要活动。新闻通气会由国家建材局的有关职能部门会同政策法规司共同组织。第十条国家建材局的直属单位可以以本单位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会前须告政策法规司,政策法规司一般要派人参加。第十一条国家建材局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要热情接待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和新闻线索。但不得擅自提供不适宜公开发表的观点和材料。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必须向上级主管领导请示。第十二条国家建材局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新闻稿件经本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审查同意后,可直接向新闻单位推荐。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建材局局领导或中央领导的,一般应送本人审阅;(二)涉及国务院各部、委、局或地方政府的,应进行核实并征求其意见;(三)有重要涉外内容的,应征求国家建材局对外经济司的意见;(四)涉及国家建材局其他职能部门所主管业务的,应征求该部门的意见;(五)涉及保密内容的,应由国家建材局保密委员会审查决定;(六)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要新闻稿件,须经本部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送政策法规司审查,由政策法规司签报国家建材局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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