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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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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投票

学位证一定要拿到,不然很可惜,加油,你一定行的

可以通过获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2、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3、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5个答辩老师,坐中间的那个是答辩主席,答辩过程由他主持。答辩人在答辩席入座后,首先介绍自己的论文,大致套路如下:“各位答辩老师上午好。我的论文题目是……”,然后介绍文章的中心论点,文章的内容,篇章结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然后说“论文介绍完毕,请各位老师提问”。这个时候答辩主席就会要求老师提问了,答辩人最好用纸笔把各位答辩老师的提问记录下来。等所有老师提问后,要说谢谢各位老师,然后走出答辩教室去附近某个教室准备问题的答案,一般学校组织答辩都会在答辩教室旁边指定一个教室给答辩学生的。现在当场作答的方法已经不多用,除非当天答辩的人特别多,为了压缩时间。不多久就会有教务人员引导你进教室回答问题。然后你就可以按照老师提问的顺序一一作答。回答的时候老师是可以追问的,对于老师的追问要立刻作答。所有问题回答完毕后,退出答辩室。答辩老师会当场打等级并投票,3票以上通过才算最终通过答辩。没有通过的人要推迟答辩,通过的人要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经自己论文指导导师签名后提交到图书馆,从图书馆拿回论文提交回执,恭喜你,论文答辩所有的事已经全部做完了!

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

工学院2015年5月25日时间:5月27日早上8:30(星期三) 答辩委员会主席:杨晋 答辩委员会委员:吴晓红、杨天林、倪刚、李学强、刘万毅、杨金会、顾培明、高作宁、冀永强

答辩决议是答辩完用的一份对你论文工作高度总结、对答辩意见的总结以及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文书,大概几百字,简短明了。 根本不是什么表格,估计说表格的是想说答辩表决票

可以通过获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2、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3、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这是研究生在完成论文答辩后,老师及学院学校对学生此次论文做出的决定。

答辩决议书的基本提纲:

1,指出选题的意义。

2,描述论文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即论文完成了什么工作)。

3,列举工作中含有的主要创新点。

4,对研究生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给出评价。

5,对论文写作,格式等给出评价。

6,对硕士生的答辩能力进行评价。

7,给出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

8,如果答辩通过毕业,但不建议授予学位,那么决议书中还应包含是否同意其在两年内修改论文,

重新申请答辩的内容。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1,检查课程学习计划:进入第二学年,研究生本人要认真检查是否已全部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

程学习,所修学分是否满足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

2,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写作格式与要求应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有关规定和要求执

行。至少在答辩前五周应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由指导教师对论文的总体结构,内容,水平和论文格

式进行严格审查。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经导师审查通

过的的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校每年分两批定期进行硕上生论文答辩及

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

3,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经导师同意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至少于答辩前四周向所在单位研究生主

管部门提出答辩申请。由院(系,所)教学主管主任负责安排对论文格式进行审查,合格后领取“学位

审批材料”,个人填写相关内容后,由导师签署意见。

4,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批:拟订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或研究

所所长)在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对论文内容和水平把关,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与导师共同协

商,拟订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和论文评阅人(参见论文评阅要求和答辩委员会组成)。

5,学位论文密级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应在与导师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保密局颁发

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慎重确定,报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负责人对论文进行密级

审定,并签署意见。密级有内部,秘密,机密三种。学位论文密级的确定及处理办法参见“清华大

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

6,主管主任审批:学位(毕业)审批材料送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主任审批。

7,学位论文评阅:至少于答辩前三周将学位论文送两位评阅人和指导教师评阅,在答辩前10天收回

评阅意见。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前至少一周将学位审批材料(包括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等)送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9,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研究生院每学期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被随机确定为抽查

的学位论文作者,应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同时将论文及全部学位审批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被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答辩事宜,

见“对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实行抽样检查的规定”。

10,申请优秀硕士论文:欲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审批

表”,并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讨论,对论文写出评语和推荐意见,报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硕士论文答辩四票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使学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几个人合作研究一个课题时,论文内容应侧重本人所做的工作,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 论文必须在理论分析、计算方法、数据处理、实验方法 、测试技术、仪器设备、工艺方法和应用等某一方面提出新的见解、改进或革新内容,或用已经有的理论解决新的问题,应体现作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论文要求概念清楚、条理分明、分析严谨、论证明确、实验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无误、文句通顺精练、文本工整、图表整齐清晰。 学生完成个人培养学习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问论文工作,经导师同意后,即可向所在的系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详细审阅研究生的学论论文及其中外文摘要,并写出切实的学术评语。所在系(所)应审查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同意答辩的论文应报请相关学位分委员会安排论文评阅和组织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会选录

四票通过所有学员操作步骤与无票通过同学要求一致,但是四票同学需多选一张审核表,五票通过的学员调整修改论文内容,保证论文没有任何问题,认真检查排好版的论文内容是否有误,有错别字,排版格式等

毕业时候,是不是只要写一篇论文

这个要看学位委员会的决定。

硕士论文答辩否决票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硕士论文的种类有哲学硕士论文、经济学硕士论文、法学硕士论文、教育学硕士论文、文学硕士论文、历史学硕士论文、理学硕士论文、工学硕士论文、农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论文、军事学硕士论文、管理学硕士论文等12大类的硕士论文。

扩展资料:

盲审结果处理

1、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2、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3、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4、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5、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6、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7、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8、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9、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不是。毕业答辩并不是一票否决的,通常来说毕业答辩会有3~5位评委一起评分。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给出最终的成绩,如果说5位评委当中有70%的人给出及格成绩,那么就等于及格了。

可以通过获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2、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3、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这个要看学位委员会的决定。

硕士论文答辩有弃权票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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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申请报告填写指南知识

学位申请报告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

一、封面(申请人填写)

1.申请者姓名

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

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

2.身份证号码

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

3.“所在院系”

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

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

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

5.专业

“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

“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

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

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

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

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

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

7.申请日期

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

二、主体

(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

1、政治面貌

2、出生日期

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

3、已获学位

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

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

4、照片要求

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

5、最后学历

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XX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XX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XX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

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

6、所申请硕士专业

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

7、学位课程学分

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

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

9.海外研修情况

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

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

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

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着作、论文、报告、译着(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

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

12.学位论文情况

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

(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

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

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

(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

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

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

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

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

(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

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

学位申请书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一、申请书的封面(申请人填写)1.申请者姓名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2.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3.“所在院系”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5.专业“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7.申请日期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二、申请书主体(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1、政治面貌请查看,留学生本栏填“无”。2、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3、已获学位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参考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4、照片要求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5、最后学历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2006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2004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2005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6、所申请硕士专业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7、学位课程学分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9.海外研修情况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著作、论文、报告、译著(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12.学位论文情况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1. 论文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人的组成情况(姓名、职称、单位),其中的“备注”可以写评阅人是否博导、院士等。2.论文答辩情况填写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姓名、职称、单位)、答辩日期、答辩秘书姓名、表决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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